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晋建价协字文
工程量清单编制
依据施工图设计计算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和特征描述。
建安工程费用
3‰
2.6‰
2.2‰
1.8‰
1.5‰
3
招标控制价编制
依据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
建安工程费用
2.5‰
2.0‰
1.5‰
1.2‰
1.0‰
4
工程预算编制
依据施工图设计计算工程量,套用预算定额,编制工程预算。
10‰
8‰
7
竣工决算编制
依据工程结算成果文件和财务资料编制竣工决算
建安工程费用
1.5‰
1.2‰
1.0‰
0.8‰
0.6‰
8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对纠纷项目的工程造价以及由此延伸而引起的经济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
鉴定标的额
20‰
18‰
15‰
12‰
10‰
9
计时收费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每人每日
注册造价师1000元,造价员500元
建安工程费用
3.5‰
3‰
2.5‰
2‰
1.5‰
5
பைடு நூலகம்工程结算审核
依据发承包合同,进行工程量价调整,确定工程结算金额。
基本收费
建安工程费用
3.5‰
3‰
2.5‰
2‰
1.5‰
效益收费
核减核增额绝对值之和
4%—6%
6
全过程造价咨询
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过程造价管理、进行工程结算审查。
建安工程费用
-
-
12‰
说明:1.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基准价根据项目的类别、工程造价金额等因素采取差额费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
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doc
3.0
2.2
1.7
1.3
效益收费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核减核增额绝对值之和
8-10%
3
清单计价
编制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
3.5
3.0
2.3
1.5
1.2
4
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编制(不含清单编制)
招标控制价
2.5
2.0
1.3
0.8
0.5
5
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
基本收费
送审项目工程造价
4.0
3.5
2.7
2.0
1.2
效益收费
核减核增额绝对值之和
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序号
收 费 项 目
收 费 基 数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万元)
500以下
(含)
500-
2000(含)
2000-
5000(含)
5000-
10000(含)
10000以上
1
定额计价
施工图预、结算编制
工程造价
4.0
3.5
2.7
2.0
1.7
2
施工图
预、结算审核
基本收费
送审项目工程造价
8-10%
6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含招标控制价编制和竣工结算审核)
工程造价
15.0
13.0
11.0
9.0
7.0
7
工程造价纠纷鉴证
鉴证标的额
30.0
27.0
24.0
22.0
20.0
8
计时收费
每人每日
注册造价师1000元、造价员600元
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价服字〔2012〕248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物价局:为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人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付款方式、履约期限等内容,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有关当事人提供服务,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供服务并收费应取得国家或省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从事涉及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做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价认字〔2011〕197号)规定,取得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严格按照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具体标准见附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以附表基准费率为基础,在上下1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标准。
不适宜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收费的咨询项目,可按附表所列的计时收费标准计算收费。
单项咨询项目按附表所列收费标准计算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收费场所显着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价服字〔2012〕248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物价局:为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人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付款方式、履约期限等内容,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有关当事人提供服务,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供服务并收费应取得国家或省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从事涉及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做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价认字〔2011〕197号)规定,取得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严格按照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具体标准见附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以附表基准费率为基础,在上下1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标准。
不适宜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收费的咨询项目,可按附表所列的计时收费标准计算收费。
单项咨询项目按附表所列收费标准计算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年3月底前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实行部分重要经营服务性收费执行情况年度报送制度的通知》(晋价服字〔2011〕61号)规定要求,报送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相关情况。
山西省造价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
山西省造价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1日晋建价协字〔2014〕8号各会员单位: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配置中的作用,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应会员单位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诉求,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协会编制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1),在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可参照执行。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依法设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签订咨询合同,并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向委托方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自愿有偿、委托方付费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并应严格按照行业的执业准则、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五、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委托方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失误造成对方损失或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应按双方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予以赔偿。
附件: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doc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专业工程调整系数表.doc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4年10月28日附件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说明:1.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基准价根据项目的类别、工程造价金额等因素采取差额费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2.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收费基数;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可针对不同专业工程进行调整,见附件2。
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价服字〔2012〕248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物价局:为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人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付款方式、履约期限等内容,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有关当事人提供服务,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供服务并收费应取得国家或省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从事涉及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做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价认字〔2011〕197号)规定,取得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严格按照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具体标准见附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以附表基准费率为基础,在上下1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标准。
不适宜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收费的咨询项目,可按附表所列的计时收费标准计算收费。
单项咨询项目按附表所列收费标准计算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年3月底前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实行部分重要经营服务性收费执行情况年度报送制度的通知》(晋价服字〔2011〕61号)规定要求,报送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相关情况。
山西省造价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1日晋建价协字〔2014〕8号各会员单位: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配置中的作用,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应会员单位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诉求,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协会编制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1),在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可参照执行。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依法设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签订咨询合同,并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向委托方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自愿有偿、委托方付费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并应严格按照行业的执业准则、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五、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委托方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失误造成对方损失或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应按双方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予以赔偿。
附件: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doc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专业工程调整系数表.doc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4年10月28日附件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说明:1.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基准价根据项目的类别、工程造价金额等因素采取差额费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2.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收费基数;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可针对不同专业工程进行调整,见附件2。
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价服字〔2012〕248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物价局:为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人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付款方式、履约期限等内容,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有关当事人提供服务,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供服务并收费应取得国家或省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从事涉及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做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价认字〔2011〕197号)规定,取得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严格按照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具体标准见附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以附表基准费率为基础,在上下10%勺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标准。
不适宜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收费的咨询项目,可按附表所列的计时收费标准计算收费。
单项咨询项目按附表所列收费标准计算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收费场所显着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年3月底前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实行部分重要经营服务性收费执行情况年度报送制度的通知》(晋价服字〔2011〕61号)规定要求,报送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相关情况。
山西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山西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在山西省,造价咨询是建筑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造价咨询公司的收费标准直接关系到建筑项目的成本和效益,因此对于建筑企业和业主来说,选择合适的造价咨询公司至关重要。
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山西造价咨询的收费标准。
首先,山西省的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是由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制定并公布的。
根据相关规定,造价咨询公司的收费标准主要包括基本收费和附加收费两部分。
基本收费是指造价咨询公司为业主提供的基本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包括项目预算、投资估算、造价控制、造价咨询等。
基本收费的计算一般是按照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具体比例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规模大小等因素而定。
附加收费是指在基本服务范围之外,造价咨询公司为业主提供的额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这些额外服务可能包括项目变更、工程索赔、技术咨询等,收费标准一般是按照工作量和服务内容来确定的。
除了基本收费和附加收费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收费标准需要特别注意。
比如对于特定类型的项目,如文物保护建筑、古建筑修缮等,由于其特殊性和复杂性,造价咨询公司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这就需要业主在选择造价咨询公司时进行充分沟通和了解。
总的来说,山西省的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是比较合理和规范的,对于建筑企业和业主来说,选择合适的造价咨询公司,不仅要考虑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还要对其收费标准有所了解,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
在实际操作中,业主在与造价咨询公司签订合同前,应该充分了解其收费标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以避免后期出现纠纷。
同时,造价咨询公司也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并对收费标准进行透明公开,以维护行业的良好秩序。
总的来说,山西省的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是合理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业主和造价咨询公司都需要保持谨慎,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希望本文能够为大家对山西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有所了解,对于选择造价咨询公司和进行合作有所帮助。
晋建价协字〔2014〕8号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1日
晋建价协字〔2014〕8号
各会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配置中的作用,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应会员单位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诉求,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协会编制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1),在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可参照执行。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法设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签订咨询合同,并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向委托方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自愿有偿、委托方付费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并应严格按照行业的执业准则、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五、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委托方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失误造成对方损失或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应按双方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予以赔偿。
附件:1、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doc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专业工程调整系数表.doc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4年10月28日。
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价服字〔2012〕248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物价局:为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人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付款方式、履约期限等内容,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有关当事人提供服务,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供服务并收费应取得国家或省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从事涉及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做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价认字〔2011〕197号)规定,取得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严格按照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具体标准见附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以附表基准费率为基础,在上下1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标准。
不适宜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收费的咨询项目,可按附表所列的计时收费标准计算收费。
单项咨询项目按附表所列收费标准计算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收费场所显着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山西省咨询取费文件
山西省计划委员会、山西省物价局晋价房字[2000]第17号文件《印发我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
山西省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
3000万元以下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3000万元-50亿元以上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备注: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计费基数下限-项目投资额)
3、收费额=收费下限+ —————————————×(收费上限-收费下限)
计费基数下限-计费基数上限。
山西省造价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
山西省造价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Revised by Jack on December 14,2020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1日晋建价协字〔2014〕8号各会员单位: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配置中的作用,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应会员单位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诉求,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协会编制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1),在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可参照执行。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依法设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签订咨询合同,并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向委托方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自愿有偿、委托方付费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并应严格按照行业的执业准则、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五、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委托方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失误造成对方损失或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应按双方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予以赔偿。
附件:1、2、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4年10月28日附件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说明:1.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基准价根据项目的类别、工程造价金额等因素采取差额费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2.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收费基数;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可针对不同专业工程进行调整,见。
山西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与监理服务收费的通知
山西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与监理服务收费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与监理服务收费,提高服务质量,山西省工程造价协会决定以下事项:1. 收费标准根据服务性质和工作量的不同,制定如下收费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按项目总造价的百分比收费,具体比例根据协会制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百分比指导表》执行。
- 咨询服务涉及的工作量和复杂程度较大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收费比例,但不得超过指导表规定的最高收费比例。
- 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工程合同造价的百分比收费,具体比例根据协会制定的《工程监理服务收费百分比指导表》执行。
- 监理服务涉及的工作量和复杂程度较大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收费比例,但不得超过指导表规定的最高收费比例。
2. 收费依据为确保收费公正、合理,工程造价咨询与监理服务收费按照以下依据进行:-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依据:- 协会会员单位应按照项目的具体情况向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费用预算及依据,明确服务内容和工作范围。
- 工程造价咨询师和专家应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项目信息以及协会制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 工程监理服务收费依据:- 协会会员单位应按照工程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收费。
- 工程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合同和协会制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3. 收费纠纷处理对于工程造价咨询与监理服务收费纠纷的处理,可以参照《山西省工程造价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与监理服务收费纠纷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以保障委托单位的合法权益。
4. 本通知执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协会联系。
山西省工程造价协会日期:[填写日期]。
山西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山西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在山西省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时,收费标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不仅关系到咨询公司的经济利益,也直接影响到客户的选择和满意度。
因此,合理、公正、透明的收费标准对于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一、收费依据。
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规模,工程项目的规模是决定收费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般来说,工程规模越大、复杂,所需的咨询服务也越多,因此收费标准会相应提高。
2. 服务内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涵盖的内容很广,包括工程预算、招投标咨询、工程造价审计等多个方面。
根据客户需要的具体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3. 咨询公司资质,不同资质的咨询公司,其收费标准也会存在一定差异。
一般来说,具有更高资质的咨询公司,其收费标准会相对较高。
二、收费形式。
工程造价咨询的收费形式一般有固定收费和按比例收费两种形式。
1. 固定收费,对于一些较为简单的工程项目或者固定的咨询服务内容,可以采用固定收费的方式。
这种方式简单明了,对于客户来说也比较容易接受。
2. 按比例收费,对于一些复杂的工程项目或者需要提供多方面咨询服务的情况,可以采用按比例收费的方式。
按比例收费一般是根据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咨询费用,这样可以更好地体现咨询服务的价值。
三、收费标准。
具体的收费标准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差异,但是一般来说,工程造价咨询的收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本收费,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基本服务费用,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服务内容来确定。
2. 附加收费,对于一些特殊的咨询服务或者额外的工作量,可以按照实际情况收取附加费用。
3. 阶段性收费,针对长期工程项目,可以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量和服务内容来确定阶段性收费标准。
四、收费标准的公示和透明度。
为了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的公正和透明,咨询公司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同时,咨询公司还应当在官方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收费标准,让客户能够清楚了解到咨询服务的收费情况。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晋建价协字〔2014〕8号各会员单位: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配置中的作用,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应会员单位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诉求,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协会编制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1),在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可参照执行。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依法设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签订咨询合同,并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向委托方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自愿有偿、委托方付费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并应严格按照行业的执业准则、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五、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委托方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失误造成对方损失或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应按双方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予以赔偿。
附件: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doc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专业工程调整系数表.doc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4年10月28日附件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说明:1.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基准价根据项目的类别、工程造价金额等因素采取差额费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2.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收费基数;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可针对不同专业工程进行调整,见附件2。
山西省造价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1日晋建价协字〔2014〕8号各会员单位: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配置中的作用,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应会员单位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诉求,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协会编制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1),在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可参照执行。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依法设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签订咨询合同,并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向委托方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自愿有偿、委托方付费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并应严格按照行业的执业准则、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五、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委托方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失误造成对方损失或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应按双方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予以赔偿。
附件: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doc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专业工程调整系数表.doc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4年10月28日附件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说明:1.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基准价根据项目的类别、工程造价金额等因素采取差额费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2.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收费基数;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可针对不同专业工程进行调整,见附件2。
晋建价协字【2014】8号文
4%—6%
6
全过程造价咨询
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过程造价管理、进行工程结算审查。
建安工程费用
-
-
12‰
10‰
8‰
7
竣工决算编制
依据工程结算成果文件和财务资料编制竣工决算
建安工程费用
‰
‰
‰
‰
‰
8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对纠纷项目的工程造价以及由此延伸而引起的经济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
附件1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咨询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收费基数(X)
划分标准(万元)
X≤500
500<X≤2000
2000<X≤10000
10000<X≤50000
X>50000
1
工程概算编制
依据初步设计文件计算工程量,套用概算定额,编制工程概算。
建安工程费用
‰
2‰
‰
‰
‰
2
工程量清单编制
依据施工图设计计算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和特征描述。
鉴定标的额
20‰
18‰
15‰
12‰
10‰
9
计时收费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每人每日
注册造价师1000元,造价员500元
说明:1.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基准价根据项目的类别、工程造价金额等因素采取差额费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
2.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收费基数;
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可针对不同专业工程进行调整,见。
建安工程费用
3‰
‰
‰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价服字〔2012〕248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物价局:
为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人签订服务合同,
明确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付款方式、履约期限等内容,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任何部
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有关当事人提供服务,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供服务并收费应取得国家或省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从事涉
及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做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价格评估人员资格
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价认字〔2011〕197号)规定,取得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严格按
照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具体标准见附表。
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与委托人可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以附表基准费率为基础,在上下10%的浮动幅度内
协商确定具体标准。
不适宜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收费的咨询项目,可按附表所列的计时收费标准计算收费。
单项咨询项目按附表所列收费标准计算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收费场所显着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
督。
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年3月底前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实行部分重要经营服务性收费执行情况年度报送制度
的通知》(晋价服字〔2011〕61号)规定要求,报送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相关情况。
六、本通知从2012年9月1日起执行,期限为二年。
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的通知》(晋价房字〔2001〕332号)同时废止。
山西省物价局
2012年8月23日
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收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