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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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上海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P32备案号: 14764-2004上海市地方标准D B 31/30-2003代替DB31/T30-1999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本标准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卫浴设备和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均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的制定为交付使用的全装修住宅及新建住宅、住宅二次装修提供了一个基本的要求和相应的验收方法。

住宅装饰装修的需求具有多层次的特征,不可能也不应当指望将这些不同层次的需求详尽的列入一个标准,但本标准力求体现最基本要求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本标准在制定参考了G 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扬手规范》、G 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 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1.增加了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

2.对验收项目进行了分类:A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项目B类:影响使用和装饰效果的项目C类:轻微影响装饰效果的项目3.验收条款更具有可操作性,判定的要求更加明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上海市消费者协会、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材料及构件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室内装饰质量监督检验站。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百姓家庭装潢有限公司、上海荣欣家庭装潢有限公司、上海进念室内设计装潢有限公司、上海好美家便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九百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百安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瓯倍德装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美旗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上海上房装饰有限公司、上海聚通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维荣室内装饰有限公司、上海业星家庭装潢有限公司、上海划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上海市住宅验收标准

上海市住宅验收标准

上海市住宅验收标准住宅验收标准是指对住宅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规定和要求,其目的是保障住宅建筑工程的质量,确保住宅的安全、舒适和环保。

上海市住宅验收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的,是上海市住宅建设领域的重要规范,对于提升住宅建筑工程质量、保障购房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结构验收标准。

1. 结构验收标准是指对住宅建筑结构的验收要求,包括基础、主体结构、外墙、屋面等方面的要求。

验收时需对结构的抗震性能、承载能力、防水防潮性能等进行检查,确保结构稳固、安全可靠。

二、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1. 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是指对住宅内部装饰装修的验收要求,包括墙面、地面、天花、门窗、厨卫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验收时需对装饰装修材料的环保性能、施工质量、装修效果等进行检查,确保装饰装修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三、设备设施验收标准。

1. 设备设施验收标准是指对住宅内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采暖、通风、排水等方面的要求。

验收时需对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使用效果、节能环保性能等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设施运行稳定、安全可靠。

四、环境验收标准。

1. 环境验收标准是指对住宅周边环境的验收要求,包括道路、绿化、排水、噪音、污染等方面的要求。

验收时需对周边环境的整体布局、美观程度、环境质量等进行检查,确保周边环境整洁、安静、舒适。

五、质量保证标准。

1. 质量保证标准是指对住宅建筑工程质量保证的验收要求,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质量、工程管理、质量监督等方面的要求。

验收时需对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监督体系、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检查,确保质量保证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六、验收程序和要求。

1. 验收程序和要求是指对住宅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和要求的规定,包括验收申请、验收资料准备、验收组织、验收程序、验收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验收时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验收工作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综上所述,上海市住宅验收标准是保障住宅建筑工程质量、保障购房者权益的重要规范,对于规范住宅建设、提升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315标准)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315标准)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315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户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等项工程与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装修住宅及新建住宅、住宅二次装修的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8478铝合金门GB/T8479 铝合金窗GB18580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GB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588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50325 民用建筑工程GB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JG142-200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JG/T3017 PVC塑料门JG/T3018 7VC塑料窗3 基本规定装修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有关各方应避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

不得改变原有建筑共用管线及设施和影响周围环境。

选用的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的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外,还必须符合GB6566、GBl8580~185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系列标准,供货商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后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上海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上海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DB31/30-2003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新标准2003年12月18日发布2004年03月15日实施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315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户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等项工程与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装修住宅及新建住宅、住宅二次装修的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基本规定3.1 装修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有关各方应避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3.2 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

不得改变原有建筑共用管线及设施和影响周围环境。

3.3 选用的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的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外,还必须符合GB6566、GBl8580~185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系列标准,供货商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后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进行仆裁检验。

3.4 厨房装修时严禁擅自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直管中间不得有接头。

3.5 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及装饰部品件和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的规定进行。

3.6 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3.7 供需双方在装修前应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保修事宜等内容。

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doc21)

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doc21)

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一、范围
二、基本原则
三、给排水管道
四、电气
五、抹灰
六、镶贴
七、木制品
八、门窗
九、吊顶
十、花饰
十一、涂装
十二、裱糊
十三、卫浴设备
十四、质量验收及判定
十五、装饰装修质量保证
十六、附录
一、范围
砂磨光滑,不应有毛刺和锤印,采用贴面材料时,应粘贴平整牢固,不脱胶,边角处不起翘。

橱门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下口与底片下口位置平行。

小五金安装齐全、牢固,位置正确。

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b.壁橱及吊橱的制作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壁橱及吊橱制作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mm
项目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量具测量方法
壁橱吊橱
橱门缝宽度≤1.5楔形塞尺每橱随机
选门一扇,
测量不少
于二处,
取最大值。

垂直度≤2.0
线锤、
钢卷尺
对角线长度
(橱体、橱门)≤2.0
注:本表指标以1m为基础,超过1m以百分比类推
3.木地板
a.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
木地板表面应洁净无沾污,刨平磨光,无刨痕、刨茬和毛刺等现象。

木阁栅应牢固,间距应符合要求,铺设应牢固,不松动,行走钡匕逦尴焐5匕逵肭矫嬷溆α? mm ~10 mm的伸缩缝,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b.木地板的铺设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木地板的铺设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mm
项目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量具测量方法
上口平直度≤35m拉线每面至少
测量二处,
面板垂直度≤2线锤和钢直尺。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在上海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这座国际化大都市或租赁住房。

然而,随之而来的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以确保装修质量和市民居住生活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1. 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的起源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的制定源于市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和对装修质量的诉求。

这一系列标准由上海市建设和管理部门与专业设计院所、房地产开发商、施工企业等共同制定,旨在明确装修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以推动市场规范和提升居住环境品质。

2. 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的主要内容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主要包括装饰装修的基本要求、质量验收的程序和标准、责任主体及权利义务、质量纠纷的处理等内容。

其中,装饰装修的基本要求包括建筑装饰材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要求、环保和安全性能的要求等;质量验收的程序和标准涵盖验收申请、验收范围、验收标准和验收结果处理等;责任主体及权利义务明确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验收单位的职责和义务;质量纠纷的处理则规定了质量纠纷的解决程序和方式。

3.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名专业的文章写手,我认为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的制定对于推动建筑装饰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保障市民的居住安全至关重要。

合理的验收标准和严格的执行程序,不仅可以规范市场行为、提升行业整体水平,还可以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对上海市政府在住宅装饰装修领域的规范管理做法表示赞扬,同时也希望这一系列标准能够不断完善和深化,以适应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

在撰写本文的过程中,我深入研究了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的相关文件和资料,通过调研和分析,对这一系列标准的核心内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通过反复阅读和总结,我将我所获得的知识和观点以尽可能详尽和清晰的方式呈现在文章中,希望能够为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启发。

上海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上海315验收标准)

上海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上海315验收标准)

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也称3.15标准附件1――装修质量检测项目及方法
表2电气验收要求及方法
表3 抹灰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
表4 墙面镶贴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表5 地面镶贴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表6 橱柜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表7 墙饰板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单位为毫米
表9 楼梯及其他木制品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单位为毫米
表11 塑料门窗的安装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表12 木门窗的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表13 吊顶与分隔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
表14 花饰安装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表17 水乳性涂料涂刷验收要求及方法。

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为了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的装饰装修工作,保障房屋装饰装修的质量和安全,上海市政府特制定了本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地区新建地方标准住宅的装饰装修验收。

一、装修材料验收标准1.地板材料:采用环保材质,无异味,达到国家标准。

2.墙面材料:墙面表面平整、光滑,材质无异味,无污染。

3.天花板材料:平整、牢固,采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材质。

4.门窗材料:平整、严密,开启灵活,无卡阻。

5.五金配件:无锈蚀、变形,可以正常开启和关闭。

二、装修工程验收标准1.平整度:地板、墙面、天花板的平整度达到国家标准,无明显凹凸不平。

2.线条安装:墙角线以及门、窗边线安装平整牢固,与墙面无缝隙。

3.灯具安装:按照设计要求正确安装,且灯具无短路、漏电等安全问题。

4.插座开关安装:位置合理,固定牢固,使用正常。

5.门窗安装:开启灵活,无卡阻,无漏风、漏雨等问题。

三、装修设施验收标准1.空调系统:空调安装正确,制冷、制热功能正常,无漏水、漏气等问题。

2.供暖系统:供暖设施建设符合国家标准,供暖功能正常。

3.给排水系统:无漏水、渗水等问题,水管无松动、龙头及水槽使用正常。

4.厨房设备:水槽、燃气灶、抽油烟机等设备安装合理、使用正常。

5.卫生间设备:马桶、洗脸盆、淋浴设施等安装牢固,使用正常。

四、装修工艺验收标准1.瓷砖铺贴:平整、牢固,无空鼓、起翘等问题。

2.油漆涂刷:涂刷均匀、无滴漏、无色差,刷子痕迹不明显。

3.漆面光滑度:漆面平整光滑,无明显凹凸不平、气泡、刺眼等问题。

4.墙面贴饰:墙纸、壁纸粘贴牢固,无起皱、起壳等问题。

五、环境验收标准1.噪音检测:室内噪音符合国家标准。

2.通风检测:室内通风良好,无异味,无霉味。

3.照明检测:光线明亮,无暗角、暗道。

六、验收方式和标准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的验收分为初验收和终验收两个阶段。

1.初验收:由施工单位完成,验收标准为装修材料、装修工程、装修设施以及装修工艺的验收标准。

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1).doc

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1).doc

注:本表指标以1m为基础,超过1m以百分比类推
3.木地板
a.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
木地板表面应洁净无沾污,刨平磨光,无刨痕、刨茬和毛刺等现象。

木阁栅应牢固,间距应符合要求,铺设应牢固,不松动,行走钡匕逦尴焐5匕逵肭矫嬷溆α? mm ~10 mm 的伸缩缝,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b.木地板的铺设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木地板的铺设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mm
验收方法
项目允许偏差
量具测量方法
上口平直度≤35m拉线
每面至少
面板垂直度≤2线锤和钢直尺
测量二处,
表面平整度≤1.51m靠尺和塞尺
取最大值。

面板间隙宽度≤2.0钢直尺
4.细木工
a.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
表面光滑,线条顺直,楞角方正,不露钉帽,无刨痕,毛刺,锤印等缺陷,安装位置正确,割角整齐,接缝严密,与墙面贴紧,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b.细木制品安装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8的要求。

表8 细木制品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mm
项目允许偏差验收方法。

(房地产管理)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上海地

(房地产管理)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上海地

(房地产管理)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上海地3基本原则3.1装修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3.2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

3.3装修工程不得占用公用空间,不得因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3.4选用的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的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还必须符合GB6566、GB18580~GB185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系列标准,供货商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施工前必须对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进行验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3.5装修不得随意改变原有建筑共用管线及设施,不影响周围环境。

3.6厨房装修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直管中间不得有接头。

如确需移动表具,应由业主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能施工。

3.7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及装饰部品件和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3.8装修工程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方可交付使用。

3.9供需双方在装饰前应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保修事宜等内容。

装饰材料及器具宜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

4给排水管道4.1基本要求4.1.1给排水管材、管件的质量必须符合相应产品质量要求。

4.1.2施工后应检查管道是否畅通。

嵌装或暗敷给水管道必须按规定进行通水和加压试验,必须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1.3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作检查,确认畅通后,进行临时封堵,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4.1.4管外径在25mm以下给水管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100m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

上海市装饰验收标准

上海市装饰验收标准

上海市装饰验收标准一、装修材料验收1.1 瓷砖验收瓷砖铺贴应平整,无空鼓、无色差,符合设计要求。

阴阳角应垂直,线条顺直。

瓷砖表面应洁净、无裂纹、无污染,不得有水渍、油渍等污渍。

1.2 木地板验收木地板表面应平整、光滑、无翘角、无划痕,颜色均匀一致。

地板安装应牢固,行走时无异响。

地板与墙面之间应留有8-10mm的缝隙,以避免地板变形。

1.3 油漆涂料验收油漆涂料应无明显色差,无流挂、起皮、漏涂等缺陷。

涂料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刷痕。

在自然光线下,距墙面0.5m处观察墙面上无明显凹凸、颗粒和杂质。

二、装修工程验收2.1 地面工程验收地面工程应平整、光滑、无空鼓、无裂纹。

地面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严密、平整。

地面排水坡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不积水。

2.2 墙面工程验收墙面工程应平整、垂直、无空鼓、无开裂。

墙面涂料应均匀、无色差,不得有掉粉、起皮等现象。

墙面砖粘贴应平整、垂直,颜色应一致。

2.3 天花板工程验收天花板表面应平整、光滑,无开裂、无色差。

吊顶安装应牢固,龙骨及吊杆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灯具及风口等安装应牢固、平直。

三、验收标准小程序为了方便业主和装修公司进行装饰验收,推荐使用“装修验收标准小程序”。

该小程序包含装修材料和装修工程的验收标准,可以通过手机端随时随地查看和操作。

在小程序中,业主和装修公司可以上传图片、填写表格,记录验收情况和数据,生成验收报告。

同时,小程序还提供在线咨询和投诉功能,方便业主和装修公司进行沟通和协调。

使用“装修验收标准小程序”,可以有效提高装饰验收的效率和准确性,保障装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一、引言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是一个十分重要且广受关注的话题。

作为寻找高质量住宅的购房者,了解和熟悉这一标准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对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并分享自己的观点和理解,以便读者们能够对此有深入的认识。

二、什么是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是上海市规定的用于监督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标准,它是一系列对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进行验收的规定和要求。

该标准涵盖了从施工前准备工作到装修后的使用阶段的各个方面,包括建筑材料的选取、施工工艺的要求、装修材料的质量要求等。

三、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的深度评估1. 施工前准备工作在装修工程开始前,开发商和装修公司需要进行相关的施工前准备工作。

这个阶段包括方案设计、材料选择、施工计划等。

我认为,在这个阶段,按照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开发商和装修公司应该注重选择符合标准的建筑材料,并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在装修过程中,严格的质量控制是确保装修工程质量的关键。

按照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施工方应严格控制施工质量,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标准。

在这个阶段,施工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材料使用要求进行施工,并进行必要的检测和验收。

3. 装修后的验收与使用完成装修工程后,开发商和装修公司需要按照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整体验收,确保装修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在住宅使用阶段,开发商和业主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以确保住宅的持久性和舒适性。

四、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的广度评估1. 材料选择和使用的要求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对于材料的选择和使用有明确的要求。

这些要求包括建筑材料的环保指标、安全性能和外观质量等。

我认为,这些要求的制定对于保障居民的居住环境和身体健康非常重要。

2. 施工工艺和装修技术的要求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对于施工工艺和装修技术有明确要求。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垂直度
≤3.0
≤2.0
1m托线板、钢直尺
阳角方正
≤3.0
≤2.0
方尺、楔形塞尺
接缝高低
≤0.5
≤0.5
游标卡尺
接缝平直
≤2.0
≤2.0
拉线、钢直尺
缝隙宽度
≤2.0
≤1.0
钢直尺
表面
平整、干净、无漏错贴等
目测
全检B
空鼓声
镶贴应牢固;单块空鼓面积不大于10%;单面墙空鼓块数不大于5%
小锤轻轻敲击
全检B
镜子、玻璃
墙面安装玻璃或镜子时;应保证其安全性;边角处不得有尖口和毛刺;潮湿区域应作特殊处理..
卫生间、厨房间与其它房间区域的交接面处应做好防水处理..
7.1.2验收要求和方法
墙面镶贴验收应按表5进行..
项目
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缺陷分类
石材
墙面砖
量具测量方法
表面平整度
≤2.0
≤2.0
2m靠尺、楔形塞尺
每室随机选一面墙测量不少于两处;取最大值B
GB1858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18588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
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DBXX-XXXX
3基本原则
3.1装修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8.1.2验收要求和方法
橱柜质量验收要求和方法应按表7进行..
表7橱柜验收要求及方法

上海市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上海市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上海市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一、施工合同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始前,必须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施工内容、质量标准、施工期限、工程价格、付款方式、验收方式等。

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符合自身需求。

二、施工图纸施工图纸是装饰装修工程的基础。

图纸应包括施工区域、施工方案、材料使用、色彩搭配、照明设计等内容。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施工图纸,确保施工质量和效果。

三、施工记录在施工过程中,应进行施工记录。

记录包括施工进度、材料使用、施工质量等内容。

记录应详细、准确,方便日后的验收和结算。

四、施工质量施工质量是装饰装修工程的核心。

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合同和图纸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业主要求。

同时,应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如材料检验、施工工序控制等。

五、施工安全在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人和业主的安全。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安全、消防安全、劳动保护等。

六、施工环保在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包括但不限于减少噪音、减少扬尘、合理使用材料等。

七、施工验收规范在装饰装修工程完成后,应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外观质量、使用功能、安全性等内容。

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八、验收人员资质参与装饰装修工程验收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等。

在验收过程中,应保证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九、验收报告在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出具验收报告。

报告应包括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内容。

业主和施工方应共同签署验收报告,确认工程质量和效果。

十、保修期限装饰装修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进行保修。

保修期限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执行。

在保修期内,应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维修和处理。

十一、纠纷处理方式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完成后,如出现纠纷,应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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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2备案号: 14764-2004上海市地方标准D B 31/30-2003代替DB31/T30-1999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本标准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卫浴设备和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均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的制定为交付使用的全装修住宅及新建住宅、住宅二次装修提供了一个基本的要求和相应的验收方法。

住宅装饰装修的需求具有多层次的特征,不可能也不应当指望将这些不同层次的需求详尽的列入一个标准,但本标准力求体现最基本要求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本标准在制定参考了G 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扬手规范》、G 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 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1.增加了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

2.对验收项目进行了分类:A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项目B类:影响使用和装饰效果的项目C类:轻微影响装饰效果的项目3.验收条款更具有可操作性,判定的要求更加明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上海市消费者协会、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材料及构件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室内装饰质量监督检验站。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百姓家庭装潢有限公司、上海荣欣家庭装潢有限公司、上海进念室内设计装潢有限公司、上海好美家便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九百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百安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瓯倍德装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美旗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上海上房装饰有限公司、上海聚通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维荣室内装饰有限公司、上海业星家庭装潢有限公司、上海划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楼明刚、傅徽、曹坚、忻国梁、赵皎黎、吕伟民、窦麒贵、李建仁等。

本标准委托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本标准于1999年1月11日首席发布。

本标准于2003年12月18日修订。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户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等项工程与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装修住宅及新建住宅、住宅二次装修的验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 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 B/T8478铝合金门G B/T8479铝合金窗G 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 B1858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 B1858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 B185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黏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 B185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 B1858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 B1858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 B1858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黏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 B18588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 B5023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 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J G142-2002建筑用电子水平尺J G/T3017P V C塑料门J G/T3018P V C塑料窗基本规定3.1装修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有关各方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3.2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是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获建筑物外立面。

不得改变原有建筑共用管线及设施和影响周围环境。

3.3选用的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的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外,还必须符合G B6566、G B18580—185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系列标准,供货商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后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3.4厨房装修时严禁擅自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直管中间不得有接头。

3.5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及装饰部品件和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3.6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双方可交付使用。

3.7供需双方在装修前应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保修事宜等内容。

3.8装饰材料及器具宜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

装修工程主要部件优先选择工厂生产的产品。

给排水管道4.1基本要求4.1.1施工管道应畅通无渗漏。

新增给排水管道必须按表1要求进行加压试验检查,如采用嵌装或暗敷时,必须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1.2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作检查,确认畅通后,进行临时封堵,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4.1.3管道采用螺纹连接时,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卡安装必须牢固,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4.1.4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使用及维修。

4.1.5金属热水必须作绝热处理。

4.2验收要求和方法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按表1的规定进行。

表1管道验收要求及方法电气5.1基本要求5.1.1每户应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该总断路器应具有过载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其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 A.5.1.2空调电源插座、厨房电源插座、卫生间电源插座、其它电源插座及照明电源均应设计单独回路。

各配电回路保护断路器均应具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断路时断开相线及零钱。

5.1.3电气导线的敷设应按装修设计规定进行施工,配线时,相线(L)宜用红色,零钱(N)宜用蓝色,接地保护线应用黄绿双色线(P E),同一住宅内配线颜色应统一。

三相五线制配电设计应均荷分布。

5.1.4室内布线应穿管敷设(除现浇混泥土楼板顶面可采用护套线外),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单股铜芯导线,管内导线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

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

管壁厚度不小于1.0m m,各类导线应分别穿管(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或交流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管道中)。

5.1.5分路负荷线径截面的选择应使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大于该分路内所有电器的额定电流之和,各分路线的合计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的容量。

插座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2.5m㎡,灯头、开关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1.5m㎡。

5.1.6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0.5MΩ。

5.1.7电热设备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

卫生间插座宜选用防水溅式。

5.1.8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采用明管敷设,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杆或龙骨上。

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

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其长度不应超过1m。

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应链接牢固,严禁用木榫固定。

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

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平顶内出现裸露。

5.1.9照明灯开关不宜装在门后,开关居地高度宜为1.3m左右,相邻开关应布置匀称,安装应平整、牢固。

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相线不应接至螺口灯头外壳。

5.1.10插座离地面不低于200m m,相邻插座应布置匀称,安装应平整、牢固。

1m以下插座宜采用安全插座。

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大于150m m。

电源插座的接线应左零右相,接地应可靠,接地孔应在上方。

5.1.11导线与燃气管、水管、压缩空气管间隔距离应按表2的规定进行。

表2导线与燃气管、水管、压缩空气管间隔距离单位为毫米5.1.12考虑到住宅内智能化发展,装修时布线应预留线路,各信息点的布线应尽量周到合理,并便于更换或扩展。

5.2验收要求方法5.2.1工程竣工后应提供线路走向位置图,并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验收,隐蔽电气线路应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2.2电气验收应按表3的规定进行。

表3电气验收要求及方法抹灰6.1基本要求平顶及立面应洁净、接槎平顺、线脚顺直、粘接牢固,无空鼓、脱层、爆灰和裂缝等缺陷。

抹灰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超过25m m时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抹灰宜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的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m m。

6.2验收要求和方法抹灰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应按表4的规定进行表4抹灰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单位为毫米镶贴7.1墙面镶贴7.1.1基本要求7.1.1.1镶贴应牢固,表面色泽基本一致,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墙面无空鼓,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现象,每墙面不宜有两列非整砖,非整砖的宽度宜不小于原砖的三分之一。

7.1.1.2墙面安装镜子时,应保证其安全性,边角处应无锐口或毛刺。

7.1.1.3卫生间、厨房间与其它用房的交接面处应作好防水处理。

7.1.2验收要求和方法墙面镶贴验收应按表5的规定进行。

表5墙面镶贴验收要求及方法单位为毫米7.2地面镶贴7.2.1基本要求7.2.1.1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风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现象,留边宽度应一致。

7.2.1.2用小锤在地面砖上轻击,应无空鼓声。

7.2.1.3厨房、卫生间应做好防水层,与地漏结合处应严密。

7.2.1.4有排水要求的地面镶贴坡度应满足排水设计要求,与地漏结合处应严密牢固。

7.2.2验收要求和方法地面镶贴验收应按表6的规定进行。

表6地面镶贴验收要求及方法(单位为毫米)木制品8.1橱柜8.1.1基本要求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实木框架应采用榫头结构。

橱柜表面应砂磨光滑,无毛刺或锤痕。

采用贴面材料时,应该贴平整牢固,不脱胶,边角不起翘。

橱柜台面应光滑平整。

橱门和抽屉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下口与底边下口位置平行。

8.1.2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正确。

8.1.3验收要求和方法橱柜验收要求和方法应按表7的规定进行表7橱柜验收要求及方法(单位为毫米)8.2墙饰板8.2.1基本要求墙饰板表面应光洁,木纹朝向一致,接缝紧密,棱边、棱角光滑、无毛刺或飞边,板面间装饰性缝隙宽度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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