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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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重庆市园林学会

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重庆市园林学会

《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发布日期:2009-11-23 来源:重庆市风景园林学会重庆花木网信息中心一、城市公共绿地、公园与风景区园林景观设计二、城市外部空间园林景观设计注:1、以上工作内容不包含公共艺术品、专项水景、广告标识、建筑灯饰等。

2、城市外部空间园林景观设计基价为5万元。

三、城市道路景观设计注:四、居住区景观设计注:1、设计费单价可根据设计面积大小上下略做浮动。

2、样板区域原则上按高等标准居住区计费。

五、专项景观设计注:1、以上设计均不含艺术品设计。

2、景观总价指甲乙双方认可的设计概算,并以此为依据签定合同,实际工程总价为设计费结算依据。

六、其它类别景观设计注:七、绿地系统规划八、风景区、森林公园规划注:基价为18万元九、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咨询1、本计费指各类园林景观规划咨询的计费,工程咨询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2、园林景观规划咨询计费,按所从事的规划项目设计费的30%计取。

3、专家咨询费为:教授级高工5000元/工日,注册一级景观设计师或主创人员3000元/工日,注册二级景观设计师或专业工程师1000元/工日。

十、说明1、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

为了规范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市场计费。

重庆市风景园林学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2、参照本《意见》计算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等情况做适当调整,根据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情况,乙级资质乘以0.85-1的调整系数,丙级资质乘以0.7-0.84的调整系数。

项目涉及历史文化保护的按国家级、市级、区级分别乘以1.1-1.3的调整系数。

当地形坡度超过25%为规划不可建用地项目(属地形特别复杂用地),设计单位可乘以1.12-1.25的调整系数。

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提供了城市公共绿地、公园和风景区园林景观设计计费单价。

这些包括效野公园、森林公园等一般标准的公共绿地,以及城市中心区公共绿地和城市公园(除景观小品外的建筑、构筑物)。

计费单价为3-8元/平方米和28-35元/平方米。

城市外部空间园林景观设计的计费单价为28-56元/平方米,包括城市广场、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含四星级以上酒店)、商业中心区道路和商业空间等。

城市道路景观设计的计费单价为6-18元/平方米,包括高速公路、非城市主干道以绿化为主的道路和城市主次干道综合性道路。

居住区景观设计的计费单价为10-50元/平方米,包括高等标准居住区、中等标准居住区和一般标准居住区等。

专项景观设计的计费单价为5-16%的景观工程总价百分比,包括城市景观设施、建构筑物、城市家俱等专项设计、喷泉、水景工程等专项设计和建筑景观照明、城市重要基础设施、标志性建筑景观照明工程、道路景观照明工程等。

最后,其它类别景观设计的计费单价为100-180元/平方米,包括私家园林、校园及企事业单位和厂区、工业园区等。

2、根据本《意见》,计算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费时,应考虑项目难度、地区差异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也应该考虑,乙级资质可乘以0.85-1的调整系数,丙级资质可乘以0.7-0.84的调整系数。

如果项目涉及历史文化保护,则应按国家级、市级、区级分别乘以 1.1-1.3的调整系数。

如果地形坡度超过25%,则该项目不适合规划建设(属于地形特别复杂用地),设计单位可乘以1.12-1.25的调整系数。

3、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和地形图(包括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

如果需要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的工作,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4、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四套方案设计文本、三套扩初设计文本和八套施工图设计文本。

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城市规划及景观设计收费标准(国家)

城市规划及景观设计收费标准(国家)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一、收费依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全文附后)。

二、区综合经济园区项目比照上述文件标准减半计收。

附件: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二OO四年六月一日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

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

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

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

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一、城市公共绿地、公园与风景区园林景观设计二、城市外部空间园林景观设计注:1、以上工作内容不包含公共艺术品、专项水景、广告标识、建筑灯饰等。

2、城市外部空间园林景观设计基价为5万元。

三、城市道路景观设计四、居住区景观设计注:1、设计费单价可根据设计面积大小上下略做浮动。

2、样板区域原则上按高等标准居住区计费。

五、专项景观设计:1、以上设计均不含艺术品设计。

2、景观总价指甲乙双方认可的设计概算,并以此为依据签定合同,实际工程总价为设计费结算依据。

六、其它类别景观设计注:七、绿地系统规划八、风景区、森林公园规划注:基价为18万元九、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咨询1、本计费指各类园林景观规划咨询的计费,工程咨询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2、园林景观规划咨询计费,按所从事的规划项目设计费的30%计取。

3、专家咨询费为:教授级高工5000元/工日,注册一级景观设计师或主创人员3000元/工日,注册二级景观设计师或专业工程师1000元/工日。

十、说明1、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

为了规范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市场计费。

重庆市风景园林学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2、参照本《意见》计算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等情况做适当调整,根据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情况,乙级资质乘以0.85-1的调整系数,丙级资质乘以0.7-0.84的调整系数。

项目涉及历史文化保护的按国家级、市级、区级分别乘以1.1-1.3的调整系数。

当地形坡度超过25%为规划不可建用地项目(属地形特别复杂用地),设计单位可乘以1.12-1.25的调整系数。

城市规划及景观设计收费标准(国家)

城市规划及景观设计收费标准(国家)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一、收费依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全文附后)。

二、区综合经济园区项目比照上述文件标准减半计收。

附件: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二OO四年六月一日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

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

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

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

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景观园林设计收费标准

景观园林设计收费标准

专业技术资料分享景观园林设计收费标准一、城市公共绿地、公园与风景区园林景观设计计费单价序号分类备注(元 / 平方米)1片景、风景林、大面积的生态绿地3-8公园等工程2郊野公园、森林公园等一般标准的8-15公共绿地3城市中心区公共绿地、城市公园(除18-35景观小品外的建、构筑物)二、城市外部空间园林景观设计计费单价序号分类备注(元 / 平方米)城市广场、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含1四星级以上酒店)、商业中心区道28-56路、商业空间等2非重点城市广场、城市大型公共建15-25筑(含四星级以下酒店)等注:1、以上工作内容不包含公共艺术品、专项水景、广告标识、建筑灯饰等。

2、城市外部空间园林景观设计基价为 5 万元。

三、城市道路景观设计计费单价序号分类备注(元 / 平方米)1包含高速公路、非城市主干道、以绿化为主的道路6-10仅对道路进行标准段绿化设计包含需综合考虑道路各种城市2城市主次干道综合性道路12-18功能及其景观设施的设计四、居住区景观设计序号分类计费单价备注(元 / 平方米)1高等标准居住区25-50含别墅、花园洋房、高档高层住宅等景观工程单方造价在250 元以上的项目2景观工程单方造价在150 元 -250 元中等标准居住区15-25之间的项目含经济适用房、还迁房、安置房等景3一般标准居住区10-15观工程单方造价在 150 元以下的项目注: 1、设计费单价可根据设计面积大小上下略做浮动。

2、样板区域原则上按高等标准居住区计费。

五、专项景观设计计费单价序号分类(按景观工程总价百备注分比取费)1城市景观设施、建构筑物、城市家俱等5-10%专项设计2喷泉、水景工程等专项设计6-12%建筑景观照明、城市重要基础设施、标3志性建筑景观照明工程、道路景观照明8-16%工程注:1、以上设计均不含艺术品设计。

2、景观总价指甲乙双方认可的设计概算,并以此为依据签定合同,实际工程总价为设计费结算依据。

六、其它类别景观设计序号分类计费单价备注(元 / 平方米)100-180规模小于30 平方米1私家园林120-150规模在 30-100 平方米100-120规模大于100 平方米215-18规模大于15 万平方米校园及企事业单位18-2015 万平方米规模小于18-22规模小于10 万平方米3厂区、工业园区15-18规模在 10-20 万平方米12-15规模大于20 万平方米七、绿地系统规划序号城市规模( KM 2)收费定额(万元)1≤ 108.022016.033023.444031.255038.066045.677051.888059.299064.81010072.011> 100每增加 1KM 2增加 7000万元八、风景区、森林公园规划序号分类计费单价备注(万元 / 平方公里)0.8≤10 平方公里1风景区规划大纲0.5-0.810-50 平方公里0.3-0.5> 50 平方公里4-5≤10 平方公里2风景区总体规划3-410-50 平方公里2-3> 50 平方公里0.35≤60 公顷3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360-160 公顷0.25> 160 公顷1.5≤12 公顷4风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112-100 公顷0.8> 100 公顷注:基价为18 万元九、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咨询1、本计费指各类园林景观规划咨询的计费,工程咨询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景观园林设计收费标准

景观园林设计收费标准

景观园林设计收费标准注:基价为18万元九、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咨询1、本计费指各类园林景观规划咨询的计费,工程咨询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2、园林景观规划咨询计费,按所从事的规划项目设计费的30%计取。

3、专家咨询费为:教授级高工5000元/工日,注册一级景观设计师或主创人员3000元/工日,注册二级景观设计师或专业工程师1000元/工日。

十、说明1、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

为了规范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市场计费。

重庆市风景园林学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2、参照本《意见》计算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等情况做适当调整,根据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情况,乙级资质乘以0.85-1的调整系数,丙级资质乘以0.7-0.84的调整系数。

项目涉及历史文化保护的按国家级、市级、区级分别乘以1.1-1.3的调整系数。

当地形坡度超过25%为规划不可建用地项目(属地形特别复杂用地),设计单位可乘以1.12-1.25的调整系数。

3、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

如需要由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4、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方案设计文本四套;扩初设计文本三套;施工图设计文本八套。

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5、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版权归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所有。

如委托方要求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6、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费。

在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方案设计成果确定后3日内,支付50%的方案设计费(此阶段设计费应扣除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扩初设计成果确定后3日内,支付20%的扩初设计费,施工图设计成果确定后3日内,结清全部费用。

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是指在制定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方案过程中,对设计师所提供的服务进行计费和收费。

设计计费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不仅涉及到设计师的收入和费用,还与规划设计品质、设计流程和客户利益密切相关。

因此,制定一套合理的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对于推动园林景观规划设计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应该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进行合理的划分。

通常情况下,较大规模、更复杂的项目需要更多的设计工作和投入,因此设计费用应相应提高。

同时,对于不同类型的园林景观项目,如城市公园、景区、居住区等,设计计费也可以有所区别,以便更好地满足各种不同类型的项目需求。

其次,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应该考虑设计师的工作量和时间投入。

设计师在规划设计过程中需要进行调研、方案设计、效果展示、修改等工作,这些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因此,设计计费应该根据设计师的工作量和时间投入进行合理的支付,以保证设计师的权益和积极性。

第三,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可以考虑按照工作阶段进行划分。

在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过程中,可以分为初步设计、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不同的阶段。

设计计费可以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量和复杂程度进行划分,以便更好地控制设计成本和设计质量。

第四,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可以考虑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和效果进行支付。

根据设计合同的约定,可以设定一些关键的设计成果和交付物作为计费的依据。

设计师完成相应的设计成果和交付物后,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和金额进行结算,以保证设计师与客户之间的权益和利益平衡。

最后,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应该注重市场的参与和市场定价机制的建立。

设计计费应该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和市场价格水平进行合理测算,以确保设计师收入的合理性和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

同时,还可以考虑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推动设计计费的市场化和竞争性,以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

综上所述,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应该根据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设计师的工作量和时间投入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划分和计费。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中规协秘字[2004]第022号 (2004.6.1)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中规协秘字[2004]第022号     (2004.6.1)

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现将我院规划设计收费依据及标准公布如下,并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一、收费依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全文附后)。

二、区综合经济园区项目比照上述文件标准减半计收。

附件: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二OO四年六月一日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

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

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

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

景观园林设计收费标准

景观园林设计收费标准

景观园林设计收费标准一、城市公共绿地、公园与风景区园林景观设计序号分类计费单价(元/平方米)备注1 片景、风景林、大面积的生态绿地公园等工程3-82 效野公园、森林公园等一般标准的公共绿地8-153 城市中心区公共绿地、城市公园(除景观小品外的建、构筑物)18-35二、城市外部空间园林景观设计序号分类计费单价(元/平方米)备注1 城市广场、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含四星级以上酒店)、商业中心区道路、商业空间等28-562 非重点城市广场、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含四星级以下酒店)等15-25注:1、以上工作内容不包含公共艺术品、专项水景、广告标识、建筑灯饰等。

2、城市外部空间园林景观设计基价为5万元。

三、城市道路景观设计序号分类计费单价(元/平方米)备注1 以绿化为主的道路6-10 包含高速公路、非城市主干道、仅对道路进行标准段绿化设计2 城市主次干道综合性道路12-18 包含需综合考虑道路各种城市功能及其景观设施的设计注:四、居住区景观设计序号分类计费单价(元/平方米)备注1 高等标准居住区25-50 含别墅、花园洋房、高档高层住宅等景观工程单方造价在250元以上的项目2 中等标准居住区15-25 景观工程单方造价在150元-250元之间的项目3 一般标准居住区10-15 含经济适用房、还迁房、安置房等景观工程单方造价在150元以下的项目注:1、设计费单价可根据设计面积大小上下略做浮动。

2、样板区域原则上按高等标准居住区计费。

五、专项景观设计序号分类计费单价(按景观工程总价百分比取费)备注1 城市景观设施、建构筑物、城市家俱等专项设计5-10%2 喷泉、水景工程等专项设计6-12%3 建筑景观照明、城市重要基础设施、标志性建筑景观照明工程、道路景观照明工程8-16%注:1、以上设计均不含艺术品设计。

2、景观总价指甲乙双方认可的设计概算,并以此为依据签定合同,实际工程总价为设计费结算依据。

六、其它类别景观设计序号分类计费单价(元/平方米)备注1 私家园林100-180 规模小于30平方米120-150 规模在30-100平方米100-120 规模大于100平方米2 校园及企事业单位15-18 规模大于15万平方米18-20 规模小于15万平方米3 厂区、工业园区18-22 规模小于10万平方米15-18 规模在10-20万平方米12-15 规模大于20万平方米注:七、绿地系统规划序号城市规模( KM2)收费定额(万元)1 ≤ 10 8.02 20 16.03 30 23.44 40 31.25 50 38.06 60 45.67 70 51.88 80 59.29 90 64.810 100 72.011 > 100 每增加 1KM 2增加 7000 万元八、风景区、森林公园规划序号分类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公里)备注1 风景区规划大纲0.8 ≤10平方公里0.5-0.8 10-50平方公里0.3-0.5 >50平方公里2 风景区总体规划4-5 ≤10平方公里3-4 10-50平方公里2-3 >50平方公里3 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35 ≤60公顷0.3 60-160公顷0.25 >160公顷4 风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1.5 ≤12公顷1 12-100公顷0.8 >100公顷注:基价为18万元九、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咨询1、本计费指各类园林景观规划咨询的计费,工程咨询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景观园林设计收费标准-2020

景观园林设计收费标准-2020

景观园林设计收费标准十、说明1、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

为了规范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市场计费。

重庆市风景园林学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2、参照本《意见》计算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等情况做适当调整,根据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情况,乙级资质乘以0.85-1的调整系数,丙级资质乘以0.7-0.84的调整系数。

项目涉及历史文化保护的按国家级、市级、区级分别乘以1.1-1.3的调整系数。

当地形坡度超过25%为规划不可建用地项目(属地形特别复杂用地),设计单位可乘以1.12-1.25的调整系数。

3、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

如需要由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4、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方案设计文本四套;扩初设计文本三套;施工图设计文本八套。

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5、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版权归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所有。

如委托方要求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6、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费。

在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方案设计成果确定后3日内,支付50%的方案设计费(此阶段设计费应扣除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扩初设计成果确定后3日内,支付20%的扩初设计费,施工图设计成果确定后3日内,结清全部费用。

后期设计服务费3-5%,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且在项目实施完成后3日内支付。

如特殊项目仅分为方案及施工图两个设计阶段,则方案设计须深化至扩初设计深度,与施工图各占50%的工作量。

城规+园林+可研——行业收费计费标准

城规+园林+可研——行业收费计费标准

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
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合同签订后 3 日内,支付规
划设计费总额的 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 3 日内,支付 40%的规划设计费;
2)城市一般地段
序号 用地规模(公顷)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3
20000
2
3-10
18000
3
10-20
15000
4
20-30
12000
5
30-50
10000
6
50 以上
90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5 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
市规划设计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
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二OO四年六月一日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说明
一、2001 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
[2001]1218 号)中取消了 1993 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计
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
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本《意

景观园林设计收费标准

景观园林设计收费标准

注:1、以上工作内容不包含公共艺术品、专项水景、广告标识、建筑灯饰等。

2、城市外部空间园林景观设计基价为5万元。

注:基价为18万元九、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咨询1、本计费指各类园林景观规划咨询的计费,工程咨询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2、园林景观规划咨询计费,按所从事的规划项目设计费的30%计取。

3、专家咨询费为:教授级高工5000元/工日,注册一级景观设计师或主创人员3000元/工日,注册二级景观设计师或专业工程师1000元/工日。

十、说明1、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

为了规范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市场计费。

重庆市风景园林学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2、参照本《意见》计算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等情况做适当调整,根据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情况,乙级资质乘以0.85-1的调整系数,丙级资质乘以0.7-0.84的调整系数。

项目涉及历史文化保护的按国家级、市级、区级分别乘以1.1-1.3的调整系数。

当地形坡度超过25%为规划不可建用地项目(属地形特别复杂用地),设计单位可乘以1.12-1.25的调整系数。

3、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

如需要由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4、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方案设计文本四套;扩初设计文本三套;施工图设计文本八套。

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5、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版权归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所有。

如委托方要求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6、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费。

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一、城市公共绿地、公园与风景区园林景观设计二.城市外部空间园林景观设计注:1、以上工作内容不包含公共艺术品、专项水景、广告标识、建筑灯饰等。

2.城市外部空间园林景观设计基价为5万元。

三.城市道路景观设计注:四、居住区景观设计注:1、设计费单价可根据设计面积大小上下略做浮动。

2、样板区域原则上按高等标准居住区计费。

五、专项景观设计注:仁以上设计均不含艺术品设计。

2、景观总价指甲乙双方认可的设计概算,并以此为依据签定合同,实际工程总价为设计费结算依据。

序号分类计费单价(元/平方备注六、其它类别景观设计注:七、绿地系统规划八.风景区、森林公园规划序号分类汁费单价备注注:基价为18万元九、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咨询1、本计费指各类园林景观规划咨询的计费,工程咨询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2、园林景观规划咨询计费,按所从事的规划项目设计费的30%计取。

3、专家咨询费为:教授级高工5000元/工日,注册一级景观设计师或主创人员3000元/工日,注册二级景观设计师或专业工程师1000元/工日O十、说明1、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 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

为了规范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市场计费。

重庆市风景园林学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 制定了《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2、参照本《意见》计算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等情况做适当调整,根据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情况,乙级资质乘以的调整系数,丙级资质乘以的调整系数。

项目涉及历史文化保护的按国家级、市级、区级分别乘以的调整系数。

当地形坡度超过25%为规划不可建用地项目(属地形特别复杂用地),设计单位可乘以的调整系数。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规协秘字[2004]第022号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规协秘字[2004]第022号

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现将我院规划设计收费依据及标准公布如下,并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一、收费依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全文附后)。

二、区综合经济园区项目比照上述文件标准减半计收。

附件: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二OO四年六月一日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

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

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

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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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一、城市公共绿地、公园与风景区园林景观设计
二、城市外部空间园林景观设计
注:
1、以上工作内容不包含公共艺术品、专项水景、广告标识、建筑灯饰等。

2、城市外部空间园林景观设计基价为5万元。

三、城市道路景观设计
注:
四、居住区景观设计
注:1、设计费单价可根据设计面积大小上下略做浮动。

2、样板区域原则上按高等标准居住区计费。

五、专项景观设计
注:
1、以上设计均不含艺术品设计。

2、景观总价指甲乙双方认可的设计概算,并以此为依据签定合同,实际工程总价为设计费结算依据。

六、其它类别景观设计
注:
七、绿地系统规划
八、风景区、森林公园规划
注:基价为18万元
九、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咨询
1、本计费指各类园林景观规划咨询的计费,工程咨询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2、园林景观规划咨询计费,按所从事的规划项目设计费的30%计取。

3、专家咨询费为:教授级高工5000元/工日,注册一级景观设计师或主创人员3000元/工日,注册二级景观设计师或专业工程师1000元/工日。

十、说明
1、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

为了规范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市场计费。

重庆市风景园林学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2、参照本《意见》计算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等情况做适当调整,根据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情况,乙级资质乘以0.85-1的调整系数,丙级资质乘以0.7-0.84的调整系数。

项目涉及历史文化保护的按国家级、市级、区级分别乘以1.1-1.3的调整系数。

当地形坡度超过25%为规划不可建用地项目(属地形特别复杂用地),设计单位可乘以1.12-1.25的调整系数。

3、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

如需要由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4、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方案设计文本四套;扩初设计文本三套;施工图设计文本八套。

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5、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版权归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所有。

如委托方要求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6、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费。

在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方案设计成果确定后3日内,支付50%的方案设计费(此阶段设计费应扣除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扩初设计成果确定后3日内,支付20%的扩初设计费,施工图设计成果确定后3日内,结清全部费用。

后期设计服务费3-5%,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且在项目实施完成后3日内支付。

如特殊项目仅分为方案及施工图两个设计阶段,则方案设计须深化至扩初设计深度,与施工图各占50%的工作量。

如委托方须分期实施项目,则按以上比例同步支付设计费。

7、凡投标项目原则上标的费不得低于应收取设计费的30%。

8、景观面积计算公式:总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市政道路路面面积+其它需做景观设计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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