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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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村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焦点。

当前,农村低保存在许多问题和挑战,对策是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的关键。

本文将探讨当前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

一、低收入水平首先,目前很大一部分农民的收入水平仍然很低。

这与城市居民相比存在差距,也与他们自身劳动所得不匹配。

原因在于农业收益不稳定、土地资源有限、产业结构单一等因素导致。

应该采取多种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1. 打破土地制度限制:通过土地制度改革,扩大耕地面积和可利用的土地资源,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业机会。

此外,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保护好小农户的权益,避免他们失去土地。

2. 发展多元化的产业:鼓励农民从事非传统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和生活质量。

3. 提升技能培训水平:加强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适应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

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是当前存在的另一个问题。

在交通、电力、通信、教育、医疗等方面,农村与城市之间差距明显,这严重影响到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经济发展。

1. 加大投资力度: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资金到位并用于真正实际需求。

同时也可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引导更多的资源进入农村。

2. 合理规划乡村道路网络:合理规划乡村道路网,改善交通条件,在乡村中心区域建立交通枢纽站点,提高居民出行效率。

3. 扩大信息技术覆盖范围:加强农村地区互联网、移动通信等信息技术的覆盖范围,推动数字经济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并提供更多便利服务。

三、教育水平不高教育是农村发展的关键支撑。

然而,当前农村教育水平普遍偏低,存在师资力量不足、学校设施简陋、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

1. 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知识储备,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支持乡村学校建设:加大对乡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政策支持,改善学生的上课环境和条件。

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法律思考

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法律思考

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法律思考[摘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一项最基本的社会收入再分配制度对于防止贫富悬殊,满足贫困人口的生存需要,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旨在阐述农村社会保障单独立法的必要性,对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构建和完善进行探讨。

[关键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现状评析;立法完善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已经开始探索并建立多种针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救济制度,并在综合国力提升的大前提下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我国现实纷繁复杂的救济制度,在保障农村贫困居民最低生活的实践中所存在的立法及执法等多方面的问题,从法律和实践层面上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势在必行。

一、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概述(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内涵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地方政府为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群众,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供维持其基本生活的物质帮助。

该制度是在我国农村特困群众定期定量生活救济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

其特征具体表现在:1.对象的特定性。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农民。

2.政府责任特征农村社会保障的实质在于保障和实现农村困难成员的生存权利,当其陷入贫困时,从政府获得救助是他们的法定权利,政府必须为贫困农民提供帮助。

3.保障标准的低值起步特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对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而言是低层次的,即只能满足其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一方面体现社会公平,另一方面鼓励受资助者尽快结束贫困的生活状态。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要性1.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贫困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可能转化为政治问题,只有尽快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问题,才能保障社会的稳定性。

对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思考

对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思考
23监 督 约 束 机 制 不 完 善 .
够 维 持 当地 农 村 居 民全 年 基 本 生 活 所 必 需 的 吃 饭 、穿 衣 、 用 水 、 电等 费 用 确 定 . 报 上一 级地 方入 民 政 府 备 案 后 公 布 执 用 并 行 的 由于 各 地 依 据 的 参 照 标 准 不 同 I 造成 了保 障标 准 制 定 的 复 杂 性 . 而 使 得 各 地 保 障标 准 参 差 不 齐 。但 总 的来 说 , 地 从 各 低 保 标 准 偏 低 . 本 上 都 只 是 最 低 生 活 标 准 且 一 般 都 只 能解 基 决 温 饱 问 题 . 于 贫 苦 农 民 的 医 疗 问题 、 育 问 题 、 老 问 题 对 教 养 没 有 纳 入 低 保 范 畴 同 时 覆 盖 的 人 群 只 能覆 盖 到 绝 对 贫 困人 群 . 把 相 对 贫 困人 群 排 除 在 外 。此 外 . 多 的 地 方 的 最 低 生 而 很 活 保 障 标 准 的 实施 都是 不科 学 的 . 带有 随 意性 。主 要 是从 政 府 财 政 状 况 和 上 级 财 政 补 助 情 况 来 确 定 当 地 低 保 的保 障 标 准 . 而 不 是 根 据 当 地 贫 困 农 民 的 基 本 物 质 生 活 需 求 状 况 来 制 定
2农 村 低 保 存 在 的 问题 .
21 保 对 象 难 以界 定 .低 农 村 的 低 保 对 象 是 那 些 家 庭 人 年 均 收 入 水 平 低 于 最 低 生 活 保 障标 准 的 成员 但 是 由于 农 民收 入 有 其 特定 的特 点 . 难 很 科 学 界定 。一 : 民 的 收 人 多是 以大 米 、 麦 、 菜 等农 作 物 实 农 小 蔬 物 的 形 式 出 现 .难 以 用 货 币 量 化 同 时农 作 物 有 一 定 的季 节 性 、 期 性 , 天 气 等 自然 因素 影 响 较 大 , 成 变 化 也 大 , 成 周 受 收 : 造 农 民 收入 变化 大 二 : 民 收入 多元 化 , 非 种 植 农 业 收 入 、 农 有 外 出 务 工 收 入 、 时收 入 如 何 获知 农 民 其 他 的收 入 , 将 收 人 临 并 加 总 变得 困难 三 : 些 因 特殊 原 因致 贫 的人 群 是 否应 该 享 受 一 低 保 待 遇 , 因子 女 上 学 、 疗 疾 病 、 房 子 、 划 生 育 超 生 被 如 治 建 计 罚 款 造 成 家 庭 困 难 的农 户 .或 者 因 子 女 不 孝 顺 而 不 被 赡 养 的 老人 等 这些 贫 困 的特 殊 人 群 是 否该 纳入 低 保 体 系 . 地 认定 各 标 准不 一 . 使得 对 象 的界 定 很 不 规 范 22 保 资 金 筹 集 困 难 .低 低 保 资 金 的缺 乏 .一 直 是农 村 低 保 制 度 建 设 之后 的 : 关键 原 因 低 保 资 金 没 有 纳 入 中 央 的财 政 当 中去 . 保 资金 一 般 主 低 要 都 是 由县 、 镇 1、 按 比例 承 担 , 级 财 政 给 与 一 定 的 补 乡f 村 省 助 。由于 2 0 0 0年 实 行 的税 费 改 革 后 , 方 财 政 的 收 入 减少 . 地 地 方 财 政 普 遍 偏 紧 .没 有 多少 资金 投 入 在 没 有 任 何 收益 的 低 保 领 域 。 些 经 济 发 达 的农 村 地 区. 层 政 府 有 较 多 的预 算 资 金. 一 基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制度 的实 施 状 况 较 好 . 对 于绝 大 多 数 经 济 但 欠发 达 或 贫 困 落 后 的农 村 地 区 来 说 . 要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的 农 民 人 需 数 众 多 , 政 预算 人 不 敷 出。 难 建 立 起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制度 财 很

莱芜市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莱芜市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莱芜市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践与思考王浩之莱芜市财政局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事关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

2006年1月,我市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农村低保核查、评审、公示等工作,并对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取得了明显成效,财政投入由2006年的155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3037万元,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数由2006年的7045人增加到2011年的29400人。

经过多年来的实践与推进,农村低保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农村低保对象的生活,影响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过低。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设计标准:必须保障低保对象的衣、食、住,适当考虑电、燃料、未成年人义务教育等费用及物价的上涨。

近年来,我市不断提高低保保障标准,但低保保障标准仍然过低。

2011年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0元/年。

月人均补差标准80元,也就是人均每天2.6元,仅仅够买点主食。

如今物价飞涨,农村低保标准的提升难以赶上物价的上涨幅度,低保资金对失去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来说无异于是杯水车薪。

2.农村低保对象分类不够科学。

目前,农村低保按家庭困难程度、收入等划分为高、中、低三档,且档差较小,没有很好的拉开档次,财政补助标准仅相差10元。

民政部门没有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户进行全额补助,仅按高档对待,没有体现“特困特补”。

痴呆、老弱病残等农村低保对象,由于其文化程度低居住环境恶劣,一般只能从事简单再生产,现有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短期内难以使他们摆脱贫困。

市、区民政部门对农村低保户形成的原因缺乏足够了解,难以对低保户进行动态管理。

3.农村低保与各项救助制度衔接不够紧密。

农村低保对象的界定工作由民政部门牵头,乡镇、村参与,而相关部门信息不对称,造成农村低保户教育救助、就业援助、医疗保障等制度衔接不够紧密,各项救助政策难以形成合力。

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问题与建议

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问题与建议

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问题与建议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我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本文将围绕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制度标准不够科学合理。

目前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和居民生活开支来确定的,但是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导致制定的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

有些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过低,难以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而有些地区的标准又过高,导致浪费和乱象。

制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标准需要更多的科学依据,以确保公平和合理。

申请和审核流程繁琐复杂。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审核流程也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导致申请人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办理相关手续。

这对于一些贫困人口来说是一种无形的压力和负担,也容易造成信息不对称和腐败现象。

需要简化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和审核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繁文缛节,提高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由于我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由地方政府主导,地方政府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是管理水平不高,对于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够规范和透明,容易引发腐败和浪费;另一方面是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社会公众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了解和参与度不高,容易造成信息不对称和不公平。

需要建立健全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于地方政府的监督和问责,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公平和透明。

对于特殊群体的照顾不足。

我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主要是面向贫困户和特困人员,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群体,比如残疾人、失业人员、老年人等,制度的覆盖范围还不够广泛,存在一些照顾不足的情况。

特殊群体往往面临更多的生活困难,因此需要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关怀。

建议在制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要充分考虑到特殊群体的需求,增加相应的保障措施。

农村低保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低保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低保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对策一、农村低保制度现状与困境农村低保制度作为保障贫困农民生活的重要一环,在过去几十年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目前农村低保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农村低保标准过低,无法满足农民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农村低保制度过于分散,缺乏统一管理和协调,导致资源分配不均。

最后,农村低保制度存在滥发和漏发问题,审核不严格,使得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农民获得低保,而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却被排除在外。

二、解决低保标准过低的问题为解决农村低保标准过低的问题,应当积极采取措施。

首先,政府应提高低保标准,确保其能够覆盖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农民。

同时,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状况差异,适当调整低保标准,以保障基本生活水平并兼顾经济可持续发展。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对低保标准执行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合理,真正惠及农民。

三、改进低保制度的管理与协调农村低保制度过于分散,管理和协调不足的问题亟待解决。

为此,应建立健全统一的农村低保制度管理机构,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协调和管理,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此外,还应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确保农村低保制度能够更公平地满足农民的需求。

四、解决滥发和漏发问题为了避免低保滥发和漏发问题,应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

首先,应对申请低保的农民进行详细的财产和收入调查,确保低保资金流向合法合规。

其次,应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识别并惩罚滥发和欺诈行为,同时加强对低保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此外,还应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农民对低保制度的认知和理解,减少滥用和漏用问题的发生。

五、发展农村产业,推动农村脱贫农村低保制度改革不能只停留在救急的层面上,更应该注重农民自我发展和脱贫。

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产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同时,要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和创业意识。

通过发展农村产业,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减少对低保的依赖,实现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农村低保制度改革需要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结合,形成互补和协同发展的格局。

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调查与思考——以张掖市为例

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调查与思考——以张掖市为例
5 8 8 , 占 乡村 人 口 的 7 2 。从 2 0 91 人 .% 0 8年 7月 1日起 , 月
助 资金 全 部 纳入 农 村低 保 资 金 专户 管 理 。三 是每 年 年底
人均补助标准 由 4 0元提高到 5 元 ,其 中省级补助标准提 高 前 ,由 民政 部 门在 核定农 村居 民最低生活 保障对 象所需 资 0
政 负担 。二 是 县 ( )政 府 在 整合 利 用现 有 的农 村 救济 区
占农 业人 口的 3 9 . %,月人均补差 2 5元 。随着农村 低保制 等资 金的 同时 ,多渠道筹 集农村低 保资金 。鼓励 企事业单 度 的推进 ,截至 2 0 0 8年 1 0月全市农村低保 对象 2 1 0户 位 、民间组 织和个 人为实 施农村低 保提供 捐赠和 资助 ,捐 94
4、资金 筹集 和管 理 :一是 农村 居 民最低 生活 保 障资
集 。 政 府 补 助 资 金 由 省 、 市 、 县 ( ) 三 级 财 政 共 同 区
镇为 主 向城 乡统 筹转 变 ,使城 乡人 民共 享改 革发 展成果 。 金 通 过政 府 补 助 、福 利 彩票 公 益 金及 社 会捐 助 等 渠道 筹


张掖 市地 处河西 走廊 中部 ,辖 5县 1区,6 0个 乡镇 ,
负担 。对年人均纯 收入低 于 6 0 的保 障对象 省级财政每人 0元
总人 口 18 7 4 2 . 2 5万人 ,其 中,农村人 口9 . 9 8 5 7 3 万人 。从 每年 平均补 助 1 0元 ,市财政 每人 每年 按照市 、县 ( ) 2 区 20 0 6年起 ,在全市 建立起农 村低保制度 。从 2 0 0 7年元 月 财政 补 差总额 的 1 5%进行 补助 ,其余部 分 由县 ( )财 区 起 ,全市纳入 农村低保范 围的对象有 1 9 4户 3 8 0人 , 36 30

浅析农村低保存在的若干问题

浅析农村低保存在的若干问题

浅析农村低保存在的若干问题摘要: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农村低保对于改善农村贫困家庭生活条件意义重大,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目前农村低保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以最大发挥农村低保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农村低保;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当前,脱贫攻坚进入了攻城拔寨的冲刺期,所剩下的骨头越来越硬,遇到的情况越来越复杂,给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打赢”到“打好”脱贫攻坚战,需要按照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着力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其中“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对社会救助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广袤的农村地区,还有 3459.3 万名低保对象。

按照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的原则,加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不仅关系到3459.3 万名低保对象的生活,更关系到脱贫攻坚的成效。

一、当前农村低保存在问题(一)保障对象难界定。

根据农村低保制度的定义,保障对象即是家庭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困难居民。

目前,各地民政部门普逼采用的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办法来确定保障资格;但实际上,这种“农民人均纯收入”办法的测算核定难以落实在具体工作当中,从而很难把好低保对象入口关。

与城市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测算核定相比,农村居民收入测算核定显得更为复杂。

第一,收入的项目繁多。

农村居民的家庭收入,除务工等货币收入外,其主要的收入的组成部分种植业、养殖业以山林等实物收入。

第二,实物收入评估核定繁杂。

由于种植、养殖等具体项目品种不同,产值、投入及价格也不一样,这些收入的测算核定缺乏一种较为合理的衡量标准。

第三,抚(扶)、赡养费以及隐形收入更难核定。

另外,还有基层工作人员因人情关系等原因,没有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定核实,草率估算,随意填报,导致了一些不符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了保障;少数地方为了平衡关系,但又受保障经费的限制,存在着人为的“拆户保”现象。

推进和完善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思考

推进和完善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思考
※基金 项 目:河北省社科联民生调研重点课题 ( 批准号 :2 0 1 2 0 1 0 1 9 )

1 ,近几年,河北省不断增加对农村低保群
观和构 建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 的必 然要求 ,是 解决农村贫 困人
二、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的运行成效
( 一) 政府加大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力度
近几年 来 ,随着河北省政府 、财政 、民政部 门等机构对
口温饱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的重 要内容 。为了保障农村低保 工作的顺利开 展 ,河北省做
成补缺任务,并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本生活费 用支 出法 、恩格尔系数 法或消费支 出比例法 。2 0 1 2
年 《 河北省农 村经济发展 “ 十二五”规划》 中指 出 ,提高农

河北 省农村最低生活 保障 制度的建立及发 展
河 北城 市低 保在 1 9 9 7 年开 始全 面 实施 ,农村 低保 始于 村最低 生活保 障 ,完善 农村低 保水平 与全 国同步增长机 制 , 实现 动态管理下 的应保尽保 。 2 o O 5 年 。建立农 村居 民最低生活 保障制度 ,是落实科学发展
出 了不懈努力 。2 0 0 5 年S 月 ,河 北省 政府发布 了 《 关于建立 低保工作的支持和 一系列政 策文件 的出台与实施 ,为河 北省 和完善农村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矢 口 》 , 对农村低保的保 城 乡低保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 ( 3 0 9 年 ,河北省加大 了城
放 、管理和 监督进行规范 ;l O 月 ,省 民政 厅 、财政厅联 合制 确保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 表l 2 0 0 7 — 2 0 1 1 年河北省社保和就业投入 占地方财政总支出情 况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干思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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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 最 生 保障糊康蓑千爨螯
口文 / 宋 晓
提要
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十 政为主 。鉴于 目前我国经济还不发达 , 财政能 本文重点分析目 前在我国建立 会主义新农村 。
坚持以人为本 . 树立全面 、 力有限 。 民人 E基数大 , 农 l 也应鼓励社会各方 农村 最低 生活保障制度的意 义。 应遵循的基本 六届三中全会 提出“ 协调、 可持续的发展观 , 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 齐心协力共同负担。 原则。 出政策建议。 提


建 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义
全面发展”并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 。 统筹区域
4 在保障方法上, 、 坚持救 济与扶贫相结合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 、 统筹人与 自然和谐 的原则。在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展 、 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 统筹 五个统筹” 时。 要实行保障生活与扶持生产相结合 , 国家 场 经济发展 .完善社 会保 障体 系的 需要 。从 要更加注重社 救济与社会互助 相结合 的原则 。一方面是 “ 输 19 93年开始 。我 国城市 地区 已经逐 步建立起 战略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即对陷于贫困的保障对象给予资金和物 会工农差别 , 更加关心农村贫困人 E、 l 失地人 血 ” 居民最低生 活保障制度 。 04 20 年有 20 万城 20
l 还要尽快建立健全农村最 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另一方面是 “ 造 市居民得 到最低生 活保 障。 19 年开始 。 从 95 有 E的基本生存状况, 低生活保障制度, 并大力实行。 血”即通过政策、 , 科技、 服务等多种形式, 扶持 条件 的地区逐步 开始建立农村 居 民最 低生活 保障制度试点工作。 但从保障范围到保障标准

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建议

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建议

THEORY 理论44202007年我国实施低保制度城乡全覆盖以来,各地农村低保制度发展迅猛,操作日趋规范;低保覆盖人群逐步扩大,受惠农户逐步增多;救助标准不断提高,救助范围明显扩大;各级财政对农村低保的资金投入增长迅速。

低保对象除按标准享有直接的资金保障外,还在教育、医疗、投保等方面享有相应的优惠。

这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农村弱势群体的关心。

但是,由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的时间并不长,依然存在着如下一些问题:1.现行农村低保制度划定的结构和标准单一,没有考虑农村贫困家庭种类的差异性,仅按照同一救助标准运行。

农村低保制度的设计没能针对如老人、残疾人、单亲家庭等不同贫困群体特殊的实际需要,无视他们有别于农村一般贫困群体的个性,导致制度运行过程中不少实际困难难以解决。

由于救助对象的需求满足度非常有限,救助对象陷入低水平生活的恶性循环而难以自拔,更遑论脱贫致富,这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农村低保制度的预期目标。

2.高估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忽视农村贫困群体的物质需求。

过去政府在低保方面对城市和农村贫困群体分别采取“保城市、不保农村”两种完全不同的态度,现在对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又分别采取城市高标准、农村低标准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安排,其重要原因就是农村居民有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

但土地的生活保障功能往往被过高估计,因为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市场、社会、劳动者自身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很大,加之我国农村居民人均耕地面积十分有限,土地的保障功能并不强。

由于高估了土地的保障功能,农村低保制度得到的财政支持力度偏小,保障标准和保障水平因而也偏低,有相当部分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的贫困农户未能纳入保障范围。

这就影响了农村低保制度的功能发挥。

3.实施范围较窄,覆盖面较小,保障水平较低。

现在有些农村地区的低保还是延续着一些传统的农村社会救助项目。

很大一部分农村贫困群体得不到救助,尤其是一些因突发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贫困群体,如:由于某些乡镇企业倒闭,出现生活困难的“田野工人”;由于家庭成员患病、子女高学费等导致生活贫困的村民。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不少于1000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贫困地区保障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所实施的一项政策,旨在为贫困家庭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然而,在实际执行中,该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本文将从制度问题、人员问题、资金问题等方面分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对策。

一、制度问题1.资格认定不准确。

目前,一些地方对贫困家庭的收入和财产的认定准则存在偏差,导致有一些非贫困家庭拿到了救济金,而真正需要的人没有得到帮助。

对策:严格按照规定的贫困标准进行认定,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认定的准确性。

2.保障标准偏低。

由于缺乏综合考虑和科学评估,导致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普遍偏低,难以满足贫困家庭的基本生存需求。

对策:加大对贫困家庭的调查和科学评估力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并及时对各地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二、人员问题1.保障范围不够广泛。

目前,有些贫困家庭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得不到必需的帮助。

对策:扩大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确保贫困家庭一个不漏地纳入保障范围。

2.个别贫困家庭轻视治理。

由于部分家庭缺乏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过分依赖于救助政策,甚至麻痹大意,从而滋生出一些不良行为。

对策:加强对贫困家庭的宣传教育和生活教育,让贫困家庭牢记减贫的使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资金问题1.资金缺口较大。

由于财政投入不足,加之资金分配不均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资金缺口比较大,有时难以按时足额地发放资助金。

对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扩大保障范围,保证救助标准的适度提高。

2.资金使用效率低。

有些地方将资金用于县级和市级的政策扶持,而在实际生活中,很大部分的救助金却被一些不合法不合规的人占取,导致贫困家庭并未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对策:完善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库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监督和管理,保障资金的有效使用。

综上所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改善贫困家庭生活质量方面已经发挥出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如资格认定不准确、保障标准偏低、范围不够广泛、个别家庭轻视治理、资金缺口、资金使用效率低等。

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的理性思考

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的理性思考

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的理性思考
随着农村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农村低保制度建设也越来
越受到人们关注。

在一定程度上,低保制度的完善可以帮助贫困家
庭解决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但是,建设
农村低保制度也面临一系列的困难和挑战。

因此,对农村低保制度
的建设需要进行理性思考。

一、建立系统且具有可行性的制度
建设农村低保制度需要考虑到各种具体因素,如贫困线的制定、资金来源及分配、救助标准、审核体系、惩罚措施等等。

为了规范
这些因素,应建立系统的制度,涉及面要全面,管理和监督要严密,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要强。

二、注重制度的灵活性和可调整性
农村低保制度建设要注重灵活性和可调整性,因为不同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水平和差异较大,需要根据当地实际
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低保制度,最好不采取一刀切的做法。

三、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管和管理
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管和管理是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
政府应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完善扶贫基金的管理流程和标准,加
强对财务、物资和服务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保证扶贫资金的科学
和规范使用。

四、建立多元化的服务体系
为了更好的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建设,应该建立一个全面、多元化的服务体系,包括医疗保障、劳动就业、教育等多个领域。

以此来全面解决贫困户的生存、发展的问题,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农村低保制度建设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扶贫政策的指导,尽快建立起可行的农村低保制度,为贫困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念推进贫困人口的脱贫与发展。

城乡低保制度运行的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

城乡低保制度运行的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

城乡低保制度运行的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城乡低保制度是国家为解决贫困人群生存困难而实行的一项扶贫政策。

然而,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该制度存在许多问题。

为此,我将从城乡低保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三个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讨论。

一、城乡低保制度的现状城乡低保制度是国家为解决经济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而实施的一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目前,城乡低保制度已实行多年,在扩大覆盖面、提高救助标准、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9年底全国城乡低保人口累计达到了6545.8万人,比上年增加了306.5万人,救助标准也提高到每人每月人民币622元左右。

二、存在的问题1.制度落实不到位尽管国家制定了城乡低保制度,但该制度在有些地方落实不到位,导致一些有需求的困难群众无法得到救助。

例如:有的地方基本救助标准偏低,无法覆盖到实际需要的人群;还有一些地方制度执行不严格,出现了盲目发放、重复发放等现象,浪费社会资源,有的甚至发放给了不需要的人。

2.对特困人群需求解决不全面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在不同地区存在较大差别,尤其是在农村地区,低保覆盖范围还需要不断拓宽。

此外,低保救助金额相对较低,无法完全解决特困人群的生活需求,需要综合运用各种帮扶手段,由家庭、政府、社会多方面提供资金和服务支持。

3.监管执法部门不到位目前,城乡低保制度的诸多问题,如救助标准落实不及时、认定和审核不规范、救助资金管理不严格等与监管执法部门存在密切关联。

因此,必须加强监管执法部门的管理能力,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违规者进行严厉处罚。

三、对策建议1.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一方面,在加强政策落实的同时,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制度。

另一方面,加大对扶贫项目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汇集到扶贫项目中的资金的监督和控制,避免公款浪费和贪污、腐败等问题的发生。

2.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加大力度,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相适应,不断扩大低保覆盖面,保障特困人群的基本生活需求。

完善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若干思考

完善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若干思考

农村最低 生活保 障的农村居 民人数 、 农村低保发 放金额 以及
保障标准逐年提高 , 国的农村居 民最低生 活保 障制度建设 我
取得 了显 著的成绩 。
收 稿 日期 : l— 1— 2 0 2 1 0
作者简介 : 崔义 中, 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教 授。 男,
赵 可 嘉 , , 北 工 业 大 学 人 文 与 经 法 学 院 硕 士研 究 生 。 男 西
21 0 0年 3月 第 2期 ( 总第 16期 ) 7
中 州 学 刊
Ac d mi J u n l fZ o g h u a e c o r a h n z o o
Ma .,01 r 2 0
NO. 2
【 会 现 象 与 社 会 问题 研 究 】 社
完 善 我 国 农 村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制 度 的 若 干 思 考
20 0 7年 7月 1 1日 , 务 院 发 出 《 于 在 全 国 建 立 农 村 最 国 关
定 。各级政府分担 的补助经费要列入本级财政 预算 , 村集体 分 担的补助经费从公益金 中列支 。可 以看 出 , 国农村最低 我
生 活保 障制度 的资金 来源最初 是 由县 、 ( ) 村按照一定 乡 镇 、
1 42
完善 我国农 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若干思考 目前 , 确定农村低保对象 的标 准和范 围仍然 达不 到规 范
化 和 透 明 化 。 目前 各 级 民 政 部 门对 农 村 低 保 对 象 普 遍 采 用 “ 民人 均 纯 收 入 ” 农 的办 法 来 确 定 , 即人 均 纯 收 入 低 于 当地 政
的 比例 分 担 的 。这 种 资 金 来 源 方 式 使 得 我 国 农 村 最 低 生 活 保 障制 度 因贫 困地 区 资 金 筹 措 困难 而 难 以 在 这 些 地 方 开 展

关于对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运行的思考

关于对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运行的思考

关于对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运行的思考王怡王兆山(四川大学,四川成都610000)[摘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经过十多年的试点运行后,现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同时,也暴露出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管理运行方面。

[关键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社会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有着深刻的意义,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且建立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又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所在。

一、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涵义及现状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年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标准实行差额补助的制度。

其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

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按属地进行管理。

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目前,我国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133个县(市、区)初步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509万农民享受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基本实现了农村“五保”从农民集体互助共济向财政供养为主的转变。

二、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中的管理问题(一)管理机构混乱,效率低我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管理分散、运作效率低,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在农村“低保”试点地区,虽已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十余年,但其从属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仍然普遍处于一种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状态,参与社会保障管理的机构众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又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当中的一项新的制度,在管理和运行中更是困难重重,尤其是各地没有统一的管理体制模式,在运行过程中许多地方依赖上一级,主动性差,观望性强,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效率。

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问题与建议

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问题与建议

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问题与建议1. 引言1.1 背景介绍引言中国是一个拥有众多人口的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了城乡之间的巨大差距。

在这样的背景下,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成为了国家发展的重要课题。

我国政府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旨在帮助低收入家庭维持基本生活水平,提高社会公平和稳定。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方面是资金投入不足,导致补贴标准较低,覆盖范围有限;另一方面是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一些符合条件的家庭无法享受到应有的保障。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思考如何改进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其更加公平有效地发挥作用。

本文将围绕现状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为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改革提供参考。

1.2 问题提出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当前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资金投入不足,无法满足广大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补贴标准和范围过窄,导致部分困难群众无法享受到应有的帮助;制度落地和执行机制不够完善,存在着管理混乱、效率低下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效果,也阻碍了我国社会的公平和稳定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政策,加大改革力度,推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向更加健全和完善的方向发展。

2. 正文2.1 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现状我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由政府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社会最弱势群体脱贫致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该制度从2007年开始实施,经过多年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标准相对偏低,无法满足部分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

许多受益者依然面临生活困难,无法摆脱贫困状态。

部分地区在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存在不规范、不严格的现象,导致部分符合条件的家庭无法获得应有的帮助。

由于资金投入不足以及机制不完善,制度的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

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若干法律思考

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若干法律思考

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若干法律思考[摘要]通过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历史沿革的回顾,从现状、问题和对策这三个方面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行分析,使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可以在立法、执法和司法的角度上加以完善,发挥其作为社会救助法中重要制度的功能。

[关键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建设;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地区平衡2009年8月15日出台的《社会救助法(征求意见稿)》将宪法第45条规定的物质帮助权予以制度化和法律化,分章规定了居民生活最低保障、专项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和临时救助。

虽然这只是《社会救助法》出台之前的一个征求意见稿,但是立法者的立法意图可见一斑,那就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现今也是以后很长时间之内社会保障乃至社会救助的一项基本制度。

我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城市居民的保障已经较为完善,基本上实现了制度化,而关于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的一些制度规范尚不能完全满足实际生活的需要,可以商讨的余地较多。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农村低保,是指政府对于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家庭,以户为单位,实行差额救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对于农村的社会救济一直是采用传统的对五保户和特困户实行不定期、不定量的临时救济的方式。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开始在农村实行定期、定量的制度化救济和乡镇统筹的困难补助经费,这是我国对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初步改革,也为随后制定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供了启发。

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演进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一)试点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就开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试点工作。

1992年和1994年先后在山西省左云县和上海市进行农村低保制度的试点工作。

1996年民政部制定了《关于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一概念,并颁布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方案》。

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进一步扩大。一是城 乡最低生活保障
范围差距大。据统计 ,0 8年彭泽县 20 城市低保人数 5 3 7 9人 ,占城 镇人 口 1%, 村低保人数 15 7人 , 农 1 41 占农村 人 口48 二是城 乡最低生活保障标 . %。
准 差距 大 。2 0 0 7年度 , 市 低 保 对 象 城
在 高 中及 高 中 以上 阶段 就学 。
5 .城 乡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水 平 差 距
他们摆脱贫 困。
二 、 完善 农 村最 低 生 活 保 障制 度
的 建议

农 村 最 低 生活 保 障 制 度存 在
1 .强化 政 府 责任 体 系, 升 工作 提
的主 要 问题 1 .农 村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标 准过 低
保障标准月人均 lO l0元 , 4~ 6 月人均 补差 10元 ,农村低保对象保障标准 1
月人均 7一9 O 0元 , 人 均补 差 4 元 , 月 O
难以到位 ,造成农村低保标准难以达
到制度设计标准,农村低保提标难以 赶 上当地物价上涨幅度。
2 .农 村 低 保 对 象 分 类 不 够科 学 。
善。 由于农村低保资金实行的是“ 基数
+比例 增 长 ”进 行 分 配 ,加 上 投 入 不
足, 造成农村低保制度县与县之间 、 乡 镇与乡镇之问 、村与村之间执行政策 标准不同。 据笔者 了解 , 个别地方 为了 提高低保对象的覆 盖面 ,对低保 户实 行“ 人增户” 减 的办法进行分配低保指
侧重于对低保资金的拨付 、发放 的运
行过程监管 ,个别基层单位是否按规 定程序操作 ,财政监管职能难 以充分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发 挥 。 实行 一 卡 通发 放 后 , 行路 难 、 对

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问题与建议

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问题与建议

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问题与建议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保障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和改进。

本文将从问题和建议两个方面来探讨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现状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问题分析1. 覆盖面不足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覆盖面较小,许多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并未能获得相应的帮助。

一些农村地区和城市边缘地区的居民由于信息不对称、手续繁琐等原因难以申请到最低生活保障。

2. 标准偏低目前我国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相对较低,难以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特别是在一线和二线城市,由于生活成本高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经无法满足低收入家庭的生活需求。

3. 管理粗放目前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管理较为粗放,缺乏科学、精准的管理手段和监管体系。

这导致了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获得了最低生活保障,而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却无法及时获得相应的救助。

二、建议1. 扩大覆盖面政府应当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了解和认识。

应当简化申请手续,加大对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帮扶力度,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能够覆盖更多的低收入家庭。

2. 提高标准随着生活成本的不断上升,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也应当相应提高。

政府应当定期评估和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确保其能够满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

3. 精准管理政府应当建立起科学、精准的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体系,通过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实现对最低生活保障的精准管理和监管。

避免出现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况,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发放的公平和公正。

4. 提高公众参与度政府在制定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应当充分听取低收入家庭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公众参与度。

只有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才能更好地满足低收入家庭的实际需求。

5. 多元化帮扶手段政府应当探索多种形式的最低生活保障帮扶手段,不仅可以提供现金补助,还可以通过发放食品、衣物等物资来帮助低收入家庭渡过困难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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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准。其中最高的是深圳 $’(+&,, 元, 最低的是南昌 #,& 元 。可见, 鉴于各城市经济发展状况 ( 第 ,- 页) 万方数据 和生活水平的不同, 各城市所制定的标准并不一样。洪大用教授曾在其著作中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 7(7 ・
武汉大学学报 ( 哲学社会科学版)
第 !" 卷#
障标准进行了测算, 提出了一个四层次的指标体系, 参见下表:
一、 加强调查研究, 准确界定保障对象
要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首先要确定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即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 制度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环节, 是公民生存权利得到保护的主要体现。其保障覆盖的范围是一 个国家的全体公民。所以, 无论是城镇居民, 还是农村居民, 只要认为自己具备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条件, 便可主动提出申请, 每个公民都有同等的机会。 农村低保涉及人员多, 且居住分散, 家庭收入复杂且变动大,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行艰苦细致的调 查研究, 对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摸底, 并在此基础上准确界定保障对象, 这是做好农村低保 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只能是那些生活水平一时或永久地低于或等于国家公 布的最低生活水平的人群。例如, 在农村没有依靠、 没有生活来源的老年人、 残疾人等; 由突发性自然灾 害造成生活一时困难的农村居民; 由于农产品市场的激烈竞争、 生产经营不善而面临困境的农村居民; 由于某些乡镇企业经营困难而倒闭, 在乡镇企业工作且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农村居民; 有一定的收入来 源, 但是生活水平低于或等于国家规定的最低生活水平标准的农村居民。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针对贫困现象而设计的社会保障制度, 应达到既保障农村贫困 家庭的基本生活, 又不养懒汉的效果。例如, 为了防止在确定保障对象中的懒汉现象及其他问题, 浙江 省还特别规定了几种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况: (# ) 家庭有就业能力的成员, 又无正当理由拒绝就 业, 不自食其力的; ($ ) 家庭拥有闲置的生产性设施或除住房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外的非生产性物品, 按 变现后计算, 人均值为当地最低生活标准 % 倍以上的; (&) 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标 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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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学报 ( 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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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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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规模 第三层次 家庭 状况 家庭类型 物价状况 第四层次 经济发 展状况 当地居民 生活状况
# # 在具体计算各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 以上指标体系又可以简化为以下公式: 44- 5 [ ) / *)] ( $ / $& 6 ’&0 ) #-.# 44- 为人均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其中, # # # ) 为人均月食物支出标准 *) 为人均月非食物支出标准 -. 为家庭户规模影响系数 ( . 5 $, ’, +, (, ! 及以上) 在以上公式中, 当家庭类型为非单亲家庭或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重病患者和未成年孩 子的家庭时, 44- 5 [ ) / *) ] 则 44- 5 44- #( $ / 2 ) 。整体 # -.。当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调整时, 44- 的值应当大于当地居民月人均收入乘以 +&0 , 但是小于当地居民月人均收入乘以 (&0 , 同时据 上, 此比例随当地居民月人均收入的变化而不断调整。 该指标体系与公式不仅考虑了居民生活必需的食物标准、 非食物标准, 而且还将家庭规模、 家庭类 型、 物价状况及当地居民人均收入考虑在内, 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也对我们确定农村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线具有很强的借鉴性。然而作为地域辽阔、 人口众多的农村来说, 由于其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 和生活方式与城市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其保障对象之间也有很大的差异。例如, 他们的购入依存率 (购 入消费额占消费总额的比率) 和自给依存率 ( 自给自足的消费额占消费总额的比率) 不同、 致贫原因不 同 ( 据我们课题组调查发现, 城市贫困户主要是由于失去劳动机会, 而农村贫困户主要是由于失去劳动 能力、 子女教育费用和疾病) 等。故在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 不能完全照搬城市的。另 外, 同样是农村, 由于其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 不同地区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可能不一样。 所以, 在确定最低生活标准线时, 一定要考虑我国的国情, 按照既要保障贫困居民基本生活, 又要克服其 依赖思想的原则, 从各地区农村居民的最基本生活需求、 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物价水平、 消费水平和财政 承受能力出发, 确定和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线。最低生活标准在不同的地区之间可以存在差异。
表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测算的指标体系 指标层次 第一层次 指标名称 基本食物需求 指标内容 中国营养学会所推荐的低等或中等 能量摄入标准 ( 每人每天 $%&& 千卡 或 ’(&& 千卡) 衣着、 住房、 水电、 燃料、 日杂、 防寒或 第二层次 非食物需求 防暑、 交通、 社 会 交 往、 子 女 教 育、 基 本医疗 $ 人户、 ’ 人户、 + 人户、 ( 人户、 ! 人以 上户 单亲家庭和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 疾人、 重病患者和未成年孩子的家庭 当地物价的综合上涨指数 当地居民月人均收入 参考值 依据当地食物类 型 和 价 格 计 算 的人均月食物支出值 ( )) 依据 “ 马丁法” 计算的人均月非 食物支出值 ( *)) 相应 规 模 家 庭 的 影 响 系 数 ($, $+、 $, &$、 $、 &, "% 和 &, "( ) ( -.) 上 在 [ ) / *) ] # -. 的 基 础 上, 浮幅度为 $&0 1’&0 当地物价的综合上涨指数 ( 2) 当地居民月人均收入乘以 +&0 3 44- 3 当地居民月人均收入乘 以 (&0
收稿日期: !""#$"%$"! 万方数据 &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 ’"(%%")" )
! 第" 期
邓大松, 等: 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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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都有一些成功的经验, 如都充分考虑了当地的实际情况、 措施比较规范、 可操作性较强等。借鉴他们 的经验, 立足于中国目前的国情, 笔者认为在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二、 科学确定保障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能否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关键在于能否正确地制定最低生活标准。最低生活标 准是指在社会发展的某一时期, 由政府制定的、 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 在衣、 食、 住、 行等方面保障维 持一个人生存的最低限度的基本生活标准。从理论上讲, 最低生活标准一般根据 #’ 世纪德国统计学家 恩格尔贡献的 “ 恩格尔定律” 制定。世界各国都以恩格尔定律为依据制定各自的最低生活标准。例如, 美国在 $( 世纪 %( 年代制定的 “ 贫困线” 是: 凡用收入的 # ) & 和 # ) & 以上购买食物的家庭, 均列为贫困家 庭, 有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除此之外, 国际上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方法还有: 国际贫困标准法、 生活 形态法、 生活需求法等。国际贫困标准法是以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中收入或平均收入的 "(* +%(* , 作 为这个国家和地区的贫困线, 即最低生活保障线; 生活形态法从人们的生活方式、 消费行为等方面入手, 来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 这种方法比较抽象; 生活需求法, 又称 “ 市场菜篮法” , 它是根据当地维持最低 生活所需的物品和服务列出一张清单, 然后根据市场价格来计算拥有这些物品和服务要多少现金, 以此 确定的现金金额即为最低生活保障线。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 从总体上讲, 我国的生产力水平比较低, 人们的生活水平处于温饱型向小 康型过渡阶段, 还有相当一部分公民 ( 特别是一部分农村居民) 尚未达到温饱; 同时, 我国地域辽阔, 各 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 生活水平差异较大, 这种状况使得难以制定适合全国的最低保障标准, 也 难以提出一个人均收入为基数的相对标准。目前, 我国各城市均确定了其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标
三、 积极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资金筹措机制
资金问题是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核心问题。我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在中央 万方数据 财政没有设立预算科目, 是由地方财政和乡镇、 村民委员会及集体经济共同负担的。就我国乡镇财政体
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若干思考
邓大松, 吴小武
( 武汉大学 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湖北 武汉 )%""’! ) [ 作者简介]邓大松 ( *+)+$) , 男, 广西全州人,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教授, 博士生导 师, 主要从事社会保障理论研究; 吴小武 ( *+’($) , 男, 湖北蕲春人, 武汉大学 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博士生, 主要从事社会保障理论研究。 [ 摘& 要]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促进农村社 会经济稳定协调发展以及尽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 这一制度虽 然在一些地区已具雏形, 但大部分地区仍未真正建立起来。因此, 如何尽快完善农村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制度, 就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 关 键 词 ]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村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社会保障 [ 中图分类号] ,(’ & [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 !""# ) "($"#))$"(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和农业人口大国, 农业、 农村和农民问题一直都是我国一个带有全局性、 战略 性的问题, 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和社会的稳定。而目前除个别经济发达地区以外, 我 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比较落后, 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还缺乏许多必要的保障, 存在着为数 众多的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据有关统计和测算, 我国大部分贫困人口分布在农村, 截至 !"") 年末, 我 贫困发生率为 !. /0 。而初步解决温饱但还不稳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则达 国农村贫困人口为 !#*" 万, 到 )+’’ 万人, 低收入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为 (. %0[ *] 。同时, 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 ( 第 ’ 页) 系建设严重滞后, 传统的农民 “ 养老靠家庭、 就业靠土地” 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越来越无法适应新形势 的要求, 并产生了很多问题。例如, 农民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 农村公共卫生力量薄弱等, 严重阻碍了农 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 已经难以适应飞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和打破城乡藩篱, 以及实现城乡 融合的大趋势, 无法承担起保障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任, 更与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这一伟大目标 相去甚远。 !""# 年公布的中央 * 号文件, 即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以 下简称 《 意见》 ) 是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行动纲领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方 略, 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 意见》 中强调, 要 “ 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 并特别 提出了 “ 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的要求。这项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关系 到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因此, 保障我国广大农民的基本 生活, 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特别是加快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完 善, 已成为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目前, 我国许多地区已开始实施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尤其是浙江省从 !""* 年 *" 月 * 日正式 实施的 《 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在全国率先将全省农民也纳入了保障范围。以法律形式对最低生 活保障制度实施城乡一体化规范, 这在全国尚属首例。各地在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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