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专科护士、专业护士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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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护士、专业护士培训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护士条例》、《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进一步完善我院护理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护理人员专科护理水平,培养一支在专科护理领域发挥带头人作用的高素质护理人才队伍,根据卫生部下发的《专科护理领域护士培训大纲》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XXXX医院专科护士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卫生方针,加强我院护理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专业护士内涵,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二、培训目标
按照专科护士培养计划选派ICU、手术室、急诊、肿瘤、产科、血液透析、消毒供应、糖尿病等专科骨干参加中华护理学会、山东省护理学会等举办的专科护士培训班。并在院内举办各专业护士培训班,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专长,能较好地解决实际专科护理问题并指导其他护士开展相关工作的护理骨干。通过强化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探索建立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护理人才培养模式,形成较为完善的在职护理人员培养体系,促进我院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三、培训对象
(一)具有护士资格证书。
(二)具有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护理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护士以上职称。
(三)重症医学科临床专科护士培训的学员要求具有3年以上重症医学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手术室临床专科护士培训的学员要求有2年以上手术室护理工作经验,急诊科临床专科护士培训的学员要求有2年以上的急诊科护理工作经验,肿瘤科临床专科护士培训的学员要求有 3年以上肿瘤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血液透析临床专科护士培训的学员要求有 1年以上血液透析临床工作经验。
四、培训实施
(一)护理部传达《山东省专科护士培训方案》通知,使在职护士了解专科护士的意义。
(二)院内专业护士完成本专科制定的理论、培训操作及考核计划。
(三)护理部年底收集院内各专科的培训及考核材料,考试合格后,由护理部发放院内专业结业证书、资格证书,每2年资格认证一次。
(四)符合参加中华护理学会、山东省护理学会举办专科护士培训班护理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科室推荐后,护士长签字,护理部对其进行综合考评、选拔、外派。
五、规范专科护士管理和使用
(一)经过院内专业护士培训,考核合格者,发放院内专业护士培训证书。
(二)取得专科护士资格的护士每年从事本专科护理实践时间应达到个人临床护理工作总时间的三分之二以上。
(三)专科护士应加强对其他护理人员的专业指导,并对专科护理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四)取得中华护理学会、山东省护理学会的重症专业护士合格证书后,原则上不能调离本专业,因工作需要由护理部统一调整。
(五)对同专业的护理人员及时提供专科领域的信息,指导和帮助其他护理人员提高对患者的护理质量。
(六)专科护士应主动、及时学习本专科护理领域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院内护士提供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护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