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讲座(20210131231301)
(完整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四、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五、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六、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七、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八、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讲座课件
目录
•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概述 •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的实施与执行 •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 •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的未来发展与展望
01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概 述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的定义与重要性
定义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是规范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行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总称 ,旨在保障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提高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对行业发展的影响与作用
保障从业人员权益
完善的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能够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 业健康,提高从业人员的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
提升工程质量
严格的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能够促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工 程质量,减少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生。
促进产业升级
重要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工程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 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建筑行业 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最初的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 基础法律,到针对建筑行业的专门法规,再到目前更加全面、严格的法律法规体 系。
建筑施工企业应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确 保安全生产投入和培训。
预防为主
社会监督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以预防为主,加强事 前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降低安全事故发 生的概率。
社会各界应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鼓励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强舆论 监督。
02
《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件》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1
高压与边角料的控制
介绍了对于危险物品如高压、边角料的控制与防范措施。
2
设备检修与保养
说明了对于建筑起重机械的日常检修和保养程序,避免因机械故障导致安全隐患。
3
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对建筑起重机使用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管理培训。
建筑安全监理规定
监管力度
介绍了监理部门在安全监管方面 的力度,以确保各项安全规定的 执行。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规范施工源头
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检验检测以及使 用注销进行规范和监管。
技术示范和引领
介绍了国内外先进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 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借鉴。
加强安全防范
防范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建筑 施工过程的人身安全。
刑事责任追究
如有安全事故的发生,进行严肃的刑事责任追 究,确保安全法制的有效性。
建筑物防雷技术规范
防雷原理及危害
介绍了防雷原理及危害,并通过 实例告诉你如何应对雷电天气。
防雷设备
防雷实战演练
对常用的几种防雷设备的使用、 安装、检修与维护进行详细讲解。
通过模拟演练,提升人们应对雷 电天气的综合能力,防范灾害的 发生。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课件》
通过本课件,你将会深入了解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和法规要求, 为建筑安全发声。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
1 重点内容
安全生产基本规则,施工组织与安全技术措 施,安全设施保障,安全教育与培训等。
2 深度解析
详细介绍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 机制与相关要素。
3 实例分析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讲座课件
2021/8/30
5
1.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立法 历程 (P2) 《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 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自 2004年2月1日起实施。 (P3)
2021/8/30
6
3.1 法律责任
一、《劳动法》 (P7)
《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实施。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 施必须与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 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 进行健康检查;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 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等。
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
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2021/8/30
57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 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 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 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 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021/8/30
2021/8/30
53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 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 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 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 责。
2021/8/30
54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 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 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021/8/30
55
2021/8/30
37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 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 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 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 不得上岗作业。
2021/8/30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讲座1. 前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维修和拆除过程中,为预防事故、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讲解,以便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而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于2002年颁布实施。
该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安全生产的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该法,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该法还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封闭、防护、扶梯等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依法可以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
3.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的,其中规定了更为具体和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根据该法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管理方案应包括施工安全措施、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等内容。
此外,该办法还规定了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禁止违章搭设脚手架等。
4.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是国家规定的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的标准。
该规范规定了施工单位应当遵循的安全技术要求,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该规范包括了多个方面的要求,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要求、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要求、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要求等。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是一个重要的话题,它涉及到工人和社会的安全与利益。
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将为大家进行一场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讲座。
通过这次讲座,我们将深入了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便更好地保障工程的安全。
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和发展。
在建筑工程中,存在着许多潜在的安全风险,如高处作业、电气设备安装、施工人员伤亡等。
因此,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首先,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关系到工人的生命和健康。
在施工现场,工人们面临着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各种风险。
如果没有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措施,工人们的生命安全将会受到极大的威胁。
其次,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也对社会稳定和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不仅给建筑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和不安全感。
因此,加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概述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建筑工程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接下来,我将详细介绍几部相关法律法规。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规定,其中包括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组织、监督与管理等方面内容。
该条例从制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安全技术措施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是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管理的法规。
根据该办法,凡是涉及到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单位,都需要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该许可证的取得是对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一种认可。
(三)《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是针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的法规。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周活动 ,通过宣传展板、宣传册、宣传片等多 种形式,向广大建筑工人普及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知识。
定期组织建筑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 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班 ,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律素养。
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平台,发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 、案例分析等内容,方便建筑工人 随时随地学习。
罚款
对一般违法行为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逾期 不改正的可加倍罚款;
吊销证照
对严重违法的生产经营单位,可吊销其相关 证照,取消其生产经营资格。
0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和要求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 关部门报告。
04
安全生产监管与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
01
职责
02
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
监督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03
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
协调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
权力
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有关 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 责,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格局。
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危险源管 理制度、应急预案等,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讲座1. 引言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个国家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活动。
本文将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讲座,以便大家增加对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2.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此处可介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意义)3.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概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分类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其目的和内容的不同分为一般性法律法规和专门性法律法规两大类。
3.1.1 一般性法律法规一般性法律法规是指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活动的法律法规。
包括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具有普遍性的约束力,是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
3.1.2 专门性法律法规专门性法律法规是指针对具体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活动制定的法律法规。
例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于特定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活动进行了具体的细化规定,保证了建筑工程具体环节的安全运行。
3.2 主要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有一些是特别重要的,需要特别关注的。
以下是其中的主要法律法规。
3.2.1 建筑法建筑法是对国内建筑工程进行综合管理的法律法规。
它规定了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一系列环节的要求和标准,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3.2.2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对建筑工程及其他生产活动中安全问题进行综合管理的法律法规。
它规定了建筑工程中的安全操作要求、事故预防措施、紧急救援等内容,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2.3 劳动法劳动法是对工人的权益和劳动环境进行保护的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课件专题培训课件
(三)建筑工程联合承包制度 《建筑法》第27条要求:大型建筑工程或者构造复杂旳建筑工程,能够由两个以上旳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四)建筑工程分包制度 《建筑法》第29条要求: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能够将承包工程中旳部分工程发包给有相应资质条件旳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协议中约定旳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2023/10/10
(四)领取建筑工程许可证旳法律后果 (1)建设单位应该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因故不能按期动工旳,应该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出3个月。既不动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出延期时限旳,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在建旳建筑工程因故中断施工旳,建设单位应该自中断施工之日起一种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要求做好建筑工程旳维护管理工作。 (3)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同意动工报告旳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动工或者中断施工旳,应该及时向同意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动工超出六个月旳,应该重新办理动工报告旳同意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版-解读
2023年3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3/1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旳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31日经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8月31日
2023/10/10
安全生产监督制度 《建筑法》第43条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旳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旳指导和监督。”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是经同意允许建筑施工占用旳场地。施工现场是施工人员集中旳场合,也是事故最多发生旳地方。《建筑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了一系列旳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管理旳措施 。
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互动交流:分享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中的难点和疑点,促进相互学习与交流
学习心得分享:总结本次学习的收获和体会,分享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 的应用和价值
未来展望:探讨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发展趋势和未来应用前景,为建筑行业的发展 提供有力支持
规范建筑市场秩 序,维护公平竞 争
推动国家法治建 设,保障社会稳 定
单击添加标题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 建筑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强调在生产过程中,安全是 首要考虑的因素,应采取预 防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
安全。
单击添加标题
综合治理:综合治理是建筑 安全生产的重要原则,要求 在生产过程中,综合考虑各 种因素,包括人、机、料、 法、环等,采取综合措施,
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和间接 原因
预防措施:加强安 全意识、完善安全 制度、加强安全监 管
案例分析:某建 筑工地发生高处 坠落事故
总结:加强建筑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 育,提高安全意识, 落实安全责任制
事故责任人被追究 刑事责任
相关部门被问责, 多名官员被免职
事故涉及的企业被 罚款并停业整顿
意义:安全生产 责任制是保障生 产安全的重要制 度,能够有效地 减少事故的发生, 保障人民群众的 生命财产安全。
培训对象:建筑从 业人员
培训内容: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安全 操作规程、应急救 援等
培训方式:定期培 训、专项培训、在 线培训等
培训效果评估:通 过考试、问卷调查 等方式对培训效果 进行评估
安全检查的内容和程序 隐患排查的方法和技巧 隐患整改的措施和要求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的结合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座一、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包括哪些门类?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一个包含多种法律形式和法律层次的综合性系统,既包括宪法规范,也包括行政法律规范、技术法律规范、程序性法律规范.按法律地位及效力同等原则,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分为以下几个门类:1.宪法2.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1)基础法。
《安全生产法》是综合规范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足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核心。
(2)专门法律。
我国的专门法律有《矿山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
(3)相关法律。
包括涵盖有安全生产内容的法律,如《劳动法》、《建筑法》、《煤炭法》、《铁路法》、《民用航空法》、《工会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乡镇企业法》、《矿产资源法》等,以及与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有关的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国际标准化法》等。
3.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组织制定并批准公布的,是为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或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而制定并颁布的一系列具体规定,是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
我国已颁布了多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
4.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是指由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是由法律授权制定的,是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以解决本地区某一特定的安全生产问题为目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如目前我国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了《劳动保护条例》或《劳动安全卫生条例》,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了《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
5.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部门安全生产规章作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在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培训讲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共87页
培训讲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7、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8、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9、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10、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座一、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包括哪些门类?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一个包含多种法律形式和法律层次的综合性系统,既包括宪法规范,也包括行政法律规范、技术法律规范、程序性法律规范。
按法律地位及效力同等原则,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分为以下几个门类:1 .宪法2 .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1)基础法。
《安全生产法》是综合规范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足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核心。
(2)专门法律。
我国的专门法律有《矿山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
(3)相关法律。
包括涵盖有安全生产内容的法律,如《劳动法》、《建筑法》、《煤炭法》、《铁路法》、《民用航空法》、《工会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乡镇企业法》、《矿产资源法》等,以及与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有关的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国际标准化法》等。
3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组织制定并批准公布的,是为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或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而制定并颁布的一系列具体规定,是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
我国已颁布了多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
4.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是指由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是由法律授权制定的,是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以解决本地区某一特定的安全生产问题为目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如目前我国有2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了《劳动保护条例》或《劳动安全卫生条例》,26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了《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
5.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部门安全生产规章作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在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一方面从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另一方面又从属于地方法规,并且不能与它们相抵触。
6.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和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大致分为设计规范类、安全生产设备工具类、生产工艺安全卫生类、防护用品类4 类标准。
7.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安全公约目前我国政府已批准的公约有23 个,其中4 个足与职业安全卫生相关的,分别是《建筑安全和卫生公约》(第167 号)、《化学品公约》(第170 号)、《职业安全和卫生公约》(第155 号)、《职业卫生设施公约》(第161 号)。
二、《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三、《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四、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有哪些?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五、《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有什么要求? 《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作用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各种安全检查活动,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包括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于危险性较小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六、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有哪些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每个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七、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力和义务有哪些?《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从业人员应享有以下权力:(1) 知情权: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2) 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 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4) 拒绝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5) 安全保障权:有权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6) 社会保障权:享有工伤保险和获得伤亡赔偿的权力;(7) 赔偿请求权: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力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从业人员的3 项义务:(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3)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告。
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权主要包括哪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所行使的职权主要包括:1 •进入生产经营单位检查以及了解有关情况的职权;2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理权;3 •对事故隐患的处理权;4 •对有关设施、设备、器材的处理权。
但是,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这也是《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履行的一项义务。
九、事故调查处理的依据和要求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十、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场所应具备什么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对于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十一、《刑法》规定了哪几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犯罪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共有4种。
1 •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行为的规定。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由于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的犯罪行为的规定。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4 •关于消防责任事故的犯罪行为的规定。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一、《刑法》规定,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应当承担什么刑事责任?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是一种不履行职责的行为,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
若因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们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二、行政处罚包括哪几种?《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等7种。
十三、《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行政处罚中,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当事人),有哪些权利?1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2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不使用财务单据或者使用非法财务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接受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
十四、《劳动法》关于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劳动法》第六章是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5.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