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的体例与编纂共31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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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地方志范例篇一:地方志与地方志的写法地方志与地方志的写作方法(晋中市史志院副院长李新文)一、什么是地方志?(地方志的概念)“方”者地方也,“志”者记述也。
“方志”者地方之记述也。
地方志是记载一个地方自然与社会的各个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的科学的资料性著述。
二、地方志的性质、功能、特点。
1、性质:资料性著述。
2、内容:包括自然与社会两个方面,既反映历史发展,又呈现现实状况。
举凡天文、地理、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灾异等包罗万象,应有尽有,被称为“一方之百科全书”。
3、取材范围:一个特定的行政区域,如《祁县志》即记祁县现行区划范围的事情。
驻在祁县的国家、省、市管单位,行政上虽不属祁县管理,但处在祁县地域,应在记述范围。
4、功能(作用):古称“存史、资治、教化”,今引伸为“存史、资政、育人”。
“存史”就是记载当地历史并传之后世;“资治”就是帮助当政者了解当地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并以次作为主政的历史借鉴和制定决策的参考依据。
因为自从隋朝实行地方官吏回避制度后,一直到明清都是不让当地人在当地做官。
地方官到一地任职,必定要翻阅地方志了解当地情况;“教化”即教育,就是通过阅读地方志,自觉不自觉地会受到爱国、爱乡的教育。
今天,又有学者提出了“交流”的功能。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世界要实行经济全球化,国家要实行对外开放,从地方上来说,要加强开放力度,引进外资,扩大交流,要走出去。
地区之间互相依赖、互相补充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志书可以让外地人全方位地认识本地、了解本地,提高知名度。
所以,志书的功能今天越来越多样化。
有关志书在各地政府招商引资中所起的作用的例子已经很多。
5、记事时限:即志书的时间界限。
如这次《祁县志》就是从1978年1月1日记起,到201X年12月31日结束,不能超越时限。
志书体例
志书体例的基本特征是横分门类,纵述史实,即“横排竖写”。
条目撰写是志书篇目与资料的结合,一部志书的质量高低、价值大小,最终要通过条目来体现。
因此,条目撰写一直是修志同仁十分关注的一个话题。
在志书的篇目框架完善并确定之后,条目的撰写就成为决定志书质量的关键一环。
志书条目的撰写,文无定法,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
条目作为志书最基本的记述单元,以时为序,直陈其事。
条目的撰写,要立足全局高度,全面概括、归纳本行业(部门)志书断限内的主要工作、活动,展示全貌,反映发展变化,总结经验,点明成绩,探索规律,也不回避曲折与失误。
写法上直入正题,用实事说话,言之有物,力戒空洞虚浮。
专题性事目主要记述单一性、专题型的事物、事件、事情,按照具体内容分列,一事一目。
条目标题要确切、简练,文题相符。
条目的选题,应抓住行业特点、地方特点、时代特点,着力记述主体工作。
条目撰写要加强综合性,体现著述性,避免不加选择,事无巨细,记成流水账。
从目前收到的各单位上报的资料稿件来看,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质量方面良莠不齐,缺乏统一规范,难以达到要求。
主要表现在:一是编写的立足点不高,部门工作总结的痕迹较为突出;二是缺乏志书最基本的写作规范,资料堆砌、流水账式记述、文件汇编式记述现象比较普遍;三是地方特点、专业特点、时代特点不突出,大事要事也不突出。
从资料价值上看,存在着“五多五少”,即微观资料多,综合提炼的宏观资料少;概念、理论、政策、制度的内容多,反映重大决策活动和重大历史事件的资料少;表面、平面的一般性资料多,有深度、有新意的资料少;众所周知的、陈旧的资料多,独家资料和新披露的资料少。
因此,有必要就如何搞好条目撰写问题作进一步思考。
本文试就三种不同类型条目的撰写谈点个人浅见,并在撰稿实践中与大家探讨。
1.条目的撰写,要从理解志书的体例和篇目结构入手各单位的承编人员虽大多属于兼职,承担的任务也属于临时性质的,但修志是一项专业性很强、协调难度大、涉及面广泛的相对复杂的工作,而志书编纂又有统一的质量标准和专业规范,按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时间上又要求各部门齐头并进,在统一时间内全面完成资料编写上报任务。
地方志范文模板
地方志范文模板第一篇:地方志范文模板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地方志是一种记录地方历史、风土人情、地理地貌、科技力量、文化教育等方面的重要文献资料。
地方志的编写内容涵盖面广、记述详实,是了解地方历史、文化和社会生活的重要途径。
一、编写标准地方志编写有一定的标准和规范,一般来说要符合以下要求:1.主题鲜明,内容充实。
地方志要准确地反映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历史变迁,不泛泛而谈,不虚华描绘。
2.结构完整,条理清晰。
地方志要分类明确,内容安排有序,各项内容之间要有适当的联系和衔接。
3.语言清晰、简明,应用生动的语言来表达本地区的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使读者轻松融入其中。
4.图文并茂,鲜明生动。
地方志要配以有关地区的地图、图片,使读者通过图文的形式了解地方的风貌、历史。
二、内容要素1.行政区划,包括地方的名称、地理位置、辖区面积、人口数量等。
2.历史沿革和文化底蕴,介绍本地的历史和文化,如名胜古迹、传统文化、古代历史等。
3.地理环境和资源,包括地形地貌、自然资源、气候情况等。
4.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现状,介绍本地近年的政治经济状况和社会文化特点。
5.艺术文化和习俗民风,反映本地区的艺术文化传统和习俗民风。
6.重要人物和事件,记述本地的历史人物和事件,如著名战役、重要发明等。
三、参考书目地方志编写需要丰富的文献参考资料,常用的主要包括:1.史籍类:史书、地方志、宣传册,等等。
2.地理类:地图、风景图、气候图等。
3.社科类:人文地理、社会学、经济学等。
4.研究文献:研究论文、专著、学刊等。
四、范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志》是一部全面、系统、准确反映永宁县历史变迁、文化风貌和城乡发展的地方志著作。
本书内容包括:一、县域概况;二、永宁历史变迁;三、永宁自然环境;四、永宁主要经济;五、永宁社会文化;六、永宁旅游业;七、主要城镇介绍;八、永宁乡村建设等,全书图片和文字内容互相呼应,难能可贵。
本书不仅给读者展示了永宁县的多彩风情和丰富内涵,同时也为永宁县的地方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
地方志的体例与编纂
4.通议古今,述论全局大势,寻觅发展规律,展示远景规 划蓝图,以求长治久安之策。
• 概述不是全书之缩写,也不是全书之提要,更不是全书 内容的简单重复,而是史事的升华,形势的综括,撰写概 述需鸟瞰全貌,以敏锐的眼光,精辟的分析,以记发展之 大端,事业之全貌。正因为如此,概述可以畅谈一地之大 势大略,兴衰治乱之由;可以颂扬成就与贡献,激发奋进, 展望未来;可以叙述事物的发展脉络,彰明因果关系,探 讨发展规律;也可以总结经验教训,借以扬长避短,发挥 优势,挖掘潜力,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 凡例大致包括志书的指导思想,编纂宗旨,体例设置, 撰写要求,资料来源等内容。
述:
• 主要有综述、总述、概述、简述等各种名目。其中概述 使用最多,也最典型。
• 概述的作用是:
1.纵论发展轨迹综要,事业更替演变,彰显成就绩效,肯 定社会贡献。
2.论述一地之大势大略,探究发展之潜在;寻己之长,避 离所短,咨询发展途径。
• 以行政区域冠名的志书名称也有变化,但变化很小,比 如省志,有的就叫作通志,两者的意思一样,可依作者而 定。
断限:
• 志书的断限指的是内容记述的时间上下限。比如北京市 第一轮修志定的时间上限是上自事业发端之始,因各事业 的发端时间不同,所以各分志的时间上限也不一致。
• 第二轮修志的基本原则是续接第一轮,所以第二轮编修 的地方志时间上限仍然不会统一,但时间下限则统一定为 2010年,不会再出现第一轮时间下限参差不齐的现象。
• 概述叙述的是条理脉络,而不是繁冗细节,阐述的是一 地一事之大本,而不是微言末端,所以概述撰写应该内容 精确凝炼,文字清晰简要,这样才能达到虽不尽读全书, 已领略全志精要的目的。
地方志书编纂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地方志书编纂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编修地方志是我国的优良传统,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之所以能够传承下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连绵不断地编纂地方志。
要编好一部地方志书,首先就要了解掌握地方志书编纂的一些基本理论与方法。
一、地方志书的概念地方志书,简称“方志”“地方志”。
地方,即地域;志,就是“记述、记载”的意思。
即按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资料性文献。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将地方志书定义为“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地方志书记述的对象是“某一个行政区域内的事”;时间范围是“历史和现状”;性质是“资料性文献”。
因之,“地域性、时代性、资料性”是地方志书的三大本质属性。
(一)“地域性”。
志书是以地域为记述的重心,也就是说编写地方志书先要确定编纂事物的疆界范围。
这个疆界范围是以行政区域为依据的。
要求志书所记述对象是发生在这个特定地域内的,如果超出这个区域范围,就叫“越境而书”。
(二)时代性。
志书记述的是某个特定时期发生的事。
如《渭城区志(1987~2010)》,就是以1987年设区为记述时间的上限,以2010年底为下限,凡是在这个时间界线内的事都属于记述对象。
除在概述、无题小序中为衔接首轮志,可以突破上限外,一般情况,不能随意突破上下限。
(三)资料性。
志书不是散文,不是小说,不是史学论述,也不是教科书,更不是总结报告。
写散文可以大量描写,抒发感情;写小说可以胡思乱想,任意虚构;教科书可以写定义,讲道理,写总结报告,可以评论是非得失,谈体会。
志书是如实记述某一事物,它记述的对象是历史上发生的实实在在的事情,是客观存在的,它的内容是科学的、真实的、严谨的。
二、地方志书的编纂体例体例是书籍编纂的基本要求与格式。
简单说,体例就是材料的组织形式与编纂方法。
地方志范文模板
地方志范文模板第一篇:地方志范文模板——历史纪录地方志是一种旨在记录一个地方的历史、文化、风俗、地理、自然等方方面面的书籍。
其中,历史纪录是地方志中最重要、最核心的一部分。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一个地方志的历史纪录应该如何写作。
一、时间线地方志的历史纪录应该按照时间先后的顺序进行编排,一般分为多个时期。
每个时期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政治局势:包括当时的政治形势、政治斗争、战争、和平等情况。
2.经济状况:包括当时的主要产业、贸易往来、税收状况、物价水平等情况。
3.文化生活:包括当时的文化、教育、宗教信仰、娱乐等方面的情况。
4.自然环境:包括当时的自然地理、气候、植被、动物、自然灾害等方面的情况。
二、重点事件地方志的历史纪录中应该特别关注一些重要的事件,这些事件对当地的历史、文化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些事件可以是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等方面的,比如说:一场战争、一场灾难、一个文化盛宴、一个著名的教育机构、一项创新的发明等等。
三、相关人物在地方志的历史纪录中应该介绍相关人物,这些人物可以是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等方面的,比如说:一位著名的政治家、一位富有的商人、一位知名的文化人、一位拯救灾民的救助者等等。
四、图片与资料在地方志的历史纪录中应当添加相关的图片与资料,这些内容可以更直观地帮助读者了解当地的历史。
图片可以是当时的建筑物、人物、文物、艺术品等;资料可以是当时的政府文件、经济数据、文化刊物等。
总的来说,地方志的历史纪录应该按照时间先后的顺序编排内容,特别关注一些重要事件和相关人物,同时添加图片和资料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当地的历史。
第二篇:地方志范文模板——文化风俗一个地方的文化风俗是其独特的传统特色,也是展现一个地方精神面貌的重要窗口。
在地方志中,文化风俗的叙述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一个地方志的文化风俗应该如何写作。
一、风俗习惯地方志的文化风俗部分应该介绍当地的习惯风俗,包括当地的节庆文化、礼仪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化、婚育文化、丧葬文化等。
志书的体裁、体例、结构、章法
志书的体裁、体例、结构、章法志书的体裁、体例、结构、章法(根据网上收集2020.9.29)(一)概念1.体裁:是作品的表现形式。
志书的体裁:主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等体裁。
2.体例:是著作的编写格式或文章的组织形式。
一般采用章节体,也有篇章体、条目体。
确定体例的目的,是使著述有明确的取裁、形式、格局和结构,以便使著述有内容有条不紊地达到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3.结构:这里所说的结构,主要是指志书篇目的布局,它包括体裁和体例两个方面。
篇目设计是否合理,主要取决于体裁与体例运用的是否得体。
4.章法:这里所说的章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志书篇、章、节、目的统属关系,二是指志书的记述方法。
地方志书的表达形式主要由这四要素组成。
一是体裁,二是体例,三是结构,四是章法,这四者是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是一个统一整体不可分割的四个不同侧面,四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四者中体裁是首位,每一种体裁中又有各自不同的体例(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体裁和体例二者的关系,体裁和体例二者是有所区别的,有些人将体裁和体例混为一谈,这是不对的)。
每一种体裁、体例运用的是否合理又是通过结构来表现,并通过章法来表达。
(二)志书体裁的种类方志的体裁是在地方志书不断发展中逐步完善的,最早的志书体裁只有图、表、记3种;后来增加到志、传、图、表、录5种;清朝末年,又增加到记、志、传、图、表、录6种;民国时期,才增加到述、记、志、传、图、表、录7种。
目前,方志主要沿用述(概述)、记(大事记)、志(各种以志体进行的记述)、传(人物传)、图(各种地图、照片)、表(各种表格)、录(附录)这7种体裁。
以下简单地介绍一下各种体裁的作用。
1.?述(概述、或称综述、总述)(1)排列顺序与记述内容写在全书之首。
全面地、高屋建瓴地介绍整部志书的内容,阐明志书各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本地区(本部门)的建制沿革;②本地区的基本情况,如经纬度、地形地貌、总人口、总面积、总产值等;③主要特点及优势;嘉实创新先锋混合④?重大的建设成就和损失;⑤?重要人物及其主要活动;⑥?适当的评论及对未来的展望。
方志的体例——精选推荐
方志的体例地方志的体例:就是志书所具有的独特形式。
任何一种著述都有其独特的形式。
如诗歌,无论是古诗还是新诗,之所以成为诗,它必须押韵,要有节奏,离开押韵和节奏,就不能称之为诗了。
方志的体例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体裁,二是结构,三是章法。
一、方志的体裁体裁,又称文体,多指文章的表达方式。
新方志的体裁,一般应包含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以志为主体。
述,即总述、概述、篇章前的无题序等。
在地方志书之前设立概述是新编方志的创新。
概述位于全志之首,概括的叙述一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发展,勾勒地情和事物的特点,起提纲挈领的作用。
记:有大事记、附记、杂记、专记等。
大事记,专记一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重大事件及重大自然变化。
一般为编年体,即按年月日的顺序一条一条地记载大事、要事。
如《中共龙凤区历史大事记》,就记载了从1980年到2000年龙凤区党政各部门每年发生的大事、要事。
志,是地方志最主要的体裁,是记实地、实事、实物、实人、实情的,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如我们这次编写的《龙凤区区志》就分了“自然概述”、“政党群团”、“石油化工”等十五篇,将来编成志书,大家将看到从1960年—2003年龙凤区在各方面的纪实。
传,是用来记载人物事迹的体裁,即地方上有突出贡献、卓越的、典型的人物。
历来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
有些地方志的人物志里设“人物简介”,简介中很多是活着的人,只是记述人物一两个方面的突出事迹,类同的事略,不是“传其一生”。
图,即图像,包括地图、统计图、照片、影印件等。
图照作为形象化、直观性的史料,配合志书记述,有增强志书可读性,美化志书的重要作用。
还可节省文字,有“揽万里于方寸之间”的说法。
表,即各种表格。
录,主要指附录。
附录补充、配合、深化正文的记述内容,与正文相辅相成。
二、方志的结构方志的结构,是事物各个组成部分的搭配和排列。
不象史书的结构以年代为纵,事件为横,著述往事,侧重从纵的方面反映历史的连续性,要求史论结合,它的结构是一条线。
地方志的基本特征与纂修方法
地方志的基本特征与纂修方法我国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很早即誉称为四大文明古国,既然被称为文明古国,就要有文明古国的标志,长城、大运河、故宫、秦始皇兵马佣、三星堆等都是我国古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其实除了上述中外闻名的古代建筑和遗存之外,代表我国古代文明的还有一个重要标志那就是浩如烟海的古代典籍。
我国是世界上古代文献保留下来最多的国家,有说十余万种,有说二十多万种。
不管多少,这些典籍都是我国的巨大财富。
之所以我国能将大批古代文献完整的保留下来,应当归功于造纸术和印刷术的发明与推广,而我国正是这两项对人类社会发展与进步产生重大影响的技术发明国。
我国传流下来的古代典籍内容丰富,种类繁冗,其中既有史书、地理书、兵书与农书,也有政书、类书、天文书与占卜之书。
除上述典籍之外,在我国的古代文献里,还有一种特殊体裁的书籍——即倍受瞩目的地方志。
在我国现存的古籍当中,有人估算府志、州志与县志约占我国现存古籍总量的百分之十。
我国现存古籍有十万余种,就是根据现存记述府州县的地方志书数量推算出来的。
但这种统计仅限于府志、州志、县志,如果算上其他各种专志,地方志在我国现存的古籍当中所占比例将会超过百分之十五。
什么是地方志地方志到底是一种什么书,长期以来一直争论不休,有人认为属史书之流,有的认为应入地理书之列,也有的认为地方志乃“史地两性,兼而有之”。
自上世纪80年代开展修志以来,对地方志的属性,出现了很多新观点。
有的认为是“地方百科全书”(朱士嘉《谈谈地方志中的几个问题》);有的认为是“行政管理科学的书”(于希贤《试论中国方志学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有的认为地方志应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地方信息学”,为“地情之书”(刘伯伦《方志与信息》);而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说“地方志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包括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
”这些观点或标新,或立异,各执一词。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教材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梅森一、体例要求志书体例包括结构、体裁与章法。
它涉及到志书的类型和名称、时间断限、体裁、篇目结构、记事、立传、文体、叙事等方面的要求。
体例是志书编纂的准则,是体现志书特征的关键。
(一)坚持志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
除总述卷、分志(分卷)概述外,其他正文一般坚持述而不论。
体例科学、规范、严谨,适合本分志、分卷内容记述的要求。
地方志体例有五个基本特征:1时空界限明确;2事以类从,类为一志;3横排竖写,以横为主,宜横则横,宜纵则纵;4综合性资料文献为特征,门类齐全,内容全面;5述而不论。
坚持这五个基本特征就是坚持了志书体例。
(二)体裁运用得当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1、总述、综述、概述、无题序(述体)(1)总述、概述、综述概全貌、概轨迹、概特点。
用概括性语言对事物作全面深入、简洁精当的记述。
注意选择概括性事实、概括性(含结构性)数据、概括性的语言。
以述为主,以论为辅,议论力避空泛。
如夹叙夹议,须论从事出,不空喊口号不唱高调。
各个方面(板块)的记述,分别遵循顺时记事的原则。
举要综述,把握重点要点节点和标志性事物及精华事物,不面面俱到。
注意反映事件活动的阶段,阐明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彰明因果。
恰当评说利弊得失。
源于高于各分志、卷内容或本分志、卷篇章内容。
行文言简意赅、文约事丰,语言流畅,凝练意深。
总述卷对全志内容进行概述,分志综述与分志、分卷概述对本部分内容进行概述。
(2)无题序一般放在篇一级,特殊的,个别的也可以放在章节之下。
对本篇(或章节)进行全面概括,包括发展沿革、彰明因果、沟通联系、基本特点、经验教训。
2.大事记、专记、编纂始末(记体)(1)大事记大事记卷选录大事要得当,要事不漏,既要突出重点,纵不断主线,又要覆盖全面,横不缺要项(从事条组合后整体看)。
事条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结果等要素齐备。
采用编年体为主,适当结合纪事本末体,分年、月、日记述大事、要事,对于其中在时间上有一定跨度、又是连续性的重大事件,则采用适当集中记述始末的方式。
地方志的体例及文风
地方志的体例及文风地方志的体例、语言及文风编史修志讲体例、读志用志观文风,这是历代方志名家特别讲究和看重的大事,是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续修新志启动之后,各级做了大量工作。
搜集了大量资料,进行了谋篇布局,但是,在编写过程中,如果体例把握不住,语言和文风问题解决不好,那就很难编出一部好志。
因此,要使你笔下的文稿成为一部良志佳作,首先要有得体的结构,精当的语言和朴实的文风。
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即使你的框架设计得再高明,你的篇目搞得再精细,你的门类排得再严整,也将会成为空楼一座,或许出现满楼垃圾,资料泥沙俱下,志体似象非象,层次杂乱无章,修志将毁于一旦。
相反,如果你能驾驭语言,精于编写,那么,框架、篇目、门类、章节、语言就会相得益彰,使人展卷便得一方之史情,使我们的志书成为经的住时代风雨剥蚀的佳志良作。
因此,方志的语言文风比之于体例,是肌肤与骨骼的关系。
孰不知:无有坚实的砖瓦,哪有巍峨的建造?无有琳琅的商品,哪有满载的货架?无有丰满的血肉,何谈健美的躯体?血肉不存,骨之安在?世人皆知:丰神炯异者,方显骨骼不凡;体瘦如柴者,其必萎靡不振;体态不丰者,显为残疾之人,谈不上健美。
所以,志书的体例、语言与文风,形同骨肉,类似上比。
它是根基所在、生命之源,也是资料之基,是赖以依附、运转的载体,故而为成书之本、全书之根,须下大力而为之。
一、志体的体例志书有自己特定的文体,它不同于文艺,不同于论文,不同于公文,也不同于新闻。
因此,必须努力辨析,找出异同,才能把握文体,用好语言,修好志。
“方志”作为短语始见于《周礼》,“外史掌书外令,掌四方之志”。
成书于战国之后,如《鲁之春秋》、《吕氏春秋》等。
释义于秦后汉初,汉朝郑玄作注曰:“方者四方也,志者记也”。
“方志”作为专有名词出现于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此后,一直沿用至今。
历朝历代的文学、历史、地理等著作都大量征引、取材于地方志书,并把修志视为一项重要文化事业和官府行为。
志书编写
关于资料报送所报送资料应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如何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就必须了解志书的体例。
作为地方志书无论是省志、市志,还是县志、专业志,他都有统一的体例要求,因而各单位所报送的资料也应遵守这样的体例要求。
如《周至县志》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七种体裁,涵盖有概述、大事记、主体等部分,那么我们所报送的资料也应如此。
至于资料该如何完成我们有必要了解以下知识:一、方志定义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具有记述性、区域性、资料性、著述性鲜明特征。
二、地方志的体例新编志书体例应从三个方面把握:体裁、特定的编纂方法、文体。
这些都统称为体例,其中横排竖写这一特定的编纂方法是地方志体例的标志。
(一)地方志的七种体裁:述、记、志、传、图、表、录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到现在,我国地方志已形成了由七种体裁组成的有机的整体,这七种体裁是:述、记、志、传、图、表、录,志是主体。
横排竖写的基本体例也主要是指志这一体裁。
述是在志、记、传、图、表各种体裁记述内容的基础上,用归纳和概括的方法,将一志、一篇或一章的内容陈述或评述出来的文体。
述必须置于一志、一篇或一章之首,是全志、全篇、全章的精华。
述通常是指“概述”。
“概”含有概括、梗概、要略之意,述为记述、陈述、评述之意,“概述”是概括记述或陈述全志总貌、梗概或要略,也就是说从高层次上概括全志内容,同时也可以适当地进行评论,用以展示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和发展前景。
第一轮修志中将“概述”的写法归纳为“概全貌、概特点、概规律”的“三概”,这对第二轮修志仍是适用的。
除“概述“外,“总述”“综述”“简述”甚至一些无题文字等,也都是述的体裁。
“记”是指各种大事记,通常是一条条排列的。
顾名思义,大事记就是大事的记录,但在志书中成为一种体裁,它就至少有了四点要求:一是标准,二是编排,三是体例,四是要素。
标准是筛选标准。
对于记述对象繁多的事件,什么样的事件称得上是大事,编者一定要制定出统一的标准,然后按标准进行筛选。
志书的编写
志书的编写主讲人:梁新莲(南宁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副编审)一、关于方志编纂的质量标准(一)篇目方面1、突出特色2、归属得当3、标题简明4、排列有序(二)内容方面1、观点正确2、史实准确3、详略得当4、特点鲜明5、消除抵梢6、注意涉外和保密(三)体例方面1、严守志界2、横排竖写3、七体并用4、述而不论(四)文字方面1、严谨2、朴实3、简洁4、流畅5、规范(五)出版方面1、发稿要做到“齐、定、清”2、装帧设计应适用、美观、经济3、校对要细致4、印刷要清晰5、装订要坚固、准确二、关于方志的体例(一)志体志体是方志体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最能体现志书形式特点的,它主要由结构、体裁、章法三个要素组成。
1、结构。
志书的结构包括志书的基本框架,结构方式及层次安排。
其特点是横分门类,纵述历史。
方志横排的原则是事以类从。
形成不同地位、等级,上下相辖,相同层次平列的序列层次。
2、体裁。
方志体裁就是按照志书表述对象的内容和性质而裁定的各种表现形式。
体裁主要有述、记、志、传、图、表、录。
“述”,是总揽全局,反映大势,提挈纲领,沟通门类之间联系的“概述”。
“记”是纵记一地古今的大事、要事、新事的“大事记”。
“志”是横排纵述各项事物的分志。
“传”,是记述著名人物生平事迹的人物传。
“录”,即附录,专收不便载入正文而乂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图、表不单独成编章,而穿插在有关编章之中,使图、表与文配合,增加志书的容量,增强表现力。
这七种体裁又以“志”为主。
3、章法。
志书的章法是述而不论,“寓论于事”,寓观点于记述之中。
有儿个方面要注意:①按时序纵述。
②要素要齐全。
③用资料说话。
(二)文体文体,即文章的体裁。
志书的体裁七种中述、志、传等所用的文体,是记述体,也是通常说的记叙文。
要注意不要混用其他文体,注意与其他文体的区别。
(三)断限属新修的志书,如城区志及上届未修的市志专志上限尽可能追溯,上不封顶,各行各业尽可能追溯到事业在本地的发端,下限到2005年;续修的县区志、市志各专志上限衔接上届修志的下限年1991年,下限也到2005年。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模板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梅森一、体例要求志书体例包括结构、体裁与章法。
它涉及到志书的类型和名称、时间断限、体裁、篇目结构、记事、立传、文体、叙事等方面的要求。
体例是志书编纂的准则,是体现志书特征的关键。
(一)坚持志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
除总述卷、分志(分卷)概述外,其他正文一般坚持述而不论。
体例科学、规范、严谨,适合本分志、分卷内容记述的要求。
地方志体例有五个基本特征:1时空界限明确;2事以类从,类为一志;3横排竖写,以横为主,宜横则横,宜纵则纵;4综合性资料文献为特征,门类齐全,内容全面;5述而不论。
坚持这五个基本特征就是坚持了志书体例。
(二)体裁运用得当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1、总述、综述、概述、无题序(述体)(1)总述、概述、综述概全貌、概轨迹、概特点。
用概括性语言对事物作全面深入、简洁精当的记述。
注意选择概括性事实、概括性(含结构性)数据、概括性的语言。
以述为主,以论为辅,议论力避空泛。
如夹叙夹议,须论从事出,不空喊口号不唱高调。
各个方面(板块)的记述,分别遵循顺时记事的原则。
举要综述,把握重点要点节点和标志性事物及精华事物,不面面俱到。
注意反映事件活动的阶段,阐明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彰明因果。
恰当评说利弊得失。
源于高于各分志、卷内容或本分志、卷篇章内容。
行文言简意赅、文约事丰,语言流畅,凝练意深。
总述卷对全志内容进行概述,分志综述与分志、分卷概述对本部分内容进行概述。
(2)无题序一般放在篇一级,特殊的,个别的也可以放在章节之下。
对本篇(或章节)进行全面概括,包括发展沿革、彰明因果、沟通联系、基本特点、经验教训。
2.大事记、专记、编纂始末(记体)(1)大事记大事记卷选录大事要得当,要事不漏,既要突出重点,纵不断主线,又要覆盖全面,横不缺要项(从事条组合后整体看)。
事条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结果等要素齐备。
采用编年体为主,适当结合纪事本末体,分年、月、日记述大事、要事,对于其中在时间上有一定跨度、又是连续性的重大事件,则采用适当集中记述始末的方式。
方志的体例
方志的体例一、方志的结构方志的结构指的是除辅文外方志主体各部分的构成,即志书的编排形式,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种形式。
1. 平列体又叫平目体。
这种结构形式,是将志书的内容分为若干类,各类目相互独立,平行排列,无所统属。
平列体的优点是结构简洁,眉目清晰,层次较少,一目了然,便于阅读使用。
比较适合内容单一、字数较少的志书运用。
由于古代方志内容多数较为简单,故这种结构宋元以前应用较为普遍,直至清代中叶仍较为流行。
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志书所记载的内容也越来越广博,迫使采用平列体的志书的门类越分越多。
如南宋施宿编纂的《嘉泰会稽志》,门类设置就多达117门。
如此多的门类一级平列,已使得平列体结构简洁、眉目清晰的优点大打折扣,反而变得累赘臃肿了。
人们便尝试在门类较多的情况下,先分若干大类,再在大类下分小类的方法。
于是,便产生了纲目体志书。
2. 纲目体又叫门目体。
这种体式的篇目结构,是先设置总纲,也就是大类,各纲之下又酌分细目,目以类聚,以纲统目,故称之为纲目体。
这种体式的优越性是:分类醒目,层层递进,眉目清晰,纲举目张,便于查阅。
由于纲目体的优点明显,至今仍被广泛采用。
纲目体最早出现于宋代,如南宋赵不悔、罗愿编纂的《新安志》,其卷一“州郡”下设:沿革、分野、风俗、封建、境土、治所、城社、道路、户口、姓氏、坊市、官府、庙学、贡院、放生池、馆驿、仓库、刑狱、营寨、邮传、祠庙等目。
此后,随着时代的进步,志书所记载的内容不断增多,纲目体也在不断发展。
刚开始时,一般只分为两级,即先设纲,再在纲下面列目。
到后来,层级越分越多,目下又设子目,子目下设细目,甚至更细。
20世纪80年代方志界有所谓“横分到底”的说法,就是这种体式的真实写照。
但是,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
一种体式,有一利,就必有一弊。
纲目体层层分类的做法如果发展到极致,分得太细,就容易将一个完整的事物割裂开来,使得整部志书变得支离破碎,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从而影响志书的质量。
志书的体例与篇目设置
志书的体例与篇目设置志书姓“志”,是因为它有不同于其他文化载体的独特体例。
编纂地方志,如果没有一个比较完善的体例,就很难把千头万绪、内容广泛的自然和社会现象有条不紊地表述出来,也很难反映出地方历史和现状的真实面貌。
而篇目是志书编写的提纲,是方志体例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运用。
一个优秀的篇目,是保证志书高质量的重要基础。
编纂新方志,不论是省志、市志和县志,还是行业志、部门志,都必须制订出一个符合志书体例,反映地方特色的篇目来。
一、志书的体例《中国地方志大辞典》(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1月版)称:“体例原指纲领制度和内容细则,用于著述则指体裁、凡例,一部志书的纲目组织的原则,包括著书的体制、格局、格式、规矩。
新编地方志的体例,包括志书的类型、名称、编纂宗旨、指导思想、内容范围、断限称谓、篇目结构、层次布局、排列分类、规矩格式以及文字体裁等等。
”概而言之,志书的体例就是志书的体裁和凡例。
(一)基本要素从上述志书体例的释义中,可以将志书体例的基本要素归纳为四个方面,即志书的宗旨、志书的体裁、志书的章法、志书的篇目。
1.志书的宗旨编纂者编修志书的宗旨是一部志书的主宰。
新修志书的宗旨往往是包含在凡例之中的。
多数情况下,志书的体例、修志的宗旨和志书的凡例是融为一体的,往往是以书首的“凡例”与读者见面。
朱士嘉在《地方志浅说》一文中则说得很明白:“凡例是对于编修目的、方法和内容结构的纲领说明,对全书有指导意义。
” 因此,时代不同,宗旨有别,凡例的内涵相异,从而引起志书结构的变化。
2.志书的体裁体裁,又称文体,多指文章的表达方式。
《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第十三条云:“新方志的体裁,一般应包含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以志为主体。
图表采用现代技术编制。
”“述”,即总述、概述、无题小序之类。
置于志首或篇、章之首,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地纵述本志所述范围的历史发展之大势,横陈现状的最基本情况,以此概括事物的基本面貌,勾勒事物的主要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