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做好三农工作总结
金融机构做好三农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金融机构在三农工作中发挥了
重要作用。
然而,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发展,金融机构需要做好三农工作,为此,我们总结了以下几点经验和建议。
首先,金融机构需要加大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投入。
农村地区的金融市场相对薄弱,金融机构应加大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投入,增加农村金融产品的种类和数量,满足农民的各种金融需求。
其次,金融机构需要加强对农民的金融教育。
农民对金融知识的了解相对较少,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农民的金融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的金融素养,让他们更好地利用金融工具进行生产经营。
再次,金融机构需要加强对农村小微企业的支持。
农村小微企业是农村经济的
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机构应加大对农村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为他们提供更加便捷和灵活的金融服务。
最后,金融机构需要加强对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农村信用体系相对薄弱,金
融机构应加强对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机制,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降低金融风险。
总之,金融机构要做好三农工作,需要加大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投入,加强对农
民的金融教育,加强对农村小微企业的支持,加强对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目标。
三农小微普惠业务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三农小微普惠业务发展的建议和意见一、聚焦支小支农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坚守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主责主业,加强与省再担保机构、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合作,积极纳入省再担保体系,主动剥离政府债券发行和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担保业务,严格控制闲置资金运作规模和风险,不得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逐步压缩大中型企业担保业务规模,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确保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达到80%以上。
二、降低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分层次实施差异化精准降费政策,在原有降费让利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
力争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降低至0.5%,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业务年化担保费率降至0.8%;1000万元以上的业务年化担保费率降至1%,对低风险的融资担保及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进一步减、免担保费用。
三、放宽反担保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断放宽反担保要求,提高信用与保证类担保占比,降低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主体融资门槛,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有效解决融资难问题。
四、加强风险管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建立完善担前审查和担后管理等风险防控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研判和防控。
五、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行政企分开,探索完善政府授权的董事会管理下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坚持市场化管理,加强内控建设,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六、推进银担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研发产品,推出符合小微和“三农”主体需求的信贷产品,优化审贷流程,提高担保贷款审批效率,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扩大放大倍数。
银行金融机构对有政府性融资担保的重点企业加大贷款利率优惠。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扩大合作银行范围,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落实贷前审查和贷中贷后管理责任,承担不低于贷款余额20%的风险责任),与银行探索开展批量化业务,不断扩大合作规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1.22•【文号】国办发〔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1.2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设立国家和地方融资担保基金、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等要求,进行了积极探索,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机构)不断发展壮大。
但融资担保行业还存在业务聚焦不够、担保能力不强、银担合作不畅、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运作,坚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准公共定位,弥补市场不足,降低担保服务门槛,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基本原则。
聚焦支小支农主业。
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严格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不断提高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和占比,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得偏离主业盲目扩大业务范围,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
如何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
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金融业应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提高对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的服务水平,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加大对科技创新、制造业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金融业风险管理水平:金融业应加强风险管理,降低不良资产率,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金融业效率与效益:金融业应提高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营效益,增强盈利能力。
金融科技发展水平:金融业应积极拥抱科技,提高数字化水平,提升客户体验,增强服务创新能力。
金融业开放程度:金融业应进一步扩大开放,引进国际先进经验与技术,提高国际竞争力。
此外,还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方法,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指标体系,以适应金融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情况汇报
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情况汇报近年来,金融服务三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广大农民和农村地区的广泛认可和欢迎。
在农村金融服务方面,各级银行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切实加强对三农的农业、农村、农民综合金融服务,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一是农业贷款发放量稳步增长。
2019年,我国农业贷款累计发放额达9.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9.5%,其中涉农贷款占比达到了21.8%,不断提高了农业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
同时,各大银行还制定了一系列扶贫政策,积极为贫困户和低收入农户提供小额信贷服务,加强对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
二是农民金融服务得到提升。
在农民金融服务方面,各大银行不仅推出了特色农产品金融产品,还发起了带动消费扶贫等一系列活动,积极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
同时,纪念币、纪念钞等纪念币产品的发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乡村旅游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升。
三是科技创新助力农村金融服务。
具体来看,各级银行在农村金融服务方面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推出了移动支付、互联网金融、智能柜员机等一系列服务产品,为农民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
这些新型金融服务,不仅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也加快了金融向农村地区的普及,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总之,金融服务三农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例如农业贷款的风险管理、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因此,各级银行务必不断加强金融服务三农的工作,深入了解农民的实际需求,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使农村金融服务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银行办法】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
【银行办法】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本市“三农”、科技创新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根据银监会、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银监发〔xxxx〕23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试点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结合区域经济规模、特色及市场需求,科学合理规划小额贷款公司的机构数量、布局结构,着力营造公平竞争、风险可控的市场环境。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坚持“积极试点、有序推进,建章立制、严格准入,明确职责、规范运行,监管有力、防范风险”的原则,切实为本市“三农”、科技创新和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二、准入资格与运营要求(一)准入资格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为企业法人,注册地且住所在本市,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实力雄厚,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必须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一次足额缴纳,不得以借贷资金和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试点期间,新设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主要为众创空间内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可适当降低至人民币1亿元)。
支持规范经营、运行良好且需要补充资本的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
小额贷款公司应具有合理的股权结构。
单个主要发起人及其关联方合并持股不超过80%,与主要发起人无关联关系的一般发起人不少于两个,单个股东持股不得低于1%。
主要发起人股权三年内不得转让、质押,其他股东一年内不得转让、质押。
对由大型互联网服务企业发起设立、主要开展网上小额贷款业务,以及由境内外知名金融机构(或金融控股集团)发起设立、引入小额信贷先进技术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从持股比例、企业名称等方面予以进一步支持,但应相应提高对其贷款“小额、分散”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2024小微企业认定标准_探索创新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新路
2024小微企业认定标准_探索创新服务“三农和小微企
业的新路
2024年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政府对于扶持小微企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
探索创新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新路”意味着政府将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为三农和小微企业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支持和服务,帮助他们实现可持续发展。
首先,政府将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
对于符合认定标准的小微企业,将享受更加优惠的财税政策和金融支持。
例如,对拥有自主创新能力、高科技含量的小微企业,将给予更多的研发经费和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创新创业的新兴小微企业,将优先予以扶持和帮助。
此外,政府将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
通过降低融资成本和更加灵活的融资方式,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提高其发展能力。
最后,政府将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帮助农民创办农村小微企业,实现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
在资金扶持方面,政府将加大对农村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农村地区企业家投资创业。
此外,政府还将通过培训、技术指导等方式,提高农民创业者的创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通过创办小微企业,农民不仅能够增加收入,还能够带动当地就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综上所述,2024年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出台将推动政府探索创新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新路”。
通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创新服务模式和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政府将帮助小微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推动我国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服务三农金融服务方案
服务三农金融服务方案农业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三农问题也是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关键因素之一。
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加速推进,三农金融服务的重要性逐渐被人们认识到,并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
为此,本文将提出一整套服务三农金融服务的方案,旨在推动农业稳定发展和提升农村经济水平。
一、强化金融服务体系建设1. 建立金融服务网络。
在农村地区设立金融服务站点,包括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并设置自助服务终端以便农民方便快捷地办理金融业务。
2. 完善金融产品体系。
金融机构要针对乡村特点不同,推出符合当地农民需求的金融产品,同时要合理定价,并降低金融服务费用,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3. 加强金融监管。
加强对农业贷款、信用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保险等金融服务的监控和管理,杜绝任何违规和不正当行为,提高金融服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完善农村信贷体系1. 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
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农户、贫困家庭,制定不同的信贷政策,根据其需求和风险程度进行信贷利率的制定和贷款担保组合方案的设计。
2. 推出专项扶持信贷。
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绿色生态农业、现代农业产业化、特色农产品加工以及乡村旅游等重点领域,设立专项信贷产品,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发展。
三、加强金融宣传教育1. 推广金融知识。
针对农民不了解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现状,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让农民了解金融知识水平并提高我们的金融意识2. 增强金融信任意识。
加强金融征信建设,建立农村信用体系,鼓励农民自觉守信用、树信誉,建立良好的荣誉感和信任感。
四、拓宽金融服务渠道1. 发挥农村银行专业优势。
农村信用社要积极拓展金融筹融渠道,加强同银行业等合作的方式,为乡村经济建设提供可靠的支持。
2. 积极推进互联网金融服务。
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以传统金融行业为基础,向电子商务、普惠金融和互联网金融服务等多元化发展方向转型,为广大农民提供更为便捷的金融服务。
方案总结:以上方案是针对当前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以及推动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现状,拟定的解决方案。
2024年江苏省金融运行报告
2024年,江苏省金融运行总体平稳,经济增速较前年有所回落,但金融市场仍保持较高的活跃度。
以下是对江苏省2024年金融运行情况的1200字以上报告。
2024年以来,江苏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进一步强化。
江苏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为主线,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通过深化金融机构与创新,加强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企业金融服务,以及“三农”、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等金融供给侧,为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支撑。
首先,2024年江苏省金融市场活跃度高。
江苏省各类金融机构数量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
截至2024年底,江苏省共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社等金融机构4439家,同比增长10.6%。
其中,商业银行数量达到142家,创新高,较上年增加11家。
农村信用合作社数量为2308家,同比增加12家。
城市信用社数量为1989家,同比增加36家。
此外,江苏省还培育了多家互联网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宽了金融市场的服务方式和渠道。
其次,金融创新在江苏省得到了进一步的推进。
2024年,江苏省加大了对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创新金融产品等领域的支持和引导力度。
通过建立金融科技创新示范区、金融科技创新中心等平台,推动金融科技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
同时,江苏省积极引导互联网金融发展,推动线上金融与线下金融协同发展。
通过开展金融科技创新大赛、举办金融科技峰会等活动,吸引了一批优秀的金融科技创新企业,为金融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此外,江苏省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
2024年,江苏省提出了建设绿色金融示范省的目标,通过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创新产品的发展,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推动江苏省向绿色经济转型。
江苏省还加强了对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防范,提升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风险防控能力。
最后,江苏省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2024年,江苏省加大了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通过设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设立小微企业金融云平台等措施,提升了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
支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新政策解读
支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新政策解读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出台一系列新政策,以促进这些领域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对支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新政策进行解读。
首先,支持服务小微企业的新政策是针对当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旨在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好的外部环境和政策保障。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降低税收负担、优化融资环境、推动创新创业等。
降低税收负担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增值税、所得税等方面。
比如,对于年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免征增值税;对于从事科技领域技术开发的小微企业,可以根据自行研发的技术成果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
通过降低税收负担,帮助小微企业减轻经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优化融资环境是另一个重要的政策举措。
小微企业由于规模小、资金短缺等问题,在融资方面往往面临较大困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加大对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创新融资产品等。
通过这些政策,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和低成本融资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问题,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推动创新创业是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
为了鼓励小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政府提出了一系列创新创业支持政策。
比如,对于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领域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税前实际发生的技术引进费用等;同时,为了促进创新创业,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创新创业基金的支持政策,为小微企业提供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支持。
接下来,我将解读“三农”新政策。
在中国这个农业大国,农村和农民问题一直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三农”新政策旨在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收入问题、社保问题和农业现代化问题等。
首先,土地问题是解决农民问题的重点。
政府通过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等方式,推动农村土地制度。
“小微+三农”双轮驱动助推数字普惠金融业务发展
E謝IK进a Special Attention“小微+三农”双轮驱动 助推数字普惠金融业务发展文I I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科技与产品管理部总经理陈镇洪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三农金融部副总经理杨欣1陈镇洪现任中国农业锒行广东省分行科技与产品管理 部总经理。
拥有超过25年的金融科技、网络 金融工作经验,熟愚银行业金融科技发展趋势, 主持过多项数字化转型、场景建设重点项目落 地实施。
Q 020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突发,Z U对我国乃至全球经济都带来了前 所未有的重大考验;同时,2020年也是 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 坚的收官之年,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是全 国、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而商业银行普 惠金融业务触及全社会的方方面面,对金 融稳定、脱贫攻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小微”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是银行业普惠金融业务关注的要点6;杨欣现任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三农金融部副总经理。
扎根于基层,有较为丰富的三农、信货、公司、信用卡等业务工作经验,曾在广州、茂名等地区任职。
多次荣获农行系统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工作标兵等荣誉称号。
流动资金问题就像摆在小微企业经营发展面前的“拦路虎”,此次加上疫情的冲击,更多的小微企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随时都面临着生存考验;而三农融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链发展。
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为小微企业及三农提供特色农业融资服务成为银行业的大势所趋。
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广东农行”)积极响应国家和社会需要,坚持稳健经营的发展目标,凭借物理网点深入延伸至城乡的分布优势,依托先进的技术平台打造三农融资数字普惠应用,实现“小微+三农”双轮驱动,形成“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改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在保障小微企业稳定发展、提升农村居住环境、服务特色农业客户集群、提升农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1.04•【文号】银保监办发〔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银保监办发〔2019〕5号各银保监局:农村商业银行是县域地区重要的法人银行机构,是银行业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主力军。
农村商业银行坚持正确的改革发展方向,对于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融机构体系,更好满足实体经济结构性、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重要改革举措要求、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完善农村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监测、考核和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坚守定位、强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正确改革发展方向,坚守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市场定位(一)专注服务本地、服务县域、服务社区。
农村商业银行应准确把握自身在银行体系中的差异化定位,确立与所在地域经济总量和产业特点相适应的发展方向、战略定位和经营重点,严格审慎开展综合化和跨区域经营,原则上机构不出县(区)、业务不跨县(区)。
应专注服务本地,下沉服务重心,当年新增可贷资金应主要用于当地。
(二)坚守支农支小金融服务主业。
农村商业银行应提高金融服务精准匹配能力,重点满足“三农”和小微企业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需求。
将业务重心回归信贷主业,确保信贷资产在总资产中保持适当比例,投向“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贷款在贷款总量中占主要份额。
严格控制大额贷款投向和投放比例,合理降低贷款集中度和户均贷款余额。
二、提升治理能力,完善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内部机制(三)优化符合支农支小定位的股权基础。
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健全机构体系(一)推进机构建设。
建立以甘肃金控融资担保集团(以下简称“甘肃金控担保集团”)牵头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体系,甘肃金控担保集团与市州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覆盖各市州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每个市州设立1家,出资额与出资比例由甘肃金控担保集团与市州政府商定;由甘肃金控担保集团与县区政府共同牵头,通过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股东注资、兼并重组等方式,三年内整合各县区政府出资设立的融资担保机构,实现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覆盖。
(二)争取国家支持。
甘肃金控担保集团作为我省省级唯一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的机构,要积极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接,加强业务合作,将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不低于20%的再担保风险责任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增信分险的作用。
(三)发挥再担保职能。
甘肃金控担保集团和甘肃省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要积极发挥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再担保职能。
省内其他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等市场主体以及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提供的融资担保服务,且服务收费符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收费标准的,作为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补充,可以得到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服务。
二、坚持主业主责(四)聚焦支小支农。
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聚焦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不断提高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和占比,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得偏离主业盲目扩大业务范围,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
其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农户认定标准按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多策并举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微企业都处于竞争激烈 、准入 门槛不高的行业 , 易 受 经 济周期 波 动影 响 , 容 易 出现破 产 倒 闭 。三 是 可 供抵 押 的有 效 资产不 多 。 银 行 多希望 企业 能够 提供 保值增值 、 变现能力较强 的厂房 、 土地等 固定资产 作为抵押物 , 但小微企业往往难 以提供 , 获得银行 贷 款机 会不 多 。四是 小微 企业 融资个 性 化较 强 。资 金需求“ 短、 频、 急” , 多为临时性 周转 资金需要 , 融 资时 效要 求很 高 。而银行 则 倾 向于 批 量信 贷业 务 , 以获得 更 高 回报 。 据 笔 者近 年来 的持续 观 察 , 小微 企 业 的经 营 不 善 除市 场 因素 外 , 还有两点至关重要 : 一 是 小 微 企 业 主 的道 德 风险 。相 对 大 中型企 业 , 小 微 企业 经 营
到 信息 不对 称 。二是 抵御 风险 的能 力不 强 。多数小
存在赌博 、 吸毒 、 违法乱纪等不 良行为 , 就很容易给 企 业带 来致命 的打击 。二是 对部分 小微 企业存 在 过 度 授信 现 象 。 由于部分 企业 经 营得 当 , 现 金流 动性 充 裕 的同 时也是 企业 开始追 求升 级 的开始 。如果一 旦 抓住 机 遇 、 升级 成功 , 那 企业 就能 够 脱胎 换 骨 , 走 上更 高 层 次 ; 而如 果 资 金 盲 目投 入 , 受各 种 因素 影 响, 资金 链条 一旦 断 裂 , 则 会前 功尽 弃 。事实 上 , 近 年 来 据 笔 者 不 完全 统 计 ,成 功 升级 者 不 过 十 之 二 三, 而更多的小微企业在毕其功于一役后往往陷入
高管论坛
多策并举加强小微 企业金融服务
口 刘海涛
摘要 : 小 微企 业是 对小 型 企 业 、 微 型企 业 、 家庭 作坊 和 个体 工 商户 的 统称 , 其准 入 门槛 低 、 创 办速 度 快 、 主 要 以 劳动 密集 型 产 业为 主 、 能创 造 大 量 的就 业 岗位 , 是 我 国 多元 化 实体 经 济 的 重 要 组成部 分 , 也 是银 行 业 重要 的客 户群体 。但 受到 自身 发展 条件 的 限制 , 小 微企 业极 易受 到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25•【字号】焦政办〔2022〕14号•【施行日期】2022.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企业管理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焦政办〔2022〕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快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29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一)做大做强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支持焦作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发挥龙头引领作用,通过争取省级再担保机构股权资金、财政注资、市投资集团增资、整合现有担保机构等方式组建焦作融资担保集团公司,择优对各县(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股权投资,或建立担保合作关系,加快构建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工作局、投资集团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二)加快县域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
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出资新设或扩股、入股省市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等方式对现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资扩股,力争2022年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达到2亿元以上;抢抓金融政策机遇,加入全省再担保体系,推动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加大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支持的意见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加大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支持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6.12•【字号】粤财金〔2020〕22号•【施行日期】2020.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加大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支持的意见粤财金〔2020〕22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省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和《财政部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通知》(财金〔2020〕19号),现就进一步发挥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加大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支持提出以下意见。
一、聚焦支农支小融资担保主业全省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含再担保机构,下同)要专注于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聚焦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不得偏离主业盲目扩大经营范围,不得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不得新开展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担保业务。
要结合复工复产形势需要,积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协调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着力帮助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和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要进一步提高支小支农业务占比,确保2020年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户数占比不低于80%,其中新增单户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
二、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各地要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本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有条件的县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本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鼓励各地级以上市对所辖县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给予适当补助支持。
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坚持下沉一线,简化担保要求,不断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的业务覆盖范围,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融资担保的放大效应。
三农金融服务实施指南
三农金融服务实施指南第1章引言 (4)1.1 三农金融服务背景 (4)1.2 三农金融服务的重要性 (4)1.3 三农金融服务现状分析 (4)第2章三农金融服务体系构建 (5)2.1 金融服务体系概述 (5)2.2 政策性金融支持 (5)2.3 商业性金融参与 (5)2.4 合作性金融发展 (5)第3章农村信贷服务 (6)3.1 农户贷款 (6)3.1.1 贷款对象 (6)3.1.2 贷款用途 (6)3.1.3 贷款额度 (6)3.1.4 贷款期限 (6)3.1.5 还款方式 (6)3.1.6 贷款利率 (6)3.2 农业企业贷款 (6)3.2.1 贷款对象 (6)3.2.2 贷款用途 (7)3.2.3 贷款额度 (7)3.2.4 贷款期限 (7)3.2.5 还款方式 (7)3.2.6 贷款利率 (7)3.3 农村小微企业贷款 (7)3.3.1 贷款对象 (7)3.3.2 贷款用途 (7)3.3.3 贷款额度 (7)3.3.4 贷款期限 (7)3.3.5 还款方式 (8)3.3.6 贷款利率 (8)第4章农村保险服务 (8)4.1 农业保险 (8)4.1.1 产品设计与创新 (8)4.1.2 保险补贴政策 (8)4.1.3 保险理赔服务 (8)4.2 农村居民保险 (8)4.2.1 人寿保险 (8)4.2.2 健康保险 (8)4.2.3 养老保险 (8)4.3 农村企业保险 (8)4.3.2 责任保险 (9)4.3.3 信用保证保险 (9)4.3.4 劳动保障保险 (9)第5章农村支付与结算服务 (9)5.1 农村支付服务 (9)5.1.1 支付服务概述 (9)5.1.2 支付服务体系建设 (9)5.1.3 支付服务监管 (9)5.2 农村结算服务 (9)5.2.1 结算服务概述 (9)5.2.2 结算服务体系建设 (10)5.2.3 结算服务监管 (10)5.3 农村电子支付发展 (10)5.3.1 电子支付概述 (10)5.3.2 电子支付发展现状 (10)5.3.3 电子支付发展措施 (10)第6章农村资本市场服务 (10)6.1 农村股权融资 (10)6.1.1 股权融资概述 (10)6.1.2 股权融资方式 (10)6.1.3 股权融资政策支持 (11)6.2 农村债权融资 (11)6.2.1 债权融资概述 (11)6.2.2 债权融资方式 (11)6.2.3 债权融资政策支持 (11)6.3 农村资产证券化 (11)6.3.1 资产证券化概述 (11)6.3.2 资产证券化方式 (11)6.3.3 资产证券化政策支持 (12)第7章农村金融产品创新 (12)7.1 农村信贷产品创新 (12)7.1.1 创新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 (12)7.1.2 农户小额信贷产品创新 (12)7.1.3 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支持 (12)7.2 农村保险产品创新 (12)7.2.1 农业保险产品创新 (12)7.2.2 农村居民保险产品创新 (12)7.2.3 农村养老保险产品创新 (12)7.3 农村支付与结算产品创新 (13)7.3.1 农村移动支付产品创新 (13)7.3.2 农村互联网支付产品创新 (13)7.3.3 农村结算产品创新 (13)第8章金融科技在三农金融服务中的应用 (13)8.2 互联网金融服务 (13)8.3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在三农金融中的应用 (14)第9章三农金融风险管理与防范 (14)9.1 三农金融风险类型 (14)9.1.1 信用风险:由于三农客户群体特殊性,信用风险在三农金融服务中尤为突出。
关于建立小微企业、“三农三牧”融资风险分担机制的方案(最新)
关于建立小微企业、“三农三牧”融资风险分担机制的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小微企业、“三农三牧”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深化银担、银保合作,激活担保及保险资源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缓解小微企业、“三农三牧”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第X次党代会和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互利多赢、持续发展”的原则,引导和推动省内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服务小微企业、“三农三牧”为中心,聚焦主业、回归本源,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多方参与、合理多元的风险分担机制,实现以担保、保险促信用、以信用促融资,增加小微企业、“三农三牧”金融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实践普惠要求。
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践行普惠金融内在要求,专注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三牧”信贷项目,切实缓解小微企业、“三农三牧”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深化各方合作。
以银担、银保比例风险分担机制为纽带,深化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合理分担授信风险,切实提高对小微企业、“三农三牧”增信能力。
——实行三级联动。
省、市(州)、县三级联动,共同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风险分担机制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推广使用,实现银担、银保比例风险分担机制在省、市(州)、县三级全覆盖。
三、工作机制积极践行普惠金融发展要求,发挥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增信作用,改变由融资担保公司承担全额代偿风险、政府补贴融资担保公司的传统模式,积极推广开展面向小微企业、“三农三牧”的比例风险分担机制。
同时,在全省推广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参与、市场化运作、小微企业和“三农三牧”自愿参加的银保合作融资模式。
双管齐下,切实提升担保和保险机构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及小微企业、“三农三牧”融资可获得性。
银行三农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委员会工作计划
银行三农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委员会工作计划银行三农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委员会是由国家银行和金融机构组成的专门负责制定和协调三农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的机构。
该委员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和促进农村农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
一、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
针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委员会将制定具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计划,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创新金融产品、小额贷款服务、农业保险等。
通过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三农和小微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
二、加强风险管理和信贷政策。
针对农村农业和小微企业的特点,委员会将加强对风险的监控和评估,及时制定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信贷风险的发生。
同时,还将优化信贷政策,降低融资成本,为农村农业和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支持。
三、推进金融科技创新。
委员会将鼓励银行和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金融科技创新投入,推动金融科技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通过金融科技的应用,提高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普惠性,缩小城乡和区域金融服务的差距。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
委员会将加强对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户和小微企业的金融知识和意识。
同时,加强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培训,提高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更好地为农村农业和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五、加强监督和评估。
委员会将建立完善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提升。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确保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在实施上述工作计划的过程中,银行三农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委员会将充分发挥政策协调和引导作用,强化政策配套和协同效应,推动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同时,还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农村农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助力实现乡村振兴和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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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强调:加强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2年02月25日17时10分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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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在中小金融机构座谈会上强调
促进中小金融机构健康发展
加强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24日至25日在河南省郑州市、许昌市考察金融工作,并主持召开中小金融机构座谈会。
他强调,“三农”和小微企业关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要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组织制度创新,优化金融结构和布局,促进中小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努力破解“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在座谈会上,王岐山认真听取了河南省政府负责同志及中小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代表的发言。
他说,当前全球经济复苏面临严峻挑战。
在此情势下,关键要把自己的事情办好。
金融系统要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执行好稳健的货币政策,“有扶有控”,确保金融安全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王岐山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强“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通过鼓励试点、放宽准入等措施,着力培育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取得了积极进展。
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要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市场准入和退出、区域布局、风险防范等问题,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不断发展和完善“草根金融”。
要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财税、担保、坏账核销、风险补偿等政策支持体系和差异化监管措施,调动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积极性,确保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均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
金融管理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要密切配合,深入调查研究,立体解剖“麻雀”,总结和推广体制机制创新和管理好的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中小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环境。
王岐山强调,防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要会同各级地方政府确保金融市场稳定,对各类金融风险隐患,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要明确责任,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传销等违法金融活动,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在考察许昌银行、新郑农村商业银行薛店支行等金融机构时,王岐山说,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中小金融机构要立足当地,突出特色,避免盲目求大和跨区域扩张。
要加快金融创新,形成务实有效的激励机制,在服务好“三农”
和小微企业的同时,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
考察期间,王岐山对河南省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以及金融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他希望河南省百尺竿头,更上层楼,加快中原经济区发展步伐。
河南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有商业银行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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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在六省市进出口形势座谈会上强调
稳定出口扩大进口加快外贸转型升级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3日至4日在辽宁沈阳考察工作,并召开六省市进出口形势座谈会。
他强调,进出口对宏观经济、就业和社会稳定都至关重要。
要认真贯彻中央的要求和部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稳定出口,扩大进口,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
在座谈会上,王岐山认真听取了辽宁、天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省市负责同志的发言。
他说,今年以来,我国进出口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转方式、调结构出现可喜变化。
当前,严峻复杂的世界经济形势必然导致全球总需求不足。
面对这样不利的外部环境,关键要把自己的事情办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定信心,深入分析研判形势,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方方面面、点点滴滴做过细的工作,挖掘潜能,确保进出口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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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在地方金融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金融工作
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新华社武汉11月19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19日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地方金融工作座谈会。
他强调,要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发展和创新,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在听取部分省市金融管理部门负责人发言后,王岐山说,当前全球经济形势十分严峻,不确定之中可以确定的是,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世界经济衰退将长期化。
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对外依存度很高的国家来说,关键要认清形势,把自己的事情办好。
金融系统要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这条主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执行好稳健的货币政策,提高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灵活性,按照“有保有压”的要求,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的支持,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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