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家具)下乡工作自查报告_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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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家具)下乡工作自查报告_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自查报告
XX县家电(家具)下乡工作自查报告自2009年7月全县家电(家具)下乡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积极开展工作,农牧民购买家电(家具)下乡产品十分踊跃,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市场总体运行良好,无违法违纪经营行为。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我县共有家电(家具)下乡销售网点6家,其中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企业3家;
家具下乡产品销售企业2家;
太阳能热水器销售企业1家。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认真抓好组织领导落实。
全县家电(家具)下乡工作启动后,我县及时召开了由相关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财政局工作人员及各中标企业销售网点负责人参加的全县家电下乡工作会,制定了《XX县家电、家具下乡工作实施方案》、《XX县家电、家具工作操作细则》等文件。县政府高度重视,县财政局加强了家电(家具)下乡财政补贴兑付,明确专人操作,建立和完善了工作机制,确保了家电(家具)下乡工作的全面落实和有序开展。
(二)积极抓好政策宣传落实。
一是及时制定宣传方案。对全县前期家电(家具)下乡总体宣传工作做出了部署,对宣传活动内容、活动安排、活动方法、工作措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此,我们通过电视、文件、会议、口口相传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将家电(家具)下乡政策内容、补贴产品、销售企业及网点等宣传到村到户。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引导中标企业销售网点搞好宣传。一方面,注重指导并引导全县各中标企业销售网点规范店面设置,张贴家电(家具)下乡政策宣传告示;另一方面,注重加强与各县级销售网点的跟踪和联系,引导销售网点利用节庆消费旺季,开展系列展销、促销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手册),直接面向农牧民朋友。通过深入广泛宣传,促使了广大农牧民朋友了解政策、理解政策、响应政策,推动了我县家电(家具)下乡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切实抓好工作责任落实。
一是中标企业与商务局签订了承诺书,备案销售网点在产品质量、销售价格、网络建设、诚信和服务等方面做出了明确承诺,作为检查和考核销售企业资格及服务质量的依据。二是对于在产品“三包”服务内有质量问题要求换货的企业要给予及时换货。三是完善农牧区家电销售及服务网络。组织好货源,保证及时将中标产品送到农牧民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禁止其它中标产品进入其流通网络。严把销售渠道进入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进入家电(家具)下乡流通体系。不搞市场垄断、相互抬价、压价等不正当竞争。四是销售企业的家电(家具)下乡产品零售价格,不得高于全国统一的招标价格。擅自提高价格的,将取消其销售网点资格。五是要求销售企业在送货、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向用户详细讲解安全使用常识,使农牧民买得方便、用得安心。
(四)严格抓好执法监管落实。
一是严把销售网点备案关。由我局负责家电(家具)下乡网点备案工作,认真审核销售网点提交的书面备案申请材料。我县销售网点所销售家电(家具)下乡产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统一价格、统一标识卡、明码标价、质量合格方可在销售网点内进行销售。二
是加强现场监察,检查是否统一了价格、标识、服务标准。三是做好对备案网点的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网点及时审核备案公示,对已备案网点有违纪违规的严厉打击直至取消其资格(五)加强财政补贴,确保群众受益。
自家电(家具)下乡工作开展以来,资金补贴由我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进行补贴,对于资金的管理都有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及时兑付。为了方便群众,减少领取补贴资金的环节,农牧民群众在购买家电(家具)下乡产品时企业按照补贴比例先行垫付,销售企业根据补贴资金垫付金额及兑付规定定期到我局审核后,财政复审,合格后再到财政局领取补贴资金。各销售部门按照税务部门的统一要求,开具税务发票,并注明产品型号、价格、产品标识卡号、购买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同时为了防止重复领取补贴资金的现象,销售企业随时将购买产品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三、清理自查工作成效通过清理整顿,全县家电(家具)下乡销售网点能够按照国家家电(家具)下乡有关政策规定操作执行,未存在骗取套用国家补贴资金、擅自更换家电下乡产品商标、型号,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等严重违规现象。
XX县财政局XX县商务局2013年2月21日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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