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及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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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及有效管理
摘要
近年来,中国渔民出海捕鱼,总是面临着被周边国家干扰。是什么原因导致我国渔民不惜冒着危险远离近海捕鱼,以致被他国骚扰?渔业是我国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渔业在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就业机会、出口创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然而,过度的捕捞所带来的渔业资源衰减,污染加剧带来的水域生态环境恶化,严重制约着我国渔业的健康发展。我国渔业增长方式成功地实现了从捕捞为主向养殖为主的第一次历史性转变,但是目前正处在第二次转变的高位起点上。资源与环境双重约束下的中国渔业该如何发展,如何摆脱资源衰退、环境恶化的影响。在这样起点较高、困难较多、任务较重的阶段,我国渔业如何铸造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渔业,如何实现渔业和渔区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阶段,要清楚认识我国渔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准确找出产生的根源,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科学合理的发展对策,成为一项紧迫且必需的研究课题。本文从国内外因素分析我国海洋渔业资源所面临的困境,提出了从国内法律法规建设,到国际交涉,再到国内渔业资源的系统结构规划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关键词:渔业;系统;资源;生态环境
一、我国渔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我国渔业发展迅速,海洋捕捞总产量现已稳居世界首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海产品生产国。与此同时,与之相关的问题也在不断显现,如渔业资源的枯竭、生态环境的恶化等,这些问题一直困绕着我国渔业的发展。
(一)、我国渔业发展受到资源与环境的双重约束,随之的渔业三大产业发展问题既独立的与资源环境发生着影响,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成完整的渔业系统。我国渔业落后的经济发展方式使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缺乏内生力量,受资源环境约束性大。伴随着渔业经济发展“量”的增加,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现象突显出来,如地区性的结构不平衡,品种层次的结构不合理,二三产业严重滞后等。资源环境与产业发展的联动不协调成为限制我国渔业发展的现实问题。
1、资源:
资源是渔业发展的基础。由于渔业资源的共有属性以及经济利益的诱惑,捕捞强度始终居高不下,致使过度捕捞随着人们对渔业资源的认识从无限到有限的过程。在很长的时间里,渔业资源的利用处于“无序、无度、无偿”状态,对渔业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具体表现为种类减少、数量下降和资源结构改变等。近海鱼类资源利用严重过度,20 世纪80 年代以来,胶州湾内渔业资源大幅度下降,特别是历年来渔业的主要经济鱼虾蟹等种类濒临消失,资源量趋于枯竭。据资料统计,胶州湾渔获种类已由80年代的109种降至90年代的58种,减少了46.3%,90年代的网获量仅占80 年代的10%左右,尤其以牙鲆、真鲷、梭鱼、半滑舌鳎鱼等优质鱼种数量锐减。渔获对象的小型化、低龄化和性成熟提前等状况日趋明显。由于过度捕捞,致使东海渔场的渔业资源结构产生了很大变化,原有资源结构基本解体,而被新成长的生物群落或为食物链更低一层次的生物群落代替。据测算,东海渔业资源的平均营养级,60-70 年代在 2.7-2.8 级之间,1990 年加权平均仅为2.49 级,近年来更在2.45 级以下,已接近极限。据监测,帆张网捕获的带鱼、小黄鱼、鲳鱼3 种幼体的比例达44.3%-54.6%。带鱼虽然维持在较高的产量,但鱼体逐年小型化、低龄化,且渔场分散。连原来量多、值低的马面鱼,也难逃资源衰竭的厄运。并且,中日、中韩、中越渔业协定实施已后,大量渔船被迫退回近海渔场作业,渔业资源将因此遭到更严重的破坏。
2、环境:
环境污染是全世界所共同面临的问题。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是水生生物赖以生存、繁衍的根本。水域环境质量的好坏, 直接影响到渔业资源的生存、繁衍和养殖业的发展。我国渔业的生态环境虽然总体状况保持良好,但局部渔业水域污染依然严重,使渔业经济所面临的生态环境十分恶劣。局部水域污染的加剧,给捕捞业、养殖业、育苗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加剧了渔业资源的衰退。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沿海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海洋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陆源污染物大量倾入近海及其沿岸,使近岸海域污染范围不断扩大,海水水质呈下降趋势。污染事故又不断发生,直接影响我国海洋经济的稳步发展和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目前我国渔业经济发展领域存在着许多问题,尤其是随着工、农业生产的迅猛发展,以及人口的增加,水域污染日趋严重;有机物、无机氮、无机磷超标呈上升趋势,水质呈
富营养化状态,赤潮等海洋灾害频发;传统掠夺式渔业致使养殖量大大超过环境容纳量,种质退化,养殖病害不断。这些都是制约渔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2001-2006 年,我国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共发生7282 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4.14 亿元,可推算经济损失221.39 亿元。尽管2004、2005 年略有下降,污染事故仍在以年均3.6%的速度增长。这表明我国近岸海域生态系统严重受损,生态环境还在恶化,由此造成生物多样性和珍稀濒危物种继续减少,外来物种侵入带来的危害依然存在,破坏海洋生态的违法行为仍未得到有效遏制。
二、原因分析:
(一)、渔业产权不明晰所有权主体被虚置:
渔业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这一点毫无争议。但谁代表国家统一行使渔业资源产权却没有进一步明确。产权虚置致使所有权的责权利无人监督落实,忽视了渔业资源所有者所具备的权益,所有权事实上被使用权所替代,甚至资源的开发利用者侵吞所有者的权益。加上国家因为昂贵的费用放弃对代理者的监督,在选择代理人时也具有从政治利益而非经济利益考虑的倾向,使得国有产权被虚置,外部效应很大。由于渔业处于事实上的自由准入状态,每一个渔民都有权平均分享共同权利,如无限制的捕捞。如果不存在对他使用共有权利的监督和谈判的成本,他在最大化的追求个人价值时,由此所产生的成本就有可能有一部分被参与进来的其他渔民所承担,即存在收益内部化、成本外部化现象。与其坐等其他渔民获益自己承担成本,不如自己也在抢捕中分得一份利益。于是过度捕捞现象愈演愈烈。
(二)、国际公约协定对我国渔业发展的限制
自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实施后,世界各沿海国家纷纷建立200 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制度,加强了对所辖海域的渔业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对别国入渔条件和要价越来越高,增加了我国渔业向外发展的难度。沿海国围绕专属经济区或专属渔区渔业资源的养护与争夺而引起的渔业纠纷骤然增加。第一,中日、中韩、中越三个渔业协定的相继生效,使得我国渔船作业范围骤然减少,大批渔民、渔船撤回近海作业,造成渔业资源衰竭;第二,沿海国关于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义务界定不一致,自我利益考虑过度,如有些沿海国为保护本国的渔业资源,甚至通过立法明令禁止他国渔船在其专属经济区通过,印尼在专属经济区中对我国渔船采取管制措施时过度使用武力等等,这显然是违背《公约》规定的;第三,海域划界不清。在东海海域,划界问题是中、日、韩三国间久悬未决的争端。在这个地区,中国、日本和韩国单方面的权利主张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叠的。目前,我国与韩国、日本都签署了政府间的渔业协定,但没有解决相互间的海域划界问题,造成东海的开发利用纠纷不断。南海问题则是更复杂和更难解决的问题。南沙群岛由于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和经济利益,周边国家主张的专属经济区相互重叠交叉,我国的海洋权益受损严重,但主权归属和海域划界问题并未获得实质性解决,潜在矛盾冲突依然存在。南海周边的有关国家为达到为其主张的主权造势的目的,仍然一再驱赶、扣押中国作业渔船,挤压中国在南海的活动空间。
(三)、国内法律法规对我国渔业发展的约束法律主体缺失。
在我国包括《渔业法》在内的所有与渔业相关的法律制度中,从未出现过渔民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