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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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档案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

(二)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水平。

(三)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四)安全保密:加强档案安全防护,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负责档案的保管、修复、保护工作;(四)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五)提供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服务;(六)组织开展档案宣传工作;(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遵循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系统化、规范化整理。

第八条档案整理包括以下内容:(一)编制档案目录;(二)编制档案索引;(三)编制档案卡片;(四)编制档案汇编;(五)编制档案缩微胶片。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捷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条档案保管包括以下内容:(一)建立健全档案库房管理制度;(二)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清洁、消毒、防虫、防霉处理;(四)对重要档案进行异地备份;(五)实行档案信息化管理。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便民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公开、共享和高效利用。

第十二条档案利用包括以下内容:(一)提供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服务;(二)开展档案展览、宣传等活动;(三)参与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四)为其他部门提供档案咨询和协助。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2006年修订)一、为加强我省档案事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省各级各单位的档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全省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各级机关、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中央驻鲁单位,每年均应参加档案管理考核。

三、档案管理考核办法由省档案局制定,分级组织实施。

省档案局负责市档案馆和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鲁单位的考核工作;市档案局负责县(市、区)档案馆和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县(市、区)档案局负责县(市、区)级机关、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属企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各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其下属单位的考核工作。

四、档案管理考核标准由省档案局制定。

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按照附件1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原则上按附件2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机关、团体、其它组织和单位按照附件3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

五、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主管部门(单位)应加强对档案管理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需要组织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

考核组成员应具有丰富的档案工作经验,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六、档案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

根据考核得分(参照加分)确定相应的等次。

基本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含)~80分为合格,80(含)~90分为省二级,90(含)~98分为省一级,98(含)分以上为特级。

加分因素作为保持和晋升省一级、特级的必要条件,每年加分分值要求见年度考核通知。

省一级、特级单位为档案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特级为我省档案管理工作最高等级。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1、没有按规定建立档案工作的;2、有积存文件材料没有整理归档的;3、拒绝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或送交现行文件资料的;4、档案库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而无切实整改措施的;5、发生档案损毁、丢失、失泄密等事故或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6、所属单位有2个以上考核不合格的;7、逾期没有填报档案工作考核书及自查报告的。

山东省中小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中小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中小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全省中小学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校档案(以下简称学校档案)系指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在教育、教学、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反映学校历史面貌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基础工作之一,是学校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衡量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列入领导议事日程。

第四条学校挡案工作实行“四同步”管理。

即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学校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第二章管理体制、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学校档案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同时接受国家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学校要确定一名校长分管档案工作,并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六条学校设立综合档案室,由校长办公室领导,其基本任务是:(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学校档案工作制度和规划;(二)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各类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党和国家积累档案史料;(三)编制必要的档案检索工具,积极提供服务,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四)组织学习档案业务知识,指导立卷归档工作,开展档案宣传;(五)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及时上报统计结果。

第七配备与学校档案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学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接受业务培训,遵守纪律,身体健康,并具有大专以上的文化水平,具备档案和微机管理知识。

第八条学校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享受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同等的福利待遇。

山东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山东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山东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档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档案专业人才职称评价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关于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xx﹞20号)和国家、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从事档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档案专业助理级、中级、副高级职称实行全省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评价制度。

助理级、中级达到考试合格标准即取得相应职称,不再进行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副高级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达到考试合格标准方可申报评审。

员级职称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仍实行考核认定或评审的评价方式。

第四条档案专业职称考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档案馆共同负责。

省档案馆负责考试大纲拟定、命审题、考试组织等工作。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大纲审定、考试工作督导检查、考试合格标准确定公布等工作。

第五条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执行x的路线方针x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档案事业,认真钻研业务。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能够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二)学历资历条件1.参加档案专业助理级职称(助理馆员)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3)具备高中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资料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资料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一、为加强我省档案事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省各级各单位的档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全省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各级机关、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中央驻鲁单位,每年均应参加考核。

三、档案管理考核办法由省档案局制定,分级组织实施。

省档案局负责市档案馆和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鲁单位的考核工作;市档案局负责县(市、区)档案馆和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县(市、区)档案局负责县(市、区)级机关、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属企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各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其下属单位的考核工作。

四、档案管理考核标准由省档案局制定。

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按照附件1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原则上按附件2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机关、团体、其它组织和单位按照附件3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

五、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主管部门(单位)应加强对档案管理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需要组织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一般由三到五人组成。

考核组成员应具有丰富的档案工作经验,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六、档案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

根据考核得分(不含加分)确定相应的等次。

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含)~80分为合格,80(含)~90分为省二级,90(含)~98分为省一级,98(含)分以上为特级。

特级为我省档案管理工作最高等级。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1、没有按规定建立档案工作的;2、有积存文件材料没有整理归档的;3、拒绝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或送交现行文件资料的;4、发生档案损毁、丢失、失泄密等事故或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5、所属单位有2个以上考核不合格的;6、逾期没有填报档案工作考核书及自查报告的。

八、考核等次的核查与批准。

各单位的考核等次一般由负责考核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单位)核查批准。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模版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模版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模版一、综述档案管理是组织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对于确保组织正常运转、保证决策合理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制定并实施档案管理考核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二、考核目的档案管理考核旨在评估档案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档案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能够支撑组织的运营。

三、考核内容1. 档案建设(1)是否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并进行定期修订和更新。

(2)是否按照制度和规范进行档案的分门别类、目录编制和归档。

(3)是否建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档案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化。

2. 档案保存(1)是否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编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

(2)是否制定档案保管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档案的保管措施。

(3)是否建立档案借阅和归还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3. 档案利用(1)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对档案进行查询、复制和开放。

(2)是否建立档案利用统计制度,掌握档案的利用情况和效果。

4. 档案保密(1)是否建立档案保密制度,并确保人员熟知并执行。

(2)是否定期进行档案保密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整改问题。

5. 档案处置(1)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对无效档案进行处置,包括销毁、移交等。

(2)是否建立档案出库和销毁审批制度,确保处置工作的合规性。

四、考核方法1. 文件审查对档案管理制度、规范、计划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查,了解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 现场检查对档案室、档案库房等实际工作场所进行巡查,了解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和遇到的问题。

3. 专项调查针对档案管理的特定问题进行调查,查看是否存在问题,并进行深入了解。

4. 图片和录像记录使用摄像机和照相机等设备记录考核过程,以备后续查看和分析。

五、考核标准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考核,可以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估:(1)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2)档案整理和编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档案保管措施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4)档案利用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2023机关档案工作自查报告4篇

2023机关档案工作自查报告4篇

2023机关档案工作自查报告4篇机关档案工作自查报告11999年开始建档,近几年,在上级档案部门的指导和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山东省档案条例》、《青岛市档案管理条例》,注重硬件建设,实行规范管理,加强业务建设,重视开发利用,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使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按照《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我们对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健全网络,集中管理,强化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近几年,随着政府工作职能的转变,城管行政执法局工作重点转向管理和服务,在实际工作中,越来越强调工作质量和工作内容,实实在在,看的见,摸的着,因而,表现在档案工作中,涉及的工作面越来越宽,工作内容越来越多。

为打牢档案工作基础,我们把建立较科学的档案管理工作体制和管理网络作为首要的问题来抓。

一是抓不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城管行政执法局党委把档案工作列为议事日程,在党委会上多次组织党委成员学习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是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网络,城管行政执法局由一名主要领导亲自抓档案工作,并建立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使档案工作做到横向有人抓,纵向责任明,进一步保障了档案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档案综合管理工作的需要,我们选配了责任心强,好学上进,学历较高的同志负责档案工作,并取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

四是城管行政执法局实现了各种门类和载体形式的档案及有关资料的统一管理,做到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设备档案、实物档案、业务档案集中保管,统一管理。

五是城管行政执法局档案工作自觉接受区档案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城管行政执法局把档案工作已列入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把档案工作列入各项工作程序,并认真考核,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大对档案工作的管理力度。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范例(三篇)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范例(三篇)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范例评分细则:1. 文件分类和整理(10分)- 档案按照规定的分类系统进行分类;- 文件整齐排列,没有错位或漏放;- 文件标签清晰可见。

2. 文件归档和检索(15分)- 档案管理员能够迅速准确地找到被检索的文件;- 文件归档位置准确无误;- 文件检索过程中无需多次翻找或浪费时间。

3. 档案储存和保护(15分)- 档案储存位置合理,符合安全要求;- 档案存放整齐,无乱丢乱放现象;- 档案保护措施到位,如防火、防水、防盗、防虫等。

4. 档案整理和更新(10分)- 档案定期进行整理,清除过期文件;- 档案更新及时,保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档案编目表进行定期更新。

5. 档案借阅和归还(15分)- 档案借阅登记规范,包括借阅人、借阅日期、归还日期等信息;- 档案借阅和归还过程中,文件不损坏或遗失;- 借阅后的文件及时归还,不拖延时间。

6. 档案保密管理(10分)- 档案保密级别和权限设置明确,能够保护涉密文件;- 涉密文件存放和借阅需要经过授权或审批;- 对外部人员的档案查询需要进行限制和审核。

7. 档案数字化管理(15分)- 档案数字化程度高,能够实现电子文档快速检索和处理;- 数字化档案安全可靠,有备份机制和防护措施;- 数字化档案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进行保存。

8. 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10分)- 公司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并能够有效实施;- 档案管理流程规范,包括档案的创建、归档、借阅、销毁等环节;- 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定期审查和更新。

总分:100分评分标准:- 90分以上:优秀,能够做到规范管理,保护档案安全;- 70分 - 89分:良好,有一定的制度和流程,管理较为规范;- 50分 - 69分:合格,档案管理完成基本要求,但存在一定问题;- 50分以下:不合格,档案管理严重不规范,需要加强管理和措施。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范例(二)1. 档案归档管理:1.1 档案鉴定和分类:- 按照文件的内容和形式对档案进行鉴定和分类,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
一、前言
随着社会发展和信息化的进步,档案管理对于保护重要信息和文化遗产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提高山东省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一系列的考核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的制定背景、目的和具体内容。

二、背景和目的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的制定,旨在加强山东省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通过制定一套完备的考核办法,可以定量和定性地评估各级档案管理单位的工作,发现问题,促进改进,并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考核内容
为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和公正性,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将涵盖以下内容:
1. 档案管理组织和制度建设的评估
档案管理单位应依法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考核将评估档案管理单位是否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制度和流程,以及这些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 档案资源的整理和保管
档案管理单位负责对档案资源进行整理、保存和保管工作。

考核将评估单位是否具备适当的档案保存条件,如温湿度控制、防火防灾措施等。

同时,还将评估档案整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如文件分类、编目、鉴定等。

3. 档案利用和服务工作
档案管理单位应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和服务工作,为社会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考核将重点评估档案管理单位是否具备有效的档案查询和借阅系统,是否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并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档案信息。

4. 档案安全和保密。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
是为了评估和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档案管理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包括档案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宣传、培训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

2. 档案管理操作流程的规范性:包括档案收集、整理、编目、存储、借阅等操作流程的规范性和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3. 档案存储条件和设备的合格性:包括档案存储条件和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以及是否采取了合适的保护措施等。

4. 档案检索和使用服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包括档案检索和使用服务的响应时间、检索准确性等。

5. 档案损毁和丢失情况的防范措施:包括档案损毁和丢失情况的预防和应对措施等。

6. 档案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情况:包括档案管理工作宣传和推广的情况,是否存在宣传推广不足的问题等。

7. 档案管理工作的效果和影响:包括档案管理工作对组织的效果和影响,是否能够满足组织的需求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档案管理考核细则,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同时,在制定档案管理考核细则时,需要考虑到档案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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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市建管局(处):《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已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建管局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促进监督档案规范化、标准化,提高监督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工作。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省质监总站)负责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以下简称监督档案)是指监督机构在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形成的,以反映监督活动为主要目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工作记录、报告、影音资料及其它文件的总称。

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记载,应真实、准确、完整、具有可追溯性。

第五条监督注册(一)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1、工程规划许可证;2、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3、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资格证书;4、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报告、合格书;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6、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等。

(二)监督机构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并填写《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三)全省监督档案注册号按以下格式统一编制:XX(设区市代码)-XX(县市区代码)-20XX(年份)-XXXX(顺序号) 设区市代码见附件一,设区市所属县市区代码由设区市监督机构自行确定,报省质监总站备案。

档案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档案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全体档案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档案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档案管理制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管理制度的学习、宣传、执行情况;2. 档案管理的规范性: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环节的规范性;3. 档案安全管理:档案库房、设备、资料的安全管理;4. 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应用及维护;5. 档案服务: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6. 档案宣传与培训:档案宣传、培训和档案文化建设。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五条考核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档案管理人员每月对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填写自查表;2. 随机抽查:档案管理部门定期对档案管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3. 现场考核: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现场考核,了解其档案管理能力;4. 用户满意度调查:对档案利用者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档案服务质量;5. 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考核:对档案信息化系统建设、应用及维护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章考核结果与应用第六条档案管理制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 优秀:档案管理制度执行良好,档案管理规范,档案安全可靠,档案服务优质,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成效显著;2. 良好:档案管理制度执行较好,档案管理规范,档案安全可靠,档案服务较好,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取得一定成效;3. 合格: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一般,档案管理基本规范,档案安全基本可靠,档案服务基本满足需求,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取得一定进展;4. 不合格: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不力,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安全存在隐患,档案服务不能满足需求,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滞后。

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档案管理办法及归档范围、保管期限

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档案管理办法及归档范围、保管期限

山东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全省中小学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校档案(以下简称学校档案)系指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在教育、教学、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反映学校历史面貌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基础工作之一,是学校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衡量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列入领导议事日程。

第四条学校档案工作实行“四同步”管理,即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学校各项工作的同时。

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第二章管理体制、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学校档案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同时接受国家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学校要确定一名校长分管档案工作,并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六条学校设立综合档案室,由校长办公室领导,其基本任务是:(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制定本校档案工作制度和规划;(二)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各类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党和国家积累档案史料;(三)编制必要的档案检索工具,积极提供服务,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四)组织学习档案业务知识,指导立卷、归档工作,开展档案宣传;(五)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及时上报统计结果。

第七条配备与学校档案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学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接受业务培训。

遵守纪律,身体健康,并具有大专以上的文化水平,具备档案和微机管理知识。

第八条学校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享受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同等的福利待遇。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一、引言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是为了加强山东省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和效率,保障档案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文件。

本办法的实施目标是全面提升山东省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工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信任性。

二、档案管理考核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考核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合法合规。

2. 公正公平原则:考核工作要公正、公平、透明,依据事实、依据规定进行评价和打分。

3. 科学合理原则:考核工作要科学、合理,依据具体情况制定评价指标和考核标准。

4. 鼓励激励原则:考核工作要注重激励,对档案管理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考核内容和要求1. 档案资源建设和运用评价单位对档案资源建设的投入和管理,以及对档案资源的合理利用情况,包括档案采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方面的工作。

2. 档案管理制度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评价单位对档案管理制度和政策的遵守情况,包括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文件登记管理、保密制度、档案安全措施等方面的情况。

3. 档案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情况评价单位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和专业素质提升情况,包括档案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培训记录等方面的情况。

4. 档案数字化建设情况评价单位对档案数字化建设的投入和管理情况,包括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建设与使用、数字化存储和检索技术的应用等方面的情况。

5. 档案管理工作成效和质量评价单位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成效和质量,包括档案整理工作的准确性、档案查询和访问服务的满意度、档案管理档案局档案办公室档案科档案使用国家档案馆文化遗产处国家院档案馆档案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1. 评价单位考核对象为山东省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2. 考核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通过定量考核指标与权重,结合督查、抽查等方式进行评价。

3. 考核程序①考核指标制定:省档案局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内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权重。

档案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档案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集中统一管理:对本单位的全部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三)安全保密:确保档案在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环节中的安全与保密。

(四)科学规范:按照科学的方法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档案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实施档案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三)对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管理。

(四)定期对档案库房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安全。

(五)组织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

(六)协助领导处理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全面收集:对单位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等进行全面收集。

(二)及时收集:对重要文件、资料应立即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准确收集:收集的档案应准确无误,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整理。

(二)编号管理: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可追溯性。

(三)编制目录:编制档案目录,方便查阅。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在保管过程中不受损害。

(二)规范存放:按照档案分类存放,方便查阅。

(三)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遵循规定:查阅档案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二)便民利民:为查阅者提供便捷的档案利用服务。

(三)严格审批:对借阅档案进行严格审批,确保档案安全。

最新档案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最新档案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最新档案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一、总则集团的各项档案资料是集团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

为规范集团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凡集团各部门及所属各分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向集团行政综合办提交备份,从而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延续性、真实性。

2、集团行政综合办负责集团档案管理、文书立卷的工作,并对各分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各分公司负责人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归档范围1、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电子版资料、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等)均属归档范围;2、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等方面的文件材料;3、公司董事会、经理办公会形成的文件材料;4、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件材料(含合同、重要报表、银企联系函件等)5、政府、项目批文、合同;6、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包含董事长、总经理批示后的各项工作流程、公司决定等);8、集团总部各部门及所属各分公司半年度及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及资金计划;9、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含商品房买卖合同);10、公司有效证照、证件、印章;11、具有法律效力及保存价值的文件;12、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13、员工电脑中与公司有关的电子版资料、文件等;14、集团及所属各分公司获得的社会荣誉资料;15、各种技术资料及图纸;16、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17、其他有必要归档管理的资料。

三、立卷归档要求1、集团档案室应即时做好档案归档分类保管;2、集团各部门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发生的档案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3、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档案工作考核制度

档案工作考核制度

档案工作考核制度一、背景与目的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档案管理在各个行业和机构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档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档案工作考核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介绍档案工作考核制度的制定目的、考核内容、考核方法以及考核结果的运用。

二、制定目的档案工作考核制度的制定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促进档案工作的标准化和标准化; 2. 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3. 优化档案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4. 便于评估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进展。

三、考核内容档案工作考核制度的考核内容应涵盖以下方面: 1. 档案管理标准性。

主要考核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管理法规的了解和遵守程度,是否能够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档案管理。

2. 档案存储和保护。

主要考核档案管理人员的存储和保护措施是否得当,是否能够有效保障档案的平安性和可持续性。

3. 档案检索和利用。

主要考核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检索和利用工作的熟练程度和效率,以及是否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

4. 档案销毁和归档。

主要考核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销毁和归档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四、考核方法档案工作考核制度的考核方法应包括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 定性考核。

通过对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过程中的细节进行观察和评估,以此来判断其档案管理能力和工作态度。

2. 定量考核。

通过制定一套档案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量化评估,从而得出一个较为客观的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运用档案工作考核制度的考核结果应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个人绩效考核。

考核结果可作为评估档案管理人员个人工作绩效的依据。

2. 奖惩机制。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惩罚或补救。

3. 档案工作改良。

通过分析考核结果,发现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良和优化。

六、总结档案工作考核制度的制定对于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档案合同管理考核办法

档案合同管理考核办法

档案合同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单位档案及合同管理工作,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安全性,提高合同执行的效率与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档案管理和合同管理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单位设立档案合同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档合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档合部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完善档案合同管理制度;2. 指导和监督各部门档案合同工作;3. 定期组织档案合同检查和考核;4. 提供档案合同管理的培训和咨询服务。

第五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档案合同管理工作,并配合档合部进行考核。

第三章考核内容与标准第六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 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时性;2. 合同的起草、审查、签订和履行情况;3. 档案和合同的存储、保密和利用;4. 档案和合同的数字化管理水平;5.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第七条考核标准:1. 档案归档率达到95%以上;2. 合同履行率达90%以上;3. 无重大档案丢失、损坏事件;4. 无合同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5. 其他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标准。

第四章考核程序与方法第八条考核采取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九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档案合同管理检查,由档合部组织实施。

第十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第五章奖罚机制第十一条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档合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如有更新,依照最新文件执行。

创新服务 努力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创新服务  努力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3 进 一 步 提高 档 案 工 作规 范 水 平
我 省 发 布 的《 山东 省 档 案 管 理 考核 办 法 》 是 规 范 全 省 档 案 工作 的 , 业 档案 工 作 , 好 地 为非 公 有制 经 济 发 展 ; 是 强 化 农 业 和 农 村 档 案 重 要 文 件 , 更 四 是全 面 推 行 档 案 管理 考 核 制 度 的 主 要依 据 。 县 各 级 机关 、 全 工作 , 扎扎 实 实为 建 设 现 代 农 业 、 展 农 村 经 济 、 加 农 民收 入 服 务 。 团体 、 业 单 位 和 国有 及 国有 控 股 企 业 都 要 自觉 搪 行 , 极 参 加 年 度 发 增 事 积
业 和农 村 档 案工 作 在 服 务 “ 三农 ” 的过 程 中 发挥 更 大 的 作 用 。 乡镇 要 况 。 各 进 一步 加 强 乡 ( )村 档 案 基 础 业 务建 设 , 建 立 健 全 农 村 税 费 改 革 镇 、 已 档 案 、 地 承包 与经 营 流 转档 案 、 业 产 业 化经 营档 案 、 村 富 余 劳 动 土 农 农 力 档案 、 城 镇 建 设 档 案 和完 善 村 级 建 档 为重 点 . 定 切 实 可 行 的 措 小 制 [ 任 编 辑 : 明明 ] 责 曹
工 作 的服 务 主 题 . 好 地运 用 档案 促 进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 在 开 展档 案 服 视新 型 载 体 、 领域 档 案 资 源建 设 ; 更 新 既要 积 极 采 用 新 技 术 、 手 段搞 好 新 务中 , 要牢 牢 把握 “ 和 人 民 的 需 要 ” 一 方 向 , 之 符 合 党 和 国家 的 档 案 工 作 的 硬 件建 设 , 要 加 快 档 案工 作 的标 准 化 、 范 化 建设 , 之 党 这 使 又 规 使 把 富有 创 新 性 。 工 作 大局 . 合人 民群 众 的 根本 利 益 。 当 前 , 重 点 抓 好 以下 几 项 工 更 好 地 体 现 时 代性 , 握 规 律 性 , 符 要 作 : 是要 集 中力 量 抓好 已 公 开 的 现 行 文 件 的 利 用 工 作 , 实 服 务 内 一 充 容 , 大 服 务 范 围 , 高服 务 质 量 ; 是 积 极 做 好 重 点 建设 项 目的档 案 扩 提 二 工 作 和 经 济开 发 的档 案 工作 , 建 设 经 济 强 县 服 务 ; 是 做 好 民 营企 为 三

攻坚克难

攻坚克难

攻坚克难,争创一流,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档案规范化考核验收领导讲话首先,感谢市档案局领导和同志们对我中心档案工作的大力支持,对考核评审组亲临中心检查指导表示热烈欢迎!一直以来,我们把档案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为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实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中心四月份确定档案规范化管理争创省一级标准,在档案局的指导、支持下,中心上下团结一致,密切配合,攻坚克难,紧紧围绕《山东省档案条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了大量工作。

(一)加强领导,措施到位。

一是为确保开展好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成立了档案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抓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档案管理科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二是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各科室广泛参与档案规范化管理达标工作,做到统一协调、职责明确、相互协作。

三是列支专项资金,保障工作经费。

(二)对照标准,查缺补漏。

对照《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一是将档案库房、查阅室、办公室三室分开,购置了档案管理专用软件,补充了灭菌机、除湿机、消磁柜、吸尘器、防光窗帘等库房设备,做到“九防”措施全部到位。

更新了电脑、阅档桌、文件橱、档案装订机等办公设备,为实现档案达标奠定坚实的硬件基础。

二是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档案分类及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并按要求制作版面上墙。

制定岗位职责、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档案分类及编号方案、立卷说明,撰写全宗介绍、组织机构沿革、中心大事记,并编印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文件材料汇编》。

三是实行档案综合管理,将文书、业务、人事、科技、会计、音像、电子、实物档案集中保管,统一管理。

通过开展档案规范化管理达标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们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基本实现了档案整理规范,管理科学有效,利用方便快捷的目标。

我们由衷的感谢档案局的支持,不仅对我们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还对档案达标工作进行了全程指导。

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开拓进取,尽快将刚才档案局领导所提意见建议落实到位,不断改进和完善档案管理措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使我们的档案管理工作向更高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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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
一、为加强我省档案事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省各级各单位的档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全省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各级机关、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中央驻鲁单位,每年均应参加考核。

三、档案管理考核办法由省档案局制定,分级组织实施。

省档案局负责市档案馆和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鲁单位的考核工作;市档案局负责县(市、区)档案馆和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县(市、区)档案局负责县(市、区)级机关、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属企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各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其下属单位的考核工作。

四、档案管理考核标准由省档案局制定。

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按照附件1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原则上按附件2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机关、团体、其它组织和单位按照附件3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

五、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主管部门(单位)应加强对档案管理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需要组织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一
般由三到五人组成。

考核组成员应具有丰富的档案工作经验,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六、档案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

根据考核得分(不含加分)确定相应的等次。

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含)~80分为合格,80(含)~90分为省二级,90(含)~98分为省一级,98(含)分以上为特级。

特级为我省档案管理工作最高等级。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
1、没有按规定建立档案工作的;
2、有积存文件材料没有整理归档的;
3、拒绝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或送交现行文件资料的;
4、发生档案损毁、丢失、失泄密等事故或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
5、所属单位有2个以上考核不合格的;
6、逾期没有填报档案工作考核书及自查报告的。

八、考核等次的核查与批准。

各单位的考核等次一般由负责考核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单位)核查批准。

但特级和各级各类档案馆的省一级,应报省档案局统一核查批准;市、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省一级、省二级委托各市档案局进行核查提出意见,报省档案局同意后公布;省级主管部门(单位)所属单位的省一级、省二级应报省档案局核查批准。

九、档案管理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单位自查。

各单位依照考核标准对本单位档案工作情况逐项进行自查,确定申报等次,形成自查报告,填写年度考核书(格式分别见附件1、附件
2、附件3)一式两份,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于每年l0月l0日前)报送负责考核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主管部门(单位)。

2、检查评分。

考核小组依据标准采取资料审查、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核查评分,拟定对各单位考核意见,初步确定其考核等次。

检查各主管部门(单位)时应同时抽查其一定数量的下属单位。

3、意见反馈。

考核小组应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情况。

各单位如有异议,可当面向考核小组提出,或以书面的形式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认真核查,及时答复。

4、确定等次。

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和考核分工及考核小组拟定的考核意见,审查确定各单位的考核等次。

5、通报奖惩。

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单位)应于每年年底前通报年度考核情况,表彰特级、省一级单位,颁发证书,向不合格单位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

考核不合格单位应认真进行整改。

到期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档案法》和《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省档案局每年从中评选表彰一定数量档案工作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一般从当年考核特级、省一级单位产生。

各市档案局、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应根据省档案局确定的比例或分配的数额,结合年度考核成绩,认真做好先进个人的遴选推荐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于每年12月10日前)汇总上报省档案局审查批准,由省档案局给予通报表彰,颁发证书。

各市、县(市、区)是否评选市级、县(市、区)级先进个人,由市、县(市、区)档案局确定。

十、各单位档案管理考核结果要作为对各单位分管领导和档案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评聘的重要参考。

档案管理考核特级、省一级的单位为先进单位。

特级、省一级单位应根据《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对获得先进等级的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十一、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考核档案,并建立档案管理年度考核情况数据库,对考核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省档案局将不定期地对全省档案管理考核工作进行抽查。

抽查结果与其获得的等次不符的单位,应予以摘牌,撤消其等次并限期整改。

十二、本办法由山东省档案局负责解释。

十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附件3
机关、团体、其他组织和单位档案管理考核书及考核标准
注:本考核书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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