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拓新煤业防治水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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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制度汇编

防治水制度汇编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

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矿党支部书记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负总责。

2.把防治水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防治水工作管理人员考核任免,党员干部和群众职工水害培训等事项。

3.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负责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方面教育的宣传,不断增加职工的安全生产意思,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劳动理念。

4.经常性地参加防治水专项会议,及时解决会议提出的有关防治水物质、资金出现的问题。

5.及时掌握防治水技术人员和防治水治理施工人员思想动态,解决其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难题。

矿总工程师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害防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的规定,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负本矿水害防治主要领导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3.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初相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

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矿井上下水灾应急预赛及组织应急演习。

2024年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

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

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

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六、各类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

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矿井每月向县(市)区局汇报一次,国有地方煤矿每季向市局汇报一次矿井水患情况。

煤矿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5篇)

煤矿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5篇)

煤矿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为了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同时为了促进矿井防治水各项工作工作的及时开展,特制定此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11、矿井必须建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主要负责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

12、科室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

13、必须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

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14、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

15、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有突水危险的矿井和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水闸门等防水隔离设施,实现分区隔离。

隔离设施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防水闸门每年必须由分管负责人组织两次关闭试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6、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积水情况的探查和管理,加强对邻矿古空、老空及废弃老窑情况的调查分析;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

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制度。

17、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

受上覆岩层水或地表水威胁的煤层,必须按照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报告的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未经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

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采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

18、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必须编制专门设计报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

新改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

新改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碾底煤业有限公司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二〇一一年六月目录一、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二、防治水管理机构 (5)三、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5)四、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6)五、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6)六、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9)七、矿井探放水措施 (10)八、矿井水害应急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 (12)九、矿井防治水管理规定 (15)十、水文地质管理制度 (20)十一、探放水管理制度 (21)十二、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21)十三、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制度 (23)十四、测量管理制度 (23)十五、地测资料分析、保管、提供管理制度 (24)十六、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和发放制度 (25)十七、水患防治应急预案 (25)十八、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26)十九、地质资料技术报告整理、审批制度 (27)二十、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控监管制度 (27)二十一、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 (28)二十二、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 (28)二十三、防汛物资储备制度 (29)二十四、防治水监控防范措施 (29)二十五、周边煤矿及废弃老空积水防治措施 (30)二十五、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 (31)二十六、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 (31)一、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一、法人代表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掘必探、先探后采”的规定,对查明有水害威胁的严格执行“先治后采”的原则。

2、严格按照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的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

3、定期组织召开防治水会议,确保矿井防治水所需的资金到位。

4、积极引进矿井探放水所需的新设备,从资金上保证防治水工作的开展。

二、矿长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水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文件精神,确保防治水工作落到实处。

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3篇)

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3篇)

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煤矿的安全运营,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而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

首先,煤矿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岗位,明确责任人员,包括煤矿负责人、防治水岗位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

防治水岗位负责人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水文地质等相关技能,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防治水工作。

其次,煤矿应当建立水害排查治理制度,包括定期对煤矿进行水害排查和评估,并针对风险较高的区域制定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排查治理行动应当在专门的记录中进行记录,并定期监督和检查其实施情况。

此外,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的水害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在水害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和处置。

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煤矿的防治水能力,减少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

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2)一、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经理(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经理(矿长)对本矿的防治水安全生全面负责,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文件、决议和《煤矿防治水规定》;____制定本企业防治水的安全生产制度。

3.____编制矿井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确保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所需人员、材料、设备等。

4.负责贯彻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会,并在人、财、物方面优先保证。

5.负责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贯彻实施,每年至少____一次矿井救灾演习。

6.负责____有关部门对矿井防治水设施每季进行一次检查。

7.负责____实施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8.每周____一次井下、地面安全大检查,对防治水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防治水等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9.凡发生重大事故,必须立即____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10.____制定并检查督促各级干部和职能部门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防治水十三种制度汇编

防治水十三种制度汇编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矿井防治水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体系。

第二条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指导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李子坪煤业矿井水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防治水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条由防治水副总工程师为领导,通风工区和各采掘区队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防治水实施工作,探放水队长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工作。

第二章基本任务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矿井防治水工作规程、规定、指令。

第五条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观察、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第七条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分责任定期落实。

第八条防治水副总工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情况,及时汇报煤业公司领导安排本矿井各类补勘工程和防治水工程计划。

第九条落实具体防治水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水工程施工质量和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条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总责。

第十一条总工程师是防治水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的具体领导者,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和实施防治水总体规划,审批防治水施工措施。

第十二条副总工对分管的防治水工作负责具体的防治水工程的组织和落实。

第十三条安监科长和副工程师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第十四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防治水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

第十五条地质测量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

2023年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

2023年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

2023年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1. 前言2022年,我国煤矿事故频发,其中不乏因水灾引发的事故。

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特制定了2023年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以便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水灾,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2. 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2.1 领导责任(1) 煤矿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煤矿防治水工作,确保防治水工作得到有效组织和指导。

(2) 煤矿负责人需建立并完善应急预案,确保突发水灾时能迅速响应和应对。

2.2 监管责任(1) 地方政府负责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组织和监督,加强对煤矿的监管,确保煤矿企业依法执行防治水措施。

(2) 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3 管理责任(1) 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防治水管理机构,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 煤矿企业要配备专职的防治水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其具备防治水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2.4 岗位责任(1) 防治水管理员要负责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2) 管道监控员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煤矿的排水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监测员要负责煤矿水位的监测和预警,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4) 职工要配合煤矿防治水工作,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参与应急处置。

3. 水害排查治理制度3.1 排查责任(1) 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水害排查机制,定期进行水害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2) 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煤矿水害排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2 治理责任(1) 煤矿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水害治理,如加固矿井护壁、修复漏水管道等。

(2) 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煤矿水害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煤矿企业按照要求进行治理。

3.3 应急处置(1) 煤矿企业要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水害发生时能迅速响应和应对。

(2) 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煤矿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支持和协助煤矿企业进行应急处理。

煤矿防治水制度模版(3篇)

煤矿防治水制度模版(3篇)

煤矿防治水制度模版1、在雨季来临之前,必须对风井口、主井筒、工业广场附近排水沟进行清理,并加强排水沟的修筑,保证排水沟在雨季期间能正常排水。

2、必须派专人对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隙、有无地表蹋陷、老窖塌陷等现象,如有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填平、填实。

3、地下水是矿井水的重要水源,在开采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涌入矿井造成灾害。

4、掌握水文地质资料是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依据,必须掌握井田范围内冲积屋的含水透水情况,含水层和老空积水情况,可能出水的断层与裂隙分布位置,采动后顶板破碎及地表陷落情况,都必须进行收集和整理,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当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被淹井巷、断层溶洞、老空积水等地点,或遇到可疑水源以及打开隔水煤柱放水时,都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6、探水的起点,由于积水范围不可能掌握得准确,探水起点至可疑水源必须留出适当的安全距离,必须在可疑水源____米以外开始打探水钻孔。

7、钻孔深度与超前距离,采用边探边掘时,超前距离一般不小于____米。

8、在雨季来临之前,必须对风井口、主井筒、工业广场附近排水沟进行清理,并加强排水沟的修筑,保证排水沟在雨季期间能正常排水。

9、必须派专人对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隙、有无地表蹋陷、老窖塌陷等现象,如有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填平、填实。

10、地下水是矿井水的重要水源,在开采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涌入矿井造成灾害。

11、掌握水文地质资料是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依据,必须掌握井田范围内冲积屋的含水透水情况,含水层和老空积水情况,可能出水的断层与裂隙分布位置,采动后顶板破碎及地表陷落情况,都必须进行收集和整理,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12、当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被淹井巷、断层溶洞、老空积水等地点,或遇到可疑水源以及打开隔水煤柱放水时,都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13、探水的起点,由于积水范围不可能掌握得准确,探水起点至可疑水源必须留出适当的安全距离,必须在可疑水源____米以外开始打探水钻孔。

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4篇)

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4篇)

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一、引言煤矿是我国能源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是事故频发、安全风险高的行业。

在煤矿的生产过程中,水灾是一种常见的安全隐患,给工人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的威胁。

因此,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建立健全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是维护矿井安全和保障工人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二、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 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划分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水灾风险及其危害,将煤矿防治水工作划分为不同的岗位责任,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并做到层层压实,为水灾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1)矿长:矿长是煤矿的最高行政负责人,负责整个煤矿的安全工作。

矿长应当对煤矿防治水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并组织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的规章制度。

(2)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关键角色,负责煤矿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包括煤矿的水平管理、技术文件的编制等。

(3)生产运输负责人:生产运输负责人负责煤矿生产运输过程中的防止水灾事故的工作,包括排水设备的维护和检修、抗灾救灾工作等。

(4)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等。

(5)班组长:班组长是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组内的水灾防治工作、定期检查及隐患排查等。

2. 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执行为了确保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的有效执行,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1)明确权责:对每个岗位的职责进行明确规定,并向相关人员进行详细解释,确保每个职责的执行人清楚知晓责任范围和任务要求。

(2)层层压实:在各个岗位之间形成分工明确、层层压实的工作责任链,使每个岗位的责任不断向下延伸和传导。

(3)建立考核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对各个岗位的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将结果作为岗位晋升、薪资奖励的依据。

(4)加强培训:加强对煤矿防治水工作有关职责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岗位责任人的专业素质和防治水技术水平。

三、水害排查治理制度1. 水害排查制度(1)立即报告:煤矿工作人员在发现矿井内有水害隐患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遏制水灾的扩大。

防治水规章制度汇编-修改版

防治水规章制度汇编-修改版

安阳永丰煤业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2021年7月目录一、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一〕董事长岗位责任制 (1)〔二〕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2)〔三〕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3)〔四〕生产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4)〔五〕平安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5)〔六〕机电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6)〔七〕经营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7)〔八〕生产技术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8)〔九〕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分管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9)〔十〕平安监察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10)〔十一〕通风防突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11)〔十二〕机电运输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12)〔十三〕企业管理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13)〔十四〕财务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14)〔十五〕地测副总工程师技术岗位职责 (15)〔十六〕防治水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6)二、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17)〔一〕生产平安联系制度 (17)〔二〕水害隐患排查分析、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19)〔三〕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20)〔四〕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惩制度 (21)〔五〕水害预测评价制度 (22)〔六〕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23)〔七〕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24)〔八〕探放水措施效果评价制度 (25)〔九〕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6)一、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一〕董事长岗位责任制1、董事长是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水害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2、根据?平安生产法?、?矿山平安法?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公司专门防治水机构,并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保证防治水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到位。

4、指导催促公司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和相关的管理制度。

5、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催促检查水害防治工作,及时解决水害防治方面的重大问题。

6、负责组织审定公司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并督导组织实施。

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一、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重要性及现状分析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产业之一,但由于矿井地下环境特殊,地质条件复杂,瓦斯、煤尘等危险因素存在,矿井水灾随时可发生,并且一旦发生水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因此,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目前我国的煤矿防治水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煤矿企业普遍存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够的问题,导致对煤矿水灾的防范不到位;其次,现有的煤矿防治水标准和技术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无法满足防治水的需求;再次,煤矿防治水工作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工作不协调,难以形成合力。

针对上述问题,制定一套完善的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是确保煤矿防治水工作安全高效进行的关键。

下面,将围绕这个主题展开讨论。

二、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的建立1. 主管部门责任(1)制定相关煤矿防治水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保障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顺利进行;(2)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煤矿防治水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3)组织开展对煤矿防治水工作的培训和演练,提高煤矿职工的防治水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2. 煤矿企业责任(1)建立健全煤矿防治水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岗位的责任和职责;(2)配备专门的煤矿防治水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装备,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防治水工作;(3)加强对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

3. 煤矿防治水责任岗位设立(1)煤矿防治水管理者:负责煤矿防治水工作的全面管理和组织实施,包括编制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防治水培训和演练、指导煤矿防治水工作的实施等;(2)煤矿防治水监督员:负责对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向煤矿防治水管理者汇报工作情况;(3)煤矿防治水人员:负责开展煤矿防治水工作,包括日常巡查、煤矿防治水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煤矿防治水工作的应急响应等。

三、煤矿水害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1. 问题排查(1)定期开展煤矿地下水位监测,确保煤矿地下水位在合理范围内;(2)定期开展煤矿涌水源排查工作,发现煤矿涌水源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防止煤矿涌水事故的发生;(3)对煤矿开拓的新工作面进行地质勘探和水文地质调查,确保开拓新工作面的安全可靠。

煤矿地测防治水制度手册汇编

煤矿地测防治水制度手册汇编

XX县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XX煤矿煤矿地测防治水制度汇编(根据《四川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编制)XX煤矿生产技术科制目录地质专业技术管理制度 (1)测量技术工作管理制度 (6)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9)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10)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11)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0)水情水害预报制度 (26)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制度 (28)探放水管理制度 (32)重大水水害井下停产撤人制度 (39)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41)地测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43)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 (45)防汛物资储备制度 (48)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XX煤矿地质专业技术管理制度一、公司地测部门技术人员的在部门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制定和完善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制度,主要负责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评定工作。

全面完成地测部门交付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对各项地测工作使用的规范、规程进行收集,执行最新的规范、规程,必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实施细则。

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程、规范、细则。

对外提供的一切资料,均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方能提供使用,对造成资料泄密或流失的将追究其责任。

三、负责研究矿区地质和水文地质规律,查清有关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处理矿区的重大地质和水文地质或水文地质疑难问题,指导矿山地测部编制矿井地质说明书。

四、对矿山地测部门的业务从技术上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并监督执行各种地质规程、细则、规定执行情况。

五、参与矿山采区设计的审查,并每季检查一次矿各采区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和水情水害预报的可靠性。

六、制定每年地质工作计划,然后报送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七、地测作业过程中的记录、计算、图件、报告文字都要进行认真校对,并履行签名手续。

八、编写地质工作委托书,编制技术设计、施工组织方案、费用预算,要有形式报告,工程结束要有竣工报告、验收报告、技术总结。

九、协助部门编制矿区防治水方案、地测工作长远规划,并组织落实检查。

[VIP专享]拓新煤业防治水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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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拓新煤业煤销集团拓新煤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
2006年经省农业厅,南平市政府19批41准年,毛南泽平东农在校《与改建造阳我农们业的工学程习学》校一合文署中办,学把,这强句强原联指合治,学实态行度一的套话班古子为,今两用个,校从区哲的学管的理高体度制做,了从新而的使分学析校,的深办化学了规对模实,事办求学是实的力理都解有,长并足为的其发提历展出史,了的逐一经步个验发经教展典训成的告为注诉有释我着,们广指:泛出什发:么展“时空‘候间实坚和事持良’实好就事发是求展客是前观,景存党的在和闽着国北的家唯一的一切事一事业所物就集,会文第‘顺理一是利、个’发农问就展工题是;商,客什实贸实观么事为事事时求一求物候是体是的背是,地内离一面看部实个向待联事老全我系求话国们,是题招的即,,生学规党实和校律和事就。性国求业职,家是的业‘的一,教求事一语办育’业、,学明就就实出规显是会事自模不我遭求东最同们遇是汉大于去挫地班、高研折看固师等究。待所资教”同学著力育。时校《量和毛,、汉最中泽只学书雄学东有生河厚教对坚和间、育中持学献办,国实校王学不社事当传质同会求前》量点、是工。和就中,作书办在国党以中学于革和及称声职命人存赞誉业的民在刘高教分的的德的育析事问“综所无业题修合有不才学性工贯能好国作穿顺古家和着利,级任实前实重何事进事点事求,求中情是一是专都的旦。和必精背”省须神离其级靠。实意文自因事思明己而求是学完他是根校成才就据。。能必实而找然事这到遭求些中到索成国挫真绩革折理的命甚。取的至得规倒是律退得,。益制实于定事学出求校适是党合是政中马领国克导国思的情主坚的义强路世领线界导方观,针的得政根益策本于,要全指求体导,党中是员国马干革克部命思和走主教向义职胜的工利精的,髓辛实。勤事工求作是和是共中同国努革力命的实结践果经,验但的最高主度要总的结一和条概是括得,益中于国学革校命始和终建坚设持的实经事验求表是明的,原实则事,求可是以是说胜,利坚之持本实,事只求要是坚原持则实是事我求们是学,校我各们项党事就业会健永康远、立稳于定不和败谐之发地展。的重要保证。

煤矿有关防治水的各项管理制度模板

煤矿有关防治水的各项管理制度模板

煤矿有关防治水的各项管理制度模板一、防治水分区管理规定(一)各矿要严格按照“可采区”划定范围开展采掘活动,“缓采区”内除勘查或治理工程外,不得进行任何作业,“禁采区”严禁任何人进入,严禁进行任何作业。

(二)在所有通往划定的“缓采区”的巷口处,悬挂“缓采区”警示标志,除瓦检、通风、排水、安监以及实施勘查治理工程作业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禁止进入;“禁采区”与“可采区”、“缓采区”之间,要采取留设防隔水煤柱、修建防水密闭等物理隔离措施。

(三)“缓采区”经批准进行勘查治理作业时,应制订作业计划、明确作业人员和安全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四)对于未编制防治水分区论证报告的停工、停产煤矿和新建煤矿,要在恢复正常生产建设以及新建煤矿开工建设前,必须完成防治水分区管理论证报告编制审批工作。

未审批完成防治水分区管理的煤矿,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五)已完成分区管理的煤矿,要及时将“三区”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及充水性图上,作为煤矿生产衔接、安全管理的基础。

“可采区”用绿色线框标绘,线宽2.0mm;“缓采区”用黄色线框标绘,线宽2.0mm;“禁采区”用红色线框标绘,线宽2.0mm。

“三区”线框图层要至于底层,不得遮挡覆盖图纸其它信息。

(六)各矿要进一步收集防治水基础资料,重点做好井田内外小窑采空破坏资料的搜集、追溯,加强水患补充调查及水患排查工作,发现“三区”划分结果与实际不符的,要及时修编“三区”划分报告,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七)“缓采区”经勘查治理后达到“可采区”标准的,必须重新编制分区管理论证报告并按程序审核同意后方可转为“可采区”。

未经同意的不得变更“三区”范围。

二、重点水患提级管控制度(一)集团公司对重点水患实行提级管控制度,对重点水患建立专项台账,安排专人定期跟踪落实治理进展,提级审查重点水患区域的防治水技术方案,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监管责任。

(二)重点水患主要包括:采掘工作面受小窑破坏区积水、存在大量采空区积水的近距离煤层采空、小煤柱测采空水影响严重的,以及充水或涌水量大的密闭墙、地表塌陷、裂缝、小窑井口等可能导致地表水下渗至采空区威胁矿井安全等防治水隐患。

煤矿防治水制度汇编

煤矿防治水制度汇编

防治水制度汇编* * 煤矿第一章防治水工作制度 (3)第一节防治水管理制度 (3)第二节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3)一、一般规定 (3)二、地面防治水制度 (5)三、井下防治水制度 (5)四、井下排水 (5)五、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5)第三节水害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6)第四节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7)一、总则 (7)二、职责划分 (7)三、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 (8)四、预测预报工作及程序要求 (9)五、奖惩和其它 (11)第五节矿井探放水制度 (12)一、探放水制度 (12)二、探放水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13)三、矿井探放水检查制度 (13)四、探放水奖惩制度 (14)五、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14)第六节水害隐患排查制度 (16)一、隐患的分类及处理 (16)二、隐患的排查 (17)三、隐患落实及信息反馈 (17)四、处罚规定 (17)第二章防治水措施 (18)一、建立制度、加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和职工防治水培训工作 (18)二、地面防排水措施 (18)三、井下防治水措施 (19)四、使用探水机械要注意如下事项: (23)五、透水预兆与紧急处理措施 (23)第三章矿井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 (26)一、指导思想 (27)二、基本任务 (27)三、岗位职责 (27)四、职能科室、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内容 (28)第一章防治水工作制度第一节防治水管理制度公司(某煤矿)是一水文地质条件较为简单的矿山,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为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和秩序,为了防止矿山生产过程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山防治水有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井下探矿或开采都要认真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尤其是靠近矿体接触带时,必须先探水。

二、矿山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水设备。

培训探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矿山每月(及雨季前)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

煤业公司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

煤业公司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

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提升煤矿防治水技术管理水平,遏制和杜绝矿井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公司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当前防治水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煤业公司。

第二章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第三条组织机构及职责1、国泰公司及各矿要成立地测防治水专职业务机构,全面负责地测防治水技术工作。

配备必须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和装备,保证防治水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的投入。

2、国泰公司及各矿成立以矿长为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矿井防治水领导机构,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技术工作,切实加强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3、国泰公司及各矿应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地测防治水日常工作,如因人事变动,必须及时补充人员,同时将变更情况上报备案,防止工作脱节。

第四条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1、国泰公司各矿防治水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的内容和时间,为生产设计提供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

2、各矿具体负责防治水工程的设计、实施和质量监督,在采区及回采工作面设计时必须把防治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公司防治水主管部门负责防治水工程监督与管理。

3、施工单位根据防治水工程设计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各矿机电部门负责矿井及采区排水系统的完善和维护工作,施工区队负责本队施工地点排水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5、国泰公司及各矿机电部门负责矿井及采区排水系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安全管理工作。

6、国泰公司安监部、矿安全科负责各矿的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落实及安全监管工作。

第五条各矿应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规划的时间与矿井生产规划同步,公司审核、批复后实施;矿井年度防治水计划于每年元月10日前报公司,公司审核、批复后实施;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计划,必须按照时间进度组织实施。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4篇)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4篇)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水平,确保煤矿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二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和相关单位,包括煤矿设计、施工、运营、监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规划、组织、实施、监督等方面。

第四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五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修改或违反制度规定。

第六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及时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

第七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修订应经专业能力评价和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章组织第八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落实应由煤矿企业的主管领导负责,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和责任体系。

第九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并确保其能够全职参与水害防治工作。

第十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规划第十一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应制定相应的水害防治规划,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水害防治措施。

第十二条煤矿水害防治规划应包括对煤层水位、地下水位、地表水位的监测与预警,以及针对可能发生的水害进行的预案制定。

第十三条煤矿水害防治规划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规划的可行性和实施效果。

第四章实施第十四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实施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环保的原则,确保煤矿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五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实施应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工程措施、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等多种因素。

第十六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实施应制定相应的方案和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任务和时间节点。

煤矿防治水规章制度汇编

煤矿防治水规章制度汇编

煤矿防治水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护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必须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水力学、地质力学、水文地质等科学知识,采取科学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各种水患。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责任落实到岗位,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保证工作职责到位,强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

第二章防治水组织架构第四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坚持领导负责制,设立独立的防治水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水情监控、防治水技术管理和水灾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五条煤矿防治水委员会是防治水工作的决策机构,设立专职防治水领导,负责统筹协调煤矿防治水工作。

第六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必须与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如地质部门、水利部门、消防部门等,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共同应对各种水患。

第三章防治水措施第七条煤矿防治水措施包括防渗排水、堰塞湖排除、涌水工作、沙石料排除、地质检测等多种方式,根据煤矿地质条件和水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八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必须加强巡视监测,定期检查防治水设施的完整性和工作状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九条煤矿防治水工作涉及人员需要定期接受防治水知识培训,了解应对水灾的基本方法,保证遇到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应对。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条煤矿防治水工作需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水患事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人,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水灾能够迅速处置。

第十一条煤矿防治水工作领导人员必须在发生水灾时迅速到位,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煤矿防治水工作需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对煤矿防治水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和评估。

第十三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煤矿防治水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对于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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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新煤业防治水制度汇编地测防治水制度汇编山西煤销集团拓新煤业有限公司二零一二年审批意见矿井名称:拓新煤业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拓新煤业有限公司单位负责人:白剑勇技术负责人:贾计文编制人:管理制度部分防治水机构配备图 (4)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5)一、规定 (5)二、地表防治水 (5)三、井下防治水 (6)四、特殊情况下的防治水 (8)五、地面塌陷坑管理 (9)六、矿井充水性图 (10)七、井下探放水 (10)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7)水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19)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23)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制度 (25)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26)防治水工作会议制度 (31)防治水培训制度 (32)“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管理制度 (34)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35)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37)防治水相关规程审签制度 (39)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42)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防制度 (46)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 (50)防汛物资储备制度 (53)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55)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57)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 (59)资料管理、上传、存档、汇交制度 (59)地测防治水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及报废制度 (60)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惩制度 (62)防治水绩效考核办法 (64)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实施办法 (73)测量工作制度 (79)测量业务联系制度 (81)中腰线管理制度 (85)测量自检互检制度 (87)测量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89)测量设备及工具管理制度 (92)计算机管理制度 (94)探放水组织机构 (95)探放水管理制度 (96)物探技术管理运行制度 (102)探放水优先作业制度 (104)探掘分离制度 (107)探放水图牌板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 (109)探水钻孔工程量计件制度 (112)探放水孔考核验收制度 (114)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 (116)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 (118)探放水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120)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24)法人岗位责任制 (124)矿长岗位责任制 (124)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25)生产矿长岗位责任制: (126)安全矿长岗位责任制 (126)机电矿长岗位责任制 (127)地质测量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27)生产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30)地质测量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30)机电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32)安监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33)调度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133)一通三防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34)(一)探放队长岗位责任制 (136)(二)探放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37)(三)探水工岗位责任制 (137)(四)电钳工岗位责任制 (138)(五)安检员岗位责任制 (138)测量岗位责任制 (139)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 (145)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 (152)矿山测量(测工)操作规程 (166)探放水操作规程 (174)一、一般规定 (174)第1条钻探工必须经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174)防治水机构配备图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我矿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规定1、矿井防治水害是安全生产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煤矿是防治水、防洪、探放水、防排水的主体,董事长、矿长为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地测科是水害防治的业务保安部门。

2、水害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一,要经常调查矿井充水条件的变化情况并掌握水文动态,解决出现的问题。

3、对直接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水患,必须采取防治措施。

地测部门负责设计,总工程师审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地表防治水1、每年春季融雪、夏季降雨发洪期到来之前,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治水检查。

对排洪渠、防洪设施、地表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重点是各截流明渠、暗硐是否畅通,截流排水设备是否完好等,发现问题立即研究解决。

2、地测部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人员,要经常巡视塌陷区、渠道、排水沟,了解这些地方的积水情况和畅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由矿总工程师责成有关单位处理。

3、必须经常搜集、调查、核对井田内正在生产的小煤窑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在矿图上标出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采方法、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水患情况,立即报告总工程师或调度室,以便采取预防措施。

4、禁止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堆放矸石、炉渣、垃圾等杂物,以免洪水堵塞河道、水渠,造成水害。

5、施工队组负责已有防治水工程及排水系统的保护、维修、清淤疏通工作。

三、井下防治水1、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涌水动态,查清可能存有积水的老空区、废巷的分布情况,结合采掘工作面安排,制定出当年井下防治水工作计划,指导全年的防治水工作。

2、受水威胁的地段,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巷道掘进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综合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因素,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方可进行掘进工作。

3、对小窑、老空区、充水导水断层、强含水层、积存大量的水或稀泥的灌浆区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地测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开拓掘进工程到达警戒线时,必须超前探水。

探放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编制设计。

设计中要规定探水起点至积水区实际边界的距离、钻孔的数量、方向、角度、深度、孔径及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4、在安装探水钻机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背好帮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档板(2)、清理巷道浮煤,挖出排水沟。

(3)、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电话。

(4)、由地测人员与探放水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共同定孔位、角度。

5、在打钻过程中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但不得拨出钻杆,要立即报告总工程师和调度室,并派人监测水情。

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矿井井下排水设施和主要排水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检修三套水泵。

水泵的能力应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内最大涌水量。

(2)、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两套水管,其能力应与水泵排水能力相一致。

(3)、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水泵。

(4)、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通井筒,一个通井底车场。

(5)、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

(6)、矿井主要水仓有效容量,一般按能容纳8小时的正常涌水量设计。

四、特殊情况下的防治水1、春季融雪和夏季发生较大的降雨时,三防(防洪、防雷电、防排水)领导小组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委派专人在河道、渠沟、工业广场及其他可能发生水害的场所巡视,随时向防洪值班室报告水情和汛情。

一旦发生险情应立即组织抗洪抢险,保证矿井的安全。

2、在汛期到来之前,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洪物资,如麻袋、沙土、工具等。

3、有积水的老空区、井田边界、河床两侧,必须按规范要求留设防水煤柱。

安监处负责保护各类防水煤柱不遭破坏。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床煤柱上挖土取石,掘洞采煤,违者按国家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五、地面塌陷坑管理1、地面塌陷坑系指由于井下采煤后对应地面发生的塌陷、垮落、裂缝等。

2、当确定某一区域进行回采时,地测部门应在井上下对照图上圈定对应地面可能出现的范围,预计塌陷的时间。

预计塌陷的范围内如有农田,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应提前搬迁或处理。

3、当井下开始采煤,总工程师应指定地测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定期到可能塌陷的区域查看,并实际记录塌陷发生的时间、范围、深度及周围裂缝范围,并及时通知领导和有关部门。

4、总工程师指定专人在可能出现塌陷区域的周围、路口设置警示牌。

警示牌要有维汉两种文字写清楚前方是“塌陷危险区”字样。

5、地面出现塌陷时,后勤部门要及时对塌陷坑进行回填。

对裂缝要用推土机压实,并记录回填时间,回填土方量,出现重复塌陷要重复回填。

6、在年初开春解冻期,要指定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到塌陷区巡视,防止大量雪水、洪水进入塌陷区。

7、对已经出现的所有塌陷坑,地测科认真进行一次清理,并标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注明塌陷时间、范围、深度。

8、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塌陷区复垦利用规划,协调与工农部门,控制工业垃圾倾倒的数量和时间,以利安全生产和复垦利用。

严禁生活垃圾倒入塌陷坑。

六、矿井充水性图1、地测部门必须在每年年底前绘制出新的矿井充水性图,加绘地面水系、防洪工程、保安煤柱线、塌陷坑范围;绘出井下排水系统、水流方向、含水层、防水煤柱等。

2、每年对充水性图进行填绘、更新。

七、井下探放水(一)、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1、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水害类型、水量及水压预计。

2、探放水巷道的开拓方向、施工次序、规格和支护方式。

3、探放水钻孔组数、个数、方向、角度、深度、孔径、施工技术要求和采用的超前距、帮距及探水线确定。

4、探放钻孔孔口安全装置及耐压要求等。

5、探放水施工与掘进工作的安全规定。

6、受水威胁地区信号联系和避灾路线。

7、通风措施和瓦斯检查制度。

8、防排水设施,如水闸门、水闸墙、水仓、水泵、管路、水沟等排水系统及能力的安排。

9、水情及避灾联系汇报制度和灾害处理措施。

10、钻窝设计、探放水孔布置的平面图、剖面图等。

(二)、探放水钻孔布置1、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

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 m为准,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5m。

2、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

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

4、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1 MPa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

如确实需要的,可以先建筑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放水。

5、上山探水时,一般进行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探水和汇水,另一条用来安全撤人。

双巷间每隔30-50 m掘1个联络巷,并设挡水墙。

(三)、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

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

1、孔口管的安装与固定:1)选择岩层坚硬完整地段开孔,孔径应大于孔口管直径1~2级,钻至预定深度后,将孔内冲洗干净。

注浆使孔口管(管周围应焊扶正肋骨片)与孔壁间充满水泥浆。

待孔口管周围水泥浆凝固后扫孔,扫孔深度应超过孔口管长度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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