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刑事案件的阅卷技巧及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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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刑事辩护团队常常会接到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卷宗材料往往都是上百卷,有的甚至多达四、五百卷。特别是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众多、案卷材料纷繁杂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如何理清证据并最终形成辩护思路,制作阅卷笔录是第一步。关于阅卷的技巧和思路可能更多的是我的一些办案经验总结,希望借此与大家一起分享,也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一
重大刑事案件制作阅卷笔录的目的和重要性
作为检察官出身的我,制作阅卷笔录的习惯和经验来源于当年从事公诉工作时制作的《案件审查终结报告》。现在成为刑辩律师,为了将重大复杂的案件办得更细致,更扎实,制作阅卷笔录成了我们应对此类案件最基本的一种办案方法。据我了解,很多刑辩律师团队在内,很多从检察院出来的刑辩律师团队均在采用并不断研究改善这种办案方法。那么,刑辩律师制作阅卷笔录的目的是什么?它的重要性又体现在哪里呢?
首先,制作阅卷笔录的首要目的就是要把上百卷甚至几百个案卷按照一定的思路进行整理,使繁杂凌乱的证据材料变得清晰、有条理。同时,重大刑事案件从审查起诉到开庭,时间通常都很长,一退、二退,期间不断补充证据,做好阅卷笔录,有助于阅卷的连贯性和递进性。
其次,制作阅卷笔录可以为审查起诉阶段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与公诉人交换意见、庭前会议的排非提供重要的基础依据。只有通过对证据的梳理,才能知道公安机关遗漏了哪些对嫌疑人有利的证据,甄别出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的程序违法,从而申请调查取证和提出排非申请。
再次,经过团队协作制作出统一标准的阅卷笔录,便于团队律师了解全案不同部分的事实并进行整合,并且在研读阅卷笔录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讨论,从而提出辩点,形成辩护思路,为开庭的讯问、质证、发表辩护意见做好基础性的准备。
二
重大刑事案件阅卷笔录的制作需要一体化运作的团队协作
在办理了几个涉黑案件后,我对一体化运作的团队协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体会。在一体化运作的团队中,团队的所有成员可以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来攻克一个案件,效率能大大提高,这是松散型律师团队合作无法企及的。而且,一体化运作的团队在负责人的统筹之下能够做到统一思想、统一做法,分工合作,沟通更为紧密。同时,团队成员更便于集中讨论、分散交流,在各自负责的板块中形成辩点后进行整合。当然,在团队协作中,必须要求团队负责人要有很强的领导能力和统筹能力,能够在人员配置、内容分工等方面作出合适的安排,令整个阅卷工作体现出最高效。
三
阅卷笔录的制作思路及技巧
制作阅卷笔录,我总结出来的总体思路就是:全面、细致、清晰、高效。具体可分为以下几
个步骤:
第一步:仔细研读起诉意见书,全面了解指控事实和罪名
起诉意见书能够体现公安机关的办案思路,通过反复研读起诉意见书,能够让我们了解案件的整体架构,公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因此,起诉意见书是我们形成阅卷笔录的最基本依据。
第二步:构建阅卷笔录的总体思路和具体分工
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在拿到卷宗材料后必须快速浏览卷宗概况,包括卷宗目录和证据的大致状况。然后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团队成员进行分工。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按照涉及的被害人,或者指控的事实要求团队成员进行证据摘抄。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有时候也可以根据指控的罪名进行证据的摘抄。同时,在团队成员资历比较浅,经验不足的情况下,在制作阅卷笔录之前对参与阅卷的团队成员进行培训也是非常必要的。
第三步:制作案卷目录
因为案件数量较多,制作案卷目录可以让主办律师能迅速找到原始证据的出处,必要时翻看证据,特别是书证,很多时候阅卷笔录里难以反映书证的全貌,这时候主办律师就可以根据目录迅速翻到对应的书证进行查看。目录的制作可以分为全部详细制作和部分详细制作两种。
(1)全部详细制作。当我们代理的是犯罪团伙主犯或是排名比较靠前的嫌疑人时,由于全案的证据均与其相关,我们就必须对卷宗目录进行详细制作。详细制作目录要求以表格的方式列出每个卷宗的文件名称及页码;犯罪嫌疑人的每一堂供述要详细载明每次供述的次数、时间、页码;书证必须标注关键信息,如民事判决书的双方当事人信息等。另外,如果卷宗特别多,我们还可以制作《卷宗目录概况》放在全案目录前面,将所有的目录进行排序,更便于查找。
(2)部分详细制作。当我们代理的是犯罪团伙中排名靠后的嫌疑人时,我们就不必对每个证据都进行详细的目录制作了。我们可以分两个步骤,第一步,先列出每个卷宗的证据及证据的关键信息(不需要标页码),目的是筛选出与我们代理的当事人相关的证据;第二步,对应起诉意见书的关键信息,筛选出与我们代理的当事人相关的证据,进行细化并列出页码。
第四步:证据摘抄
证据摘抄的基本思路一般是按照起诉意见书指控的事实进行分类摘抄,有时候也会根据起诉书指控的罪名进行摘抄。摘抄的格式我们参照了检察院的《审查终结报告》进行了改良,具体格式如下:
一、起诉意见书指控内容
二、人物关系结构图
三、证据摘抄
1. 被害人陈述及辨认
2. 证人证言及辨认
3. 书证
4. 物证
5. 现场勘验笔录、搜查笔录等
6. 鉴定意见等
7. 犯罪嫌疑人供述及辩解
四、阅卷相关问题
1. 存在问题
2. 初步质证意见及辩点
证据摘抄的具体要求
(1)首先要从被害人、被害单位的陈述开始着手。被害人陈述往往是侦查机关确定侦查方向的基础,通过被害人的陈述可以首先了解侦查机关的侦查方向,而且,虽然被害人的陈述并非完全真实,但能够相对比较完整地反映事实的全过程。相反,由于一个犯罪事实会涉及不同的犯罪嫌疑人,不同的犯罪嫌疑人又可能参与了事实的不同阶段,因此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难以反映事实的全貌。同时,可能存在同一个嫌疑人参与了相似度较高、时间非常接近的多个犯罪事实时,嫌疑人会出现记忆模糊,供述混乱的情况,这样会严重影响阅卷笔录的清晰性。
(2)证人证言的摘抄,必须要载明证人的身份及其与被害人(嫌疑人)的关系,这样可以可以通过关系初步判断其证言的倾向性,为下一步的证据判断作准备。
(3)书证的摘抄非常关键,也是我们找到案件突破点重要线索的核心依据,因此在摘抄过程中必须将该书证的关键信息和核心内容进行摘抄,必要时做好标记并作适当的分析。
(4)嫌疑人供述的摘抄,必须是在完成被害人陈述及证人证言摘抄后,将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按事实板块进行调整并熟悉后,再进行嫌疑人供述的摘抄。这样可以使阅卷笔录更为清晰,并且可以根据事实进行比对,找出被害人陈述与嫌疑人供述直接的相互矛盾性。
(5)在进行证据摘录时,同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审查,看是否存在非法取证情况。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