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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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6-12】假定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1×年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产品销售收入8 000万元。

(2)产品销售成本5 2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1 54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1 300万元);管理费用96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50万元);财务费用120万元。

(4)销售税金320万元(含增值税240万元)。

(5)营业外收入160万元,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60万元,税收滞纳金12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400万元(经审定为合理的工资)、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0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62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4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1×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1.直接法计算:

(1)扣除项目金额调整

①不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62-400×14%=6

不准予扣除的工会经费=10-400×2%=2

不准予扣除的教育经费=14-400×2.5%=4

准予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5 200 -(6+2+4)=5 188

②本年度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1 300 – 8 000×15%=100

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1 540 – 100=1 440

③业务招待费:

标准1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50×60%=30

标准2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8 000×5‰=40

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50-30=20

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960-20=940

④准予扣除的销售税金=320-240=80

⑤不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60 -(8 000+160-5 200-1 540-960-120-80-100)×

12%=40.8

税收滞纳金12万元不允许扣除

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100-12-40.8=47.2

(2)应纳税所得额=8 000+160-5 188-1440-940-120-80-47.2 =344.8

(3)201×年应缴企业所得税=344.8×25%=86.2(万元)

2.间接法计算

(1)会计利润总额=8 000+160-5 200-1 540-960-120-80-100=160(万元)(2)职工福利费应调增所得额=62-400×14%=6(万元)

(3)工会经费应调增所得额=10-400×2%=2(万元)

(4)职工教育费应调增所得额=14-400×2.5%=4(万元)

(5)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50-50×60%=20(万元)

8 000×5%=40(万元)>50×60%=30(万元)

(6)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1 300-8 000×15%=100(万元)

(7)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60-160×12%=40.8(万元)

(8)应纳税所得额=160+100+20+40.8+12+2+6+4=344.8(万元)

(9)201×年应缴企业所得税=344.8×25%=86.2(万元)

【例16-13】某制造企业为居民企业, 201×年经营业务如下:

产品销售收入为11 2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8 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 6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 388万元;取得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80万元;缴纳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600万元;发生的管理费用1 520万元,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为120万元、业务招待费用14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400万元;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68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取得营业外收入20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500万元(其中含公益性捐赠76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1×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1)利润总额=11 200+1 600+80+68+200—8 000-1 388-600-1 520-400-500

=740(万元)

(2)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所得额80(万元)。

(3)技术开发费调减所得额=120×50%=60(万元)

(4)按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的60%计算=140×60%=84(万元)

按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算=(11 200+1 600)×5‰=64(万元)

按照规定税前扣除限额应为64万元,实际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4=76(万元) (5)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8万元。

(6)捐赠扣除标准=740×12%=88.8(万元)

实际捐赠额76万元小于扣除标准88.8万元,可按实捐数扣除,不做纳税调整。

(7)应纳税所得额=740-80-60+76-68=608(万元)

(8)该企业201×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08×25%=152(万元)

1、某制造厂在某一个纳税年度内,共发生下列收入事项:(1)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2)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3)利息收入20万元(利息收入为购买国库券利息)。发生各项支出如下:(1)产品销售成本3000万元(不包括工资);(2)管理费用200万元(包括业务招待费50万元);(3)产品销售费用100万元:(4)产品销售税金300万元;(5)职工1000人,全年发放职工工资总额为2000万元;(6)按标准提取职工福利费28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4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0万元。该企业计税工资标准为1600元/人月,请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1、应纳税收入=5000+200=5200 (1分)

2、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

(1)产品销售成本=3000 (1分)

(2)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5200×3‰+3=18.6 (2分)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200-50)+18.6=168.6 (1分)(3)产品销售费用=100 (1分)

(4)产品销售税金=300 (1分)

(5)职工工资扣除限额=0.16×12×1000=1920 (2分)

(6)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1920×14%=268.8 (1分)

(7)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920×2%=38.4 (1分)

(8)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920×1.5%=28.8 (1分)

(9)准予扣除项目的金=3000+168.6+100+300+1920+268.8+38.4+28.8=5824.6(1分)3、应纳税所得税额=5200-5824.6=-624.6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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