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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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4-08-25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161454[容纠错]

商转公流程,麻烦一堆堆,说说自己的办理流程,让后来者省点事

()本人在2011年6月买了一套小二手房,在招商银行做的商业贷款,基准利率,当时贷款额度紧到8月底才放款,在买房前就一直关注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宜,曾经咨询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后是否可以商转公,得到肯定回复,所以是左等右等终于等到了商转公实施,刚开始看到新规定2013年9月16日起分批预约,第一批只能办理2010年12月前的,心里想今年又没戏了,没想到这个规定那么不受待见,竟然这么快就轮到我们了,现在说下商转公办理流程:

一、研究相关政策

这个我已经在两年前就开始研究了,我们是符合规定了,容易出现错误的就是贷款额度计算,是自己和共同申请人公积金余额的12倍,如果满3年又没提取过可以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但是一人申请总额不超过50万,有共同申请人的不超过90万,并且不能超过剩余贷款余额,还有容易忽略的就是每月还贷额度不能超过缴费基数的50%。如果自己公积金余额不够,并且一直在原单位上班,可以申请让公司补交2009年到你缴费年度的,或者以前缴费基数低了,可以部分补缴,当然公司可能不会帮你出这部分钱,计算一下怎么划算,实在不行全都自己出补交费用也可以,毕竟这个钱还是可以用来还房贷的嘛!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

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

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下称《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他规定

1.贷款额度:

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符合《商转公贷款规定》第四、五条要求的,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2)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

(3)每月还贷额(即月供。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

(4)不高于按贷款可贷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该贷款额度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购房合同价作为该住房总价,按照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确定贷款可贷比例后计算得出。

(5)申请人以其他商品住房(不包括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申请人按照《商转公贷款规定》以权利凭证质押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权利凭证价值的90%。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当月前,已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年且连续3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及风险控制等情况,必要时可决定对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开展价值评估。

2.贷款期限:

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已还贷款期限与商转公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

3.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在合同有效期遇利率调整,按季初

首月1日执行新利率。

4.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

5.担保方式:

商转公贷款采用抵押或者质押担保方式。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贷款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

(1)自行结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再以原所购住房抵押,办理商转公贷款;

(2)以本市行政区域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抵押,办理商转公贷款;

(3)无需结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直接在原所购住房抵押登记不注销的基础上,办理顺位抵押,再发放商转公贷款。

6.房产套数认定: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计算;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二、准备资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2.有效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1.2.3.不用说了这个大家该有都有的

4.原《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原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时需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5.原《二手房买卖合同》(原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房时需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6.原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原所购住房为保障性住房时需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我们是购买的二手房,所以要5.的二手房合同,大家注意了,因为当时很多人都存在阴阳合同,所以要的合同是和原房主和中介一起签的一份合同,不是网签合同,很多人因为这个多跑一趟。招行是不给加盖章的,不过他们受理的时候也不要求盖章。

7.原所购住房的房地产证(原所购住房为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以及原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期房,尚未取得房地产证且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除外,复印件加盖银行章);这一项可能大多数都在抵押没有房产证,可以找银行复印加盖公章,当时我就把这个忘了,好在问了一句还有没有别的,旁边有个好心大姐提醒了一句。还有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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