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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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
(供参考)
一、拟写考察方案,组织考察组。
二、民主推荐。会前由所在单位、乡镇提供符合拟提拔职位条件的干部花名册,做到参会人员人手1份,在会议投票推荐前发布拟提拔职位职数预告。
(一)会议投票推荐。1、县直单位参会人员:全体干部职工(超过30人的单位为中层以上干部),离退休干部代表。2、乡镇参会人员:本乡镇全体干部职工,村支书、村主任,部份党代表、人民代表、非党人士、离退休干部代表,拟提拔职位服务对象代表。
(二)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与参加会议投票人员范围相同。
三、考察组对推荐情况进行汇总,根据会议推荐与谈话推荐情况提出预备人选。
四、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汇报推荐情况,单位党委(党组)根据推荐情况及职位要求集体票决确定考察对象。
五、将考察对象基本情况在本单位张榜公示。
六、考察。1、在民主测评前,向参会人员发布考察预告。2、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参与测评人员:①县直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超过30人的单位为中层以上干部),部份离退休干部代表;②乡镇为领导班子成员(含改任非领导职务人员),中层领导干部,部份村支书、村主任,部份党代表、人民代表、非党人士、离退休干部代表,考察对象服务范围的部份代表。3、个别谈话。坚持七个必谈,“七个必谈”的内容是:考察对象主管部门领导必谈;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必谈;所在单位纪检监察、财务部门及机关党组织、群团组织负责人必谈;直接分管的下属必谈;工作服务的范围必谈;居住地邻居及配偶必谈;所在单位的离退休干部代表必谈。在谈话中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着重了解考察对象优、缺点和存在的不足。
七、查阅本人档案以及相关资料,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反映出来的有关问题。
八、撰写考察综合报告和个人考察材料。具体写法按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操作。
九、汇报。考察组如实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考察情况,明确提出建议人选。
十、征求意见。征求拟提拔职位分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计生部门意见。
十一、提出任免方案。
十二、党委(党组)会议研究。以到会人员达应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研究,以参会人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及任免方案认真讨论,充分发表意见。讨论结束,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上应作好会议记录备查。
十三、征求协管部门意见。属双重管理的单位干部任免,主管方党委(党组)会研究,书面征求协管方党委(党组)意见。
十四、公示。对拟提拔人员进行至少七天的公示。
十五、试用及任命。对公示期满,无反映、或有反映但查无实据、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命手续,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任命手续。
十六、任免文件下发前,应及时报相关材料到组织、人事部门预审,预审批复后方可行文,并同时送任免文件给协管方和有关单位。
十七、整理文书档案。整个推荐、考察、研究等形成的汇总表、考察材料、会议记录、文件以及任免表等要全部整理装订存档,作为文书档案永久保存(参会人员填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分表要密封保存,一年后销毁)。
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
调整动议环节调整动议理由
1、班子缺额需要补齐的;
2、班子软弱涣散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
3、班子换届或机构改革;
4、特殊工作需要。
调整动议时间
1、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一个季度研究一次干部(一般在季末);
2、县委书记已经明确即将调离和到位后3个月内不得动议调整
干部。
调整动议程序
1、县委提出调整干部的总体意见;
2、组织部加强经常性干部考察工作;
3、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拟定干部调整配备工作初步方案;
4、报县委分管书记、书记审核。
推荐提名环节县委全会推荐提
名对象
1、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平职(级)调整提名;
2、乡镇党政正职人选提名;
3、县直综合部门正职人选提名。
县委全会推荐提
名程序
1、集中调整,组织部详细介绍职位任职条件和具体要求,全委
会民主推荐。组织部按照1:2差额比例提出交流人员名单;
2、个别调整,分别征求县委委员意见。
县委书记及县级
领导干部推荐提
名程序
1、县委书记及其他县级领导干部书面填写《干部推荐表》并署
名;
2、组织部受理《干部推荐表》后,认真审核;
3、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组织单位民主推荐;
4、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组
织
考
察环节组织实施
1、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组;
2、发布考察预告;
3、考察并进行社会征询;
4、视考察情况反馈考察结果;
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撰写考察材料,提出建议方案。
酝酿
协商环节征求意见
1、县委委托分管副书记或组织部长在一定范围酝酿协商,征求
意见;
2、县委书记分别征求县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意见;
3、县委组织部征求分管的县级领导意见,同时征求县纪委、上
级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提交方案召开组织部长办公会,形成提交县委常委会议讨论研究方案。
讨论决
定环节讨论决定程序
1、县委书记确定时间并主持会议;
2、县委组织部向与会领导如实介绍拟任干部综合情况,并提供
相应资料,做好会议记录;
3、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顺序依次是:其他常委--组织部长--
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
4、票决: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