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表、真空表的检定
一般压力表检定规程
1、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1.1、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测量范围上限为(-0.1—1000)Mpa系列弹簧管式一般压力真空表和压力真空表(以下简称压力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1.2、计量性能要求。
1.2.1压力表的准确度等级和允许误差压力表的准确度等级和允许误差及其关系见表1。
准确度等级允许误差(按量程的百分数计算)零位测量上限(90-100)%其余部分1.6(1.5)1.61.62.51.62.52.52.5注:使用中的1.5级压力表允许误差按1.6级计算,准确度等级可不更改1.2.2示值误差在测量范围内,示值差应不大于表1所规定的允许误差。
1.2.3回程误差在测量范围内,回程误差应不大于表1所规定的允许差绝对1.2.4轻敲位移轻敲表壳后,指针示值变动量应不大于表1所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2。
1.2.5指针偏转平稳性在测量范围内,指针偏转应平稳,无跳动和卡住现象。
1.3技术要求。
1.3.1外观1.3.1.1外形1.3.1.1.1压力表的零部件装配应牢固、无松动现象。
1.3.1.1.2新制造的压力表涂层均匀光洁、无明显剥脱现象。
1.3.1.1.3压力表应装有安全孔,安全孔上须有防尘装置(不准被测介质逸出表外的压力表除外)。
1.3.1.2标志分度盘上应有如下标志;制造单位或商标;产品名称;计量单位和数字;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真空应有“—”号或“负”字;准确度等级;出厂编号。
1.3.1.3读数部分1.3.1.3.1表玻璃应无色透明,不应有妨碍读数的缺陷和损伤。
1.3.1.3.2分度盘应平整光洁,各标志应清晰可辨。
1.3.1.3.3指针指示端应能覆盖最短分度线长度的1/3~2/3。
1.3.1.3.4指针指示端的宽度应不大于分度线的宽度。
1.3.1.4测量上限量值数字测量上限量值数字应符合如下系列中之一:110是正整数,负整数或零。
1.3.1.5.分度值分度值应符合如下系列中之一:110是正整数、负整数或零。
压力表检定操作程序
压力表检定操作程序一、检定前的准备工作:1.查看实验室环境温度、湿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2-1999《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以下简称规程)中环境温度为(20±5)℃、相对湿度不大于85%的要求。
2.检查精密压力表及压力校验器应清洁,油杯应有油,将仪器中的空气排除,并把压力校验器(或台式气压压力泵)调整到水平位置。
3.将被检表放置在实验室内2h后开始检定。
二、检定1.外观用目力观测,应符合检定规程4.1的要求。
2.零位用目力观测,应符合检定规程4.2的要求。
3.示值误差,回程误差和轻敲位移的检定3.1 标准仪器与压力表使用液体为工作介质时,它们的受压点应基本在同一水平面上。
如不在同一水平面上,应考虑由液柱高度差所产生的压力误差。
3.2 压力表的示值应按分度值的1/5估读。
3.3 示值检定方法压力表的示值检定按标有数字的分度线进行。
检定时逐渐平稳地升压(或降压),当示值达到测量上限后,切断压力源(或真空源),耐压3min,然后按原检定点平稳地降压(或升压)倒序回检。
3.4 示值误差对每一检定点,在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检定时,轻敲表壳前、后示值与标准示值之差均应符合规程中3.2的要求。
3.5 回程误差对同一检定点,在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检定时,轻敲表壳后示值之差应符合规程中3.3的要求。
3.6 轻敲位移对每一检定点,在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检定时,轻敲表壳后引起的示值变动量均应符合规程中3.4的要求。
3.7 指针偏转平稳性在示值误差检定过程中,用目力观测指针的偏转,应符合规程中3.5的要求。
4.压力真空表真空部分的检定4.1 压力测量上限为(0.3~2.4)Mpa,真空部分检定:疏空时指针应指向真空方向。
4.2 压力测量上限为0.15Mpa,真空部分检定两点示值。
4.3压力测量上限为0.06Mpa,真空部分检定三点示值。
GMP-JJG 52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定
目的:建立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复检管理规定,确保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质量符合标准规定。
范围:适用于GMP有关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有效期/复验期的管理。
职责:仪表检定人员对此规定实施负责,质量管理部负责人监督检查。
程序:1.仪表检定人员严格按照JJG 52-2013 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实施检定。
2.JJG 52-2013 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如下:JJ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52——2013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Elastic Element Pressure Gauges, Pressure-VacuumGauges and Vacuum Gauges for General Use2013-06-24发布 2013-12-24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1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以下简称压力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定。
2.2 引用文件本规程引用下列文件:JJF 1008-2008 压力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GB/T 1226-2010 一般压力表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基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2.3术语和计量单位2.3.1 术语2.3.1.1 弹性元件式压力表(可统称:压力表)以弹性敏感元件为感压元件的测量压力的仪表。
【JJF 1008-2008 定义4.1】2.3.1.2 设定点偏差输出变量按规定的要求输出时,设定值与测得的实际值之差。
【JJF 1008-2008定义7.10】2.3.1.3 切换值位式控制仪表上行程(或下行程)中,输出从一种状态换到另一种状态时所测得的输入量。
【JJF1008-2008定义7.11】2.3.1.4 切换差同一设定点上、下行程切换值之差。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包括以下7类: 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 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 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 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 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 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由此可知,共有4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由于医疗卫生氧气表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不常见,不做讨论,只讨论用于安全防护的3种10类压力表;强检压力表检定周期前文确定了强检压力表的范围,这就引起本文讨论的另一个关键性问题,该怎样确定强检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由此可知,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没有对压力表的检定周期给予明确的规定,需要参照相应压力表的检定规程;在企业中,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多为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JJG 52-1999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于1999年12月22日公布,2000年4月1日起实施,适用范围为测量上限—100MPa系列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的检定;该规程第条规定: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对此,笔者认为有两条需要做探讨,一是该条所指的压力表应该为法律、法规及规章中规定的需强制检定的压力表,不是指所有的压力表;二是“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应该参照关于加强调整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质技监局量发〔2000〕182号,规程中规定的检定周期是常规条件下的最长检定周期;检定周期不能延长,但可以缩短;如果缩短检定周期,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必须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压力表的强制检定需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5号,如果企业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那么企业自身检定也是有效的;非强检压力表的检定上文讨论过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共计4类11种, 每半年至少检定一次;那么,不是用于安全防护,如一般工艺管道、容器需要监视的压力表、循环水管道压力表、暖气管道压力表等,是否需要检定检定的周期又该怎样确定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对非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于1987年1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1987年 2月 1日由国家计量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施,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规定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定期检定;由此可知,非强制检定的压力表也是需要定期检定,只不过检定的周期由企业自行确定;特种设备用压力表的检定前文讨论了压力表的检定范围和周期,也许会有读者问,在执法监察中,常见的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锅炉上用的压力表作为安全附件,它们的检定周期该怎样确定 1、简单压力容器用压力表的检定2007年1月22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3-2007,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该规程第四十三条规定:使用单位负责简单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管理;符合本规程范围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推荐使用寿命内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定期检验;同时,该规程第四条第四项规定: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帽、压力表、水位计、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也适用于本规程;同时,结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2007年10月9日发布的<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常见问题答疑,简单压力容器用压力表是否需要检定,需要看简单压力容器的投入使用日期;在2007年7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简单压力容器,压力表不需检定;如果简单压力容器达到推荐使用寿命继续使用,压力表需要定期强制检定;在2007年7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简单压力容器,压力表作为安全附件,需定期检定; 2、固定式压力容器用压力表的检定2009年8月31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该规程第一百四十七条固定,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当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当划出指示最高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校验日期;压力表校验后应当加铅封; 3、工业管道用压力表的检定2009年5月8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该规程未对压力表的检定做出明确规定,只在第一百五十一条做了原则要求,即管道用压力表的精度等级、量程、安装位置等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将压力表纳入安全保护装置,并没有对工业管道用压力表的检定做明确要求,只要求压力表超过校验有效期应立即更换; 4、锅炉用压力表的检定目前,对锅炉的安全监察按照锅炉的类型分别进行监察,主要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774号、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3356号和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监局令第 11 号等4个规范和规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51条规定:选用的压力表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其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09条规定:压力表的装设、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验,并非刻度盘上划红线指出工作压力;压力表装用后每年至少校验一次;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3356号第十七条第2项规定:压力表至少每年校验一次,校验后应进行铅封;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监局令第11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小型锅炉压力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校验;综上分析可知,特种设备用压力表的检定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简单压力容器是否需要强制检定,需要看简单压力容器投入施工的日期;二是固定式压力容器、工业管道和锅炉用压力表的检定应当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其中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炉压力表可以每年检定一次;化工企业用压力表检定上面讨论的压力表的检定适用于一般企业,作为化工企业,风险性较大,其对压力表的检定又有什么要求呢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按照此办法附录化工生产企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目录在化工企业压力表的压力表分级及检定周期如下: A级: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每半年至少检定一次;B级:用于工艺过程控制的压力表,检定周期为装置的检修期; C级:1、用于监测的压力表,检定周期为1—2年;2、监视用压力表,不需周期检定,发生一次故障即更换;其实,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执法人员完全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压力表未定期检定的行政处罚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计量器具的监督主管部门为计量行政部门;但随着行政职能的调整,目前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安监执法人员在检查企业时,也会碰到压力表未定期检定的问题,又该怎样处理呢我们首先看看质监部门对压力表未定期检定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1、质监部门对压力表未定期检定的行政处罚1990年8月25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4号,适用于违反计量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有权对社会开展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经检定不合格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由此可知,强检的压力表和非强检的压力表未定期检定,都是违法行为,质监部门都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2、安监部门对压力表未定期检定的行政处罚根据现有的计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安监部门对“压力表未定期检定”的违法行为是没有行政处罚权的;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发现“压力表未定期检定”的问题,应当及时移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但是,发现压力表未定期检测就移交,在实际工作中也不现实;另外,移交需要一定的期限,在移交期限内,如果因压力表的问题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执法人员需负相应责任;笔者认为,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应属于安全设备,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再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第六项,可以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大部分企业在收到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后,会按照要求整改;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到期进行复查时,企业没有按照要求整改,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安监部门不应给于行政处罚,而是移交给质监部门;对于非强制检定的压力表如B级和C级,如果企业未按照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进行定期检定,安监执法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如压力表的数量或未检时间,决定是否移交或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结论1、用于安全防护的共4类10种压力表需强制检定,检定周期为每半年至少一次;2、非强制检定的压力表也需定期检定,检定周期由企业自行确定;3、简单压力容器用压力表是否需要强制检定,由简单压力容器投用日期决定;4、固定式压力容器、工业管道和锅炉用压力表的检定应当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5、化工企业用压力表分为A、B、C三级,各级检定周期不同,其中监视用压力表,不需周期检定;6、安监执法人员发现“压力表未定期检定”问题,可以移交质监部门或要求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安监部门不应给予行政处罚;。
GMP-JJG 52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定
目的:建立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复检管理规定,确保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质量符合标准规定。
范围:适用于GMP有关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有效期/复验期的管理。
职责:仪表检定人员对此规定实施负责,质量管理部负责人监督检查。
程序:1.仪表检定人员严格按照JJG 52-2013 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实施检定。
2.JJG 52-2013 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如下:JJ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52——2013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Elastic Element Pressure Gauges, Pressure-VacuumGauges and Vacuum Gauges for General Use2013-06-24发布 2013-12-24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1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以下简称压力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定。
2.2 引用文件本规程引用下列文件:JJF 1008-2008 压力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GB/T 1226-2010 一般压力表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基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2.3术语和计量单位2.3.1 术语2.3.1.1 弹性元件式压力表(可统称:压力表)以弹性敏感元件为感压元件的测量压力的仪表。
【JJF 1008-2008 定义4.1】2.3.1.2 设定点偏差输出变量按规定的要求输出时,设定值与测得的实际值之差。
【JJF 1008-2008定义7.10】2.3.1.3 切换值位式控制仪表上行程(或下行程)中,输出从一种状态换到另一种状态时所测得的输入量。
【JJF1008-2008定义7.11】2.3.1.4 切换差同一设定点上、下行程切换值之差。
GMP-JJG 52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定
GMP-JJG 52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定目的:建立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复检管理规定,确保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质量符合标准规定。
范围:适用于GMP有关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有效期/复验期的管理。
职责:仪表检定人员对此规定实施负责,质量管理部负责人监督检查。
程序:1. 仪表检定人员严格按照JJG 52-2013 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实施检定。
2. JJG 52-2013 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如下:JJG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52——2013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Elastic Element Pressure Gauges, Pressure-VacuumGauges and Vacuum Gauges for General Use2013-06-24发布2013-12-24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1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以下简称压力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定。
2.2 引用文件本规程引用下列文件:JJF 1008-2008 压力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GB/T 1226-2010 一般压力表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基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2.3 术语和计量单位2.3.1 术语2.3.1.1 弹性元件式压力表(可统称:压力表)以弹性敏感元件为感压元件的测量压力的仪表。
【JJF 1008-2008 定义4.1】2.3.1.2 设定点偏差输出变量按规定的要求输出时,设定值与测得的实际值之差。
【JJF 1008-2008定义7.10】2.3.1.3 切换值位式控制仪表上行程(或下行程)中,输出从一种状态换到另一种状态时所测得的输入量。
压力表检定及检定周期的相关规定
压力表作为计量器具,主要用于安全防护、工业过程控制、监测和监视压力等方面。
压力表显示是否准确,对设备、设施的运行至关重要,因此有必要对压力表进行定期检验。
目前,企业一般做法是对所有的压力表执行一年一检,部分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执行半年一检。
部分安监执法人员也持有“所有压力表每一年或每半年都必须检验一次”的观点,对未定期检验的压力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那么,所有的压力表都必须强制定期检定吗,检定的周期是多少,发现“压力表未定期检定”问题该怎样处理,本文从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角度出发,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探讨压力表检定有关问题,为安监执法寻找强有力的执法依据,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一、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 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 (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压力表检定及检定周期的相关规定
压力表检定及检定周期的相关规定Happy First, written on the morning of August 16, 2022压力表检定有关问题探讨压力表作为计量器具;主要用于安全防护、工业过程控制、监测和监视压力等方面..压力表显示是否准确;对设备、设施的运行至关重要;因此有必要对压力表进行定期检验..目前;企业一般做法是对所有的压力表执行一年一检;部分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执行半年一检..部分安监执法人员也持有“所有压力表每一年或每半年都必须检验一次”的观点;对未定期检验的压力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那么;所有的压力表都必须强制定期检定吗检定的周期是多少发现“压力表未定期检定”问题该怎样处理本文从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角度出发;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探讨压力表检定有关问题;为安监执法寻找强有力的执法依据;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一、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包括以下2类: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由此可知;共有3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由于医疗卫生氧气表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不常见;不做讨论;只讨论用于安全防护的3种10类压力表.二、强检压力表检定周期前文确定了强检压力表的范围;这就引起本文讨论的另一个关键性问题;该怎样确定强检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由此可知;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没有对压力表的检定周期给予明确的规定;需要参照相应压力表的检定规程..在企业中;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多为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JJG 52-1999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于1999年12月22日公布;2000年4月1日起实施;适用范围为测量上限0.1—100MPa 系列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的检定..该规程第5.5条规定: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对此;有两条;一是该条所指的压力表应该为法律、法规及规章中规定的需强制检定的压力表;不是指所有的压力表..二是“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应该参照关于加强调整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质技监局量发〔2000〕182号;规程中规定的检定周期是常规条件下的最长检定周期..检定周期不能延长;但可以缩短..如果缩短检定周期;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必须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压力表的强制检定需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5号;如果企业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那么企业自身检定也是有效的..三、非强检压力表的检定上文讨论过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共计3类10种; 每半年至少检定一次..那么;不是用于安全防护;如一般工艺管道、容器需要监视的压力表、循环水管道压力表、暖气管道压力表等;是否需要检定检定的周期又该怎样确定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对非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于1987年1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1987年 2月 1日由国家计量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施;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规定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定期检定..由此可知;非强制检定的压力表也是需要定期检定;只不过检定的周期由企业自行确定..四、特种设备用压力表的检定前文讨论了压力表的检定范围和周期;也许会有读者问;在执法监察中;常见的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锅炉上用的压力表作为安全附件;它们的检定周期该怎样确定1、简单压力容器用压力表的检定2007年1月22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3-2007;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同时;结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2007年10月9日发布的<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常见问题答疑;简单压力容器用压力表是否需要检定;需要看简单压力容器的投入使用日期..在2007年7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简单压力容器;压力表不需检定..如果简单压力容器达到推荐使用寿命继续使用;压力表需要定期强制检定..在2007年7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简单压力容器;压力表作为安全附件;需定期检定..2、固定式压力容器用压力表的检定2009年8月31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09;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该规程第一百四十七条固定;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当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当划出指示最高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校验日期..压力表校验后应当加铅封..3、工业管道用压力表的检定2009年5月8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该规程未对压力表的检定做出明确规定;只在第一百五十一条做了原则要求;即管道用压力表的精度等级、量程、安装位置等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将压力表纳入安全保护装置;并没有对工业管道用压力表的检定做明确要求;只要求压力表超过校验有效期应立即更换..4、锅炉用压力表的检定目前;对锅炉的安全监察按照锅炉的类型分别进行监察;主要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774号、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3356号和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监局令第 11 号等4个规范和规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51条规定:选用的压力表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其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09条规定:压力表的装设、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验;并非刻度盘上划红线指出工作压力..压力表装用后每年至少校验一次..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3356号第十七条第2项规定:压力表至少每年校验一次;校验后应进行铅封..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监局令第11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小型锅炉压力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校验..综上分析可知;特种设备用压力表的检定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简单压力容器是否需要强制检定;需要看简单压力容器投入施工的日期..二是固定式压力容器、工业管道和锅炉用压力表的检定应当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其中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炉压力表可以每年检定一次..五、化工企业用压力表检定上面讨论的压力表的检定适用于一般企业;作为化工企业;风险性较大;其对压力表的检定又有什么要求呢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按照此办法附录化工生产企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目录在化工企业压力表的压力表分级及检定周期如下:A级: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每半年至少检定一次..B级:用于工艺过程控制的压力表;检定周期为装置的检修期..C级:1、用于监测的压力表;检定周期为1—2年;2、监视用压力表;不需周期检定;发生一次故障即更换..其实;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执法人员完全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六、压力表未定期检定的行政处罚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计量器具的监督主管部门为计量行政部门..但随着行政职能的调整;目前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安监执法人员在检查企业时;也会碰到压力表未定期检定的问题;又该怎样处理呢我们首先看看质监部门对压力表未定期检定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1、质监部门对压力表未定期检定的行政处罚1990年8月25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4号;适用于违反计量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有权对社会开展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经检定不合格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由此可知;强检的压力表和非强检的压力表未定期检定;都是违法行为;质监部门都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2、安监部门对压力表未定期检定的行政处罚根据现有的计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安监部门对“压力表未定期检定”的违法行为是没有行政处罚权的..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发现“压力表未定期检定”的问题;应当及时移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但是;发现压力表未定期检测就移交;在实际工作中也不现实..另外;移交需要一定的期限;在移交期限内;如果因压力表的问题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执法人员需负相应责任..笔者认为;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应属于安全设备;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再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第六项;可以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大部分企业在收到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后;会按照要求整改..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到期进行复查时;企业没有按照要求整改;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安监部门不应给于行政处罚;而是移交给质监部门..对于非强制检定的压力表如B级和C级;如果企业未按照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进行定期检定;安监执法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如压力表的数量或未检时间;决定是否移交或要求企业限期整改..七、结论1、用于安全防护的共3类10种压力表需强制检定;检定周期为每半年至少一次;2、非强制检定的压力表也需定期检定;检定周期由企业自行确定;3、简单压力容器用压力表是否需要强制检定;由简单压力容器投用日期决定;4、固定式压力容器、工业管道和锅炉用压力表的检定应当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5、化工企业用压力表分为A、B、C三级;各级检定周期不同;其中监视用压力表;不需周期检定;6、安监执法人员发现“压力表未定期检定”问题;可以移交质监部门或要求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安监部门不应给予行政处罚..。
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
1、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1.1、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测量范围上限为(-0.1—1000)Mpa系列弹簧管式一般压力真空表和压力真空表(以下简称压力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1.2、计量性能要求。
1.2.1压力表的准确度等级和允许误差1.2.2示值误差在测量范围内,示值差应不大于表1所规定的允许误差。
1.2.3回程误差在测量范围内,回程误差应不大于表1所规定的允许差绝对值1.2.4轻敲位移轻敲表壳后,指针示值变动量应不大于表1所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2。
1.2.5指针偏转平稳性在测量范围内,指针偏转应平稳,无跳动和卡住现象。
1.3技术要求。
1.3.1外观1.3.1.1外形1.3.1.1.1压力表的零部件装配应牢固、无松动现象。
1.3.1.1.2新制造的压力表涂层均匀光洁、无明显剥脱现象。
1.3.1.1.3压力表应装有安全孔,安全孔上须有防尘装置(不准被测介质逸出表外的压力表除外)。
1.3.1.2标志分度盘上应有如下标志;制造单位或商标;产品名称;计量单位和数字;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真空应有“—”号或“负”字;准确度等级;出厂编号。
1.3.1.3读数部分1.3.1.3.1表玻璃应无色透明,不应有妨碍读数的缺陷和损伤。
1.3.1.3.2分度盘应平整光洁,各标志应清晰可辨。
1.3.1.3.3指针指示端应能覆盖最短分度线长度的1/3~2/3。
1.3.1.3.4指针指示端的宽度应不大于分度线的宽度。
1.3.1.4测量上限量值数字测量上限量值数字应符合如下系列中之一:1×10n 1.6×10n 2.5×10n4×10n6×10n式中:n是正整数,负整数或零。
1.3.1.5.分度值分度值应符合如下系列中之一:1×10n 2×10n5×10n式中:n是正整数、负整数或零。
1.3.1.6准确度等级1 1.6 2.5 41.3.2零位1.3.2.1带有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或真空表时,指针应紧靠止销,“缩格”应不得超过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
【计量知识】压力表的检定内容有哪些
【计量知识】压力表的检定内容有哪些1、外观检查外观检查包括外形结构、标志、指示装置、测量范围、分度值、精度等级等。
用目测检查压力表是否装配牢固,有无松动现象,有无明显的损伤。
如发现压力表外壳的固定螺丝松动,应立即将固定螺丝拧紧,以免在检定过程中对示值的读取造成影响。
压力表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计量单位、出厂编号等标志应清晰完整。
压力表的表玻璃应无色透明,表面无损伤开裂,刻度盘应平整光洁,数字及各标志应清晰可辨。
指针的长度、宽度应符合规程要求并不能有松动现象。
2、零位误差检定(1)带有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情况下,指针应紧靠止销,中间不应有间隙;(2)没有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的情况下,指针应位于零位标志之间,零位标志的宽度应不超过被检压力表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2倍。
3、示值误差检定(1)在压力表检定之前要做好以下两件事情,一是压力表在检定之前必须在满足检定环境条件下恒温静置2小时后方可进行后续项目的检定;二是对检定时标准器的选取要符合规程要求,即标准器的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应不大于被检表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4。
检定时,从零位开始缓慢加压到第一个检定点,待压力稳定后,先读取标准器的示值,再读取一般压力表的示值,然后用手指轻敲压力表的表壳,读取压力表的示值并记录下来。
轻敲前后被检压力表示值与标准器示值之差,即为该压力表第一检定点的示值误差(两次读数均按分度值的1/5估读),至此完成第一个检定点的检定。
按上述方法对压力表其余的检定点进行检定,直至对测量上限进行检定结束。
耐压3min后,缓慢均匀降压进行反向检定,直至回到零位,完成压力表示值误差的检定。
(2)压力真空表真空部分的示值误差检定:压力测量上限(0.3~2.4)MPa,疏空时指针应能指向真空方向;压力测量上限为0.15MPa,真空部分检定两个点的示值误差;压力测量上限为0.06MPa,真空部分检定三个点示值误差。
(3)真空表应按当地大气压90%以上疏空度进行耐压3min。
压力表、真空表的检定3篇
压力表、真空表的检定
第一篇:压力表检定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压力是我们经常接触到的物理量之一,它广泛应用于工业、医疗、生活等领域。
而压力表是用于测量压力的基本工具之一,用于测量气体或液体在某一点上的压力。
为确保压力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定期对其进行检定。
本篇文章将介绍压力表检定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压力表检定的基本原理
压力表检定的基本原理是将待检表的压力与标准压力表或标准压力源的压力进行比较,根据两者之间的误差判断待检表的准确性和误差范围。
初步准备
进行压力表检定前,需要对压力表进行清洁,并检查表头、刻度盘、玻璃等部件是否完好,以保证检验的准确度和可靠性。
检定用标准压力表
选择与待检压力表量程相同的标准压力表和标准压力源,使用专业检定设备将待检压力表与标准压力表进行比较,记录计时器的读数。
检查待检表和标准表的读数差异,并计算出待检表的误差为多少。
误差修正
如果待检表的误差在规定的误差范围内,则可以通过误差修正来调整表的读数。
如果误差超出了规定误差范围,则需要进行修理或更换表头。
误差计算
待检表和标准表的读数差异称为真实误差,真实误差除以标准表的读数称为相对误差。
相对误差应该在规定的误差范围内,如果超出了规定范围则需要进行修理或更换表头。
总结
压力表检定的基本原理是将待检表的压力与标准压力表或标准压力源的压力进行比较,根据两者之间的误差判断待检表的准确性和误差范围。
经常对压力表进行检定,不仅可以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还能延长其使用寿命。
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
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JJG 52-87代替JJG 52-71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the Bourdon Pressure Gauge,Pressure Vacuum Gauge and VacuumGauge for General Use本检定规程经国家计量局于1987年4月11日批准,并自1987年10月1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上海市标准计量管理局起草单位:上海市标准计量管理局计量管理所本规程技术条文由起草单位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宣家荣(上海市标准计量管理局计量管理所)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测量上限为-0.1~250MPa的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以下简称压力表)的检定。
一技术要求1 压力表按其所测介质不同,在表盘的仪表名称下面应有一条表1中所规定颜色的横线,并注明特殊介质的名称,氧气表还必须标以红色“禁油”字样。
表12 压力表的各部件应装配牢固,不得有影响计量性能的锈蚀、裂纹、孔洞等缺陷。
3 用于测量气体的压力表在表壳背面应有安全孔,安全孔上须有防尘装置。
当弹性元件破裂时,应能使气体从表壳背面逸出(不准被测介质逸出表外的仪表例外)。
4 压力表的表盘分度数字及符号应完整清晰。
表盘分度标尺应均匀分布、所包的中心角一般为270°、标有数字的分度线宽度不应超过表2规定。
表2 (mm)5 压力表的指针应伸入所有分度线内,其指针指示端宽度应不大于最小分度间隔的1/5。
指针与分度盘平面间的距离应在1~3mm范围内表壳外径在200mm以上的(包括200mm),其指针与分度盘平面距离应在2~4mm范围内。
6 压力表的封印装置,在不损坏封印的情况下,应不能触及到内部机件。
7 压力表处于工作位置,在未加压力或未疏空时,在升压检定前和降压检定后,其指针零值误差应符合下列要求:7.1 有零值限止钉的压力表,其指针应紧靠在限止钉上。
压力表、真空表的检定
五、文件修订历史
版本号
生效日期
修订内容
申请单号
0
首次制定
-
六、相关记录
记录1: 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检定原始记录 (TEQ-4006—01)
七、附件
附件1确度等级及最大允许误差
附件1: TEQ—4006
2、 将标准表和被检表装在校验仪上,被检表若是氧气乙炔等禁油表,则应安装在与油水分离器连接
的禁油接头上,检查和调整校验器,排除油路中的空气,使各部位作用良好。
3、 观察检定室温湿度表,看温、湿度是否达到检定规程要求,即温度(20±5)℃,相对湿度≤85%,否则应进行调控使其符合要求。温、湿度实测值应填入“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检定原始记录"
分 度 值: Pa 最大允许误差: Pa 制 造 商:
检定温度: ℃ 相对湿度: %
检定依据:JJG52—2013《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计量检定规程》
本次校准使用的主要计量标准器:
标准器名称
型号规格
出厂编号
准确度等级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精密压力表
( )MPa
0。4 级
1。外观检查: 2.零位误差: 3.指针偏转平稳性
3、 被检表是压力真空表,对真空部分进行检定:将被检表和标准真空表安装在真空校验器上检定。
4、 真空表按当地大气压90%以上疏空度进行耐压3min.被检表是特殊压力表,要进行附加检定:对氧气压力表的无油脂检查、带检验指针压力表的检验指针的检查、双针压力表双针影响的检查以及电接点压力表绝缘电阻和设定点的检定。
4。示值检定:Pa
标准器的压力值
JJG52-2013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
例1:压力表测量范围为:(0-100)MPa, 准确度等级为2.5级的压力表的最大允许 误差 =±B%(上限—下限) = ±2.5%(100-0)MPa =±2.5MPa 例2:压力表测量范围为(-0.1-0.15) MPa,准确度等级为1.0级的压力表的最 大允许误差 =±B%(上限—下限) = ±1.0%{0.15-(-0.1))}MPa =±1%x0.16MPa=±0.0016MPa.
d) 压力表指针指示端的宽度应 不大于分度线的宽度;
e) 具有调零装置的压力表,其调 零装置应灵活可靠。
6.1.3主要对压力表指示装置的具 体要求,包括表玻璃、分度盘、 指针和调零装置的具体要求。
6.1.4测量范围(上限 和正常量限)
测量范围的上限应 符合以下系列中之一:
( 1×10n, 1.6×10n , 2.5×10n, 4×10n , 6×10n )/ Pa、kPa或MPa
一般压力表的安装方式分为螺纹连接和盘装连接2种。
盘装连接又分为:径向下端后环;轴向同心式前环;轴向同心式后环和 轴向偏心式前环4种,
7.1.1 标准器 标准器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应不大于被检压力表最大允许
误差绝对值的1/4。
可供选择的标准器有: a)弹性元件式精密压力表和真空表; b)活塞式压力计; c)双活塞式压力真空计; d)标准液体压力计: e)补偿式微压计; f)0.05级及以上数字压力计(年稳定性合格的); g) 其它符合要求的标准器。
★6.1.2标志中增加 了制造计量器具许 可证标志及编号等 信息。
6.1.3 指示装置
a) 压力表表面玻璃应无色透明, 不得有妨碍读数的缺陷或损伤;
b) 压力表分度盘应平整光洁, 数字及各标志应清晰可辨;
压力表检定规范
压力表检定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压力表的检定,适用于测量范围上限为(-0.1—1000)MPa 系列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2 引用文献JJG 52--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3 检定条件3.1检定室内温度:20±5℃3.2检定室内湿度:≤85%RH3.3环境压力:1个标准大气压,压力表应在此环境条件下至少静置2小时方可检定。
4检定方法和技术要求4.1 外观检查4.1.1检查方法:用专用擦布擦试表面,保持表面清洁、无油污,目力观察待检表。
4.1.2表面上不应有碰伤、锈鉵或其他缺陷。
4.1.3表刻线和数字应清晰、均匀,不应有脱色现象。
4.1.4分度盘应有如下标志:制造厂名或商标;产品名称;出厂编号;计量单位和数字、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真空表应有(-)号或“负”字;准确度等级。
4.1.5分度盘应平整光洁,各标志清晰可辨。
4.1.6指针指示端应能覆盖最短分度线长度的1/3---2/3。
4.1.7指针指示端的宽度不大于分度线的宽度。
4.2检定用工作介质:测量上限(0.25—60)MPa的压力表,工作介质为45号变压器油。
氧气表、乙炔表工作介质为纯净水。
4.3氧气表、乙炔表的无油脂检查:为了保证安全,在示值检定前、后应进行无油脂检查。
检查方法是:将纯净的温开水注入弹簧管内,经过摇晃,将水甩入盛有清水的器具内,如水面上没有彩色的油影,则认为没有油脂4.4 示值误差、回程误差和轻敲位移的检定:按JJG 52--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执行。
4.5检定时要认真填写好检定记录和检定证书。
不合格的压力表填写好检定结果通知书。
4.6检定结束后,搞好仪器、仪表及工作台面的卫生。
5 检定结果的处理5.1根据检定情况,每检定一个数据随时填写在“检定记录”中,记录应清洁、数据准确、无涂改,确因笔误需更改时,应按规定执行。
压力表检定规程
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JJG 52-87代替JJG 52-71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the Bourdon Pressure Gauge,Pressure Vacuum Gauge and VacuumGauge for General Use本检定规程经国家计量局于1987年4月11日批准,并自1987年10月1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上海市标准计量管理局起草单位:上海市标准计量管理局计量管理所本规程技术条文由起草单位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宣家荣(上海市标准计量管理局计量管理所)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测量上限为-0.1~250MPa的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以下简称压力表)的检定。
一技术要求1 压力表按其所测介质不同,在表盘的仪表名称下面应有一条表1中所规定颜色的横线,并注明特殊介质的名称,氧气表还必须标以红色“禁油”字样。
表12 压力表的各部件应装配牢固,不得有影响计量性能的锈蚀、裂纹、孔洞等缺陷。
3 用于测量气体的压力表在表壳背面应有安全孔,安全孔上须有防尘装置。
当弹性元件破裂时,应能使气体从表壳背面逸出(不准被测介质逸出表外的仪表例外)。
4 压力表的表盘分度数字及符号应完整清晰。
表盘分度标尺应均匀分布、所包的中心角一般为270°、标有数字的分度线宽度不应超过表2规定。
表2 (mm)5 压力表的指针应伸入所有分度线内,其指针指示端宽度应不大于最小分度间隔的1/5。
指针与分度盘平面间的距离应在1~3mm范围内表壳外径在200mm以上的(包括200mm),其指针与分度盘平面距离应在2~4mm范围内。
6 压力表的封印装置,在不损坏封印的情况下,应不能触及到内部机件。
7 压力表处于工作位置,在未加压力或未疏空时,在升压检定前和降压检定后,其指针零值误差应符合下列要求:7.1 有零值限止钉的压力表,其指针应紧靠在限止钉上。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
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由此可知,共有4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
由于医疗卫生氧气表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不常见,不做讨论,只讨论用于安全防护的3种10类压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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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管理规程
题目:压力表、真空表的检定颁发部门:质量保证部制定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分发部门:质量保证部(2)
一、目的
指导和规范检定人员正确地从事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的检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
三、职责
计量室人员负责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的检定。
四、内容
(一)准备工作
1、根据被检表量程选取同量程标准表和大于其量程的校验器,检查标准表标签是否在有效期内。
2、将标准表和被检表装在校验仪上,被检表若是氧气乙炔等禁油表,则应安装在与油水分离器连接
的禁油接头上,检查和调整校验器,排除油路中的空气,使各部位作用良好。
3、观察检定室温湿度表,看温、湿度是否达到检定规程要求,即温度(20±5)℃,相对湿度≤85%,
否则应进行调控使其符合要求。
温、湿度实测值应填入“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检定原始记录”
4、仪表在检定前应在以上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至少静置2小时。
(二)外观条件
1、压力表装配牢固、无松动现象、外表无瑕疵、划伤、损伤,测量氧、氢、乙炔级其他可燃性气体压力
表,要有标记见附件1。
2、标志:产品名称、计量单位和数字、出厂编号、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制造商名称等。
3、表面玻璃无色透明,没有妨碍读数的缺陷和损伤。
4、分度盘平整光洁,数字及各标志清晰可辨。
5、指针指示端覆盖最短分度线长度的1/3~2/3,带设定指针的指示端能覆盖主要分度线的1/4~2/4。
6、指针指示端的宽度不大于分度线的宽度。
(三)零位误差检查
1、对带有止销的压力表,指针应紧靠止销,“缩格”应不超过附件2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
2、没有止销的压力表,指针应在零位标志内,零位标志宽度应不超过附件2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
的2倍。
(四)示值误差检定
1、示值检定按标有数字的分度线依次(升压或降压)进行。
2、检定时,从零点开始逐渐平稳地升压至第一个检定点(即标准器的示值),然后读取被检表示值(按
分度值的1/5估读),接着用手指轻敲被检表外壳,再读数,并记录轻敲后示值和轻敲位移(轻敲前后示值之差)。
当示值达到测量上限后,关闭被检表供压阀,切断压力源(或真空源),耐压3min,观察压力表耐压情况,并记录,再依次逐点进行降压检定直至零位,有正负两个压力量程的压力表应
标准管理规程
题目:压力表、真空表的检定颁发部门:质量保证部
该分别进行正负两个压力量程的示值误差检定。
3、被检表是压力真空表,对真空部分进行检定:将被检表和标准真空表安装在真空校验器上检定。
4、真空表按当地大气压90%以上疏空度进行耐压3min。
被检表是特殊压力表,要进行附加检定:对氧气
压力表的无油脂检查、带检验指针压力表的检验指针的检查、双针压力表双针影响的检查以及电接点压力表绝缘电阻和设定点的检定。
5、各项检定结果均填入“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检定原始记录”,并对检定数据进行计算和处理。
(五)回程误差检定
在示值误差检定时进行,同一检定点升压,降压轻敲表壳后被检表示值之差的绝对值即为回程误差。
(六)轻敲位移检定
在示值误差检定时进行,同一检定点轻敲压力表外壳前与轻敲压力表外壳后指针位移变化引起的示值即为轻敲位移数。
(七)示值误差、回程误差以及轻敲位移和指针偏转平稳性均应符合附件2的要求。
(八)检定结果处理
1、检定合格的压力表,出具检定证书,并贴上合格标签。
2、检定不合格的压力表,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和内容。
(九)检定周期
压力表的检定周期可根据使用环境及使用频繁程度确定,一般为6个月。
(十)相关支持性文件
JJG52-2013《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计量检定规程》
五、文件修订历史
六、相关记录
记录1: 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检定原始记录(TEQ-4006-01)
七、附件
附件1:特殊被测介质标示横线的颜色
附件2:准确度等级及最大允许误差
附件1: TEQ-4006
特殊被测介质标示横线的颜色
附件2: TEQ-4006
准确度等级及最大允许误差
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检定原始记录
证书编号:
送检部门:仪器名称:型号规格:
出厂编号:测量范围: Pa 准确度等级:级
分度值: Pa 最大允许误差: Pa 制造商:
检定温度: ℃相对湿度: %
检定依据:JJG52-2013《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计量检定规程》
本次校准使用的主要计量标准器:
1.外观检查:
2.零位误差:
3.指针偏转平稳性
4.示值检定: Pa
5.电接点压力表设定点偏差、切换差: Pa
6.电接点压力表的绝缘电阻:
7.电接点压力表的绝缘强度:
8.其他:
结论:根据以上各项检定结果,该压力表。
检定日期:检定员:核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