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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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英文版(包括被害人版和证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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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英文版(包括被害人版和证人版)第一篇: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英文版(包括被害人版和证人版) Notification of the Victim’s Procedura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Pursuant to the Criminal Procedur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during the case investigation by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 the victim has the follow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Rights:1.Citizens of all nationalities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use their native spoken and written languages in court proceedings.(Article 9)2.Participants in proceedings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file charges against investigators whose acts infringe on their citizen's procedural rights or subject their persons to indignities.(Article 14)3.In any of the following situations, a member of the judicial, procuratorial or investigatory personnel, court clerks and interpreters shall voluntarily withdraw, and the parties to the case and their legal representatives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demand his withdrawal:(1)if he is a party or a near relative of a party to the case;(2)if he or a near relative of his has an interest in the case;(3)if he has served as a witness, expert witness, defender or agent litigant in the current case;(4)if he has any other relations with a party to the case that could affect the impartial handling of the case.If a decision has been made to reject his application for withdrawal, the party or his legal representative may apply for reconsideration once.(Article 28, 30,31)4.If a victim has suffered material losses as a result of thedefendant's criminal act, he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file an incidental civil action during the course of the criminal proceeding.(Article 77)5.If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 believes that there are no facts of a crime or that the facts are obviously incidental and do not require investigation of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it shall not file a case.If the victim does not agree with the decision, he may ask for reconsideration.6.Where a victim considers that a case should be filed for investigation by a public security organ but the latter has not done so, the victim can bring the matter to the People’s Procuratorate.(Article 87)7.The record of an interrogation shall be shown to the victim for checking.If the victim cannot read, the record shall be read to him.If there are omissions or errors in the record, the victim may make additions or corrections.If the victim requests to write a victim statement, he shall be permitted to do so.(Article 100)8.The investigation organ shall notify the victim of the conclusion of the expert verification which will be used as evidence in his case.A supplementary expert verification or another expert verification may be conducted upon application submitted by the victim.(Article 121)Obligations1.The victim should provide evidence and give testimony truthfully and shall be informed of the legal responsibility that shall be incurred for intentionally giving false testimony or concealing criminal evidence.(Article 100)Notification of the Witness’s Procedural Rights and ObligationsPursuant to the Criminal Procedur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during the case investigation by a publicsecurity organ, the witness has the follow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Rights:1.Citizens of all nationalities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use their native spoken andwritten languages in court proceedings.(Article 9)2.Participants in proceedings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file charges against judges,procurators and investigators whose acts infringe on their citizen's procedural rights or subject their persons to indignities.(Article 14)3.The People's Courts, the People's Procuratorates and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shall insure the safety of witnesses and their near relatives.(Article 49)4.The record of an interrogation shall be shown to the witness for checking;if thewitness cannot read, the record shall be read to him.If there are omissions or errors in the record, the witness may make additions or corrections.If the witness requests to write a personal statement, he shall be permitted to do so.(Article 99)Obligations:1.All those who have information about a case shall have the duty to testify.(Article 48)2.The witness shall provide evidence and give testimony truthfully and shall beinformed of the legal responsibility that shall be incurred for intentionally giving false testimony or concealing criminal evidence.(Article 98)第二篇: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被害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权利: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条)2、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条)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6、对讯问笔录、法庭笔录核对无误后,有签名或者盖章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95条、第167条)。
7、接受检察机关起诉、按时出席法庭参加诉讼、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签名:
时间:
19、有请求刑事和解的权利。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权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义务: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接受符合法定条件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接受讯问、检查、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的义务。
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52条);
7、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如检察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可向本院监察部门提出控告(刑事诉讼法第75条);
8、对侦查人员提出的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93条);
4、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遵守下列规定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57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5、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93条);
2、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53条);
3、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遵守下列规定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56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12、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有申诉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146条);

不起诉案件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不起诉案件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不起诉案件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尊敬的被害人先生/女士:您好!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作为您的辩护律师,特向您发出此份《不起诉案件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以便您全面了解并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我要告知您的是,作为被害人,您享有一系列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您有权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要求采取必要的调查措施。

在侦查过程中,您有权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包括侦查措施的执行情况、重要证据的收集和保管情况等。

同时,您还有权参加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辨认和现场勘查等活动,以及对证人的质证和辩论等权利。

此外,您还有权要求保护个人隐私,不受到非法侵扰和泄露。

然而,与权利相对应的,是您作为被害人也有一定的义务。

首先,您需要如实提供案件发生的相关情况和证据,以便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

在侦查过程中,您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出庭作证、提供证人等,以协助公安机关查清事实、追究犯罪责任。

同时,您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证言或妨碍案件的正常处理。

此外,您还应当保护案件的机密性,不得随意泄露案件相关信息。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如果您对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存在异议,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上级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提出申诉,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同时,您也可以依法委托律师代理您的权益,出庭参加庭审,提出辩护意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告知书并非对您的指导和建议,而是告知您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帮助您更好地参与其中。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将全力以赴为您提供法律援助和代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希望您积极配合,共同促进案件的顺利处理。

如果您对本告知书内容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可以随时与我联系。

祝您身体健康,一切顺利!此致敬礼!您的辩护律师。

不起诉案件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不起诉案件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不起诉案件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尊敬的被害人:您好!经过我们的仔细调查和审查,对于您所报案件,我们认为不具备起诉的条件。

在此,我们向您发出《不起诉案件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特此告知您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事项。

一、您的权利:1. 知情权:作为案件的被害人,您有权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相关证据和证人的证言等信息。

2. 申诉权:如果您对我们的不起诉决定有异议,您可以向上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 被害人陈述权:如果您愿意,您可以在庭审或听证会上进行陈述,向法庭表达您的意见和诉求。

4. 赔偿权: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您有权向相关机关提起赔偿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您的义务:1. 配合调查:作为案件的被害人,您应积极配合警方和检察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证言和相关证据。

2. 保密义务:您应对案件的调查情况和相关信息保密,不得将案件信息泄露给他人,以免影响案件的侦办和审判工作。

3. 合法权益维护:您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发现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案件线索,应及时向有关机关报案,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4. 不扰乱公共秩序:即便对案件的不起诉决定有异议,您也应以合法的方式表达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得采取暴力手段或者扰乱公共秩序。

三、知识普及:1. 不起诉并不意味着被害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只是在目前的调查和审查阶段,我们认为不具备起诉的条件,但不排除后续改变决定的可能性。

2. 不起诉决定并不影响您向民事法院提起诉讼,您仍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3. 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申请复查,提供新的证据或者申请重新审查,以期改变案件的处理结果。

四、联系方式:如果您对我们的不起诉决定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您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电话:XXX-XXXXXXX地址:XXXXXX我们再次强调,不起诉并不代表您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我们将一直关注您的权益,如果有新的证据或线索出现,我们将重新审查案件,并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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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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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______公安局
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字[______]___号
____________:
我局定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时在_______对__________案的证人被害人进行讯问。

因该案的证人被害人系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__条的规定,通知你届时到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安局印)
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最新】×××公安局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word版本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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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安局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word版本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公安局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公安局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公安局┃. ┃×××公安局┃. ┃×××公安局┃┃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 ┃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 ┃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存根)┃字┃(副本)┃字┃字[ ] 号┃┃字[ ] 号┃.┃字[ ] 号┃. ┃____:┃┃案件名称__________ ┃. ┃____:┃. ┃我局定于_____年___月___日____ ┃┃案件编号__________ ┃. ┃我局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 ┃. ┃__时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犯罪嫌疑人____男女____岁┃. ┃__时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被害人____男女____岁┃第┃____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案的证人被害人____________进行询┃┃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 ┃. ┃案的证人被害人____________进行询┃. ┃问。

因该证人被害人系未成年人,根┃┃住址______________ ┃. ┃问。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集5篇)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集5篇)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集5篇)第一篇: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如下诉讼权利和义务:1、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有权辩护。

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有权为自己辩解。

5、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犯罪嫌疑人在接受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如果被逮捕,聘请律师还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但如果本案涉及国家秘密,聘请律师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

6、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7、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8、有核对讯问笔录的权利,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侦查人员应当为其宣读;如果讯问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对讯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以及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9、依法接受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和人身检查、搜查、扣押、鉴定等侦查措施。

此告知书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交犯罪嫌疑人,并在第一次讯问笔录中记明或责令犯罪嫌疑人在强制措施文书附卷联中签注。

2010年12月01日第二篇: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被害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权利: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条)2、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条)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一、诉讼权利1.要求提供作证条件和保密的权利检察机关应当保证你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并为你保守秘密。

如果你的作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你有权要求保密。

2.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发表诉讼意见的权利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人民团体或你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你的监护人、亲友也可以作为你的诉讼代理人。

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应当听取你及你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你及你的诉讼代理人有权向检察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及获得翻译的权利你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如果你是聋、哑人或者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检察机关应当为你聘请通晓聋、哑手势或者当地通用语言文字且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为你提供翻译。

4.申请回避的权利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认为检察人员具有法定回避事由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对检察机关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5.知悉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及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检察机关应当向你或者你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诉讼代理人告知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

对于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你或者你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但除原鉴定违反法定程序外,你应当承担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费用。

6.控告权如果办案人员有侵犯你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或者采用羁押、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行为,你有权提出控告。

7.获得保护的权利如果你因在诉讼中作证,你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你有权请求检察机关予以保护。

如果你因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中作证,你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检察机关应当依法为你采取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向盗窃刑事案件被害人出具破案告知书示例

公安机关向盗窃刑事案件被害人出具破案告知书示例
××市公安局××分局
破案告知书
(副本)
×公刑破告字[20××]××号
吴××:
你报称的手机被盗一案(立案决定书×公刑立字[20XX ] xx号,案件编号1234567),我局经过侦查,已破获该案。
犯罪嫌疑人:张x
追缴赃款赃物情况:诺基亚N81手机一部
该案现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特此告知。
××市公安局××分局(印)
二○XX年二月三日
本通知书已收到。
被告知人吴xx
20XX年2月3日
本文书共两联,此附卷。
××市公安局××分局
破案告知书
×公刑破告字[20XX]××号
吴××:
你报称的手机被盗一案(立案决定书×公刑立字[20XX]××号,案件编号1234567),我局经过侦查,已破获该案。
犯罪嫌疑人:张x
追缴赃款赃物情况:诺基亚N81手机一部
该案现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特此告知。
××市公安局××分局(印)
二○XX年二月三日
本文书共两联,此联交送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被害人保证书

被害人保证书

被害人保证书尊敬的法官:我,被害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住址(详细住址),郑重声明并自愿签署本被害人保证书,特此向法庭表明以下事项:1. 确认受害事实:我确认自己是(案件名称)的被害人,事件于(具体时间和地点)发生。

在此事件中,我遭受了(受害情况的描述,例如:身体伤害、财产损失等)。

2. 承诺不采取私人报复行动:我郑重承诺,不会采取任何形式的私人报复或进行任何对加害人的伤害。

我相信法律会为我伸张正义,并会在合法的框架内追求我的权益。

3. 需要合法赔偿和补偿:作为被害人,我有权要求加害人(或其责任方)进行合法的赔偿和补偿,以弥补我所遭受的伤害和损失。

我将尽一切努力去追求我应得的赔偿,并会遵守法院就此事件做出的裁决。

4. 需要个人安全保障:为了确保我个人的安全和避免再次受到伤害,我希望法庭能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保证我个人信息的保密。

我相信法庭会为我的安全提供必要的保护,以确保我能够自由而安全地继续生活。

5. 需要法律支持:我希望法院和有关部门能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和援助,以确保我的权益得到维护和保护。

我将积极配合调查和庭审过程,并相信司法系统能够做出公正的判决。

6. 合作调解解决争议:我愿意积极参与针对此案的调解程序,以寻求和解和和谐解决争议。

如果法院和有关部门认为调解是一种适当的解决方式,我将全力配合并努力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最后,我再次声明以上内容属实,并承诺遵守法律和法庭的裁决。

我相信正义会得到伸张,我会为我自己、为我的权益而奋斗,同时也相信法庭会依法公正地审理此案。

被害人签名:日期:。

权利义务告知手册

权利义务告知手册

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证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权利: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2、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3、有权要求侦查机关保障其自身及其近亲属的安全.4、有权核对询问笔录.证人没有阅读能力的,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证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证人有权自行书写亲笔证词.义务: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2、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应负相当的法律责任.本告知书在第一次询问证人时交证人.手印签字: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被害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权利: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2、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益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4、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5、对于被害人的报案,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6、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7、被害人有权核对询问笔录.被害人没有阅读能力的,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被害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被害人有权自行书写被害人陈述.8、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义务: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作出陈述,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应负法律责任.本告知书在第一次询问被害人时交被害人.手印签字: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权利: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条2、对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侵犯他的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条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30、31条4、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5、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6、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对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7、在侦查人员讯问时,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8、犯罪嫌疑人有权核对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的,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有权自行书写供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5条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10、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1条义务:1、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本告知书在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时交犯罪嫌疑人.手印签字:讯问室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讯问室的管理规定,切实保障讯问活动的安全,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或逃脱事件的发生,有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一、讯问室应当在上一级公安机关刑侦工作主管部门和警务部门联合验收达到规定的设置和管理标准后,方可使用;二、讯问室用于讯问具有未执行刑事拘留或逮捕,没有严重疾病或残疾、行动不便、怀孕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三、办案人员的准备讯问程序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有关规定执行.讯问室负责人查验传唤通知书等法律手续或抓获经过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对于明确的犯罪嫌疑人方可进入讯问室进行讯问;对于暂时无法确定的涉案人员,在询问室进行询问;四、讯问室应当由专人负责管理,负责日常的清洁工作、填写出室入室记录、值班看守记录、值班巡查场所记录、犯罪嫌疑人安全情况记录、交接记录等内容的讯问室管理工作记录;五、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送入讯问室,对其随身携带的物品,办案民警和专职管理人员共同制作暂存物品清单,经犯罪嫌疑人签字或捺印确认并暂存清单副本后妥为保管,不得侵吞、挪用或者损毁,一经发现,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六、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过程中,除特殊情况外,办案民警禁止使用武器、警械,不得将犯罪嫌疑人单独留在讯问场所;在犯罪嫌疑人吃饭、如厕、休息时,必须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看守,不得由协勤看守,同时在讯问过程中,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有必要的睡眠、饮食时间,犯罪嫌疑人在讯问期间的饮食由办案单位负责提供;七、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对传唤、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进行安全检查,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讯问开始时表明身份;八、第一次讯问时,应当向犯罪嫌犯人宣读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或者交其阅读,告知其享有权利和承担的义务,问明其是否申请回避,聘请律师,并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九、禁止将不同性别的犯罪嫌疑人送入同一讯问室或严禁将两名以上犯罪嫌疑人送同一讯问室同时进行讯问;十、询问女性犯罪嫌疑人应当由女民警参加讯问,讯问时禁止使用刺激性和淫秽的语言.十一、讯问结束后,侦查人员应当将犯罪嫌疑人及时带出讯问室进行处置.讯问结束后一小时内,办案民警书面将被讯问人的基本情况、讯问时间、次序、地点,办案民警情况等报送派驻本局的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备案;十二、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实现与本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督察部门的网上数据传输对接.讯问结束后,应当将讯问期间的音像资料和有关案件材料复印件交至本单位执法档案室保存;十三、违反讯问工作有关规定和本规定的,依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公安机关警务督察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刑事立案告知书法律规定(3篇)

刑事立案告知书法律规定(3篇)

第1篇【文书编号】:(2022)XX刑立告字第XX号【当事人信息】:一、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姓名:[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犯罪嫌疑人性别]出生日期:[犯罪嫌疑人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犯罪嫌疑人身份证号码]住址:[犯罪嫌疑人住址]二、被害人基本信息:姓名:[被害人姓名]性别:[被害人性别]出生日期:[被害人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被害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被害人住址]【案件基本信息】:一、案件名称:[案件名称]二、案件性质:[案件性质,如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等]三、案件发生时间:[案件发生时间]四、案件发生地点:[案件发生地点]【立案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了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对本案立案侦查。

【立案决定】:经审查,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姓名]涉嫌[案件性质]一案立案侦查。

【权利告知】: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自行辩护,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犯罪嫌疑人愿意自行辩护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声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申请侦查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申请侦查机关对其解除强制措施。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申请侦查机关对其变更强制措施。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申请侦查机关对其解除强制措施。

【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本案进行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配合。

如有需要,公安机关将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他证人。

【注意事项】:一、犯罪嫌疑人应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不得隐瞒事实和伪造证据。

二、犯罪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阻碍侦查工作。

三、犯罪嫌疑人不得与证人串供或者伪造证据。

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嘿,朋友们!今天咱们聊聊一个挺重要的话题,那就是被害人的权利和义务。

别以为这事儿很严肃,咱们就轻松点,像喝茶聊天那样。

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就像在打牌,知道底牌,才能玩得开心,对吧?作为被害人,你有权利得到帮助。

就像小猫被困在树上,邻居的好心阿姨一定会来救它。

你也是一样,有权利向警方、检察院求助。

警察就像是你身边的超级英雄,他们会保护你,调查事情,确保坏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只要你勇敢站出来说出你的遭遇,他们就会像白马王子一样,冲向你,帮助你。

再说说你的隐私权。

哎,隐私就像是你的小秘密,谁也不想随便让别人知道。

法律规定,你的个人信息得好好保护,不会随便泄露的。

别担心,警方会把你的信息当宝贝一样守护好。

哪怕是调查的过程中,他们也会努力让你不受到额外的困扰。

说到赔偿问题,咱们可得认真对待。

你遭受的损失可不是小事,法律允许你要求赔偿。

就像你吃了半个蛋糕,结果被人抢走了,当然要讨回那半块。

你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甚至还可以索要医疗费用。

这可是你应得的,没道理让你吃亏嘛!权利越多,义务也就越多。

你可不能当甩手掌柜,什么都不管。

这时候,配合调查就是你的义务。

比如,给警方提供证据,帮助他们查案。

这可不是打小报告,而是为正义出一份力,助人为乐嘛。

说不定这次的经历会让你成长得更快,成为更强大的自己。

哦,还有一件重要的事,那就是你有权利获得法律援助。

如果你觉得自己打官司心里没底,或者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没关系,可以找律师。

他们就像是棋局里的高手,帮你出谋划策,打理一切。

你只需要把事情告诉他们,剩下的就交给他们了。

就像请了一位优秀的教练,带你走向胜利的道路。

再来聊聊出庭作证。

虽然听起来有点吓人,但其实也没那么复杂。

就像上课发言一样,讲讲自己的经历,表达自己的感受。

你只需要诚实地说出真相,法庭会像老朋友一样对待你。

别紧张,法官和陪审团都是公正的人,他们会听你说的每一个字。

当然了,参与这个过程可能会让你感到压力山大,心情也许会有点低落。

听取被害人意见书和告知书

听取被害人意见书和告知书

听取被害人意见书和告知书听取被害人意见书和告知书尊敬的被害人先生/女士:您好!首先,我们对您这次遭受的不幸事件表示深深的遗憾,也对给您带来的痛苦和困扰表示真诚的歉意。

作为执法机构,我们一直致力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每个市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根据最新进展,我们成功破获了此案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目前已介入司法程序,确保给予其应有的法律制裁。

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们特此向您了解和听取您的意见和建议。

一、被害人意见书: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意见和看法,希望您能够以书面形式对我们的办案工作进行评价。

请尽量详细地描述您在这次事件中的所经历的情况,包括被侵害的性质和程度、对犯罪嫌疑人的认识程度、对办案人员的配合和协助等方面的意见。

您的意见将会对我们的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请您在书末签上您的大名及日期,并将意见书寄回给我们。

二、告知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人权保护原则,我们在此向您告知以下情况:1. 本案已依法立案,并已介入司法程序;2. 您拥有在诉讼过程中的权利,包括:(1)接触案卷和相关证据资料;(2)发表辩解和辩护意见;(3)要求传讯和面对犯罪嫌疑人;(4)提出证人和鉴定人,对作证人鉴定人的询问和辩驳;(5)要求提供自己的证据;(6)要求强制执行判决;(7)申请国家补偿等。

3. 您有权委托律师参与诉讼,如果您没有聘请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法律援助;4. 您可以通过申请保护措施来保护自己的人身权益,我们将竭尽所能协助和保护您的安全;5. 您可以要求权威机构对办案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监督和申诉,合理的申诉将获得相应的解决和回应;6. 本案的审理时间可能会比较长,请您耐心等待,我们将积极推进案件进程。

最后,再次对给您造成的伤害和困扰表示深深的歉意,并对您的配合和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将以您的意见为契机,加强我们的工作能力和效率,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是为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充分表达被害人在司法实践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所制定的文书。

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侵害人身权益民事诉讼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我国有关民事诉讼的法律法规制定的。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被害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等。

2. 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如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

3. 事故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害:如损失的财物、伤残等情况。

4. 被害人提出的诉讼要求:如损害赔偿、治疗费用、被害人心理和生活上的损害等。

5. 法律依据:根据哪些法律法规支持被害人的诉讼要求。

6. 诉讼的期限:根据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如有特殊要求则明确说明。

7. 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被害人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和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证据、参加诉讼程序等。

8. 其他:如有其他需要明确的条款,也应该在这里明确。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法妞问答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正文
××××人民检察院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审查起诉阶段)

一案,现由我院依法审查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作为本案的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如下:
一、诉讼权利
1.要求提供作证条件和保密的权利
检察机关应当保证你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并为你保守秘密。

如果你的作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你有权要求保密。

2.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发表诉讼意见的权利
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人民团体或你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你的监护人、亲友也可以作为你的诉讼代理人。

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应当听取你及你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你及你的诉讼代理人有权向检察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及获得翻译的权利
你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如果你是聋、哑人或者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检察机关应当为你聘请通晓聋、哑手势或者当地通用语言文字且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为你提供翻译。

4.申请回避的权利
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认为检察人员具有法定回避事由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对检察机关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5.知悉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及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检察机关应当向你或者你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诉讼代理人告知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

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被害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权利: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条)2、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条)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30、31条)4、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5、对于被害人的报案,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6、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7、被害人有权核对询问笔录。

被害人没有阅读能力的,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被害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被害人有权自行书写被害人陈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0条)8、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1条)义务:1、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作出陈述,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应负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0条)被害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本告知书在第一次询问被害人时交被害人。

告知书_法律效力(2篇)

告知书_法律效力(2篇)

第1篇尊敬的当事人:您好!为了明确法律关系,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以告知书的形式予以明确。

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本人联系。

一、告知书性质本告知书具有法律效力,系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案件事实,向您发出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

二、告知事项1. 案件基本情况(1)案件名称:[案件名称](2)案件编号:[案件编号](3)案件当事人:[原告/被告姓名](以下简称“原告/被告”)、[对方当事人姓名](以下简称“对方当事人”)(4)案件起因:[简要描述案件起因]2. 法律依据(1)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4)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3. 原告/被告主张权利及理由(1)原告/被告主张权利:[原告/被告主张的具体权利](2)原告/被告主张理由:[详细阐述原告/被告主张权利的理由]4. 对方当事人答辩及理由(1)对方当事人答辩:[对方当事人对原告/被告主张权利的回应](2)对方当事人答辩理由:[详细阐述对方当事人答辩的理由]5. 法院判决结果(1)法院判决:[法院对本案的判决结果](2)判决理由:[法院作出判决的具体理由]6. 诉讼费用(1)原告/被告诉讼费用:[原告/被告已支付或应支付的诉讼费用](2)对方当事人诉讼费用:[对方当事人已支付或应支付的诉讼费用]三、法律后果1. 如原告/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判决义务,对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 如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判决义务,原告/被告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如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告知书约定,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四、联系方式1. 本人联系方式:[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2. 法院联系方式:[法院名称][联系电话][地址]五、其他事项1.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原告/被告、对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 本告知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3.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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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被害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条)
2、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条)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30、31条)
4、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
5、对于被害人的报案,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
6、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
7、被害人有权核对询问笔录。

被害人没有阅读能力的,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被害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被害人有权自行书写被害人陈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0条)
8、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1条)
义务:
1、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作出陈述,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应负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0条)
本告知书在第一次询问被害人时交被害人。

如果我是山,就要站成一种尊严,让山花灿烂,山风拂面,让每一处角落都渗透梦语言,让我价值在太阳底下展现;如果我是水,就要流成一种磅礴,让小船远航,鱼儿欢畅,让每一股细流都一往无前,让我价值迎风吟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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