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公司监察稽核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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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察稽核制度模版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模版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的各项业务和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以及道德伦理要求,保持公司的经营合规性和良好声誉,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岗位以及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外部合作伙伴。

二、监察稽核组织1. 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各项业务和活动的监察和稽核工作。

该部门直接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汇报,并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2. 配备监察稽核人员:监察稽核部门配备专业的稽核人员,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和需求,合理配置不同领域的稽核人员,确保监察稽核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三、监察稽核工作的程序和方法1. 审查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监察稽核部门定期审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业务流程,确保其与法律法规的要求相符,并提出改进建议。

2. 进行内部稽核: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各部门进行定期稽核,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3. 进行外部联合稽核:监察稽核部门与相关行业协会或监管机构合作,进行联合稽核,促进公司行业内的自律和规范。

四、监察稽核的内容和要求1. 合规审查: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进行合规审查,确保公司的各项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风险控制: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审查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确保公司的风险控制工作有效可行。

3. 内部控制: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稽核,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预防内部失控风险的发生。

4. 记录保留: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的文件、记录和资料进行保留和管理,确保相关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五、监察稽核报告和处理1. 监察稽核报告:监察稽核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编制监察稽核报告,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汇报。

报告内容包括发现的问题、整改建议以及监察稽核的总体评价。

2. 整改措施:公司高级管理层根据监察稽核报告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设立整改落实的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公司监察稽核部管理制度

公司监察稽核部管理制度

公司监察稽核部管理制度一、概述公司监察稽核部作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一部分,负责对公司的各项业务、流程和制度进行综合监督和稽核,以确保公司运营过程的合规性和风险的有效控制。

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监察稽核部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权责关系,提高管理效率,加强内部监察和稽核工作的执行力度。

二、组织架构1.监察稽核部由部门负责人领导,直接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汇报。

2.监察稽核部设立审计组、内控组和风险管理组。

3.审计组负责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和评估。

4.内控组负责完善和维护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员工的行为合规。

5.风险管理组负责对公司各项业务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三、职责分工1.监察稽核部负责监督和评估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2.审计组负责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财务信息进行审计和核查,保障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内控组负责建立、修订和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监督员工的行为合规,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4.风险管理组负责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预防和应对潜在风险。

四、工作流程1.监察稽核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每年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2.审计组根据工作计划,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3.内控组定期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改进。

4.风险管理组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风险评估方法和标准,及时识别和评估业务风险,提出应对策略。

5.监察稽核部根据审计、内控和风险评估结果,撰写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并向高层管理层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6.监察稽核部要保持与其他部门的密切沟通和合作,及时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五、权责关系1.监察稽核部作为公司内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权要求各部门配合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2.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监察稽核部的工作,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高层管理层对监察稽核部的工作结果负有最终决策权,监察稽核部对高层管理层负责,及时向高层汇报工作进展、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改进意见。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范本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范本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及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制定本监察稽核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监察稽核制度是指以内部监察稽核部门为核心,以公司各级部门为对象,对公司业务运行、内部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审计、评估、服务的一系列制度、方法和规范。

第三条公司内部监察稽核制度的任务是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内部监察稽核服务,评估公司内部管理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规范的业务操作行为,提供决策和管理依据,防范和减少企业风险。

第四条公司内部监察稽核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岗位和人员,所有岗位和人员都应当遵守公司内部监察稽核的规定和安排。

第五条公司内部监察稽核制度应当与公司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第六条公司设立内部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公司的内部监察稽核工作。

第七条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公司内部监察稽核制度,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自评和内部控制审计,参与公司业务流程的规划和优化,评估公司内控风险,审核公司的内部控制合规性和有效性,制定修订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培训公司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

第八条内部监察稽核部门应当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员工组成,担任内部监察稽核工作。

第九条内部监察稽核部门应当独立于其他部门,直接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汇报。

第十条公司高级管理层应当给予内部监察稽核部门必要的支持和资源,保证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内部控制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内部控制,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维护公司的利益相关方利益。

第十二条公司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明确内部控制的组织结构和工作职责,明确内控目标,建立内部控制的规划和实施体系,制定内部控制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建立内部控制的风险评估和监控机制,落实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内部控制的宣传和培训。

(完整版)公司监察稽核部管理制度

(完整版)公司监察稽核部管理制度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基金运作,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基金管理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实施细则、《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控大纲指导意见》、《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监察稽核报告制度,由监察稽核部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并报告督察长。

监察稽核工作应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内部管理与基金运作、公司固有资金使用、公司各项制度、操作程序及其执行情况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以及基金效益的准确性、公司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进行监察稽核。

第三条督察长及监察稽核部在各相关部门自我监察基础上,依照所规定的职责、权限、方法和程序进行独立的再监督工作,与各部门保持着超然独立的关系。

第四条监察稽核人员行使职权,应得到公司领导的支持和保护。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第五条公司设督察长,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全权负责监察稽核工作。

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督察长可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应独立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董事长;如发现管理公司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董事长报告。

第六条公司设立独立于其他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配备若干名专职的监察稽核人员,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经营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

监察稽核部总监由总经理提名,总经理办公会议任命。

第七条监察稽核人员应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忠于职守、通晓法律、熟悉基金业务及财经管理知识,并具备相应技能。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不断地接受后续教育。

第八条监察稽核人员应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范文(7篇)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范文(7篇)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总管理处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

第二条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包括账务、业务、财务、总务及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翻以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人员应对所审核的事项负责,必要时,应在有关账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账表外,还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查,每年稽查次数视实际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并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依据各项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____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给被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

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细查询,并调阅账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还需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第二章财务稽核第十二条审核或检查记账凭证时,应注意下列事项:1、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2、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恰当,有无遗漏、错误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3、转账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4、应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5、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准确,手续是否完备。

6、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7、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记表。

8、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账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1、各种账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账,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范本(6篇)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范本(6篇)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范本第十条公司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经营和综合管理部门的业务、财务、会计及其它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效性独立地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评价和建议。

对监察稽核事项,应做到事实清楚、材料真实、评价公正、结论准确。

第十一条监察稽核部门的职责(一)起草公司内部监察稽核基本制度,拟定有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二)对公司监察稽核体系的建设提出建议,负责监察稽核部门内部____机构的功能设计和调整;(三)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必要的研究分析,向公司决策和管理部门提供建议;(四)管理公司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编制监察稽核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____实施;(五)对公司经营和综合管理部门进行例行审计、效益审计和其他审计,对经营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或离任审计;(六)负责对公司系统监察稽核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和考核;(七)完成公司有关部门委托的监察稽核项目;(八)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二条监察稽核部门的权限(一)要求公司有关部门报送有关业务、会计报表和相关资料;(二)检查被监察稽核单位的会计凭证、账册和报表,查阅有关合同、文件和资料;检查库存现金、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及其代保管品;(三)执行监察稽核任务时,若遇到公司资产有流失危险或事态将恶化等紧急情况,经领导批准或事后补充汇报,可以对被监察稽核单位的相关资料采取临时性的先封后查,对相关财产采取临时性的资产保全,对有关会计、出纳、电脑、交易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调整和布控等临时处置措施;(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方面提供的情况进行查证核实,复制有关凭证、账册或索取证明材料,要求被监察稽核单位对疑问作出解释和提供有关资料或书面说明;(五)对拒绝提供证据以及变造、伪造、隐瞒、毁灭证据的单位和个人,建议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领导的责任;(六)参加被监察稽核单位的有关会议,参与研究和处理稽核中发现的问题;(七)公司有关部门制定的内部监控文件须征求监察稽核部门的建议;(八)参与检查公司业务、财务软件的设计运行是否安全、可靠,公司设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加强内部风险控制,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和公司其它有关管理制度,制订《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公司稽核部管理制度

公司稽核部管理制度

公司稽核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管理,规范稽核工作程序,提升公司整体风险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稽核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业务运作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防范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

第三条公司稽核部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开展稽核工作,对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第四条公司稽核部的工作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保密的原则,确保稽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公司稽核部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稽核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稽核工作的高效运转。

第六条公司稽核部负责向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工作情况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风险预警。

第七条公司稽核部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保持与国际稽核标准的接轨。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稽核部的工作开展监督,保障公司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稽核部组织架构第九条公司稽核部下设若干个稽核小组,每个稽核小组由一名稽核主管领导,负责执行具体的稽核任务。

第十条公司稽核部设有稽核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任命,负责统筹协调公司稽核工作,审议重大稽核事项。

第十一条公司稽核部向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工作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任命的稽核主管负责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汇报。

第十二条公司稽核部应当配备具有专业稽核背景和技能的稽核人员,确保稽核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三条公司稽核部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培训机制,提升稽核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第三章稽核工作程序第十四条公司稽核部应当定期制定稽核计划,根据公司的业务情况和风险特点确定稽核重点和对象。

第十五条公司稽核部应当制定详细的稽核程序和操作指南,规范稽核人员的行为和操作步骤。

第十六条公司稽核部在进行稽核时,应当采取必要的调查和证据收集措施,确保稽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十七条公司稽核部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应当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和改进措施。

第十八条公司稽核部负责跟踪和监督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2024年公司监察稽核制度样本(三篇)

2024年公司监察稽核制度样本(三篇)

2024年公司监察稽核制度样本第三章审计业务检查1、核对库存现金:如在营业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记录查点今日库存;如在营业后,应根据当日现金簿核对当日库存现款及银行存款;如在营业中,应根据前一日现金簿加减本日收支进行核对。

同时,检查签发支票金额与银行存款账卡是否一致,未使用的空白支票是否齐全,作废支票是否已办理注销手续。

2、确认现金是否存放在指定库内,如有存放在其他地方的情况,需及时查明原因。

3、确保库存现金未出现以单据抵充的现象。

4、对未到期票据等库存财产进行同步检查,核对相关账表、凭证单据。

5、检查汇出汇款的收据是否妥善保存,是否存在多日未结清的汇款。

6、内部往来款是否每月编制未达账项明细表,查对账单是否按顺序妥善保管。

7、内部或外部单位的往来账是否定期核对。

8、营业日报表的记录应与银行存款相符。

9、库存检查除核对数量与账簿外,还需关注其处理方式及存放区域的安全性,以及币券种类的区分。

10、金库钥匙及暗锁的管理,金库启用、安全及位置是否适当,是否实施严密管理。

11、检查下属单位的周转金及准备金,应确认其限额合理性,有无零星付款记录,存现款与未转账单据合计数是否与周转金、准备金相符,是否存在不当垫款或已付款未交货的零星支付情况。

第十五条报表审计时,需关注以下事项:1、报表是否按规定的期限和份数编制,有无遗漏。

2、报表内容是否与账簿记录一致。

3、数字计算是否准确,签章是否齐全。

4、报表编号、装订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规定。

5、报表保存方式及存放地点是否妥善。

第四章财务审计第十六条检查有价证券时,应与相关账表核对,注意以下事项:1、购买和出售有价证券是否经过批准,手续是否完整。

2、证券种类、面值及编号是否与账簿记录相符。

3、债券附带的息票是否齐全,并与账册一致。

4、利息和本金的支付是否到期,是否齐全,与账册是否相符。

第十七条检查各种质押品、寄存品及有价值的凭证单据,应确认其是否存放在库内,根据收据存根副本及相关账册进行核对,确保无遗漏。

2023年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范本

2023年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范本

2023年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范本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经营合法、合规、诚信经营,加强风险防控和内部控制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实行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风险内控体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公司规章制度,协助管理层做好公司监察稽核工作。

第三条公司监察稽核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独立、保密原则,不得为个人或特定部门谋取私利。

第四条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目标是通过监督、检查和评估的方式,确保公司内部运行的合法合规性,发现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为管理层决策和监管层的监督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由公司指定的稽核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稽核部门设专职负责人。

第六条稽核部门应当具备独立、客观、公正的条件,稽核人员应独立于被稽核对象,充分行使监察稽核职权。

第七条公司内部各级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稽核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并配备相应的稽核人员协助稽核工作。

第三章稽核工作内容第八条稽核部门应当按照公司的稽核计划,制定年度稽核工作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层批准。

第九条稽核工作主要包括:(一)对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政策、流程、制度、规范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发现潜在风险;(二)对公司的运营情况、内部控制状况、财务状况等进行全面的稽核检查;(三)对公司关键业务环节进行实地核查,掌握实际经营情况和自检情况的真实性;(四)对重大项目和决策进行评估和反馈;(五)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存在严重失职行为的人员进行追责;(六)参与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风险管理工作。

第四章稽核程序第十条稽核部门应当按照公司的稽核计划,制定详细的稽核方案和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稽核工作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获取证据,确保稽核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第十二条进行稽核工作时,稽核人员应当出示合法证件,经被稽核对象同意方可进入相关区域,提取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稽核工作应当及时进行记录,并形成稽核报告,稽核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实际情况。

监督与稽核管理制度

监督与稽核管理制度

监督与稽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了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掌控力度,规范员工行为,保障企业利益的实现,订立本监督与稽核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个部门、岗位及相关人员。

第二条基本原则2.1 公正、公平、客观原则:监督与稽核活动应当以公正的态度,客观公平地对待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对问题进行准确的评估。

2.2 严格保密原则:监督与稽核人员应遵守企业保密规定,对核实的信息和数据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2.3 全面性原则:监督与稽核活动应掩盖企业各个环节和方面,确保全面了解和把握企业情况。

2.4 及时性原则:监督与稽核活动应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矫正和改进。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条监督机构3.1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督与稽核部门,负责全面监督和审计企业的各项工作。

监督与稽核部门直接向公司高层报告,独立行使职权。

3.2 监督与稽核部门由专职监督与稽核人员构成,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得与被监督对象有利益关联。

第四条监督任务4.1 监督与稽核部门依据公司的战略目标,订立年度监督计划,明确监督重点和范围。

4.2 监督与稽核部门对公司的各个部门、岗位和项目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与稽核,检查工作的合规性、有效性和高效性。

4.3 监督与稽核部门通过监督活动发现的问题,向公司高层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措施,推动问题的解决和改进。

第五条监督程序5.1 监督与稽核部门对各个部门、岗位和项目进行监督时,应依照预先订立的程序进行,包含收集资料、调审核实、评估分析、撰写报告等环节。

5.2 监督与稽核部门在监督过程中,有权要求被监督对象供应相关文件、资料,有权进入企业各个部门开展实地调查。

5.3 监督与稽核部门应当做好记录和整理工作,确保监督与稽核活动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三章稽核管理第六条稽核计划6.1 监督与稽核部门依据监督计划,订立稽核计划,明确稽核对象、内容、方法和时间。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公司全面落实以诚信为本、合规经营的企业理念,为了加强内部控制、预防风险、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特制定本公司监察稽核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监察稽核职责、加强对公司内部运作的监督,并规范监察稽核的程序和要求。

二、监察稽核职责与权限1. 监察稽核部门是公司内部监督和稽核的专门机构,直接受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监督和领导。

2. 监察稽核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审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发现职工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政策的行为;对公司运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调查和处理公司内部违法违规行为;向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供监察稽核的意见和建议。

3. 监察稽核部门有权要求公司各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并有权调查和检查公司内部情况。

4. 监察稽核部门可以向外部专业机构委托进行稽核工作,但需确保委托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三、监察稽核程序1. 稽核计划:监察稽核部门应根据公司的要求和风险状况,制定稽核计划,并报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备案。

2. 稽核准备:监察稽核部门应准备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和数据,制定稽核程序,确保稽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稽核实施:监察稽核部门应按照稽核计划和程序,对公司各部门进行实地稽核或文件稽核,确保监察稽核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4. 稽核报告:监察稽核部门应及时编写稽核报告,总结稽核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整改要求。

稽核报告应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同时抄送给被稽核部门负责人。

5. 整改跟踪:监察稽核部门应对稽核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确保被稽核部门及时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四、监察稽核要求1. 稽核对象:监察稽核部门应对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等进行稽核,包括其组织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等。

2. 稽核标准:监察稽核部门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对公司运营情况进行稽核,确保公司的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

3. 稽核结果报告:监察稽核部门应准确、客观、全面地反映稽核结果,对问题及时发现、发表意见和建议,建立稽核结果报告的文档归档制度,确保报告的可追溯性和完整性。

监察稽核部管理制度

监察稽核部管理制度

监察稽核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监察稽核部的运作,提高公司内部监督效能,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监察稽核部是公司内设的独立机构,直接向董事会汇报。

部门由部长负责管理,下设多个监察稽核小组,每个小组由主管领导和多名稽核人员组成。

三、职责分工1. 监察稽核部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监督制度,监督公司各部门的运作情况,帮助董事会及高层管理层发现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2. 监察稽核小组负责具体的稽核工作,包括审查公司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调查违规行为以及提出改进建议。

3.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内的各项重要业务进行定期稽核,确保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四、稽核程序1. 稽核部门根据公司各部门的情况和重要性,制定稽核计划。

计划包括稽核对象、稽核内容、稽核时间等。

2. 稽核小组对稽核对象进行现场检查和资料调阅,了解公司各项业务的运作情况。

3. 稽核小组根据调查结果,撰写稽核报告并提交给部长。

报告应明确问题存在的原因和影响,并提出改进建议。

4. 部长对稽核报告进行评审,并将报告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五、行为准则1. 监察稽核部及其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严禁违规操作。

2. 监察稽核部及其人员应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3. 监察稽核部及其人员应保持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稽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4. 监察稽核部及其人员应不断提高专业水平,积极参加培训,保持竞争力。

六、责任追究1.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和问题,监察稽核部应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报告,并在董事会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2. 对于监察稽核部及其人员的违规行为,公司应根据情况予以严肃处理,包括警告、停职、解聘等。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如有调整,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愿我们的监察稽核部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范本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范本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防范和减少内部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监察稽核活动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二、监察稽核范围公司的监察稽核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 公司的财务报告和会计准则的合规性。

3. 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法合规情况。

4. 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5. 公司的商业道德和员工行为的合规性。

6. 公司的合同管理和业务操作的合规性。

7. 公司的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情况。

三、监察稽核机构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直接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

监察稽核部门由专业人员组成,具有独立、客观、公正的监察稽核能力和责任。

四、监察稽核程序1. 监察计划制定:监察稽核部门按照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监察需求,制定监察计划,并提交给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审核和批准。

2. 监察实施:监察稽核部门根据监察计划,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实地检查、审核、抽样调查等监察活动,并记录相应的监察结果和意见。

3. 监察报告:监察稽核部门在监察活动完成后,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交监察报告,包括监察活动的范围、方法、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等。

4. 整改措施:监察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需要得到高级管理层的重视和处理。

高级管理层应根据监察报告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监督执行。

5. 监察跟踪:监察稽核部门应跟踪和监督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

五、违规处理对于发现的内部违法违规行为,监察稽核部门应进行调查和审核,并根据公司的内部违规处理流程和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惩戒措施,并报告给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六、违规举报公司鼓励员工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公司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行为进行严格保密和保护。

举报人可以通过公司的举报渠道进行匿名举报。

七、制度宣导和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监察稽核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内控意识,加强员工对监察稽核制度的理解和遵守。

公司稽核部管理制度

公司稽核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合规、高效、稳健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稽核部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稽核部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合规、高效、稳健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稽核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下设审计科、监督检查科、综合办公室等科室。

第五条稽核部主要职责:1. 制定公司稽核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稽核工作,确保稽核工作有序开展;2. 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3.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进行审查,提出完善建议;4. 对公司各项业务流程、操作规范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业务合规、高效、稳健运行;5. 收集、整理、分析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6. 参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外部审计工作;7.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稽核范围及内容第六条稽核范围包括:1.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执行情况;2. 公司各项业务流程、操作规范执行情况;3.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经营管理情况;4. 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5. 公司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6.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第七条稽核内容主要包括:1. 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2. 检查公司各项业务流程、操作规范执行情况,确保业务合规、高效、稳健运行;3. 检查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经营管理情况,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4. 检查公司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资产流失;5. 检查公司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防止财务风险;6. 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信息披露质量。

部门监察稽核制度范本

部门监察稽核制度范本

部门监察稽核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部门管理,规范业务运作,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部门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公司内控大纲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监察稽核报告制度,由监察稽核部门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并报告部门负责人。

监察稽核工作应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部门内部管理与业务运作、部门固有资金使用、部门各项制度、操作程序及其执行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业务数据的准确性、部门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进行监察稽核。

第三条部门负责人及监察稽核部门在各相关部门自我监察基础上,依照所规定的职责、权限、方法和程序进行独立的再监督工作,与各部门保持着超然独立的关系。

第四条监察稽核人员行使职权,应得到公司领导的支持和保护。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第五条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

监察稽核部门由部门负责人领导,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第六条监察稽核部门的人员配备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确保监察稽核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监察稽核范围和程序第七条监察稽核部门应对以下范围进行监察稽核:(一)部门内部管理与业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二)部门固有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三)部门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四)部门操作程序的执行情况;(五)部门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六)部门业务数据的准确性;(七)其他应进行监察稽核的事项。

第八条监察稽核程序如下:(一)制定监察稽核计划,明确监察稽核的范围、对象、时间安排等;(二)开展监察稽核工作,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访谈等方式进行;(三)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四)部门负责人对监察稽核报告进行审批,并对整改建议进行部署和跟踪;(五)定期对监察稽核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公司领导报告。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范本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范本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公司运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增加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公司特定制定本监察稽核制度,确保对公司各项运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员工及相关合作伙伴。

监察稽核包括但不限于对财务、人力资源、供应链、生产、销售等各业务领域进行的监督和内部控制的稽核。

二、组织和职责1.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由专门人员负责监察稽核工作。

2. 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制定监察稽核计划、编制监察稽核手册,以及对各个部门的操作流程和控制措施进行评估。

3. 监察稽核部门有权要求各个部门配合和提供所需的文件、记录和信息,以及对各个部门的人员进行访谈和调查。

4. 监察稽核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和修复跟进,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监察稽核程序1. 制订监察稽核计划,包括对各业务领域进行的监察和稽核的频率和内容。

2. 按照计划进行监察稽核工作,包括审查文件和记录、访谈员工、观察运营情况等。

3.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和分类,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和解决方案。

4. 就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跟进问题的解决进展情况。

5. 定期报告监察稽核结果和问题解决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层进行汇报。

四、保密和透明度1. 监察稽核工作应严格保密,监察稽核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

2. 监察稽核结果应向公司内部有关人员进行通报,以便及时整改提升。

3. 监察稽核结果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除非获得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层的授权。

五、奖惩措施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和不当行为,按照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追责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对监察稽核工作中具有卓越表现的人员,公司将给予嘉奖和奖励。

六、其他事项本监察稽核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具体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4年公司监察稽核制度模版(二篇)

2024年公司监察稽核制度模版(二篇)

2024年公司监察稽核制度模版(一) 制定监察审核计划;(二) 收集相关资料实施核查;(三) 进行现场检查与评估;(五) 编制监察审核报告;(六) 与被监察部门负责人沟通,听取并记录其意见,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并签字确认;(七) 监控问题的处理进度;(八) 所有监察审核文件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妥善归档。

第二十二条对监察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察长和监察审核部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提出改进建议。

总经理应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改正。

第二十三条若被监察单位存在违法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察长应建议公司对直接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与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监察长和监察审核部需与公司其他部门保持良好沟通,以提升监察审核效率。

第二十五条若被监察单位违反本制度,阻挠监察工作,拒绝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监察长和监察审核部应要求其改正,严重者将上报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与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若被监察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篡改应提供的信息,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由监察长和监察审核部上报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与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对于报复或陷害监察长的行为,由监察长上报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与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为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监察长可定期或不定期对内部控制进行单独或全面的评估和测试。

第六章对内部监察审核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第二十九条对监察长的考核,将通过监察长的定期自我工作评估与董事会的不定期工作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三十条公司应建立激励机制,对在监察审核工作中尽职尽责以及为防止公司和基金遭受重大损失做出贡献的监察长和监察审核部员工,给予奖励。

第三十一条监察长和监察审核部需对规定范围内的监察审核事项负责。

对于在监察审核工作中严重失职,或隐瞒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将承担相应责任。

2024年公司监察稽核制度模版(二)第十条:公司的监察稽核部门承担着对经营和综合管理部门业务、财务、会计以及其它经营管理工作合法、合规、合理及有效性的独立审查和监督责任。

监察与稽核制度

监察与稽核制度

监察与稽核制度1. 规章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监察与稽核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合规、透亮,并有效防范和发现违规行为。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部门、员工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

2. 监察与稽核部门的职责和权限2.1 监察与稽核部门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订立企业内部监察与稽核制度并监督实施;—供应风险评估和内部掌控建议;—定期对公司各部门进行监察和稽核;—发现违规行为并进行调查、取证和处理;—编写监察与稽核报告,向高层管理层供应看法和建议。

2.2 监察与稽核部门享有以下权限:—随时进入公司各个部门,查阅和复制相关档案和记录;—召集、询问和录音、录像涉案人员;—暂扣相关证照、证书、合同等文件;—随时进入公司的网络系统,取得相关信息;—要求员工乐观搭配监察与稽核工作。

3. 内部掌控体系3.1 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内部掌控体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设立授权与审批制度,明确岗位权限和责任;—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规范采购和采购支出流程,确保采购活动合规;—建立合理的库存管理制度,防止资产和物品的滥用和挥霍;—建立健全的IT安全管理制度,保护信息资产的机密性和完整性;—规范员工行为规范,明确禁止的违规行为。

3.2 公司将定期进行内部掌控评估,及时发现和矫正存在的问题,并依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4. 违规行为的识别和报告4.1 违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财务舞弊、虚假报表或涉嫌贪污行为;—内部交易、利益输送和贿赂行为;—泄露商业秘密或滥用权力;—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其他行为。

4.2 员工应乐观报告发现的违规行为,可以通过书面报告、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监察与稽核部门供应相关信息。

4.3 监察与稽核部门将确保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并对举报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5. 调查和处理程序5.1 监察与稽核部门将依据需要进行违规行为的调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程序:—收集相关证据和料子;—调查相关涉事人员;—分析、审计和评估相关数据;—形成调查报告。

公司监察稽核部管理制度

公司监察稽核部管理制度

公司监察稽核部管理制度一、总则公司监察稽核部是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和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和检查公司各项业务、财务、管理及其他方面的合法性、合规性、规范性和透明性,保障公司营运安全和合法权益。

为规范本部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公司监察稽核部设一总监,下设若干副总监和专职稽核员,专职稽核员数量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

三、职责分工(一)总监1. 负责制定年度监察稽核计划,审核稽核报告和总结报告,督促实施,并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反馈稽核情况和存在问题;2. 负责策划稽核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评估,及时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3. 负责协调相关内外部机构执行监察、审计、调查等工作,协助高级管理层解决重大问题及风险;4. 领导团队,营造和谐稽核环境,培养和提高稽核专业人才。

(二)副总监1. 协助总监制定和执行监察稽核计划,组织实施稽核工作;2. 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相关制度和规程,保证稽核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3. 审核稽核报告和总结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4. 负责协调分管领域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风险管理。

(三)专职稽核员1. 根据工作计划及要求,执行日常稽核工作;2. 审核相关业务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3. 根据部门业务调研,制定高效稽核方案;4. 根据工作安排及要求,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四、工作流程(一)稽核计划的制定和执行1. 监察稽核部每年制定年度稽核计划,依据公司业务特点和外部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稽核范围、对象、时间、方式等稽核计划内容;2. 对计划内容进行细化,确保稽核工作的全面、科学、有效;3. 每项稽核计划必须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二)稽核工作的实施1. 分配工作人员,对稽核对象进行现场稽核或事后稽核;2. 稽核期间,应按要求,查找、收集与稽核对象有关的文件、记录、账簿、票据、合同等资料;3. 围绕稽核计划,检查是否存在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合规风险等;4. 对稽核对象发现的问题,记录清楚,并提出整改、加强或改进建议。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5篇)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5篇)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检查、评价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察稽核的对象包括公司所有工作部门和工作环节。

第三条监察稽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独立开展工作;(二)客观、公正、准确;(三)只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具体的改进工作由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部门执行;(四)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应对监察稽核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不得干涉监察稽核部门的正常工作。

第五条督察长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第二章监察稽核部门及人员第六条公司设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各个部门的具体业务和活动进行日常性监察和稽核。

第七条监察稽核人员必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善于交流和沟通,并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本科以上学历。

第八条公司监察稽核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监察稽核人员办理监察稽核事项时,与被监察稽核单位或监察稽核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被监察稽核单位或个人,有充分证据认为监察稽核人员与监察稽核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督察长提出回避。

第九条公司加强监察稽核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提高监察稽核人员素质,提升监察稽核工作质量。

第三章监察稽核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监察稽核制度(二)稽核监察知识一、填空题1、农村信用社稽核检查程序包括、检查报告、检查处理和立卷建档五个阶段。

2、对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稽核时,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前由人事部门提出建议,出具《离任稽核建议书》,报经理事长签批后,转稽核部门立项。

3要求制定稽核检查方案。

4、被稽核单位在收到“稽核结论”个工作日内,将执行“稽核结论”的情况书面报告稽核检查单位。

5、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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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基金运作,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基金管理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实施细则、《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控大纲指导意见》、《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监察稽核报告制度,由监察稽核部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并报告督察长。

监察稽核工作应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内部管理与基金运作、公司固有资金使用、公司各项制度、操作程序及其执行情况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以及基金效益的准确性、公司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进行监察稽核。

第三条督察长及监察稽核部在各相关部门自我监察基础上,依照所规定的职责、权限、方法和程序进行独立的再监督工作,与各部门保持着超然独立的关系。

第四条监察稽核人员行使职权,应得到公司领导的支持和保护。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第五条公司设督察长,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全权负责监察稽核工作。

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督察长可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应独立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董事长;如发现管理公司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董事长报告。

第六条公司设立独立于其他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配备若干名专职的监察稽核人员,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经营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

监察稽核部总监由总经理提名,总经理办公会议任命。

第七条监察稽核人员应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忠于职守、通晓法律、熟悉基金业务及财经管理知识,并具备相应技能。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不断地接受后续教育。

第八条监察稽核人员应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监察稽核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应具备超然的独立性,监察稽核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事项时应当回避。

监察稽核各业务部门时,被查部门及相关部门应给予充分的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和刁难。

第三章监察稽核的原则第九条监察稽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监察稽核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和执法的严肃性,不受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的限制;(二)监察稽核工作应当保持客观、公正、准确的尺度;(三)监察稽核部门只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具体的改进工作由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部门执行,但可进一步了解反馈情况;(四)监察稽核人员应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工作;(五)监察稽核部门有责任、有权力督促公司管理层和各部门及时、妥善地解决发现的问题。

第四章监察稽核的职责第十条监察稽核部的职责是通过纠错防弊,堵塞漏洞,促使:(一)公司的内部管理和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二)公司的各项制度、操作规程及其执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三)公司的各项制度、计划、操作规程能有效地得到执行;(四)公司的各项会计资料、统计资料及业务记录真实、准确;(五)公司的固有资金和公司所管理的资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得到有效地使用,公司和公司所管理的资产得到有效的保护。

监察稽核部的职责还包括:(六)持续检查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程序的设立和实施;(七)检查、评估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向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和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稽核报告和改进意见;(八)监督公司及公司员工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情况;(九)对公司员工遵守公司内部道德规范、行为守则等情况进行监督;(十)组织实施对基金经理、财务人员的离任审查,并对其任职期间的业绩进行评价;(十一)完成董事会、总经理、督察长交办或授权的其他监察稽核事项。

第五章监察稽核权限第十一条监察稽核人员在开展内部监察稽核事项时具有下列权限:(一)向集中管理公司文件的部门索要公司全部的内控制度文件;(二)向被稽核部门索取该部门内部制定的工作规则和操作流程;(三)要求被稽核部门对所提出的问题提供有关材料和做出口头或书面说明;(四)查阅基金经理投资指令、基金经理投资审批报告、交易记录、基金清算及估值等资料;(五)穿越公司为控制风险和实施保密制度而设计的有形区隔和无形区隔;(六)要求各业务部门提供有关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提供报表、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资料。

经总经理同意,参加公司研究、投资以及其他业务例会;(七)在监察公司员工遵守职业守则、保密制度时,有权要求相关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和口头或书面说明,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八)对被稽核部门或个人正在进行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提请被查对象注意,在报公司领导同意后有权予以制止。

如发现比较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公司督察长和总经理报告;(九)在监察稽核事项中发现问题后,对导致问题发生的责任人和对拒绝提供证据、隐瞒或毁灭证据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经公司督察长和总经理同意可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六章监察稽核的方法和程序第十二条监察稽核方式可根据监察稽核项目要求的不同采用资料审阅法、问题查询核实法、监听监视记录抽查法、现场观察法、人员询问法和综合分析法。

第十三条监察稽核可根据被监察稽核项目与部门内容和特点的不同采用定期常规检查和不定期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第十四条监察稽核工作程序分成四个阶段:准备阶段、执行阶段、报告阶段、追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按照监察项目确定监察内容和监察人员,同时掌握被监察部门的基本情况,搜集有关资料,拟定监察稽核方案。

(二)执行阶段。

根据监察方案确定的监察内容重点、范围及监察方式,采用适当的技术方式,检查有关的文件资料、合同(协议)、会计资料、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实物等。

在执行过程中,监察人员必须做好详细的监察记录,必要时应复制有关资料或索取证明。

经过取证、分析和评价后编制监察工作底稿,为撰写监察稽核报告做准备。

(三)报告阶段。

撰写监察稽核报告,对被监察部门或个人做出客观、公正的鉴证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

监察稽核报告成文前应与被监察部门或个人见面并听取意见,成文后报公司领导审批,交被监察部门执行。

被监察部门或个人对监察报告所列情节和问题、所作结论和处理意见如有异议,应于接到报告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监察稽核部提交书面材料加以陈述或要求复核。

复核后意见仍不一致的,监察稽核部应本着超然独立的工作原则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未提出异议的,监察稽核报告和结论即为有效。

监察稽核报告的主要内容:1、监察稽核的根据、目的、范围和方法;2、监察稽核的对象和时间;3、监察稽核查出的主要问题;4、处理问题的法规依据;5、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

监察稽核报告的基本要求:1、条理清晰,文字简练,事实清楚,结论、表彰、处罚、整改意见明确;2、监察员和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签字;3、附调查取证资料。

(四)追踪阶段。

对监察报告做出的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落实。

第十五条每年年初监察稽核部制定当年的监察稽核年度工作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备案。

每年年末做出年度监察稽核工作总结,对公司全年监察稽核工作结果给出正确评价,找出监察稽核工作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发挥监察稽核部的监督作用。

第十六条归档监察稽核报告,建立监察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根据工作需要及有关规定,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内部审查或审计,发挥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在公司风险管理与业务开拓中的作用。

第七章监察稽核的范围第一节上市公司研究第十八条上市公司研究的监察工作程序(一)对投资管理部公司股票库维护及更新、涉及上市公司研究的各类研究报告,包括调研计划、调研快讯、上市公司调研简报、投资价值分析报告及公司行业跟踪研究等报告进行检查。

(二)在投资管理部每月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核查上市公司研究工作是否存在内幕信息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证券法》的内幕信息界定范围,将研究报告要点与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内容对照分析,核查是否存在内幕信息。

(三)对部门及其员工日常遵规守法情况,出具投资管理部监察报告,包括上市公司研究工作是否存在内幕信息、知悉基金投资信息或者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员工有否泄漏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信息有关证券、以及有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监察报告及时反馈给研究主管签署意见及其改进措施。

第十九条内幕信息的范围我国《证券法》将内幕信息的范围划定为:(一)《证券法》第60条第2款所列重大事件,具体包括: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7、公司的董事长或者经理发生变动;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六)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我国《证券法》及《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的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尚未公开”。

二是“对证券市场的价格有重大影响”,即价格敏感。

第二节基金投资管理监察第二十条基金投资管理的监察工作程序(一)对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小组各类投资文档、投资指令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基金契约的遵守等情况进行检查,投资文档包括投资决议、投资研究、投资总结与计划报告及公司行业跟踪研究等报告。

(二)在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小组每月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核查日常基金投资工作是否符合最新法律法规及基金契约的规定,以及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对基金投资进行每日交易监察记录,定期、不定期进行基金投资的专项监察,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改进。

(四)对部门及其员工日常遵规守法情况,出具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小组监察报告,包括:1、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限制以及基金投资范围是否符合基金契约的规定;2、各种投资文档有否存在内幕信息;3、有否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4、有否利用联合操纵、虚买虚卖、自买自卖等手段操纵证券交易价格;5、有否与他人串通、合谋买入或者卖出有关证券;6、有否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7、有否运用基金资产配合公司的发起人、所管理基金的发起人及其他任何机构的证券投资业务;8、有否故意维持或抬高公司发起人、所管理基金的发起人及其他任何机构所承销股票的价格;9、知悉基金投资信息或者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员工有否泄漏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信息有关证券;10、有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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