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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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死亡原因判定

根本死亡原因判定

规则1_(2):选择第一顺序的“根”
如果存在不止一个终结于首先 提及之情况的顺序,则选择第一个 提及顺序的起始原因。
I (a) xxxx 和 xxxx x
(b) xxxx 和 xxxx x
xxxx
x
I (a) 脑梗死和坠积性肺炎 (b) 高血 (c压) (和c)糖动尿脉病硬化
-9-
规则2:选择首先提到的原因
-4-
选择根本死因的步骤
3、下一步是去确定是否要应用一条或 多条修饰规则A-F(见后)处理上述情况 ,确定根本死亡原因。 4、某些情况下根本死亡原因的确定要 考虑应用ICD-10提供的某些有关注释进 行再编码处理。
总之,这是一个分步进行,但又是 综合的判断推理的过程。
-5-
总原则:选择顺序的“根”
- 16 -
非不明原因
注意: R95 (婴儿猝死综合征)不被看作 是不明原因。
如果报告在证明书上的所有其他情况 都是不明原因或琐细情况,则不再重新选 择死因,即,不应用规则A。

- 17 -
例:Ⅰ (a)衰老(R54)和 坠积性肺炎(J18.2) (b)类风湿性关节炎(M06.9) 编码到类风湿性关节炎(M06.9)。 不理会按照规则2选择的衰老,而应用总原则。
-7-
规则1_(1) :选择第一顺序的“根”
如果总原则不适用,但存在一个 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报 告顺序,则选择该顺序的起始原因。
I (a) (b) (c) (d)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I (a) (b) (c) (d)
肺心病 肺气肿 慢支 动脉硬化
-8-
根本死亡原因的判定原则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国际疾病分类ICD 10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3

国际疾病分类ICD 10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3

1 / 5国际疾病分类(ICD-10)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3)第三节常用名词解释(定义)1.死亡原因应记录在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上的死亡原因是指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那些疾病、不健康的情况或损伤以及任何产生这些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2.根本死亡原因根据死亡原因是指: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的事件的那个疾病或损伤;或产生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3.有关胎儿、围生儿、新生儿和婴儿死亡的定义3.1活产活产是指不论妊娠期长短而自母体完全排出或取出的受孕产物,他与母体分离后,不论脐带是否切断或胎盘是否附着,只要能够呼吸或显示任何其他生命证据,如心脏跳动、脐带搏动或随意肌的明确运动,这样出生的每一产物均被视为活产。

3.2胎儿死亡[死产胎儿]胎儿死亡是指不论妊娠期长短而自母体完全排出或取出之前即已死亡的受孕产物(胎儿)。

死亡的指征是在与母体分离后胎儿没有呼吸,也没有任何其他生命证据,如心脏跳动、脐带搏动或随意肌的明确运动。

3.3出生体重胎儿或新生儿在出生后第一次测量得到的体重。

2 / 53.4低出生体重出生体重低于2500克(最高达到2499克,包括2499克)。

3.5很低出生体重出生体重低于1500克(最高达到1499克,包括1499克)。

3.6极低出生体重出生体重低于1000克(最高达到999克,包括999克)。

3.7胎龄妊娠期应自末次正常月经的第一日算起,胎龄以完整的天数或周数来表示(例如分娩发生于末次正常月经开始后的第280至286整天期间,都认为胎龄是40周)。

3.8不足月妊娠妊娠不满37整周(少于259天)者。

3.9足月妊娠妊娠超过37整周而不满42整周(259—293天)者。

3.10过期妊娠妊娠达到或超过42整周(294天或超过294天)者。

3.11围生期围生期自妊娠的第22整周(154天)开始(此时正常出生体重为500克),至出生后的7整天结束。

3.12新生儿期新生儿期自出生时开始,至出生后第28整天结束。

国际疾病分类(ICD-10)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1)

国际疾病分类(ICD-10)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1)

国际疾病分类(ICD-10)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1)第一节相关概念介绍一、死亡原因WHO1967年将记入死亡医学证明书中的死亡原因做了如下定义:“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提醒:这个定义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床死亡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等。

为了统计,如制报表,当只有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则选择该原因进行统计制表;当不止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需要按后面将介绍的规则及注释进行综合选择,进行统计制表(即选择根本死亡原因进行统计制表)。

二、根本死因的定义ICD第六次十年国际修订会议,同意将主要用于统计列表的死亡原因指定为“根本死亡原因”。

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为:(a)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中最早的那个疾病或损伤,或者(b)造成致命损伤的那个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与“死亡原因”概念相比,可以看出,“根本死因”在“死亡原因”基础上,更侧重于寻找死亡原因源头,用它作为统计制表,更有利于预防和控制死亡的发生。

(1)根据根本死亡原因定义,根本死亡原因分为:(a)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中最早的那个疾病或损伤--------疾病或损伤例如:所有因疾病造成的死亡,如XXX疾病。

(b)造成致命损伤的那个事故或暴力的情况-------意外死亡例如:疾病死亡以外的所有外部原因,如意外触电、被杀等(2)根本死亡原因编码统计与医院病案统计的区别:两者侧重点不同!寻找根本死因的目的和意义是尽可能从根本(源头)上找出引起死亡的原因,或尽量突出严重危害健康的疾病,采取相应措施中断死亡或疾病发生的链条,以预防死亡和疾病的发生,或在某个环节治愈病人,因这是最有效的方式。

-----这体现公共卫生以预防为主的方针。

医院病案统计的目的与意义是统计病人就诊(或入院)的主要疾病(原因),为分配或规划卫生资源起引导作用。

一个人一生可能多次入院就诊,但每次入院都可认为有一个主要疾病或原因为主。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科
6
2006年9月25日 10:55:01
死因链/顺序
疾病:
慢支→肺气肿→肺心病→死亡
损伤中毒:
意外被撞→颅骨骨折→颅内损伤→死亡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科
7
2006年9月25日 10:55:02
死因链/顺序
(1) 慢支→肺气肿→肺心病→死亡
死亡原因
Ⅰ (a) 肺心病 (b) 肺气肿 (c) 慢性支气管炎
准确地掌握和使用有关注释, 是ICD 死因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科
37
2006年9月25日 10:55:24
对用于根本死因编码的注释
注释的基本形式
编码1
需要说明的编码
类目名称及 说明的内容
类型 1 类型 2 类型 3 类型 4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科 2006年9月25日 10:55:25
脑出血或血栓形成,及脊髓灰质炎) 传染病 非轻微损伤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科
22
2006年9月25日 10:55:10
另一情况的假定直接后果
任何描述或限定为“栓塞性”的疾病
静脉血栓形成、静脉炎或血栓静脉炎 瓣膜性心脏病、心房纤颤 分娩、任何手术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科
23
2006年9月25日 10:55:11
发病至死亡之间 大概的时间间隔
5年 10年 30年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科
8
2006年9月25日 10:55:03
死因链/顺序
(2) 意外被撞→颅骨骨折→颅内损伤→死亡
死亡原因
发病至死亡之间 大概的时间间隔

死因链简明填写方法详解

死因链简明填写方法详解

死因链简明填写方法详解死因链的填写难点在于“根本死因”的确定,实际工作中找到最初的起始前因,就是根本死因。

根本死因定义:即最初引起死因链开始的那个疾病或损伤。

(一)根本死因确定规则总原则:就是“起始前因”,即顺序的“根”选择规则1、2、3选择规则1:选择第一顺序的“根”选择规则2:选择首先提到的原因选择规则3:结合医学知识选择最早的原因(二)根本死因修饰规则A-F修饰规则A :对R编码(衰老和其他不明确情况)重新选择修饰规则B:对“小毛病”重新选择(当报告了更严重的情况,则重新选择根本原因)修饰规则C:联系(伴有一个或多个其他情况时用一个术语提供了这个情况在部位和性质方面更精确)的信息,则优先采用这个信息更丰富的术语。

)修饰规则D:选择更特异的诊断修饰规则E:疾病的早期和晚期阶段(“早期、晚期”选“晚期”;“急性、慢性”选“急性”,但有例外:慢支、慢粒白、慢肾)修饰规则F:疾病的“后遗症”致死,选“后遗症”注释1: 对于根本死因编码的注释注释2:解释死亡原因记录的注释(注释1注释2是作为补充说明)(三)根本死因确定基本步骤1、顺序(死因链的合理描述)2、确定起始前因(最初找到的根本死因)总原则 (首先应用的规则)选择规则123(当总原则不适用时)3、对确定的起始前因进行修饰,确定根本死因修饰规则ABCDEF(必要时进行的修饰)(三)根本死因确定填写思路(四部曲)1、死亡案例调查2、分析死因链3、写下死因链4、确定根本死因记熟《疾病编码(大类目)表》(ICD-10)死因链填写举例一、按“总原则”规则举例总原则(首先应用的规则)选择死因链顺序的“根”----最初找到的起始前因例1病史:1960年患结核治愈,1989年诊断为乙型肝炎,1995年肝硬化,2001年II型糖尿病。

本次入院诊断及死亡小结:1)肝硬化失代偿期;2)II型糖尿病。

Ⅰ.(a)肝硬化失代偿(b)肝硬化(c)慢性乙肝II.糖尿病根本死因:慢性乙肝 B18.1总原则选择死因链顺序的“根”例2病史:前列腺癌术后一年,本次因左髋部疾病入院,检查发现全身多发骨转移灶。

根本死因判定及编码

根本死因判定及编码
(ICF)
国际健康干预分类
(ICHI)
开发中……
衍生分类
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 第三版(ICD-O-3)
ICD-10的精神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行为障碍分类
国际疾病分类牙科和口腔学 分册,第三版(ICD-DA)
国际疾病分类神经学分册 第二版(ICD-NA-2)
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 分类,儿童及青年版 (ICF-CY)
• 流行病学调查:现场、临床、环境 • 其它:健康预测、医保、DRGs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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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D的统计特点
ICD 在历次修订中始终坚持一贯的 分类原则,采用灵活的分类结构安排各 类疾病,允许对基础编码进行合理的扩 展,提供多种表达形式以描述疾病不同 的特征并强调预防的重要性,为各级卫 生决策部门提供依据。
的标准代码 • 在居民健康监测、临床医教研管及其他各
相关领域里可以得到广泛的应用。
3/120
ICD背景简介
国际疾病分类(简称: ICD)自产生至今 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期间经历了十次修 订,从最初仅用于死因统计发展到涉及所 有疾病和死亡原因,包括损伤和中毒及其 外部原因的统计分类。
现在又进一步扩展为 “与健康有关的 国际分类家族”, 这充分体现世界卫生组织 对这一反映居民健康状况的国际分类标准 的认可和重视。
使用总原则举例
I a. 肺心病 b. 肺气肿 c. 慢性支气管炎
根本死因判定及编码
1/120
内容目录 ICD背景简介 一、确定根本死因的初选规则 二、确定根本死因的修饰规则 三、与确定死因有关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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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为什么要使用ICD?
• 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卫生信息国际标准 • 我国批准通过的卫生信息国家标准 • 各种卫生信息统计归类的唯一依据 • 我国卫生信息实现国际标准化的基础 • 对卫生信息进行汇总、比较、分析、交流

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培训教材(根本死因确定规则)

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培训教材(根本死因确定规则)
(b) ... ... ... ... ... ... ... ... ... ... ... ... ... ... ... ... ... ... ... .. 由于(或作为... 的后果) 所引起
(c) ... ... ... ... ... ... ... ... ... ... ... ... ... ... ... ... ... ... ... .. 由于(或作为... 的后果) 所引起
提醒:这个定义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床 死亡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等。
甘肃省疾控中心社慢科
3
下午2时46分 14:46:06
死亡原因
当只有一个死亡原因时,则填写并选择 该原因。
当不止一个死亡原因时,则应以ICD-10 对根本亡原因的定义为基础按照要求进行 填写并选择根本死因。
·只有一个死因时可以直接填写;
11
下午2时46分 14:46:11
死亡原因
案例分析 发病至死亡之间时间隔
Ⅰ (a) 急性肺炎 (b) 外感高烧不退 (c)
Ⅱ 根本死因:无
甘肃省疾控中心社慢科
12
下午2时46分 14:46:11
第二节根本死因确定规则
顺序 (死因链的合理描述)
总原则 (1条 首先应用的规则)
选择规则 (3条 随后应用的选择规则)
(d) ... ... ... ... ... ... ... ... ... ... ... ... ... ... ... ... ... ... ... ..
Ⅱ 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的疾病 ... ... ... ... ... ... ... ... ... ... ... ..... ... ... ..
14
下午2时46分 14:46:11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

规则F. 后遗症
• 当选择的原因是某疾病或情况不是处在活 动期,死亡是由于其残余影响所致,则需 要重新编码到“某疾病或情况的后遗症”。
例:Ⅰ(a)肺纤维化 (b)陈旧性肺结核病 根本死因:结核病的后遗症(B90.9)。 例:Ⅰ(a)坠积性肺炎 (b)偏瘫 (c)脑血管意外(10年) 根本死因:脑血管意外的后遗症(I69.4)。
第一节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
一 总原则 • 选择单独列在第Ⅰ部分最低一行的那个疾病或情 况,它能引起其上面各行的所有疾病或情况的发 生。 例:Ⅰ (a)脑出血 (b)高血压 (c)慢性肾盂肾炎 (d) 前列腺腺瘤 根本死因:前列腺腺瘤(N40)。
二 选择规则
• 当不能应用总原则时,应尽可能得到对 证明书的解释,当确定无法得到进一步 解释时,则应使用选择规则。
例:Ⅰ(a)龋齿 Ⅱ 心脏停搏 根本死因:心脏停搏(I46.9)。
例:Ⅰ(a)手术中出血 (b)扁桃体切除术 (c)扁桃体肥大 根本死因:手术中的出血(Y60.0)。
规则C. 联系
• 当选择的原因与证明书上同时报告的其他 更为重要的情况,它们之间的关系有两种: 因果关系、伴有关系,则需要应用对根本 死因的注释,重新进行编码。如何联系见 第二节注释。
• 当选择的原因是一个疾病的早期阶段,而 在证明书上还报告了同一个疾病的较晚阶 段,则重新编码到较晚阶段。对于慢性疾 病的急性发作,应选择急性为根本死因。 • 肾炎、支气管炎和白血病除外。
例:Ⅰ(a)妊娠期子痫 (b)子痫前期 根本死因:妊娠期子痫(O15.0)。 例:Ⅰ(a)慢性肾炎 (b)急性肾炎 根本死因:慢性肾炎(N03.9)。
– 恶性肿瘤和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可以引起 许多急性或致命性循环系统疾病。但以下几种 情况是不可能是由恶性肿瘤引起的循环系统疾 病:风湿热和风湿性心脏病、原发高血压、心 绞痛、慢性缺血性心脏病、动脉粥样硬化。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国际疾病分类下的的原则是预防为主,治疗为辅。

所以死因分类是以根本死亡原因为主要内容的。

正确合理地确定根本死亡原因是保证死因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由于引起死亡的疾病或情况报告的复杂性,为了规范根本死因的选择,保证不同国家和地区和不同时间内报告的资料可比性,世界卫生组织的专家建立了一系列针对各种情况的确定根本死亡原因的规则和方法,指导全球范围内的死因统计。

一、选择根本死亡原因的步骤选择或确定根本死亡原因的过程是一系列规则和方法的应用过程。

1、当只有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就用这个原因进行死因统计制表。

2、当不止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选择根本原因的第一步就是通过应用总原则或选择规则1、2和3去确定在证明书第Ⅰ部分中最低一行占用线上特有的称之为起始前因的情况。

3、在某些情况下,为表达列表中的根本原因,ICD容许起始前因被不止一个适合的情况所代替。

例如,有些类目是用于一些情况的组合,或者可能有压倒一切的流行病学理由,需要比证明书上的其他情况优先考虑。

下一步是去确定是否要应用一条或多条修饰规则A-F(见后)处理上述情况(不仅包括起始前因),然后确定根本死亡原因。

所确定根本原因的编码是统计制表用的最后编码号。

某些情况下根本死亡原因的确定要考虑应用ICD-10提供的某些有关注释进行再编码处理。

当起始前因是一个可分类于第十九章的损伤或外因的其他效应时,引起该情况的事件应被选为统计制表的根本原因并编码于V01-Y89。

损伤或效应的编码可以用作附加编码。

综上所述,在确定根本死亡原因的过程中,要考虑到使用1条总原则、3条选择规则、6条修饰规则以及某些有关注释。

二.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及举例(总原则及三条规则)总原则当证明书上列入不止一个情况时,应选择单独列在第Ⅰ部分最低一行占用线上的那个情况,只要它能够引起列在其上的所有情况。

(直译)总原则:选择顺序的“根”(最后一行)----意译总原则应用特点:1、只对Ⅰ部分2、多于1个死因3、最低一行占用线上的情况,是引起上面一系列疾病顺序的根例6:Ⅰ(a)肺脓肿(b)大叶性肺炎选择大叶性肺炎(J18.1)。

根本死因确定规则_2023年学习资料

根本死因确定规则_2023年学习资料

规则A:衰老和其他不明确情况-当选择死亡的原因可以分类到第18章-症状、体征和临床与实验室异常所见,不可类在他处者,除外95(婴儿猝死综合征),-而在证明书上又报告了可以分类在R00-R94或-R96-R99以 其他地方的一个情况,则重新-选择死亡原因,就好象分类在第18章的情况-未曾报告那样。
下面的情况可以看作是不明原因:--I46.9心脏停搏,未特指;--I95.9低血压,未特指;--99循环系 其他和未特指的疾患;-J96.0急性呼吸衰竭;--J96.9呼吸衰竭,未特指;--P28.5新生儿呼吸衰竭 -R00-R94或R96-R99症状、体征和-临床实验室异常所见,不可归类-在他处者。
选择规则-规则1:顺序较多较乱时考虑使用-规则2:没有合理顺序时考虑使用-规则3:直接确定最早的根本原因比较复杂,不推荐使用
规则1(①)-如果总原则不适用,但存在-一个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报告顺序,则选择该顺序-的起始 因。-a-XXXXXX-I a-肺心病-b-肺气肿-c-慢支-d-动脉硬化-8
规则2的应用特点->只应用于第I部分;->无死亡顺序;->选择(a行首先提到的情况。-14
规则2:选择首先提到的原因-例16:Ia恶性贫血恤和足坏疽-b动脉粥样硬化-选择恶性贫血D51.0。不存在 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报告顺序。-例17:-Ia风湿性和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选择风湿性心脏病09 9。不存在报告顺序;两-种情况处于同一行上。-,例18:Ia胰腺纤维囊性病-●】-支气管炎和支气管扩张-· 择胰腺纤维囊性病E84.9。不存在报告顺序。-15
规则1_2-如果存在不止一个终结于首先-提及之情况的顺序,则选择第一个-提及顺序的起始原因。-a-XXXX 和xⅹ今Ia脑梗死和坠积性肺炎-b-b高血压和糖尿病-c-©动脉硬化

根本死因确定及ICD-编码

根本死因确定及ICD-编码
按照总原则选择的支气管肺炎和继发性贫血两种 病都可以认为是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的直接后遗症.
选择规则 小结
规则1: 顺序较多较乱时考虑使用 规则2: 没有合理顺序时考虑使用 规则3: 直接确定最早的根本原因〔要 求具有丰富的医学常识〕
三、修饰规则
经过以上规则选择的死亡原因不一定是最 有用的情况,例如:衰老、高血压、动脉粥样 硬化可能是导致死亡最开始的原因,作为根本 死因进行报告会使我们忽略、遗忘很多由它更 重要的疾病,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应用修饰规则, 旨在改进死亡数据的有用性和精确性.
选择规则1
如果总原则不适用,但存在一个终结于证明书 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报告顺序,则选择该顺序的起 始原因.如果存在不止一个终结于首先提及之情况 的顺序,则选择第一个提及顺序的起始原因.
选择第一顺序的"根"
I (a) (b) (c) (d)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I (a) (b) (c) (d)
修饰规则A举例
例3:Ⅰ <a> 心肌变性<I51.5>和肺气肿 <J43.9>
<b>衰老<R54> 根本死因:心肌变性<I51.5> 不理会按照总原则选择的衰老,而应用规则2.
根本死因:肝硬变<K74.6> 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的顺序是由于 肝硬变引起的食管静脉曲张.
选择规则1举例
例3:
Ⅰ <a> 心包炎 <b> 尿毒症和肺炎
根本死因:尿毒症
存在两个终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之情况 的报告顺序;由于尿毒症引起的心包炎,以 及由于肺炎引起的心包炎.选择第一个提及 顺序的起始原因.

国际疾病分类(ICD-10)_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死因链推断

国际疾病分类(ICD-10)_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死因链推断

国际疾病分类(ICD-10)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1)一只蚂蚁领着我走2012.04.23 字号:大中小订阅第一节相关概念介绍一、死亡原因WHO1967年将记入死亡医学证明书中的死亡原因做了如下定义:“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提醒:这个定义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床死亡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等。

为了统计,如制报表,当只有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则选择该原因进行统计制表;当不止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需要按后面将介绍的规则及注释进行综合选择,进行统计制表(即选择根本死亡原因进行统计制表)。

二、根本死因的定义ICD第六次十年国际修订会议,同意将主要用于统计列表的死亡原因指定为“根本死亡原因”。

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为:(a)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中最早的那个疾病或损伤,或者(b)造成致命损伤的那个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与“死亡原因”概念相比,可以看出,“根本死因”在“死亡原因”基础上,更侧重于寻找死亡原因源头,用它作为统计制表,更有利于预防和控制死亡的发生。

(1)根据根本死亡原因定义,根本死亡原因分为:(a)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中最早的那个疾病或损伤--------疾病或损伤例如:所有因疾病造成的死亡,如XXX疾病。

(b)造成致命损伤的那个事故或暴力的情况-------意外死亡例如:疾病死亡以外的所有外部原因,如意外触电、被杀等(2)根本死亡原因编码统计与医院病案统计的区别:两者侧重点不同!寻找根本死因的目的和意义是尽可能从根本(源头)上找出引起死亡的原因,或尽量突出严重危害健康的疾病,采取相应措施中断死亡或疾病发生的链条,以预防死亡和疾病的发生,或在某个环节治愈病人,因这是最有效的方式。

-----这体现公共卫生以预防为主的方针。

医院病案统计的目的与意义是统计病人就诊(或入院)的主要疾病(原因),为分配或规划卫生资源起引导作用。

一个人一生可能多次入院就诊,但每次入院都可认为有一个主要疾病或原因为主。

ICD简介及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

ICD简介及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I (a) (b) (c) (d)
肺心病 肺气肿 慢支
使用总原则的必备条件
➢ 在证明书第Ⅰ部分的报告内容只 存在一个合理的顺序;
➢ 这个顺序的起点总是第Ⅰ部分的 最低一行,而终点是第Ⅰ部分的 (a)行。
总原则
总原则:只要存在“一个合理的顺序” 就选这个顺序的“根”。
字符 (万)
249 20 363 632
出版 时间
2008. 6. 2008. 4. 2008.11.
主译
董景五 " "
三卷书的结构及使用
第一卷:类目表 第二卷:指导手册 第三卷:字母顺序索引
第一卷: 类目表
前言 三(四)位数内容及类(亚)目表
肿瘤的形态学编码内容 死亡和疾病的特殊类目表
定义
第二卷:指导手册
编码排列的一般规律(2)
1、每节末尾的三位数安排“其他特指”、 “未特指”的疾病/情况;
2、.8 往往安排“其他特指的疾病/情况”; 3、.9 往往安排“未特指的疾病/情况”。 4、“特指”的含义。
特指的含义
A05
其他细菌性食物中毒,不可归类在他处者
A05.0 食物媒介的葡萄球菌性食物中毒
A05.1 肉毒中毒
对ICD-10的说明 如何使用ICD-10 疾病和死亡编码规则和指导
统计报告 ICD发展史
第三卷:字母顺序索引
编译说明 字母顺序索引的排列
基本结构 编码号
交叉查找 交叉对照
类目/亚目/细目
类目:泛指ICD编码; 具体指ICD的三位数编码。
S02 颅骨和面骨骨折
亚目:具体指ICD的四位数编码。
S02.0 颅骨穹窿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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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死亡原因记录的注释
• 上述规则常常应用于确定基本死亡报表 中的根本死亡原因。每个国家都需要根 据本国医学证明书的质量和完善程度去 充实这些规则。 • 本注释有助于制定这样的附加说明。
解释死亡原因记录的注释
• • • • • • • • • • 中介原因的假设 “很不可能”的解释 持续时间在分类上的影响 后遗症 病人的性别和诊断之间的一致性 手术 恶性肿瘤 累及心脏的风湿热 先天畸型染色体异常 损伤的性质
举 例
例8 (a) 贫血 (b) 脾大 R61.1 编码到脾大性贫血(D64.8) 例9 (a) 心肌变性和肺气肿 (b) 衰老
修饰规则B:琐细情况
• 当选择的原因是一个不大可能引起死亡 的琐细情况,而又报告了一个更严重的 情况,则重新选择根本原因,就好象琐 细情况未曾报告那样。如果死亡是治疗 琐细情况的一个有害反应的结果,则选 择这个有害反应。
例18 Ⅰ(a)肺纤维化 (b)陈旧性肺结核病 例19 Ⅰ(a)支气管肺炎 (b)脊柱弯曲 (c)儿童佝偻病
注 释
• 由于在使用 ICD死因分类规则确定根本死因及 进行编码时, 还有很多具体要求是难以用分类 规则来表达的。为此, ICD提供两个详细注释, 以进一步规范在应用规则确定根本死因时的做 法,使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生命统计中报告的资 料趋于一致。 • 准确地掌握和使用有关注释, 是ICD死因统计 的重要组成部分。
– 血色病 – 胰腺疾病 – 胰腺肿瘤 – 营养不良 风湿热或风湿性心脏病报告为“由于”除了猩红热、 链球菌性败血症、链球菌性咽喉炎和急性扁桃体炎以 外的任何疾病所引起。
“很不可能”的解释(3)
任何高血压性情况报告为“由于”任何肿瘤所引起, 除外:
– 内分泌肿瘤
– 肾肿瘤
– 类癌瘤
慢性缺血性心脏病报告为“由于”任何肿瘤所引起。
ICD-10重要注释
• 对用于根本死因编码的注释(第二卷, 33页-41页) • 解释死亡原因记录的注释(第二卷,45 页-58页)
注释的基本形式
类目名称及 说明的内容
需要说明的编码
编码2
经过联系后 产生的编码 或 给予的说明
编码1
类型 1 类型 2 类型 3 类型 4
说明内容的类型
• • • • 不用于根本死因编码; 如果根本原因已知,则不使用此编码; 伴有提及…,编码到…; 当报告为…的初始前因时,编码到…。
应用修饰规则
• 有时有必要对选择加以修饰以符合分类 的需要,它既可以对联合报告的两个或 多个原因采用一个单一的编码,也可以 当一个具体的原因和某些其他情况同时 报告时对其加以优先选择。 • 因此,还需要使用修饰规则来改进死亡 数据的有用性和精确性。
修饰规则A:衰老和其他不明确情况
当选择的原因可以分类到第18章 (症 状、体征和临床与实验室异常所见,不 可归类在他处者),除外R95 (婴儿猝死 综合征), 而在证明书上又报告其他情 况,则重新选择死亡原因。
确定根本死因规则
• • • • 总原则(1条) 选择规则(3条) 修饰规则(6条A-F) 有关注释
选择根本死因的步骤
1. 当只有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 就用这个原因进行死因统计制表。 2. 当不止一个死亡原因被记录时, 通过应用总原则或选择规则1、2和3 去确定根本死因。
选择根本死因的步骤
3. 确定是否要应用一条或多条修饰规 则A-F(见后)处理上述情况,确定根本死 亡原因。 4. 某些情况下根本死亡原因的确定要 考虑应用ICD-10提供的某些有关注释进 行再编码处理。
修饰规则F:后遗症
• 当选择的原因是在本分类中提供有独立 的“…的后遗症”类目的某种情况的早 期形式,而且有证据表明死亡是由于这 种情况的残余影响所致而不是在它的活 动期,则编码到适当的“…的后遗症” 类目。 • B90-B94,E64.-,E68-,G09,I69, O97,Y85-89
举 例
死因链/死亡顺序
• 死因链:可以认为就是导致死亡发生的 一系列疾病或损伤的发生链条,并按先 后顺序排列,并可以合理解释。 • “顺序”一词是指分别记入死亡医学证 明书第Ⅰ部分逐行上的两个或多个情况, 每个情况都是记在其上一行的另一情况 可接受的原因。 • 可以认为两者同等意义。
起始前因
根本死亡原因可以理解为统计制表用的 那个死亡原因,也就是运用根本死亡原 因选择规则(或注释)最终选择的那个 死亡原因,-------那么,在“根本死因” 尚未最终选定之前,初步选择的“死因” (暂且叫做“根本死因”)可以叫做 “起始前因”。
举 例
例12 Ⅰ(a)中风和高血压性心脏病 (b)动脉粥样硬化 编码到中风(I64)。
编码之间的联系
选择的原因 Ⅰ10 伴有提及„ Ⅰ11.-, Ⅰ12.-, Ⅰ13.-, Ⅰ20-Ⅰ25 Ⅰ60-Ⅰ69 N00.-,N01.N03-N05 N18.-,N19,N26 I12.- I13 I20-I25 N18.-,N19,N26 导致联系的编码 Ⅰ11.-, Ⅰ12.-, Ⅰ13.-, Ⅰ20-Ⅰ25 Ⅰ60-Ⅰ69 N00.-,N01.N03-N05 I12 I13.I20-I25 I13.-
选择规则 - 规则1
如果总原则不适用,但存在一个终 结于证明书上首先列入情况的报告顺序, 则选择该顺序的起始原因。 如果存在不止于一个死因顺序,则 选择第一个提及顺序的起始原因。
举 例
例2 (a) 急性心肌梗死 (b) 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c) 流行性感冒
举 例
例3 (a) 食道静脉曲张出血和充血性心 力衰竭 (b) 慢性风湿性心脏病和肝硬变
修饰规则E:疾病的早期和晚期阶段
• 当选择的原因是一个疾病的早期阶段, 而在证明书上还报告了同一个疾病的较 晚阶段,则编码到较晚阶段。 • 对于慢性病的急性发作,应选择急性为 根本死因,除非注释中有特殊说明。
举 例
例15Ⅰ(a)三期梅毒 (b)一期梅毒 编码到三期梅毒(A52.9) 例16Ⅰ(a)慢性心肌炎 (b)急性心肌炎 编码到急性心肌炎(I40.9) 例17 Ⅰ(a)慢性肾炎 (b)急性肾炎 编码到慢性肾炎(N03.9),40页有特殊说明
没有新编码
4.1.1 说明内容的类型
例 3:伴有提及…,编码到… A15.A16.呼吸道结核病,经细菌学 和组织学证实 呼吸道结核病,未经细菌 学和组织学证实
伴有提及…: J60-J64 (尘肺), 编码到
经过联系后 产生的编码
J65
4.1.1 说明内容的类型
例 3:伴有提及…,编码到…
I13.-
中介原因的假设
为了接受所报告的顺序,允许在第Ⅰ 部分中假定存在一个中介原因,但它 不能用于修饰编码。 (a) 脑出血 高血压 (b) 慢性肾炎 (a) 精神发育迟滞 产伤、缺氧或低氧症 (b) 胎盘早期剥离
疾病间顺序 "很不可能"的解释
• 自从 ICD第六次修订本以来就一直在使 用“很不可能”这种表达法,以指出不 可接受的因果关系。作为在应用总原则 和选择规则中对顺序可接受性的指导, 下列关系应被认为是"很不可能"的。
举 例
例10 (a) 手术中出血 (b) 扁桃体切除术 (c) 扁桃体肥大
修饰规则C:联系
当选择的原因与分类中的条款或与证明 书上用于伴有一个或多个其他情况时的 根本死因编码的注释有联系时,则编码 到联合情况。
举 例
例11 (a)急性心梗 (b) 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c)流行性感冒 编码到急性心肌梗死(I21.9) 按照规则1选择的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例1与急性心肌梗死建立联系)。
I11.
编码之间的联系
第二卷42页-44页编码之间的联系
修饰规则D:特异性
当选择原因后,证明书还报告了在 部位和性质方面更精确的信息,则优先 采用精确的信息。 比较编码,编码越小,疾病越特异。
举 例
例13 Ⅰ(a)脑梗死 (b)脑血管意外 编码到脑梗死(I63.9)
例14 Ⅰ(a)脑膜炎 (b)结核病 编码到结核性脑膜炎(A17.0)
确定根本死因的规则和指导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相关概念介绍
• • • • 死亡原因 根本死因 死因链/死亡顺序 起始前因
死亡原因
WHO定义: “ 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
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 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根本死因
(a)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的事件的那 个疾病 或损伤;或 (b)产生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 的情况。 寻找根本死因的目的和意义是尽可能从源 头上找出引起死亡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中断 可能至死链条,以减少或消灭那些能够演变、 发展直至死亡的较早的疾病,最终提高人民健 康水平。
选择规则 - 规则3
如果按照总原则、规则1或规则2所 选择的情况明显为另一报告情况的直接 后果,不管该情况处于第Ⅰ部分或第Ⅱ 部分,均选择这个原始的情况。 (这个情况没有按与它的正确因果 关系所报告)
例6 Ⅰ(a)急性贫血 (b)呕血 (c)食道静脉曲张 Ⅱ 肝硬变 例7 Ⅰ(a)坠积性肺炎,脑出血和乳腺癌
规则1应用特点
• • • • Ⅰ部分 多于1个死因 顺序不规范或多于1个顺序 选择第1个顺序的根
选择规则 - 规则2
如果不存在报告顺序,则选择首先 提及的情况。
举 例
例4 (a) 恶性贫血和足坏疽 (b) 动脉粥样硬化 例5 风湿性和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规则2应用特点
• • • • Ⅰ部分 多于1个死因 没有顺序 (a)行首先提到的情况
总原则
总原则指出当证明书上列入不止一 个情况时,应选择单独列在第Ⅰ部分最 低一行占用线上的那个情况,只要它能 够引起列在其上的所有情况。
举 例
例1 (a) 食道静脉曲张出血 (b)门静脉高压 (c) 肝硬变 (d) 乙型肝炎
总原则应用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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