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技术要点(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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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布局规划文本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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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古桑乡镇村布局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古桑乡农民集中居住、工业向集镇工业小区集中,促进村庄适度集聚和土地等资源节约利用,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集约配置,促进整合农业生产和生态空间,促进城镇化加快推进。

1.2基本任务在盱眙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古桑乡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具体确定古桑乡村庄布点,统筹安排古桑乡各类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对现有多余的各类设施进行清理,对农业生产空间进行整理,对生态和特色文化进行保护。

1.3规划依据1、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5)29号文件2、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技术要点(苏建村[2005]125号文件)3、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试行)4、盱眙县域城镇体系规划5、古桑乡集镇总体规划6、古桑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7、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1.4规划范围古桑乡全部行政区域,面积92.02平方公里。

第二章现状综述2.1基本情况1、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水文地质(1)地理位置古桑乡位于盱眙县城南部,紧靠县城。

该乡东与穆店乡接壤,北与盱城镇相连,西与河桥镇毗邻,南与桂五镇相接。

古桑交通较便捷,盱(盱眙)明(明光)公路、盱(盱眙)铁(铁山寺)公路穿境而过,淮河从镇域北侧傍境而过,是苏北通往安徽的主要黄金水道。

(2)地形地貌古桑乡位于淮河中游,境内地势西高东低。

西部为丘陵山区,最高的山峰海拔176米,丘陵山区土层浅薄,有些山体岩石裸露,水土易于流失;东部为平原地区,最低处海拔只有27米。

土壤主要有沙土、粘土等,保水保肥性较好,土壤植被主要是农作物。

(3)水文地质古桑乡西部为丘陵地形,但无较大滑坡、地震断裂带等地质灾害区;东部平原地区,不受淮河洪水影响。

工程地质承载力平原地区为100-120千帕(KPa),丘陵山区为140-200千帕(KPa)。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2、经济社会概况因集镇北土地庙旁有棵古老的大桑树,故此得名。

1965年成立公社时称古桑人民公社,1983年又改称古桑乡。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技术要点》的通知-苏建规[2013]669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技术要点》的通知-苏建规[2013]669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技术要点》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技术要点》的通知(苏建规〔2013〕669号)各省辖市规划局,昆山市、泰兴市规划局,沭阳县建设局:为更好地指导和推进各地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落实《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意见》(苏政发〔2013〕1号)和《省政府2013年度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苏政发〔2013〕25号)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技术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开展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以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为导向,贯彻落实全省“优先推进城镇化、区域发展差别化、建设模式集约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城镇化方针。

二是统筹协调、同步规划,镇村布局规划应优先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或城乡统筹规划同步编制;已完成城市(镇)总体规划修编或城乡统筹规划编制的,可单独编制镇村布局规划。

三是因地制宜、按需编制,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以设区市市区、县(市)域为范围全面组织,或针对需要优化村庄布点的乡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四是政府组织、村民参与,强化政府政策指导与技术服务,高度重视“村两委”意见,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规划过程,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法等充分体现村民意愿和利益。

二、总体目标通过本轮规划优化工作,总体上要实现三个目标。

一是城镇化水平较高地区形成基本稳定的城乡空间体系,其他地区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序推进村庄的合理集聚。

二是结合基本农田保护、传统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以及农业现代化进程,重视保护和培育具有地域特点和产业发展特色的村庄。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4.11.03•【字号】苏国土资规发〔2014〕4号•【施行日期】2014.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国土资规发〔2014〕4号各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厅各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江苏省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办法(试行)》已经省国土资源厅第15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11月3日江苏省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优化镇村建设用地布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苏发[2014]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江苏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14]54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镇村布局规划等相关规划,将同一乡镇范围内规划撤并村庄涉及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镇村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布局调整区,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以及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布局调整、优化,实现耕地数量有增加、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镇村布局更优化、农村环境有改善。

拆旧地块复垦应当安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建新地块应当安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

第三条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化村庄布局。

黄埭镇总体规划文本

黄埭镇总体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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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总体规划(2008-2020)调整·规划文本
⑹、《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公安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CNJ1-82 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⑻、《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4、地方法规 ⑴、《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⑵、《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技术要点》 ⑶、《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 ⑷、《苏州市城市规划若干强制性内容的暂行规定》 5、相关规划 ⑴、《苏州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 ⑵、《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⑶、《苏州市相城区分区规划暨城乡协调规划(2007-2020)》 ⑷、《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总体规划(2008-2020)》 ⑸、《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镇村布局规划(2010-2020)》 ⑹ 、《 苏 州 市 相 城 区 北 桥 街 道 城 乡 一 体 化 发 展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镇 村 布 局 规 划 (2010-2020)》 ⑺、《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先导区规 划》 ⑻、《苏州市相城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镇村布局规划》 ⑼、《苏州市干线航道网规划》 ⑽、《黄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⑾、《东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2、行政法规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条例》国务院 1993.6
3、国家、行业标准 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 2006.4 ⑵、《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国家环保局 GB3095-96 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99 ⑷、《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 ⑸、《防洪标准》建设部、水利部 GB50201-94
6、其它相关资料 ⑴、2007 年《黄埭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⑵、《相城统计年鉴(2003-2006)》 ⑶、教育、文体、医疗、电力、给水、防洪等文件资料若干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4.13•【字号】苏政办发[2005]29号•【施行日期】2005.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2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根据省政府确定的2005年重点工作任务,今年要完成全省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努力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村庄布局散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仍较突出,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要求不相适应。

在新的发展阶段,科学编制镇村布局规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迫切需要,是促进集聚发展、节约土地资源的关键措施,是引导农民将新建房屋建到规划点上、推进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二、明确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组织编制镇村布局规划,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适度集聚、节约土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科学安排镇村规划布局,引导镇村建设节约利用土地资源,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建设水平,改善环境面貌,推动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镇村布局规划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组织编制。

对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确定保留的乡镇(含农场、林场),单独编制镇村布局规划;对已经撤并的乡镇,一律按撤并后的乡镇统一编制规划。

全省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在2005年底前要全面完成。

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历程回顾与思考

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历程回顾与思考

智能规划NO.11 202352智能城市 INTELLIGENT CITY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历程回顾与思考李蔚然(江苏省规划设计集团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 南京 210019)摘要:通过梳理江苏省多轮镇村布局规划的编制政策环境背景、规划主要内容,分析了历版规划编制的重点内容变化,从分类体系、技术方法、规划实施等方面进行了研究,总结和归纳了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编制的特点,对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发展的方向进行了思考。

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在多轮规划编制工作中逐步提升规划编制水平,有效引导村庄建设集聚发展,优化城乡空间格局,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凸显乡村特色。

关键词:镇村布局;体系演变;规划历程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6-1936(2023)11-0052-03DOI :10.19301/ki.zncs.2023.11.0161 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历程回顾1.1 基础阶段农业产业迅速发展,农村建房需求大量释放,为指导农村建设,1982年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农业委员会联合印发《村镇规划原则》,江苏省积极响应,组织编制了全省范围内的“村镇规划”[1],规划在指导农房建设、规范农房建设行为过程中的工作积累,为此后全省镇村发展提供了空间基础。

1.2 发展阶段1992年原国家计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将小城镇建设作为村镇建设的重点。

为了平衡建设空间的快速拓展和农业生产空间的保护,江苏在全省范围内推动“两区”划定工作,为保证“两区”划定工作顺利完成,江苏省组织各县市编制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并以此指导编制“乡镇域规划”[2]。

1.3 探索阶段为统筹城乡建设、引导城乡集聚集约发展,促进基本公平服务设施向农村覆盖,江苏省率先推行城乡规划的全覆盖,全面调控、优化城乡发展空间。

2004年江苏省颁布《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5年发布《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技术要点》,同年在省内开展首轮镇村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3],进行了镇村布局规划编制的工作探索。

苏陈镇总规文本[1]

苏陈镇总规文本[1]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泰州市苏陈镇总体规划(2009-2030)文本第一章总则第1条泰州市苏陈镇总体规划是指导苏陈镇镇域和镇区各项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在苏陈镇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2条凡在本规划批准前编制的各项规划与本规划不一致的,均应以本规划为准;需单独编制的详细规划及市政工程设计等,均应按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3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3、《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和《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4、《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5、《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技术要点》和《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6、《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纲要)7、《姜堰市苏陈镇镇区总体规划(2004-2020)》8、《姜堰市苏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9、《姜堰市苏陈镇镇村布局规划》10、国家、江苏省及泰州市有关法规、规定、政策和要求第4条规划期限近期:2009-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远景:2030年以后第5条规划范围1、镇域规划范围:为苏陈镇行政辖区,总面积为46.35平方公里。

2、镇区规划范围:以现状镇区为依托,南进西拓;由泰州长江大桥北接线和规划的石羊路、曙光大道、济川东路等围合,主要为镇区规划建设用地和发展备用地;镇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67平方公里,规划控制范围约5.90平方公里。

第6条规划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依托现状,正确处理好城市站前新区与苏陈镇发展的关系;加强远景城市道路和基础设施统筹预控,注重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交通引导集镇发展,旧镇区改造和新镇区开发相结合,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相结合,实现三年拉开框架,五年面貌大变。

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人口、经济合理布局;注重苏陈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振兴相结合,推进城镇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努力把苏陈镇建成泰州城区东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镇村经济共荣、人民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

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技术指南(试行)

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技术指南(试行)

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技术指南(试行)2019年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4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1.1规划定位 (2)1.2规划目标 (2)1.3主要任务 (2)1.4规划依据 (2)1.5规划原则 (3)1.6编制组织 (4)1.7工作流程 (4)第二章技术要求 (6)2.1城乡人口结构 (6)2.2县域分区引导 (6)2.3明确村庄分类 (6)2.4村庄规划引导 (8)2.5公共设施配套 (9)2.6特色空间塑造 (12)2.7近期行动计划 (13)第三章成果要求 (15)3.1基本要求 (15)3.2规划成果 (15)3.3规划文本 (15)3.4规划图纸 (15)3.5数据库要求 (16)第四章备案要求 (19)4.1备案材料 (19)4.2备案程序 (19)第一章总则1.1规划定位镇村布局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专项规划,是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的重要依据。

镇村布局规划应依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现行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同),在现有规划工作基础上组织编制。

镇村布局规划成果要通过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逐步组织实施。

1.2规划目标进一步优化城镇村空间布局,明确村庄(指自然村,下同)分类和布局,支持农民群众改善住房条件,引导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整治,提升乡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1.3主要任务在综合分析村庄发展条件和潜力基础上,结合现行镇村布局规划实施评估,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和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将现状村庄①划分为“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它一般村庄”,明确各类村庄布局,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4规划依据(1)政策文件《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关于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苏发〔2018〕19号)①指城镇现状建成区以外的所有自然村。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4]4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4]4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4〕4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引导城乡空间结构优化,提高镇村规划建设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加快优化镇村布局规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工作自然村庄是农民生产生活的主要场所和乡土文化、乡村风貌的空间载体,科学合理的镇村布局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我省在全国较早完成首轮镇村布局规划编制,为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农民建房和规范规划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城乡关系和乡村发展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迫切需要在首轮镇村布局规划基础上加以优化,进一步明确规划发展村庄,充分发挥规划引导调控作用。

2014年4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村庄变化的新形势,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合理规划村庄布点。

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推进城乡空间优化和土地综合整治,保护基本农田,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有利于推进乡村集约建设,科学引导村民建房,避免过程性浪费;有利于引导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财政投向,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促进乡村科学建设、有序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村庄平面布局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村庄平面布局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村庄平面布局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04.17•【字号】苏建村[2007]134号•【施行日期】2007.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村庄平面布局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苏建村[2007]134号)各市、县(市)规划局、建设局(建委):为加快镇村布局规划实施,满足农民建房需求,我厅制定了《江苏省村庄平面布局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抓好贯彻落实和检查督促,切实做好村庄平面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农民按照规划有序建房。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七日江苏省村庄平面布局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一、基本任务依据乡镇镇村布局规划确定的村庄布点,安排村庄的居住、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的布局,满足当前农民建房规划管理需要,引导村庄合理有序建设。

二、规划依据1、乡镇镇村布局规划2、《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2006年试行版)》3、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三、技术要点1、尽量采用现势地形图,一般比例尺不小于1/2000。

2、预测村庄用地规模及用地拓展方向,明确村庄建设用地范围。

3、确定村庄居住、公共设施等各类用地布局。

4、确定村庄主要道路框架。

5、提出相关的建设要求(1)住宅。

明确住宅设计原则(包括居住模式)、建设标准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

(2)公共设施。

应明确配套设施的标准、类型、项目和控制指标,确定其布置的方式,并确定近期建设内容。

(3)基础设施。

应明确各类基础设施的标准、等级、规模及位置,并确定近期建设内容。

6、明确村庄近期建设内容。

四、成果要求1、规划说明,简要说明图纸表达的内容2、现状图3、平面布局规划图4、基础设施规划图五、验收和审批村庄平面布局规划必须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5.21•【字号】•【施行日期】2008.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的通知各市、县(市)规划局、建设局(建委):为加强对我省村庄规划的指导,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我厅对《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2006年试行版)》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现印发给你们。

各市、县(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的宣传培训力度,切实指导各地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对已编制完成的村庄建设规划,各地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和实际建设需求,依据本导则,适时补充村域规划编制内容,修改完善村庄(居民点)建设规划。

本导则自2008年6月1日起执行,我厅2006年印发的《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2006年试行版)同时停止执行。

试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告知我厅村镇建设办公室。

附件:《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第一章总则1.1导则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镇村布局规划定点的村庄规划;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的有关要求进行规划。

1.2基本任务在乡镇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的指导下,具体确定村庄规模、范围和界限,综合部署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确定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为村庄居民提供切合当地特点,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居环境。

县级村镇规划主管部门可结合村庄居民建房和预控用地等不同需求,对以上要求进行简化,确定编制村庄平面布局规划,并按照《江苏省村庄平面布局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执行。

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4.06.25•【字号】•【施行日期】1994.06.25•【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4年6月25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我省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镇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小城镇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村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村镇,包括建制镇、集镇、独立工矿区和村庄。

城市规划区内村镇的规划管理,《城市规划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应当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设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章村镇规划的制定第五条村镇规划的编制,应当以县域规划和县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并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村镇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当地自然环境、资源条件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镇的各项建设;(二)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使村镇的性质和建设的规模、速度和标准,同经济和农民生活水平相适应;(三)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和林地;(四)合理安排住宅、乡镇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布局,缩并零散的自然村落,逐步建成相对集中、设施配套的现代化村落,引导乡镇工业向工业区集中,并适当留有发展余地;(五)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绿化和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建设。

第六条村镇规划包括乡(镇)域规划,建制镇、集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昆山市锦溪镇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3]8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昆山市锦溪镇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3]8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昆山市锦溪镇总体规划的批复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昆山市锦溪镇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3〕88号)昆山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批准实施昆山市锦溪镇总体规划的请示》(昆政呈〔2013〕4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昆山市锦溪镇总体规划(2013-2030)》。

二、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署,充分利用锦溪镇湖荡资源丰富、民间博物馆众多等优势和特点,统筹做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积极引导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大力发展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努力把锦溪镇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生活舒适、社会和谐的历史文化名镇。

三、合理控制城镇人口和用地规模,到2015年,镇区规划人口规模5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7.5平方公里以内;到2030年,镇区规划人口规模8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8.7平方公里以内。

四、进一步优化镇区空间布局,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地规划建设。

逐步完善镇区路网结构,合理组织公共交通,鼓励发展慢行交通,提高旅游交通组织水平。

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原则,进一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依法加大湖荡水系、历史街巷、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物质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存保护力度,保持并延续古镇的传统格局和风貌特色。

六、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加强水系与路网、公共服务设施与开放空间的有机融合,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合理确定分期建设的目标、内容和重点,按照规划引导全镇有序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

《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

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第一章总则导则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镇村布局规划定点的村庄规划;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的有关要求进行规划。

基本任务在乡镇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的指导下,具体确定村庄规模、范围和界限,综合部署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确定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为村庄居民提供切合当地特点,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居环境。

县级村镇规划主管部门可结合村庄居民建房和预控用地等不同需求,对以上要求进行简化,确定编制村庄平面布局规划,并按照《江苏省村庄平面布局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执行。

规划依据乡镇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规划原则城乡统筹的原则。

村庄建设与城镇发展相协调,优先促进长期稳定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合理促进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形成特色分明的城镇与乡村的空间格局,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因地制宜的原则。

结合当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特点等,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切合实际地部署村庄各项建设。

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村庄应切实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充分利用丘陵、缓坡和其它非耕地进行建设;合理布局村庄各项建设用地,集约建设。

保护文化、注重特色的原则。

保护村庄地形地貌、自然肌理和历史文化,引导村庄适宜产业发展,尊重健康的民俗风情和生活习惯,注重村庄生态环境的改善,突出乡村风情和地方特色,提高村庄环境质量。

民主化、公开化的原则。

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村民意愿,积极引导村民健康生活,规划报送审批前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经批准的村庄规划应在显着位置予以公布。

村庄类型与规划要求除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外,根据所处区位,可将村庄划分为城郊型和乡村型。

铜山县徐庄镇镇村布局规划文本

铜山县徐庄镇镇村布局规划文本

铜山县徐庄镇镇村布局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农民集中居住、工业向镇以上工业片区集中,促进村庄适度集聚和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集约配置,促进整合农业生产和生态空间,促进城市化加快推进。

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1.2 规划基本任务在徐州市市域体系规划和徐州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具体确定徐庄镇自然村庄布点,统筹安排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对现有多余的各类设施进行清理,对农业生产空间进行整理,对生态和特色文化的村庄进行保护。

1.3 规划编制依据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29号]。

2、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技术要点(苏建村〔2005〕125号文件)3、《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4、《徐州市市域体系规划》(2002-2020)5、《徐州市总体规划》(2003-2020)6、《铜山县徐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7、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1.4规划范围徐庄镇政辖区为本规划范围,总用地132.00平方公里。

第二章现状综述2.1基本状况2. 1.1地理位置及地形地貌1、地理位置:徐庄镇位于徐州市东郊20公里处。

南与伊庄镇相邻,北与紫庄镇隔京杭运河相望,东与大许镇接壤,西与大庙镇相邻。

2、气候:徐庄镇地处中纬度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

四季分明,日照充足,无霜期长,适合于农作物生长。

平均降雨量868mm,最大日降雨260mm,常年主导风为东北风,平均风速为3.2m/s,最高气温40.5度,最低气温零下18.8度,最大冻土层23cm。

3、水文:徐庄镇地势为南部丘陵、北部平原地区,整个地势西北高、东南低。

平均高程31-28m,地下水位稳定在13米左右,地下水较丰富。

4、地质:镇区土地呈黄褐色,属黄泛冲击平原地带,镇区受郯庐断裂带控制,抗震设防裂度为七度区。

镇区范围内无大的断裂滑坡、岩溶现象,均属适宜的建设用地。

5、资源:全镇水系较多,分别为京杭大运河、徐洪河、刘禅河、周庄大沟、房亭河、已庄大沟、陇海铁路南北沟、吴西大沟。

村庄规划的要点

村庄规划的要点

村庄规划的要点村庄规划是指对农村地区进行综合规划,包括土地利用、建筑布局、交通道路、公共设施等方面的规划工作。

一个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可以提高农村地区的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农村现代化。

以下是村庄规划的要点:1. 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是村庄规划的基础,它确定了土地的用途和分配。

在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时,需要考虑农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结合部等因素。

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农田资源,平衡城乡发展。

2. 建筑布局规划建筑布局规划是指对村庄内的建筑物进行合理布局和规划。

在制定建筑布局规划时,需要考虑村庄的历史文化、自然环境、交通便利性等因素。

合理的建筑布局规划可以提高村庄的美观度,方便居民生活,提升村庄的整体形象。

3. 交通道路规划交通道路规划是指对村庄内的交通道路进行规划和设计。

在制定交通道路规划时,需要考虑村庄的交通流量、交通安全、交通便利性等因素。

合理的交通道路规划可以提高交通效率,方便居民出行,促进村庄的经济发展。

4. 公共设施规划公共设施规划是指对村庄内的公共设施进行规划和布局。

公共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商店、娱乐设施等。

在制定公共设施规划时,需要考虑居民的需求、设施的分布均衡等因素。

合理的公共设施规划可以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服务的发展。

5. 生态环境保护村庄规划还要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的要点。

保护村庄周边的自然环境,保持生态平衡,防止环境污染,是村庄规划的重要内容。

在制定村庄规划时,需要考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结:村庄规划的要点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建筑布局规划、交通道路规划、公共设施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

合理的村庄规划可以提高农村地区的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在制定村庄规划时,需要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效率、建筑布局的美观度、交通便利性、公共设施的分布均衡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等因素,以实现村庄的可持续发展。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4.18•【字号】苏政办发[2001]47号•【施行日期】2001.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1〕47号2001年4月18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是全省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小城镇建设和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行动依据和纲领。

当前,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纲要已基本编制完成,同时,全省大部分地区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业已完成,行政村调整将全面展开,组织开展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对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化战略实施,加快城市化进程,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抓紧、抓好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编制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

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在指导乡镇村规划编制、实施省、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做好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是贯彻实施我省城市化战略、适应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需要。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要以战略的眼光抓紧抓好这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开展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坚持标准,突出重点,把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工作做细、做实。

编制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必须在省、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统筹安排好城乡发展空间、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以及生态环境和基本农田保护。

要合理确定小城镇布局、规模和人口数量,努力提高其综合功能和整体效益,着力培育县城镇和重点中心镇,体制集聚集约发展的方针。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若干意见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若干意见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共江苏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1.20•【字号】苏发[2006]1号•【施行日期】2006.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若干意见(苏发[2006]1号2006年1月20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是我省“两个率先”目标的重要内涵,也是实现“两个率先”的迫切要求。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和“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现就我省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1.统筹推进城乡产业结构调整。

按照产业互补联动、资源优化配置、优势充分发挥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进一步加快城乡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城乡产业布局。

强化城乡产业之间的协作和联系,鼓励城市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进入农村,发挥城市企业在市场、品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与开发,带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城乡产业结构的合理布局,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2.加快建设现代高效农业。

实施高效农业规模化工程,逐步整合资金、技术、人才和项目资源,大力培育主导产业,做大做强特色种养业、种子种苗业、精深加工业、现代营销业,加快建设一批高效农业经济板块,推进高效、外向、生态、安全农业发展。

把实施短平快增收项目作为发展高效农业的战略性措施来抓。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发展园艺业、畜牧业、水产业和林业。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镇政规发[2013]5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镇政规发[2013]5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镇政规发〔2013〕5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已经8月1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2013年9月3日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地制定和规范有序地实施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修改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镇江市城乡规划分为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村庄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村庄规划包括村域规划和村庄(居民点)建设规划。

本规定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镇江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的行政区域。

各辖市规划区由各辖市城市总体规划划定。

第四条市、辖市及镇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城乡规划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规划管理机构,实行首席规划师和镇村规划师制度,并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镇江市规划委员会是本市城乡规划决策机构,负责研究、审议重要的城乡规划和涉及城乡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

建立专家咨询会议制度,规划委员会设专家委员,对提交规划委员会审议的重要和重大事项进行技术咨询,提供评估意见。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03.04•【字号】苏建办[2007]79号•【施行日期】2007.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建办〔2007〕79号)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市容)局、园林局、市政公用局、建工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将《2007年全省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2007年全省建设工作要点》二00七年三月四日2007年全省城乡建设工作要点2007年是全面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向“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目标迈进的起步之年。

全省城乡建设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2007年,全省城乡建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和村庄建设整治示范、小城镇建设;继续完善城市环境和交通基础设施,打造和谐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实现房地产业平稳发展,提升建筑业发展水平;以建筑节能为重点,推进资源节约型城乡建设,为推进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奋斗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以提高规划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序推进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

加快组织编制区域性规划和区域性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完成《江苏省沿江风光带规划》、《江苏省沿海城镇带规划》,适时编制《苏南地区综合交通规划》,积极配合建设部编制《长三角城镇群规划》,整合区域空间资源,引导城镇空间和产业布局的合理集聚,促进区域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做好修编《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的准备工作。

加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与省有关部门重大区域基础设施规划的相互协调和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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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技术要点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农民集中居住、工业向镇以上工业片区集中,促进村庄适度集聚和土地等资源节约利用,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集约配置,促进整合农业生产和生态空间,促进城市化加快推进。

1.2 基本任务
镇村布局规划的基本任务是:在县(市)域城镇体系指导下,进一步确定村庄布点,统筹安排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1.3 规划依据
1.3.1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3.2城镇总体规划;
1.3.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3.4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3.5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1.4 规划范围
镇村布局规划以乡镇域范围(包括林场、农场)为规划范围,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统一考虑。

第二章镇村布局
2.1 镇村布局规划原则
2.1.1 积极引导以从事第一产业为主的农户在村庄集中居住,鼓励以从事二、三产业为主的农户进城镇居住,合理推进城市化进程。

2.1.2村庄布局应因地制宜,体现“保护、利用、改造、发展”的原则,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有利于现代农业生产的组织,尊重地方习俗,
满足农民小康和现代化生活的需求,促进集约经营;以规模大、区位好的现有村庄进行整治、集聚为主,以新建村庄为辅,村庄选址应考虑地质、基础设施条件和防洪、历史文化和生态保护的要求,便于农业机械化作业,耕作半径合理。

国家规定的行洪、泄洪区内以及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不得布局村庄。

规划撤并的村庄不考虑新建或改建,纳入所并入的村庄进行规划建设。

2.1.3充分考虑丘陵、平原、水网等不同自然地理条件的要求,因地制宜,灵活选址;保留古村落,保护历史文化遗址,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和历史文化遗存,突出地方特色。

2.1.4 按照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经济配置规模以及村庄布局规划要求进行公共设施布局和市政设施配置;对于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配套,规划保留村庄应加强配套完善,规划撤并村庄以维持基本设施条件为原则。

2.2 村庄功能和布局规划
2.2.1 村庄功能
以从事第一产业为主的农户聚居点,以从事二、三产业为主的农户要积极引导向镇区集中。

2.2.2村庄人口规模
2.2.2.1 村庄集聚要根据经济社会和地区城市化发展水平和农业现代化进程,考虑地形地貌、区域性基础设施条件、农业产业结构特点,确定合理的耕作半径;村庄人口规模应该考虑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给的经济合理性。

2.2.2.2在没有地形地貌制约的情况下,有条件地区的村庄集聚的居住人口规模一般以不低于800人为宜,每个农业劳动力宜按15—20亩/人耕地考虑。

丘陵山区、水网地区等地形地貌特殊的地区应按照有利农业生产、方便农民提高居住环境质量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村庄集聚规模。

2.2.2.3村庄人口规模既要坚持适度集聚的原则,又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自然村庄现状、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实施的可行性,兼顾民风习俗,合理确定人口集聚规模。

2.2.2.4 按照人口自然增长率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速度框算村庄的居住总人口。

2.3 镇域工业规划
原则上村庄不得布局工业,现有工业应逐步向镇以上工业区集中,以利于污
染的集中治理。

村庄现有工业已经形成规模并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应结合镇级工业集中区统一考虑。

2.4 镇域开敞空间规划
保护耕地,节约用地,村庄选址与基本农田保护区协调。

结合农村建设用地的合理归并,对老宅基、废弃地及时进行复垦,以利于农业的规模经营和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基本农田保护的数量和质量。

保护农村弱质生态空间,对自然湿地、野生物种及其生活环境、主要湖泊、水源地和其它生态敏感区等应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禁止或控制建设活动。

开发乡村游憩空间要统一规划、慎重选址,充分考虑环境容量等要求,合理开发休闲观光农业。

第三章配套设施规划
3.1 公共设施
公共设施的配套水平应与村庄人口规模相适应,并与村庄住宅同步规划、建设和使用。

中、小学应按规划村庄布点,并与县(市、区)教育部门有关规划衔接。

3.2基础设施
3.2.1道路交通规划
道路交通规划应按照县(市)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公路网,考虑规划村庄与城镇之间的联系,细化镇村道路规划。

3.2.2给水工程规划
适时推行区域供水,明确水源、增压泵站和输水管网走向。

3.2.3排水工程规划
村庄排水体制一般采用合流制,有条件地区可采用分流制。

污水排放前,应采用化粪池、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等方法进行处理。

有条件地区可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资源化处理设施、高效生态绿地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污水处理,或经污水干管送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2.4供电工程规划
根据县(市)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电力设施布局,控制高压走廊通道,确定村庄供电电源和至村庄的10KV主干线路走向。

3.2.5电信工程规划
邮政服务网点、电信设施的布点结合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预留,相对集中建设。

至村庄的通信线路结合镇村主要道路敷设。

3.2.6广电工程规划
有线电视、广播网络根据村庄建设的要求应尽量全面覆盖,至村庄的广播电视线路沿镇村主要道路敷设,原则上与村庄综合通信管线统一规划布置。

3.2.7燃气工程规划
明确燃气气源、种类、供气方式,鼓励使用秸秆制气,鼓励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采用管道气的要明确调压站位置、规模、进村管线的走向和位置。

3.2.8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市)集中处理”的要求,合理确定生活垃圾村庄收集点和镇中转站的位置。

第四章基础资料收集及成果要求
4.1基础资料收集
(1)县(市)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对本规划的要求;
(2)镇域土地利用现状;
(3)镇域现状人口规模与分布;
(4)镇域现状公共设施分布;
(5)镇域现状基础设施及管网;
(6)镇域历史文化、风景名胜等资料;
(7)镇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资料;
(8)镇域地形图:比例尺为1/10000~1/5000。

4.2 规划成果要求
4.2.1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主要包括规划文本和图纸两部分。

4.2.2规划文本
(1)现状:简述地理位置、镇域土地利用现状特征、资源、村庄建设等情况,列表说明村庄组织(行政村、村民小组个数)、人口、面积。

(2)规划布局
确定村庄个数、位置,框算规模,并列表说明村庄合并方案。

(3)配套设施规划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照《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和江苏省实施《村镇规划标准》有关规定、城镇总体规划要求,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和布点。

基础设施规划:
道路交通,确定镇村道路走向。

给水排水,确定水源、区域水厂及输水线路、增压泵站、供水管线走向。

确定排水体制,确定污水处理方式、尾水综合利用和排水管渠走向。

供电电信,确定村庄供电电源点位置,配电线路走向以及控制高压走廊通道。

确定村庄电信模块局、邮政服务网点的位置。

有线电视、广播网络根据村庄选址的要求应尽量全面覆盖,有线广播电视管线与村庄通信管线应统一规划布置。

燃气,明确燃气供气方式、种类,采用管道气的要明确调压站位置、规模、进村管线的走向和位置。

环境保护与环卫设施,生活垃圾村庄收集点服务半径以60米左右为宜,确定镇中转站的位置。

(4)附表
镇村布局规划汇总表。

4.2.3规划图纸
(1)现状图
图纸比例为1/10000~1/5000(镇域面积大或带形城镇,图纸比例可以采用1:20000),标明地形地貌、镇村用地、道路及设施分布。

图例:
(2)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确定村庄的选址、标明主要公共设施的布点。

图例:
(3)基础设施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标明道路的走向、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走向、环卫等有关设施的布点。

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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