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违纪通报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党员违纪通报

违纪即违反纪律,意指违犯了纪律、违反了规则等有约束力的行为,或是违反了有关章程。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党员违纪通报,供大家参考!

党员违纪通报范文一案件一:张祖贤玩忽职守、受贿案及何荣富等人渎职案

张祖贤,男,中共党员,原开发区(白洋街道)国土资源工作负责人。

何荣富,男,中共党员,现开发区(白洋街道)国土管理员。

马明迭,男,中共党员,现开发区(白洋街道)国土管理员。

项荣广,男,中共党员,原武义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根据国家土地监察上海局通报,经县纪委会同县检察院依法查明:张祖贤在任开发区(白洋街道)国土资源工作负责人期间,未能及时发现武义南方萤石化工有限公司在开发区(白洋街道)上邵村地块违建及毁坏耕地行为,且两次接受该公司宴请,收受公司贿送购物卡及名酒等财物。同时,授意何荣富、马明迭在审核公司报批材料中给予方便。县国土资源局原行政审批科科长项荣广在审核国土所上报材料时,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该公司虚假临时用地申请获得批准。

张祖贤的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和受贿错误,何荣富、马明迭、项荣广的行为已构成渎职错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七条和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2013年11月18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祖贤开除党籍处分;2014年1月21日,经白洋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何荣富、马明迭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4年1月23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项荣广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3年11月22日,张祖贤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案件二:邵桂滥用职权案

邵桂,男,现武义县林业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

经查:2013年1月,邵桂在明知俞源乡黄家里村村民潘某未经审批、无证砍伐村内两棵挂牌古树的情况下,非但不予制止,反而提供便利,帮助联系吊车与采伐工人,致使古树被滥伐。

邵桂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错误并已涉嫌犯罪,2013年11月26日,县监察局将其移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目前正在侦查之中。

案件三:芦生武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

芦生武,男,中共党员,原武义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

经查:2013年5月22日20时10分许,芦生武酒后驾

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其行为属醉酒驾驶。

芦生武的行为已构成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错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芦生武开除党籍处分。2013年10月24日,芦生武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武义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14年1月27日,芦生武被开除公职。

案件四:谢子阳等串标案

谢子阳,男,中共党员,原第十五届县人大代表,原武义县熟溪街道大坤头村党支部书记。

吴勇军,男,中共党员,武义县王宅镇要巨村人。

费妙祥,男,中共党员,原第十五届县人大代表,原武义县王宅镇吴山下村党支部书记。

经查:2011年11月,在武义县履坦镇白鹭溪堤防加固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谢子阳、吴勇军借用外地多家公司资质,经事先共谋,采用集中统一安排报价的方法中标。中标后,参与串标的人每挂靠一家公司分得2.73万元,谢子阳分得8.19万元,吴勇军分得5.46万元。

012年6月,在武义县明招路拓宽工程(塘里至永武一线)招投标过程中,费妙祥借用外地多家公司资质,参与该工程的投标。经多人事先共谋,采用统一报价,拉高一次平均值,

淘汰其余参与招投标的公司,使安排的公司进入二次投标的方式实行串通投标。中标后,费妙祥分得24.4万元。

谢子阳等人的行为已构成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错误,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2013年7月20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谢子阳、吴勇军和费妙祥开除党籍的处分。2013年7月22日,经法院判决,谢子阳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罚金18万;费妙祥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罚金24万;吴勇军被判处罚金10万。2013年3月20日,经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研究,决定暂停谢子阳、费妙祥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

案件五:邹伟兴私分国有资产案

邹伟兴,男,中共党员,原武义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主任兼党支部书记。

经查:2009年6月3日,武义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委托杭州某软件公司免费开发武义县建设工程商务标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邹伟兴私下与该公司工作人员陶某、高某约定,项目完成后,由武义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向需使用评标系统的每个项目投标人收取200元/张的光盘费,软件公司、交易中心、中介机构按4:4:2分成。交易中心应得分成暂挂软件公司账户。

011年6月至2012年年底,交易中心先后将本单位职工

去湖南韶山衡山岳阳的旅游费用15011元、去宁波绍兴的旅游费用9306元、职工春节福利福泰隆购物卡3万元及田歌公司礼品券5200元,从交易中心暂挂杭州软件公司账户上的光盘费分成中予以支付,共计私分国有资产59517元。

邹伟兴作为交易中心主任,对此案的发生负主要责任,已构成私分国有资产错误,严重违犯党纪。鉴于案发后邹伟兴主动交待问题,认错态度较好,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款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2014年1月29日,经县纪委常委会和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邹伟兴同志撤销武义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党支部书记、武义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主任职务的处分。

案件六:项素珍贪污案

项素珍,女,中共党员,原王宅镇妇联主席。经查:2012年10月,项素珍利用职务之便,将未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的女儿邵某列入以奖代补名单,并于2013年4月骗领来料加工奖补资金人民币2000元。事发后,项素珍将以上款项退出。

项素珍的行为已构成贪污错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之规定,2013年12月19日,经王宅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项素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案件七:王伟强等人失职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