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015年经济适用房——民建大厦、万科紫台、金域府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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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

青岛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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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及租住廉租住房暂行办法-青房委发[1998]第1号

青岛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及租住廉租住房暂行办法-青房委发[1998]第1号

青岛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及租住廉租住房暂行办法正文:---------------------------------------------------------------------------------------------------------------------------------------------------- 青岛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及租住廉租住房暂行办法(青房委发[1998]第1号1998年12月31日)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新的住房供应体系,根据《青岛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中低收入家庭,未达到住房面积规定标准的,均可按本办法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8平方米的,可按本办法申请租住廉租住房。

第三条1998年家庭年收入在3.6万元以下、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的为中低收入家庭;由市民政部门核定并发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件的家庭,为最低收入家庭。

中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的划分标准每年由市政府公布。

家庭收入按夫妻双方年工资总额计算,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个体劳动者家庭年收入按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会同税务、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核定。

第四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及租住廉租住房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家庭,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申请人向单位提出申请,个体劳动者和无业人员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租住廉租住房申请审核表(表C-1或表C-2),并提供家庭收入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明及住房状况证明。

(三)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受理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委办)审核确认。

对经确认符合购买条件的,由单位凭审核确认文件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和购房手续。

青岛市各类房屋质量等级耐用年限残值率造价分类表

青岛市各类房屋质量等级耐用年限残值率造价分类表

一、引言房屋质量等级是指房屋的建筑结构、设备设施、材料等各种技术指标的综合表现,是评价房屋质量好坏的重要指标之一。

房屋质量等级与房屋的耐用年限、残值率以及造价分类密切相关。

针对青岛市各类房屋质量等级,我们整理了与之相关的耐用年限、残值率以及造价分类表,希望为相关从业人员、政府部门以及广大市民提供参考。

二、青岛市各类房屋质量等级耐用年限表1. 优质房屋:优质房屋的耐用年限一般为70年,其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和维护条件下,可以达到70年以上的使用寿命。

2. 中档房屋:中档房屋的耐用年限一般为50年,其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和维护条件下,可以达到50年以上的使用寿命。

3. 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耐用年限一般为40年,其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和维护条件下,可以达到40年以上的使用寿命。

三、青岛市各类房屋质量等级残值率表1. 优质房屋:优质房屋的残值率一般为20,即其使用寿命结束后,预期仍能保持房屋原造价的20的价值。

2. 中档房屋:中档房屋的残值率一般为15,即其使用寿命结束后,预期仍能保持房屋原造价的15的价值。

3. 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残值率一般为10,即其使用寿命结束后,预期仍能保持房屋原造价的10的价值。

四、青岛市各类房屋质量等级造价分类表1. 优质房屋:优质房屋的造价一般位于10000元/平方米以上。

2. 中档房屋:中档房屋的造价一般位于8000元/平方米至10000元/平方米之间。

3. 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造价一般位于5000元/平方米至8000元/平方米之间。

五、结语通过以上耐用年限、残值率以及造价分类表,我们可以清晰了解到青岛市各类房屋质量等级的相关指标。

这些指标对于房屋的评估、设计、施工以及日常维护保养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希望相关从业人员和政府部门能够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以保障广大市民的居住安全和权益。

六、青岛市房屋质量等级的管理和监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屋建设数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青岛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青政办字〔2015〕16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青岛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青政办字〔2015〕16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青岛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青岛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青政办字〔2015〕16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2015年青岛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2月12日2015年青岛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计划一、送审项目1.青岛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送审时间:已送审2.青岛市行业消防安全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送审时间:已送审3.青岛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送审时间:已送审4.有关法定机构管理方面的规定责任单位:市编委办会同试点单位送审时间:2015年6月5.青岛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送审时间:2015年6月6.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送审时间:2015年6月7.修订《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送审时间:2015年9月二、调研项目1.青岛市废旧轮胎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2.青岛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3.青岛市教育成果奖励办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4.青岛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5.青岛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公安局6.青岛市劳务派遣管理暂行办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青岛市职业培训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青岛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9.青岛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10.青岛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11.青岛市建筑企业社会保险资金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12.青岛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13.青岛市地下空间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14.修订《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15.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网上交易办法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16.青岛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17.青岛市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18.青岛市农民教育培训办法责任单位:市农委19.修订《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20.修订《青岛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21.青岛市导游人员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旅游局22.青岛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责任单位:市工商局23.青岛市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工商局24.青岛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工商局25.青岛市气瓶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质监局26.青岛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人防办27.青岛市游览参观点价格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物价局28.青岛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地铁指挥部办公室29.青岛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地铁指挥部办公室30.青岛市轨道交通综合开发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地铁指挥部办公室31.青岛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电政信息办32.青岛市活动断层探测成果应用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地震局33.青岛市新农村气象服务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结束——。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那些事儿》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这档子事儿。

话说这申请流程啊,那可真是有点像游戏里打怪升级,得一步步来,还得有点技巧和耐心嘞。

我是亲自体验过这个流程的,刚开始的时候,那真叫一个懵啊。

各种要求、各种材料,感觉脑袋都要大了。

就好像进入了一个迷宫,得不停地找线索,找对路。

先来说说这准备材料吧,那可真是得细心再细心。

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等一大堆,一个都不能少。

少了哪个,就像游戏里少了关键道具,这关可就过不去咯。

有时候我都在想,这是在考验咱的细心程度还是记忆力呢!不过没办法呀,谁让咱想要那经济适用房呢,就得耐着性子慢慢来。

然后就是去各个部门盖章啦。

这个过程就像跑马拉松,来回奔波,累得够呛。

有时候遇到工作人员心情不好,还得赔笑脸,真有点“热脸贴冷屁股”的感觉。

但咱也不能发火呀,得忍者,谁让咱有求于人呢。

等材料都准备好了,递上去之后,那就是等消息啦。

这等待的过程可真是折磨人啊,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

心里老是在想:“到底能不能通过呢?”有时候做梦都梦到申请成功了,醒来发现是一场空,那滋味可不好受。

不过,后来我也想通了。

这申请经济适用房本来就是为了让咱有个安稳的家,过程虽然有点曲折,但只要坚持下来,总有成功的一天。

就像那句话说的:“阳光总在风雨后”。

虽然现在觉得累,觉得麻烦,但等真的住到了经济适用房里,那感觉肯定很棒。

朋友们,如果你们也想申请青岛经济适用房,可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哦。

别嫌麻烦,别嫌累,坚持就是胜利。

等住进了属于自己的房子,那一切都是值得的。

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的!加油!。

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doc

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doc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失效]发文单位:青岛市人民政府文号:青政发[2001]105号发布日期:2001-11-16执行日期:2001-12-1生效日期:2004-10-1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划和建设第三章价格和购买第四章产权和上市交易第五章附则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制度,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经政府批准,享受政府扶持政策,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微利商品住宅。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

第四条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

青岛市住宅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住宅中心)负责本市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工作。

计划、建设、规划、财政、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计划和建设第五条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由市住宅中心负责编制,按规定程序上报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根据已被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并在全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

第七条市住宅中心根据下达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组织开发建设单位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第八条经济适用住房必须严格限制零星、分散建设。

凡使用行政划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有关手续,纳入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实行统一管理。

第九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建设用地按规定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给;(二)批准的收费项目,按国家规定减半征收。

2011青岛保障房摇号结果公示 2经适房有剩余房源

2011青岛保障房摇号结果公示 2经适房有剩余房源

2011青岛保障房摇号结果公示 2经适房有剩余房源保障房入围名单出炉记者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青岛市今年首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入围名单及选房顺序全部出炉。

2011年青岛保障房项目共有6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和1个限价商品住房项目进行公开销售,首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售房源共计1724套,1个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房源共计33套。

各保障房相应的看房和轮候选房的时间、地点也同时发布,各申购项目入围的申请人务必于2011年7月25日-28日到项目选房地点落实具体轮候选房时间及选房事宜。

入围申请人在规定时间轮候选房时,须持身份证、《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申购登记现场轮候办理。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受托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办理购房手续。

逾期不到或资料不全的,视同自动弃权。

2个经济适用房项目有剩余房源据悉,截止目前为止,位于李沧区黑龙江中路850-18号的福临万家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和位于李沧区黑龙江中路3184号的李家庵旧村改造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仍有剩余房源,在本次申购中落选的市民可前往登记选房。

对于具体的登记选房程序,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申购阶段经公开摇号未能入围的申请人,在正式及候补入围申请人轮候选房结束后,可持《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在有效期内向仍有剩余房源的项目进行购房登记,并按登记顺序依次进行选房。

也可到上次公开摇号后仍有剩余房源的项目进行购房登记,并按登记顺序依次进行选房。

(福临万家项目电话:87639801、87638966,李家庵旧村改造项目电话:87663777 )发现违规可拨打监督电话82681116为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管理,2011年6月28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的预销售公告,对盛世美邦等6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及上海人家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共计1757套住房实行公开销售。

申请青岛经济适用房条件

申请青岛经济适用房条件

申请青岛经济适用房条件青岛市作为一座国际化的城市,吸引了很多人前来发展事业或闯荡人生。

然而,城市化进程持续推进,房价飞涨,让许多人面临居无定所的尴尬。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青岛市出台了经济适用房政策,帮助广大市民实现住房梦想。

那么,怎么申请青岛经济适用房呢?下面从条件、程序、疑问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一、申请条件1、家庭户口须在青岛无房首先,申请经适房的家庭户口必须在青岛市行政区内,同时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不得超过一套。

如果已经有房产,是不能申请经适房的。

2、购房资格须符合国家规定根据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有一定的购房资格条件。

首先,申请人和家庭成员须符合国家发布的住房保障政策;其次,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过去5年内未获得过其他组别的住房保障(除非是拆迁户或特殊情况);最后,申请人必须具备固定职业或收入来源。

3、经济状况符合标准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相对于市场房源有所优惠,那么对于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肯定有一定要求。

一般来说,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年平均工资应该在市区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的2倍以内。

二、申请程序1、实名登记首先要进行的便是实名登记,去某些指定的实名登记点进行登记身份证,一般会想申请人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相应的资料必须齐全。

2、资格审核所谓资格审核即是审核公积金,纳税额等条件是否符合国家购房资格标准,审核通过有机会获取青岛市经济适用房。

3、摇号选房经过实名登记之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会参与经济适用房的摇号。

如果摇中名次,那么便可以参与选房环节。

申请者在选房环节中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需求选择房屋。

4、签订合同选好房屋之后需要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相应的首期房款。

5、办理过户手续购房的申请者需办理过户手续,并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

三、常见疑问1、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交一定的钱吗?申请时需要交纳一定的预定金,后面购房时需要向开发商交付相应的首付款。

2、青岛市有哪些区有经济适用房供应?目前,青岛市主要的供应区是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青岛经济适用房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青岛经济适用房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青岛经济适用房青岛经济适用房20XX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备注:(1)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离异(或丧偶)带子女家庭;单身人员指未婚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青岛经济适用房装修注意事项如何选择喜欢的风格?简洁而不凌乱是小户型装修设计的重要原则,对于面积不大的经济适用房来说,自然也要遵循,同时,每个人的偏重爱好各有不同,那么该如何选择呢?认为,在选择风格方面,最好选择简约风,这样既适合经济适用房的现实,也有利于日常生活的打理,而且这也是时下最流行的风格。

有限的空间不宜打造过多的亮点,否则就会破坏整体与和谐感。

明亮的色彩,跳跃的空间层次,是小户型不可或缺的灵魂。

如何设计功能区经济适用房的功能区设计也以实用性为首,如何能够最大化地满足日常生活需要,这是业主最需要考虑的问题。

客厅、卧室、厨房和卫生间是必须的,对于保障房来说,设计一个简易实用的吧台,作为平日用餐之用,餐厅可以融入客厅,只要一张折叠式餐桌即可。

设计一个榻榻米房间,或是摆上两用沙发的简单书房,美观实用,休闲、待客和工作都可。

如何打造强大的收纳?经济适用房的装修以实用为首,既要充分利用有限的空间,满足日常的需求,又要不影响整体的美观与舒适。

强大的收纳是利用边角空间和洁净家居的重要途径。

在墙体结构允许的情况下做镂空造型,既能节约空间,增加储藏,又能丰富墙面装饰。

墙面拐角、阳台、床或吧台下都是可以充分利用的空间,而且用隐藏门的形式,将柜体纳入墙面等,或是用柜子、书架作为隔断,都是不错的选择。

青岛经济适用房

青岛经济适用房

青岛经济适用房简介经济适用房是指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建设的、以满足适度居住需求为目标的、维护城市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一种保障性住房。

青岛作为中国著名的沿海城市,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但由于房价的不断上涨,普通家庭面临较高的购房压力。

因此,青岛市政府积极推动经济适用房建设,为市民提供稳定、高品质的住房选择。

经济适用房的政策规定1.资格条件:符合青岛市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的家庭,包括低收入家庭和中等收入家庭。

2.面积限制:青岛市经济适用房的建筑面积有所限制,一般为90平方米以下。

3.购房限制:经济适用房购房人需满足一定的工作和居住稳定要求,即购房人在本市购买的第一套住房,并已在青岛市连续缴纳个税或社会保险。

4.购房资金:青岛市鼓励购房人通过商贷、公积金贷款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贷款方式购买经济适用房。

5.购房价格:经济适用房价格由政府统一制定,一般远低于市场价。

青岛市政府高度重视经济适用房建设,并加大了政府投资力度。

目前,青岛市已经建设了多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分布在城市各个区域。

这些小区一般配备了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等特点。

同时,这些小区还配备了学校、医院、超市等商业设施,方便居民的日常生活。

青岛市政府还鼓励开发商建设经济适用房。

开发商在取得相关资质之后,可以申请建设经济适用房项目,并按照政府的规定进行销售和管理。

政府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政策支持。

青岛经济适用房的优势青岛作为一个美丽的海滨城市,吸引了大量的人才和民众前往发展和生活。

经济适用房在青岛市的建设和发展中具有以下优势:1.解决住房问题:通过建设经济适用房,满足了低收入家庭和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解决了他们的住房问题,增加了城市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促进社会平等: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减少了贫富差距,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3.推动经济发展: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推动了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带动了相关产业链的繁荣,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青岛市2015年本)的通知-青政发〔2015〕3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青岛市2015年本)的通知-青政发〔2015〕3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青岛市2015年本)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青岛市2015年本)的通知青政发〔2015〕3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4年本)的通知》(鲁政发〔2014〕24号),现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青岛市2015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原油、天然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具有开采权的相关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无序开采。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三、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轮胎、炼油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有关要求,各级各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和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

青岛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

青岛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

青岛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青岛是一座宜居城市,也是中国人口密集的一线城市之一。

在青岛购房市场中,经济适用房成为了许多家庭的首选,毕竟青岛的房价相对较高,普通家庭难以承受如此高昂的房价。

因此,很多家庭都向政府申请经济适用房,下面我们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在青岛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由政府出资兴建,面向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售价低于市场房价的一种房产。

它是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而推出的一项保障性住房政策。

在青岛,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通过申请来享受这项政策。

接下来,我们将介绍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首先,申请人需要是具有青岛户籍的市民,已婚夫妻双方在婚后满两年内的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的除外。

其次,申请人家庭的月人均收入要在一定范围内,根据当地政策的规定,青岛的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员家庭月人均收入范围在规定的范围内。

再次,申请人家庭的住房人口密度、住房条件等需要符合当地政策的规定。

最后,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住房需求。

申请流程方面,首先申请人需要到青岛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进行现场申请。

接下来,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收入证明、住房需求证明等。

经过初审合格后,申请人将被列入经济适用房的申请登记名单中。

之后,根据政策的规定,经济适用房将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公开摇号或者公开竞价,名单中的申请人通过摇号或竞价的方式来确定最终的购房资格。

最终,符合购房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购房资格,并可以按照政策规定的方式购买经济适用房。

总的来说,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进行申请。

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并且需要了解当地政策的相关规定,以便顺利地完成申请手续。

希望上述介绍对于准备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有所帮助。

青岛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则

青岛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则

青岛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则1. 背景介绍青岛是中国东部沿海城市,经济发达,人口众多。

为了解决居民住房问题,青岛市政府实施了经济适用房政策,旨在提供合理的住房选择,并降低购房门槛。

为了规范经济适用房的交易行为,制定了一系列交易规则。

2. 经济适用房的定义和条件经济适用房是指由政府出资或者贷款建设的、销售给符合一定条件的购房人群的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居住本地:购买者应该是青岛市户籍或者在青岛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5年。

•家庭收入限制:购买者家庭年收入应不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

•无自有产权住房:购买者及其家庭成员在青岛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年龄限制:购买者应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

3. 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流程3.1 申请购买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第一步是申请购买资格。

购买者需要向青岛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户口簿、收入证明等。

经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购买者将获得购买资格。

3.2 查看房源信息获得购买资格后,购买者可以通过青岛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提供的渠道了解到当前可供选择的经济适用房房源信息,包括楼盘位置、户型、价格等。

3.3 缴纳认筹金认筹金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意向金,也是确认购房意愿的表达。

购买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认筹金,并签署认筹协议。

3.4 确定选房顺序根据缴纳认筹金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选房顺序。

一般采取公开摇号或者电子抽签的方式进行选房。

选房时,购买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心仪的房源。

3.5 签订购房合同选房后,购买者需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首付款。

购房合同是双方权益保障的法律文件,包括了购房者和开发商的权利和义务。

3.6 办理贷款手续如果购买者需要贷款购房,需要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尽快办理贷款手续。

购买者可以选择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申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还款方式和期限。

3.7 过户及交付贷款手续办理完成后,购买者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并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剩余的房款。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岛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青政字〔2015〕133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岛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青政字〔2015〕133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岛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岛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青政字〔2015〕133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部署,市政府决定,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

现将青岛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保留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规章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条件要求规定的106项中介服务事项(见附件1),纳入青岛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凡未纳入青岛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二、逐步推进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性服务的改革。

对申请人依照有关规定可自行编制或委托有关机构编制相关材料的50项非强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见附件2),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法律法规修订情况以及国务院和省、市部署,确需增设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必须依照程序进行审查论证,并纳入青岛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

四、青岛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机构编制网、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网站公布。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青岛市经济适用房政策是什么?

青岛市经济适用房政策是什么?

青岛市经济适⽤房政策是什么?青岛市经济适⽤房政策是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房,业主是可以根据⽬前的市场价格来进⾏出售的⼲涉,事后出售完毕是需要按照10%来缴纳综合地价款项的,这是属于法律当中所明确规定的。

⼀、市政策是什么?青岛政策紧随国家的相关政策,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前市场价格进⾏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确需出售的,只能以不⾼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对于这些出售经济适⽤房的购买者,青岛市相关法律规定: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后,原⼈仍符合经济适⽤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住房。

⼆、经济适⽤房的买卖规定内容是什么?随着青岛经济的发展以及⼤量⼈⼝的涌⼊,青岛的⼟地迅速升值,房价⼀升再升,达到了市民承受的极限。

所以很多市民担⼼青岛经济适⽤房价格会不会也像那样,价格升到⾼让⼈⽆法承受的地步?据市政府公布的最新消息显⽰,青岛三环新城的基准价格是3670元/平⽅⽶,项⽬最低价格是3570元/平⽅⽶,最⾼价格是3780元/平⽅⽶,相较于商品房4000-6000/平⽅⽶的价格,还是优惠了不少。

随着国家对经济适⽤房建设的叫停,很多城市开始陆续退出经济适⽤房保障体系,曾经风光⼀时的经济适⽤房现如今也成了落⽇的余晖,⾛到了⽣命的尽头。

、等城市已经停建了经济适⽤房,⽽青岛也将于今年6⽉份开始退出经济适⽤房保障体系,下⼀个会是青岛?这⽅⾯青岛市政府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回复,但是值得庆幸的是,青岛市⽬前经济适⽤房的储备量还是⾮常可观的。

不过就已经拥有了经济适⽤房的青岛市民来说,这些均不是他们关⼼的重点,他们的⽬光⼀直聚焦在青岛经济适⽤房买卖政策以及青岛经济适⽤房价格⽅⾯,以便他们及时能将经济适⽤房上市交易,然后购买他们现在有能⼒承受的商品房。

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8.20•【字号】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67号•【施行日期】2004.10.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67号)《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6月30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夏耕二00四年八月二十日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享受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

第四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遵循总量调控、困难优先、满足急需、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依法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第六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工作。

市住宅发展中心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物价、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七条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由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国土资源和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八条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由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国土资源和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第九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并在全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

第十条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二)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三)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第十一条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应当依法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房屋修缮养护【发文字号】青政办发[2015]27号【发布部门】青岛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11.26【实施日期】2015.12.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5〕2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1月26日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促进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及时投入运营并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机制,将各相关部门独立实施的专项验收,规范为统一窗口受理、统一现场验收、统一送达文件的竣工联合验收方式。

优化竣工验收流程,简化竣工验收程序,明确竣工验收标准,加强竣工验收监管,提高竣工验收工作效率,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积极申请实施过程验收及测绘。

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实行联合验收,建设单位应主动申请实施竣工联合验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主动申请实施竣工联合验收。

三、验收条件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竣工联合验收:(一)已完成规划许可、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六)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七)已完成有关专业性检测等工作。

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7月25日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夏耕二○○八年八月四日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行政区域内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

市、区住房保障机构负责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具体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受理、初审等工作。

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民政、财政、建设、规划、价格、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统计、金融、税务、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优惠政策第四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供应,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五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并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为经济适用住房提供配套服务的经营性设施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承担。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为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七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出具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证明。

第八条建设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规划建设第九条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分区落实的原则。

市发展和改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建设、国土资源和房屋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

青岛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青岛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青岛经济适⽤房出售条件是怎么规定的青岛市规定的经济适⽤房的出售条件是取得房产证已满5年,补交差价,⼀般按照成交价格以购买经济适⽤房价格差价的50%缴纳,向政府交纳⼟地收益款,在完全取得经济适⽤房产权的情况下可以对外销售,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住房保障部是有优先购买权的。

⼀、出售条件是怎么规定的?《青岛市经济适⽤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经济适⽤住房⾃房地产登记之⽇起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当将时以经济适⽤住房价格购买的部分⾯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经济适⽤住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经济适⽤住房上市交易时,在相同价格情况下,住房保障机构具有优先购买权。

⼆、青岛申请审查程序是怎么规定的?《青岛市经济适⽤住房管理办法》第⼆⼗条凡夫妇双⽅组成的家庭及离异或丧偶带⼦⼥的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未婚⼈员及或丧偶不带⼦⼥的⼈员(以下统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其中⾄少⼀⼈达到5年以上;(⼆)申请⼈财产、⼈均收⼊和⼈均住房⾯积符合市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在申购经济适⽤住房之⽇前5年内,因离婚、、出售、赠与以及履⾏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住房所有权或使⽤权转移给他⼈的,应当计算原住房⾯积。

申请⼈只能购买⼀套经济适⽤住房。

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住房。

第⼆⼗⼀条申请⼈家庭或个⼈的财产、⼈均收⼊、住房困难标准,由市房屋、民政等⾏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住房价格⽔平、家庭⼈均可⽀配收⼊的⼀定⽐例和⼈均住房⾯积等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条申购经济适⽤住房应当提交下列资料:(⼀)购买经济适⽤住房申请表;(⼆)户籍和明;(三)住房情况证明;(四)收⼊证明;(五)财产状况证明;(六)婚姻状况证明;(七)市房屋⾏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条经济适⽤住房的申请购买应当按照销售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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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有些人错过了,永远无法在回到从前;有些人即使遇到了,永远都无法在一起,这些都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
3.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2014第二批经适房落幕了,虽然看起来轰轰烈烈,但没有往年的热闹景象
——去年这个时候,连中南世纪城后备都要80分以上,今年75分以上选李村的两个项目——金水龙泽苑和coco蜜城都没什么问题,
因为人少了很多,尤其高分,更重要的是房子多了。

经适房明年还有最后一年的“老人老办法”,人数没有新增的,且今年再少一批高分的,
当然房子除了已列入计划的,也不大会有新增的,
那市区还有哪些房子呢?
1、连云港路民建大厦72套,本来这批信誓旦旦要出的,后来蹦出来93套天福山庄替换了,每批都有个“旗帜”如去年的凯景广场307套,所以民建大厦将作为明年的领军楼盘。

2、长沙路万科紫台261套、金华路金域府邸347套,本来是要和鑫源向上一起出,但理由同上,好东西不能一下子用完。

这600多套市区房子一出,把去年的宜昌新苑和中海临安府比下去了,今年第一批的温莎郡更是远远不如,估计目前80分以上的都有希望,明年毕竟还要加2分多嘛!
3、惠水和苑500多套,惠水原来1853套都是经适房,但上头想多挣点儿,除了第一批出了730套经适房外,其余全改成了限价房,第一批360套都没卖完,第二批753套报名的也就二百多人,选剩下的500多套还会改回经适房,里面有很多好户型,比如套二。

4、另外,还有大崂路原金华加工厂175套、康太源尚诚68套也在经适房预售计划中,再往北以及到城阳的就不说了。

因此,2015年第一批至少还有1400多套市区的好房子,而申请人将至少再少两千!
目前80分以上的至多一千出头。

对这批经适房的看法:
鑫源向上热得不可思议,实在难以理解!不过户型还好!
还有coco蜜城户型差得要命,全是套一不说,而且三个单元只有一个正南正北,其余两个一个东向一个西向!
只有文昌路的金水龙泽苑户型还不错,就是位置差点儿!
天福山庄不敢报,城阳没人报,总之,就是一个乱字。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6.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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