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共设施设备配套附属设施日常养护维修工作规定
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制度(11篇)
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制度(11篇)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修理制度一、根本要求(1)房屋外观(包括层面、露台)完好、干净;公共墙面及楼梯间墙面,地面不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2)依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需要修理,属于小修范围内,准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内,按规定使用专项修理资金。
(3)共用设施设备照工程配套建立,治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有设备运行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故有处理记录。
(4)载人电梯24小时运行。
(5)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二、路灯、楼道灯、景观灯路灯、公共楼道、景观灯完好率98%三.房层构造每年二次以上对房层构造、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季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发觉损坏准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四、门窗每日一次巡察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准时修理养护。
五、楼内墙面、顶面、地面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剥落、无渗漏;面砖、地砖平坦不起壳、无缺损。
六、管道、排水沟、屋顶、窨井、化粪池每月一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展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并有记录。
(6月至9月每半月检查一次),每半年检查一次屋顶,发觉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材料有断裂、缺损的,应准时修理。
窨井、化粪池每半年清掏一次。
七、围墙每日一次巡查围墙,发觉损坏马上修复;铁栅栏围墙外表无锈蚀,保持围墙完好,并有记录。
八、道路、场地等循环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觉损坏准时修复,保持路面根本平坦、无破损、无积水,侧石平直无缺损,并有记录。
九、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循环巡查,发觉损坏马上修复,保证器械、设施的安全使用(如需更换的除外),并有记录。
十、安全标志对危急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和修理养护的管理规定一、前言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是住宅小区或大楼的公共场所,不仅是业主们日常生活的必备设施,也是体现小区或大楼整体品质和管理水平的紧要标志。
因此,合理、科学的维护和修理养护管理规定,对保障业主利益和促进小区或大楼的整体管理水平有着至关紧要的作用。
本篇文章就围绕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修理养护管理,认真地归纳和总结了一些规定和要求,以期落实到实际运作中,为业主们的舒适和便利供给保障。
二、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定义1.房屋共用部位是指位于房屋内外,属于多户业主共有的通道、电梯、楼梯、道路、花园、游泳池、室外停车场、物业管理处等建筑构件。
2.设施设备是指在房屋内外,为多户业主共同使用的电梯、电视网络、供水、供电、通风、空调、安全消防等设施设备。
三、维护和修理养护管理规定一、由物业管理部门经营的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依照政府法规、行业标准和协议商定的要求进行维护和修理养护和管理。
1. 物业管理部门依据各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情形,订立相应的维护计划,包括日常巡查、维护和修理保养、安全检查等,以确保业主们的生活质量和舒适。
2. 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其进行全面的记录、审查、检测,并确保随时可以查询相关的信息资料。
3. 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整体检修和更新,以确保其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正常运作。
二、业主及其所属部门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护和养护的要求:1. 业主和其所属部门应当依照物业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各项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护和养护工作。
2. 业主应当设立专门的维护和修理养护基金,按时、足额地交纳基金,以便为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护和养护供给支持。
3. 业主应当自发维护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良好状态,避开对其造成损害或扰乱其正常功能。
4. 业主应当适时上报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故障或缺陷,以便物业管理部门适时处理和维护。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对共用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房屋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间、电梯、门禁系统、消防设施、公共照明、绿化景观等,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器设备、水暖设备、卫生设备等。
第四条对于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应当按照透明、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成立维修养护小组,负责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
第二章维修养护资金第六条为了保证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业主每月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维修养护费。
维修养护费应当根据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数量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维修养护资金专户,并将业主每月交纳的维修养护费存入该账户。
专户应当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代表共同管理。
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每年定期对维修养护资金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向业主代表会议和业主大会公示。
第三章维修养护计划第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制定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计划应当明确维修养护项目、时间和费用等内容,并向业主代表会议和业主大会报备。
第十条业主代表会议或业主大会应当对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维修养护计划进行审核和批准。
如有需要,可以提出修改意见,并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批准的维修养护计划进行维修养护工作,并及时向业主代表会议和业主大会汇报工作进展和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维修养护计划,及时采购所需材料设备,保证工程及时开展。
第四章维修养护工作第十三条维修养护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
第十四条维修养护工作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确保质量安全。
第十五条维修养护工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护,确保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工作,保障住户的正常居住权益,根据《物权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性住房等多户住宅小区的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工作。
第三条房屋共用部位,指住宅小区内多户住宅房屋业主按照相对人数共同使用的建筑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门、门厅、走廊、楼梯、电梯、公共配电室、公共水泵房等。
第四条设施设备,指住宅小区内多户住宅房屋业主共同使用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供水设备、供暖设备、通风系统、消防设施等。
第五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建筑标准和技术规范,并注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第二章维修养护责任第六条住宅小区的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由物业管理单位承担。
第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开展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检查、保养、清洁等。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配备相应的维修养护人员,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保证其具备相应技能和知识。
第九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维修养护工作的制度和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故障报修受理、工单管理、问题解决反馈等。
第十条房屋业主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的要求,配合维修养护工作的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信息、协助检修等。
第三章维修养护资金第十一条住宅小区的维修养护资金由物业管理单位和房屋业主共同筹集。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合理确定维修养护资金的筹集标准和收取方式。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将维修养护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并按照用途分类管理。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房屋业主公开维修养护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提供相关账务报告。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维修养护资金,保证资金用于正当的维修养护事项。
第四章维修养护工作第十六条住宅小区的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应当按照年度计划进行。
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规定规定
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规定一、背景和目的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规定是指房屋、家具、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设施的日常保养、维修和管理,旨在确保室内环境安全、卫生、整洁,维护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功能和寿命,保护财产安全和租户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满足租户的生活和工作需要。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寓公司所经营的住房产业,即对所有租户以及室内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与管理。
二、管理责任2.1 公寓公司的责任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房屋、家具、设备等进行彻底的检查和控制,并记录维护细节和时间。
2.解决租户反映的问题和需求,切实保障租户的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
3.对租户和相关人员进行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知识培训。
4.在必须进入租户房间进行维修时,事先通知租户,并尽可能在租户不在家的时候进行维修。
5.保证设施设备得到及时更新和替换,以满足租户的需求。
2.2 租户的责任1.妥善保管和使用房屋和设施设备,并避免人为破坏或刻意损坏。
2.及时报告房屋、家具、设备的问题、损坏、保养需求和其它相关问题。
3.配合公寓公司的维修养护工作,让工作人员进入房间进行检修。
三、房屋设施设备管理规定3.1 房屋管理规定3.1.1 房屋维护1.租户应当在使用房屋时,及时发现房屋内的问题,及时通知公寓公司。
2.租户不得擅自拆卸、改变房间结构、乱涂乱画或改变房屋用途。
3.公寓公司应当对房屋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处理租户反映的问题,维护房屋的整洁和安全。
3.1.2 环境卫生1.租户应当负责房间内的环境卫生。
2.公寓公司应当负责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
3.租户和公寓公司要共同保持房屋周边地区的卫生和环境。
3.2 设备管理规定3.2.1 家具的管理1.租户应当合理使用家具,防止损坏和污损。
2.公寓公司应当定期对家具进行检查和维护,更换损坏家具。
3.租户需要对家具进行保养,若发现损坏情况,及时通知公寓公司。
3.2.2 设备的管理1.公寓公司应当对电器设备、水龙头、下水道等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房屋维保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屋维保管理工作,保障房屋安全,延长房屋使用寿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住宅小区、公寓、别墅等房屋的维保管理。
第三条房屋维保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保障居民合法权益;(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三)依法管理,科学养护;(四)分工负责,协同配合。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维保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维保责任第五条房屋产权人应当对其所有房屋的维保工作负责,确保房屋结构安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第六条房屋产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专业机构进行房屋维保的,应当签订维保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专业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合同约定和行业标准,履行房屋维保职责。
第八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保责任由以下单位承担:(一)房屋产权人:负责房屋主体结构、装修部分的维保;(二)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专业机构:负责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保;(三)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公共设施、绿化、消防等公共部分的维保。
第九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维保内容第十条房屋维保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主体结构:地基基础、主体承重墙、梁、板、柱、楼梯、电梯等;(二)装修部分:门窗、墙面、地面、天花板等;(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电梯、消防设施、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燃气设施、供暖设施、通风设施等;(四)公共设施:绿化、照明、消防通道等;(五)其他需要维保的内容。
第十一条房屋维保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定期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专业机构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二)及时维修: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房屋安全和使用功能;(三)预防性维护:对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进行预防性维护,延长使用寿命;(四)定期保养:对房屋主体结构和装修部分,应当定期进行保养,保持美观和整洁。
房屋维保工作制度
房屋维保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安全、正常使用,提高房屋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房屋维保范围和内容1. 房屋维保范围:包括住宅小区、办公楼、商业综合体、公共设施等房屋及附属设施。
2. 房屋维保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的结构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环境卫生、公共部位维护等。
三、房屋维保组织架构1. 设立房屋维保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房屋维保工作。
2. 设立专业维修队伍,负责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3. 设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协助房屋维保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四、房屋维保工作流程1. 房屋维保管理部门定期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业主或使用人发现房屋及附属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需要维修保养时,应及时向房屋维保管理部门报告。
3. 房屋维保管理部门接到报修后,应及时组织专业维修队伍进行维修、保养。
4. 维修队伍完成维修、保养后,房屋维保管理部门应对维修质量进行验收,确保达到规定标准。
5. 房屋维保管理部门应定期向业主或使用人反馈房屋维保情况,及时解决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问题。
五、房屋维保管理制度1. 房屋维保管理部门应制定房屋维保计划,明确维保时间、内容、标准等。
2. 房屋维保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维修队伍管理制度,确保维修人员具备相关资质,遵守职业道德,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维修、保养。
3. 房屋维保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质量验收制度,对维修、保养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4. 房屋维保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业主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了解业主对房屋维保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 房屋维保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六、房屋维保资金管理1. 房屋维保资金应专项用于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保养。
2. 房屋维保管理部门应合理编制维保预算,报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审批。
物业小区房屋维修养护制度
物业小区房屋维修养护制度一、引言为了保障物业小区的建筑质量和居民的居住环境,制定本物业小区房屋维修养护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小区房屋维修养护工作的流程和责任,确保维修养护工作的高效、规范和可持续进行。
二、维修养护内容物业小区房屋维修养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1 日常维修养护日常维修养护是指对房屋、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外墙、屋顶等建筑物表面的清洁和修复•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绿化带和道路的养护•下水道和管道的检修•门窗、门禁系统等设施的维护2.2 紧急维修紧急维修是指对房屋、设施和设备出现故障或安全隐患时进行修复的工作。
紧急维修需要及时响应和处理,以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水管爆裂、漏水等水系统故障的紧急修复•电路故障、火灾等电气系统紧急处理•电梯故障、门禁故障等设备紧急维修2.3 设备更换和更新设备更换和更新是指对房屋、设施和设备进行老化更新、效能提升和技术升级的工作。
根据设备使用年限和技术发展的需要,对部分设施和设备进行更换和更新,以提升小区的整体品质和舒适度。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更新升级•绿化带的设施更新•健身设施的更换维护•公共区域的灯光升级三、维修养护流程物业小区房屋维修养护工作的流程如下:3.1 维修申报当居民发现房屋、设施和设备出现问题时,可以向物业公司进行维修申报。
申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联系物业服务热线•在物业服务中心填写维修申报表3.2 维修评估物业公司收到维修申报后,将派遣维修人员对问题进行评估。
维修人员将考虑问题的紧急性、影响范围和修复难度,确定维修的优先级和预估时间。
3.3 维修计划制定维修评估完成后,物业公司将制定维修计划。
维修计划包括维修工作的具体内容、时间安排、所需材料和人力资源等信息。
3.4 维修执行根据维修计划,物业公司将组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工作。
维修人员将按照标准操作流程和相关要求,高效、细致地完成维修工作,并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房屋本体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计划和实施方案
房屋本体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计划和实施方案提要:房屋是公司设施的维修养护, 是物业管理工作重点之一, 我们制定了一套对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维修养护计划及实施细则, 最大程度地发挥房屋的使用价值, 实现物业的保值增值, 努力为用户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文明的工作场所。
一、房屋建筑管理的重点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 导致物业使用功能降低或丧失, 为恢复其原有功能, 必须及时有针对性的进行定期维修和定期养护工作。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 装饰材料的品种日益繁多, 决定了今后我们在物业管理工作中, 针对不同装饰材料常采取多样化的维护管理手段, 如木质材料的防腐、防染色、防褪色、防蛀蚀;地毯的防潮、防蛀蚀、防变色;皮革材料的防腐蚀老化;大理石、花岗岩等石质材料的防腐蚀、防变色, 都是今后装饰工程维护的重要内容。
二、房屋主体和公建设施维修养护目标我们针对该中心房屋主体和公用设施维修养护的目标是: 保证房屋的使用功能和安全、维护房屋外观完好, 延长房屋使用寿命, 充分发挥房屋的使用价值, 实现物业的保值增值, 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率98%以上, 房屋零修及时率为1%,维修工程合格率为98%以上, 重大工程维修率1%。
三、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维修养护范围根据要求, 在充分分析行政中心的建筑及质量结构的基础上, 我们确立了房屋本体维修养护范围: 承重墙部位(包括基础、梁、盖顶、柱等), 房的抗震结构部位(包括构边柱、梁、墙等), 内外墙面, 楼梯间, 公共通道、门厅及公共屋面等部位的维修和养护, 电梯、消防设施、主体上下管道等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详见第八章(机电设备设施管理)。
公用设施维修养护范围: 区内道路、室内外停车场、室外管网、标识系统等。
四、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维修养护计划对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 我们坚持以预防为主的计划性维修保养和应急性维修养护相结合的原则, 编制科学性和操作性强的维修养护计划。
房屋维修及护理规范
房屋维修及护理规范本房屋维修及护理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由甲方(出租方)与乙方(承租方)共同协商制定,并于双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生效。
本规范旨在明确双方在房屋租赁期间关于维修及护理的责任与义务,确保房屋及设施的正常使用,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一、维修责任1.1 甲方责任(1)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具备正常居住条件;(2)在租赁期内,对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的维修、养护、更新,由甲方承担责任;(3)对于房屋内乙方自购的家具、家电等私有财产,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4)租赁期内,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甲方负责及时修复或赔偿;1.2 乙方责任(1)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爱护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动、损坏;(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导致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3)乙方自购的家具、家电等私有财产的维修、养护、更新,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二、维修程序2.1 甲方维修(1)甲方发现房屋及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需要维修、养护、更新时,应立即通知乙方;(2)甲方在进行维修、养护、更新前,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尽量减少对乙方正常居住的影响;(3)甲方维修、养护、更新完毕后,应确保房屋及设施设备恢复正常使用状态,并通知乙方验收;2.2 乙方维修(1)乙方发现房屋及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需要维修、养护、更新时,应立即通知甲方;(2)乙方如需对房屋内自购的家具、家电等进行维修、养护、更新,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尽量减少对其他租户的影响;(3)乙方维修、养护、更新完毕后,应确保房屋及设施设备恢复正常使用状态,并通知甲方验收;三、维修费用3.1 甲方维修费用(1)甲方承担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等;(2)甲方如需进入乙方租赁空间进行维修、养护、更新,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按照市场价格支付相应费用;3.2 乙方维修费用(1)乙方承担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等;(2)乙方如需进入其他租户租赁空间进行维修、养护、更新,应提前通知其他租户,并按照市场价格支付相应费用;四、违约责任4.1 甲方违反本规范,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相应损失;4.2 乙方违反本规范,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4.3 双方违反本规范,导致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未能及时修复或赔偿的,双方应共同承担违约责任;五、争议解决5.1 双方在履行本规范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首先协商解决;5.2 协商无果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其他约定6.1 本规范自双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生效,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本规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6.3 本规范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6.4 本规范附件为《房屋及设施设备清单》,甲乙双方应按照清单内容进行核实并确认;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特殊的应用场合及增加条款:1.短期租赁:–租赁期限:明确租赁期限,如短期租赁的起止日期。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模版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保障业主的正常居住和使用权益,维护房屋的价值和品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内所有业主的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
第三条房屋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楼梯、走廊、电梯、门禁系统、消防设施等。
第四条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给排水系统、电力设备、通风设备、空调设备等。
第五条物业公司是本小区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的维修养护工作和费用的管理。
第二章维修养护工作责任第六条业主应遵守小区规定的维修养护制度,保持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卫生、安全。
第七条业主应按时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如发现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告物业公司进行维修。
第八条物业公司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定期巡检和维修养护,确保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维修养护的费用管理第九条维修养护费用由所有业主按照相关规定共担,具体费用和支付方式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共同商定,并征求业主大会的意见。
第十条物业公司应按照约定的费用和支付方式,向业主进行收取,并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公开透明。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应建立维修养护费用专用账户,保证费用的安全和准确使用。
第四章维修养护的程序和要求第十二条业主发现或者收到其他业主的报修请求后,应及时报告物业公司,并提供详细的维修需求。
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应及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确定维修方案并开展维修工作。
第十四条维修过程中需要关闭设备或者暂时封闭共用部位的,物业公司应提前通知相关业主,并尽量在非工作时间进行。
第十五条物业公司应按时保养维修记录,并定期向业主公布维修养护情况和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五章监督与奖惩第十六条业主有权对物业公司的维修养护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投诉并要求处理。
第十七条物业公司对于维修养护工作中的失误和过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范文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保障房屋安全、舒适使用,提高房屋使用寿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小区内居住的业主、承租人和住户使用的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
第三条房屋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共道路、门厅、走廊、楼梯、电梯、门禁系统、垃圾处理设施等;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管道、供暖系统、空调系统、消防设备、电梯等。
第四条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本小区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并执行本管理规定。
第五条业主、承租人和住户应当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共同维护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安全和整洁,不得随意破坏、污染。
第六条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大会有权监督和检查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养护管理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按照业主委员会的要求,制定并执行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计划,确保房屋共用部位的安全和完好。
第八条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二)定期清理房屋共用部位的垃圾,确保房屋周围环境整洁;(三)定期进行公共道路、门厅、走廊、楼梯的清洁和维修工作,保持其安全、干净、卫生;(四)定期维护电梯、门禁系统、垃圾处理设施等设备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五)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设备,保障消防安全。
第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向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报告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养护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第十条业主、承租人和住户应当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房屋共用部位使用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占用、破坏,保持其整洁和安全。
第十一条业主、承租人和住户对发现的房屋共用部位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报告,并协助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安全。
小区物业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
小区物业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一、维保管理我公司对房屋建筑本体、公共部位、公共配套设备和设施加强日常养护和维修管理,并定期记录在相应表格中。
(1)房屋建筑本体及公共部位每年年底或年初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1次,掌握房屋设施设备完损状况,对完损程度做出评价;每半年检查巡视1次房屋主体结构,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维修工作;在冬、雨季和天气异常时安排组织房屋设施巡视,对质量较差,易出问题的部位重点检查;每半年检查清除1次屋面、檐沟内落叶杂物树叶等,疏通雨水口、落水管等;每日巡视1次小区楼房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每年秋季对共用部位门窗做专项检修1次;业主已委托管理的空置房,每周户外巡视1次,发现门窗损坏、锁具被撬、异味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业主,并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巡检有记录;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维修计划及需要进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项目报告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
(2)供配电系统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电气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巡视检查制度、维护制度、安全及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具备变配电运行知识和技能,具备上岗资格,持有上岗证书;保持配电房清洁卫生,每周清扫地面及擦拭配电柜表面,要求地面干燥无积灰,配电柜表面无污渍;潮湿天气时,采用安全有效措施,保持配电房内主要电器设备干燥;每月检测1次配电房内有无蛙、鼠、蚁等虫害,如发现马上采取措施杜绝;每日填写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3)弱电系统操作人员受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工作时认真负责,精神集中,对异常情况能及时识别;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有切实可行的维修保养计划;保养、检修及时;对相关设备、设施定期进行调试,使系统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工作、维修、养护有记录,特殊系统、设备的进入经过授权,密码有有效保护;分系统定时检查和记录各部分、各监控点的工作及运行状态,定期对各类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日、月报表。
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维保及日常维修服务内容及标准
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维保及日常维修服务内容及标准1.服务内容及范围对办公楼公共建筑物除主体结构以外的装饰装修部分,包括(设备功能房等相关区域),房屋的吊顶、门窗、室内外地面、内墙、外墙等部位进行日常养护、维修和报修。
对办公区域的电子设施设备进行基础安装、维修。
2.基本要求(1)楼面地面养护。
维持楼地面、地面及粘贴的磁砖(地板砖)完好无损,对楼内公共地面防潮,墙地砖损坏及时维修破损的磁砖(地板砖)。
(2)墙台面和吊顶养护。
保持墙台面清洁,无污渍,无脚印,及时报修吊顶破损部位,每半年对墙面损坏部分粉补一次。
(3)门窗养护。
加强门窗日常检查和维修,确保门窗正常使用。
(4)防雷设施养护。
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巡查,并进行维修、养护。
(5)设置限制性进入区域。
根据物业管理行规和采购人资产管理要求,设置并标识限制性进入区域,严禁超负荷物品进入。
(6)对办公区域的电子设施设备进行基础安装、维修。
3.服务标准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房屋装饰装修部分完好。
加强对房屋本体的修缮管理,保持建筑物及周围环境达到相关标准,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
4. 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养护,协助采购人开展专项维保(包括消防设施设备、信息化设备、高低压线路)。
(1)委托范围1)建筑红线范围内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维修、养护。
2)负责处理采购人水、电、气费的代缴服务(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2)基本要求1)投标人对采购人移交的所有设施进行看管,确保其不丢失和不被人为损坏,能发挥正常使用功能。
2)设施设备移交需采购人(或采购人设施设备管理责任部门)和投标人双方在设施清单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须明确完好状态及存在问题,未达到法规验收手续的不得移交)。
3)投标人对管护的设施设备需按照采购人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相应的台帐(此台帐内由投标人填报,合同结束时需完好地移交给采购人,自然损耗除外)。
4)投标人要制定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的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岗位责任、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管理、应急预案及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并执行。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范本(四篇)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居住环境的品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共有住房的业主、租户、管理单位等。
第三条房屋共用部位指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楼道、公共电梯、大堂、走廊等。
第四条设施设备指小区内的共用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供暖系统、给排水系统、安全设施等。
第五条业主、租户应当共同遵守本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二章房屋共用部位的管理第六条业主、租户应当妥善保管房屋共用部位的金属门、电梯钥匙等财物,不得私自拆卸、更换。
第七条业主、租户不得在楼道、大堂、走廊等公共区域乱丢杂物,不得擅自摆放个人物品,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
第八条业主、租户在使用电梯时应当文明待人,不得大声喧哗、乱扔废弃物,遵守电梯安全使用规定。
第九条业主、租户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涂乱画,不得在公共设施上粘贴、张贴非法广告。
第十条业主、租户应当共同维护房屋共用部位的安全和卫生,如发现安全隐患或需要维修的情况,应当及时向管理单位报告。
第三章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第十一条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小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业主、租户应当配合管理单位进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工作,如有需要,应当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业主、租户应当按照管理单位的要求使用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改动或损坏。
第十四条业主、租户应当及时向管理单位报告设施设备的故障或损坏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五条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处理业主、租户报告的设施设备问题,并定期向业主、租户公布维修养护的进展情况。
第十六条业主、租户在使用设施设备时应当注意安全,遵守使用规定,尽量避免损坏设备。
第十七条业主、租户应当共同维护小区内的景观设施,如花园、健身设备等,不得私自拆卸或损坏。
第四章管理责任和处罚第十八条业主、租户、管理单位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公共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规程
公共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规程一、维修养护管理概述公共设备设施维修养护管理是指对公共设备设施进行规范、科学的维护与养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的管理活动。
本规程旨在建立健全的维修养护管理体系,提高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和服务质量。
二、维修养护责任1.各部门应明确维修养护的责任分工,确定专人负责不同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
2.维修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
3.各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维修养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解决设备设施出现的故障问题。
三、维修养护程序1.定期检查:对公共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问题。
2.故障报修:用户发现设备设施故障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修。
3.维修处理:维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处理,确保设备设施运行正常。
4.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保养工作,延长设备寿命,提高使用效率。
四、维修养护质量控制1.制定维修养护质量管理标准,规范维修养护流程,确保维修质量。
2.不定期对维修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维修养护水平。
3.加强对维修养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五、维修养护安全管理1.维修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
2.维修养护过程中应注意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预防事故的发生。
3.针对维修养护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处置。
六、维修养护成本控制1.合理制定维修养护预算,控制维修养护成本的支出。
2.优化维修养护方案,降低维修养护费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定期评估维修养护成本的支出情况,及时调整维修养护策略,实现成本控制和效益最大化。
七、维修养护技术创新1.关注维修养护领域的最新技术动态,不断引进和应用新技术。
2.推动维修养护技术的创新与升级,提高维修效率和质量。
3.积极开展维修养护技术研究与实践,不断完善和提升维修养护水平。
八、总结与展望公共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是保障设施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良好的维修养护管理将为公共设施的使用提供更加可靠、高效和安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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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日常养护维修工作规定
目的
加强房屋、公共设施设备配套附属设施日常管理,保证各项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适用范围
本公司在管的所有服务项目(写字楼、仓库)。
工作内容
➢养护:
一、日常设施、设备的养护
1、服务中心主管每年12月底前完成制定服务中心下年度《设施、设备年度保养计划》和
预算,报总经理批准;
2、服务中心维修人员按年度养护计划和预算规定,每月实施养护工作,并记录于各
《保养记录》;
3、服务中心主管每月对服务中心养护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公司品质管理处对年度计划和预算的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考核。
二、中、大设施设备的养护
1、公司品质管理处、服务中心主管每年12月底前制定完成各服务中心下年度《设施设备
年度保养计划》和和预算,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品质管理处设备维修主管按年度养护计划和预算规定,每月实施养护工作,并记
录于各《保养记录》;
3、对于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养护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每年由其制作年度保养计划,并按
计划完成养护工作;
4、各服务中心责任人、工程主管及公司设备维修相关人员,对公司工程部或外包单位养
护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验收并签字;
5、公司品质管理处对公司设备维修主管年度计划和预算的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考
核。
➢维修
一、小修小补项目的维修
1、服务中心日常的小修小补项目由服务中心水电工自行维修;
2、维修要求:
1)、服务中心接到《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报修单》后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查看,必要时先采取临时应急措施;
2)、服务中心按本服务标准制定维修计划并落实维修人员;
3)、按维修计划落实材料和维修人员及时完成,并做好相应的成品保护。
二、中、大项目的维修
1、中、大项目的维修可由设备部自行进行或委托专业公司进行;
2、维修要求:
1)、公司设备部接到《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报修单》后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查看,必要时先采取临时应急措施;
2)、尽快做出维修的申请报告、施工方案及预算,报服公司维修主管、总经理、相关主本职能部门、总裁批准,专业施工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3)、功能性维修以恢复其原有功能为准,外观性维修要求与原有部位相比较:表面应无明显色差和高低不平现象。
三、保修期内的维修
1、,服务中心发现保修期内的维修项目及时查看,并填写《保修期内公共设施、设备报修单》将现场实际情况向房产公司项目部反映;
2、项目部联系安排项目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项目,并要求施工单位出具修复方案,其负责人需签字确认;
3、施工单位完成维修后,服务中心、公司设备维修相关人员到场验收;
4、施工单位未到场维修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将按照本次维修费用的1.5倍金额从质保金中扣除。
四、维修工作的检查
1、公司、服务中心每天对维修项目进行监理、检查、登记工作进度,并有相关检查记录,
品质处不定期抽查;
2、公司设备维修主管、服务中心主管每周对维修项目进行监理、检查、登记工作进度,
并有相关检查记录,品质部不定期抽查;
3、服务中心主任定期对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在记录上签字;
4、定期物业公司品质管理处会汇报工程质量和进度,并要求主管责任人在相关记录上签
字。
五、市政单位在小区内的维修改造
1、施工单位需提前至少一周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小区施工申请表》,经物业
服务中心审批后方可进场施工;
2、工人进场施工均需办理临时出入证,不得随意离开施工区域在小区内闲逛。
安全员巡
逻岗需关注施工人员在小区内的活动情况;
3、施工期间施工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施工材料堆放有序,产生的施工垃
圾及施工废弃物应及时清理;
4、施工人员在小区内的一切行为均由施工负责人承担,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设施、设备(房)的巡视
1、服务中心每日安排专业人员对小区内各类设备(房)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并将巡视结果记录于《设备(房)巡视记录》上;
2、服务中心工程主管每周不定期对各类设备(房)的巡视情况进行一次审核,杜绝巡视
人员弄虚作假;
3、公司品质管理处相关人员每月对各项目的设备(房)巡视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记录:
《电梯报修记录表》ZJ-304-01
电梯报修记录.doc
《保修期内业户自有设施、公共设施设备报修单》ZJ-304-02保修期内业户自有
设施、公共设施设备报
《保修期内业户自有设施、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汇总表》ZJ-304-03保修期内业户自有
设施、公共设施设备维
《公共部位维修报修单》ZJ-304-04公共部位维修报修
单.doc
《公共部位维修汇总表》ZJ-304-05公共部位维修汇总
表.doc
《公共设施设备报修单》ZJ-304-06公共设施、设备报修单.doc
《公共设施设备报修汇总记录》ZJ-304-07公共设施、设备报修汇总记录.doc
《业户维修联系单》ZJ-304-08业户维修联系单.do
c
《业户报修汇总记录》ZJ-304-09业户报修汇总记录.
doc
《电梯设备(房)巡视记录》ZJ-304-10电梯设备(房)巡视记录.doc
《配电设备(房)巡视记录》ZJ-304-11配电设备(房)巡视记录.doc
《弱电设备(房)巡视记录》ZJ-304-12弱电设备(房)巡视记录.doc
《水泵(房)巡视记录》ZJ-304-13水泵(房)巡视记
录.doc
《消防(房)巡视记录》ZJ-304-14消防泵房巡视纪录.
doc
《新风机组(房)巡视记录》ZJ-304-15新风机组(房)巡视记录.doc
《循环泵(房)巡视记录》ZJ-304-16循环泵巡视记录.do
c
《电气柜(箱)保养记录表》ZJ-304-17电气柜(箱)保养记录.doc
《弱电设备保养记录》ZJ-304-18弱电设备保养记录.
doc
《电梯保养记录》ZJ-304-19
电梯保养记录.doc 《水泵保养记录》ZJ-304-20
水泵保养记录.doc
《消防控制设备保养记录表》ZJ-304-21消防控制设备保养记录.doc
《照明设备保养记录》ZJ-304-22照明设备保养记录.
doc
《设施设备年度保养计划》ZJ-304-23设施、设备年度保养计划.doc
《设备台帐》ZJ-304-24
设备台帐.doc
《小区施工申请表》ZJ-304-25小区施工申请表.do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