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招标合同书范本(2020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47552
学生食堂招标合同书范本
学生食堂招标合同书范本(2020版)
学生食堂招标合同书范本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梁平县聚奎镇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已由梁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梁平发改发[20xx]21号文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梁平县聚奎镇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梁平县聚奎镇初级中学,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梁平县聚奎镇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工程;
2.2本招标项目建设地址:梁平县聚奎镇双河街85号;
2.3建设规模:新建食堂一栋,建筑面积为1297.50平方米,总投资约为170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范围内的消防、电气、给排水、土建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和答疑补遗等所有的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发布时间:20xx年 2 月 13 日;
4.2 该工程不需报名,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xx 年 2 月 13日起在重庆市梁平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3 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资料费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xx年 3 月 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梁平县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接件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体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梁平县聚奎镇初级中学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公司
地址:梁平县聚奎镇双河街85号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 18号国宾城11栋13-5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投标人:年月日
学生食堂招标合同书范本二
招标单位: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招标办
招标项目: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食堂经营权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具有生物医药特色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学院需要,为引入竞争机制,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学生生活需求,经学院领导批准,我院食堂现对外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选择经营管理单位。期限叁年。
一、基本概况
师生食堂上、下2层,总面积约1300平方米。(详情请务必实地考察,招标人将安排于20xx年元月21日上午9:00——11:00开放参观。
二、投标单位条件及须知
(一)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学校食堂或较大规模餐饮业(食堂)经营管理经验。
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报价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4、不接受个人投标。
(二)投标单位在经营期间,要做到以下要求:
1、要确保安全与饮食卫生。
2、保证一天三餐供应。食堂经营以供应饭菜、面食、小炒为主,做到品种应多样化。主食:三餐不少于2种,菜类:早餐不少于6种,午、晚餐不少于15种。
3、师生用餐场所要相对分开。
4、根据招标方工作安排,合理安排食堂开放时间(含寒、暑假期间)。
5、投标单位在食堂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学院校园有关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单位应承担其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政府行政部门的所有罚款和法律责任。主动接受学院和国家食品卫生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6、投标单位聘请的员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要求,承担食堂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及时交验个人身份证、健康证等。不准聘用童工、“两劳释放”及有劣迹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进入工作岗位的,被检查发现一人次扣其违约金人民币贰佰元。投标单位人员住校内的,必须按规定办理暂住证,未经学院许可不准留宿外人。投标单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进行防疫、防火等各项安全教育。如果发生工伤及其他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7、投标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交学院备案后严格执行。
8、投标单位须按学校作息时间营业,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学校教学和办公秩序。晚间营业不得超过熄灯时间。
9、投标单位在食堂经营活动中自行定价,但不得牟取暴利,毛利要控制在20%以内,并要制作价格牌,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学院物价监督。否则,学
院有权中止合同并不退还财产押金。
10、投标单位应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源货源。对易燃物品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确保安全无事故。投标单位必须接受学院防火、防食物中毒等检查监督,执行学院的整改意见。
11、学院移交给投标单位使用的食堂售饭菜窗口的收银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一经损坏,立即修复。如经营者发现学生或教工遗忘拿走的饭卡,必须立即交给学院有关负责人,严禁套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投标单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种费税。
13、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食堂垃圾转运费用。
14、投标单位在经营食堂期间自负盈亏,其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投标单位负责,学院概不负任何责任。
15、食堂卫生许可证由投标单位办理,学院负责协助。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许可证延误,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16、投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租赁期满时,若投标单位没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所交押金全部无息退还。
17、投标单位不得转租转包,不得经营餐饮服务之外的非法项目。无特殊原因,双方均不得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整。若因政府有关部门责令终止、招标方因新校区建成整体搬迁等不可抗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时,双方均不负责赔偿责任。
18、学院提供给投标单位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水电设施),均由投标单位负责保管和维修,所需费用全部由投标单位承担,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约定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