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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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005—1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医师在值班期间的职责和交接班的内容、程序等。
1.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医技各科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国卫医发[2018]8号)
3术语
无
4内容
4.1各科室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4.2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本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不得独立承担值班任务。我院在职轮转医师必须经所在科室带教、考核合格,科主任认可同意后方可独立值班。
4.3医师应严格按照《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换班者,须经科主任同意后在《医师排班表》上注明。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4.4临床值班医师负责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急危重症患者的观察、治疗和抢救,急会诊,急诊入院患者的检诊与处理及首次病程记录书写等,同时应协助值班护士做好病区管理工作。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如X光、CT、MRI、各种血液检查等),以保证配合临床诊疗抢救需要。
4.5值班期间严格执行三线医师制,一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二线、三线医师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到岗。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一线医师值班期间如因公短时间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并保证联络畅通。
4.6三线值班医师均必须保证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畅通有效,随叫随到。否则延误抢救诊疗,将予以严肃处理。
4.7交接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当日手术及侵入性操作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患者、其他需要提醒值班医师注意观察的患者。各科室医师在交班前应将上述患者的情况和观察注意事项记入医院统一发放的交接班记录本中;急危重症、当日四级手术患者须做好床头交班工作,并做好交接记录。值班医师接班后必须巡视病房,了解患者情况,根据病情变化和处理工作及时作好值班期间的病程记录,记录时应注明时间。交接班记录本应由科室长期妥善保存。
4.8病区每工作日晨会集体交班一次。值班医师应汇报新入院、手术、危重、抢救、特殊检查和治疗等患者的病情变化、处理转归等情况。科主任应予以讲评,布置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
4.9临床值班医师原则上次日晨会交接班后照常参加本组查房、手术等日常工作,结束后方可休息。节假日值班者可在其他时间安排补休。
4.10医技科室值班、交接班参照以上规定,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制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