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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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规范指南

三甲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规范指南

三甲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规范指南感染性疾病科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预防和治疗感染性疾病的重要任务。

为了提高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指南。

一、科室设置1.感染性疾病科应独立设置,具有相对独立的区域和出入口,与普通门诊和病房分开,以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2.感染性疾病科应包括以下基本功能区域:(1)门诊区域:包括预检分诊区、医生诊室、检验室、药房等。

(2)病房区域:包括普通病房、隔离病房、重症监护室等。

(3)治疗区域:包括注射室、换药室、消毒供应室等。

(4)行政管理区域:包括办公室、会议室等。

3.感染性疾病科的布局应遵循“三区两通道”的原则,即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以及医务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

二、人员配置1.感染性疾病科应配备专业的医疗、护理和检验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2.科室主任应具备感染性疾病相关专业背景,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

3.科室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医疗设备与药品1.感染性疾病科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包括实验室设备、影像学设备、呼吸机等。

2.科室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的特点,合理配置药品,包括抗感染药物、疫苗、消毒剂等。

四、管理制度与流程1.感染性疾病科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

2.科室应制定明确的就诊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

3.科室应定期进行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整改。

五、感染控制与预防1.感染性疾病科应严格执行感染控制措施,包括手卫生、个人防护、消毒灭菌等。

2.科室应定期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消毒灭菌效果,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

3.科室应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提高其对感染控制的认知和配合。

六、科研与教学1.感染性疾病科应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提高对感染性疾病的基础研究和临床治疗水平。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要求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要求

THANKS
人员配置
专业医护人员
感染性疾病科应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医护人员,能够处理各种感染性疾病 。
培训与考核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感染性疾病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与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 。
制度规范
诊疗规范
制定完善的感染性疾病诊疗规范, 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正确的治疗。
消毒制度
制定严格的消毒制度,确保环境卫 生和患者安全。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要求
目录
Contents
• 科室概述 • 科室设置规范 • 感染控制与防护 • 人员培训与教育 • 应急预案与处理流程 • 案例分析与实践经验分享
01 科室概述
定义与目标
定义
感染性疾病科是专门负责诊断、 治疗和管理感染性疾病的科室。
目标
提高感染性疾病的诊疗水平,控 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保障患者 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建立完善的传染病监测 和报告系统,确保及时
发现和报告疫情。
隔离与控制措施
根据疫情类型和严重程 度,采取相应的隔离和 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
散。
医疗资源配置
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确 保对传染病患者的及时
救治。
人员培训与演练
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控培 训和演练,提高医务人
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流程
对需要灭菌的物品进行彻底灭菌,确保无菌状态。
监测与评估
定期对消毒与灭菌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消 毒灭菌质量符合标准。
防护用品的使用与更换
使用规范
医护人员应按照规范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如正确佩戴口罩、手套 等。
更换频率
根据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情况,合理安排更换频率,确保防护效 果。
废弃处理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机构医、《医疗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完整word版)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完整word版)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 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编辑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编辑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 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建议间距 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管理】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与管理

【管理】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与管理

【关键字】管理附件6:关于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及管理标准依据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卫医发〔2004〕292号)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41号令)要求,拟定我市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及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建设标准,供各单位参考。

多数传染病在其潜伏期末及发病初期就具有传染性,但是一般在传染病发病初期,病人各种症状和体征并不明显,多以发热、疲劳、食欲不振等非特异性症状到综合医院就医。

综合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是发现和识别传染病的“哨卡”,负责短期接诊和隔离重要传染病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负责疫情的早期发现与隔离,一旦确诊立即通过急救中心转运至传染病医院。

传染病医院负责对已确诊的传染病病人进行隔离和救治。

一、组织机构1、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成立感染性疾病科。

感染性疾病科为临床业务科室,需整合医院原来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和传染病科等的所有职责和功能。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要相对独立,内部结构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并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设置:为了防止传染病病原病体污染医院环境,预防和控制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要相对独立,应设置在相对远离普通门诊、利于人流物流隔离、标识明确的地方。

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备用品。

应设置独立的挂号收费室、呼吸道(发热)和肠道疾病患者的各自候诊区和诊室、治疗室、隔离观察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或药柜)、专用卫生间;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还应设置处置室和抢救室等。

分别设置发热筛查诊室、呼吸道、消化道及肝炎等病人诊室,做到诊室四固定(诊室、医护人员、医疗器械、用物),六分开(挂号、候诊、抽血、注射、取药、病历)。

门急诊病人应初诊分诊,拟诊传染病病人按隔离要求分室诊治,发热待查病人进入筛查程序。

(完整版)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要求

(完整版)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要求
• 第十一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 病专业医师。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 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 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 感染性疾病科(或肠道门诊)建设,完善预检分诊制度,做好 腹泻病人的登记、筛检和报告,重点地区可延长肠道门诊开设 时间,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
感染性疾病科的功能定位与建设规模
功能定位 感染性疾病科是临床业务科室。负责就诊患者的传染病筛查和感染 性疾病治疗。结合各地实际,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 和传染病科统一整合为感染性疾病科,纳入当地医疗救治体系。
建设规模 感染性疾病科没有要求设置明确的床位数,只要求承担肠道和呼吸 道传染病的接诊治疗任务。
• 三、 加强疫情的调查与处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 感染性疾病科(或肠道门诊)建设,完善预检分诊制度,做 好腹泻病人的登记、筛检和报告,切实作到“逢泻必登、逢 疑必检”。
• 第九条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 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 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 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者 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 通知要求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和诊 治;要根据病例临床特征,结合流行病学史,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临 床诊断。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规范(试行)》开展病例的网络报告;要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等重 点地区和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
• 四、进一步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不断强化感 染性疾病科的规范化管理和建设,建立并完善腹泻病患者的门诊登记 制度,肠道门诊每年5-10月开设,重点地区可提前开设或常年开设, 确保能早期发现和报告疫情。特别是要做好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现 和报告工作,在流行季节要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讲解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讲解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标准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标准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标准感染性疾病科是医院重要的临床科室之一,其设置标准直接关系到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质量和医疗质量的提升。

为了规范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提高感染控制水平,以下是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科室设置。

1. 感染性疾病科应当设立在医院的重点科室之一,与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临床科室相互配合。

2. 科室应当设有专门的感染控制团队,包括感染病医师、感染控制护士、感染控制专家等,确保科室内感染控制工作的有效开展。

3. 科室应当配备完善的医疗设备和设施,包括洁净手术室、消毒设备、隔离病房等,以确保感染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

二、医疗服务。

1. 感染性疾病科应当提供全面的感染性疾病诊断和治疗服务,包括感染性疾病的早期诊断、抗感染治疗、预防控制等。

2. 科室应当建立完善的感染性疾病监测和报告系统,及时掌握和报告感染性疾病的发病情况,为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3. 科室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感染控制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感染性疾病的认识和防控意识。

三、质量管理。

1. 感染性疾病科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感染病例的追踪和分析、感染控制措施的评估和改进等,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2. 科室应当积极参与医院感染控制委员会的工作,配合医院开展各项感染控制工作。

3. 科室应当加强与其他临床科室的合作和交流,共同推进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开展。

四、科研教学。

1. 感染性疾病科应当积极开展感染性疾病的科研工作,推动感染性疾病诊断和治疗技术的进步。

2. 科室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对感染性疾病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3. 科室应当积极参与感染性疾病的防控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感染性疾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综上所述,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标准直接关系到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质量和医疗质量的提升。

医院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加强对科室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感染控制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标准[详]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标准[详]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标准[详]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XXX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选址⑴感染性疾病科与其他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⑵感染性疾病科应分设呼吸道发热病人、肠道病人、肝炎病人的专用出入口和医务人员专用通道。

应设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的出入口。

各出入口应设有醒目标志。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着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教学文案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教学文案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感染疾病科门诊布局

感染疾病科门诊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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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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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病门诊 2、传染科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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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五、原那么 至少满足消化道、呼吸道传染病就诊与隔离要求
六、独立的挂号收费室、呼吸道〔发热〕和肠道疾 病患者的各自候诊区和诊室、治疗室、隔离观察室、 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或药柜〕、专用卫生 间 七、诊室
1四固定:诊室、医护人员、医疗器械、用物 2六分开:挂号、候诊、抽血、注射、取药、病历 八、 三级综合医院:应设置处置室和抢救室 九、配备必要的医疗、防护设备和设施
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使用防护用品。在 有体液或其他污染物喷溅的操作时应戴防护镜;进行有 创操作,给传染病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 时应戴防护面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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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
做好空气、物体外表、医护人员手与使用中消毒剂、医疗用品等微生物 学监测,并做好记录。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进行整改,并有整改记录。
03 消毒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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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划分:感染性疾病科内应设有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三区划分明确, 相互无交叉,并有醒目标志。 清洁区包括:包括医务人员的值班室、卫生间、男女更衣室、浴室以及储物间、 配餐间等。 潜在污染区包括:医务人员的办公室、治疗室、护士站、患者用后的物品、医疗 器械等的处理室、内走廊等。 污染区包括:病室、处置室、污物间以及患者入院、出院处理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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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隔离
应限制患者的活动范围,应减少转运 ,患者病情容 许,应佩戴外科口罩。不同种类的感染性疾病患者 应分室安置,同种感染性疾病、同种病原体感染患 者可安置于一室。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单独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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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
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 防水围裙、隔离衣、防护服、鞋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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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疾病科的监督检查
哈尔滨市卫生监督所 刘亚芬 2015年5月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 二、消毒隔离要求 三、个人防护 四、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 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本医疗机 构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 染病分诊点。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一、感染性疾病科设置原则要求
1、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 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通风良好,
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一、感染性疾病科设置原则要求
2、感染性疾病科,包括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
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二、消毒隔离要求
三、个人防护
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 防水围裙、隔离衣、防护服、鞋套等。 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使用防护用品。在 有体液或其他污染物喷溅的操作时应戴防护镜;进行有 创操作,给传染病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 时应戴防护面罩。
四、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
做好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与使用中 消毒剂、医疗用品等微生物学监测,并做好记录。 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进行整改,并有整改记录。
消毒要求: 1、严格执行手卫生,配备非手触式洗手装置。 2、空气消毒:开窗通风,安装通风设施,安装紫 外线灯或其它空气消毒器械。
二、消毒隔离要求
3、物体表面和地面的清洁与消毒:用含氯消毒剂 擦拭物体表面或拖地。 4、诊疗用品消毒:听诊器、血压计等用后,可经 75%酒精擦拭消毒后备用;体温表专人专用。
二、消毒隔离要求
两通道: 医务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医务人员通道、出入口 设在清洁区一端,患者通道、出人口设在污染区一端。 还应当设清洁物品出入口和污染物品的出入口。各出入口 应设有醒目标志。 两缓冲间 :清洁区与潜在污染区之间、潜在污染区与污染区 之间设立的两侧均有门的小室,为医务人员的准备间。
二、消毒隔离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设置独立的挂 号收费室、呼吸道(发热)和肠道疾病患者的各自候 诊区和诊室、治疗室、隔离观察室、检验室、放射检 查室、药房(或药柜)、专用卫生间; 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还应设置处置室 和抢救室。
二、消毒隔离要求
三区划分:感染性疾病科内应设有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 三区划分明确,相互无交叉,并有醒目标志。 清洁区包括:包括医务人员的值班室、卫生间、男女更衣室、浴室 以及储物间、配餐间等。 潜在污染区包括:医务人员的办公室、治疗室、护士站、患者用后 的物品、医疗器械等的处理室、内走廊等。 污染区包括:病室、处置室、污物间以及患者入院、出院处理室等。
二、消毒隔离要求
5、床单位消毒:对患者住院期间所用的床及床周围物体表面 进行的清洁与消毒。 6、终末消毒:如传染病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对病窒进 行的最后一次消毒。 要做好各项消毒记录。
二、消毒隔离要求
患者的隔离: 应限制患者的活动范围,应减少转 运 , 患者病情容许时,应戴外科口罩。 不同种类的感染性疾病患者应分室安置,同种感 染性疾病、同种病原体感染患者可安置于一室。 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单独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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