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保密法要点 PPT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4、明确了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的法定程序: 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 5、健全解密制度,建立对国家秘密的定期审查制 度,国家秘密可以自行解密,也可以审查解密。 规定了审查解密的法定条件。
一、改革定密制度,从源头上控制 国家秘密的数量
• 6、保留了“派生定密”制度和“不明确事项”定密制度。 任何机关、单位都有派生定密权,可以向省级或者国家保 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对不明确事项定密的申请;
• 3、通过加强、规范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提 高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监督管理的能力和对国 家秘密的保护水平;
• 4、通过完善保密法律责任追究,强化保密法律责任, 解决泄密案件查处难问题,提高对wenku.baidu.com家秘密的保护水平。
解读新保密法要点
• 修订结果: • 原保密法共5章35条,新保密法共6章53条,增加了1章18
条,条文数比原来增加了50%。 • 在保留原保密法规定的各项保密制度的基础上,新保密法
的内容丰富了许多。国内外舆论普遍认为: • 通过改进定密制度,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 加强了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 • 增加了对涉密行业、涉密人员、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
工程、涉密采购、信息公开等多项保密管理制度; • 完善了涉外保密管理制度; • 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 • 严格了保密法律责任的追究制度,突出了保密工作责任制。 • 新保密法从整体上强化了对国家秘密的法律保护,体现了
• 8、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当定密设定了法律责任。
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
可以互相讨论下,但要小声点
一、改革定密制度,从源头上控制 国家秘密的数量
• 上述措施将有利于减少定密主体,规范定密,准 确定密,依法定密,防止定密随意性,从源头上 控制国家秘密数量,降低保密成本,实现对国家 秘密的动态、精确、高效的管理;
• 同时体现了 “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 资源的合理利用” 的保密工作方针要求,有利于 落实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 法公开”的总则要求,让更多的政府信息得以公 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 关系。
二、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的管理有了 明确的法律措施
•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计算机及互联网的广泛应 用,信息的存储、传输方式电子化、网络化,存 储介质的多样化、轻便化,使得国家秘密的存在 形态和运行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泄密渠道明显增 多,形式更加隐蔽,隐患日趋严重。近年来与违 规使用计算机有关的泄密案例呈现逐年上升的趋 势。
一、改革定密制度,从源头上控制 国家秘密的数量
• 2、明确规定了不同密级国家秘密的最长保密期限, 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30年、机密级不超 过20年,秘密级不超过10年。保密法实施条例还 将对延长保密期限作出限制性规定。
• 3、建立定密责任人制度,定密权将专职行使,明 确了个人定密责任。今后定密责任人还应当经过 定密专门培训方可上岗。
国家重视信息安全,确保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意志和决心。
解读新保密法要点
• 下面着重解读新保密法的六个要点: • 1、定密制度; • 2、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制度; • 3、涉密行业管理制度; • 4、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 5、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 • 6、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一、改革定密制度,从源头上控制 国家秘密的数量
一、改革定密制度,从源头上控制 国家秘密的数量
• 1、限制行使定密权的主体范围 • 新保密法将直接根据保密事项范围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
项定密作为一种权限,即定密权。 • 明确规定只有法定或者经过授权的机关、单位才能行使定
密权。有法定定密权的机关包括设区市以上的机关。 • 新保密法没有直接授予县级国家机关定密权,地市级机关
没有绝密级的定密权。 • 对无法定定密权的机关、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
具有法定定密权的机关对其授权,也可主动申请获得授权, 并根据授权范围行使定密权 。 • 对既无法定定密权又未经授权的机关、单位,还规定了对 偶然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定密补救措施。 • 在有关授权规定出台实施前,可暂按原办法定密。
• 7、建立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定密监督纠错机制。
• 新保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纠正有关 机关、单位的不当定密。
• 保密法实施条例还将规定:定密的机关、单位发现定密不 当应当及时自行纠正;上级机关发现下级机关、单位定密 不当可以通知纠正,也可以直接纠正;其他机关、单位发 现定密不当可以向原定密机关、单位提出异议,对不予处 理的,可作为定密争议,提请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解读新保密法要点
• 原保密法1988年9月5日由第七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89年5月1日生 效,实施了21
• 1995年12月中央决定修订保密法,经历15 年时间终于完成修订工作。
• 2010年4月29日,修订后的保密法经十一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次审议 通过,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发第28号主 席令全文公布,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解读新保密法要点
• 修订保密法的四个着力点: • 1、通过完善定密制度,解决目前国家秘密数量太多、
保密资源浪费严重、信息公开与保密发生矛盾等问题;
• 2、通过增加、修改完善保密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类保 密行为,填补部分领域或行为保密管理的法律空白,解 决现实中存在的无法可依和有法难依的问题,实现对国 家秘密的统一规范、精确有效的管理;
•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 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 定密工作是保密工作的基础。 • 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定密随意性和不规范问题对保密工作造
成了不良影响。 • 现象:漏定密、滥定密、一定终身等。 • 影响包括:一是使部分国家秘密事项得不到法律保护,二
是浪费保密资源,增加知悉人员的保密义务,三是降低人 们的保密意识,四是阻碍政府信息公开,侵害公民的知情 权等。 • 究其原因,与原保密法关于定密制度的规定不完善有关: • 定密主体不受限制,定密权未专职行使,没有定期审查解 密制度,未设定定密法律责任等。 • 针对这些情况,新保密法对定密制度作了如下改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