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与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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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食品标准2023

婴儿食品标准2023

婴儿食品标准2023
2023年2月22日起,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简称配方奶)新国标开始实施。

新国标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21)、《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1076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21)三大标准。

新国标将原有的《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拆分成了2个标准,即“较大幼儿”和“幼儿”,等于是将6-12月龄宝宝的口粮标准与12-36月龄宝宝做了细分。

新国标调整了二、三段配方奶中乳糖含量应≥90%的要求,细化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含量要求,增加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乳清蛋白含量要求,并明确了限制果糖和蔗糖的添加等。

此外,新国标还对维生素和矿物质进行了调整,特别是对维生素D、铁、锌等进行了更严格的限量。

同时,新国标还对生产过程、标签标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和标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查阅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配方食品》(GB1076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1076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21)三大标准原文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1.1适用范围适用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

本细则内容包括适用范围、产品种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

1.2产品种类指针对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等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而设计制成的粉状或液态配方食品。

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物配合食用时,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月龄~6月龄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生长发育需求。

1.3企业规模划分根据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企业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产品年销售额作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

见表22-8。

表22-8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企业规模划分1.4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55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4-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蜡样芽胞杆菌检验GB 4789.14-2014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蜡样芽胞杆菌检验GB 4789.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阪崎肠杆菌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和B1的测定GB 5009.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 5009.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硒的测定GB/T 5009.123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41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41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乳糖、蔗糖的测定GB 541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GB 5413.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K1的测定GB 5413.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的测定GB 5413.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2的测定GB 5413.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6的测定GB 5413.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GB 5413.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GB 5413.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叶酸(叶酸盐活性)的测定GB 5413.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泛酸的测定GB 5413.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C的测定GB 5413.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游离生物素的测定GB/T 5413.20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乳粉胆碱的测定GB 5413.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钙、铁、锌、钠、钾、镁、铜和锰的测定GB 5413.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磷的测定GB 5413.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碘的测定GB 5413.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氯的测定GB 5413.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肌醇的测定GB 5413.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牛磺酸的测定GB 5413.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酸的测定GB 5413.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GB/T 5413.31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乳粉脲酶的定性检验GB 5413.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GB 5413.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和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1的测定GB/T 21315 动物源性食品中青霉素族抗生素残留量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 21316 动物源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 21911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GB/T 22338 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GB 2968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牛奶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2388 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GB/T 23374 食品中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GB/T 22975 牛奶和奶粉中阿莫西林、氨苄西林、哌拉西林、青霉素G、青霉素V、苯唑西林、氯唑西林、萘夫西林和双氯西林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 29989-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左旋肉碱的测定SN/T 3147-2012 出口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食品整治办〔2009〕5号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的通知农业部1031号公告-1-2008 动物源性食品中11种激素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31号公告-2-2008 动物源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多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GB/T 21703-2008乳与乳制品中苯甲酸和山梨酸的测定GB/T 23495-2009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幼儿园食品安全标准及检测要求

幼儿园食品安全标准及检测要求

幼儿园食品安全标准及检测要求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尤其是在幼儿园这个关系到儿童健康的场所。

为了确保幼儿园食品的安全性,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检测要求。

本文将介绍幼儿园食品的安全标准以及相关的检测要求,以确保孩子们能够消费到健康安全的食品。

一、幼儿园食品安全标准幼儿园食品安全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幼儿园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确保不含有对儿童健康有害的物质,如重金属、农药残留等。

2. 营养标准:幼儿园食品应满足国家规定的营养标准,保证儿童正常的生长发育需求。

其中包括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维生素、矿物质等各项营养素的要求。

3.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若使用食品添加剂,幼儿园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使用标准,不得超过规定的最大使用量,且不能使用对儿童有害的添加剂。

4. 食品存储、加工和配送标准:幼儿园食品的存储、加工和配送应符合卫生要求,确保食品在全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和变质。

二、幼儿园食品安全检测要求为了确保幼儿园食品的安全性,需要进行定期的食品安全检测。

以下是幼儿园食品安全检测的要求:1. 食品质量检测:对幼儿园配发的食品进行质量检测,包括外观、气味、口感等方面的评价,确保食品的质量符合标准。

2. 重金属检测:进行幼儿园食品中的重金属含量检测,如铅、汞、镉等,确保其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

3. 农药残留检测:进行幼儿园食品中的农药残留物检测,确保其残留量不超过国家标准。

4. 营养成分检测:对幼儿园食品中的营养成分进行检测,确保各项营养素含量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

5. 微生物检测:对幼儿园食品进行微生物检测,包括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6. 食品添加剂检测:对幼儿园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检测,确保其使用量符合标准,并不存在对儿童有害的添加剂。

三、总结幼儿园食品的安全性对于儿童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幼儿园食品的安全性,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测要求。

婴幼儿辅助食品检验规程

婴幼儿辅助食品检验规程

婴幼儿辅助食品检验规程一、食品安全性检验婴幼儿辅助食品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性检验,包括对原料、生产过程、产品等各个环节的监控,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检验项目包括理化指标、卫生指标、重金属、农药残留等。

二、营养含量检验婴幼儿辅助食品的营养含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等。

检验项目还包括食品中各种营养素的含量和比例,以确保食品能够满足婴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

三、卫生指标检验婴幼儿辅助食品的卫生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

检验项目还包括食品中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检测,以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四、微生物指标检验婴幼儿辅助食品的微生物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

检验项目还包括对包装材料和生产设备的微生物检测,以确保食品不受微生物污染。

五、添加剂检验婴幼儿辅助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色素、防腐剂、抗氧化剂等。

检验项目还包括对食品中添加剂的含量和种类进行检测,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国家规定。

六、包装材料检验婴幼儿辅助食品的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材料的质量、安全性、环保性等。

检验项目还包括对包装材料的阻隔性能、印刷质量等进行检测,以确保包装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七、标签标识检验婴幼儿辅助食品的标签标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产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检验项目还包括对标签标识的规范性和清晰度进行检测,以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

八、生产过程检验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生产过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生产环境、设备设施、生产流程等。

检验项目还包括对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和工艺参数进行监控,以确保生产过程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婴幼儿奶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依据和检测项目

婴幼儿奶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依据和检测项目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本次抽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主要包括乳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豆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乳基婴儿配方食品和豆基婴儿配方食品。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样品生产日期在2017年9月17日之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样品生产日期在2017年9月17日(含)之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样品生产日期在2017年9月17日之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样品生产日期在2017年9月17日(含)之后)、《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比、亚油酸、α-亚麻酸、亚油酸与α-亚麻酸比值、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芥酸与总脂肪酸比值、反式脂肪酸与总脂肪酸比值、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1、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烟酸(烟酰胺)、叶酸、泛酸、维生素C、生物素、钠、钾、铜、镁、铁、锌、锰、钙、磷、钙磷比值、碘、氯、硒、胆碱、肌醇、牛磺酸、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二十碳四烯酸与总脂肪酸比、水分、灰分、杂质度、铅(以Pb计)、硝酸盐(以NaNO3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黄曲霉毒素M1、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左旋肉碱、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阪崎肠杆菌、三聚氰胺、二十二碳六烯酸(22:6n-3)与二十碳四烯酸(20:4n-6)的比、长链不饱和脂肪酸中二十碳五烯酸(20:5n-3)的量与二十二碳六烯酸的量的比、二十二碳六烯酸、二十碳四烯酸、叶黄素、核苷酸、脲酶活性定性测定等63个指标。

婴幼儿食品卫生标准

婴幼儿食品卫生标准

婴幼儿食品卫生标准一、原料要求1.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污染的原料。

2.婴幼儿食品的原料应采用易于婴幼儿消化的食材,如新鲜蔬菜、水果、优质蛋白质等。

3.婴幼儿食品中不得添加任何人工香料、色素、防腐剂等添加剂。

二、生产要求1.生产车间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规定和标准,确保生产环境的卫生安全。

2.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设备的卫生状况良好。

3.婴幼儿食品的生产过程应严格控制,确保每个环节的卫生安全。

三、检验要求1.每批婴幼儿食品出厂前应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对不合格的产品应进行退货或销毁处理,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3.对检验结果应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提高产品质量。

四、储存要求1.婴幼儿食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清洁的场所,避免阳光直射和污染。

2.食品应离地离墙存放,避免潮湿和污染。

3.储存场所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储存环境的卫生安全。

五、运输要求1.婴幼儿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密封、干燥、卫生、安全的状态。

2.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运输环境的卫生安全。

3.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食品受到高温、低温、阳光直射等影响,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六、标识要求1.婴幼儿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应清晰、易于理解,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营养成分表等信息。

2.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中不得含有虚假、夸大宣传等不实信息。

3.食品名称应采用易于理解的名称,避免使用误导消费者的名称。

七、销售要求1.婴幼儿食品应在符合卫生标准的商场、超市等场所销售,确保销售环境的卫生安全。

2.在销售过程中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如避免灰尘、蚊虫等污染。

八、监督要求1.婴幼儿食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过程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

2.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计划,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食品安全法》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食品安全法》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一、概述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尤其是对于婴幼儿的主辅食品而言,更是需要严格监管和管理。

《食品安全法》作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基础,对于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有着明确的规定。

二、《食品安全法》对婴幼儿主辅食品营养成分的要求1. 蛋白质《食品安全法》规定,婴幼儿主辅食品的蛋白质含量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保证蛋白质的质量。

2. 脂肪食品安全法对婴幼儿主辅食品中脂肪的要求也很严格,规定脂肪含量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保证提供足够的脂肪供应。

3. 碳水化合物在碳水化合物的含量方面,《食品安全法》要求婴幼儿主辅食品的碳水化合物含量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保证提供足够的碳水化合物供应。

4. 维生素和矿物质食品安全法还规定了婴幼儿主辅食品应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和矿物质,以满足婴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

对于不同芳龄段的婴幼儿,这些营养成分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5. 其他营养成分除了上述主要营养成分外,《食品安全法》还对婴幼儿主辅食品中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和质量提出了要求,以保证婴幼儿食品的全面营养。

三、《食品安全法》对婴幼儿主辅食品的质量与安全要求1. 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法》对婴幼儿主辅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要求不得使用对婴幼儿有害的食品添加剂,保证主辅食品的安全性。

2. 食品安全标准针对婴幼儿主辅食品的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法》规定了一系列严格的监管措施,确保婴幼儿主辅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3. 食品生产与加工根据《食品安全法》,婴幼儿主辅食品的生产与加工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保证主辅食品的卫生安全。

四、结论《食品安全法》对婴幼儿的主辅食品营养成分有着明确的要求,并通过一系列监管措施来保证其质量和安全。

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在选择和给予婴幼儿主辅食品时,切不可忽视这些法律规定的重要性,以保障婴幼儿的健康成长。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与教育1. 加强监管除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也是保障婴幼儿主辅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

婴幼儿食品添加剂执行标准

婴幼儿食品添加剂执行标准

婴幼儿食品添加剂执行标准
一、食品添加剂安全性要求
婴幼儿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和相关标准,严禁使用非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物。

添加剂应具有质量安全保证,具有安全性评价资料,符合产品标准质量要求。

二、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限量要求
1.婴幼儿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种类和限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同种类的添加剂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围和限量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严禁在婴幼儿食品中添加任何着色剂、防腐剂、合成香料等非必要添加剂。

如需使用天然香料、天然色素等,应按照规定限量使用。

3.婴幼儿食品中严禁添加任何危害人体健康的添加剂,如铅、汞、砷等重金
属元素以及过量的食品防腐剂等。

三、食品添加剂标识要求
1.婴幼儿食品标签上应明确标注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名称和含量等信息,方
便消费者了解食品中添加剂的使用情况。

2.不得在标签上误导消费者,如故意隐瞒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或模糊标识。

四、食品添加剂检测要求
1.婴幼儿食品添加剂的检测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婴幼儿食品添加剂,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相
关部门报告。

3.婴幼儿食品添加剂的检测结果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总之,婴幼儿食品添加剂执行标准是保障婴幼儿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同时,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婴儿产品安全标准和测试要求

婴儿产品安全标准和测试要求

测试要求进行生产和质量控制。
认证机构对产品进行认证
03
认证机构应对符合安全标准和测试要求的婴儿产品进行认证,
并向消费者提供认证标志,以便消费者选择安全的产品。
消费者选择安全婴儿产品的建议
查看产品认证标志
消费者在购买婴儿产品时,应查看产品上是否有相关的认证标志, 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标准。
选择知名品牌和渠道
安全。
02
引入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
随着科技的发展,将引入更加先进和可靠的检测技术和方法,以提高安
全标准和测试要求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03
加强国际合作和协调
各国将加强在婴儿产品安全标准和测试要求方面的国际合作和协调,以
促进全球范围内的婴儿产品安全水平的提升。
提高安全标准和测试要求的建议
完善法规和标准体

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 有效性,同时接受外部认证机构的审核,获取相 关认证。
政府监管和认证机构的作用
制定和更新安全标准
01
政府应制定婴儿产品的安全标准和测试要求,并定期进行评估
和更新,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监督企业执行情况
02
政府应加强对婴儿产品企业的监督,确保企业按照安全标准和
美国婴儿产品安全法规
美国对婴儿产品的安全性要求非常严格,包括CPSC(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等机构制定的法规,以及ASTM、FDA等标准。
加拿大婴儿产品安全法规
加拿大对婴儿产品的安全性要求也非常严格,包括《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等法规,以及 CAN/CGSB等标准。
03 婴儿产品测试要求
物理性能测试
010203Fra bibliotek结构稳定性

婴儿食品安全规定(3篇)

婴儿食品安全规定(3篇)

第1篇一、前言婴儿时期是人体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婴幼儿的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

为确保婴幼儿食品安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安全规定,以下将从多个方面对婴儿食品安全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食品原料和添加剂1. 原料要求(1)食品原料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禁止使用的原料。

(2)原料来源应合法、安全,确保原料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3)原料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农药、兽药残留,确保婴幼儿食品安全。

2. 添加剂要求(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不得超出规定剂量。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确保婴幼儿食品安全,不得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二、食品生产、加工和包装1. 生产环境(1)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厂房、设施和设备。

(2)生产过程中,应保持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3)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被污染。

2. 加工过程(1)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食品质量。

(2)加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变质、腐败。

(3)加工过程中,应控制加工温度、时间等因素,确保食品营养成分不被破坏。

3. 包装要求(1)食品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2)食品包装应具有足够的强度,防止食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破损。

(3)食品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名、厂址、成分、营养标签等信息。

三、食品流通和销售1. 流通环节(1)食品流通企业应具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仓储、运输设施。

(2)食品在流通环节中,应保持新鲜、安全,防止变质、腐败。

(3)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销售记录等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2. 销售环节(1)食品销售企业应具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销售场所。

(2)食品销售过程中,应确保食品新鲜、安全,不得销售过期、变质食品。

婴幼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解读

婴幼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解读

婴幼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解读4.9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和GB14880的规定。

4.10脲酶活性表10中规定了大豆产品的脲酶活性要求,应注意表中的脚注,在测定脲酶活性时,对于液态产品的取样量应根据干物质含量进行折算,以免取样量过少带来检测误差。

5.其他主要规定了标签和包装等方面的要求,共有7个条款。

5.1.1产品标签应符合GB13432的规定,营养素和可选择成分含量标识应增加“100千焦(100kJ)”含量的标示。

该条款应注意:由于在GB13432《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中规定的营养素标示方法是每百克产品中某种营养素的含量,而本标准中的营养素含量是以能量形式标示的,因此,在执行GB13432的同时,还应增加“100千焦(100kJ)”含量的标示。

5.其他对于条款5.2.1-5.2.2说明了婴儿配方食品的特殊要求,对于婴儿这个特殊人群,配方食品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婴儿的健康和安全,使用不当可能会对婴儿的健康造成伤害,因此上述条款很重要,是保障婴儿安全的相关条款。

(二)、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标准共包括5个章节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技术要求(原料要求,感官要求,必需成分、可选择成分、其他指标、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微生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强化剂、脲酶活性)5.其他(标签、使用说明、包装)GB10767-2010部分条款说明1.范围适用于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3.术语和定义较大婴儿:指6-12个月龄的人。

个人理解:该标准的适用范围和GB10767-2010的适用范围有交叉,建议适用在较大婴儿时套用此标准。

4 .3必需成分主要规定了产品在即食状态下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维生素和矿物质的含量和相关要求。

其中规定反式脂肪酸含量不得超过总脂肪酸的3%。

GB 1076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

GB 1076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
幼儿配方食品的色泽、滋味、气味、组织状态、冲调性应符合相应产品的特性,不应有正常视力可见 的外来异物。 3.3 必需成分 3.3.1 产品中所有必需成分对幼儿的生长和发育是必需的。 3.3.2 产品在即食状态下每100mL所含的能量应在250kJ(60kcal)~334kJ(80kcal)范围。能量 的 计 算 按 每 100 mL 产 品 中 蛋 白 质 、脂 肪 、碳 水 化 合 物 的 含 量 ,分 别 乘 以 能 量 系 数 17kJ/g、37kJ/g、 17kJ/g(膳食纤维的能量系数为8kJ/g),所得之和为千焦/100毫升(kJ/100mL)值,再除以4.184为 千卡/100毫升(kcal/100mL)值。 3.3.3 产品中每100kJ(100kcal)所含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的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检测方法
最小值 最大值 最小值 最大值
维 生 素 B6/μg 维生素 B12/μg
11.0 41.8
46
175 GB5009.154
0.041 0.478 0.17 2.00 GB5413.14
烟酸(烟酰胺)d/μg 叶酸/μg 泛酸/μg 维生素 C/mg
110
359
460 1500 GB5009.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犌犅1076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
20210222发布
20230222实施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犌犅10767—2021
前 言
本标准代替 GB10767—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适用于12~36月龄 幼儿食用的配方食品的内容。
3.5 其他指标 应符合表5的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婴儿配方食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0-36个月龄的婴儿配方食品。

二、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1. 婴儿配方食品:以牛乳、羊乳等乳源为基础,经过科学配比,添加适量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和矿物质等营养素,以及其他有益健康的物质,制成供0-36个月龄婴儿食用的粉状、液态或凝态食品。

2. 基础配方:指不添加特殊营养素,仅提供婴儿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基本营养素的配方。

3. 特殊配方:指在基础配方的基础上,根据特定营养需要,调整营养成分的种类和含量,以满足特定婴儿群体生理需要的配方。

三、技术要求1. 原料要求:所用原料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危害婴儿健康的物质。

2. 营养成分: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和矿物质等营养素的含量应符合附录A中的规定。

3. 感官要求:婴儿配方食品的色泽、气味、滋味和组织状态应符合附录B中的规定。

四、试验方法1. 营养成分的测定:按照GB/T 5413.1-2010、GB/T 5413.12-2010等国家标准方法进行。

2. 感官要求的检验:按照GB/T 12315-2008中的方法进行。

五、检验规则1. 出厂检验:每批婴儿配方食品出厂前,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2. 型式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包括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所有项目。

3. 抽查检验:国家有关监管部门对婴儿配方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检验。

六、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1. 标识:产品包装上应清晰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

2. 包装:产品包装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材料,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避光性。

3. 运输: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高温、潮湿、日晒和污染。

4. 贮存:产品应在干燥、阴凉、通风的环境中贮存,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

R409-食品安全-4-1-1 婴幼儿配方食品-大陆

R409-食品安全-4-1-1 婴幼儿配方食品-大陆

11
N.S.
0.04
N.S.
110
N.S.
1
N.S.
70
N.S.
1.8
N.S.
0.4
N.S.
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的矿物质
营养素
钠/(mg) 钾/(mg) 铜/(µg) 镁/(mg) 铁/(mg) 锌/(mg) 锰/(µg) 钙/(mg) 磷/(mg) 钙磷比 碘/(µg) 氯/(mg) 硒/(µg)
婴儿配方食品
最小值 最大值 最小值 最大值
检验方法
胆碱/(mg)
肌醇/(mg) 牛磺酸/(mg)
1.7
12.0
7.1
50.2 GB/T 5413.20
1.0
9.5
4.2
39.7 GB 5413.25
N.S.a
3
N.S.a
13
GB 5413.26
左旋肉碱/(mg)
0.3
N.S..a
1.3
N.S.a

二十二碳六烯酸/(%总脂肪 酸b,c)
最小 最大


每100kcal
最小 最大


维生素K1/(µg)
1.0
6.5
4.2
27.2
GB 5413.10 钠/(mg)
5
14
21
59
维生素B1/(µg)
14
72
59
301
GB 5413.11 钾/(mg)
14
43
59
180
维生素B2/(µg)
19
119
80
498
GB 5413.12 铜/(μg)
营养素
维生素A/(g RE)a 维生素D(g)b 维生素E /(mg -TE)c

2024年婴幼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解读精彩课件

2024年婴幼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解读精彩课件

2024年婴幼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解读精彩课件一、教学内容本节课主要依据2024年最新发布的婴幼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围绕教材第十二章《食品安全基础》的第三节“婴幼儿食品安全”展开。

详细内容包括:婴幼儿食品的定义、分类及标准要求;有害物质的限量规定;营养标签解读;微生物指标及预包装要求等。

二、教学目标1. 理解并掌握婴幼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

2. 能够正确解读婴幼儿食品的营养标签,合理选择安全、营养的食品。

3. 培养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其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能力。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教学难点:婴幼儿食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规定及微生物指标解读。

教学重点:婴幼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营养标签的解读及食品安全意识的培养。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1. 教具:多媒体课件、实物展示(婴幼儿食品样品)。

五、教学过程1. 实践情景引入:通过展示市场上常见的婴幼儿食品,引导学生关注食品安全问题。

2. 知识讲解:a. 婴幼儿食品的定义、分类及标准要求。

b. 有害物质的限量规定。

c. 营养标签解读。

d. 微生物指标及预包装要求。

3. 例题讲解:以实际案例为例,讲解如何正确解读婴幼儿食品的营养标签。

4. 随堂练习:学生分组讨论,分析市场上婴幼儿食品的标签信息,判断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六、板书设计1. 婴幼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a. 定义与分类b. 标准要求c. 有害物质限量规定d. 营养标签解读e. 微生物指标及预包装要求七、作业设计1. 作业题目:请分析市场上的一款婴幼儿食品,判断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给出理由。

八、课后反思及拓展延伸1. 反思:本节课学生参与度较高,但部分学生在解读营养标签方面还存在困难,需要在课后加强练习。

2. 拓展延伸:鼓励学生关注食品安全领域的最新动态,了解国内外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的差异,提高自身的食品安全意识。

重点和难点解析:1. 有害物质的限量规定2. 营养标签解读3. 教学过程中的实践情景引入与随堂练习一、有害物质的限量规定1. 有害物质的种类:包括重金属(如铅、镉)、农药残留、污染物(如多氯联苯、二噁英)等。

幼儿园食品安全检测流程与标准

幼儿园食品安全检测流程与标准

幼儿园食品安全检测流程与标准一、前言维护幼儿园食品安全,是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全面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检测、监管和管理,是保障幼儿健康的重要措施。

食品安全检测是核心环节,只有严格检测才能保障孩子的健康和营养需求。

下面本文将介绍幼儿园食品安全检测的工作流程以及执行的标准。

二、幼儿园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流程1. 食品采购环节的检测工作(选购一定无公害、无恶性化学添加、以及无公害、无细菌繁殖现成食品)采购环节是幼儿园饮食安全检测的关键阶段。

负责对幼儿园餐食采购的人员需要认真按照程序购买,同时在采购过程中需要对食品加工、食品包装、食品储存等质量问题进行监督。

2. 外包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测工作(必须有相关资质)外包餐饮服务是指幼儿园通过委托企业为幼儿园所供应的食品餐饮服务。

外包餐饮服务单位在进行配餐工作前必须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包括资质证明、实施方案等。

负责监督幼儿园外包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提供安全食品、是否符合要求等。

3. 餐饮厨房环节的检测工作(检测所有食材、炊具、器皿和人员的衛生条件)餐饮厨房是幼儿园饮食安全检测的重要环节。

对餐饮厨房工作人员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包括使用清洁器材、进行盘、碗、勺子、升降机、冰柜等器具的清洗消毒、营养师负责食谱的制定和监管工作,严格要求厨房食品标签的标注。

4. 营养餐单和烹饪环节的检测工作(营养标准、烹饪食材标准和验收标准)营养餐单的执行需要依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合理的营养分配、科学合理的制作工艺、合理的食材丰富度等。

同时,需发挥营养师的职责,对所选食材进行全面的烹饪处理,以及对配餐食材进行验收的一系列工作。

检测营养餐单和烹饪环节的内容,要全面而严密。

5. 后勤环节的检测工作(餐具消毒处理、残餐处理、贮存环境和品质标准)后勤环节的检测工作包括餐具消毒处理工作,及残餐处理操作等。

对饭菜剩余的检验和抽样,进行检测,确保未留下有害分子。

对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体检检测,以及对食品储存环境和品质标准的一系列监测,确保食品安全。

婴儿食品标准

婴儿食品标准

婴儿食品标准婴儿食品是指适合婴幼儿食用的各种食品,是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重要营养来源。

由于婴幼儿的生理特点和免疫系统尚未完全发育,所以婴儿食品的标准非常重要。

婴儿食品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直接关系到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首先,婴儿食品的原料选择至关重要。

婴儿食品的原料应当选择新鲜、无污染的食材,并且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在原料的选择上,应当尽量避免使用转基因食品,减少化学添加剂的使用,确保食品的纯天然和安全性。

其次,婴儿食品的加工和生产应当符合严格的卫生标准。

生产厂家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规进行生产。

生产过程中应当注意卫生防护,避免交叉污染,确保婴儿食品的卫生安全。

此外,婴儿食品的营养配比也是至关重要的。

根据婴幼儿的生长发育需要,婴儿食品应当合理搭配各种营养成分,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等。

同时,应当避免添加过多的糖分和盐分,避免对婴幼儿的健康造成影响。

另外,婴儿食品的包装和贮存也是需要重视的方面。

婴儿食品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避免使用有毒有害的包装材料。

同时,在婴儿食品的贮存和运输过程中,也需要注意避免高温、潮湿等环境,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最后,婴儿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生产厂家应当在婴儿食品的包装上标明详细的成分表和营养成分表,让消费者清楚了解食品的成分和营养含量。

同时,应当在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方便消费者合理选择和食用。

总之,婴儿食品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和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只有严格执行标准,确保婴儿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才能让广大消费者放心选用,让婴幼儿健康成长。

希望相关部门和生产厂家能够共同努力,确保婴儿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为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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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我国对婴幼儿食品的其他规定
原料要求
所有婴幼儿食品中不得使用氢化油脂和经辐照处理过的原料。(GB 10765)
婴儿(0-12月龄)配方食品中所使用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不应含有谷 蛋白。(GB 10765)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中不应使用香辛料。(GB 10770)
营养素、污染物等指标设定
1. GB 5009.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2. GB/T 5413.2-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 乳清蛋白的测定本标准规定了酪蛋白与乳 清蛋白含量比率的测定方法 3. GB 5413.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的测定 4. GB 5413.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乳糖、蔗糖的测定 5. GB 5413.6-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不溶性膳食纤维的测定 6. GB 5413.9-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 7. GB 5413.1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K1的测定 8. GB 5413.1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的测定 9. GB 5413.1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2的测定 10. GB 5413.1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6的测定 11. GB 5413.1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12. GB 5413.1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 13. GB 5413.16-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叶酸(叶酸盐活性)的测定 14. GB 5413.17-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泛酸的测定 15. GB 5413.18-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C的测定 16. GB 5413.19-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游离生物素的测定 17. GB/T 5413.20-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 胆碱的测定 18. GB 5413.2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钙、铁、锌、钠、钾、镁、 铜和锰的测定
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与检测
彭 涛
博士/副研究员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一、婴幼儿食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
中国:
“阜阳奶粉”——“量”;
“三聚氰胺”、“圣元奶粉”——“质”。
美国:
有11%的10~13岁的美国儿童患有后天性高血压。这些儿 童在婴幼儿时期基本上食用过咸食物,如油炸薯片、三明 治、蛋糕、饼干等食品,含盐量均偏高。
四、婴幼儿食品安全影响因素
生物污染物:毒素(黄曲霉毒素M1、B1等)、致病菌(大 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阪崎肠杆菌等); 化学污染物:药物残留、激素、违禁添加物(三聚氰胺、 皮革水解物等)、硝酸盐、亚硝酸盐、双酚A; 物理污染物:重金属(铅、砷、汞、锡等)。
五、主要影响因素——食品添加剂
内容包括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肉碱、牛磺酸、胆碱、肌 醇、核苷酸等多种营养素的参考清单及用作营养素载体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及其 限量要求。
B.各类婴幼儿产品标准对某些营养素还有特殊的规定,如:
Codex stan72 :只允许添加L型氨基酸, 不允许使用商业氢化油脂, 反式脂肪酸的含量不能超过总脂肪酸的3%, 对使用的脂肪酸进行了名单 和量的规定等; Codex stan73:产品总钠量不得超过200mg/100g等。
在婴幼儿食品中常见的食品添加剂: 提高产品营养素含量——营养强化剂;
不同月龄段的婴幼儿对营养有不同程度的需求, 食品营养强化剂是一类 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的或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 物质。食品营养强化剂被广泛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营养强化, 在补充婴幼儿各 种营养素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是一类重要的婴幼儿食品原料。
英国:
食品标准局向277名3至4岁的儿童派发普通饮料或含可食 色素添加剂的饮料。结果发现喝无添加剂饮料的儿童,极 过度活跃的比例由15%减少至6%。
二、婴幼儿食品定义
是一类专门供给初生~3周岁婴幼儿的食品,可分为婴 儿配方食品(分乳基、豆基和特殊医学用途)、较大婴儿和 幼儿配方食品以及婴幼儿断奶期(转奶期)食品。
19. GB 5413.2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磷的测定 20. GB 5413.2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碘的测定 21. GB 5413.2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氯的测定 22. GB 5413.2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肌醇的测定 23. GB 5413.26-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牛磺酸的测定 24. GB 5413.27-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25. GB 5413.29-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溶解性的测定 26. GB 5413.3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 27. GB/T 5413.31-1997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 脲酶的定性检验 28. GB 5009.3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29. GB 5413.3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相对密度的测定 30. GB 5413.3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和乳制品酸度的测定 31. GB 5413.3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β-胡萝卜素的测定 32. GB 5413.36-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 33. GB 5413.37-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和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1的测定 34. GB 5413.38-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冰点的测定 35. GB 5413.39-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和乳制品中非脂乳固体的测定
与CAC的规定相比, 我国对婴幼儿食品中营养强化剂的使用标准还不够完善, 其中有些品种的使用范围缺乏针对性、使用量规定科学依据不足(过严或过宽) , 不 同产品标准中对营养素的含量要求不一致等问题。
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及其检测
目前,婴幼儿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大多已有质量规格标准, 但 对应的检测方法还相对比较落后。 我国原有婴幼儿配方食品和乳粉通用检验方法GB/T 5413.1~ 5413.32-1997共32项标准。存在灵敏度、准确度不高等缺点,而且缺乏 一些重要微量营养素和专门针对婴幼儿食品的检测方法。
GB 10769 规定了基本营养成分指标、可选择的营养成分指标和产品中添加碳水 化合物(包括蔗糖、果糖、葡萄糖、葡萄糖浆或蜂蜜)限量。 GB 10770 除原有对铅、无机砷、硝酸盐或亚硝酸盐等污染物进行限制, 还完善 了污染物汞的限量以及镀锡包装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中锡的限量。
பைடு நூலகம்
新修订标准不仅对污染物、微生物等指标进行了修订, 同时也参考了CAC和 我国营养学会编制的《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人量》, 调整、规范了相关营养 素指标。
婴幼儿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A.关于婴幼儿食品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除营养强化剂外)主要规定 于GB 2760中。
B.对香料(风味物质)在婴幼儿食品中的使用有单独的规定。 我国卫生部2008年第21号公告中, 对香料在0-6个月婴儿配方食品 、较大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谷类食品三类婴幼儿食品中的使用做了 具体规定: 1、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 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 量使用,其中100ml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配 方食品中的使用量; 2、婴幼儿谷类食品(婴幼儿配方谷粉除外)中可以使用香兰素,最大 使用量为每7mg /100g,其中100g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 比例折算成谷类食品中的使用量; 3、凡适用范围涵盖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
FAO/WHO所属的:
联合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 ——对食品添加剂、污染物等 物质进行安全性评估, 并提出安全限量和相关质量规格。
CAC形成了一个相对较完善的关于婴幼儿食品的法典标准体系。
婴幼儿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在每一食品添加剂品种下, 都有详细的具体食品添加剂名单及其限量规定。联 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 根据ADI(日允许摄入量)以及婴幼儿这一特定人 群的暴露量等资料对食品添加剂进行危险性评估, 确定某种食品添加剂在婴幼儿食 品中允许的最大使用量或残留。
2 中国
在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婴幼儿食品的 营养成分要求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目前, 基本形成针对婴幼儿食品的法 规标准体系。
2010年4月22日卫生部公布了新修订的66项乳品相关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将原有的11项婴幼儿食品标准整合为4项, 基本涵盖了目前我国各 类婴幼儿食品。
婴幼儿食品中使用的营养强化剂
在我国食品营养强化剂是一类非常重要的食品添加剂,其品种、使 用量和使用范围必须符合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及 卫生部相关公告。 在GB14880中, 营养强化剂包括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及含氮化 合物、脂肪酸等类别,涉及的使用范围既有普通人群消费的乳与乳制品 、谷物制品、饮料、面粉等, 又有专供特殊人群食用的婴幼儿食品、孕 妇乳母专用食品等。
保持或改善产品品质或满足加工工艺需要——乳化剂、酸 度调节剂、抗氧化剂等。
由于婴幼儿食品的特殊性, 食品添加剂在其中的使用有更严格的管理和 特殊的限量要求。
六、目前婴幼儿食品的法规要求
1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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