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自动顺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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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劳动合同顺延模板

三期劳动合同顺延模板

三期劳动合同顺延模板
一、甲方,(公司全称)。

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号码)。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乙方继续为甲方公司工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于(具体日期)加入甲方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具体日期)至(具体日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原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至(具体日期)止。

三、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甲方愿意与乙方继续合作,双方达成一致,同意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并延长期限至(具体日期)止。

四、乙方在继续工作期间,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公司管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司规定,不得擅自离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以上是关于三期劳动合同顺延的模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果需要进行具体的合同签订,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祝您工作顺利!。

劳动合同自动顺延后到期有无补偿

劳动合同自动顺延后到期有无补偿

休” 的规 定 . 你到 达 5 周 岁 时应 该 申请 办理 在 5
退休 手续 若 不 同意办 理退 休 手续 . 要 求公 再 司缴 纳社 会保 险 费缺乏 法律 依 据 。田
本栏 编辑 郭 军 平
2 行 人 才 资源 开 发 4 0 00 1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问: 我在 某 医药公 司有毒 有 害气体 岗位 工
作 满 8 - 按 国 家规 定 可 办 理 提 前 退 休 手 续 我 -. #
想 工作 至6 岁 . 单位 强 制要 求我 办理 退休 手 0 但 续 并 中断为我 缴 纳社保 费用 我 该 怎 么办?
答 :劳 动 法 》 定 , 人 单 位 和 劳动 者 必 《 规 用
担 合 同 到 期 终 止 后 的 义 务 。 田
恢 复 劳动 关 系并支付 工 资损 失 单位 抗辩 称 劳
动 合 同 已到 期 . 不 具 备 恢 复 劳 动 关 系 的 条 件 。
这 种说 法成 立吗 ?
答 : 劳动 合 同法 》 《 规定 , 人 单位 违 反 本 用 法规 定解 除或 者终 止劳 动合 同 . 动者 要求 继 劳 续 履行 劳 动合 同 的 . 用人 单位继 续履 行
须 参加 社会 保 险 , 缴纳 社会 保 险费 。若你 所 在
岗 位 列 入 特 殊 工 种 提 前 退 休 范 围 , 据 《 务 根 国
院关 于工 人 退休 、 职 的暂行 办 法 》 一 条第 退 第
二项“ 事井下 、 从 高空 、 温 、 高 特别 繁 重 体 力 劳
动 或者 其他 有 害身体 健康 的工 作 . 年满 5 周 男 5 岁 , 年满4 周 岁 , 女 5 连续 工龄 满 1 年 的 , 该退 0 应

劳动合同自动顺延期

劳动合同自动顺延期

劳动合同自动顺延期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长至一定时期。

这种顺延是无条件的,用人单位不得拒绝。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自动顺延期的概念、法律规定、顺延期限、顺延次数以及顺延期满后的处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劳动合同自动顺延期的概念劳动合同自动顺延期,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因劳动者处于特殊时期,如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劳动合同的期限依法自动延长至相应时期的情形。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二、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顺延期限劳动合同自动顺延期的期限,根据劳动者所处的特殊时期不同,顺延期限也不同。

一般来说,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顺延期限分别为:1. 医疗期: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最长为两年。

妇女妊娠劳动合同可顺延5篇

妇女妊娠劳动合同可顺延5篇

妇女妊娠劳动合同可顺延5篇篇1甲方:[公司/单位名称]乙方:[孕妇职工姓名]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一、协议目的鉴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进入妊娠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并兼顾甲方的用工需求,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妊娠期间劳动合同的顺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顺延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规,对妊娠期间的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在乙方妊娠期间,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为确保乙方的健康及顺利生产,双方同意对原劳动合同进行适当顺延。

三、劳动合同顺延的期限1. 乙方自进入妊娠期间起,劳动合同自动顺延至产后恢复期结束。

产后恢复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一般为产假结束后至少XX个月。

2. 若乙方在顺延期内完成身体恢复并经甲方同意复工,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合同期限或继续顺延。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保障乙方在妊娠期间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待遇、劳动保障等,并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并尽力完成工作任务。

如因身体状况需请假休息,应按照国家及甲方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和劳动保护,合理安排工作任务,避免对乙方身体健康造成损害。

4. 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可能危害自身健康或胎儿安全的工作。

五、合同变更与解除1. 双方同意,在乙方妊娠期间及产后恢复期内,除法定情形外,甲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六、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一方违反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甲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3.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从事可能危害自身健康或胎儿安全的工作,甲方有权依法处理。

七、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必备条款有:1.劳动合同期限‎。

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2.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劳务、工作班次等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4.劳动报酬。

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5.劳动纪律。

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

双方当事人可‎以就用人单位‎出资招收录用‎、出资培训、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新劳动法实施‎细则一、总则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6、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产假期员工合同到期

产假期员工合同到期

尊敬的[员工姓名]:您好!首先,感谢您在过去的时间里,为我公司付出的辛勤努力和做出的贡献。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您在产假期间的合同到期事宜通知如下:一、合同到期时间根据您与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起始日期]至[到期日期]。

由于您在产假期间,合同期限已自动顺延至[实际到期日期]。

二、合同到期原因1.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您在产假期间的合同期限自动顺延。

2. 在产假期间,您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且符合合同续签条件。

三、合同续签及离职手续1. 合同到期后,如您愿意继续留在公司工作,请于[通知期限]内与我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如需续签,请提前准备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干张;(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您不希望继续在公司工作,请于[通知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如下:(1)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离职申请;(2)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离职申请;(3)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①结算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②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③归还公司物品;④办理离职证明等。

四、注意事项1. 请您在合同到期前,关注我公司的通知,按时办理相关手续。

2. 如您在合同到期前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办理手续,请提前与我公司沟通,以便我们为您办理延期手续。

3. 如您在离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公司沟通解决。

最后,祝愿您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切顺利!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公司联系。

顺祝商祺![公司名称][通知日期]。

协议到期后自动顺延是没有期限的合同,双方都可随时解除合同

协议到期后自动顺延是没有期限的合同,双方都可随时解除合同

协议到期后自动顺延是没有期限的合同,双方都可随时解除合同篇一:企业在制订《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需要注意的问题企业在制订《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需要注意的问题一、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此以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如果用人单位不想与员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可与员工协商一致解决。

只要员工愿意即可。

(但要留有相关证明)三、企业编制劳动合同时,要考虑到对员工调岗情况的描述。

注意要给企业自身留出空间;要有相应的规定条款(在《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中要体现出相应的制度约定)。

四、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岗前培训”、“培训期”、“见习期”等仍然可用,不被禁止;用人单位如想延长试用期,职工待遇不被降低的情况下,都是可以的。

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培训期”。

五、企业在编制劳动合同时,为防止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延迟、延误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最好在合同最后加一条款:“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劳动合同自动顺延。

”以免以后忘了,职工找麻烦。

六、国家规定加班标准以一小时为起算,超过一小时即为加班;一小时以内,用人单位可自己规定是否为加班(需要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体现出这方面的条款)。

七、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企业可单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的约定来鉴别是否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与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使用以下几种方法:1抓住劳动者的过失。

(优点是省钱、省事、企业的责任轻;缺点是企业要有举证)2通知对方协商解除。

妇女妊娠劳动合同可顺延6篇

妇女妊娠劳动合同可顺延6篇

妇女妊娠劳动合同可顺延6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妊娠需要特殊照顾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劳动合同顺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为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体现对孕期女职工的关爱,确保乙方在妊娠期间得到充分休息和合理调整,同时保障甲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乙方劳动合同进行顺延。

二、顺延事由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妊娠需要休假,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顺延劳动合同期限。

三、顺延期限1. 顺延期限自乙方妊娠开始之日起计算,至医疗期满或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止。

2. 根据实际情况,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确定顺延的具体期限。

四、工作内容及待遇1. 乙方在顺延期间的工作内容根据甲方实际情况进行安排,确保乙方健康和工作权益。

2. 乙方在顺延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3.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关怀。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 双方应共同协商处理顺延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

2. 顺延期间,如乙方出现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2. 劳动争议发生后,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八、其他约定1.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三期员工合同自动顺延

三期员工合同自动顺延

尊敬的各位三期员工: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现就三期员工合同自动顺延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合同自动顺延的定义三期员工合同自动顺延,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因法定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原劳动合同的期限。

二、适用范围1. 孕期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原劳动合同期满的,自动顺延至哺乳期结束。

2. 生育手术恢复期员工:因生育手术需要恢复的员工,在恢复期内,原劳动合同期满的,自动顺延至恢复期结束。

3. 医疗期员工:在医疗期内,原劳动合同期满的,自动顺延至医疗期结束。

三、顺延合同期限1. 孕期女员工:顺延期限为哺乳期结束之日。

2. 生育手术恢复期员工:顺延期限为恢复期结束之日。

3. 医疗期员工:顺延期限为医疗期结束之日。

四、顺延合同内容1. 顺延后的劳动合同期限与原劳动合同期限相同。

2. 顺延后的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岗位等,与原劳动合同保持一致。

3. 顺延后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员工应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注意事项1. 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与员工协商,确定顺延合同期限。

2. 员工在顺延合同期限内,享有原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权益。

3.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保障顺延合同期间员工的合法权益。

4. 员工在顺延合同期间,如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请各位三期员工知悉并遵守。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人力资源部年月日【说明】1. 本通知适用于我国境内用人单位的三期员工。

2. 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为准。

3.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事实劳动关系下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及规避

事实劳动关系下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及规避
长期 以来 ,法 律意识淡薄是我 国劳动 力市场存在 的顽疾 。 有相 当一部分 劳动 者在与用 人单位 签订劳动 合 同时 , 取“ 采 听 之任之” 的态度 ; 而一部分企业 出于利润最 大化考虑 , 也借 此不 与劳动者签订 劳动合 同 , 以达 到管 理方便和规避 “ 三险一金 ” 的 支付义务等 目的。这样一来 , 在企 业与员工之 间就形 成了大量 事实劳动关系 , 而这种劳动关 系是 完全违背《 劳动合同法》 立法 本意 的。 因此 , 国家在颁布和实施《 劳动合同法》 过程 中 , 加重 了 对 企 业 这 类 问 题 的处 罚 力 度 。 众所 周知 , 与劳 动合 同关 系相 比 , 实劳动关 系仅仅 是用 事 人单位与 劳动 者之间缺少 了劳动合 同这一 形式要件 , 劳动关系 仍然是客观存 在的。实践 中, 事实劳动关系 主要有 三种行为模 式: 第一 , 与新入职员工 签订 劳动合 同而形成 的事实劳 动关 不 系; 第二 , 劳动 合同到期后 , 人单位未 与员工 续签劳 动合 同 , 用 但是 同意员工 继续 在本单位工作 ,而形成 的事实劳动关系 ; 第 三, 用工单 位因劳务 派遣合 同无 效或不存 在 , 与派遣员 工之 而 间形成 的事实劳动关系 。 上述任何一种行为模式都令企业面临 巨大 的法 律 风 险 。
一 一
而 言 , 网络 公 司应 当 自 2 0 0 8年 l 月 起 至 2 0 1 0 9年 9月 这 段 时 间, 向刘洋承担支付 “ 双倍工资返还” 的法 律责 任。 2企 业 与 员工 未 签 订 无 固定 期 限 劳 动 合 同 , 面 临 “ 倍 工 . 将 双

企 业在 事实 劳动 关 系 中承 担 的法律 风 险
『 企_业 理; l 。 j 管

劳动合同约定的自动顺延条款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约定的自动顺延条款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约定的⾃动顺延条款的效⼒是怎么规定的近期很多⼩伙伴问劳动合同续签挺⿇烦的,能不能在合同中直接约定劳动合同⾃动续签或者延期呢,这样就能解决很多问题。

那么,劳动合同约定的⾃动顺延条款的效⼒是怎么规定的?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动续签”是否等于合法的劳动合同订⽴⾏为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法》第⼗条规定,建⽴劳动关系,应当订⽴书⾯劳动合同。

这⼀句话内涵很丰富,所谓的书⾯劳动合同必须包含以下⼏个要素:1、存在书⾯合同法律上书⾯的范围不仅是指纸质,电⼦形式的合同也⾏,如电⼦邮件。

但是由于电⼦形式容易被修改,不太可靠,⼀旦发⽣争议,需要对合同的真实性进⾏讨论,枉费功夫,所以推荐使⽤纸质的劳动合同。

2、存在签订⾏为签订是对劳动合同条款的认可。

纸质的劳动合同上,双⽅要签字盖章⽽电⼦形式的合同中,表⽰认可的语句和发出该语句的⾏为也是签订。

3、存在法定条款《劳动合同法》中对于法定条款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就是其中⼀项。

其他⽐较重要的还有劳动报酬、⼯作时间等。

⼆、“⾃动顺延”是否等于签订⼀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动顺延”条款就使劳动合同的期限超出了三种法定类型。

根据劳动合同类型法定的原则,超出的类型不具有合法性,此类“约定顺延”的条款不具备法律效⼒。

三、劳动合同续签的简化形式在实践中,若⽤⼈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对于劳动合同的续签⽆其他异议,我们建议⽤⼈单位在劳动合同续签时,可制作《劳动合同续签确认书》,对双⽅续签的意思表⽰及原合同条款的继续履⾏作⼀个书⾯的确认,如此形式上相对⽐较简化,同时也符合了劳动合同续签的法定要求。

如果您咨询的情况⽐较复杂,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合同自动顺延条款法律效力规定

合同自动顺延条款法律效力规定

合同自动顺延条款法律效力规定在商业活动和日常交易中,合同是确保各方权益和义务得到明确和保障的重要法律文件。

其中,“合同自动顺延条款”是一种常见的约定形式,但关于其法律效力的规定并非为所有人所熟知。

合同自动顺延条款,简单来说,就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如果没有特定的条件或行为发生,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定的期限。

这种条款的出现,一方面是为了减少重新签订合同的繁琐程序,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持合同关系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要确定合同自动顺延条款的法律效力,首先需要关注的是合同的订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

例如,合同的签订应当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

如果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那么其中的自动顺延条款自然也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其次,合同自动顺延条款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这包括顺延的条件、期限、顺延的次数等关键要素。

如果条款表述模糊不清,容易引发争议,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因为条款的不确定性而被认定为无效或者难以执行。

例如,如果合同中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期满后自动顺延一年”,但没有说明是无限次顺延还是有次数限制,也没有提及顺延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发生变化,这样的条款就存在较大的漏洞。

另外,合同自动顺延条款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比如,某些行业可能存在法律法规对合同期限的限制,或者对某些特殊类型合同的续订有特定的程序要求。

如果自动顺延条款违反了这些规定,那么也是无效的。

在判断合同自动顺延条款的法律效力时,还需要考虑公平原则。

如果该条款明显对一方不公平,导致一方的权益受到严重损害,而另一方获得了不合理的利益,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对条款进行调整或者认定其无效。

举个例子,假设一份租赁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满后,如果承租人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不再续租,合同将自动顺延三年,且租金大幅上涨。

这种情况下,如果承租人因为某些不可预见的原因未能及时通知,而被迫接受高额租金的续租条款,就可能被认为是不公平的。

劳动合同顺延至退休_模板

劳动合同顺延至退休_模板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劳动者姓名):鉴于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将于[原合同到期日期]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原合同到期后的顺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合同内容原合同自[原合同签订日期]起至[原合同到期日期]止,双方约定如下内容:(此处列出原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

)二、合同顺延1. 顺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等有关规定,鉴于乙方符合以下条件,原合同到期后自动顺延至乙方法定退休年龄。

2. 顺延条件:- 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连续工作年限]年;- 乙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退休年龄-连续工作年限]年。

3. 顺延期限:原合同自[原合同到期日期]起至乙方法定退休年龄止。

4. 工作内容:乙方顺延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保持不变。

5. 劳动报酬:乙方顺延期间的劳动报酬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并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进行调整。

6. 社会保险:乙方顺延期间的社会保险待遇按国家及地方政策执行。

三、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乙方顺延期间的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 甲方应保障乙方顺延期间的工作条件及劳动保护;- 甲方应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按约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2.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政策参加社会保险。

四、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乙方顺延期间的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3. 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工作职责,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HR必看的13条劳动法

HR必看的13条劳动法

HR必看的13条劳动法1、职员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且要求连续劳动关系的,企业必须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在一样情形下,双方签订第3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必须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职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向职员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4、企业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职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企业与职员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企业违法不与职员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职员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6、企业未依法为职员缴纳社会保险,或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损害职员权益的,职员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7、除企业坚持或者提升原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员不同意续签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续签的,企业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8、企业非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职员要求连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企业必须连续履行;职员不要求连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差不多不能连续履行的,企业必须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

9、试用期限违反法律规定且差不多履行的,由企业以职员转正后的月工资为标准,按差不多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职员支付赔偿金。

10、企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职员收取财物的,以每人500元以上200 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职员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企业未向职员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职员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部门责令企业按应对金额50%以上1 00%以下的标准向职员加付赔偿金:(一)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

13、企业招用与其他企业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员,给其他企业造成缺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企业的具体阻碍1、申请劳动仲裁,不须交纳任何费用,意味着事无大小,职员都可能申请劳动仲裁;2、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拥有管辖权,意味着长期外派出差的职员可在工作地申请劳动仲裁,企业须派员到该劳动仲裁部门应诉,从而加大了处理成本;3、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企业把握治理的,企业应当提供,否则承担不利后果,意味着企业在日常治理中应注意有关证据的储存,而关于侵权方面的证据(如违法延长加班的考勤资料),不管企业提供与否,都处于极其不利的局面;4、企业侵权后,职员申请仲裁的时效为1年,无形加大了劳动关系的不稳固性和加重了治理者的心理压力;而关于在职期间所拖欠的劳动酬劳,职员均可在离职后1年内追讨,意味着企业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适应做法将被有效禁止,关于以压榨职员加班费生存和进展的企业将面临停业关闭;5、关于劳动酬劳、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争议案件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刻、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案件,一裁终结,即劳动仲裁裁决后赶忙生效,企业将无法以起诉、上诉方式来“拖时刻”。

劳动合同顺延确认书

劳动合同顺延确认书
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 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 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 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 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劳动合同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劳 动合同的到期、终止、续订,属于最容易引发劳资纠纷的阶 段,续订劳动合同原本属于难度不高的工作,用人单位不应 以任何借口来推托责任。司法机关如果认定此自动顺延类条 款能免除用人单位签订新劳动合同的义务,势必会导致更多 的用人单位图省事,以顺延条款取代新劳动合同,这样导致 的另一严重后果就是使更多劳动关系在顺延期间处于不确 定状态。
但是在实践中,许多企业出于贪图省事等原因,在劳动 合同中预先设置了自动顺延的条款。而根据法律规定,在一 些情形之下劳动合同还必须自动顺延,直至这些特殊情形消 除。
以下,笔者就对劳动合同的顺延问题作一番解析。
自动顺延条款
在实践中,常有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预先设置了“自
动顺延条款”,比如以下两个案例就是这样的情况:
日前将回执交回人力资源部,逾期不交回的视为不同意续延, 公司将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特此通知
MB公司
XX年11月15日
(此通知一式两联,一联为公司留存)
篇二:劳动合同续签确认书
劳动合同续签确认书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篇三:细解劳动合同的顺延问题
细解劳动合同的顺延问题
起止日期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除了法定情 形之外,劳动合同一旦到期,双方就应就是否续签合同以及 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即应订立新的劳动合同。

HR微课|劳动合同文本设计的8大坑及8大招

HR微课|劳动合同文本设计的8大坑及8大招

HR微课|劳动合同文本设计的8大坑及8大招每个HR手中都至少有一份劳动合同,或者download 自网络,或者上家单位流传,或者花钱购买的当地人保局的劳动合同范本。

人保局的推荐合同范本合法性当然不会存在问题,但是众多血淋淋的案例告诉HR,相当多数企业的劳动合同仅仅是发条的堆砌,签与不签一个样,签了也没用,中看不中用。

如何快速设计一份完美实用、既好看又好用的劳动合同,应该是HR的必修课。

劳动合同文本设计的8大坑一劳动合同期限一刀切人力资源管理实务中大多数用人单位,不加区分地采用同一种劳动合同期限,导致用工管理自主权降低或者增加用工成本。

二岗位期限和合同期限不分很多HR对调岗调薪手足无措,操作不当,可能被认定为擅自变更劳动合同,被员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甚至要求按原岗原薪补足差额,显然增加了用人单位的管理难度和成本。

三劳动报酬条款简单化很多用人单位的劳动报酬条款过于简单、僵化,严重限制了用人单位的自主权,也失去了劳动报酬的激励性。

四工资地点约定不科学分级机构多的单位,如何通过工作地点的约定,实现员工工作地点的约定调整,避免员工以地点变更为由拒绝调整导致的管理困境。

五无法律文书送达条款单位给员工出具的法律文书不能有效送达,或者员工地址变更,或者员工故意对抗,如何运筹帷幄有效送达,合同条款帮您忙。

六自动顺延条款员工主张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之诉,在各地呈现愈演愈烈之势。

成百上千甚至上万人的劳动合同续签,HR要时刻盯着吗?万一漏掉一个怎么办?一句话教你解决成百上千人续签合同的后顾之忧。

七无规章制度确认条款你们单位劳动合同中作为附件的N多制度,为何一旦产生仲裁或诉讼,就不会被采纳,被认定不合法,其实增加一句话就可以彻底解决掉这个问题。

八合同多处留白亲眼见过很多单位的劳动合同多处划横线处留白,员工手里的合同也是赤裸裸留白,你知道这是多大一个定时炸弹吗?本期嘉宾:杨保全律师知名劳动法与用工关系管理专家北京劳动法专家律师团创始人北京弘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兼职导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特聘讲师北京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会理事北京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协会委员学员收益#1、了解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最易产生风险的8大内容。

2024年渐进式延迟退休政-劳动合同6篇

2024年渐进式延迟退休政-劳动合同6篇

2024年渐进式延迟退休政-劳动合同6篇篇1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员工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员工入职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保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入职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在签订合同时注明工作地点)鉴于乙方符合国家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的相关规定,经过双方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劳动合同条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一、合同期限与工作岗位安排(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法律风险提示: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我国1995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了法定终止(即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和约定终止(即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并列举了劳动合同法定终止的情形,2008年9月18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在此基础上又又增加了4条劳动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7、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有证据证明是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8、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9、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劳动合同终止;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风险级别:☆☆☆风险规避措施:典型案例:劳动合同法定顺延期间无须再续签小丽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在工作了两年后,小丽怀孕了。

怀孕之后,小丽便以保胎为理由三天两头向公司请假,后来索性在家保胎不去公司上班了。

一年之后,小丽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

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已在家休产假的小李收到公司的通知函,通知函中写道,公司决定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但因为小丽正在产假期间,因此劳动合同将顺延至哺乳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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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自动顺延条款起止日期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除了法定情形之外,劳动合同一旦到期,双方就应就是否续签合同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即应订立新的劳动合同。

但是在实践中,许多企业出于贪图省事等原因,在劳动合同中预先设置了自动顺延的条款。

而根据法律规定,在一些情形之下劳动合同还必须自动顺延,直至这些特殊情形消除。

以下,笔者就对劳动合同的顺延问题作一番解析。

在实践中,常有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预先设置了“自动顺延条款”,比如以下两个案例就是这样的情况:案例一:20xx年4月19日,王某与北京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两年期劳动合同书,双方约定本合同期满时,如王某仍在外聘单位工作,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延长一个合同期,并以此类推。

案例二:田某与北京某公司劳动合同中约定“雇员的雇佣期为自20xx年8月8日至20xx年8月7日止,除非双方协商同意或者一方按有关条款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在雇佣期满时,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个雇佣期,并依此顺延”。

由此产生的争议主要是,劳动合同中的自动顺延条款可否取代新劳动合同。

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中的自动顺延条款可以取代新劳动合同。

另一种相反的观点则认为,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自动顺延条款不能取代新劳动合同。

对此问题,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自动顺延条款能取代用人单位到期后和劳动者签订的新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中约定“自动顺延”条款就使劳动合同的期限超出了三种法定类型。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显然,没有“自动顺延”这种对终止期限似确定又不确定的劳动合同类型。

根据劳动合同类型法定的原则,超出的类型不具有合法性。

劳动合同中约定自动顺延条款,还涉嫌免除用人单位在原合同到期后续订劳动合同的责任、排除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权利。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这样的的劳动合同应当被认定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劳动合同的到期、终止、续订,属于最容易引发劳资纠纷的阶段,续订劳动合同原本属于难度不高的工作,用人单位不应以任何借口来推托责任。

司法机关如果认定此自动顺延类条款能免除用人单位签订新劳动合同的义务,势必会导致更多的用人单位图省事,以顺延条款取代新劳动合同,这样导致的另一严重后果就是使更多劳动关系在顺延期间处于不确定状态。

因为,劳动者无法仅凭具有顺延条款的劳动合同来证明顺延期间的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工伤等劳动争议,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无法凭借顺延条款证明顺延期间的劳动关系,使劳动合同失去其最起码的功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因此笔者认为,即便用人单位已经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顺延条款,单位仍应及时制作《劳动合同顺延登记表》、《劳动合同期限顺延确认书》等文件,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书面确认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截止日期等,明确期间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经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可以自由约定合同的有效期间,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该合同自然终止。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这就是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

关于劳动合同法定自动顺延的规定,散见于《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之中。

比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当法定顺延情形出现时,任何单位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或者选择仲裁及诉讼,要求撤销用人单位的终止劳动合同决定、恢复劳动关系、补发工资。

通常认为,劳动合同法定自动延期应理解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自动变更,即事实形成而不需要双方再续签劳动合同予以确认,既然不是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就不应当算作是续签一次劳动合同,自动顺延期间应当理解为仍在原劳动合同期限之内。

有些用人单位担心,劳动合同顺延的法定情形到期之后,如果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会发生劳动者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的问题。

事实上,实践中也确实发生着类似案件,因此笔者建议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并发生自动顺延情形时,通过制作《劳动合同顺延登记表》、《劳动合同期限顺延确认书》等类似文件,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书面确认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截止日期等内容,这样就能有效防范因劳动合同自动顺延发生的劳动争议。

而对于劳动者来说,掌握双方签字盖章的顺延书面材料,对劳动者的权利也是较为明确的保障,如此一来,双方就共同创造了诚信和谐的用工环境。

_ _与___于_20xx_年_ 4_月 9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20xx年 6 月_9_日依法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延续劳动合同。

延续的劳动合同从 20xx 年_6_月 10日起生效,并重新确定以下新的合同条款:延续的劳动合同期限采取固定期限:从 20xx 年_6_月_10_日起到20xx年_7_月_9_日止。

除上述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同意一并履行。

甲方:(盖章)乙方:年月日一、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此以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如果用人单位不想与员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可与员工协商一致解决。

只要员工愿意即可。

三、企业编制劳动合同时,要考虑到对员工调岗情况的描述。

注意要给企业自身留出空间;要有相应的规定条款。

四、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岗前培训”、“培训期”、“见习期”等仍然可用,不被禁止;用人单位如想延长试用期,职工待遇不被降低的情况下,都是可以的。

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培训期”。

五、企业在编制劳动合同时,为防止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延迟、延误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最好在合同最后加一条款:“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劳动合同自动顺延。

”以免以后忘了,职工找麻烦。

六、国家规定加班标准以一小时为起算,超过一小时即为加班;一小时以内,用人单位可自己规定是否为加班。

七、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企业可单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的约定来鉴别是否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与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使用以下几种方法:1抓住劳动者的过失。

2通知对方协商解除。

3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或支付一个月工资。

解除理由可以是:该劳动者个人能力不够,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

4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采用这条时,企业需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或对其支付一个月工资。

企业的市场发生变化、转产、由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带来的人员岗位变动等,如涉及人数超过20人,可裁员;如涉及人数低于20人,可使用这条解除合同。

八、企业在执行规章制度时,要留有证据,程序要合法。

九、夜班津贴不支付,不违法。

十、综合工时制:每天8小时,或每周40小时,或每年XX小时。

如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但每周不超过40小时,是合法的。

或一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但全年不超过XX小时,也是合法的,用人单位无需对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但在合同中须明确:综合工时制并需要申报。

注:非综合工时制,企业没有调休的,加班费仍然要给。

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11天=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十一、年薪制与工资制的区别:年薪的特点:1. 工资按年计算按月支付;2. 劳动合同一年以上。

工资制的特点:1.按小时或按计件方式计算劳动工时;2.小时工最长15天发放一次工资。

十二、工资支付手续要保留2年以上备查。

十三、职工在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接触劳动合同,工资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费支付。

十四、对于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可按工伤保险条理来办,原则上可停发工资,也可支付工伤津贴,工伤人员的工资主要由社会保险部门支付。

十五、女职工产假期间,如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可停发;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照发,可按基本工资或岗位工资标准支付。

婚假一般额外照顾,全额发放。

十六、对于职工探亲假,四小时内到达的不给探亲假。

探亲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绩效工资、奖金企业自己掌握。

十七、职工在企业组织的活动中受伤,按工伤处理。

十八、职工与企业产生法律纠纷时,“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工作年限”这三方面由用人单位来举证;所以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对待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工作年限等问题上一定要留有证据。

十九、“经济补偿金”谁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谁承担责任。

二十、工伤鉴定是由工伤保险部门举证,企业只是协同举证。

二十一、劳动合同到期,不想续签的,一、二次时企业有权力,第三次员工有权力。

二十二、劳动合同到期前,要书面通知给员工,如没有文字通知,口头通知但要双方达成一致。

二十二、如果没有《规章制度》,那么就把企业的《员工手册》视为你的“规章制度”来执行。

二十三、企业制定《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时,可由企业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制定,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参加职代会的职工代表人数不能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

二十四、职工个人没有过失时,对于老、弱、病、残员工都可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二十五、不是单位安排的加班,可不支付加班费二十六、法定节假日,计件工资按职工计件单价倍数支付,法定节假日计件定额任务为“零”。

二十七、“同工同酬”不是同岗同酬。

“同工同酬”是指在同样的岗位、同样的工作、同样等量的劳动、同样的业绩获取同样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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