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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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关于对旬邑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

试点工作检查情况的汇报

商洛市林业局

省林业厅:

按照《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做好第二批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总结工作的通知》(陕林字[2007]478号)文件安排,我市抽调市局法制科负责同志、试点县(山阳县)林业局领导和林政股同志,共计3人组成检查组,于10月23日对旬邑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2005年旬邑县被国家林业局列为以森林公安为主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试点县。旬邑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自2005年9月开展以来,在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相对集中林业行政执法权,逐步建立权威、高效、规范、廉洁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的思路,以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着力提高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为根本,稳步推进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一)、基本县情

旬邑县地处渭北黄土高原中段,位于陕西中部西北方,东邻黄陵、耀县和铜川市,南邻淳化县,西毗彬县,北接甘肃正宁县。全县总土地面积271.7万亩,其中林业用地184万亩,占总面积的67.7%,有林地面积108万亩,森林覆盖率49.9%。境内分布有陆生脊椎野生动物180余种,植物1200余种。县境内森林面积大、

力的打击了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有效地打击了各类林业违法犯罪行为。

(三)主要成效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以来,旬邑县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局面良好,综合执法的效能明显增强,执法效果显著。一是执法行为逐步规范。通过综合行政执法,该县初步建立了一支精简、统一、效能的执法队伍,规范了执法行为,改变了以往多头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二是执法水平得到提高。执法大队成立后,任务重了、权力大了、责任重了、要求高了。为了提高执法水平,该县对林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邀请法律界知名人士和公检法办案能手给执法人员授课,进行案件评查,以案施教,使执法人员的整体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三是执法力度明显增强,执法效果较为突出。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来,旬邑县发挥森林公安的主力军作用,开展严打整治活动,严查重办违法人员,打击处理力度提高,执法办案力度增强,执法效果突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检查时,该县下一步工作打算是:一是为了进一步理顺执法机构,贯彻“国务院办公厅42号文件精神”,根据全县森林面积大的实际情况,结合县机构改革的方案,在该县原有森林公安编制20名不变的情况下,拟成立“旬邑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副科级)”,编制10人,拟设“局长1人、政委1人、副局长1人”,内设“办公室1人、刑警队4人、防火办1人、法制股1人”;下设“马栏和石门两个森林公安派出所”,各编制5人;共计20人编制。二是

加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教育。通过政治思想教育,业务知识培训经验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形象,打造民心工程,树立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的思想。四是加强对质法人员的考核。对执法人员实行按月考评,将执法工作量化、细化、标准化,纳入考核序列,将执法人员职务提升奖励、奖金,年度考评与考核结果挂钩,充分调动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五是认真解决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上级机关支持,并与相关部门协调,着力解决综合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并将在改革中摸索出来的好做法及时向省、市林业主管部门汇报,争取上级的支持,把改革工作做好做实。

二、存在问题:一是执法体制还需进一步理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属全额事业编制,从事林业行政执法体制不顺,应将林业综合执法大队纳入行政序列,人员为行政编制并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序列。二是执法经费紧缺。林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县各类林业案件的查处工作,工作量大、面广、担子重,装备、基础设施老化,经费不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三、意见:综合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一是要理顺现行森林公安体制。建议对现行的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对原有的双重领导进行改革,从法律上明确森林公安的地位、职责、权限,尤其是林业行政执法权利,以发挥森林公安保护森林资源的特殊作用。二是要确立森林公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由法律直接授权森林公安行政执法主体,承担相应行政责任。三是要加大林业行政执

法人员培训工作。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可实行分级培训,市、县(区)级的执法人员应由国家林业局或省级培训,乡镇一级由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培训,以提高林业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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