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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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规范

高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规范

高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提高高校基建设施的维修质量,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高校的基建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应该坚持“预防为主、维修保障”的原则,科学合理利用资源,确保基建设施的稳定运行。

第四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第五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应该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标准,确保维修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高校应该设立基建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基建设施的维修工作,制定相关维修方案,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工作。

第七条基建维修管理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维修档案,记录基建设施的维修情况,包括维修项目、维修人员、维修时间、维修费用等信息。

第八条基建维修管理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维修人员的培训体系,定期组织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维修人员的维修技能和管理水平。

第九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维修监督制度,加强对维修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维修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第十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部门应该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第三章维修工作第十一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部门应该根据基建设施的维修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维修计划,确定维修优先级和维修周期。

第十二条维修计划应该包括维修项目、维修内容、维修标准、维修费用等具体内容,确保维修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部门应该严格执行维修标准,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维修人员应该严格按照维修方案进行维修工作,严禁擅自更改维修方案,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维修人员应该认真履行维修记录的填写工作,对维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和报告。

第十六条维修人员应该加强对维修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

第四章维修质量第十七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维修质量评估体系,对维修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细则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等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维修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科学管理,合理使用;3. 及时维护,确保设施完好;4. 严格监督,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学校基建维修计划;3. 监督检查维修工程质量和进度;4. 协调解决维修工作中的问题;5. 收集、整理维修资料,建立维修档案。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章基建维修项目及流程第七条学校基建维修项目分为以下几类:1. 重大基建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2. 一般维修工程: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项目;3. 零星维修工程: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

第八条基建维修项目流程:1. 事前论证:由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论证,编制项目预算;2. 立项审批:根据项目投资额,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立项审批;3. 招标投标: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或组织招标;4. 施工监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5. 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组织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进行整改;6. 竣工决算:对工程进行决算,审计。

第九条零星维修工程可由学校直接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标。

第四章维修资金及结算第十条学校基建维修资金由学校财政预算安排,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维修资金结算流程:1. 施工单位提交结算报告;2. 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审核结算报告;3. 学校财务部门审核并支付工程款。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学校对基建维修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学校基建设施日常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设施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基建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安全、高效、经济运行,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师生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基建设施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基建设施的全面管理工作。

2. 总务处负责基建设施的具体管理,包括设施维护、保养、维修、更新等。

3. 各部门、班级负责人对本部门、班级使用的基建设施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设施维护与保养1. 基建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 各部门、班级应定期对所使用的基建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故障等问题,及时上报总务处。

3. 总务处应建立健全设施维护保养记录,对设施维修、更换等情况进行登记。

四、设施维修与更新1. 基建设施出现故障时,总务处应立即组织维修,确保设施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2. 维修过程中,应优先考虑原装配件,如原装配件无法满足需求,可选用性能相当、价格合理的配件。

3. 维修完成后,总务处应组织验收,确保维修质量。

4. 对于使用寿命到期、性能下降的设施,总务处应提出更新计划,经基建设施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五、安全与环保1. 基建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标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师生学习、生活的影响。

3. 施工结束后,应进行全面清理,恢复原状。

六、监督检查1. 基建设施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基建设施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总务处应定期对设施维修、保养情况进行自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 各部门、班级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如实反映设施使用情况。

七、奖惩1. 对在基建设施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设施损坏、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基建设施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高校基建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高校基建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高校基建维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校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设施利用效率,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适用于高校各类建筑设施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实验室、宿舍、食堂、体育场馆等各类建筑设施。

第三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实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养管理”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越权维修,确保维修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五条高校应当建立健全基建维修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岗位职责,建立维修管理责任制度。

第二章维修管理机构第六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机构应包括基建维修主管部门、基建维修工作人员和维修管理委员会。

第七条基建维修主管部门负责全校基建设施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制定维修方案、安排维修人员、监督维修进度和质量。

第八条基建维修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维修技能和资质,按照规定执行维修计划,并保障维修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第九条维修管理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和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审议重大维修计划、监督维修工作的执行情况和评定维修工作成果。

第十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维修档案管理制度,记录维修工作的全过程,便于事后查询和总结经验。

第三章维修管理流程第十一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流程包括维修需求申报、维修计划编制、维修实施、维修验收和维修反馈。

第十二条维修需求申报应当由使用建筑设施的单位提出,经基建维修主管部门审核后,编制维修计划。

第十三条维修计划应包括维修项目、维修内容、维修预算和维修周期,经维修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安排维修工作人员实施。

第十四条维修实施应当按照维修计划和维修标准进行,保证维修质量和维修进度。

第十五条维修验收应当由维修工作人员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六条维修反馈应当对维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用于完善维修管理流程。

第四章维修管理要求第十七条高校基建维修管理应当重视设施维修的前期预防工作,定期检查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隐患并加以处理。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并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通过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监督,确保学校基建工程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

二、管理机构1. 学校基建部门负责整体的基建工程管理工作,包括工程策划、招标、施工监督等。

2. 基建部门下设工程管理组、招标采购组、施工监理组等专门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各组成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工程策划1. 基建部门负责制定学校基建工程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工程策划应充分考虑学校的教育需求、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因素,确保工程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四、工程设计1. 工程设计应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工程设计文件应详细、准确地描述工程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施工要求。

五、招标采购1. 招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和透明。

2. 招标公告应在学校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发布,招标文件应详细描述工程的要求和条件。

3. 评标委员会由基建部门负责成立,成员应严格按照评标规则进行评标工作,并出具评标报告。

六、施工管理1. 施工管理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2. 施工现场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施工人员应佩戴相关的安全防护装备。

3.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组织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达到设计和合同要求。

七、质量监督1. 基建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监督制度,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管和检查。

2. 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八、安全管理1. 学校基建部门应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 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九、成本控制1. 学校基建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成本控制制度,合理规划和利用资源。

2.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成本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十、监督检查1. 学校基建部门应定期进行工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中学基建、维修项目内部控制制度

中学基建、维修项目内部控制制度

XXXX中学基建、维修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必须遵循满足使用功能、节约建设经费、兼顾美观、确保经费的原则和先预算审核,后组织施工的程序。

工程完工后,应当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和验收,按照规定办理财产物资移交手续和有关权属证书,做好资产登记入库等工作。

第二条学校零星工程是指未列入基本建设管理范围的1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修缮、装饰、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

第二章学校零星工程建设操作要求第三条项目审批零星工程项目实施应在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内,由学校填写《校舍装修修缮工程项目实施申请书》,并与工程概算和实施方案一并报教育局核算中心审核、计财处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四条项目招投标1. 20万元(含)-100万元的零星工程项目实施部门集中采购,具体由市教育局建装中心组织(学校配合)实施招投标工作,市教育局及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派员监督。

2. 8万元(含)-20万元的零星工程实行教育局内部采购,由市教育局建装中心组织学校进行校内招标工作,确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3. 8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项目由学校自行采购,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后勤副校长、学校服务处副主任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招投标小组,负责相关招投标工作。

具体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第五条项目实施1.中标单位确定后,学校应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部门集中采购、教育局内部采购的建筑施工合同,必须经市教育局建装中心鉴证后组织实施。

2.学校通过自行采购确定中标单位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造价、决算优惠方式、工期、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等条款。

3.5万元及以上零星工程,学校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同步与中标单位签订廉政合同,并报教育局纪工委、监察室备案。

4.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并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涉及的质监、安监等手续后方可施工。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4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4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基建工程管理行为,确保基建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效益,提高基建工程的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基建工程的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涵盖按照国家划算要求依法建造、改扩建、汰旧换新项目的基建工程。

第二章基建工程管理组织第三条学校应设立基建工程管理组织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实施、监督基建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第四条基建工程管理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和规程;(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基建工程的总体规划;(三)组织招投标工作,并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评标委员会;(四)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五)组织验收工作,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六)负责对基建工程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七)负责相关基建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设计第五条基建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满足学校的实际需求。

第六条基建工程设计的主要程序包括:(一)确定项目规模、功能和空间布局;(二)进行工程勘察和设计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三)组织设计审核和评审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四)编制施工图纸和施工图预算,以及其他设计文件;(五)组织设计文件的出版和发行。

第四章招投标第七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招投标文件。

第八条招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和比例;(五)评标标准和方法;(六)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第五章施工第九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与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的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按照施工图纸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进度和工期。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13篇)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13篇)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13篇)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精选13篇)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篇1一、日常性工作职责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校园发展建设规划,负责组织申报建设项目的立项、计划等,办理工程前期报批手续。

参与编制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配套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的招标工作。

3.做好基建文书、新建和改建项目资料、图纸的建卡立卷归档等工作。

4.负责处理及协调落实校内有关基建、大修工作的善后服务工作。

5.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办公室工作、人事、劳动工资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技术性工作职责1.参与设计方案、扩初设计讨论,认真审阅图纸,组织设计图纸会审交底会。

2.负责与使用单位共同拟定大修范围、标准及资金,负责拟定工程施工合同。

3.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配合施工方进行临时房等搭建工作。

4.负责工程设备和建筑材料的选择,以及对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

5.组织每周由校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等单位参加的工程例会,对项目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拿出经以上几方认可的对策。

6.负责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安全等协调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收集工程挡案资料和竣工图纸,配合处办做好归档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保修期间的维修工作。

三、综合性工作职责1.严格贯彻执行基建法规和财务法规,严格按各项制度办事。

2.负责编制年度基建大修计划和用款计划并控制完成。

3.负责编制年度基建大修统计报表。

4.负责办理上级有关单位对基建拨款事项,办理与学校财务处的收、付手续,严格按合同拨款。

5.严格规范基建大修项目投资,参与工程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定工作,负责工程项目预算工作并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决算工作。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篇2为健全本集团内部管理机制,针对企业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对土建工程管理的要求,本着有效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宗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4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4篇)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工程的安全性、实用性,加强对工程过程的监督和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各类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维修、装修、设备更新等。

第三条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安全优质、合理经济。

第四条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任务是:选址,设计,招标,施工,竣工,验收,保养维修等各方面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对象是:学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或者工程建设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参与基建工程管理的各方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第六条如果学校基建工程达到一定规模,设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建工程的规范管理。

第七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是学校基建工程的决策、指导、监督和协调机构,成员由学校领导、负责基建工作的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第八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一)制定和完善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二)决策、指导和监督基建工程的全过程;(三)协调处理基建工程中的问题和纠纷;(四)评估和检查基建工程的进展和质量;(五)对基建工程进行定期总结和经验总结。

第三章设计第九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设计必须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

第十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功能、安全性、美观性、实用性和经济性。

第十一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设计要力求合理化,提高使用效益,降低后期维护费用。

第十二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设计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设计人员和设计机构。

第十三条学校基建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人员要与建设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充分交流,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建设单位的要求。

第四章招标第十四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招标要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招标要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进行,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十六条学校基建工程的招标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规范和完整。

学校基建工程维修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维修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维修制度第一章绪论一、为了保障学校基建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转和维持校园环境的良好状态,提高学校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基建工程设施的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校园建筑物、设备设施、道路和绿化等。

第二章维修工作管理一、学校设立专门的工程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设施的维修工作。

二、工程维修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学校各项维修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维修计划和预算。

三、学校设立维修工作台账,对基建工程设施的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

四、维修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和合格的维修工人进行,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维修工作流程一、设立维修工作接待窗口,接受学校内部单位和个人的维修申请。

二、维修工程师接受维修申请后,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制定维修方案和预算。

三、维修工程师提交维修方案和预算给学校领导审批,获得批准后开始维修工作。

四、维修工程师组织施工队伍进行维修工作,按照方案和预算完成维修任务。

五、维修工程师对维修工作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将维修情况填入台账并告知申请单位。

六、申请单位对维修情况进行确认,如有问题可提出异议,维修工程师做出答复并重新整改。

第四章维修工作内容一、基建工程设施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的墙壁、地面、天花板、门窗等的维修和保养。

二、设备设施的维修包括但不限于空调设备、电梯、供暖设备、给排水设备等的维修和保养。

三、道路和绿化的维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的铺设和修补、树木的修剪和养护等。

四、其他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漏水、漏电、堵塞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第五章维修工作责任一、学校的各部门和单位应按照维修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填写维修申请,并配合维修工作的开展。

二、维修工程师应认真勘查和评估维修项目,制定合理的维修方案,并组织施工队伍按时完成维修任务。

三、申请单位应对维修结果进行确认,如有问题应及时提交意见,维修工程师应认真听取并及时处理。

四、维修工程师和施工队伍应保证维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确保维修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

学校基建 维修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 维修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基建维修工作,提高学校基建设施的维护水平,推动学校办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包括学校办公楼、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基础设施的维修工作。

第三条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预防、高效、节约”的原则,做到及时维修、合理维修,确保学校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应加强科学管理,合理分配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应坚持依法合规原则,保障学校基础设施的安全和稳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学校基础设施的结构和功能。

第六条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应加强对维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维修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

第七条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应加强对维修设备和工具的管理,做到定期检修、保养和更新,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应强化绩效考核,对维修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九条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应积极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合作,共同推动学校基础设施的维护和改造,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第二章维修工作的组织管理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基建维修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建立健全维修管理制度,提高维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一条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立专业维修队伍,制定维修工作计划,合理安排维修任务,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维修工作档案,记录维修工作的过程和结果,为维修工作的审计和评估提供数据支持。

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维修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维修经费的使用制度,防止浪费和挪用,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维修工作值班制度,确保维修工作有人负责,随时待命,保障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学校应组织开展维修工作培训,提高维修人员的技能水平和服务意识,为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学校零星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学校零星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零星基建维修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维修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房屋建筑物和附属设施、道路的新建、维修、装修、改造等零星基建维修工程。

三、管理制度1. 项目申报与审批(1)零星基建维修项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零星基建维修申请表》,报后勤处审核。

(2)后勤处根据申请内容,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审核意见。

(3)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后勤处审批立项。

2. 施工单位选择(1)零星基建维修项目可采用直接委托、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3. 施工管理(1)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进度、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

(2)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后勤处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竣工验收(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后勤处提交《零星基建维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后勤处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5. 质量保修(1)施工单位对所承建的工程应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为1年。

(2)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无偿进行维修。

四、责任追究1. 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履行申报、审批等手续。

2. 后勤处应加强对零星基建维修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其他损失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基建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基建工作,提高基建管理质量和效率,促进学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障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基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第二条学校设立基建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学校的基建工作。

第三条基建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基建工作的规划和计划;2.组织编制基建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方案;3.负责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4.监督和检查基建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5.组织验收基建工程的竣工报告。

第三章基建项目的立项和编制第四条所有基建项目必须提交基建管理办公室进行立项,并经学校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基建项目的编制过程必须遵循科学、经济、合理、可行的原则,并进行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方案的编制。

第六条基建项目编制必须做到预算明确、工期合理、目标明晰、验收合格。

第四章基建项目的招投标第七条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第八条招投标过程必须公开透明,确保公平的竞争环境,避免任何形式的人为干预。

第九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必须科学合理,包括项目的需求清单、技术规格、合同条款等内容,确保招标方和投标方的权益受到有效保护。

第五章基建工程的施工管理第十条基建工程的施工必须在施工总承包方和监理方的指导下进行。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方案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做好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环保等相关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定期向基建管理办公室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及时解决工程中的问题。

第六章基建工程的验收管理第十四条基建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必须能够满足相关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验收结果必须经过基建管理办公室的审批,方可最终进行竣工报告的编制和提交。

第十六条验收过程必须公正、公平,确保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七条验收人员必须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记录,并将结果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介绍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对于现代学校的发展至关重要。

它不仅关系到学校内部环境的整洁和设施的完善,更关乎学生的学习与生活质量。

然而,由于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常常被忽视,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

因此,建立健全的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是当务之急。

背景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在过去,很多学校没有明确的责任分担机制,导致基建维修工作随意无序。

学校基础设施的老化和损坏问题屡见不鲜,而且修缮工作常常被耽误,给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了很多不便。

重要性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一个良好的基础设施是学生们学习和成长的重要条件之一。

只有学校内部的环境整洁,设施完好,学生才能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

其次,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对于学校形象的塑造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个破破烂烂的学校,很难给人留下好的印象。

管理机制建立一个高效的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需要有明确的管理机制。

首先,学校应该设立专门的维修管理部门,负责进行基建维修的计划和安排。

其次,在学校内部建立维修工单系统,让学生和教职工可以方便地报修。

同时,也要加强对维修工作的质量检查,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时效。

经费保障学校基建维修是一项需要大量经费的工作。

因此,为了保障基建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需要合理规划经费。

首先,学校可以通过设立维修基金,将一部分学费收入用于基建维修。

其次,学校还可以积极寻求捐赠和赞助,引入外部资金来支持基建维修工作。

维修项目学校基建维修项目繁多,包括校舍、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厕所等多个方面。

对于每个项目,学校应该有明确的计划和安排。

例如,校舍维修可以按照年度计划进行,每年对不同的校舍进行维修和改造。

对于教室和实验室等使用频率较高的区域,可以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

维修合同学校在进行基建维修时,通常需要与外部单位签订合同。

而合同的签订对于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成本控制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小学基建维修工作制度

小学基建维修工作制度

小学基建维修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基建维修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基建维修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各项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小学基建维修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基建维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基建维修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小组成员由校长、总务主任、教研组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学校基建维修工作办公室设在总务处,负责学校基建维修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总务处相关人员担任。

三、工作职责第六条基建维修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范。

2. 制定学校基建维修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 审批基建维修项目,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申报、用地落实、设计委托等工作。

4. 监督基建维修项目的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5. 组织基建维修项目的验收、结算审核和决算审计工作。

6. 处理基建维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第七条基建维修工作办公室的职责:1. 负责基建维修项目的申报、立项、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2. 负责基建维修项目的施工管理、质量监控、安全监督等工作。

3. 负责基建维修项目的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等工作。

4. 负责基建维修项目的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核和决算审计工作。

5. 负责基建维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6. 负责基建维修设备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等工作。

四、工作程序第八条基建维修项目申报:学校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基建维修工作办公室提出维修项目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基建维修项目立项: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经费情况,审批维修项目,确定项目名称、规模、投资等。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5篇)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5篇)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另设安全员两名,负责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

二、基建维修工程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报建或审批,待各种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手续不全的项目不得开工。

三、基建维修施工工地必须与学校教学区、师生活动区隔离,并设置相应的防护设备和警示标志,不得在隔离区以外的地方堆放建筑材料、杂物等。

四、施工车辆进出校门或在校园内行驶时必须慢行,上课期间不得鸣号,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停放。

五、基建、维修工程竣工后报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工程禁止使用。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基建维修工程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和维护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确保责任到人。

2. 充分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领导作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落实、监督和检查等职责。

二、安全生产组织1. 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 按照专业分工原则设置安全工作岗位,明确各岗位工作内容和职责。

3. 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三、风险评估与安全控制1. 对基建维修工程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危险源。

2. 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和预防,确保工作过程安全可控。

四、安全设施与装备1. 确保工作场所安全设施齐全,包括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备等。

2. 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五、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 强调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加强现场整洁、环境保护工作。

2.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

六、紧急救援与事故处理1. 确保建立健全紧急救援体系,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器材。

2. 制定并组织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七、安全检查与事故调查处理1.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校园工程建设维修制度

校园工程建设维修制度

校园工程建设维修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校园工程建设维修管理,提高学校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保障师生的安全和学习环境,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工程建设维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暖通、给排水、电气等方面的工程建设和维修工作。

三、管理机构学校设立工程建设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校园工程建设维修工作。

该部门包括管理人员、工程师、技术人员等职务。

四、工程建设管理1.学校工程建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建筑质量和安全性。

2.工程设计应经过专业审核并获得相关资格证书,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

3.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实力,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4.工程建设验收应按照预验收、竣工验收的流程进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五、工程维修管理1.学校对校园内所有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维修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做到责任到人,确保维修工作有序进行。

3.维修工作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包括维修计划编制、维修材料采购、维修人员安排等。

4.维修工作中如需更换零部件等重要工作应提前报告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5.对于紧急情况下的维修工作,需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应急预案。

六、预算管理1.对于工程建设和维修项目,应提前编制详细的预算计划,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2.预算计划应包括项目费用、人工费用、材料费用、设备费用等方面的开支预算。

3.预算计划应经过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确保经费使用符合规定。

4.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有超支情况,需及时上报财务部门,做好资金调整工作。

七、绩效评估1.学校对工程建设和维修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对工作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价。

2.评估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工程项目进度、维修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考核。

3.评估结果作为工程建设和维修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对绩效合格者予以奖励,对绩效不合格者进行警告或处罚。

4.建立绩效考核档案,做好工程建设和维修人员的绩效管理工作。

小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制度

小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制度

小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工作,提高维修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小学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小学的全部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工作。

第三条小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循安全、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小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操作由专职维修人员执行。

第五条维修工程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接受过相关培训。

第六条小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预知优先的原则,加强维修工程技术研究和技能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小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校内环境和设施的安全。

第八条小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的经费应当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规范、透明。

第九条小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工作应当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第十条小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操守,廉洁自律,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第二章维修项目管理第十一条小学基建维修工程分为紧急维修、日常维修和计划性维修三类。

第十二条紧急维修是指发生突发性故障、危害人身安全和设施正常使用的情况,需要立即进行维修处理的项目。

第十三条日常维修是指校内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或需要维护保养的项目,需要在短时间内处理完毕,以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计划性维修是指根据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修计划,提前制定好维修方案,有计划地进行设备的保养和维修。

第十五条维修项目的安排和计划应当由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安排,并由维修工程管理部门落实执行。

第十六条维修项目的实施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七条维修过程中如需要更换设备、材料等,须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确保设备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十八条维修项目结束后应当进行验收,确认维修工程的质量和达到的效果。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小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应当注重安全管理,确保维修工程过程中不损害人身和设施设备安全。

学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提高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基建维修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装饰等工程。

第三条学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管理,确保质量;2. 安全施工,保障人员安全;3. 节约资金,提高效益;4.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四条学校基建维修项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立项:1. 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基建维修项目申请;2. 项目论证:学校基建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论证,包括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效益等;3. 编制预算:根据项目论证结果,编制项目预算;4. 报批:将项目预算及论证报告报校长办公室会议研究,经批准后立项。

第三章招投标第五条学校基建维修项目招投标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等;2. 投标报名: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报名参加投标;3. 开标评标:组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4. 签订合同:中标单位与学校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施工:1.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2. 确保施工质量,做到安全文明施工;3. 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进度;4. 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七条学校成立基建维修项目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质量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质量标准;2. 加强原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质量管理;3. 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检验、试验工作;4. 对不合格的工程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第六章工程验收第九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验收:1. 自检:施工单位自检,确保工程符合质量要求;2. 初步验收: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3. 竣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4. 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学校基建维修环保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维修环保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国家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的政策,提高学校基建维修工作管理水平,确保校园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基建、维修、改造、装修等工程项目,以及日常维护、保洁、绿化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
1. 学校成立基建维修环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监督、实施本制度,组长由
学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 设立环保监督员,负责对基建维修环保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环保要求
1. 严格遵循国家环保法律法规,采用绿色、环保、节能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

2. 严格控制施工现场扬尘、噪音、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的排放,确保达标排放。

3.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以下环保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减少扬尘污染;
(2)采用湿式作业,减少噪音和扬尘;
(3)设置废水处理设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4)对施工废气进行收集、处理,达标排放;
(5)合理规划施工现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 施工单位应配备环保设施,如洒水车、喷雾机等,用于降低扬尘、噪音等污染。

5. 施工单位应制定环保措施方案,明确环保责任,落实环保措施。

五、环保验收
1. 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应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环保指标达标。

2. 环保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六、奖惩措施
1. 对在基建维修环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环保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基建维修环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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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一、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必须遵循满足使用功能、节约建设经费、兼顾美观,确保经费的原则和先预算审核,后组织施工的程序。

二、根据学校年度维修预算或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等的紧急需要,总务处及时拟定基建维修项目、计划,做好工程预算,预算应详细、清楚,明确工料及施工方式,报校长审批。

5000元以上项目须经校长同意签字,并组织招投标。

总价超过10000元,由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是否立项。

总价超过50000元,按规定报教育局计财科和镇政府审批。

三、1000元以上的项目由总务处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单位,报总务处审核、校长审批。

5000元以上项目由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施工单位。

四、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项目采用简易招标法。

全体校领导、总务主任、校委会等组成招标小组。

总务处负责拟定招标书并报校招标小组,召集招标单位(有效竞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发放招标书,收齐投标书(投标书必须封存好),提交招标小组开标、评标和定标。

参与招标的单位可以由校内教职工推荐,但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

中标单位应与学校签订施工合同。

五、总务处应加强施工项目质量、进度等的监督管理,并做好督工记录,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如因故变动施工方案(包括更换材料、改变设计方案等)应与校方协商,并有书面同意意见,否则视作违约,应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总务处应会同学校其他部门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纪守法。

七、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

总务处安排2人以上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复核员及总务主任在完工单上签字后交校领导审批。

八、学校一般安排在暑期对校舍、设备进行集中维修。

总务处在6月份以前安排好维修计划及预算,报校领导审批;平时至少每月对校舍、构筑物、水电、通信系统等进行一次检查,做好台帐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报校领导,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对偶然发生损坏的设施、设备,影响正常使用或有碍观瞻的,及时维修。

九、施工项目完成后,总务处负责做好固定资产帐簿增减处理工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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