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04工程测量监理复核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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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工程测量监理复核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了对监理咨询服务项目工程测量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监理项目部必须对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报验资料进行复核测量,以保证工程测量的定位放线、标高、轴线等的准确性、可靠性,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同时考虑到工程测量的专业性和重要性,各分/子公司应成立专业测量小组。为了明确专业测量小组和项目部测量人员之间的职责以及相关的测量复核要求,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企业所承接的建(构)筑物工程监理的测量复核作业。(对市政项目尚应按交通部和上海市政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3. 依据文件
《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精密工程测量规范》(GB/T15314-94)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91)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9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
专业测绘院(队)、设计部门及业主方所提供的测绘数据成果和特殊的技术要求以及规划部门出具的红线依据。
《工程监理服务控制程序》JKPM/B03-2007
4.职责
4.1测量监理人员的职责规定
4.1.1分/子公司专职测量监理人员职责范围,主要负责分/子公司所承接的工程项目监理测量复核工作,具体应承担的作业内容如下:
a)测量控制网的复核;
b)建(构)筑物施工测量定位(灰线)测量复核;
c)基础垫层上弹出的定位轴线测量复核;
d)首层(标高±0.00面)结构上的定位轴线测量复核;
e)建(构)筑物特殊部位定位轴线测量复核;
f)建(构)筑物沉降(变形)测量复核,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
高度超过100米(含此数)建(构)筑物的整体垂直度测量复核。
4.1.2项目部测量监理人员职责范围,主要负责项目部所承接的工程项目监理测量复核工作,具体应承担的作业内容如下:
a)建(构)筑物桩基工程小样桩桩位测量复核;
b)建(构)筑物桩基工程(竣工)桩位偏差测量复核;
c)建(构)筑物各层层内及上引定位轴线测量复核;
d)高层建(构)筑物电梯井垂直度测量复核。
e)高度小于100米的建(构)筑物的整体垂直度测量复核。
4.2测量人员配备和管理要求
每个分/子公司应成立专业测量监理组,全面负责分/子公司所承接监理项目的测量复核工作。
每个监理项目部尚应落实专职或兼职测量人员,并配合开展分/子公司的日常测量复核工作。
分/子公司测量组专业人员应具备专业工程测量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专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测量组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分/子公司测量人员应熟悉工程测绘和建筑物定位放线工作,并有相应的签字权。
监理测量复核记录和成果应根据本指导书中的要求和规定的格式整理填写,野外数据观测记录真实有效,计算结果精确可靠,资料填报齐全,所有监理测量复核记录成果资料提交各监理项目部资料员整理存档(备查)。
现场的工程测量放样工作,必须经专业测量监理人员测量复核认可,并签署验收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作业。
分/子公司专业测量组和项目部测量人员应按本指导书中的分工要求,认真履行各
自的监理职责,不得编造涂改原始测量记录;不得未经现场测量复核,而随意认可施工单位测量成果,签署验收合格意见;不得将己方测量成果随意提供给施工单位,使其成为他方施工放线依据和测量成果。
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各项目部应依据本指导书中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监理测量复核工作,对施工单位上报的需分/子公司复核的“施工测量报验申请”应及时通知分/子公司专业测量工程师进行测量复核;按照规定项目部要求分/子公司专业测量工程师进行测量复核时,应在要复核之日提前5天填写测量复核申请单(申请单附后),测量工程师收到申请单后,应在2天之内予以答复明确日期,并要求项目部做好测量复核
的准备工作。
4.3 测量仪器设备配备和管理要求
分/子公司应配有不少于一套(组)相应等级的测量仪器设备,包括测角精度2"、测距精度2mm±2ppm×D以上的全站仪,标称精度不低于±1.5mm的水准仪和相匹配的测微器,以及其它附属配套的一些测量仪器设备;监理项目部应视工程规模配备测量精度分别在J2以上的经纬仪和DS3以上的水准仪,但一些特大型重点工程其监理项目部应配备相应等级的全站仪和高精度的水准仪等测量仪器设备。
测量监理人员应该爱护测量仪器设备,所有测量仪器设备应按建设部和国家测绘局有关规定,定期送交专业部门进行检定校准,并建立测量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和台帐。
根据测量仪器使用要求,专业测量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使用的测量仪器设备进行检校,并进行必要的改正或送检,以确保仪器使用精度。
5 监理测量复核作业程序
6, 监理测量复核作业方法和技术要求
6.1 在工程建设初期专业测量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上报施工测量方案、测量人员上岗证书和仪器设备校验证书,并审核其符合性和有效性。
6.2 监理测量复核作业应有观测者和校核者。
6.3 工程控制测量监理复核方法和要求
6.3.1 工程建设控制网包括施工首级控制网(点)和施工次级控制(点)。工程建设控制网(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分级布网、逐级控制的原则。各项建设工程首级控制网(点)是以专业测绘院(所)布设的测量控制网(点)或者规划红线桩点,作为该项建设工程的控制点;建设工程施工次级控制网(点)是以首级控制网(点)为基础,加密布设的次一级的控制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