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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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投资运作模式

常见的理财产品投资运作模式分为两种:一对一模式和资金池模式。

一、一对一模式

所谓一对一模式是指一个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一个投资组合,两者之间是意义对应关系。一对一模式设定明确的投资对象,如证券、收益权、房地产等,并明确说明各类资产的投资比重。

一对一模式的好处在于:第一,对于投资者而言,能够很明确地知道资金的具体投向,对风险和收益都能够做到很好的预见;第二,对于发行机构而言,事先已经向投资者做了充分而明确的风险告知,而且投资方向也已经明确地告知了投资者。因此,如果事后出现投资风险,发行机构不用承担过多地责任。当然,一对一模式要求发行机构不能对资金进行“拆东墙,补西墙”的挪用,尽管在实际中,这种操作对于发行机构资金运用而言更有弹性,但这种所谓的操作弹性往往容易滋生风险。

当然,一对一产品势必会导致各类产品风险和收益的分化。以债券为投资对象的产品风险和收益将较低,以融资类项目为投资对象的产品风险和收益将较高。此外,由于融资类项目的投资期限通常在1年以上,因此可以预见这类产品将会拉长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投资期限。

二、资金池模式

资金池模式是指理财产品发行人通过持续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将所募集的资金汇集到一个可多元化投资的“资金池”,对资金池进行动态管理以取得投资收益,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各期理财产品投资收益。资金池模式又被称作多对多模式。

资金池模式具有一定的优势。商业银行希望把各种项目的长期融资需求与投资者的短期理财需求所匹配,进而通过项目与产品的期限错配方式来降低资金募集成本,并且通过资金的集约化管理来降低运作成本,同时也可以提升投资者的短期投资收益。在产品的资产组合中,能够提升产品收益率的就是那些非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及债权的融资类项目,而这类项目通常期限较长,因此这种运作模式就解决了短期资金对应长期资产的问题。

过去,国内银行发售的很多理财产品均采用资金池运作模式。在资金池模式下,投资组合中的各类资产所占比重通常不明确,而是以较大的区间来表示。可供投资的资产也是涉及各种类型,主要包括存款、债券、票据、回购、信贷资产、信托收益权、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户理财产品等。设定较大的投资占比区间,主要是为资金管理人留下较大的操作空间。

资金池模式蕴藏较大的风险:

首先是资金兑付风险,当募集资金无法接力时,先到期的理财产品可能面临资金无法兑付的风险。

其次是资金运作风险,资金池模式打通了不同理财产品之间的天然防火墙,如果资金池中有部分投资出现大幅亏损,将对整个资金池的安全性造成影响。同时也很容易激励发行人通过拆东补西的方式暂时性掩盖问题。

最后是信息披露不足,资金池类理财产品往往无法真正做到分账经营,对投资组合的信息披露不足,投资人无法知道资金的具体投向和收益状况。

资金池无法做到对每个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核算。销售理财产品所归集到的资金,最终汇集到资金池中,流向不明,部分产品的质量风险被掩盖,各产品之间的风险与收益分化也被平衡,进一步加大了风险监控的难度。甚至部分银行在业务开展中,还存在贷款规避管理、未及时隔离投资风险等问题。

三、理财投资模式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情况,银监会颁布的《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进行了规定,并要求理财产品与投资资产进行对应。其中几条重要规定:

(一)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进行明确界定。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比起标准化债权资产,这类资产一般不公开发行,风险较高,流动性也低,缺乏标准化的证券特征

(二)理财产品投资运作模式应采用一对一模式,而不允许使用资金池模式。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单独管理指每个理财产品进行独立的投资管理;单独建账是指为每个

理财产品建立投资明细账,确保投资资产逐项清晰明确;单独核算是指对每个理财产品单独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确保每个理财产品都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三)非标准化债权投资要比照自营贷款进行资本计提。

(四)商业银行投资非标准化债券的总额应当合理控制。商业银行应当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总额,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和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五)商业银行不得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者股权性资产融资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者隐性的担保或回购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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