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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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是指密封于塑料瓶(桶)、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瓶(桶)装饮用水产品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以及瓶(桶)装饮用水等产品。

不包括矿物质水等向水中加过各种物质的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饮用天然矿泉水及瓶(桶)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水源水→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2.饮用纯净水的生产工艺水源水→粗滤→精滤→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维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的监测;瓶(桶)及盖清洗消毒车间、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包装瓶(桶)及盖的质量控制;消毒剂选择的使用;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水源、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学和生物污染,而使产品的卫生指标等不合格。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必须设置水处理车间、灌装车间、回收容器清洗消毒间、包装车间、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生产场所。

回收桶不得露天存放,以免受到污染。

2.水处理、容器清洗消毒和灌装车间的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应采用非手动式开关)及鞋靴消毒池(或其他消毒设施);容器清洗消毒车间、灌装车间应设置空气净化消毒设施,入口处应有风淋设施;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00级且灌装局部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级,或者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整体应达到1000级。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粗滤设备;2.精滤设备;3.杀菌设备;4.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设施;5.管道设备清洗消毒设施;6.空气净化设备及风淋门;7.自动灌装封盖设备;8.灯检设施;9.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10.去离子净化设备(适用瓶装饮用纯净水,如离子交换、反渗透或蒸馏装置等)。

细则17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细则17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细则17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背景介绍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是从事瓶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取得的许可证件。

在申请该许可证时,需要进行详细的信息填报以及现场考察。

为了加强对瓶桶装饮用水生产的监督管理,本细则旨在规范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审查工作。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审查工作。

审查要求1. 相关资质申请者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车间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2. 生产工艺流程申请者须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图及生产车间的布局图,并且完全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3. 填写申请表格申请者须依据所在地的审批机构提供的申请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尽。

4. 生产设备申请者应当提供生产设备及设备的原始设计图、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等相关备料。

5. 不良记录申请者需提供过去2年内不良行为和生产记录的说明。

6. 现场考察审批机构将在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齐全之后,进行现场考察,主要目的为检查申请者的生产设备、人员、生产环境等是否符合要求。

7. 审查报告审批机构在完成审核审查后,应当及时出具审查报告,并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

注意事项1. 文件准备申请者应当提前准备好相关文件,避免在申请流程中出现漏项或者补充不及时的情况。

2. 现场考察申请者应当在现场考察前认真整理准备,将生产设备清洗干净并且保持厂房干净、整洁。

3. 监督管理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相关生产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强自身品质管理,确保生产合规、质量优良。

总结本细则旨在规范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审查工作,以保障人们饮用水的质量和安全性。

申请人应当认真仔细阅读本细则,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及时配合审批机构的现场考察工作。

生产企业也应当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注重质量管理并逐步提升自身产品的质量水平,以更好地为人们服务。

饮用水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饮用水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饮用水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是指密封于塑料瓶(桶)、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瓶(桶)装饮用水产品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以及瓶(桶)装饮用水等产品。

不包括矿物质水等向水中加过各种物质的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饮用天然矿泉水及瓶(桶)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水源水→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2.饮用纯净水的生产工艺水源水→粗滤→精滤→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维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的监测;瓶(桶)及盖清洗消毒车间、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包装瓶(桶)及盖的质量控制;消毒剂选择的使用;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水源、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学和生物污染,而使产品的卫生指标等不合格。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必须设置水处理车间、灌装车间、回收容器清洗消毒间、包装车间、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生产场所。

回收桶不得露天存放,以免受到污染。

2.水处理、容器清洗消毒和灌装车间的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应采用非手动式开关)及鞋靴消毒池(或其他消毒设施);容器清洗消毒车间、灌装车间应设置空气净化消毒设施,入口处应有风淋设施;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00级且灌装局部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级,或者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整体应达到1000级。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粗滤设备;2.精滤设备;3.杀菌设备;4.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设施;5.管道设备清洗消毒设施;6.空气净化设备及风淋门;7.自动灌装封盖设备;8.灯检设施;9.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10.去离子净化设备(适用瓶装饮用纯净水,如离子交换、反渗透或蒸馏装置等)。

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第7稿)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可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勺制品。

包括:包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茶(类)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其他饮料类(运动饮料、电解质饮料、营养素饮料、能量饮料、风味饮料、咖啡(类)饮料、植物饮料、其他饮料), 共7个申证单元。

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产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别交叉命名时,按照产品命名的末尾类别归属到相应的申证单元,并符合相应类别的要求,如声称“果汁碳酸饮料”,应符合碳酸饮料的要求。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601。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的类别、申证单元及品种明细,女口: 饮料【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自然来源饮用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果汁型碳酸饮料、果味型碳酸饮料、可乐型碳酸饮料、其他型碳酸饮料)】详见下表: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一、适用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包装饮用水,是指以直接来源于地表、地下或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水源,经加工制成的密封于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自然来源饮用水以及其他饮用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是指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区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

饮用纯净水是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GB 5749)中卫生要求(pH值除外)的水为原料,采用蒸馏法、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深度净化,不含任何添加物制成的制品。

自然来源饮用水是以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GB 5749)中卫生要求(pH值除外)的来自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地表水、地下水)为生产用源水,且只允许通过脱气、曝气、倾析、过滤、臭氧化作用或紫外线消毒杀菌过程等有限的处理方法,不改变水的基本物理化学特征制成的制品。

饮用水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可编辑范本】

饮用水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可编辑范本】

饮用水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是指密封于塑料瓶(桶)、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瓶(桶)装饮用水产品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以及瓶(桶)装饮用水等产品。

不包括矿物质水等向水中加过各种物质的产品.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饮用天然矿泉水及瓶(桶)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水源水→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2。

饮用纯净水的生产工艺水源水→粗滤→精滤→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维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的监测;瓶(桶)及盖清洗消毒车间、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包装瓶(桶)及盖的质量控制;消毒剂选择的使用;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水源、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学和生物污染,而使产品的卫生指标等不合格。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必须设置水处理车间、灌装车间、回收容器清洗消毒间、包装车间、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生产场所.回收桶不得露天存放,以免受到污染。

2.水处理、容器清洗消毒和灌装车间的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应采用非手动式开关)及鞋靴消毒池(或其他消毒设施);容器清洗消毒车间、灌装车间应设置空气净化消毒设施,入口处应有风淋设施;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00级且灌装局部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级,或者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整体应达到1000级.(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粗滤设备;2。

精滤设备;3.杀菌设备;4.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设施;5.管道设备清洗消毒设施;6。

空气净化设备及风淋门;7.自动灌装封盖设备;8.灯检设施;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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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以及其他饮用水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饮用纯净水及矿物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及其他加工方法)(适用于饮用纯净水)→配料(适用于矿物质水)→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2. 饮用天然矿泉水及其他包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维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的监测;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包装瓶(桶)及盖的质量控制;消毒剂选择和使用;饮用矿物质水生产中,矿物质的添加量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水源、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学和生物污染,而使产品的卫生指标等不合格。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必须设置水处理车间、灌装车间、回收容器清洗消毒间、包装车间、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生产场所。

回收桶不得露天存放,以免受到污染。

2.容器清洗消毒和灌装车间的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及鞋靴消毒设施;灌装车间应设置空气净化和消毒设施,入口处应有风淋设施;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00级且灌装局部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级,或者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整体应达到1000级。

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201114235043)

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201114235043)

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是指密封于塑料瓶(桶)、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瓶(桶)装饮用水产品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以及瓶(桶)装饮用水等产品。

不包括矿物质水等向水中加过各种物质的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饮用天然矿泉水及瓶(桶)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水源水→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2. 饮用纯净水的生产工艺水源水→粗滤→精滤→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维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的监测;瓶(桶)及盖清洗消毒车间、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包装瓶(桶)及盖的质量控制;消毒剂选择的使用;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水源、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学和生物污染,而使产品的卫生指标等不合格。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必须设置水处理车间、灌装车间、回收容器清洗消毒间、包装车间、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生产场所。

回收桶不得露天存放,以免受到污染。

2.水处理、容器清洗消毒和灌装车间的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应采用非手动式开关)及鞋靴消毒池(或其他消毒设施);容器清洗消毒车间、灌装车间应设置空气净化消毒设施,入口处应有风淋设施;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00 级且灌装局部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 级,或者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整体应达到1000 级。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粗滤设备;2.精滤设备;3.杀菌设备;4.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设施;5.管道设备清洗消毒设施;6.空气净化设备及风淋门;7.自动灌装封盖设备;8. 灯检设施;9.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10. 去离子净化设备(适用瓶装饮用纯净水,如离子交换、反渗透或蒸馏装置等)。

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是指密封于塑料瓶(桶)、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瓶(桶)装饮用水产品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以及瓶(桶)装饮用水等产品。

不包括矿物质水等向水中加过各种物质的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饮用天然矿泉水及瓶(桶)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水源水T粗滤T精滤T杀菌T灌装封盖T灯检T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2. 饮用纯净水的生产工艺水源水T粗滤T精滤T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T杀菌T灌装封盖T灯检T 成品f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维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的监测;瓶(桶)及盖清洗消毒车间、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包装瓶(桶)及盖的质量控制;消毒剂选择的使用;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水源、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学和生物污染,而使产品的卫生指标等不合格。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必须设置水处理车间、灌装车间、回收容器清洗消毒间、包装车间、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生产场所。

回收桶不得露天存放,以免受到污染。

2.水处理、容器清洗消毒和灌装车间的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应采用非手动式开关)及鞋靴消毒池(或其他消毒设施);容器清洗消毒车间、灌装车间应设置空气净化消毒设施,入口处应有风淋设施;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00 级且灌装局部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 级,或者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整体应达到1000 级。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粗滤设备;2.精滤设备;3. 杀菌设备;4.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设施;5.管道设备清洗消毒设施;6. 空气净化设备及风淋门;7. 自动灌装封盖设备;8. 灯检设施;9. 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10. 去离子净化设备(适用瓶装饮用纯净水,如离子交换、反渗透或蒸馏装置等)。

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类是指密封于塑料、玻璃等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以及其他饮用水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饮用纯净水及矿物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一粗滤一精滤一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及其他加工方法)(适用于饮用纯净水)一配料(适用于矿物质水)T杀菌一灌装封盖一灯检T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2. 饮用天然矿泉水及其他包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f粗滤f精滤f杀菌f灌装封盖f灯检f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维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的监测;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包装瓶(桶)及盖的质量控制;消毒剂选择和使用;饮用矿物质水生产中,矿物质的添加量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水源、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学和生物污染,而使产品的卫生指标等不合格。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必须设置水处理车间、灌装车间、回收容器清洗消毒间、包装车间、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生产场所。

回收桶不得露天存放,以免受到污染。

2.容器清洗消毒和灌装车间的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及鞋靴消毒设施;灌装车间应设置空气净化和消毒设施,入口处应有风淋设施;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00级且灌装局部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 级,或者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整体应达到1000 级。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粗滤设备;2. 精滤设备;3. 杀菌设备;4. 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设施;5. 生产设备清洗消毒设施;6. 空气净化设备及风淋门;7. 自动灌装封盖设备;8.灯检设施;9.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10.去离子净化设备(适用饮用纯净水及饮用矿物质水),11.矿物质水相应调配设备。

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是指密封于塑料瓶桶、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瓶桶装饮用水产品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以及瓶桶装饮用水等产品;不包括矿物质水等向水中加过各种物质的产品;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1.饮用天然矿泉水及瓶桶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水源水→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2.饮用纯净水的生产工艺水源水→粗滤→精滤→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维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的监测;瓶桶及盖清洗消毒车间、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包装瓶桶及盖的质量控制;消毒剂选择的使用;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水源、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学和生物污染,而使产品的卫生指标等不合格;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1.必须设置水处理车间、灌装车间、回收容器清洗消毒间、包装车间、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生产场所;回收桶不得露天存放,以免受到污染;2.水处理、容器清洗消毒和灌装车间的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应采用非手动式开关及鞋靴消毒池或其他消毒设施;容器清洗消毒车间、灌装车间应设置空气净化消毒设施,入口处应有风淋设施;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 0000级且灌装局部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级,或者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整体应达到1000级;二必备的生产设备;1.粗滤设备;2.精滤设备;3.杀菌设备;4.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设施;5.管道设备清洗消毒设施;6.空气净化设备及风淋门;7.自动灌装封盖设备;8.灯检设施;9.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10.去离子净化设备适用瓶装饮用纯净水,如离子交换、反渗透或蒸馏装置等;水处理设备、灌装线、输水用管材、管件和储水器以及用于水处理、灌装和其他设施消毒的设备必须是经监管部门许可的产品;四、产品相关标准GB8537-1995饮用天然矿泉水;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所用原辅材料应符合GB10791-1989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的规定;包装材料应符合GB10790-1989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规定,不得使用以回收废旧塑料为原料制成的瓶、桶和盖;所用的消毒剂应是食品级并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有监管部门的批准文号;对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其水源应有相关管理部门的鉴定和批准开采的文件,即水源评价报告、采矿许可证、取水证、水源水质跟踪监测报告;原辅材料中涉及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采购获证企业的合格产品;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二灭菌锅;三微生物培养箱;四生物显微镜;五浊度仪;六计量容器;七酸度计适用瓶装饮用纯净水;八电导率仪适用瓶装饮用纯净水;九分析天平;七、检验项目饮用天然矿泉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和瓶桶装饮用水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分别按下列表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注有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2次检验;带有★的项目为蒸馏法生产的瓶桶装饮用纯净水蒸馏水测定项目;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注:标签内容除符合GB7718中的规定外,还应符合GB8537中的下列规定:1.必须标明矿泉水水源地的名称、国家或省级鉴定认可的批准号;2.必须标明特征界限指标、pH值、溶解性总固体、主要阳离子K+、Na+、Ca+、Mg+、阴离子HCO3─、SO42─、Cl─的含量范围;3.必须标明是否含二氧化碳,是天然存在的还是人工加入的;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注:标签内容除符合GB7718中的规定外,还应符合GB17323中的下列规定:1.有采用蒸馏法加工的产品才能使用“蒸馏水”名称;2.在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其产品名称后需用醒目字样标明“饮用纯净水”;瓶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八、抽样方法在企业的成品仓库内,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对于同时生产矿泉水、纯净水及其他瓶装饮用水的企业,每类产品抽一个品种;对于既生产瓶装水又生产桶装水的企业应抽查桶装水产品;瓶装水的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桶装水的抽样基数不得少于100桶,瓶装水的抽样数量为18瓶,桶装水的抽样数量为6桶;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分备查;抽样人员与被抽查企业陪同人员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并当场加贴封条封存样品;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和抽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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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第7稿)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可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

包括:包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茶(类)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其它饮料类(运动饮料、电解质饮料、营养素饮料、能量饮料、风味饮料、咖啡(类)饮料、植物饮料、其它饮料),共7个申证单元。

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产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别交叉命名时,按照产品命名的末尾类别归属到相应的申证单元,并符合相应类别的要求,如声称“果汁碳酸饮料”,应符合碳酸饮料的要求。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601。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的类别、申证单元及品种明细,如:饮料【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自然来源饮用水、其它饮用水);碳酸饮料(果汁型碳酸饮料、果味型碳酸饮料、可乐型碳酸饮料、其它型碳酸饮料)】。

详见下
表:
饮料申证单元及品种明细
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一、适用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包装饮用水,是指以直接来源于地表、地下或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水源,经加工制成的密封于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自然来源饮用水以及其它饮用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是指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它成分,在一定区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一般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

饮用纯净水是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GB 5749)中卫生要求(pH值除外)的水为原料,采用蒸馏法、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它适当的加工方法深度净化,不含任何添加物制成的制品。

自然来源饮用水是以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GB 5749)中卫生要求(pH值除外)的来自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地表水、地下水)为生产用源水,且只允许经过脱气、曝气、倾析、过滤、臭氧化作用或紫外线消毒杀菌过程等有限的处理方法,不改变水的基本物理化学特征制成的制品。

如饮用天然泉水、饮用天然水。

其它饮用水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GB 5749)中卫生要求(pH值除外)的水为原料,经适当的加工处理制成的制品,其添加物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 2760)的规定,但不得添加
糖、甜味剂、香精香料或者其它食品配料。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
(一)管理制度审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规定,对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整性、适用性,以及对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的要求进行审核。

重点审核内容如下:
1. 卫生管理制度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人员如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或有明显皮肤损伤未愈合的,不得从事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制定有效的清洗、消毒方法和制度并验证,保证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包装容器、工作服和人员的清洁卫生和安全,防止产品及其包装在生产过程中被污染。

瓶(桶)、盖应定期进行微生物监控(吹灌旋一体设备除外);鞋靴消毒池应定期清洗并更换消毒液;清洁作业区的空调机和净化空气口应定期维护。

应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附录《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和《定型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GB 19304)中
《食品加工过程微生物监控示例》合理设置卫生监控要求。

制定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化学品污染食品。

2. 原辅料、包装材料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原辅料、包装材料供应商审核制度,并定期进行审核评估;应和供应商签订质量安全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双方承担的质量安全责任。

企业应建立原辅料、包装材料验收、进货查验制度;所用原辅料、包装材料涉及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必须采购获证产品;以来自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生产源水,其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以来自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地表水、地下水)为生产用源水,其水质应符合GB 5749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的卫生要求(pH值除外);饮用天然矿泉水源水应符合GB8537的规定(微生物除外)。

饮用天然矿泉水和自然来源饮用水的水源开采需经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有”取水证“;饮用天然矿泉水其水源还应有:水源评价报告、采矿许可证、水源水质跟踪监测报告;其它饮用水所添加的物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循环使用的桶应符合相关规定,由聚碳酸酯(PC)等材料制成,回收后必须检查是否破损,是否受到污染;所用的消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有监管部门的卫生许可批件或《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要求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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