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天山创新团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评价管理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764f0616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95.png)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XX1年9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技创新团队管理,促进创新团队规范化建设,激励创新、鞭策后进,提高科技创新团队整体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自治区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团队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方法和指标对创新团队进行的评判,是科技创新团队管理的重要依据。
通过评价,全面了解和掌握创新团队的建设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以评促建,更好发挥创新团队在科技创新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科技创新团队每3年为一个评价周期,评价结果使用于创新团队动态管理和支持建设中。
第三条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注重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
第四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遵循适用性、可操作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法规;(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申请书;(三)科技创新团队自评估报告;(四)实地考察结果;(五)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评价内容和方式第六条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创新团队建设方向、团队主要骨干成员素质和创新能力、创新成果、人才培养、创新环境建设、经济社会效益等。
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创新团队行业及专业类别的不同,评价的侧重点有所区别。
(一)对应用基础研究类型创新团队以鼓励科学探索和原始创新为导向,重点从项目的创新性、研究价值、应用前景等方面做出评价,不刻意追求项目的近期效益。
(二)对技术开发类型创新团队以推动技术进步、关键技术创新与集成水平、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为评价重点。
第七条评价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直接组织评价或委托中介机构组织评价的方式进行.第三章评价程序第八条由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被评价的科技创新团队按要求提交自评估报告,对团队自身3年来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给出自评价意见。
第九条组织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审阅科技创新团队自评估报告,参阅创新团队建设申请书,结合对团队所在依托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结果,按评价指标进行打分,给出评价意见。
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天山众创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天山众创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76011ad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f007162.png)
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天山众创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18•【字号】哈政办发〔2018〕104号•【施行日期】2018.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天山众创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哈政办发〔2018〕10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哈各有关单位:《哈密市“天山众创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9月18日哈密市“天山众创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根据国家、自治区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工作部署,围绕实施“天山众创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环境、促进就业为目标,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统筹创新资源,组织实施哈密市“天山众创行动”。
按照政府顶层设计,主管部门统筹部署,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市、区县、乡镇多级联动的机制,加快构建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创新创业服务功能,形成多领域、多层级、全方位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大力推进创新型哈密建设,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和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打造良好基础。
二、发展目标(一)到2020年,全市培育自治区级众创空间1家,建成市级众创空间不少于3家,其中高新区1家、伊州区1家、巴里坤县1家。
(二)到2020年建成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市级科技孵化器1家。
(三)到2020年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存量总数超过20家。
(四)到2020年孵化一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全市创业辅导员队伍达到50人以上,直接带动就业1000人以上,间接带动就业2500人以上。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立项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立项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e18c113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2c.png)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专项立项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1.11.05
•【字号】内教技函〔2021〕112号
•【施行日期】2021.1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立
项通知
有关盟市教育(教体)局、高等学校:
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经各地、各校推荐和专家评审,网上公示无异议,现予公布(见附件1)。
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严格监管经费使用,确保项目研究取得预期成效。
各地、各校科技管理部门要组织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1月30日前,使用原有登录账号,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网址:
http s:///nmgkypt”,认真编写并按时提交《科学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团队发展任务书》等相关材料,各地、各校科技管理部门须严格审核有关内容。
需纸质版计划任务书和发展任务书的项目负责人,请在系统填报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
联系人:刘相飞,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穆老师*************
赵老师*************
附件:1. 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立项表(详见纸质通知)
2.立项通知书(详见纸质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11月5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2ab1252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39.png)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11.07•【字号】内教发[2011]42号•【施行日期】2011.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内教发〔2011〕42号)各高等学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110-202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为推进高校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培育一批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高水平创新群体,经研究,决定启动实施高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我厅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的培育一批优秀高校创新团队,持续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是指在自治区高等学校范围内,以重点学科及其相关的创新平台为依托,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牢固的研究基础、较强的人才凝聚力和综合研究能力,创造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科研群体。
第三条创新团队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国家和自治区科学技术、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问题,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组织开展协同攻关,产出原创性科研成果,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促进产学研用结合。
第四条创新团队的遴选坚持统筹规划、资源整合、限额申报、择优立项的原则。
第五条创新团队的资助经费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专项资金。
第六条创新团队资助范围限于自治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每年资助6个左右创新团队。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十五条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十五条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18172053069a45177232f60ddccda38366be15d.png)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十五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06.15•【字号】•【施行日期】2022.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十五条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构建更加开放的科技人才引育新格局,全面优化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特梳理汇总了科技人才相关激励政策如下。
一、创新人才培养政策。
对有潜力参选院士的高层次领军人才、行业领军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300万元专项资助用于开展科研活动。
将中央驻区科研机构创新型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以及青年人才等纳入自治区人才政策覆盖范围并享受相应待遇。
(《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构建“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的指导意见》)二、青年人才培养政策。
对自然科学类“青年科技领军人才”资助30万元,对人文社会科学类“青年科技领军人才”资助24万元;对自然科学类“青年科技骨干”资助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青年科技骨干”资助16万元。
对入选的青年拔尖人才,以3年为周期,每年给予5万元左右的资金支持。
对成果突出、培养前景好的优秀人才可连续支持2个周期。
(《构建“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暂行)》)三、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
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项目负责人可按规定自主调整科研团队,在不降低研究目标的前提下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报项目主管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备案。
进一步精简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科目,按照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
进一步扩大预算调剂权限,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不再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其预算调增。
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在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杰青”类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的基础上,将包干制范围扩大到自然科学基金所有项目、人才类项目和软科学研究项目,不再编制项目预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0943a6ff56527d3240c844769eae009581ba2c2.png)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7.08.29•【字号】新人社发〔2017〕47号•【施行日期】2017.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47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部门: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实施,根据《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实施方案》(新党组通字〔2013〕13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现将《细则》印发你们,请对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8月29日附件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的实施,做好遴选、培养、激励和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实施方案》(新党组通字〔2013〕13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旨在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通过提供事业平台、培养经费和特殊支持,有计划地遴选培养一批我区重点领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第三条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培养人选分为第一、第二、第三培养层次,培养周期为三年。
第四条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在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第一、第二层次人选的遴选培养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第三层次人选的遴选培养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治区区直单位部门、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以下简称:主体责任部门)负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特聘计划实施办法 精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特聘计划实施办法 精品](https://img.taocdn.com/s3/m/ad8b01e5700abb68a982fba6.png)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特聘计划”实施办法新教高…2012‟2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自治区高等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年)》,大力实施“科教兴新、“人才强新”战略,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培养和造就一批能引领自治区学科发展和优秀创新团队建设、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战略咨询的高水平学科领军人才,带动我区高等学校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能力,促进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自治区决定实施“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特聘计划”。
以下简称“天山学者计划”。
第二条天山学者分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主讲教授、天山学子四个层次,聘任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
第三条天山学者实行岗位聘任制和任期目标管理制度。
自治区设立天山学者计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设岗学科和由学校推荐的聘任人选。
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学校聘任。
聘期内自治区拨付天山学者津贴。
第四条天山学者计划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宏观管理事宜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岗位设置的原则是:“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合同管理”和“以岗定薪、优劳优酬”,实现设岗、选人和做事的有机统一。
第六条天山学者岗位设置必须与我区高等学校的重点学科、紧缺人才专业、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和重点科研基地建设紧密结合,明确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或研究任务。
第七条天山学者岗位原则上在二级学科设置,同等条件下优先在国家或自治区重点学科设置。
设立天山学者特聘岗位的学科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具有结构基本合理的学术梯队,较强的教学科研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能够追踪国内或国际学科发展前沿,经过重点支持可实现重大学术突破,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深远影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国专家“天山奖”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国专家“天山奖”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e4066e7c9d376eeaeaad1f34693daef5ef713de.png)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国专家“天山奖”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9.28•【字号】新政办发〔2016〕143号•【施行日期】2016.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国专家“天山奖”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43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国专家“天山奖”奖励暂行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国专家“天山奖”奖励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表彰在新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国专家“天山奖”(以下简称“天山奖”),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向为我区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授予的最高荣誉奖项,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人数5至10名。
第三条外国专家奖励工作由自治区外国专家奖励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人员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文确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外国专家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全区外国专家奖励工作。
外国专家局负责外国专家评选奖励等具体工作。
第四条自治区外国专家奖励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外国专家包括:(一)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来我区工作的外国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二)在我区从事经济、技术、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工作的外国籍专业人员;(三)在我区各类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国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四)在我区工作或为我区服务的其他领域急需的外国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321281906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6a.png)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9.29•【字号】新政办发[2004]146号•【施行日期】2004.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4]146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在科教兴新和人才强新的战略布局中,高等教育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重要历史使命。
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为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自治区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和有关部门根据《意见》精神,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将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九日关于加强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坚持实施科教兴新和人才强新战略,加快自治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努力构建与西部大开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高等教育体系。
为此,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高校教师队伍至关重要。
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国发〔2004〕5号),现就加强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结经验,认清差距,抓住机遇,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1.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的高等教育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自治区天山创新团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自治区天山创新团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e97d75384431b90d6c85c794.png)
自治区“天山创新团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才改革决策部署,启动实施“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天山创新团队计划”是自治区科技计划中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的组成部分,支持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与发展。
第二条“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由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推荐申报,鼓励跨机构、区域、领域、专业合作和产学研协作。
第三条“天山创新团队计划”遵循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规律和人才成长、发展规律,突出引领、带动作用,综合体现学术性、导向性和荣誉性。
第四条“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的组织实施以自治区科技发展规划的重点任务和优先方向为导向,申报团队在研究方向上的科研组织和专业布局须符合成果转化导向、市场应用方向、系统完整要求。
第五条“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着眼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以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建设为抓手,培养和引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第六条依托单位是项目执行的条件和人才服务、保障的主体,团队是创新创业和人才成长、发展的平台,“天山创新团队计划”鼓励人才、项目、基地一体化建设。
第二章团队认定第七条创新团队是指围绕共同的研究方向,以科技领军人才为核心,以团队协作为基础,依托一定平台和项目进行持续创新的科技人才集合体,按研究方向+创新团队的规则命名。
第八条原则上,创新团队成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负责人具有较高科研水平,有承担重大科研工程、项目经历。
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应具有良好经营业绩、研发投入和科研条件。
第九条创新团队认定条件如下:---团队成员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0人。
---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或自治区优势、特色、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及重点学科建设重要方向。
---以重点科研项目、工程、任务或投入为支撑,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业绩、贡献突出,研发居行业或领域先进水平,持续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
“天山创新团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天山创新团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a495b971011ca300a6c390c4.png)
自治区“天山创新团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才改革决策部署,启动实施“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天山创新团队计划”是自治区科技计划中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的组成部分,支持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与发展。
第二条“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由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推荐申报,鼓励跨机构、区域、领域、专业合作和产学研协作。
第三条“天山创新团队计划”遵循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规律和人才成长、发展规律,突出引领、带动作用,综合体现学术性、导向性和荣誉性。
第四条“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的组织实施以自治区科技发展规划的重点任务和优先方向为导向,申报团队在研究方向上的科研组织和专业布局须符合成果转化导向、市场应用方向、系统完整要求。
第五条“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着眼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以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建设为抓手,培养和引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第六条依托单位是项目执行的条件和人才服务、保障的主体,团队是创新创业和人才成长、发展的平台,“天山创新团队计划”鼓励人才、项目、基地一体化建设。
第二章团队认定第七条创新团队是指围绕共同的研究方向,以科技领军人才为核心,以团队协作为基础,依托一定平台和项目进行持续创新的科技人才集合体,按研究方向+创新团队的规则命名。
第八条原则上,创新团队成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负责人具有较高科研水平,有承担重大科研工程、项目经历。
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应具有良好经营业绩、研发投入和科研条件。
第九条创新团队认定条件如下:---团队成员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0人。
---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或自治区优势、特色、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及重点学科建设重要方向。
---以重点科研项目、工程、任务或投入为支撑,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业绩、贡献突出,研发居行业或领域先进水平,持续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
自治区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自治区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e8eb9ee1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2c.png)
自治区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一、背景描述随着改革开放进程不断深化,各地区对于创新团队建设的需求与日俱增。
为了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实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制定本实施方案,明确团队建设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步骤。
二、目标1. 建立一支高水平、高效率的创新团队,聚焦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2. 打造创新团队的引领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
3. 促进科学家和创业者的深度合作,推动科技创新与市场需求的对接,提升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率。
4. 培养一支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人才队伍,为国家和区域创新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实施步骤1. 制定创新团队建设规划:明确团队建设的目标、规模、人员结构等,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选拔机制和激励机制。
2. 选拔优秀团队负责人和成员:通过公开招募、专家评审等方式,选拔符合要求的优秀团队负责人和成员,确保团队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
3. 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提供高效便捷的科研资源支持,建立创新团队工作室或实验室,提供必要的设备和资金支持,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 加大培训投入:组织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参加各类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其科研能力和管理水平。
5. 定期评估和奖励: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创新团队进行考核,对优秀团队给予奖励和激励,对薄弱团队提供培训和支持。
四、实施效果评估1. 科技成果转化率:评估团队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包括专利申请数量、科研项目转化为产品或服务的比例等。
2. 创新能力提升:评估团队成员科研水平的提升情况,包括论文发表数量、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
3. 产业发展贡献:评估团队对于相关产业的发展带动效果,包括创新产品投入市场情况、企业技术改造效果等。
五、预算本实施方案的预算主要包括人员招聘、设备购置、培训费用以及奖励和激励资金等方面的投入。
根据具体团队建设的规模和需要,进行财务预算和资金筹措。
六、保密责任实施方案中所涉及的具体信息和数据,均属于机密信息,所有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责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天山工匠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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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天山工匠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7.20•【字号】新人社发〔2018〕32号•【施行日期】2018.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天山工匠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人社发〔2018〕32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的要求,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组织实施好自治区天山工匠计划,加快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厅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天山工匠计划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018年7月20日自治区天山工匠计划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天山工匠计划实施,加快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人才培养天山计划》(新人才办字〔2017〕2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天山工匠计划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根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动工业转型升级需要,紧密结合急需、紧缺行业(企业)需求,依托职业院校、企业建立高技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一批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第三条天山工匠计划包括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和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第四条天山工匠计划在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目标第五条天山工匠计划实施的范围为自治区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内的企业和有相应专业设置的职业院校。
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申报指南
![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申报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99b1c958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4ce7b6a.png)
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申报指南《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申报指南》嘿,朋友,要是想申报天山创新团队计划,可得好好听我说啊。
一、基本注意事项首先呢,你得好好看看申报的基本条件。
就像盖房子得有地基一样,这个是最基本的要求不能含糊。
比如说团队成员的人数、专业背景的要求等,这都是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的。
我一开始就差点没仔细看人数要求,还以为多几个人少几个人无所谓呢,结果发现规则就是规则,少一点、多一点都不行啊。
所以,这里一定要当心,把要求一条一条认真记下来。
二、实用建议准备申报材料的时候,这可是很关键的一步。
材料要齐全,而且得有条理。
就像做菜一样,材料备齐了才能做出一道好菜。
团队成员的简历得是最新、最详细的,包括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这些。
我当时就把一个成员的重要论文成果给漏写了一部分,后来重新整理花了不少时间。
项目的计划书那就更重要了,你得把创新点、目标、实施步骤写清楚。
别写得含含糊糊的,让人看了一头雾水。
这里有个诀窍,你可以找个以前申报成功的案例学习一下,看看人家是怎么写目标和步骤的。
三、容易忽视的点对了,格式问题可不能小瞧啊。
有时候你内容都很好,但是格式乱得像一团麻,评审的人一看就可能没了兴趣。
字体大小啊、行距啊、页码标注之类的,都按照指南的要求来。
我当初就是忽略了这个,以为内容好就行,结果被打回来重新整理格式,白白浪费了时间。
还有,联系方式要写准确无误,如果因为这个联系不上你,那多可惜啊。
四、特殊情况要是你的团队和别的团队有些联合或者合作的部分,这个也要好好说明。
比如说合作的具体内容、分工之类的。
不是说你简单提一句就行了,要详细阐述清楚。
我见过有的团队就是因为合作部分没写清楚,让人觉得很不专业,就没批准申报。
再就是如果有一些还没确定完成但正在进行的项目成果,你可以适当地提出来,重点说明预期的成果和在申报项目里的应用,不过不能过于夸大。
五、总结要点总之呢,申报天山创新团队计划就得细心细心再细心。
从基本条件的达标,到精心准备申报材料,注意容易忽视的格式等小问题,还有要处理好特殊情况像是合作之类的。
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申报指南
![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申报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3291bc41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66fc1cd.png)
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申报指南《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申报指南》
嘿呀,大家好啊!今天咱就来讲讲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申报的事儿。
你说啥是天山创新团队计划呢?简单来说,就是一个能让一群有想法、有干劲的人聚在一起,搞些有意思又有意义的创新事儿的计划。
就好比说吧,我认识的一群小伙伴,他们特别痴迷于研究怎么让农作物长得更好。
有个家伙叫小李,那可真是对各种植物了如指掌啊!他每天都泡在农田里,观察这个苗儿、那个叶儿的,还时不时地拿着小本子记些啥。
他们就想着通过申报天山创新团队计划,能得到更多的支持和资源,然后大干一场呢!
要申报这个计划呀,首先你得有个超级棒的团队。
这团队里的人得各有所长,就像一个拼图一样,每个人都是不可或缺的那一块。
然后呢,得有个特别吸引人的创新点子,不能是那种平平无奇的哦。
就像小李他们研究农作物的,他们就想到了一个新方法,可以让农作物在一些恶劣环境下也能茁壮成长,这多牛啊!接着,你得把你们的计划详详细细地写下来,让别人一看就知道你们要干啥,怎么干。
申报的过程中呢,也别紧张,就平常心对待。
该准备的材料准备好,该展示的好好展示。
就把这当成是一次给别人讲讲你们梦想的机会。
要是能申报成功,那可就太棒啦,能有资金、有资源,去实现你们的创新梦。
哎呀,说了这么多,总之呢,天山创新团队计划就是给那些有梦想、有激情的人准备的一个舞台。
大家都加油哦,说不定下一个成功申报的就是你啦!哈哈!希望大家都能在这个计划里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片天空,让创新的火花尽情绽放吧!咋样,听明白了不?嘿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特聘计划实施办法 精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特聘计划实施办法 精品](https://img.taocdn.com/s3/m/ad8b01e5700abb68a982fba6.png)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特聘计划”实施办法新教高…2012‟2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自治区高等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年)》,大力实施“科教兴新、“人才强新”战略,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培养和造就一批能引领自治区学科发展和优秀创新团队建设、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战略咨询的高水平学科领军人才,带动我区高等学校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能力,促进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自治区决定实施“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特聘计划”。
以下简称“天山学者计划”。
第二条天山学者分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主讲教授、天山学子四个层次,聘任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
第三条天山学者实行岗位聘任制和任期目标管理制度。
自治区设立天山学者计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设岗学科和由学校推荐的聘任人选。
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学校聘任。
聘期内自治区拨付天山学者津贴。
第四条天山学者计划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宏观管理事宜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岗位设置的原则是:“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合同管理”和“以岗定薪、优劳优酬”,实现设岗、选人和做事的有机统一。
第六条天山学者岗位设置必须与我区高等学校的重点学科、紧缺人才专业、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和重点科研基地建设紧密结合,明确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或研究任务。
第七条天山学者岗位原则上在二级学科设置,同等条件下优先在国家或自治区重点学科设置。
设立天山学者特聘岗位的学科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具有结构基本合理的学术梯队,较强的教学科研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能够追踪国内或国际学科发展前沿,经过重点支持可实现重大学术突破,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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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天山创新团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才改革决策部署,启动实施“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天山创新团队计划”是自治区科技计划中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的组成部分,支持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与发展。
第二条“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由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推荐申报,鼓励跨机构、区域、领域、专业合作和产学研协作。
第三条“天山创新团队计划”遵循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规律和人才成长、发展规律,突出引领、带动作用,综合体现学术性、导向性和荣誉性。
第四条“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的组织实施以自治区科技发展规划的重点任务和优先方向为导向,申报团队在研究方向上的科研组织和专业布局须符合成果转化导向、市场应用方向、系统完整要求。
第五条“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着眼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以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建设为抓手,培养和引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第六条依托单位是项目执行的条件和人才服务、保障的主体,团队是创新创业和人才成长、发展的平台,“天山创新团队计划”鼓励人才、项目、基地一体化建设。
第二章团队认定
第七条创新团队是指围绕共同的研究方向,以科技领军人才为核心,以团队协作为基础,依托一定平台和项目进行持续创新的科技人才集合体,按研究方向+创新团队的规则命名。
第八条原则上,创新团队成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负责人具有较高科研水平,有承担重大科研工程、项目经历。
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应具有良好经营业绩、研发投入和科研条件。
第九条创新团队认定条件如下:
---团队成员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0人。
---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或自治区优势、特色、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及重点学科建设重要方向。
---以重点科研项目、工程、任务或投入为支撑,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业绩、贡献突出,研发居行业或领域先进水平,持续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
---负责人的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精力投入于团队科研工作。
第十条创新团队构成应体现分工协作、优势互补、梯次配置、资源共享原则,团队核心成员间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创新团队由科技厅联合相关单位、部门组成的专家评议会议认定后向社会公布。
按照评审认定、纳入管理、考核评估程序进行。
团队认定采取函评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三章支持方式
第十二条“天山创新团队计划”对认定的创新团队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用于团队建设相关对外交流合作、协同创新及围绕研究方向开展的科研活动等,执行期2-3年。
第十三条项目资金纳入团队所依托的法人单位财务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单位不得
以提取管理费等名义截留且须落实支持条件,合同期结束后提交由指定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第十四条团队实行备案管理。
创新团队有选择研究方向、资金使用、预算调整、科研成果处置等自主权。
涉及团队成员、科研方向和预算调整,团队及成员与依托单位关系发生变化等,须及时向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考核评估
第十五条考核评估一般对团队承担项目(课题)、获得科技奖励、发表论文、授权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标准实施、成果转化、人才发展及科技创新成果、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团队在指标选择上给予区别考虑。
第十六条考核评估一般结合执行期进行,由管理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
评估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对优秀等次的给予持续支持,对不合格等次及发生严重问题的视情做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撤销资质或收回项目资金的处分。
第十七条参照《自治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信用管理办法》,根据考核和评估结果建立依托单位、团队及负责人信用记录。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