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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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环境保护完成情况汇报-最新范文

2013年环境保护完成情况汇报-最新范文

2013年环境保护完成情况汇报1、组织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强势推进市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专项整治。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第一时间牵头会同食品、卫生、工商等部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流动食品摊点整治,取缔流动食品摊点300多处,迅速推动了全局工作。

对祥和花园、电大、香樟花园、阳羡中学、紫竹花园等重点防控区域,落实了错时管理、定岗值守等长效措施,有力遏制了流动食品摊点经营空间。

二是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全力推进村庄环境连片整治,迅速落实“查、治、管”措施,深度治理环境显见性问题,清理卫生死角5千多处、乱搭乱建1万余平方米、垃圾杂物数千吨,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落实了市容长效管理检查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反复抓、抓反复”的环境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三是强化市容管理日常整治机制。

坚持每周一次的常规性整治制度,着力加强对季节性、易发性市容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和频度,切实稳固了良好的常态管理格局。

按照美观、新颖、实用的要求,制作了装修施工硬质围护,增强了市容管理的视觉效应。

2、创新实施建筑垃圾及流体材料运输管理。

通过宣传教育在前、工作衔接到位、严格处置审批,同时组织违规运输打击行动和常年蹲点值守,城区建筑垃圾专业化运输率达90%以上。

以万达广场施工工地为重点,加大对城东新区建筑工地的规范化管理,督促施工方落实工程车辆出门清洗制度,安排人员车辆不间断对工地周边路面进行清洗保洁,并组织定点值勤,对带泥车辆坚决不允许其出门,有效减少抛撒滴漏、损坏路面等环境污染问题。

与此同时,组织深入调研,提出了城区混凝土清洁运输管理、送水车运输规范管理、工程泥浆运输处置、装修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意见,并在科学选址的基础上,着手推进装修建筑垃圾集中倾倒点建设,从源头上减少乱倾倒行为。

3、大力实施“蓝天工程”。

严查经营性油烟噪声扰民行为,会同市环保局,对群众反响强烈、市领导督办的餐饮业扰民行为进行联合查处,督促其采取工程性降噪减排措施,并进行现场检测验收,直至其管理达到要求、群众满意,最大程度地减少餐饮业等易扰民行业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环保部公布2013年第一季度重点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情况

环保部公布2013年第一季度重点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腾格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停用、企业私自排污及污水管网“跑冒”问题地方环保部门全面排查园区企业环境问题,园区内所有生产企业已停产整治。内蒙古环保厅督促当地政府加快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加强对园区企业的日常监管。整治工作未完成前,所有企业不得投入生产。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群众反映安徽合肥四方磷复肥有限公司环境问题。安徽省环保厅责成肥东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行为依法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废水渗漏、废气无组织排放等问题,6个月内按规范完成磷石膏堆场防渗措施。安徽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执行到位。督促该公司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加强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督促当地政府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为了“美丽中国”的建设,环保部更加积极地应对各种污染情况。近日,环保部公布了2013年第一季度重点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群众反映临沭县部分企业污染严重。临沭县大洋食品有限公司、临沭县东升磨料有限公司、临沭县金圆磨料有限公司和临沭县华星纸业有限公司已停产整改,临沭县人民政府已制定玉溪河的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山东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执行到位;督促相关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督促当地政府开展玉溪河综合治理。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群众反映尤溪县田伯生物肥有限公司臭味扰民。该公司已停产并决定搬迁,现已拆除部分生产设备。福建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该公司加快拆除生产设备,严防恢复生产。
吉林省吉林市磐石市群众反映吉林吉恩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吉林吉恩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赔付受损农作物,磐石市环保局依法查处其废气超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吉林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该公司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督促当地政府协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

【环保部】201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自然生态环境)

【环保部】201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自然生态环境)

自然生态环境2014-06-05状况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生态环境质量2012年2,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一般”。

2461个县域中,“优”、“良”、“一般”、“较差”和“差”的县域分别有346个、1155个、846个、112个和2个。

生态环境质量以“良”和“一般”为主,约占国土面积的67.2%。

生态环境质量“优”和“良”的县域主要分布在秦岭淮河以南及东北的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地区,“一般”的县域主要分布在华北平原、东北平原西部、内蒙古中部和青藏高原,“较差”和“差”的县域主要分布在西北地区。

(2因遥感解译工作量大,且受数据收集时间所限,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较其他环境要素滞后一年。

)生物多样性在生态系统多样性方面,中国具有地球陆地生态系统的各种类型,其中森林类型212类、竹林36类、灌丛类型113类、草甸77类、荒漠52类。

中国淡水水域生态系统复杂,湿地有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5类,近海有黄海、东海、南海和黑潮流域4个大海洋生态系统,近岸海域分布滨海湿地、红树林、珊瑚礁、河口、海湾、泻湖、岛屿、上升流、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以及海底古森林、海蚀与海积地貌等自然景观和自然遗迹。

在人工生态系统方面,主要有农田生态系统、人工林生态系统、人工湿地生态系统、人工草地生态系统和城市生态系统等。

在物种多样性方面,中国拥有高等植物34792种,其中苔藓植物2572种、蕨类2273种、裸子植物244种、被子植物29703种。

此外,几乎拥有温带的全部木本属。

中国约有脊椎动物7516种,其中哺乳类562种、鸟类1269种、爬行类403种、两栖类346种、鱼类4936种。

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共420种,大熊猫、朱鹮、金丝猴、华南虎、扬子鳄等数百种动物为中国所特有。

已查明真菌种类10000多种。

在遗传资源多样性方面,中国有栽培作物528类1339个栽培种,经济树种达1000种以上,中国原产的观赏植物种类达7000种,家养动物576个品种。

环保部2013年环境公报

环保部2013年环境公报

2013年,全国废水排放量695.4亿吨,比上年增加1.5%。

工业废水排放量209.8亿吨,比上年减少5.3%;占废水排放总量的30.2%,比上年减少2.1个百分点。

2013年,全国工业废水中石油类排放量1.7万吨,比上年增加0.4%;挥发酚排放量1259.1吨,比上年减少15.0%;氰化物排放量162.0吨,比上年减少5.7%。

工业废水中重金属汞、镉、六价铬、总铬、铅及砷排放量分别为0.8吨、17.9吨、58.1吨、161.9吨、74.1吨和111.6吨,重金属污染物分别比上年减少27.3%、33.0%、17.5%、14.2%、23.7%和12.6%。

表2-2 全国工业废水中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单位:吨工业废水中汞排放量前3位省份依次为湖南、广西和甘肃,3个省份工业废水汞排放量为0.4吨,占全国废水汞排放量的54.0%。

工业废水中镉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为湖南、江西和甘肃,3个省份工业废水镉排放量为9.9吨,占全国工业废水镉排放量的55.6%。

工业废水中六价铬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为江西、湖北和浙江,3个省份工业废水六价铬排放量为35.0吨,占全国废水六价铬排放量的60.2%。

工业废水中总铬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为河南、广东和浙江,3个省份工业废水总铬排放量为70.7吨,占全国废水总铬排放量的43.7%。

工业废水中铅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为湖南、甘肃和广西,3个省份工业废水铅排放量为38.5吨,占全国废水总铬排放量的52.0%。

工业废水中砷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为湖南、江西和西藏,3个省份工业废水砷排放量为60.8吨,占全国废水砷排放量的54.4%。

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2013年,重金属(汞、镉、六价铬、总铬、铅、砷)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金属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4个行业重金属排放量为307.2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重金属排放量的72.3%。

2013年环境污染物排放量统计年报--摘自环保部官网.

2013年环境污染物排放量统计年报--摘自环保部官网.

废气3.1 废气及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3.1.1 二氧化硫排放情况2013年,全国工业废气排放量669361亿立方米(标态),比上年增加5.3%。

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2043.9万吨,比上年减少3.5%。

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835.2万吨,比上年减少4.0%,占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89.8%。

城镇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208.5万吨,比上年增加1.4%,占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10.2%。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二氧化硫排放量0.2万吨。

表3-1 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单位:万吨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焚烧废气中排放的污染物。

(下同)3.1.2 氮氧化物排放情况2013年,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2227.4万吨,比上年减少4.7%。

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1545.6万吨,比上年减少6.8%,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69.4%。

城镇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40.7万吨,比上年增加 3.6%,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1.8%。

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640.6万吨,比上年增加0.1%,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28.8%。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氮氧化物排放量0.4万吨。

表3-2 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单位:万吨注:自2011年起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与生活源分开单独统计。

3.1.3 烟(粉)尘排放情况2013年,全国烟(粉)尘排放量1278.1万吨,比上年增加3.5%。

工业烟(粉)尘排放量1094.6万吨,比上年增加6.3%,占全国烟(粉)尘排放总量的85.6%。

城镇生活烟尘排放量123.9万吨,比上年减少13.2%,占全国烟(粉)尘排放总量的9.7%。

机动车颗粒物排放量59.4万吨,比上年减少4.3%,占全国烟(粉)尘排放总量的4.6%。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烟(粉)尘排放量0.2万吨。

表3-3 全国烟(粉)尘排放量单位:万吨注:1. 自2011年起不再单独统计烟尘和粉尘,统一以烟(粉)尘进行统计;2. 机动车的烟(粉)尘排放量指机动车的颗粒物排放量。

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14年“6·5”世界环境日主题:思前、食后、厉行节约,减少你的耗粮足迹 2014年“6·5”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向污染宣战《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概要2013年,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提出了10条35项综合治理措施。

全国新增72个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已有海南、黑龙江等16个省(区)开展生态省(区)建设,1000多个市(县)开展生态市(县)建设。

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下放25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

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全国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83万人(次),检查企业81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及风险隐患近1万个。

2013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2352.7万吨,比上年下降2.9%;氨氮排放总量为245.7万吨,比上年下降3.1%。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043.9万吨,比上年下降3.5%;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2227.3万吨,比上年下降4.7%。

全国环境质量状况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全国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

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和西北诸河等十大水系的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71.7%、19.3%和9.0%。

珠江、西南诸河和西北诸河水质为优,长江和浙闽片河流水质良好,黄河、松花江、淮河和辽河为轻度污染,海河为中度污染。

在监测营养状态的61个湖泊(水库)中,富营养状态的湖泊(水库)占27.8%,其中轻度富营养和中度富营养的湖泊(水库)比例分别为26.2%和1.6%。

在4778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较差和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59.6%。

二、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一般。

一、二类海水点位比例为66.4%,三、四类海水点位比例为15.0%,劣四类海水点位比例为18.6%。

四大海区中,黄海和南海近岸海域水质良好,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一般,东海近岸海域水质极差。

9个重要海湾中,辽东湾、渤海湾和胶州湾水质差,长江口、杭州湾、闽江口和珠江口水质极差。

2013年重庆市环境统计公报

2013年重庆市环境统计公报

2013年重庆市环境统计公报一、综述2013年的环境统计包括工业源、农业源、城镇生活源、机动车和集中式治理设施。

2013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14.25亿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39.18万吨,氨氮排放总量5.22万吨;全市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54.77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36.20万吨,工业烟(粉)尘排放量17.98万吨;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208.48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2728.19万吨。

二、废水1.废水排放量。

2013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14.25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3.35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23.51%;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10.89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76.42%。

2.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2013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39.18万吨。

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5.15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13.14%;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21.86万吨,占55.79%;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12.10万吨,占30.88%;集中式治理设施化学需氧量排放0.065万吨,占0.17%。

3.氨氮排放量。

2013年全市氨氮排放总量5.22万吨。

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0.33万吨,占氨氮排放总量的6.32%;城镇生活源氨氮排放量3.62万吨,占69.35%;农业源氨氮排放量1.25万吨,占23.95%;集中式治理设施氨氮排放量0.017万吨,占0.33%。

三、废气1.二氧化硫排放量。

2013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为9532.44亿立方米,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4.77万吨。

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49.44万吨,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90.27%;城镇生活源及其他二氧化硫排放5.33万吨,占二氧化硫排放量的9.73%。

2.氮氧化物排放量。

2013年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6.20万吨,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24.79万吨,占氮氧化物排放量的68.48%;城镇生活源及其他氮氧化物排放量0.45万吨,占氮氧化物排放量的1.24%;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0.96万吨,占氮氧化物排放量的30.28%。

2013年全国污染物排放状况公报

2013年全国污染物排放状况公报

状况2013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目标。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2013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2352.7万吨,比上年下降2.9%;氨氮排放总量为245.7万吨,比上年下降3.1%。

2013年全国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废气中主要污染物2013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043.9万吨,比上年下降3.5%;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2227.3万吨,比上年下降4.7%。

2013年全国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固体废物2013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27701.9万吨,综合利用量(含利用往年贮存量)为205916.3万吨,综合利用率为62.3%。

2013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2013年,全国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73亿吨,无害化处理能力为49.3万吨/日,无害化处理量为1.54亿吨,无害化处理率为89.0%。

措施与行动【主要污染物减排】2013年,认真贯彻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严格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监管。

842个造纸、印染等重点项目实施废水深度治理及回用工程;12724个畜禽规模养殖场完善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化学需氧量、氨氮去除效率分别提高7个和27个百分点。

进一步提高火电机组脱硫设施达标率,对3400万千瓦现役火电机组脱硫设施实施增容改造;新增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2.36万平方米;各地煤改气工程新增用气量26亿立方米,替代原煤49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3.9万吨;石油炼制行业催化裂化烟气脱硫工程进展明显,18套、3150万吨催化裂化装置新建脱硫设施;2.03亿千瓦现役火电机组拆除脱硫设施的烟气旁路,综合脱硫效率由82%提高到90%以上;严厉打击脱硫设施运行弄虚作假等行为,罚没电价款4.4亿元,追缴二氧化硫排污费近1亿元。

出台实施脱硝电价;脱硝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新增脱硝机组2.05亿千瓦,5.7亿吨水泥熟料产能新建脱硝设施;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1%;淘汰老旧机动车183万辆。

2013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

2013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

2013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3月12日)2013年各地、各部门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和造林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稳步实施《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国土绿化,取得显著成效。

一、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开展各级领导率先垂范。

4月2日,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

习近平总书记在植树时强调:“要加强宣传教育、创新活动形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义务植树,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依法严格保护森林,增强义务植树效果,把义务植树深入持久开展下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

组织举办了“深入开展植树造林,积极建设生态文明” 为主题的共和国部长义务植树活动,来自中直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单位及北京市的186名省部级领导参加。

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国人民解放军继续组织开展了“全国人大机关义务植树”、“全国政协义务植树”、“百名将军义务植树”等活动。

地方各级党政军领导在各地植树季节来临之际也都带头参加义务植树。

各级领导带头参加义务植树,为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组织发动广泛深入。

国务院在京召开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和造林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全国绿化委员会主任汪洋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高位推动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

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全绿字〔2013〕2号),从“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等六个方面部署造林绿化工作。

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广东、重庆、西藏等地方党委、政府召开了造林绿化工作会议,内蒙古、福建、江西、陕西、宁夏等地政府出台了造林绿化相关文件,对2013年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2013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

2013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

2013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一)2014-3-26概述我国是海洋大国,大陆海岸线1.8万公里,面积为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6 900余个,管辖海域总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包括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跨越暖温带、亚热带和热带三个气候带。

入海河流众多,有鸭绿江、辽河、海河、黄河、长江、珠江等1 500余条河流入海。

海洋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分布有红树林、珊瑚礁、滨海湿地、海草床、海岛、海湾、入海河口等多种类型海洋生态系统。

海洋资源环境为沿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为全面掌握我国管辖海域环境状况,2013年,国家海洋局组织对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入海污染源、海洋功能区、海洋环境灾害和突发事件等开展了监测,布设监测站位8 700余个,获取监测数据250余万个。

2013年,我国海洋环境状况总体较好,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约占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5%,海洋沉积物质量总体良好。

陆源排污压力巨大,近岸局部海域污染严重,15%近岸海域水质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约1.8万平方公里海域呈重度富营养化状态。

海洋生境退化、环境灾害多发等问题依然突出。

1.1 海水1.1.1 海水环境状况2013年夏季,海水中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和化学需氧量等要素的监测结果显示,我国管辖海域海水环境状况总体较好,但近岸海域海水污染依然严重。

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约占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5%,符合第二类、第三类和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分别为47 160、36 490和15 630平方公里,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为44 340平方公里,较上年减少了23 540平方公里。

渤海、黄海和东海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分别减少了4 590、13 030和9 150平方公里,南海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增加了3 230平方公里。

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区域主要分布在黄海北部、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江苏盐城、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的部分近岸海域。

环境公报

环境公报

2013年环境质量公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状况经省主管部门核定,与上年相比,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3.45%、2.79%、2.80%和8.84%。

截至2013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量分别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的112.3%、105.1%、64.0%和108.1%。

措施与行动制定实施《青岛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计划》,以烟气脱硝、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烟气旁路拆除、机动车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和畜禽污染治理为重点,组织实施了53个废气和149个废水污染物减排项目。

按季调度、通报列入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强化污染减排在全市科学发展考核中的作用,继续实施《青岛市“十二五”期间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保障了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

大气环境状况1.环境空气质量2013年是我市正式实施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第一年。

按照新标准评价,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6天,优良率为72.9%。

二级及以上天气中,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的天数192天,占56.8%,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天数125天,占37.0%。

市区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为0.054、0.040、0.107、0.066毫克/立方米。

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037、0.031毫克/立方米。

自2013年11月起,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黄岛区(以下简称四市一区)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发布监测数据。

四市一区11—12月空气质量优良率范围为44.3%—60.0%。

受区域性雾霾和大气扩散条件的影响,全年市区共出现五级(重度污染)以上天气23天,均出现在冬季采暖季节,首要污染物均为PM2.5。

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图文全)

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图文全)

《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全文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沉着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实现了良好开局。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大气、水体和土壤污染治理三项重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

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提出了10条35项综合治理措施。

文件印发实施后,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分解落实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大气十条》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有关部门制定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十条》的实施细则,与各省(区、市)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25个省(区、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落实《大气十条》实施方案。

二是建立协作机制。

建立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和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部际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部门协作配合。

三是加强综合治理。

落实重点行业整治、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机动车污染治理等措施。

四是出台配套政策。

出台了环保电价、专项资金、新能源汽车补贴、油品升级价格等6项配套政策,发布了18项污染物排放标准、9项技术政策、19项技术规范。

五是完善监测预警应急体系。

出台了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实时发布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区”地级及以上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等74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等监测数据,并开展空气质量状况排名;新增87个城市具备PM2.5监测能力,于2014年1月1日起发布实时监测数据。

北京、上海及京津冀区域初步建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

六是强化保障措施。

中央财政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3年安排50亿元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治理项目。

启动实施“清洁空气研究计划”。

全国环境统计公报(2013年)

全国环境统计公报(2013年)

全国环境统计公报(2013年)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围绕大气、水体和土壤污染治理三项重点工作,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新进展,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化。

与2012年相比,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93%、氨氮排放量下降3.12%、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3.48%、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4.72%。

但是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风险不断凸显,污染治理任务仍然艰巨。

全国废水排放总量695.4亿吨。

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09.8亿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485.1亿吨。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352.7万吨,其中,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19.5万吨、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125.8万吨、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889.8万吨。

废水中氨氮排放量245.7万吨。

其中,工业源氨氮排放量为24.6万吨、农业源氨氮排放量为77.9万吨、城镇生活氨氮排放量为141.4万吨。

全国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2043.9万吨。

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835.2万吨、城镇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08.5万吨。

全国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2227.4万吨。

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545.6万吨、城镇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0.7万吨、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为640.6万吨。

全国废气中烟(粉)尘排放量1278.1万吨。

其中,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1094.6万吨、城镇生活烟尘排放量为123.9万吨、机动车烟(粉)尘排放量为59.4万吨。

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2.8亿吨,综合利用量20.6亿吨,贮存量4.3亿吨,处置量8.3亿吨,倾倒丢弃量129.3万吨,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2.2%。

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3156.9万吨,综合利用量1700.1万吨,贮存量810.8万吨,处置量701.2万吨,全国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为74.8%。

2013年全国空气污染状况

2013年全国空气污染状况

2013年全国空气污染状况环保部1月12日公布城市空气质量日报,API污染指数最高的前10位城市是:第一名石家庄、第二名邯郸、第三名保定、第四名唐山、第五名天津、第六名郑州、第七名济南、第八名秦皇岛、第九名济宁、第十名乌鲁木齐和武汉并列。

此排名不包括PM2.5和臭氧污染指数。

连日来,雾霾天气笼罩中国中东部大部地区,来势汹汹且势头不减。

大雾造成较为严重的空气污染,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显示,12日,北京、河北、山东等地空气质量达严重污染,PM2.5指数直逼最大值。

郑州首变“褐红”脸PM2.5值突破900郑州上空“脸色”从11日就开始变得阴沉,11日夜间雾愈来愈浓,郑州市气象台于22时30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

直到12日上午,郑州市平原地区都还被大雾笼罩,城区和东南部地区能见度小于500米。

随着雾霾的加重,郑州空气质量越来越差。

截至12日10时,郑州市35个监测站点中,31个监测站点全部为最高级别的六级严重污染,显示为褐红色。

这是郑州今年正式开始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后,遭遇的首个严重污染日。

而郑州环保监测中心数据显示,截至12日18时,郑州城区空气质量已达严重污染级别,市区PM2.5浓度非常高,天坛、前门、东四环、朝阳农展馆、丰台等地PM2.5浓度监测值都在750微克/立方米左右(即0.075毫克/立方米),已濒临“爆表”。

根据国务院2012年2月公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PM2.5年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定为0.035毫克/立方米和0.075毫克/立方米。

多地重度污染部分突破测量上限山东、河北、河南、湖北等地的多个城市空气质量也都为严重污染,PM2.5及PM10监测指数达到顶峰数值。

江西12日遭遇2013年以来最大浓雾袭击,多个县市出现能见度不足500米大雾,部分地区能见度小于50米。

11日7时5分,四川省气象台发布第5号大雾橙色预警,部分地方能见度将小于200米。

11日,成都市环保局发布空气质量日报与预报,由于大雾原因,11日和12日成都主城区空气质量等级均为轻微污染。

2013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3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3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2013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2014-04-10)今天,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了《2013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对2013年首都环境状况进行了总结和回顾。

《公报》显示,2013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下降,提前两年动态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但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大幅超出环境容量;大气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生态环境状况同比基本持平,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总体来说,2013年,北京市各项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稳步推进,但环境质量的改善仍面临艰巨挑战。

一、空气中PM2.5超标最为严重;水、声、辐射、生态环境保持稳定。

空气质量南北差异大,PM2.5污染凸显。

2013年是本市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全面开展6项污染物监测的第一年,《公报》首次按新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空气质量。

监测结果表明,本市空气中6项污染物有两项达到国家标准,分别是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26.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浓度3.4毫克/立方米;四项污染物超标,分别是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每立方米89.5微克/立方米, 超标156%,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56.0微克/立方米,超标40%;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108.1微克/立方米,超标54%,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183.4微克/立方米,超标14.6%。

PM2.5成为超标最为严重的污染物。

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规定的趋势评价方法评价,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多年变化均呈现显著下降趋势。

五年以来,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仍为显著下降趋势,二氧化氮持平。

从空间分布看,全市空气质量南北差异显著。

位于北部、西北部的生态涵养发展区好于其他区域。

2013中国主要城市的空气质量

2013中国主要城市的空气质量

京 津
26 59 105 80 56 90 44 44 24 37 28 22 23 30 29 38 34 36 10 17 19 22 11
56 54 68 43 40 43 44 56 48 55 53 44 51 47 52 49 41 37 22 34 32 39 43
108 150 305 157 146 129 130 119 84 137 106 86 94 94 111 105 99 94 58 82 69 115 64
3.4 3.7 5.7 3.4 4.1 3.2 2.1 2.2 1.6 2.1 1.9 1.7 1.9 2.1 1.8 1.9 1.9 1.4 1.1 1.8 1.2 1.8 1.2
188 151 173 148 104 139 127 72 158 138 155 137 147 173 180 133 164 134 122 154 143 101 73
石 家 庄 太 原
呼和浩特 沈 长 阳 春
哈 尔 滨 上 南 杭 宁 温 嘉 湖 绍 金 衢 舟 台 丽 合 福 海 京 州 波 州 兴 州 兴 华 州 山 州 水 肥 州
量情况 (2013年)
细颗粒物(PM2.5) 年平均浓度 (μg/m3) 空气质量 达到及好于 二级的天数 (天)
89 96 154 81 57 78 73 81 62 78 70 54 58 68 74 71 70 68 33 53 49 88 36
136 122 190 115 109 161 134 156 123 128 167 164 167 150 172 164 125 106 163 157 101 121 143 132 92 102 107 116
乌鲁木齐

环保部发布《201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环保部发布《201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 ( 关于推进环 境保护公 众参 与的指 导意见》 出台
近 日,环保 部 出 台 了 《 关 善 法律 法规 ;五是 加 大 对 环 保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的人 员 开 展 业 务 培 训 ,建 立 健 全 相 关 制 度 ,完 于 推 进 环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的 指 社会 组 织 的扶持 力度 。 导 意 见》 ( 以下 简 称
位 中 ,较 差 和极 差 水 质 的 监 测
点 比例 为 5 9 . 6 % 。 另 外 ,全 国 现在水 、空气 、土壤这i 方 面 。 现 有 土壤 侵 蚀 总 面积 2 . 9 5亿 公 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 峻 ,还 《 公 报》 显 示 ,2 0 1 3年 , 顷 ,占国土面积 的 3 0. 7 %。 面临不少 困难和挑战 ,尤其 体
见》 ) 。
《 意
《 意 明确 ,公众参与 善 考 核 、检 查 等 工 作 措 施 ,加 的重 点 领 域包 括环 境 法 规 和政 强 政 府 各 部 门 间 的合 作 联 动 ,
《 意 见》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策 制 定 、 环 境 决 策 、环 境 监 确 保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工 作 健 括 :一 是加 强 宣 传 动 员 ;二 是 督 、环境影响评 价 、环境宣传 康发展 。
推 进 环境 信 息 公 开 ;_ 一是 畅 通 教 育 等 。 同 时要 求 各 级 环 保 部 公 众 表 达及 诉 求 渠 道 ; 四是 完 门加强组织领导 ,对 负责环境
2 水 业市场 2 0 1 4 年第 6 期

后 ,环 保 部 将 抓 紧 制 定 出 台 质 保 障 工 作 ,保 证 水 质 不 下 《 水 污 染 防治 行 动 计 划》、 《 土 降 、不退 化 。另 外 一 头就 是 要

2013年深圳环境状况公报-深圳人居环境网

2013年深圳环境状况公报-深圳人居环境网

2013年度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一、综述(一)环境质量概况2013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

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超过二级标准;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主要河流中下游氨氮、总磷等指标超标,其它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东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城市声环境处于轻度污染水平;辐射环境处于安全状态。

(二)环境保护与建设全市人居环境工作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建设美丽深圳为目标,深化环境形势分析,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和鹏城水更清行动,全面加快细颗粒物治理,推行主要河流治理“河长制”,顺利通过省人大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第三方评估,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和指标体系,推进治污保洁工程,推行环境审批制度改革,开展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建立环境污染犯罪查处移送机制,深港、深莞惠环保合作形成合力,宜居生态建设不断深化,污染减排成效显著,全市主要人居环境指标保持较好水平。

二、环境空气(一)环境空气质量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达到国家一级(优)和二级(良)的天数共324天,占全年监测有效天数(364天)的89.0%(见图1);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见图2)。

图1 2013年深圳市空气质量级别天数183天5天35天141天臭氧17.3%细颗粒物27.0%二氧化硫4.1%可吸入颗粒物19.9%一氧化碳9.0%二氧化氮22.8%图2 2013年全市环境空气六项污染物负荷系数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浓度日平均值和臭氧浓度小时均值达到二级标准天数比例分别为100%、97.8%、98.1%、90.4%、100%和99.6%。

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8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9.6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1.6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平均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0.2毫克/立方米;臭氧小时平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7微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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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突出源头预防和生态保护。加强水质良好湖泊保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中央财政设立江河湖泊生态环 境保护专项,安排 16 亿元对 27 个水质较好湖泊进行保护。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物 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开展生态保护全过程管理试点,在内蒙古、江西、广西和湖 北 4 个省(区)开展生态红线划定技术试点。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天然林保 护、退耕还林、草原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等重点工程,对 0.923 亿公顷国家级公益林的生 态效益安排资金补偿。完善生态补偿机制,2013 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达 423 亿元,范围扩大到 492 个县;继续推进新安江流域跨界水环境补偿试点,中央财政下 达补偿资金 3 亿元。
六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及安全大检查,全国共出动环境执法 人员 183 万人(次),检查企业 81 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及风险隐患近 1 万 个。开展重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仅 2013 年 11 月就出动执法人员 7 万多人 (次),检查企业 3.8 万家,查处环境违法问题近 1.1 万件;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专 项督查,查处违法问题近 200 件。开展华北地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检查企业近 2.6 万 家,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558 件。
八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继续组织实施福岛事故后核安全改进活动, 全国 17 台运行的核电机组、19 座研究堆安全状况良好,31 台在建核电机组建造质量可 控。全国放射源事件发生率降至每万枚 1 起以下。
2013 年,全国环境质量总体一般:地表水总体为轻度污染,部分城市河段污染较重; 海水环境状况总体较好,近岸海域水质一般;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城市声环境质 量总体较好;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淡水环境
状况 2013 年,全国地表水总体为轻度污染,部分城市河段污染较重。 河流 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和西南诸河
等十大流域的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 71.7%、 19.3%和 9.0%。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 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2013 年,《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确定 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建成 41 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建成 253 个。推动落实《“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启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推 动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继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开展 “进口固体 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与有关国家之间关于废物越境转移控制的信息交换和联合查证合 作,阻止 19 批次固体废物向中国非法出口。发布《关于下放和加强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 工利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等政策的通知》, 制定出台《进口废塑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存量垃圾治理示范工 作,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存量治理。
排放总量 2352.7
化学需氧量(万吨) 工业源 生活源 农业源 319.5 889.8 1125.7
集中式 17.7
排放总量 245.7
氨氮(万吨) 工业源 生活源 农业源
24.6 141.4 77.9
集中式 1.8
废气中主要污染物
2013 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 2043.9 万吨,比上年下降 3.5%;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为 2227.3 万吨,比上年下降 4.7%。
污染物排放情况
状况 2013 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
度目标。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 2013 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 2352.7 万吨,比上年下降 2.9%;氨氮排放总量为
245.7 万吨,比上年下降 3.1%。 2013 年全国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13 年全国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排放总量 2043.9
二氧化硫(万吨) 工业源 生活源 1835.2 208.5
集中式 0.2
排放总量 2227.3
氮氧化物(万吨) 工业源 生活源 机动车
1545.7 40.7
640.5
集中式 0.4
固体废物
2013 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 327701.9 万吨,综合利用量(含利用往年贮存 量)为 205916.3 万吨,综合利用率为 62.3%。
长江流域水质良好。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 89.4%、7.5% 和 3.1%。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长江干流水质为优。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 100.0%。 长江主要支流水质良好。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 85.6%、 10.2%和 4.2%。 长江流域的城市河段中,螳螂川云南昆明段、府河四川成都段和釜溪河四川自贡段为 重度污染。
2013 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产生量(万吨) 327701.9
综合利用量(万吨) 205916.3
贮存量(万吨) 42634.2
处置量(万吨) 82969.5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013 年,全国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 1.73 亿吨,无害化处理能力为 49.3 万吨/ 日,无害化处理量为 1.54 亿吨,无害化处理率为 89.0%。
二是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落实责任考核机制,对未通过 2012 年减排 年度考核或目标责任书重点项目未落实的 3 个省(区)、3 个企业集团和 6 个城市实行环 评限批,对 43 家企业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加快减排工程建设,2.05 亿千瓦火电机 组新建脱硝设施,3400 万千瓦火电机组脱硫设施实施增容改造。完善减排经济政策,脱硝 电价由每千瓦时 0.8 分提高到 1 分,实施除尘电价政策每千瓦时 0.2 分。2013 年全国二氧 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同比分别减少 3.5%、4.7%、2.9%和 3.1%。
一是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 条》),提出了 10 条 35 项综合治理措施。文件印发实施后,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 分解落实责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大气十条》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有关部门制定了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十条》的实施细则,与各省(区、市)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 目标责任书。25 个省(区、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落实《大气十条》实施方案。二是 建立协作机制。建立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和全国大气污染 防治部际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部门协作配合。三是加强 综合治 理。落实重点行业整治、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机动车污染治理等措施。四是出 台配套政策。出台了环保电价、专项资金、新能源汽车补贴、油品升级价格等 6 项配套政 策,发布了 18 项污染物排放标准、9 项技术政策、19 项技术规范。五是完善监测预警应 急体系。出台了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实时发布京津 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区”地级及以上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等 74 个城市细颗粒物 (PM2.5)等监测数据,并开展空气质量状况排名;新增 87 个城市具备 PM2.5 监测能 力,于 2014 年 1 月 1 日起发布实时监测数据。北京、上海及京津冀区域初步建成空气质 量预报预警体系。六是强化保障措施。中央财政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3 年安排 50 亿元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治理项目。启动实施“清洁空气研究计划”。在贯彻落实 《大气十条》的同时,研究编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 动计划》。
综述
201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党中 央、国务院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沉着应对各种风险和挑 战,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实现了良好开局。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 下,围绕大气、水体和土壤污染治理三项重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黄河流域轻度污染。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 58.1%、25.8% 和 16.1%。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化学 需氧量。
措施与行动
【主要污染物减排】2013 年,认真贯彻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严格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 查监管。842 个造纸、印染等重点项目实施废水深度治理及回用工程;12724 个畜禽规模 养殖场完善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化学需氧量、氨氮去除效率分别提高 7 个和 27 个百分点。进一步提高火电机组脱硫设施达标率,对 3400 万千瓦现役火电机组脱硫设施 实施增容改造;新增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 2.36 万平方米;各地煤改气工程新增用气量 26 亿立方米,替代原煤 490 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 3.9 万吨;石油炼制行业催化裂化 烟气脱硫工程进展明显,18 套、3150 万吨催化裂化装置新建脱硫设施;2.03 亿千瓦现役 火电机组拆除脱硫设施的烟气旁路,综合脱硫效率由 82%提高到 90%以上;严厉打击脱硫 设施运行弄虚作假等行为,罚没电价款 4.4 亿元,追缴二氧化硫排污费近 1 亿元。出台实 施脱硝电价;脱硝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新增脱硝机组 2.05 亿千瓦,5.7 亿吨水 泥熟料产能新建脱硝设施;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 11%;淘汰老旧机动车 183 万 辆。全面开展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污收费稽查,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现场端安装、运 行维护的检查。
三是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研究起草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经中央批准,“生态 建设示范区”正式更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工作的意见》、《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等文件,新增 72 个生态文明建设试 点。全国已有海南、黑龙江等 16 个省(区)开展生态省(区)建设,1000 多个市(县) 开展生态市(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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