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修订说明】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

合集下载

华中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学校办公室

华中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学校办公室

华中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学校办公室【范本1】:华中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同管理,保护学校合法权益,提高合同执行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华中师范大学所有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合同指学校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协议确立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文书。

第四条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合同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合同签订与审批第六条合同签订需经过严格审批程序,包括招标、评审、批准等,确保合同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符。

第七条合同审批程序依据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权限分级进行,确保审批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第三章合同履行与变更第八条合同履行期限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变更,变更内容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规定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第四章合同终止与违约处理第十条合同终止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或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第十一条若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合同档案管理第十二条合同档案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存和归档,确保合同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的,依照学校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附件:无注释:1. 合同审批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指合同审批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进行,确保审批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 合同变更手续: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后变更合同内容,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手续进行办理。

3. 违约行为:指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在法律上构成违约,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范本2】:华中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加强华中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执行效率,保护学校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6篇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6篇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6篇篇1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效率,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内部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同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重视合同的执行情况,加强合同管理监督,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同相对人、合同内容、合同期限、履约条件及合同标的等主要条款,明确权利和义务,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第五条所有合同必须由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并确定专门的经办人员负责合同的履行和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档案,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及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七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范合同风险。

第八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单位领导层及有关部门报告合同管理工作的情况,接受领导层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九条合同的签订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明确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约定合同标的、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约责任、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

第十条合同的签订应当经过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确保合同内容明确,权责明确,合同的效力得到充分认可。

第十一条对于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应当经过单位领导层审批批准,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合同中的特别约定应当具有明确性和约束力,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合同的签订应当具有必要的证明文件和附件,保障合同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合同的签订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五条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各部门应当认真执行合同约定,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第十六条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履行,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合同内容。

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

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

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一、引言二、合同管理流程1. 合同签订阶段在本阶段,合同管理团队负责协助各业务部门完成合同的签订。

相关步骤包括:合同起草:根据业务需求和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合同文本草案。

合同文本应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合同目的、权利义务、支付方式等内容。

合同审核:合同管理团队负责进行合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组织的政策规定。

合同谈判: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合同谈判,商讨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并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签订: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合同文件的签署程序,包括合同签字、盖章等。

2. 合同履行阶段在本阶段,合同管理团队负责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各方履行合同义务。

相关步骤包括:履行跟踪:对合同履行进程进行跟踪和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付款管理: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负责对合同款项进行管理和支付。

变更管理:对可能发生的合同变更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风险管理:及时发现、评估和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和管理。

3. 合同终止阶段在本阶段,合同管理团队负责监督合同的终止情况,确保合同的合规终止。

相关步骤包括:合同到期提醒:根据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和时间,提醒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合同终止事宜。

合同终止审核:对合同终止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终止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合同结案:在合同终止后,进行合同结案工作,包括资料整理、归档等。

三、合同管理责任与义务1. 合同管理团队的责任与义务负责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监督合同签订、履行和终止的环节,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提供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和支持。

2. 各部门的责任与义务业务部门:积极配合合同管理团队,提供合同相关信息和文件;财务部门:按时支付合同款项,确保合同的财务履行;法务部门:提供合同法律事务咨询和风险评估支持;采购部门:负责合同的招标和供应商管理工作。

2024年-版【】国企合同管理办法(通用)

2024年-版【】国企合同管理办法(通用)

【2024】国企合同管理办法(通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保障国有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企业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自愿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合同履约率。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各环节的管理职责和程序。

第五条企业在订立合同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涉及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融资等事项的合同,应当报企业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六条企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内容应当具体、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第七条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者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

第八条企业合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

授权代理人签署合同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履行的责任、程序和期限,确保合同按照约定履行。

第十条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加强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合同按照约定履行。

第十一条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加强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四章合同的纠纷处理第十二条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企业在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应当积极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归档和保密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归档管理制度,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各环节的资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合同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保密制度,对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等事项的合同资料进行保密管理,防止泄露。

兰州大学科技合同管理办法(修订)

兰州大学科技合同管理办法(修订)

兰州大学科技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维护兰州大学合法权利,加强科技合同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兰州大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订立的,以科学技术为标的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合同类型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含专利实施许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

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原则订立和履行合同。

第三条科学技术处负责管理合同,合同由项目负责人具体执行。

项目负责人应当为兰州大学在职教职工、退休教职工或兼职教职工。

第二章科技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兰州大学法定代表人(校长)授权科学技术处主办负责人为委托代理人,负责全校科技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

委托代理人变更时,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第五条订立合同是法律行为。

合同条款应当完整,技术内容应当清楚,技术指标应当明确,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履行合同的条件和能力。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应当填写《兰州大学科技合同审批表及责任保证书》。

审批表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科学技术处审核。

科学技术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审核并反馈项目负责人。

第七条兰州大学科技合同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负责加盖“兰州大学科技合同专用章”。

第八条为保护学校知识产权,合同中应当明确知识产权归属。

涉及技术秘密的,可在签订合同前与合作方签署保密协议。

第九条在合同履行中需要委托外单位完成科研任务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科学技术处和相关方协商处理。

第三章科技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第十条合同生效后,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出现问题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科学技术处。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完毕,项目负责人应当填写《兰州大学科技合同完成表》,并将验收证明(或项目进展报告)及有关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

第十二条依法生效的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需变更或解除时,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报送科学技术处审批,与合作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或终止协议。

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修订)

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修订)

-1-重师发〔2018〕98号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属各单位:为规范学校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学校对《重庆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重师发〔2017〕80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重庆师范大学2018年11月7日重庆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学校或学校授权的校内组织以学校的名义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形成的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遵循防范风险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实行统一指导、分类管理、各负其责的制度,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损害学校利益。

第二章合同的分类与归口第四条依据合同性质与内容,分为重大合同(含经济合同和非经济合同)和一般合同(含经济合同和非经济合同),学校将按照不同流程对合同进行分级审批管理。

合同涉及以下事项的,为本办法所称的重大合同:(一)对外投资、融资(贷款)合同;(二)联合办学合同;(三)涉外合同;(四)学校资产联合经营合同;(五)对外抵押担保、债权债务清偿合同;(六)涉及学校校名、校标及名誉等无形资产使用的合同,-2-且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或期限在5年以上(含)的合同;(七)100万元及以上经济合同(其中,基建工程500万元及以上、修缮工程200万元及以上)和大型土地、房屋及贵重设备器材等资产的出租、出借和转让合同;(八)学校认定应按重大合同管理的其他合同。

第五条学校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合同管理体制,授权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进行归口管理。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法律行为,防范和减少签署、审批、履行合同行为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并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风险,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公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同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单位合法权益.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指本单位与单位以外的平等主体即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包括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

但不包括以下合同:(一)依据上级单位规定,应报批上级单位审批相关事项所需签署的合同;(二)单位重大事项的战略合作协议;(三)其他可能对单位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审批、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第五条合同管理部门是指负责合同管理综合事务的主管部门。

合同履行中,合同承办部门或合同承办人应履行合同管理职责.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是指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性质,负责合同立项、谈判和起草的部门. 第七条合同审查部门是指负责合同审查的部门。

审查过程中如涉及专业项目可由单位财务人员、技术管理人员依据各自的职责对合同进行审核监督,相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第八条本单位合同管理部门为财务部门,其在合同管理方面的基本职责是:(一)制订相关的合同管理有关配套规定或流程,并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监督。

(二)监督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相对人进行资信审查、招标、谈判、文本确立、签约。

(三)对各类合同进行审核、签章,监督合同的履行和结算工作.(四)管理和正确使用单位用章。

(五)负责合同文本的保管及合同台帐的建立、维护,负责合同发放、借阅工作。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的合同管理,适应集团发展的需要,使合同谈判、签订、履行、监督的过程和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障集团在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参与合同谈判、审查、签订、履行的人员或知悉合同内容的公司员工,均负有保守合同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备忘录)及其它与合同有关的承诺函、签证、函电等形式的书面文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商混、房开、建筑、旅游等公司。

劳动合同的管理按国家及公司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六条任何项目和个人一律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担保协议或担保行为。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集团办公室为合同管理机构,全面负责集团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修改合同管理制度;二、参与集团合同的谈判、起草;三、参与集团法律文件的起草、修改;四、监督、检查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五、负责合同的审查和合同档案的管理;六、负责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及示范合同文本等信息;七、参加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八、负责组织法律方面业务培训;九、其他相关的合约事务.第九条第十一条公司所签订的每一份合同须承办人应对自合同洽商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全过程负责,期间出现的与合同有关的问题须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承办人员的职责:一、寻找、确定合同相对方,进行初步接洽;二、参与合同洽商及合同条款的拟订或修改;三、提请有关部门审查其经办的合同并对经办的合同内容给予必要的书面说明或解释;四、跟踪、检查所经办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已经由集团办公室审查通过而因故未签订的合同须书面说明理由;五、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通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直接向公司领导汇报;六、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七、保管好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及时交送合同管理人员存档.第三章合同谈判第十三条合同谈判应坚持“货比三家”、“优质优价”的原则,寻找对公司最有利的合作对象。

【完整标准版】公司国企合同管理办法

【完整标准版】公司国企合同管理办法

【完整标准版】公司国企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合同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合法、有序、有效进行,依据相关法律、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公司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原则上应采用示范文本,结合公司管理和工程特点拟订。

合同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签定。

第三条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

不得利用合同进行非法活动,牟取私利和不正当收入,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公司所有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条合同管理实行公司相关职能部室联签联审制度。

第六条公司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类归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公司严格杜绝无固定期敞口合同,原则采用闭口合同。

服务期限以年计的采购项目必须一年一签。

第八条确实因采购项目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或影响较大、数量无法准确预测,经招标办公室批准可以采用无风险敞口合同。

第九条集团公司和公司集中采购的项目,要求采用敞口合同的,按集团公司和公司意见办理。

第十条凡属公司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招标合同,公司应报公司进行审核。

未经审核的合同项目,公司不得擅自与中标单位签定正式合同。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一条项目部、综合部是公司仅有的两个合同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合同主管部门职责:(一)制定、健全、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二)参与合同的谈判、起草和签约,审签承办的各类合同;(三)按照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结合的体制对合同进行管理;(四)负责监督、检查合同管理情况;(五)负责合同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六)协助公司处理合同纠纷,处理仲裁、诉讼案件;(七)其它应当办理的业务。

第十三条项目部是工程、服务类专项合同的主管部门,配备专职合同管理人员管理合同。

(一)负责本专业系统的合同管理工作;(二)审查本专业系统的合同,对经办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内容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审查;(三)承办本部门需要办理的合同。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合法、有效,降低或避免因合同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不规范导致的纠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外与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签订的合同,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还应遵照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以明确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法律文件,包括协议、合约、契约、订单、确认书及其附件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租赁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运输合同及各类代理分销协议、财务合同、担保合同、保险合同等(详见下文),与人员管理有关的劳动合同、培训合同、补充医疗及养老合同。

合同形式为书面原件或清晰有效的传真件。

合同附件及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是指:(一)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二)其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三)合同标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万元(含)。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一般合同”是指除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合同以外的合同。

第八条合同除即时结清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确认。

利用数据电文和电子邮件订立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确认。

第九条凡国家或本公司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选用,并应按照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要求填写。

如无国家或本公司标准示范合同文本,合同的起草工作应争取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清楚。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特殊情况下,如需签订有效期限超过一年的长期合同,需按本制度要求完成相关审批手续,最终由总经理审核签署。

第十一条合同正式文本应当打印或印刷制成。

合同文本应使用中文,或至少应当制作中文文本。

合同管理办法(全文完整)-(带)

合同管理办法(全文完整)-(带)

合同管理办法(全文完整)目录一、总则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名词解释1.4 法律法规依据二、合同的分类与编号2.1 合同分类2.2 合同编号三、合同的签订3.1 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3.2 合同签订的程序3.3 合同的内容3.4 合同的审批四、合同的履行4.1 合同履行的主体4.2 合同履行的内容4.3 合同履行的监督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5.1 合同变更5.2 合同解除六、合同的纠纷处理6.1 纠纷解决方式6.2 纠纷解决的程序七、合同的归档与保管7.1 合同的归档7.2 合同的保管八、合同的审计与评价8.1 合同审计8.2 合同评价九、附则附件:1. 合同审批表2. 合同签订授权委托书3. 合同履行报告4. 合同变更申请表5. 合同解除协议书6. 合同纠纷处理申请表以下是合同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工作。

1.3 名词解释合同: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4 法律法规依据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二、合同的分类与编号2.1 合同分类合同分为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

2.2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编制,合同编号应具有唯一性。

三、合同的签订3.1 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签订合同的主体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合同签订的程序合同签订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谈判、草拟、审批、签订、盖章、备案。

3.3 合同的内容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各方的基本信息、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

3.4 合同的审批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审批,审批程序如下:部门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审批、法律部门审批、总经理审批。

(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pdf

(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pdf

(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pdf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和公司下属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在商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法人、组织签订的工程合同,公司与职工或外聘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公司与法人、组织、自然人签订的非工程类合同,遵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对公司及各单位根据内部相关制度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

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对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审核会签、签订与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及备案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坚持“以加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做好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实行统一归口集中管理机制,并实行承办人、审核会签、授权委托、统一编号、合同专用章管理、台账管理、重大合同监督及合同统计归档等制度。

第五条工程合同:是指合同标的包含设计、设备采购与供应、施工、调试及相关的服务的部分或全部的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分包合同。

第六条重大工程合同及以下所述的重大标的是指:(一)涉及企业改制、产权(资产)处置和对外租赁经营、及涉外合同;(二)标的额一定金额(含)以上的合同;(三)新业务模式合同;(四)其他关系公司重大经营和发展、信息披露的合同。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和所属企业及项目公司。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八条公司合同管理部为公司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所属企业及项目公司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由各单位确定。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管理工作所涉及的合同文件等进行编号、规范及审查。

第九条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有:(一)建立健全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直接负责公司本部合同的签订审核与管理工作;(三)根据需要,会同各部门、各单位制定、推广使用公司相关“合同示范文本”;(四)组织、监督、检查各单位对本办法的贯彻实施;(五)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具体事宜;(六)办理公司重大合同的公证、鉴证;(七)参与公司合同纠纷事宜的处理,指导各单位的合同纠纷处理事宜;(八)对本部合同进行登录、统计,对所属各单位的重大合同进行汇总统计及备案;(九)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通报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十)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2023最新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2023最新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保障项目进展顺利,保护各方利益,促进施工质量提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等。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合理合法、安全环保、质量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依法保障各方的权益,提高工程质量,优化工程进度,确保工程安全,落实环境保护要求。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风险分担原则、合理标价原则等。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应依法履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应明确合同各方的基本信息,包括甲方、乙方等,并确保身份和资质合法有效。

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内容等,并明确工程的分期、计划等。

第九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明确工程造价,包括投资总额、工程款付款方式、变更费用等,并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明确工程进度计划、工期安排、验收标准等,并约定延期、赔偿责任等相关事项。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包括设计要求、施工标准、材料规格等,并明确质量监督责任及验收要求。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应按照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采取合理的组织和管理措施,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双方应及时履行各自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施工和付款等。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应加强项目施工管理,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对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处理和解决能力。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变更、索赔、延期、解除等事项,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确保各方利益。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质量监督、验收、保修期等事项,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效果。

(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

(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 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 防范和化解交易风险, 确保经济活动交易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等相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 是指本单位与各企业(单位)和自然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签订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廉政协议、安全协议, 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下列原则:1.依法订立合同, 保证合同的合法性;2.切实履行合同, 提高合同的履约率;3.及时处理合同纠纷, 维护单位单位的合法权益;4、保存合同档案, 科学管理合同。

第四条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合同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财务部门按照授权范围对合同管理工作负责。

第二章合同管理的机构、职能第五条单位实行逐级负责的二级合同管理模式, 即单位合同管理委员会, 合同管理委员会下设合同管理办公室。

第六条合同管理委员会由班子成员及相关各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1、根据国家法规和上级规定, 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相关的工作制度、实施细则、考核奖惩办法等, 并监督执行。

2、研究、批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签约、履行、变更、终止等事项;审核需要上报审批的各类合同签约、履行、变更、终止等事项。

3、研究、决定和上报所属单位发生纠纷的合同的调解、仲裁、诉讼的方案。

4.调查违反合同管理规定的情况和问题, 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合同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

各项合同的履行过程中, 主要经办人应对合同的履行过程和结果全过程负责。

合同经办人员的主要职责是:1.依法提出签订、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建议;2、报请合同管理部门(法律顾问)审查其起草、经办的合同;3、及时向主管领导通报合同履行中发生的问题, 并提出建议;4、妥善保管合同资料, 及时交合同专管员归档;5、工作岗位变动时, 必须对经办的未完全履行合同与继任者办理交接。

第三章合同经济事项的确立第八条经济事项的确立, 要做到公开透明, 杜绝暗箱操作。

最新合同管理办法

最新合同管理办法

最新合同管理办法目录一、总则1.1编制目的1.2适用范围1.3职责划分二、合同签订流程2.1合同立项2.2草拟合同2.3合同审批2.4合同签订三、合同履行管理3.1合同履行监控3.2合同变更与解除3.3合同纠纷处理四、合同归档与保密4.1合同归档4.2合同保密五、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5.1违约责任5.2合同解除六、合同评价与改进6.1合同评价6.2合同改进七、附则附件: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侧最新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降低合同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各类合同。

公司各部门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合同的管理。

1.3职责划分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解释和监督执行;各部门负责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具体实施。

二、合同签订流程2.1合同立项各部门在签订合同前,应进行合同立项,明确合同签订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效果等,并报合同管理部门审批。

2.2草拟合同合同草拟人应根据合同立项审批结果,按照公司规定的合同模板,草拟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应包括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2.3合同审批合同草拟人将草拟的合同文本提交给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合同管理部门应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2.4合同签订合同经审批通过后,由合同签订人代表公司与合同相对方签订。

合同签订人应确保合同签订过程的合法、合规,并对签订的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合同履行管理3.1合同履行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控,确保合同按约定履行。

各部门应定期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3.2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

合同变更或解除应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批,并通知合同相对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管理办法修订说明】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
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
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
为明确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及下属企业合同会审规则,提高合同会审效率;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流程,推进公司合同会审合法、及时、有效的进行,特修订《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各部门及总部派驻部门、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发动机分公司。

风神襄樊汽车有限公司、深圳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可以参照此办法制定公司内部的相关流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管理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签订管理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管理
()第五章罚则、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公司对外业务往来中的行为,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公司权益,防止公司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合同为以公司为一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各种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合同签订的原则、会审流程、履约程序、归档管理等,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备忘录等一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合同应当按照不同业务主体加盖不同的合同专用章。

1、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各部门对外签约,应当加盖“东风汽车有限公
司合同专用章”(编号:400000)。

2、发动机分公司对外签约,由发动机分公司结算的应当加盖“东风汽
车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编号:481100);由东风日产乘用车公
司结算的加盖“东风有限汽车公司合同专用章”(编号:400000)。

3、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对外签约,应当加盖“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
司合同专用章”。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管理
第四条合同承办部门在其职能分工范围内订立合同时,应事先进行立项、预算审批、招标、评标程序,取得审批手续后方实施。

合同承办部门是指承担合同立项工作的部门。

第五条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要充分调查对方签约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商业信誉等并取得合法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特许经营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有关权属证明等相关资
料);合同承办部门对上述资料要建档,公司总经办、财务部有权调阅。

上述文件应经公司总经办、财务部等审核确认,必要时进行相关专项调查。

无经营资格或财务风险评价差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合同。

第六条单笔业务标的金额折合人民币一万元以上(含税价)的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第七条下列合同属于公司重大合同:
(一)土地使用权处臵及房地产买卖、租赁合同;
(二)涉外合同(含涉及港、澳、台的合同);
(三)对外投资合同(含合资、合作、债权转让、资产处臵等合同);(四)提供抵押、动产质押等担保合同;
(五)涉及公司商标、版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类合同;(六)标的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各类合同;
(七)公司章程规定须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的各类合同;
(八)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声誉有重大影响的合同以及法律关系较为
复杂的合同。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签订管理
第八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本办法进行会审。

第九条合同承办部门在会审前应在oa上下载并打印《合同会审单》(见附件
一),同时报送下列资料:
1.立项、预算审批文件;(签办单、PSSc会议纪要、mc或董事会批准文
件等)
2.对方主体资格、资信状况、专业资质、业务授权等有效证明文件;
3.招标、投标、评标文件。

第十条合同会审部门
财务部:审查预算、资信状况、确认公司签约主体、价格合理性、支付方式。

总经办:审查项目审批手续完备性、对方主体资格、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公正性、合法性、有效性。

协作部门:合同业务涉及的相关部门,应当对合同满足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费用预算等要求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会审程序
需要协作部门审核的,由合同承办部门将确认后的合同及相关资料先送协作部门会签。

合同协作部门会签后直接送财务部、总经办会审;其它合同由承办部门直接送财务部、总经办会审。

第十二条总经办会审后将合同报送(副)总经理审批,以下合同必须逐级层报(副)总经理审批并办理书面审批文件(签办单、合同会审单、会议纪要等):
1.与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或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股东方(日产汽车或
台湾
裕隆)及其关联企业签署的合同;
2.签订后或对原合同内容进行重大变更的合同,需要重新进行合同会审,
且按照原合同会审要求需要报送公司领导审批的。

3.捐赠类、与政府相关业务类合同;
4.第七条中规定的重大合同;
5.其他总经办、财务部认为应当提交(副)总经理审批的重大合同。

第十三条以下合同不需报送(副)总经理审批:
1.在各部门业务范围和预算内,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下,经业务部门(副)部长批准的合同;
在各总部业务范围和预算内,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下,经业务部门(副)总部长批准的合同;
发动机公司单笔合同金额在20万以下,经发动机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单笔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下,经广州风神总经理
批准的;
2.签办单已报(副)总经理审批,合同所载主体、金额均在签办范围内。

3.服务支持采购部PSSc会议已经层报总部长、(副)总经理审批的项目。

4.市场营销总部依据《市场销售总部业务授权管理规则》(试行)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