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的科学发展
自考研讨会领导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自学考试研讨会,共同探讨自学考试改革与发展的大计。
首先,我谨代表自学考试领导小组,向各位领导、专家和同仁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自学考试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81年诞生以来,已经走过了30多年的辉煌历程。
30多年来,自学考试始终坚持“自学为主、考试为辅”的原则,为广大自学者提供了广阔的学习空间和成才机会,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长,对自学考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推动自学考试改革与发展,我们今天召开这次研讨会,旨在深入探讨自学考试改革的方向、路径和措施,为我国自学考试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首先,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提高自学考试的质量。
自学考试作为一种新型的教育形式,必须始终把人的全面发展放在首位。
我们要加强自学考试课程体系建设,优化课程设置,提高课程质量,确保自学考试培养的人才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其次,我们要深化自学考试改革,创新考试模式。
要进一步改革自学考试招生考试制度,完善自学考试评价体系,推动自学考试与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教育形式的融合发展。
同时,要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考试模式,提高考试效率,降低考试成本。
第三,我们要加强自学考试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素质。
教师是教育工作的主力军,也是自学考试事业发展的关键。
我们要加强自学考试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自学考试教师队伍。
第四,我们要加强自学考试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自学考试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我们要加强自学考试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同时,要加强自学考试信息化建设,提高自学考试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自学考试改革与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教育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自学者共同努力。
我们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自学考试事业不断发展。
试论高等教育办学多元化
试论高等教育办学多元化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办学多元化已成事实。
多元化的经济结构、不断增长的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办学经费短缺等问题使高等教育办学多元化成为必然。
高等教育办学多元化过程中存在着思想认识、办学经费、管理体制等方面的问题,对此,应采取提高认识、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管理等对策加以解决。
标签:高等教育;多元化;管理体制一、多元化:高等教育办学的现状高等教育办学多元化是指举办高等教育的主体不是惟一的,可以是国家(政府)、企事业单位、境外机构、个人等。
这些办学主体隶属于不同的所有制关系。
中国有源远流长的民办教育传统,但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原来国立、公立、私立多元并存的学校体制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公立学校一统天下。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完善,分配结构、消费结构以及人们教育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国家包办教育的局面逐渐被打破,出现了各级各类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
目前,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国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多元化的高等教育办学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无论从哪方面说,我国公办高等教育在整个高等教育中都占主导地位,各种形式的民办高校相对公办高等学校数量少,层次低,规模小,力量弱。
而且在这些高等教育机构中,90%是非学历的技术类教育,进行本科学历教育的很少,而且办学规模不大,在校生2000人以下的占多数,部分学校综合实力较弱,办学条件较差,教师队伍不强。
同时,民办高等教育地区间、学校间发展很不平衡。
浙江省、陕西西安、北京等地区民办高校发展较快,其他地区民办高校发展较慢。
目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办学形式多样。
有关部门介绍,目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主要有6种形式:普通民办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职业资格考试、与境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民办高等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近年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
可以预料,民办高等教育在未来几年中将有更快的发展。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意见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5.11.03•【文号】•【施行日期】1995.1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意见(1995年11月3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
在各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的积极倡导和组织下,个人自学蔚然成风,社会助学工作的开展亦呈现出主体多类、形式多样、受助地区和人员广泛的良好局面。
为了充分发挥自学考试的教育功能,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其实施意见,推动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发展社会助学个人自学、社会助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系统中的教育活动,是国家考试的基础和重要条件。
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自学并参加国家考试者均是自学考试的对象,亦为社会助学的对象。
社会助学的基础功能是帮助自学者理解和掌握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的内容,解惑答疑,指导自学方法,提高其自学能力。
凡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采用面授、函授等形式帮助自学应考者学习的活动,均属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范畴。
各种类型的高等院校是社会助学活动的主体,同时国家鼓励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为自学应考者创造条件,提供学习帮助和服务。
各级教育部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对社会助学应积极支持、正确引导、改善服务、加强管理,使其充分发挥教育功能,促进自学考试事业的发展。
二、进行社会助学活动登记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建立的教育机构可进行社会助学活动,举办助学活动要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教育行政部门发助学许可证。
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面向社会举办助学班。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1.08•【文号】教职成厅〔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制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以下简称《专业清单》),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细则》适用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明确了取消自学考试专业审批后各相关主体的职责,规定了专业开考、调整、停考、监督等各环节的要求和程序。
自2018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考委)和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军队考委)应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开展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工作,通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专业登记(系统启用事项另行通知)。
二、《专业清单》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的总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各省级考委和军队考委开考自学考试专业应限于《专业清单》范围内,严格按照《专业清单》所列专业名称和专业层次开展相关工作。
全国考委将对《专业清单》进行年度审议并适时调整,各省级考委和军队考委如需开考《专业清单》以外的专业,可向全国考委提出建议,专业列入《专业清单》后方可开考。
三、各地和军队要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自学考试专业建设,依据《专业清单》进行专业调整。
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的科学发展
高等 自学 考试 专业 建设发 展 历程 我 国高 等教 育 自学 考 试 制度 建 立 以 来 , 专业 建 设
一
、
更 加 注重社会 对人 才 的 需求 , 加 注重 自考生 的学 习 更 特点 , 到 了社会更 广 泛 的认 可 和广大 考生 的欢迎 。 受 第 三 阶段 ( 革 阶 段 ,0 2年 至今 ) 为 了迎 接 其 改 20 , 他 高等 教育 形式蓬 勃 发展 的挑 战 和 冲击 , 应 社 会 经 适 济快速 发展 对人才 需 求 的 变化 , 自学 考 试 一方 面调 整 对 人才 培养 目标 的定 位 , 位 于主 要 培 养 社会 需 求 量 定 最 大 的应用 型人才 或 高 素质 劳 动 者 , 不 是研 究 型 人 而 才和学 术精英 ; 一方 面 , 另 在人 才 培养模 式与 专业 建设 方面不 断进行 改革 创新 , 采取 了双 证书 培养 、 订单式 培 养 、 接式培 养 、 衔 自学 考 试 面 向农 村 和基 层 、 开设 新 兴
础 , 到 核 心 的作 用 。本 文 结 合 工 作 实 际 , 起 回顾 、 视 了 自学 考 试 专 业 建 设 的 发 展 历 程 , 究 、 析 了 自学 考 试 专 业 审 研 分
建设 的 现 状 和 存 在 问 题 , 而 探 讨 了专 业 建 设 今 后 改 革 发 展 的 思 路 , 提 出 了 可 行 的 对 策 和建 议 , 括 提 高认 识 , 进 并 包 优化学科与专业设置 , 强宏观管理 , 革管理体制 , 全工作机制等具体措施。 加 改 健
一
二 十多年 来 , 自学 考试 专 业 建 设 与 管 理工 作 不 断 改革 、 新 、 创 完善和 发展 , 累了很 多有 益的经验 , 得 积 取 了很大 的成绩 , 别是通 过 19 特 9 6年 以来 的专业 调整 工 作, 为建设有 特色 的 自学 考试 专 业 和 课 程体 系 奠 定 了 坚 实 的基 础。 但 专 业 建设 与 管 理 工 作 尚存 在 一 些 不 足, 主要 是对 专业建 设 全 面 、 学 的 发展 规 划 不 够 , 科 不 能完全 适应社 会发 展 的需要 , 观 调控 能力较 弱 , 宏 现行 的管理 体制 和工作 机制 不能完 全适 应 自学考 试事业 发 展 的需 要 , 需进 一步完 善 和提高 。 仍 ( ) 自学考 试和 专业建 设认 识上存 在个 , 中专 2 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与创新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与创新作者:陈永井秦乐来源:《成人教育》2015年第11期【摘要】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过多年发展已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对提高我国国民素质、支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新形势的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自学考试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
以创新促进自学考试的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是新时期的必然选择,其未来走向必将在推进我国终身教育理念落实和构建学习型社会的道路上发挥重要作用。
【关键词】自学考试;发展;创新;未来走向【中图分类号】G72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794(2015)11007703【收稿日期】20150719【作者简介】陈永井(1977—),男,江苏盐城人,博士,实验师,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继续教育;秦乐(1985—),男,河南延津人,硕士,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自考”是重理论、轻实践的学历教育“自考”重理论、轻实践,尤其是社会助学环节更是侧重于对学生的应试教育。
自学考试的指导思想依然偏向于提升自考生的学历层次和理论水平,缺乏对自考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这样的教育指导思想也造成了“自考”教育实践性环节薄弱、人才培养鲜有特色、自考生培养方案及考试标准不完善、专业管理模式僵化、专业设置不能及时适应市场需求等弊端,最终致使“自考”的发展落后于社会需求的变化。
2“自考”招生的功利化倾向比较突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民办、普通高等院校甚至一些缺乏基本办学条件和设施的社会培训机构都在大量开设“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班”,以招生牟利。
而为了扩大盈利空间,这类自考助学班往往办学投入少、教学质量无法保证。
一些普通高校甚至在本身优质教学资源严重不足情况下为了给学校和教师“开源”创收也纷纷举办“自考助学班”,且盲目增设专业、扩大招生规模,由此引发一系列教学管理混乱、自考生边缘化等问题,导致社会助学市场的不良竞争等。
浅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现状与对策
浅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现状与对策【Summary】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过3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随着自学考试生源主体的变化和终身学习的发展需求,也暴露出现实需求和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的方面,本文试图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性的角度,对其今后的发展方向做了些思考,并提出了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对策,以期达到抛砖引玉之功效。
【Key】自学考试现状对策G726.9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党的十八大提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战略部署,是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需要。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
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才竞争日趋激烈。
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都凸显了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已不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继续教育的要求。
本文仅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历史沿革、发展现状方面探析自学考试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1、历史沿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20世纪80年代初发展至今,经历了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靠社会广泛的生源基础、灵活的教学形式、开放而又严谨的考试制度以及所产生的社会效应,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占据很重要的地位,极大地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进程,其发展速度之快、吸引力之强有目共睹。
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自学考试在教育任务、教育对象、教育功能等方面不断变化和发展。
教育部关于成立第七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成立第七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发展,规范自学考试制度建设,提高自学考试的质量和水平,教育部决定成立第七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国自学考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一、机构设置第七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设立国家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两个层面。
(一)国家委员会国家委员会负责全国范围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统筹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由教育部领导主持,由相关部门及高校代表组成。
(二)地方委员会地方委员会负责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主持,有关高校和研究机构代表参与。
二、职责分工(一)国家委员会1. 统一规划自学考试的发展方向,制定政策和制度,推动各地自考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完善自学考试课程设置,推动自考课程建设,确保课程质量和教学资源的充足。
3. 配备专业教师和考务人员,建立健全自考监考人员培训机制,提高考试监管水平。
4. 加强自考课程教材编写和教学研究,推动自学考试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
5. 组织开展自考课程评估和教学质量评估,提升自学考试的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
6.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推动自考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历教育等形式的教育相结合。
(二)地方委员会1. 负责本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实施,落实国家委员会的规划和政策要求。
2. 制定本地区自考课程计划和考试安排,确保考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3. 加强自考教材的选用和教育资源的配备,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学习条件。
4. 加强考务管理和考试监督,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
5. 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展自考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
6. 组织开展自考课程的宣传推广,扩大自学考试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工作要求(一)国家委员会1. 坚持服务国家战略,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促进自学考试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听力与言语科学学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听力与言语科学学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学校关于《浙江中医药大学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全院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以校“深化改革抓内涵,科学发展增实力”为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载体,紧密联系学院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现状,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构建有利于学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机制,进一步提高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提高推进改革创新,扩大听力学在国内的影响。
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1.凝聚发展共识。
紧密联系实际,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学习,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要求,在如何加强教学研究,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提高办学层次和拓展办学空间,落实人才培养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如何加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质量和水平上展开讨论,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在为培养国内高水平的听力学应用型人才方面形成共识。
2.解决突出问题。
深入调查研究,努力突破影响和制约学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让广大师生员工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
3.创新体制机制。
认真梳理、查找影响学院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增强科研创新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分配政策、提高社会服务水平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
4.推进科学发展。
坚持把务求实效作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努力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30年栉风沐雨30年桃李芬芳
甘肃日报/2014年/12月/11日/第003版甘肃经济新闻30年栉风沐雨30年桃李芬芳——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30年的思考甘肃省教育厅厅长王嘉毅今年是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在我省施行30年。
3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模不断壮大,体系逐步健全,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数以万计的社会成员提供了学历补偿,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成为我省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进终身教育的重要支撑,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许多人通过自学考试,学得了一技之长,从此走上了成才之路、成功之路。
知识改变命运,这些成功者的案例,激励着更多的人加入自学考试的队伍,并以饱满的学习热情和全新的精神风貌,传递着中华民族自强、自立的人文情怀,这为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有数据表明,30年来,我省自学考试培养了近30万名毕业生,为我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贡献了3个百分点。
这一数字也意味着,这是4所万人规模的大学,要用30多年时间才能培养出的毕业生人数。
因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我省高等教育资源的不足,丰富了高等教育体系的内涵,增强了高等教育体制与机制的活力。
应该说,自学考试已成为我省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非常受欢迎、非常接地气的制度。
回顾30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走过的不平凡之路,可以从中悟出一个道理:文化是民族的灵魂,教育是民族的生机。
当前,我省正处于推动经济转型跨域、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一道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3341”项目工程建设等重大战略平台都需要众多人才作为支撑。
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进一步丰富和发展自学考试制度体系。
然而,随着全球市场的一体化、互联网经济的迅速兴起,自学考试领域在面临着新的机遇的同时,还需要克服一些不容我们忽视的新问题。
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时间:2023-11-0715:12:44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3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3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3)2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3)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设置调整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细化落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教职成厅(2018)1号)要求,加快推进新时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养标准体系建设,坚持依法依规,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3年)》(以下简称《专业基本规范》)调整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设置。
二、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
以促进人才的发展为出发点,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学习和发展需求为宗旨,以提高学习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能力为目的,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和质量观,合理把握人才培养标准,为学习者提供切合实际需要的服务。
2.坚持科学规范、分类调整、分步实施、稳妥有序、服务考生的原则。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充分保障考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扎实做好社会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专业调整情况,切实做好专业设置调整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目标此次专业设置调整,涵盖我省目前开考的38个专业,各开考专业相关主考学校依据《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办法(暂行)》和《专业基本规范》,制定专业课程设置和顶替方案,确定省统考课程使用教材,经省招考委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从2024年起,我省38个开考专业执行调整后的专业课程设置,原计划课程不再安排考试。
《专业基本规范》目录中没有的3个专科专业和停考的10个专业不进行专业设置调整,均按照原专业课程设置申请毕业。
停考专业停考过渡期后,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1988年3月3日发布)国发[1988]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第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以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根本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
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
第五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
第二章考试机构第六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
全国考委的职责是:(一)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政策和业务规范;(二)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三)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规划,审批或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审批开考专业;(四)制定和审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五)根据本条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六)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
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9]1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教育厅(教委):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二○○九年一月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
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提高考务工作制度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确保考试质量,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教育部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教育部自考办)负责制定考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以下简称省级考委)领导本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自考办)依据本规定,负责本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
第三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原则是:科学、公平、安全、规范。
第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主要包括:报名报考,试卷的印刷、运送与保管,考试组织与实施,评卷与分数报告,试卷(答卷)的安全保密,违规处理,统计工作等。
第五条各级自考办要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
第二章考试工作人员第六条各级自考办要根据考试规模的发展配备与考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与兼职结合的考试工作人员。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思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思考【摘要】自学考试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面临着诸多问题。
部分学生的自学能力不足,导致学习效果不佳;考试内容与实际需求存在脱节,影响了教育质量;监考制度不完善存在作弊隐患,资源不均衡也导致学习难度不一。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该提升学生的自学能力,加强实践环节,优化考试内容,使之更贴近实际需要,加强监考制度建设确保考试公平,资源整合推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均衡发展。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促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加健康、公正地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体验和教育质量。
【关键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现状、重要性、自学能力、学习效果、考试内容、实际需求、监考制度、作弊、资源不均衡、发展之路、自学能力提升、实践环节、考试内容优化、监考制度建设、资源整合、均衡发展。
1. 引言1.1 概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现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灵活的学习方式,在当今社会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应用。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取大量的学习资源,自主学习的方式也变得更加方便和高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也日益完善,各种课程和考试科目的设置更加丰富多样,为学习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机会。
一些知名大学和机构也开始提供自学考试的相关课程和证书,为学习者提供了更多的学习和发展机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呈现出蓬勃的态势,为人们提供了更广阔的学习空间和自我提升的机会。
1.2 阐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重要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当今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它为更多的人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通过自学考试,那些无法参加传统课堂教育的人也能够通过自主学习的方式获取知识和技能。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提倡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学生的自学意识和能力。
这种学习方式不仅适应了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也提升了个体的终身学习能力。
自学考试还能够节约时间和金钱成本,使学习更加灵活和便捷。
最重要的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助于打破传统教育的局限性,促进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共享,从而推动社会的普及教育和知识经济的发展。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考试[1996]9号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考试[199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教育委员会、教育厅,广东省高教厅,解放军自学考试委员会:为了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其实施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宏观管理,促进此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九六年五月十日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加强对开考专业的宏观管理,促进高等教育自觉考试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必须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办考条件的实际可能开考专业,注重开考社会急需的专业。
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三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负责制定全国开考专业的规划和专业考试标准及其有关规定,负责各地开考专业的审批与备案工作。
高等教育自觉考试工作,实行归口管理。
凡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自学考试专业的开考,必须在全国考委指导下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考委”)根据全国考委开考专业的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开考专业和拟定专业考试计划。
第五条省级考委开考专业可直接面向社会,也可接受行业或企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的委托。
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改革与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指通过考试方式来取得学历和学位的一种教育形式。
在我国,这一制度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实施,经过多年的发展,如今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发展,逐渐走向成熟。
一、改革的背景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和完善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变革,给高等教育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也面临着重大的改革与发展。
二、改革的内容1. 课程设置的优化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课程设置相对单一,主要以工科类专业为主,而其他领域的专业设置相对较少。
为了适应社会需求和发展变化,我国逐步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课程进行了优化调整,增加了人文、经济、管理等领域的专业设置,使得自学考试制度更加贴近社会需求,为参加考试的学生提供了更广泛的选择。
2. 考试管理机制的完善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考试管理机制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在改革过程中,我国不断加强了对自学考试制度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考试纪律,规范考试流程,提高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我国还建立了统一的考试命题机构,确保考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了自学考试的质量和水平。
3. 教学资源的共享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也逐渐引入了在线教育和远程教育的理念,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了教学资源的共享。
学生可以通过网络课堂和电子教材进行学习,不受地域的限制,提高了学习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教师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教学,提高了教学的效率和水平。
4. 学习环境的优化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体验和学习环境,我国还不断优化自学考试制度的学习环境。
通过建设多媒体教室、教学实验中心和学习资源库等,为学生提供更加丰富的学习资源和学习环境,满足学生的不同学习需求,促进了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共享。
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困境及其解决对策
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困境及其解决对策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推动教育普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自学考试规模的不断扩大,一些发展困境也逐渐浮现出来。
本文将从自学考试机构、考试内容、评价体系和学习环境等方面来讨论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困境,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自学考试机构的发展困境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的发展面临着一些困境。
首先,我国各地自学考试机构发展不平衡,有些地区的机构相对较少,难以满足广大学习者的需求。
其次,自学考试机构的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亟待提高,存在着管理混乱、教材供应不足、教学设施简陋等问题。
这些困境直接影响着学习者的学习体验和学习效果。
为解决上述问题,首先应加大对自学考试机构的投入力度,逐步完善自学考试机构在各地的分布。
其次,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借助高校教育资源,提升自学考试机构的教学水平和服务质量。
同时,改善自学考试机构的教学设施、加强教材供应,提高学习者的学习体验。
二、考试内容的发展困境自学考试的考试内容是学习者获取知识和技能的重要途径,但目前存在一些发展困境。
一方面,一些考试科目的内容相对陈旧,不能与时俱进,无法满足社会需求。
另一方面,考试科目之间缺乏协调性,缺乏横向的联动和纵向的衔接,使得学习者学习过程中无法形成系统性的知识结构。
为解决上述问题,应加强对考试内容的动态调整,及时跟踪社会需求,将最新的学科知识和技能纳入考试内容。
同时,加强考试科目之间的衔接,促进各科目之间的协同发展,形成更为完善的知识结构。
三、评价体系的发展困境自学考试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保证自学考试质量的关键环节。
然而,目前自学考试评价体系存在着一些发展困境。
一方面,评价方式单一,只注重学习者对知识的掌握程度,缺乏对学习者综合能力的全面评价。
另一方面,评价标准过于僵化,不能适应不同学习者的个性化发展需求。
为解决上述问题,应创新评价方式,注重评价学习者的综合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
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指标和标准,鼓励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发挥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
【范文】“三新”大讨论学习交流会发言材料
“三新”大讨论学习交流会发言材料今天,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召开“三新”大讨论学习交流会。
借此机会,我汇报一下自己的学习体会。
根据省委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的安排,今年七月下旬以来,全省开展了“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
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讨论,使我在思想上有了新的认识和新的提高。
我们认识到,这次“三新”大讨论是省委从实际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决定,非常及时,也是非常重要的。
这是我们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八次会议精神,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中原崛起的客观需要;也是深化我省高等教育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现实需要。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体现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宝贵经验和重要法宝,是推动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的精神动力。
从我们党的历史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经验来看,每一次思想大解放,都能实现党的建设的显著加强,都能实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跨越。
实践已充分证明,没有思想大解放,就不可能冲破观念、体制、机制上的各种束缚和羁绊,就不可能实现各项事业的大改革、大跨越和大发展。
就黄河科技学院来说,没有解放思想,没有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也就没有黄河科技学院;没有思想观念的大解放、大转变,也就没有黄河科技学院的每一步跨越、每一次腾飞。
1984年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抓住机遇,提出“三为”办学宗旨,开始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开启了黄河科技学院早期的创建。
1988年,我们通过教育思想观念的大讨论,实现了思想上的大解放,提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办大学”的奋斗目标,实现了三大战略重点转移,促进了学校迅猛发展。
使得我校在1994年,学校被原国家教委批准实施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成为全国第一所民办普通高校。
这是学校建设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思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思考【摘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发展中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学习动力不足使得学生难以坚持自学;缺乏有效的学习资源支持导致学习效果不佳;缺乏监督与评估机制容易导致学习质量参差不齐;证书认可度不高影响了考生的学习积极性。
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强自学动力培养,建设完善的学习资源平台,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与评估机制,提高证书的认可度。
只有克服这些问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才能更好地为学生提供学习机会和发展空间。
【关键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问题、思考、优势、学习资源、监督与评估、证书认可度、自学动力、学习资源平台、证书认可。
1. 引言1.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包括自学学习动力不足、缺乏有效的学习资源支持、缺乏监督与评估机制以及证书认可度不高等方面。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质量和效果,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和提升。
我们需要认真思考这些问题,加强研究和探讨,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和对策,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探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旨在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通过对自学考试的优势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旨在深入了解其中的瓶颈和障碍,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提供可行的对策和建议。
通过深入研究自学考试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自学动力培养,建设完善的学习资源平台,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与评估机制,提高证书的认可度,以实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改进和提升,进而推动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结合学生、教师、教育机构等多方面的需求,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和完善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以促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良性发展和长久稳定。
2. 正文2.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优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自学考试有利于提升学习者的自主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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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的科学发展摘要:专业建设工作是自学考试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是自学考试适应社会需要、保证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起到核心的作用。
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回顾、审视了自学考试专业建设的发展历程,研究、分析了自学考试专业建设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而探讨了专业建设今后改革发展的思路,并提出了可行的对策和建议,包括提高认识,优化学科与专业设置,加强宏观管理,改革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等具体措施。
关键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改革发展一、高等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发展历程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以来,专业建设工作发展历程归纳起来大概有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期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专科和本科在考试计划的区分只是在普通高等教育教学计划的基础上“去枝留干”的人为划分。
全日制高等院校同类专业设置的主要课程必考,辅助性的、扩大知识面的课程选考,必不可少的实习、实验、社会调查、毕业设计和论文必须进行考核。
无论专科还是基础科段(相当于专科)考试水平都是“总体上与一般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四年制相同专业毕业生相一致”。
这时期自学考试注重的只是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习和考核,实质上是普通教育的衍生物。
应该说,在这种新的考试制度建立之初,这是完全必要的,也是适应当时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实际情况的。
当然,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高等教育的发展,这种模式也逐渐显露其先天不足的缺陷,专、本科的专业基本要求区分不明确,同类专业的培养目标特色不明显。
第二阶段(转型阶段,90年代中至21世纪初),自学考试经过十几年的实践以及对社会需求的调查与研究,逐步认识到与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区别。
从1996年开始,教育部、全国考委在对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进行全面审核、论证的基础上,制定、颁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对全国开考专业进行了调整过渡。
培养学科型人才的教育观念逐渐被淡化,开始强调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在课程设置方面,专科要求应用性的内容多一些,本科要求知识性、理论性的内容多一些。
虽然仍以普通高校的专业设置为参照标准,但更加注重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更加注重自考生的学习特点,受到了社会更广泛的认可和广大考生的欢迎。
第三阶段(改革阶段,2002年至今),为了迎接其他高等教育形式蓬勃发展的挑战和冲击,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自学考试一方面调整对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定位于主要培养社会需求量最大的应用型人才或高素质劳动者,而不是研究型人才和学术精英;另一方面,在人才培养模式与专业建设方面不断进行改革创新,采取了双证书培养、订单式培养、衔接式培养、自学考试面向农村和基层、开设新兴专业等多项措施。
据统计,目前全国参加自学考试的人数累计达到4 870多万人,在籍考生2 833万人,有845万人获得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全国共开考专业720个,其中专科专业约占40%;本科、独立本科段专业约占60%,涵盖理、工、农、医、政法、语言、经济、教育、管理等普通高校开设的所有学科。
二、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专业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现状分析二十多年来,自学考试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不断改革、创新、完善和发展,积累了很多有益的经验,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特别是通过1996年以来的专业调整工作,为建设有特色的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尚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专业建设全面、科学的发展规划不够,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宏观调控能力较弱,现行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能完全适应自学考试事业发展的需要,仍需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一)对自学考试和专业建设认识上存在不足随着新世纪的到来,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大大加快。
其他教育形式的大规模发展对自学考试产生了很大的冲击。
近几年来,自学考试报考规模有所萎缩,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自学考试在构建我国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清,信心发生动摇,指导思想混乱,发展思路不清,工作措施不力。
体现在专业建设工作中,就是对专业建设在自学考试中的基础地位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往往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
部分高校没有真正认识自学考试作为我国独特的高等教育制度的重要意义,因而对学校的自学考试工作没有给予正确的定位,特别是对作为主考学校的责任和义务没有采取正确的态度,往往单从经济观点着眼,仅仅看成是创收的途径。
因此在专业建设方面,往往不能正确处理发展事业与保证质量的关系,违背科学的专业培养定位和质量标准。
所有这些,导致专业建设工作停滞不前或盲目发展,而使自学考试逐步失去应有的优势。
(二)专业设置方面存在问题1.专业设置不符合科学规律,不能充分体现社会需求专业的划分须符合各个学科发展的规律性,因此各个专业的教育教学亦须遵循其各自的规律性,这是专业设置的科学性要求。
只有符合科学规律的设置才是合理的,也才是真正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
从目前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来看,文、法、财、经管类专业较多,理、工、农、医类专业相对较少;另一方面,报读文、法、财、经管类专业的考生占大多数,而一些理、工、农、医专业报考规模明显偏小。
表面看起来,似乎开考专业设置与报读需求是相适的,实不尽然。
深入的调查分析表明,这种冷热不均现象至少反映两方面的问题,即开考专业设置及考生报考专业双方的功利趋向和盲目性。
实际上,这两方面都难以真正体现和满足社会需求。
应该看到,大多数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并不具备很强的自学能力和充裕的学习时间,因此在选择报考专业时往往舍难求易,选择相对容易通过的专业。
对于为了求职或希望改变现状,迫切需要在短期内拿到文凭的考生,更是如此。
此外,现行干部体制下,往往限期取得文凭,或与升迁挂钩,客观上助长了混文凭的倾向。
可见,多人报考的专业并非一定真正是社会需求大的。
另一方面,一些主考学校出于功利目的,开考前没有从社会真正需要出发,对发展前景及生源状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专家论证”流于形式。
专业设置的盲目性导致开考后的冷热不均,有的专业生源不足,难以为继;有的报考一窝蜂,毕业生过滥,两者都影响自学考试的正常发展。
毋庸讳言,有些地方部门审批往往“走过场”,这无疑加重了专业设置的盲目性。
部分省份自学考试对课程划分不同考试类别(国家统考、省统考和校考等),且不同类专业之间出现带有人为性质的不平衡。
校考课程往往容易通过,这些差异很容易在各主考学校、助学机构及考生之间产生误导,造成选择的偏向。
2.多数专业考试计划结构不合理,重理论、轻应用技能培养自学考试专业建设体系方面尚未完善,部分课程结构不够合理,质量标准过于模糊,不能很好地体现主考学校特色及地区差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应以培养“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但原有的多数专业重知识理论型,轻应用技能培养,或应用技能性课程设置缺乏针对性。
造成以上现象的原因主要有:其一,主考学校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单纯从尽快取得经济效益出发,在申报时往往只考虑成本低、容易开设的如文史类专业,即使申报了如理工类专业,也不愿投入建设,尽量少开技能课程;其二,应用技能型课程对仪器设备、场地等硬件要求较高,实施成本较高,或主考学校实验室资源紧缺,难以挤用,往往因陋就简,甚至敷衍了事;其三,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或新专业申报手续过于繁杂,且周期过长,主考学校往往因而放弃调整考试计划或专业的打算。
(三)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完善,效能有待提高现行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能完全适应自学考试事业发展的需要。
主要表现为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规章不够完善,一些管理工作程序烦琐,反应迟缓,不能充分体现自学考试开放、灵活的特点;对开考专业实施的指导、检查、评估不够,缺乏有力、有效的管理;个别地方开考专业的随意性较大,缺乏科学的规划;管理机构和队伍不够稳定,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就专业开考而言,强调国家标准的统一性当然有其不可否定的合理性,尤其在自考制度建立之初,专业开考由全国自考委统一审批、统一命题并全国统考,采用全国统一教材和考试大纲等,这些无疑对于确立自学考试制度的权威性,打造质量品牌,赢得社会信誉度是必不可少的。
然而过犹不及,随着形势的发展,自学考试的过分强调全国统一,过于同质化而忽视地区差异和特色,反而不利于发挥地方及主考学校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
同时,新专业开考须层层审批,程序烦琐,时间冗长,令人望而却步,显然不利于各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知识更新的需要及时开考新专业,不利于自学考试最大限度地发挥制度优势和灵活性。
此外,按照国家的规定:“全国自考委负责制定开考专业的规划和专业考试标准及其有关规定,负责各地开考专业的审批与备案工作。
”由于全国自考委专业委员会委员和专家组成员多为兼职,且不可能对所有地区都非常了解,因此在审批新开考专业时往往难以对地区差异和行业特色等因素考虑周到。
同时,和全国已经开考720个专业相比,现有的管理与指导力量显然不够,对许多专业的业务指导也鞭长莫及、效率低下。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改革发展的思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教育制度的一项重要创新,是世界上规模最大、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教育模式。
在新的形势下,自学考试面临的内外部条件给予它不断改革创新的动力。
一方面要在大教育观的引导下,逐步走与其他高等教育模式尤其是成人高等教育(含网络教育)融合的道路;另一方面仍需要保持和突出自学考试本身的特色与优势。
作为自学考试改革的切入点和发展的主线,专业建设也需要进行改革创新。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专业建设是自学考试灵魂和核心的观念高等学校普通教育的专业建设是学校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龙头与基础,学科专业建设的状况从根本上反映和体现了学校的办学水平、办学特色、学术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社会化的、以考促学的高等教育形式,按照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不同的人文地域特性、不同的市场需求导向设置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用专业建设协调高等学校、社会力量、企事业部门等多方面的教育资源,带动专业课程设置、教材和考试大纲的编写或修订,打造自学考试的办学优势与特色,提高自学考试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水平和紧贴市场需求培养人才的适应能力。
因此,专业建设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地位与作用是至关重要的,是自学考试改革的切入点,也是发展的主线,它直接影响到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直接代表着自学考试在高等教育中的合理定位与社会责任。
正如全国考办前主任赵亮宏同志曾指出的,专业建设是自学考试的基本建设,是“灵魂”和“核心”。
(二)优化学科与专业设置,明确培养目标,凸显自考特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系统的一个分支,相对于学科发展遵循“科学技术发展”的客观规律而言,专业的设置和发展要适应“社会需求”,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人才培养的,即市场需要什么就培养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