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律制度.ppt
最新第五章担保法PPT课件
第二节 保证
❖ 四、保证责任 ❖ 指保证人依据有效的保证合同所承担的义务。当事人可以在
合同中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形式、期间等,没有约定的, 依法律规定。 ❖ (一)范围 ❖ 指保证人依据保证合同或法律规定所承担责任的范围。 ❖ 根据《担保法》第21条,它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 注意,只有在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 时,保证人才按照法律规定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保证合同 有约定的,依约定。
人格的组织,可以以其所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企业法人的职能机构不能作为保证人。法人分支机构在有法 人书面授权时,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担任保证人。 ❖ 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原则上可以为保证人。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 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保证方式
指保但限证是制人这的承种。担先 在保诉以证抗下辩情权况也下是,连有不带责任保证 责任得的行方使式先。诉不抗同辩权:债务人 的相合方同同住其法式。中所履院,当明变行受责事确更债理任人约, 务 债就应定致发务不在保使生人债重破权大产人困案两要难件种求;,的保区证别方式
中止证执方行式程序;保证人以书 面形式放弃前述权利等等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不能以 自己没有代偿能力为由要求免除保证责任。 ❖ (3)保证人须为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
第二节 保证
❖ 2.范围
❖ (1)自然人。首先要具备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 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 (2)法人 ❖ ①企业法人。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作为在法律上有独立
第二节 保证
经济法课件(第11章__担保法律制度)
主要的担保物和担保方式
抵押物
债务人将其财产作为担保,如房屋、土地等。
质押物
债务人将担保财产交付给债权人,如股票、珠 宝等。
保证人
第三方以自身信誉为担保,承获得对担保物的优先权。
担保物的变更和转让
担保物的变更和转让是担保法中重要的环节。债务人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 变更担保物的种类或者转让担保物,但需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
2
实现担保物
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违约时,将担保物变现,以期满足债权的要求或弥补损失。
3
维权诉讼
在实现担保物的过程中,债权人可以诉诸法律手段,通过司法程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经济法课件的总结
经济法课件的总结将回顾本章所学内容。担保法作为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法律制度,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 并减少了债务人违约带来的风险。
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担保人具有保证债务履行的权利和义务。担保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并有义务在债务人不能履行时代为履行。
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债务人作为担保法中的一方,有权利要求担保人提供担保,并有义务履行合同中的债务。债务人应及时偿还债 务,以免违约。
担保的追索和实现
1
追索担保物
债权人可以以适当的方式追索担保物,以弥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损失。
经济法课件(第11章__担 保法律制度)
担保法是保护债权人权益的法律制度,确保借款人有足够的担保物,用于弥 补借贷风险。本章将介绍担保法的概念、作用以及担保物和担保方式。
担保法的概念和作用
担保法是保护债权人权益的法律制度,通过担保提供额外的保障,确保债权 人能够获得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资产。担保法的主要作用是减少债权风险和维 护债权人利益。
第八章 担保法 《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4)根据《物权法》第190条的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 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 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8.3.2抵押的财产 1)可以抵押的财产
①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②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 承包经营权;
④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⑤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⑥交通运输工具;
⑦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 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2)抵押与租赁的关系
抵押与租赁的关系,实际是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问题,抵押权 属于担保物权,租赁权属于用益物权,二者均属于物权,都具有 优先效力,因此在同一物同时存在着这两种物权时,如何处理二 者之间的冲突?
(1)租赁在先、抵押在后。 (2)登记抵押在先、租赁在后。
3
抵押物孳息是指由抵押物产生的收益,包括天然孳息 和法定孳息。在一般情况下,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孳 息。这是由于抵押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设立抵押后的 财产仍由抵押人行使使用权和收益权,因此,抵押物 所产生的孳息应归抵押人所有。
8.3.4抵押合同
1)抵押合同的一般规定
(1)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 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 权归属;
(4)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 全具备上述内容的,可以补正。设立抵押权,当事人 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担保法培训》课件
担保权实现的概述
担保权实现的概念
担保权实现是指担保权人在债务人不 履行债务时,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 定,通过担保物的变价或拍卖等方式 实现担保权,以保障债权得到清偿。
担保权实现的意义
担保权实现是担保制度的核心,有助 于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交易 风险,维护交易安全。
担保权实现的程序
担保权实现的先决条件
约束力
担保合同一旦成立并生效,对合同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 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受偿权
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代为履行债务或承担赔偿责任。
抗辩权
担保人在一定条件下享有抗辩权,如债权人未按照约定方式使用借 款,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特点
定金应当在合同签订时支付,且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
分之二十。
03
责任
定金应当在合同履行后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
债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则应当
双倍返还定金。
03
担保合同的要素和效力
担保合同的要素
01
02
03
04
05
担保人
被担保的主债权 种类和数额
,因此产生了纠纷。
质押权纠纷案例
总结词
质押物权利负担
VS
详细描述
甲、乙两人签订借款合同,甲向乙借款 100万元,并以自己名下的股权作为质押 。后因甲未能按时还款,乙要求行使质押 权。但该股权上存在其他权利负担(如已 设定其他质押),导致乙方无法完全行使 质押权,因此产生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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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担保法教案》课件
《担保法教案》课件第一章:担保法概述1.1 担保法的定义1.2 担保法的性质和作用1.3 担保法的适用范围1.4 担保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担保方式2.1 抵押担保2.1.1 抵押权的设定2.1.2 抵押权的实现2.1.3 抵押权的消灭2.2 质押担保2.2.1 质押权的设定2.2.2 质押权的实现2.2.3 质押权的消灭2.3 保证担保2.3.1 保证责任的范围2.3.2 保证的期限2.3.3 保证的免除2.4 定金担保2.4.1 定金合同的成立2.4.2 定金的交付和退还2.4.3 定金的适用范围第三章:担保合同3.1 担保合同的定义和性质3.2 担保合同的成立和生效3.3 担保合同的内容和形式3.4 担保合同的履行和变更3.5 担保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第四章:担保物权4.1 担保物权的定义和性质4.2 担保物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4.3 担保物权的优先效力4.4 担保物权的竞合4.5 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第五章:担保责任5.1 担保责任的范围5.2 担保责任的期限5.3 担保责任的免除5.4 担保责任的转移5.5 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第六章:担保物权的竞合与冲突解决6.1 担保物权竞合的概念与类型6.2 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原则6.3 担保物权冲突解决的方式6.4 司法实践中担保物权竞合与冲突的案例分析第七章:担保法的适用司法解释7.1 司法解释在担保法适用中的作用7.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要点7.3 司法解释在解决担保纠纷中的运用7.4 最新司法解释对担保法适用的影响第八章:担保法的国际私法适用8.1 担保法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8.2 涉外担保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8.3 我国关于涉外担保法律适用的规定8.4 国际惯例和外国法律在担保法适用中的参考第九章:担保法在金融领域的应用9.1 担保在金融交易中的作用9.2 金融担保的种类与特点9.3 金融担保合同的订立与生效9.4 金融担保纠纷的处理与风险防范第十章:担保法的立法趋势与完善建议10.1 担保法立法的历史与发展10.2 当前担保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10.3 担保法改革的必要性与方向10.4 完善担保法立法的建议与展望重点和难点解析1. 担保方式的详细理解和应用: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和定金担保是担保法的核心内容,学生需要深入理解每种担保方式的设定、实现和消灭过程。
第七章 担保法律制度
20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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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
• 你怎么称呼老师? • 如果老师最后没有总结一节课的重点的难点,你
是否会认为老师的教学方法需要改进? • 你所经历的课堂,是讲座式还是讨论式? • 教师的教鞭 • “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
guarantee, mortgage or pledge provided by anybody e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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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4、担保合同secured contract: ▪ 受益的债权人与担保人约定的,以担
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担保债权实现 的合同。
▪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 ▪ 要点
▪
笨,没有学问无颜见爹娘 ……” •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
4
▪ 《物权法》第178条明确规定:“担保法与 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
▪ 《担保法》继续有效。 ▪ 二者的关系:吸收、补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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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担保: guarantee
▪ 指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 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
▪ 1、担保的种类:classification of guarantee
▪ ①人的担保 ▪ ②物的担保
▪ ③金钱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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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
▪ Security devices in SIL
▪ ①保证guarantee
人的担保
▪ ②抵押mortgage
▪ ③质押hypothecation /pledge 物的担保
第六章担保法律制度ppt课件
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部分,不 再承担保证责任。
❖ 3.债权内容变更保证责任 ❖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
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主合同变更,如 果: ❖ A、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 承担保证责任; ❖ B、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 证责任。
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 2.抵押权标的物的范围:除抵押财产外,还包括从物、从
权利、添附物和孳息
❖
❖ (三)抵押人的权益 ❖ 1.占有权 ❖ 2.处分权 ❖ 3.出租权。①如果抵押权设定在先,出租在后,抵押权实
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②抵押人将已出租 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 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 4.设立担保权。抵押人在抵押权设立后,在同一财产上 再设立抵押权。
❖ 二、担保的效力
❖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
❖
A、债权人无过错——担保人与债务人连带赔偿
❖
B、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担保人承担不超过债
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 A、担保人无过错——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B、担保人有过错——担保人承担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 部分的1/3
人可以自愿办理登记。无论当事人是否办理登记,抵押权均自抵押合同
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登记对抗主义)
❖ 根据规定,当事人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 记的是( )。
2019年第8章担保法.ppt
2)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方式
(8)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返回
8.3 抵押担保
8.3.1 抵押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8.3.2 抵押财产的范围 8.3.3 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 8.3.8 抵押权的实现 8.3.5 质押担保
返回
8.3.1 抵押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3)保证方式 :
保证方式的不同对于债权的实现和保证人的责任有 很大的影响。 按保证方式不同划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人 :
(1)保证人的资格 保证人是以其信用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而债权的
实现关键取决于保证人是否有足够的财产作保障。保证 人的资格如下:
① 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2)担保的作用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担保发挥着促进商品流通和资金
融通、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作用,表现为以下方面:
① 担保能促进债权正常实现,这是担保制度的最基本作用
② 担保为债权人提供了有利的债权救济途径。
8.1.1 担保法的概念
2)担保的特征 :
(1)从属性 (2)补充性 (3)财产性
8.1.1 担保法的概念
④ 依法可质押的其他权利。
3)质物登记 :
质押由于转移对质物的占有,并以交付为生效条件, 所以质押一般不需要办理登记。但以可转让股票出质的, 应当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白登记之日 起生效。以可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 产权出质的,应当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 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返回
8.3.5 质押担保
2024民商法第七章担保法律制度
2024民商法第七章担保法律制度合同目录第一章:担保法概述1.1 担保法的定义与作用1.2 担保法的基本原则1.3 担保法的适用范围第二章:担保的种类与特性2.1 保证担保2.2 抵押担保2.3 质押担保2.4 留置权与定金第三章:保证担保3.1 保证人的责任与义务3.2 保证合同的成立与效力3.3 保证责任的范围与限制第四章:抵押担保4.1 抵押权的设立与登记4.2 抵押物的评估与确定4.3 抵押权的实现与消灭第五章:质押担保5.1 质押权的设立与转移5.2 质押物的管理与保管5.3 质押权的实现与解除第六章:留置权与定金6.1 留置权的成立与效力6.2 留置权的行使与限制6.3 定金的支付与返还第七章:反担保7.1 反担保的概念与作用7.2 反担保合同的成立与效力7.3 反担保责任的确定与履行第八章:担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 担保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8.2 担保合同解除的条件与后果8.3 担保合同的转让与继承第九章:担保责任的追索与免除9.1 担保责任的追索程序9.2 担保责任的免除条件9.3 担保责任的时效与中断第十章:争议解决与法律责任10.1 争议解决的方式与程序10.2 法律责任的种类与适用10.3 签字栏、签订时间与签订地点以上为《2024民商法第七章担保法律制度》合同目录。
2024民商法第七章担保法律制度第一章:担保法概述1.1 担保法的定义与作用担保法是指在民商事活动中,为保障债权的实现,通过设定财产权利或提供保证人等方式,确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法律规范。
1.2 担保法的基本原则担保法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合法性等基本原则,旨在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1.3 担保法的适用范围担保法适用于各类民商事活动中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买卖、租赁等。
第二章:担保的种类与特性2.1 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保证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4版民商法第七章担保法律制度
2024版民商法第七章担保法律制度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各方当事人: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鉴于:1. 甲方为(填入甲方经营范围等简要描述),乙方为(填入乙方经营范围等简要描述),丙方为(填入丙方经营范围等简要描述);2. 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担保,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担保,并同意在特定条件下使用甲方提供的担保;3. 丙方愿意作为担保人,为甲方向乙方的债务提供担保;第一条担保类型1.1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为(填入担保类型,如: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1.2 甲方提供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所负有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二条担保金额2.1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2.2 担保金额可以根据甲乙双方的协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担保期限3.1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期限为(填入具体时间,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3.2 担保期限可以根据甲乙双方的协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担保方式4.1 甲方采用(填入担保方式,如:信用担保、实物担保、权利担保等)方式提供担保;4.2 丙方作为担保人,采用(填入担保方式,如: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方式为甲方向乙方的债务提供担保。
第五条担保的实现5.1 在甲方未按约定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依法行使担保权利,要求甲方履行债务或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5.2 乙方行使担保权利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进行;5.3 甲方和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实现担保权利,不得妨碍乙方行使担保权利。
第六条担保的变更和解除6.1 在担保期限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6.2 担保的变更或解除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生效。
2024年版:第七章担保法律制度(民商法)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第七章担保法律制度(民商法)本合同目录一览1 第一条担保法律制度的定义和范围1.1 第一条第一款担保法律制度的定义1.2 第一条第二款担保法律制度的范围2 第二条担保的方式2.1 第二条第一款物的担保2.2 第二条第二款人的担保2.3 第二条第三款信用担保3 第三条担保合同的订立3.1 第三条第一款担保合同的形式3.2 第三条第二款担保合同的内容3.3 第三条第三款担保合同的生效条件4 第四条担保合同的效力4.1 第四条第一款担保合同的独立性4.2 第四条第二款担保合同的从属性4.3 第四条第三款担保合同的补充性5 第五条担保责任的范围5.1 第五条第一款担保责任的范围5.2 第五条第二款担保责任的限制6 第六条担保物的权属转移6.1 第六条第一款担保物的权属转移条件6.2 第六条第二款担保物的权属转移程序7 第七条担保物的处置7.1 第七条第一款担保物的处置条件7.2 第七条第二款担保物的处置程序8 第八条担保物价值的变动8.1 第八条第一款担保物价值变动的处理方式8.2 第八条第二款担保物价值变动的责任分配9 第九条担保的消灭9.1 第九条第一款担保消灭的条件9.2 第九条第二款担保消灭的程序10 第十条担保合同的解除10.1 第十条第一款担保合同解除的条件10.2 第十条第二款担保合同解除的程序11 第十一条担保合同的违约责任11.1 第十一条第一款违约行为的认定11.2 第十一条第二款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12 第十二条担保合同的争议解决12.1 第十二条第一款争议解决的途径12.2 第十二条第二款争议解决的时间限制13 第十三条担保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3.1 第十三条第一款变更和转让的条件13.2 第十三条第二款变更和转让的程序14 第十四条担保合同的终止14.1 第十四条第一款终止的条件14.2 第十四条第二款终止的程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担保法律制度的定义和范围1.1 定义担保法律制度是指为确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或者权利作为担保,使债权人取得优先受偿权的一种法律制度。
内部控制指引----担保业务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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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就本案而言,在保证合同签订时,A公司是B
公司的股东,该担保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应当确认无效。同时,由于B公司是上市公司,其股 东信息已经有效地向社会公开,故工商银行某支行在 审核担保人资格时理应知道A公司的股东地位。该支 行与B公司对保证合同的无效均有过错,B公司依法应 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A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 二分之一。据此,判决A公司还某支行借款本金人民 币800万元及相应利息;B公司对上述付款不能清偿部 分承担5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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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绍
A公司,债务人
2000年4月,工商银行上海某支行与住宅开发公司 签订了人民币800万元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至同年11 月。该支行还与某房产上市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
由该房产公司承担借款债务的连带保证责任。该笔借 款到期后,住宅开发公司和某房产公司均未履行还款
B公司义,务担保。人经催讨不成,原告工商银行上海某支行将两公 司诉至法院。 经查,B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根据其刊登的年报 记载,A公司是B公司的大股东之一,在1998年和1999 年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02%和1.37%。2000年至2001年, A公司陆续将其所持B公司的股票抛售完毕。
(一)对担保申请人的资信状况调查不深,审批不严 或越权审批,可能导致企业担保决策失误或遭受欺诈。 (二)对被担保人出现财务困难或经营陷入困境等状 况监控不力,应对措施不当,可能导致企业承担法律 责任。 (三)担保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可能导致经办审批 等相关人员涉案或企业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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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担保方来说,担保风险还具有以下特点需引 起注意:
事前控制
事中控制
事后控制 案例来源:中国会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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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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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证方式
►①一股保证
▪ 当事人在保证台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 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 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该权利是指一般 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 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 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方式
► (1)法律许可抵押的财产 ► (2)对法律许可抵押的财产的抵押规则 ► (3)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 ► (4)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
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台同继续有效。 ► (5)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
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 (6)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
► ②连带责任保证
▪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另外,当事 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 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人的抗辩权
►保证人的抗辩权包括专属于保证人自己的抗 辩权和保证人享有的债务人的抗辩权。
5、保证责任
►(1)保证范围
2、保证人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3、共同保证
►共同保证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保证人为同 一债务作保证的行为。
►按份共同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
►(1)保证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 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主债中的债权人签订的合 同。
▪ 内容:①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②债 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③保证的方式。④保证 担保的范围。⑤保证的期限。⑥双方认为需要 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担保的概念、适用范围和性质 ►1、担保的概念
▪ 担保是指法律规定或担保人约定的确保合同履行、 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
►2、担保的适用范围
▪ 担保只适用于合同法律关系领域
►3、担保的种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 定金
4、担保的性质
►担保是一种合同关系 ►它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约定,以担
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担保债权实现的合同。
(二)担保的基本原则
►平等 ►自愿 ►公平 ►诚实信用
二、担保的形式
►(一)保证及责任 ►1、保证的概念和特点
▪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 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 责任的行为。
▪ 法律特征:
►(1)保证属于人保。 ►(2)保证人为主台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3)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者趣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 ►③新贷偿还旧贷的 ►④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
保证的 ►⑤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
偿
(二)抵押的效力及实现
►1、抵押的概念和特征
▪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财 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 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 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
► (3)绝押合同的禁止
▪ 约定于债务清偿期届满而未能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 转移,为抵押权人所有的,为绝押合同。
► (4)抵押物登记
▪ ①法定必须登记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及登 记效力
▪ ②自愿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及登 记效力
第八章 担保法律制度
► 教学目的与要求: ►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掌握担保法律制度的基本
内容。
► 重点掌握的内容: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几种担保种类的具体法律规定。
► 一般了解的内容:担保的概念和意义、担保的性质 和基本原则。
► 重点、难点的学习建议:结合案例理解担保的具体 应用。
一、担保及担保法概述
▪ 保证范围即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指在保证关系中 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
▪ 保证范围包括当事人约定的保证范围和法定的保 证范围。
(2)主债的转让、变更与保证责任
► ①债权的转让与保证责任
▪ 一般,债权转让无需债务人的同意,债权人与债权受 让人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转让即可成立。保证人与债 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 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 (7)抵押物依法被继承或者赠与的,抵押权不
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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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
► (1)抵押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 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主债中的债权人(抵押权人)签订的 合同。
▪ 书面形式
► (2)最高额抵押
▪ 抵押人与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抵押合同,为一定期限内 连续发生的借贷合同或某项商品交易行为提供担保,只 要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抵押合同约定的债权额度内进行交 易,抵押人即承担担保责任。
► ②债务的转让与保证责任
▪ 债务人转让债务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在保证期间, 债券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 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 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 承担保证责任。
(2)主债的转让、变更与保证责任
►③主债的变更与保证责任
▪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的数量、价款、币种、 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 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 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 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如 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内容,但并 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与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 ►①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与保证责任
▪ 6个月 ;2年
►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与保证责任
▪ 6个月
►③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与保证责任
▪ 6个月
(4)有关保证责任的其他规定
►①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 ►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
法律特征:
▪ (1)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 ▪ (2)抵押权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标
的物的占有,就其财产所设定的物权 ▪ (3)抵押权的标的一一抵押物,必须是特定
的、可处分的财产,包括不动产或者动产 ▪ (4)抵押权的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 (5)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卖得价款优先受
偿
2、抵押物及其抵押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