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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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标题: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引言概述:在法律体系中,各种法规文件都有不同的效力。

了解这些法规文件的效力对于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进行详细讲解。

一、法律的效力1.1 法律的制定过程: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经过合法程序通过并公布后生效。

1.2 法律的适用范围:法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

1.3 法律的优先地位:法律是最高的法规文件,其他法规文件都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

二、行政法规的效力2.1 行政法规的制定过程: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或地方政府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

2.2 行政法规的适用范围: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对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具有直接约束力。

2.3 行政法规与法律的关系:行政法规不能与法律相抵触,如果行政法规与法律相抵触,应以法律为准。

三、行政规章的效力3.1 行政规章的制定过程:行政规章是由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一般约束力。

3.2 行政规章的适用范围:行政规章适用于行政机关内部和特定行政对象,对公民、法人的权益具有间接约束力。

3.3 行政规章与法律的关系:行政规章不能与法律相抵触,如果行政规章与法律相抵触,应以法律为准。

四、部门规章的效力4.1 部门规章的制定过程:部门规章是由特定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一般约束力。

4.2 部门规章的适用范围:部门规章适用于特定行政机关内部和特定行政对象,对公民、法人的权益具有间接约束力。

4.3 部门规章与法律的关系:部门规章不能与法律相抵触,如果部门规章与法律相抵触,应以法律为准。

五、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5.1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过程: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

5.2 地方性法规的适用范围:地方性法规适用于地方行政区域内,对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具有直接约束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一、引言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我国制定了众多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这些法律法规具有各自的效力范围和适用规则,对于规范社会行为,推动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阐述这些法律法规的效力知识,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

二、正文法律(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 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

(3) 在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时,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行政法规(1) 由国务院制定,是执行法律的重要手段。

(2) 对执行法律的规定作出具体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3) 在没有相应法律的情况下,行政法规可以起到补充作用。

行政规章(1) 由国务院各部委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

(2) 对执行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作出具体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3) 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规范行政管理活动。

部门规章(1) 由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或行业协会制定。

(2) 对执行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作出具体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3) 可以规范特定行业或领域内的行政管理活动。

地方性法规(1)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2) 对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具体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3) 可以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对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和完善。

地方政府规章(1)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

(2) 对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作出具体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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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引言概述: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效力和适用范围,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详细讲解这些法律文件的效力及其区别。

一、法律的效力1.1 法律的概念和特点:法律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是国家行使权力的产物。

法律具有强制性、普遍适用、长期稳定等特点。

1.2 法律的效力等级:我国法律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级。

宪法是最高法律,具有最高效力;法律是国家制定的一般性规范,具有普遍约束力;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具体规范,对行政机关具有约束力。

1.3 法律的适用范围:法律适用于全国范围,具有普遍约束力,对所有公民和法人都具有法律效力。

二、行政法规的效力2.1 行政法规的定义和特点: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是行政权力的具体体现。

行政法规具有相对性、特殊性和可变性等特点。

2.2 行政法规的效力等级:行政法规的效力位于法律和行政规章之间,具有普遍约束力,适用于全国范围。

2.3 行政法规的适用范围:行政法规适用于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的行为具有约束力,对公民和法人的权利和义务也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三、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效力3.1 行政规章的定义和特点:行政规章是国务院和各部委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是行政管理的具体要求和规范。

行政规章具有相对性、特殊性和可变性等特点。

3.2 行政规章的效力等级:行政规章的效力位于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之间,适用于全国范围。

部门规章是各部委为了执行行政法规而制定的规范,具有相对性和特殊性。

3.3 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适用范围:行政规章适用于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部门规章适用于相关部门,对部门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4.1 地方性法规的定义和特点: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是地方行政管理的具体要求和规范。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的区别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不同层级的法规文件,它们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适合范围都有所不同。

下面将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一、法律法律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并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是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法规。

法律的制定需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的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签署发布。

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具有普遍适合性,适合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律对于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具有全面的规范作用,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石。

二、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或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为了贯彻执行法律、保证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顺利进行而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的制定需要经过依法设立的行政机关的审议通过,并由行政机关的主管部门或者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发布。

行政法规适合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对象,如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

行政法规对于规范行政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三、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为了贯彻执行法律、保证地方行政机关的工作顺利进行而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适合于该地方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需要经过该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通过,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发布。

地方性法规对于规范地方行政行为、维护地方社会秩序、保护地方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四、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门或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制定的,为了贯彻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而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适合于该部门或者机关的工作对象,如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

部门规章的制定需要经过该部门或者机关的审议通过,并由上级部门或者机关批准发布。

部门规章对于规范部门或者机关的行政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标题: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引言概述:在法律体系中,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都是重要的法规规范,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效力和适合范围。

本文将详细阐述这些法规的效力及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法律的效力:1.1 法律的制定和效力原则:法律是国家最高的法规规范,具有最高的效力,其制定遵循法定程序。

1.2 法律的适合范围:法律适合于全国范围,对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

1.3 法律的效力保障:法律的效力由国家机关负责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违反法律。

二、行政法规的效力:2.1 行政法规的制定和效力: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及其授权的部门依法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2.2 行政法规的适合范围:行政法规适合于全国范围,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

2.3 行政法规的效力保障:行政法规的效力由国务院及其授权的部门负责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违反行政法规。

三、行政规章的效力:3.1 行政规章的制定和效力:行政规章是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地方政府制定的规范,具有普遍约束力。

3.2 行政规章的适合范围:行政规章适合于全国范围或者特定地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约束力。

3.3 行政规章的效力保障:行政规章的效力由制定部门或者地方政府负责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违反行政规章。

四、部门规章的效力:4.1 部门规章的制定和效力:部门规章是中央和地方政府授权的部门制定的规范,具有约束力。

4.2 部门规章的适合范围:部门规章适合于特定领域或者特定行业,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具有约束力。

4.3 部门规章的效力保障:部门规章的效力由制定部门负责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违反部门规章。

五、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5.1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和效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具有约束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标题: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引言概述:在法律体系中,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各自具有不同的立法效力和适合范围。

了解这些法律法规的效力知识对于正确理解法律的适合和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法律法规的效力知识,匡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

一、法律的效力1.1 法律的概念和特点法律是国家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是国家行使主权的表现,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具有普遍适合性,适合于全国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律的制定程序严格,需要通过国家立法机关审议通过并发布施行。

1.2 法律的效力等级法律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最高法律规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法规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1.3 法律的适合范围法律适合于全国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

法律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是国家管理和社会管理的基础。

二、行政法规的效力2.1 行政法规的概念和特点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行政法规具有辅助性和细化性的特点,是具体规范法律实施的重要手段。

2.2 行政法规的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是法律的补充和具体化,具有次于法律、高于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

行政法规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2.3 行政法规的适合范围行政法规适合于全国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

行政法规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使程序,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础。

三、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效力3.1 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概念和特点行政规章是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标题: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引言概述: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各自具有不同的效力和适用范围。

正确理解和区分这些法律文件的效力对于维护法律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至关重要。

一、法律的效力1.1 法律的概念和种类法律是国家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文件,包括宪法、法律、法律规范性文件等。

1.2 法律的效力和适用范围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是其他法律文件的依据和基础。

1.3 法律的地位和权威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权威,其他法律文件必须遵守和服从法律的规定。

二、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效力2.1 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概念和区别行政法规是国务院规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文件,行政规章是各级政府制定的具有地方性约束力的规范文件。

2.2 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效力等级行政法规具有全国范围内的约束力,行政规章具有地方性的约束力,适用于相应的行政区域。

2.3 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适用范围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主要用于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对公民和法人的权利和义务也有一定的约束力。

三、部门规章的效力3.1 部门规章的概念和制定程序部门规章是各部门、机构制定的规范文件,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3.2 部门规章的效力和适用范围部门规章适用于相关部门、机构内部,对外部的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影响较小。

3.3 部门规章的合法性和监督机制部门规章必须符合上位法律的规定,受到法律和行政监督。

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4.1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概念和制定程序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大制定的法规文件,地方政府规章是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文件。

4.2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等级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的普遍约束力,地方政府规章具有地方性的约束力。

4.3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适用范围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适用于相应的地方行政区域,对当地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具有约束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标题: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引言概述: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份。

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效力和适合范围,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法律的层级关系和效力等方面,分别介绍这些法规的特点和作用。

一、法律的效力1.1 法律的概念和地位法律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是我国法律体系的最高法规。

法律的效力高于其他法规,具有广泛的适合范围和约束力。

1.2 法律的适合原则法律的适合原则包括适合地域原则、适合时间原则和适合主体原则等。

法律的效力不受地域限制,适合于全国范围;法律的效力在规定的时间内适合;法律适合于所有主体,无论是个人、法人还是其他组织。

1.3 法律的效力保障措施为了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我国建立了法律监督和法律保障机制。

包括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对法律的解释和执行,以及公安机关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理。

二、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效力2.1 行政法规的概念和特点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或者地方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行政法规的效力次于法律,但高于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

2.2 行政规章的效力和适合范围行政规章是国务院或者地方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行政规章的效力仅适合于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行为,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2.3 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制定和修改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制定和修改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包括征求意见、公示等环节,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部门规章的效力和适合范围3.1 部门规章的概念和制定依据部门规章是国务院部门或者地方政府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的效力适合于该部门的行政行为,对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行为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标题: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引言概述:在法律体系中,不同层级的法规具有不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以及地方政府规章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这些法规的效力及其在法律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

正文内容:一、法律的效力1.1 法律的定义和特点1.2 法律的效力级别和适用范围1.3 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程序1.4 法律的效力与其他法规的关系1.5 法律的作用和地位二、行政法规的效力2.1 行政法规的概念和特点2.2 行政法规的制定和修改程序2.3 行政法规的效力级别和适用范围2.4 行政法规的作用和地位2.5 行政法规与法律的关系三、行政规章的效力3.1 行政规章的定义和特点3.2 行政规章的制定和修改程序3.3 行政规章的效力级别和适用范围3.4 行政规章的作用和地位3.5 行政规章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关系四、部门规章的效力4.1 部门规章的概念和特点4.2 部门规章的制定和修改程序4.3 部门规章的效力级别和适用范围4.4 部门规章的作用和地位4.5 部门规章与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关系五、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5.1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定义和特点5.2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和修改程序5.3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级别和适用范围5.4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作用和地位5.5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与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的关系总结:从以上讲解可以看出,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以及地方政府规章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不同的效力和作用。

法律是最高效力的法规,具有普遍适用的特点,而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则在法律的指导下,为特定领域和地方的行政管理提供具体规范。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的区别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不同层级法规,它们在法律效力、适用范围和制定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

下面将详细介绍它们之间的区别。

一、法律法律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最广泛适用范围和最高法律效力的法规。

法律是国家的基本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律的制定需要经过国家立法机关的审议和表决,并经国家主席签署才能生效。

法律的修改、废止也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

法律对于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都有重要的规范作用。

二、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规。

行政法规是对法律的具体化和细化,是法律的补充和衔接。

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相对简化,一般由国务院及其各部门负责制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后生效。

行政法规的修改、废止也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

行政法规主要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行政管理程序等内容。

三、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下属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规。

地方性法规适用于相应的地方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经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废止也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

地方性法规主要规定了地方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行政管理程序等内容。

四、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规。

部门规章适用于相应的部门范围内的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部门规章的制定程序相对简化,一般由国务院及其各部门负责制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后生效。

部门规章的修改、废止也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

部门规章主要规定了各部门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行政管理程序等内容。

总结:法律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最广泛适用范围和最高法律效力的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内;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下属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规,适用于相应的地方范围内;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规,适用于相应的部门范围内。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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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标题: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引言概述:在法律体系中,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各自具有不同的效力,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对于正确理解和遵守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一、法律的效力1.1 法律的制定程序: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1.2 法律的适合范围:法律具有普遍适合性,适合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人。

1.3 法律的优先地位:法律是最高的法规,其他规范必须遵守法律。

二、行政法规的效力2.1 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或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

2.2 行政法规的适合范围:行政法规适合于全国范围内的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

2.3 行政法规的依从性:行政法规具有强制性,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必须依法遵守。

三、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效力3.1 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行政规章是由国务院或者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

3.2 行政规章的适合范围:行政规章适合于行政机关内部的管理事务。

3.3 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部门规章是由行政机关的具体部门或者单位制定的。

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4.1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4.2 地方性法规的适合范围:地方性法规适合于本地区内的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

4.3 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地方政府规章是由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

五、各种规范之间的关系5.1 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关系:行政法规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否则行政法规无效。

5.2 行政规章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关系:行政规章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

5.3 地方性法规与法律的关系:地方性法规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否则地方性法规无效。

总结:了解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有助于公民、法人正确理解和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和法治环境。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标题: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引言概述: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分别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

了解它们的效力对于正确理解法律规范和保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一、法律的效力1.1 法律的权威性法律是国家制定的最高法律规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

1.2 法律的适用范围法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遵守。

1.3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法律的修改和废止需要通过国家立法机关的程序,具有相对固定的法律程序。

二、行政法规的效力2.1 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2 行政法规的适用范围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或特定地区范围内,具有约束力,但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2.3 行政法规的效力来源行政法规的效力来源于法律的授权,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三、行政规章、部门规章的效力3.1 行政规章、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行政规章、部门规章是各级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3.2 行政规章、部门规章的适用范围行政规章、部门规章适用于具体的行政管理领域,具有约束力,但不得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3.3 行政规章、部门规章的效力来源行政规章、部门规章的效力来源于上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授权,必须符合上位法的规定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四、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4.1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地方政府依法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4.2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适用范围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适用于具体地区内,具有约束力,但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4.3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来源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来源于上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授权,必须符合上位法的规定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标题: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引言概述: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以及地方政府规章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效力和适用范围。

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些法律文件的效力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至关重要。

一、法律的效力1.1 法律的地位:法律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2 法律的适用范围:法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对所有公民和组织都具有约束力。

1.3 法律的修订:法律的修订需要通过国家机关的程序,具有严格的法定程序。

二、行政法规的效力2.1 行政法规的性质: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具有普遍性约束力的规范文件。

2.2 行政法规的适用对象: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

2.3 行政法规的合法性:行政法规必须符合上位法的规定,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三、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效力3.1 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制定: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或各部委制定的规范文件。

3.2 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适用范围: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适用于行政机关和相关单位。

3.3 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效力: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效力仅限于行政机关和相关单位,不适用于公民、法人。

四、地方性法规的效力4.1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律。

4.2 地方性法规的适用范围: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地区内的公民、法人和行政机关。

4.3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的法律效力,对本地区内的公民、法人和行政机关具有约束力。

五、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5.1 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是由地方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5.2 地方政府规章的适用范围:地方政府规章适用于本地区内的行政机关和相关单位。

5.3 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地方政府规章具有地方性的行政法规效力,对本地区内的行政机关和相关单位具有约束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标题: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引言概述:在法律体系中,法律是最高级别的法规,而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则是法律的补充和细化。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法规的效力,并对其区别进行阐述。

一、法律的效力1.1 法律的制定和效力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通过正式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对全国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

1.2 法律的适用和执行法律的适用和执行由司法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负责。

司法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裁判,其他有关机关负责监督和执行法律的规定。

1.3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法律的修改和废止需要经过立法机关的程序,确保法律的及时更新和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行政法规的效力2.1 行政法规的制定和效力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或地方政府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规。

行政法规对全国范围内的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约束力。

2.2 行政法规的适用和执行行政法规的适用和执行由行政机关负责。

行政机关根据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行为的决策和执行。

2.3 行政法规的修改和废止行政法规的修改和废止需要经过制定机关的程序,确保行政法规的及时更新和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部门规章的效力3.1 部门规章的制定和效力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法规。

部门规章对所属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约束力。

3.2 部门规章的适用和执行部门规章的适用和执行由所属行政机关负责。

行政机关根据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行政行为的决策和执行。

3.3 部门规章的修改和废止部门规章的修改和废止需要经过制定机关的程序,确保部门规章的及时更新和适应工作需要。

四、地方性法规的效力4.1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效力地方性法规是由省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法规。

地方性法规对所在地区的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约束力。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标题: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引言概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名词,但很多人并不清楚它们之间的区别。

本文将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定义、制定机构、适用范围、效力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些法律文件之间的区别。

一、法律1.1 定义: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是国家的根本法律。

1.2 制定机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1.3 适用范围:法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性。

二、行政法规2.1 定义: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2 制定机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2.3 适用范围: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或特定地区的行政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

三、地方性法规3.1 定义: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具有地方性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3.2 制定机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3.3 适用范围:地方性法规适用于相应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管理范围内,具有地方性约束力。

四、部门规章4.1 定义: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或地方各级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部门规章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2 制定机构: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或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制定。

4.3 适用范围:部门规章适用于相应部门或机关内部,具有局部性约束力。

五、效力比较5.1 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依次递减。

5.2 在法律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之间存在冲突时,应当以法律为准。

5.3 各类法律文件之间存在协调关系,相互之间应当保持一致性和统一性。

总结:通过以上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进行详细解析,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它们之间的定义、制定机构、适用范围、效力等方面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引言概述:在法律体系中,存在着多个层级的法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这些法规在社会管理和法律实施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讲解这些法规的效力及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法律的效力1.1 法律的定义与特点法律是国家制定和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是国家行使权力的产物。

法律具有普遍适用性、强制性和权威性等特点。

1.2 法律的效力层级法律是法律体系的最高层级,具有最高的效力。

其他法规都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

法律的效力优先于其他法规。

1.3 法律的适用范围法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对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具有普遍约束力。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二、行政法规的效力2.1 行政法规的定义与特点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依据。

行政法规具有普遍适用性、强制性和权威性等特点。

2.2 行政法规的效力层级行政法规是法律的具体化和补充,其效力次于法律。

行政法规的制定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

2.3 行政法规的适用范围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对所有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具有普遍约束力。

行政机关必须依法执行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效力3.1 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定义与特点行政规章是由国务院和各部委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是对行政法规的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

部门规章是由各部委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是对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

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具有普遍适用性、强制性和权威性等特点。

3.2 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效力层级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效力次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但高于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制定必须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框架内进行,不能超越上级规范的规定。

3.3 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适用范围行政规章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对所有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具有普遍约束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引言概述:在法律体系中,存在着多种不同级别的法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这些法规在社会生活中起着不同的作用和效力。

本文将从六个大点来阐述这些法规的效力,包括法律的最高效力、行政法规的约束力、行政规章的具体规定、部门规章的局部效力、地方性法规的地方适用性和地方政府规章的行政管理作用。

正文内容:1. 法律的最高效力1.1 法律是国家制定的最高级别的法规,具有最高的效力。

1.2 法律具有普遍适用性,对全国范围内的人民和组织都具有约束力。

1.3 法律的内容包括宪法、刑法、民法等,是国家制定的基本法规。

2. 行政法规的约束力2.1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规。

2.2 行政法规对全国范围内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具有约束力。

2.3 行政法规的内容包括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

3. 行政规章的具体规定3.1 行政规章是由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具体约束力的法规。

3.2 行政规章对行政机关和相关组织具有约束力,对公民和法人也具有一定的规范作用。

3.3 行政规章的内容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审批等方面的规定。

4. 部门规章的局部效力4.1 部门规章是由各个部门制定的具有局部约束力的法规。

4.2 部门规章对该部门内的行政机关和相关组织具有约束力,对公民和法人的规范作用较弱。

4.3 部门规章的内容主要涉及该部门的具体管理事项、行政执法程序等。

5. 地方性法规的地方适用性5.1 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规。

5.2 地方性法规对该地方范围内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具有约束力。

5.3 地方性法规的内容主要涉及该地方的地方管理事项、行政执法程序等。

6. 地方政府规章的行政管理作用6.1 地方政府规章是由地方政府制定的具有行政管理作用的规章。

6.2 地方政府规章对该地方范围内的行政机关和相关组织具有约束力。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的区别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四个重要法规层级。

虽然它们都是法律规范,但在适用范围、制定机关、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四种法规的区别。

一、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国家的根本法规。

法律对全国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是国家权力的表现和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法规。

1. 制定机关: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代表了全国人民的意志。

2. 适用范围:法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 法律效力: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规层级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

二、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用于规范行政管理行为的法规。

行政法规主要是对法律的具体化和补充,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适用于全国范围内。

1. 制定机关: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代表了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意志。

2. 适用范围: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行政管理行为。

3. 法律效力:行政法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对行政管理行为具有约束力。

三、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规,用于规范地方行政管理行为,适用于相应的行政区域。

1. 制定机关: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代表了地方行政管理机关的意志。

2. 适用范围:地方性法规适用于相应的行政区域内的行政管理行为。

3. 法律效力:地方性法规具有法律效力,对地方行政管理行为具有约束力。

四、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法规,用于规范各部门的具体行政管理行为,适用于相应的行政管理范围。

1. 制定机关: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制定,代表了行政管理机关的意志。

2. 适用范围:部门规章适用于相应的行政管理范围内的行政管理行为。

3. 法律效力:部门规章具有法律效力,对各部门的行政管理行为具有约束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标题: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引言概述: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们在法律层级和适用范围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它们的效力也有所不同。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这些法律文件的效力。

一、法律的效力:1.1 法律的法律效力:法律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最高法律文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对全国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

1.2 法律的适用范围:法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和事物,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等。

1.3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法律的修改和废止需要经过国家立法机关的决定,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公布和生效。

二、行政法规的效力:2.1 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规文件,其法律效力次于法律,但高于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2.2 行政法规的适用范围: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但不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

2.3 行政法规的制定和修改:行政法规的制定和修改需要经过国务院的决定,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公布和生效。

三、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效力:3.1 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和各部门制定的法规文件,具有对特定行政机关和特定对象的约束力,其法律效力次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3.2 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适用范围: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适用于特定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具有一定的局部性和特殊性。

3.3 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制定和修改: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制定和修改需要经过相应的行政机关的决定,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公布和生效。

四、地方性法规的效力:4.1 地方性法规的法律效力: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规文件,具有对本地区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普遍约束力,其法律效力次于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标题: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引言概述:在现代社会中,法律体系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基石。

除了法律之外,还存在着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如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这些规范性文件在法律层级上各有不同,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它们的效力。

正文内容:1. 法律的效力1.1 法律的制定与效力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最高规范,具有普遍适用、强制性和稳定性的特点。

法律的效力来源于宪法的授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对全国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直接约束力。

1.2 法律的适用范围法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论其身份、地域或其他因素。

法律的效力不受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影响,是最高层级的法律规范。

1.3 法律的修改与废止法律的修改和废止需要经过国家权力机关的程序,通常需要立法机关的批准和公告。

修改后的法律具有追溯力,即自修改生效之日起对过去的行为也产生效力。

2. 行政法规的效力2.1 行政法规的制定与效力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的效力来源于法律的授权,具有直接约束力,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2 行政法规的适用范围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论其身份、地域或其他因素。

行政法规的效力不受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影响,是具有较高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2.3 行政法规的修改与废止行政法规的修改和废止需要经过国家行政机关的程序,通常需要行政机关的批准和公告。

修改后的行政法规具有追溯力,即自修改生效之日起对过去的行为也产生效力。

3. 部门规章的效力3.1 部门规章的制定与效力部门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下属机构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的效力来源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授权,具有直接约束力,适用于该部门及其下属机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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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
根据制定的部门不同,法律法规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分类。

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生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法规是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如我国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公布的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法规也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法规特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高于行政规章。

第一法律、法规、规章等的效力以及地位问题,这在《立法法》有明确规定:
《立法法》
第七十八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七十九条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条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八十一条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八十二条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八十三条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八十四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八十五条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八十六条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二之所以存在不同效力等级的法律法规。

有些是授权性的,比如:《立法法》规定: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

有些是需要明确和具体的。

上位法规定的是原则性的规定,下位法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等。

但是应当保持与上位法的统一性。

第三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一般都是对该行政法规调整的对象全体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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