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科标本接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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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输血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输血标本采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输血标本的采集管理,确保输血安全和有效性,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输血前的标本采集管理。

第三条输血标本采集管理应当遵循“四集中”原则,即标本采集要集中于护士操作、标本运送要集中于专人操作、标本处理要集中于定点操作、资料记录要集中于分开记录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要与《输血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事故报告与处理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相衔接,形成有机统一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输血标本采集人员管理第五条输血标本采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标本采集的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第六条输血标本采集人员应当持有医疗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书,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技能处于良好水平。

第七条输血标本采集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做到诚信守法。

第八条输血标本采集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保证自身合法权益,不得因个人利益损害患者利益。

第九条输血标本采集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沟通能力,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保证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输血标本采集人员应当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患者隐私,绝对保护患者信息的安全。

第十一条输血标本采集人员在执行职责时发现患者有异常情况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应当及时报告医院管理部门,做好防护处理。

第三章输血标本采集流程管理第十二条输血标本采集前,标本采集人员应当对患者进行问诊、体格检查和病史了解,明确患者的身体状况和输血需求。

第十三条输血标本采集人员应当依据患者病情和临床医嘱,确定标本采集的具体需求和方法,保证采集的标本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输血标本采集人员应当使用无菌器械和无菌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感染和污染。

第十五条输血标本采集人员应当妥善保存采集好的标本,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将标本送交实验室进行检测。

临床输血标本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标本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标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临床输血工作,规范输血标本管理,确保输血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进行输血工作的科室及相关人员。

三、标本采集1. 标本采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2. 在采集之前,应对患者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包括确认患者身份、核对病历信息、选择适当的采集部位等。

3. 采集标本时,应使用一次性采血针,遵循无菌操作规范。

4. 采集完成后,标本应立即送至输血科,并及时进行相关标本处理。

四、标本保存1. 输血标本应妥善保存,避免受到污染或损坏。

2. 标本应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分类存放,确保不同患者的标本不混淆。

3. 标本保存期限为7天,逾期应及时处理。

五、标本运送1. 输血标本的运送应采取专人专车制度,严禁与其他标本混合。

2. 运送途中,标本应保持稳定温度,避免受到外界因素影响。

3. 运到输血科后,应第一时间进行确认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

六、标本处理1. 输血科应及时进行标本检测和处理,确保标本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对于异常标本,应及时通知相关医生,并协助进行进一步检查。

3. 输血前标本检测结果应在3小时内完成,并及时上报医生。

七、标本识别1. 输血标本应在采集时粘贴医院相关标识,确保标本准确可靠。

2. 保存期间,应定期进行标本确认对照,避免混淆和失误。

3. 在需要使用标本时,应及时取用特定标本,并进行正确的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输血科主管医师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2. 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为临床输血标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全院科室及相关人员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为落实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有关规定,确保血液样本的有效性,防止发生差错事故,以及便于追踪调查,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临床输血工作中血标本的采集、标识、运输、交接、检测、保存和销毁等工作环节的管理。

一、血标本采集要求管和血型鉴定报告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若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核对患者身份。

《临床输血申请单》的相关信息与受血者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二者不一致时不得采集血标本。

(2)采集血标本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正确穿刺。

(3)一位采血人员不得同时采集两位以上患者用于交叉配血的血标本。

(4)血标本的标识:血标本采集后,采血人员必须于患者床边在血标本上贴上条码,内容至少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检测项目及血标本采集时间等信息采血人员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签名并注明采血时间。

5、受血者血标本的运输:(1)标识好的血标本连同《临床输血申请单》由医护人员送往输血科。

(2)紧急送检血标本应符合输血科紧急检测项目的相关要求,并在申请单上注明“紧急”字样。

;(5)对认定不符合要求的血标本,输血科应进行记录,判断不合格性质,根据影响检测结果的程度采取让步接收或拒收血标本,并通知送检科室及时纠正或重新采集,不合格情况记录在《不合格血标本登记表》中。

7、供血者血标本的留取交叉配血时,供血者血标本应从与血袋相连的留样辫子中获得,留样时要注意保持血标本试管与血袋标识的一致性。

8、血标本的离心及检测具体执行各试验项目的标准操作规程。

9、血标本的保存和销毁:(1)接收到的血标本不能及时检测时,应将血标本连同《临床输血申请单》一同放置于2-8℃标本储存冰箱内保存。

(2)血标本检测完毕后,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标本必须保存于2-8℃冰箱至少7天,以便发生输血不良反应时追查原因。

(3)血标本按要求保存期满,由输血科工作人员审核后,按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具体执行《医疗废物管理规程》。

医院输血科血标本接受与保存制度

医院输血科血标本接受与保存制度

输血科血标本接收与保存制度
一、输血科工作人员在接收血标本前须认真核对输血申请单、血标本信息是否正确无误,检查血样本是否合格,准确无误方可接收,交叉配血样本应及时有效保存。

二、用于检查的血标本一般以三天为限,血标本有污染、溶血等情况除外。

三、每次输血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标本必须密封或盖紧,保存于2~6℃至少7天。

四、输血科工作人员应每日检查、对交叉血标本进行分类放置、清理交叉血标本。

五、血标本应视为感染性物质,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做好生物安全保护。

废弃交叉血标本应按医院废物管理制度处置,由清洁工进行感染性垃圾出科登记,并进行双签后交医院统一处理。

六、输血科工作人员应每日将当天已做交叉配血试验的交叉血标本与供血者样本保存于2-6℃普通冰箱内。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为落实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有关规定,确保血液样本的有效性,防止发生差错事故,以及便于追踪调查,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临床输血工作中血标本的采集、标识、运输、交接、检测、保存和销毁等工作环节的管理。

一、血标本采集要求1、人员要求:采集交叉配血、血型血样的护士必须具有有资质并接受过相关的血标本采集的培训,实习或进修护士不得进行。

2、采集血标本时要求采血护士必须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如果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确认患者身份。

只有当《临床输血申请单》与患者腕带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并在采血后将标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检测项目的条形码标签贴在采血试管上并与《临床输血申请单》资料仔细核对。

绝对禁止通过床头卡来核实患者身份.二、血标本的要求:1、ABO及RhD血型鉴定试验血标本推荐用EDTA?K2抗凝,血量不少于2m1;交叉配血、红细胞不规则抗体筛选试验血标本推荐用白盖不含抗凝剂管,血量至少5ml。

2、疑难交叉配血的血标本要求送检2管,1管抗凝(推荐EDTA?K2抗凝,另1管不抗凝,血量依照2.1要求。

)3、交叉配血标本采集要求,凡患者上次输注过血制品,再次输血仍须重新抽取交叉配血血标本以防止输血反应的发生。

4、受血者血标本采集(1)血标本采集前应征得受血者知情同意,采血时采血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血型鉴定报告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若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

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核对患者身份。

《临床输血申请单》的相关信息与受血者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二者不一致时不得采集血标本。

(2)采集血标本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正确穿刺。

(3)一位采血人员不得同时采集两位以上患者用于交叉配血的血标本。

(4)血标本的标识:血标本采集后,采血人员必须于患者床边在血标本上贴上条码,内容至少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检测项目及血标本采集时间等信息采血人员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签名并注明采血时间.5、受血者血标本的运输:1)标识好的血标本连同《临床输血申请单》由医护人员送往输血科。

输血标本管理制度

输血标本管理制度

输血标本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输血标本的管理,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输血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涉及输血标本的采集、保存、检测、使用等相关工作。

三、相关术语1. 输血标本:指从受血者身体内采集的血液样本,用于进行输血前的安全检测。

2. 输血标本管理人员:指医疗机构内负责输血标本管理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

3. 受血者:需要接受输血治疗的患者。

四、输血标本的采集1. 采集人员应经过相关岗前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方可执行输血标本的采集工作。

2. 采集后的标本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至检验科室进行检测,过期失效的标本需立即作废并重新采集。

五、输血标本的保存1. 输血标本应在采集后立即送至检验科室,并妥善保存在指定的保存设备中,避免因温度、湿度等因素导致标本质量的变化。

2. 标本保存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六、输血标本的检测1. 检验科室应按照相关的检测标准和程序进行输血标本的检测工作,确保标本的质量和准确性。

2. 对于检测结果异常的标本,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对标本进行二次检测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七、输血标本的使用1. 输血标本的使用需按照医疗机构内相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输血的安全和有效性。

2. 对于需要进行输血的受血者,需对其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测,确保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八、输血标本管理记录的保存1. 医疗机构应对输血标本的采集、保存、检测、使用等相关工作进行详细的记录,并保存在指定的档案中。

2. 相关记录需定期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九、输血标本管理人员的培训1.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输血标本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更新其相关知识和技能。

2. 经过培训的输血标本管理人员需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方可执行相关的工作。

十、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对输血标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最新范本模板】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最新范本模板】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为落实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有关规定,确保血液样本的有效性,防止发生差错事故,以及便于追踪调查,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临床输血工作中血标本的采集、标识、运输、交接、检测、保存和销毁等工作环节的管理。

一、血标本采集要求1、人员要求:采集交叉配血、血型血样的护士必须具有有资质并接受过相关的血标本采集的培训,实习或进修护士不得进行。

2、采集血标本时要求采血护士必须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如果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确认患者身份。

只有当《临床输血申请单》与患者腕带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并在采血后将标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检测项目的条形码标签贴在采血试管上并与《临床输血申请单》资料仔细核对。

绝对禁止通过床头卡来核实患者身份。

二、血标本的要求:1、ABO及RhD血型鉴定试验血标本推荐用EDTA?K2抗凝,血量不少于2m1;交叉配血、红细胞不规则抗体筛选试验血标本推荐用白盖不含抗凝剂管,血量至少5ml.2、疑难交叉配血的血标本要求送检2管,1管抗凝(推荐EDTA?K2抗凝,另1管不抗凝,血量依照2。

1要求。

)3、交叉配血标本采集要求,凡患者上次输注过血制品,再次输血仍须重新抽取交叉配血血标本以防止输血反应的发生.4、受血者血标本采集(1)血标本采集前应征得受血者知情同意,采血时采血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血型鉴定报告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若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核对患者身份。

《临床输血申请单》的相关信息与受血者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二者不一致时不得采集血标本。

(2)采集血标本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正确穿刺。

(3)一位采血人员不得同时采集两位以上患者用于交叉配血的血标本。

(4)血标本的标识:血标本采集后,采血人员必须于患者床边在血标本上贴上条码,内容至少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检测项目及血标本采集时间等信息采血人员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签名并注明采血时间。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为落实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有关规定,确保血液样本的有效性,防止发生差错事故,以及便于追踪调查,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临床输血工作中血标本的采集、标识、运输、交接、检测、保存和销毁等工作环节的管理。

一、血标本采集要求1、人员要求:采集交叉配血、血型血样的护士必须具有有资质并接受过相关的血标本采集的培训,实习或进修护士不得进行。

2、采集血标本时要求采血护士必须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如果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确认患者身份。

只有当《临床输血申请单》与患者腕带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并在采血后将标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检测项目的条形码标签贴在采血试管上并与《临床输血申请单》资料仔细核对。

绝对禁止通过床头卡来核实患者身份。

二、血标本的要求:1、ABO及RhD血型鉴定试验血标本推荐用EDTA·K2抗凝,血量不少于2m1;交叉配血、红细胞不规则抗体筛选试验血标本推荐用白盖不含抗凝剂管,血量至少5ml。

2、疑难交叉配血的血标本要求送检2管,1管抗凝(推荐EDTA·K2抗凝,另1管不抗凝,血量依照2.1要求。

)3、交叉配血标本采集要求,凡患者上次输注过血制品,再次输血仍须重新抽取交叉配血血标本以防止输血反应的发生。

4、受血者血标本采集(1)血标本采集前应征得受血者知情同意,采血时采血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血型鉴定报告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若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核对患者身份。

《临床输血申请单》的相关信息与受血者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二者不一致时不得采集血标本。

(2)采集血标本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正确穿刺。

(3)一位采血人员不得同时采集两位以上患者用于交叉配血的血标本。

(4)血标本的标识:血标本采集后,采血人员必须于患者床边在血标本上贴上条码,内容至少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检测项目及血标本采集时间等信息采血人员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签名并注明采血时间。

输血申请及标本接收工作流程

输血申请及标本接收工作流程

输血申请、配送血液的接收、储存、配血、发血管理制度1.确定输血后由医生开出医嘱,护士抽取标本。

此过程临床须做到输血指征明确、患者知情输血、申请单合格、输血前检查完整。

2.标本必须由医护人员或医院专设人员收送,严禁患者家属或实习学生送血样。

血样及申请单送到输血科后由送血人员和输血科工作人员一起核对无误后签字接收。

并在《标本接收登记本》上记录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送血者及标本送达时间等。

对不合格标本与申请单拒收。

3.患者输血后需再次输血时,重新采集血标本再配血。

血制品入库、核对及储存1.取血分类周内每天早上由市中心血站根据预约量送血至医院,由输血科人员取血,双方核对签字,并保留送血清单。

对血液出入库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

取回血液,快速按照血型及品种分类。

2.登记入库按型扫描每一代血制品的条码,并分别选填血型、血种、容量、生产日期、有效日期、入库时间、储存条件等。

3.核对库存每日入库完成后核对入库结果,核对结果必须与血液中心出库清单及所送血制品一致,并保存入库结果。

入完库的血制品要按品种和血型立即放入相应的冰箱或冰柜。

4.库存盘点每天下班前,做好血液交接工作,核对实际库存数量、记录数量、电脑储存数量三者是否一致,作好交接记录。

每月底要对血制品的实际库存和计算机库存进行一次全面的清库盘点,检查两者是否相吻合,定期进行系统的全面维护,对出现的问题要查找原因并及时处理。

配血、发血及血液出库工作流程5.冰箱要求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天定时作4次冰箱温度记录;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立方米为合格。

6.血制品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交叉配血及发血1.凡输注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红细胞类成分必须做交叉配血试验,输注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血浆和冷沉淀可不做交叉配血试验,但必须同型或相容(特殊情况除外)输注。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为落实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有关规定,确保血液样本的有效性,防止发生差错事故,以及便于追踪调查,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临床输血工作中血标本的采集、标识、运输、交接、检测、保存和销毁等工作环节的管理。

一、血标本采集要求1、人员要求:采集交叉配血、血型血样的护士必须具有有资质并接受过相关的血标本采集的培训,实习或进修护士不得进行。

2、采集血标本时要求采血护士必须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如果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确认患者身份。

只有当《临床输血申请单》与患者腕带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并在采血后将标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检测项目的条形码标签贴在采血试管上并与《临床输血申请单》资料仔细核对。

绝对禁止通过床头卡来核实患者身份。

二、血标本的要求:1、ABO及RhD血型鉴定试验血标本推荐用EDTA·K2抗凝,血量不少于2m1;交叉配血、红细胞不规则抗体筛选试验血标本推荐用白盖不含抗凝剂管,血量至少5ml。

2、疑难交叉配血的血标本要求送检2管,1管抗凝(推荐EDTA·K2抗凝,另1管不抗凝,血量依照2.1要求。

)3、交叉配血标本采集要求,凡患者上次输注过血制品,再次输血仍须重新抽取交叉配血血标本以防止输血反应的发生。

4、受血者血标本采集(1)血标本采集前应征得受血者知情同意,采血时采血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血型鉴定报告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若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核对患者身份。

《临床输血申请单》的相关信息与受血者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二者不一致时不得采集血标本。

(2)采集血标本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正确穿刺。

(3)一位采血人员不得同时采集两位以上患者用于交叉配血的血标本。

(4)血标本的标识:血标本采集后,采血人员必须于患者床边在血标本上贴上条码,内容至少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检测项目及血标本采集时间等信息采血人员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签名并注明采血时间。

输血标本管理制度与流程

输血标本管理制度与流程

输血标本管理制度与流程一、管理制度1.1 为了确保临床输血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1.2 输血标本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确保标本质量,为临床输血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1.3 输血标本采集、处理、检测和储存等环节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负责,并遵循操作规程和规范。

1.4 输血科(血库)应有专人负责输血标本的接收、处理、储存和发放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1.5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输血标本质量控制体系,对输血标本采集、处理、检测和储存等环节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输血安全。

二、流程2.1 输血申请2.1.1 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输血指征,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

2.1.2 《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至输血科(血库)。

2.2 输血标本采集2.2.1 责任护士凭《临床输血申请单》和取血通知单,到输血科(血库)领取血样。

2.2.2 责任护士与输血科(血库)发血人员共同查对患者信息,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和诊断。

2.2.3 责任护士采集血样,确保采集过程中避免血液震动,以防红细胞破裂。

2.3 输血标本检测2.3.1 输血科(血库)对输血标本进行血型鉴定(包括ABO正反定型、Rh血型)和交叉配血试验。

2.3.2 输血科(血库)对输血标本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标本合格。

2.4 输血标本储存2.4.1 输血科(血库)负责输血标本的储存,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2.4.2 输血标本储存期间,应做好温度、湿度等环境的监控和记录。

2.5 输血标本发放2.5.1 输血科(血库)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发放符合要求的输血标本。

2.5.2 输血科(血库)发放输血标本时,应与临床医护人员进行查对,确保标本无误。

2.6 输血标本使用2.6.1 临床医护人员在输血前,应再次进行查对,确保输血标本无误。

2.6.2 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确保输血安全。

输血标本的管理制度

输血标本的管理制度

输血标本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输血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规范输血标本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输血服务的质量,减少输血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输血工作的医务人员,包括护士、医生、技术人员等。

三、输血标本的采集1. 输血标本的采集应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程序进行,标本应采集前进行标识,标明病人的姓名、住院号、床号、性别、年龄等信息。

2. 输血标本的采集应选择适当的部位进行,应该避免采集过量或者采集过少的血液。

四、输血标本的保存1. 输血标本采集后应立即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和分析,不得延迟。

2. 输血标本应妥善保存,避免受到污染或损坏。

3. 输血标本应储存在适当的温度下,避免暴露在高温或者低温环境下。

五、输血标本的转运1. 输血标本在转运过程中应妥善包装,避免破损或者泄漏。

2. 输血标本的转运应按照规定路线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3. 输血标本的转运应由专人进行,转运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六、输血标本的检测1. 输血标本在检测前应进行配对检查,确保标本信息与病人信息一致。

2. 输血标本的检测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得擅自处理。

3. 输血标本的检测结果应准确无误,不得有误判。

七、输血标本的使用1. 输血标本检测结果应与病人的血液型匹配才能进行输血。

2. 输血标本的使用应按照医嘱进行,不得超量使用。

3. 输血标本的使用应在医师指导下,按照规范操作程序进行。

八、输血标本的废弃1. 输血标本在使用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废弃处理。

2. 输血标本废弃应进行专门处理,不得直接丢弃。

3. 输血标本废弃处理应按照相关环保政策进行,遵守环保法规。

九、输血标本监督1. 输血标本的采集、保存、转运、检测、使用及废弃等环节应有专人负责和监督。

2. 输血标本的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复核和检查,确保操作规范。

3. 输血标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输血标本管理制度的完善1. 根据医疗技术的进步和管理需求的变化,不断完善输血标本的管理制度。

输血科标本管理制度

输血科标本管理制度

输血科标本管理制度(采集、送检、接收登记、储存、无害化处理)1 目的有效地指导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标本的采集、接收及保存,使标本中的待测成分不受影响,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2 标本适用的检验范围适用于ABO血型和交叉配血标本的采集、接收及处理。

3 职责3.1 标本由临床医护人员采集,门诊病人标本由检验科人员采集。

因此,必须使临床医护人员明确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标本采集的要求及注意事项:检验人员有义务向患者解释标本采集中的相关问题和向临床提供检验此项目标本采集的类型,保存条件,注意事项及临床意义等。

3。

2 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标本的运送应由患者亲自或医护人员承担。

3.3 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检验后血液标本由检验人员或检验科卫生员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4 工作程序4。

1 患者准备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标本由临床医护人员采集。

为了保证正确的标本采集,医护人员应根据血液检验项目的目的,口头和书面指导患者检查前的注意事项。

4。

2 对项目申请者的指导申请者必须对患者讲清楚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的目的,血样不能溶血。

4。

3 申请单的填写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申请单的填写时,必须注意:①临床医生:应完整填写申请单各项内容,字迹必须清楚,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申请序号、标本类型、临床诊断或主要症状、采集标本的时间、申请检查的实验项目及特殊说明。

②临床医护人员:必须根据检验申请单所填写的检验项目,做好患者准备和标本采集.③检验人员:必须在收到临床医生书面的检验申请单时,才可接收标本进行检验。

④检验申请单及检验结果记录:至少保存两年.4.4 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标本的容器采集血样使用一次性加抗凝剂的真空试管(EDTA-K2抗凝剂)2ml。

送检血样上标本容器应用标签,并注明病人的姓名、科别、床号、采集标本的日期和时间及惟一标识。

4。

5 血样的采集方法一般情况下,由临床医护人员采取患者静脉血液。

4。

6 血液标本的运送4.6.1 门诊患者的血液标本由检验科人员采集收取运送,住院患者由临床医护人员进行运送。

受血者血样接收制度

受血者血样接收制度

受血者血样接收制度
一、受血者血样应采用枸橼酸钠或ED TA二钠抗凝剂的真空采血管采集。

二、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双方当面按《临床输血申请单》内容逐项核对及核对受血者血样标签,并做签收记录。

三、如有错漏填写项目,血库应将《临床输血申请单》与受血者血样一并退回要求经治医师填写完整后送检;急诊用血事后由经治医师补办填写手续。

四、受血者血样收检后立即离心分离2,如无检测,即时放置2-6℃环境保存,且不超过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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