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范本

合集下载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模板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模板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惩罚规定模板为加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规范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行为,保障项目的顺利推动和建设的质量安全,特订立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的目的,在于明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范围、责任和惩罚措施,保护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作的稳定有序进行。

本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包含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其下属管理人员。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依照其责任大小予以相应的行政惩罚。

第二章违法违规行为及惩罚措施第三条违法违规行为定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不依照相关质量和安全标准要求组织施工工作; 2. 未严格执行施工图纸,造成质量安全隐患; 3. 未确保施工过程中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 未依照规定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整改; 5. 未依照合同商定供应施工所需的料子和设备; 6. 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未经批准擅自更改施工工艺或加快施工进度; 7. 未配备符合要求的施工管理人员或使用未经培训合格的工人。

第四条惩罚措施对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施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违规情节轻重可以采取以下惩罚措施: 1. 口头警告: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细小,无重点影响的,可以口头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2. 责令整改:对于影响项目质量和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立刻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整改情况; 3. 行政惩罚: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严重,造成重点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可以予以罚款、停工整顿、吊销建设单位资质等行政惩罚措施; 4. 移送司法机关:对于构成犯罪的违法违规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追究。

第三章惩罚程序第五条案件审理程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案件,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调查与审理。

具体程序如下: 1. 收到举报或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立刻启动调查程序; 2. 进行现场勘查、手记相关证据,听取相关人员的叙述和申辩; 3. 完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理看法; 4. 依据调查报告,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决议惩罚措施; 5. 对惩罚决议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标准范本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0160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一)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惩罚规定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惩罚规定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惩罚规定目录•一、总则•二、管理标准– 2.1 质量管理标准– 2.2 安全管理标准•三、考核标准•四、行政惩罚– 4.1 细小违规行为– 4.2 严重违规行为•五、附则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规范其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界经验,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旨在保障项目实施的质量安全。

二、管理标准2.1 质量管理标准1.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2.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料子符合标准要求,质量可控;3.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订立施工组织方案,并组织实施;4.定期召开工程质量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5.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实现验收标准。

2.2 安全管理标准1.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2.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和权限;3.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4.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包含人员配备、安全设施等;5.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除去安全隐患;6.发生安全事故时,组织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三、考核标准1.工程质量考核标准:–工程质量实现或超出国家和行业要求;–无工程质量违规行为;–工程质量问题及时处理,不影响项目进度和使用。

2.安全管理考核标准:–安全生产实现或超出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及时排查除去,未发现重点安全隐患。

四、行政惩罚4.1 细小违规行为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细小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行政惩罚措施:1.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提示其注意依法依规进行项目管理;2.教育:布置培训,强化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的学习,提高管理水平;3.积分扣除:依照积分管理制度,予以相应的积分扣除。

4.2 严重违规行为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行政惩罚措施:1.撤销资格证书:短时间或永久取消其从事相关工程项目的资格证书;2.惩罚款:依据情况,依法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3.停工整顿:对涉事项目进行停工整顿,并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质量安全标准;4.积分扣除:依照积分管理制度,予以相应的积分扣除;5.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项目负责人行政拘留。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惩罚规定一、背景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项目管理、安全生产、施工质量等方面的工作。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建设安全至关紧要。

然而,近年来,一些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存在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因此,建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惩罚规定,对于规范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行为,维护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具有紧要意义。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全部建设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三、行政惩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以下行政惩罚:1. 警告:对于细小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可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提示其遵守相关法规,不能再次发生同类行为。

2. 罚款:对于一般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可予以肯定数额的罚款,罚款依据其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决议。

3. 暂时停止使用设备或工程停工整改:对于相对严重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可暂时停止使用相关设备或停工整改,直到行为被矫正为止。

4. 吊销资质证书:对于重点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将吊销其资质证书,永不再予申领。

5. 刑事责任:对于构成犯罪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以下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实在内容:1. 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未经许可建设工程或变更工程设计,或擅自更改工程进度、质量标准等。

2. 未依照工程安全规范和标准进行现场管理,安全隐患较多,仍连续施工。

3. 对工程面临的不安全事故隐患不实行适时防范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4. 未依照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要求,违规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和设备。

5. 玩忽职守、无视技术规范,任由建设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致使其造成损失。

6. 未经核准,擅自启动建设工程,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正式样本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828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正式样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一)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项目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本

项目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本

项目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本根据项目安全管理的需要,特制定以下处罚规定范本,以保障项目安全的顺利进行。

一、违规行为处罚1. 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给予写字纸或书写报告、延长工作时间、扣发工资或追究责任等相应处罚。

2. 私自改动工程图纸、施工方案等相关文件的,给予严重警告,并要求恢复原样,如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未经许可私自使用工程设备、机械和材料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给予写字纸或书写报告、延长工作时间、扣发工资或追究责任等相应处罚。

4. 违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无故拖延工期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给予书面警告、延长工作时间、扣发工资或追究责任等相应处罚。

5. 向他人泄露项目安全信息和工程机密的,给予严重警告,并追究法律责任。

6. 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工程改变或增减工程量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给予写字纸或书写报告、延长工作时间、扣发工资或追究责任等相应处罚。

二、事故责任追究处罚1. 个人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经鉴定认定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2. 项目管理部门在工程施工管理中严重失职,导致严重事故的发生或者酿成重大经济和社会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 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存在违反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事故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工程施工前未按规定履行安全审查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三、其他规定1. 项目管理部门有权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随机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将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2. 涉及项目安全管理的相关纠纷,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解或处理,对需要追究责任的,将严格依法处理。

3. 项目安全管理的处罚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以保障项目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

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正式样本

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2677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正式样本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或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规定被处罚的,应当依照该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设计单位未依据勘察成果文件或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工程设计,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被处罚的,应当依照该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的处理设计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对设计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的处罚设计单位未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五、违反第五项规定的处理设计文件签章不全的,对设计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范文

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范文

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惩罚(处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企业设计项目负责人对质量安全的管理,保障项目的合法合规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惩罚(处理)。

第三章违法行为认定第一条质量违法行为1.设计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设计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导致设计方案存在严重缺陷的;2.设计项目负责人不依照合同商定或相关规定进行设计,造成项目质量不达标的;3.设计项目负责人未及时修复设计过程中显现的重点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4.设计项目负责人窜改设计文件,隐瞒设计缺陷或伪造项目验收资料的;5.设计项目负责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其他行为。

第二条安全违法行为1.设计项目负责人在设计过程中有意隐瞒或谎报安全风险,造成项目安全隐患的;2.设计项目负责人未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导致项目发生安全事故的;3.设计项目负责人拒绝参加相关安全培训或演练,严重影响项目安全的;4.设计项目负责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行政惩罚(处理)措施第一条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发现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企业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书面通知其整改期限和整改内容。

整改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修复设计缺陷、重新编制设计方案、参加相关培训等。

第二条质量安全工作查封1.对于企业发现存在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企业有权暂时停止其负责的设计项目,并进行质量安全工作查封。

质量安全工作查封的期限不得超出180天。

2.质量安全工作查封期间,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全力搭配企业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帮助企业解决质量安全问题。

第三条行政罚款当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违法行为严重,造成重点社会危害或严重经济损失时,企业有权决议对其处以行政罚款。

行政罚款的金额由相关部门依据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进行定额或比例惩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范文(二篇)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范文(二篇)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行为,切实保障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处罚规定。

本处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处罚规定适用于项目部员工和所有相关承包商、分包商方面的行为。

三、管理原则:1. 规范性原则: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追究和处罚。

2. 公正性原则:处罚必须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3. 依法原则:处罚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并且符合程序正义。

四、处罚主体: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门是处罚的主体,负责对违反规定行为进行调查、确认和处罚。

五、处罚标准:1. 对未佩戴安全帽进行施工的行为:(1)首次违规:口头警告并上报该员工的违规情况,记录在案。

(2)重复违规:罚款5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3)多次重复违规:罚款1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同时,限制该员工在一定期限内参与高风险工作。

2. 对乱丢废弃物和建筑垃圾行为:(1)首次违规:罚款1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2)重复违规:罚款2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3)多次重复违规:罚款5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同时,限制该员工在一定期限内参与工地整理和清理工作。

3. 对未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行为:(1)首次违规:口头警告并上报该员工的违规情况,记录在案。

(2)重复违规:罚款5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3)多次重复违规:罚款1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同时,限制该员工在一定期限内参与高风险工作。

4. 对违章作业行为:(1)首次违规:罚款5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2)重复违规:罚款10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3)多次重复违规:罚款2000元,并进行书面警告,记录在案。

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

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

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惩罚(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维护设计项目质量安全,确保设计项目负责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明确行政惩罚(处理)的范围和标准,特订立本规定。

2.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设计项目负责人在设计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

第三条行政主管部门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惩罚(处理)工作由企业法务部门和设计项目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实在工作由设计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第四条定义1.设计项目负责人:指在设计项目执行过程中负责设计工作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等行政职务者。

2.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指设计项目负责人在执行设计项目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或违反职业道德,严重影响设计项目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惩罚(处理)范围和标准第五条范围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惩罚(处理)包含警告、罚款、限制从业、暂时停止执业资格、吊销执业证书等措施。

第六条警告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较轻,未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可以予以警告惩罚。

第七条罚款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较重,造成肯定影响,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照金额大小予以罚款惩罚。

第八条限制从业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予以罚款等惩罚后仍不改正的,可以限制其从业肯定期限。

第九条暂时停止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点社会影响,可能危害公共安全,限制从业惩罚后仍不改正的,可以暂时停止其执业资格肯定期限。

第十条吊销执业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或者情节特别严重,予以暂时停止执业资格惩罚后仍不改正的,可以吊销其执业证书,停止其在设计项目中担负负责人的资格。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模板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模板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惩罚规定模板为规范和加强我公司建筑施工项目经理的管理行为,保障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公司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行政惩罚措施。

一、违法行为的划分依据建筑施工项目经理的违规行为类型和严重程度,将违法行为分为细小、一般和重点三个级别。

1.细小违法行为:包含项目经理未及时整改可矫正的质量问题、安全问题,以及细小违反建筑施工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一般违法行为:包含项目经理未依照规定整改严重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及较为严重违反建筑施工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重点违法行为:包含项目经理严重违章指挥,导致重点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发生,及严重违反建筑施工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依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的不同违法行为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1.细小违法行为惩罚措施:–第一次细小违法行为:口头警告,并责令其立刻改正,并备注在建筑项目管理档案中。

–第二次细小违法行为:书面警告,并责令其立刻改正,由监理工程师或安全工程师对其进行现场引导,商定整改期限,并备注在建筑项目管理档案中。

–第三次细小违法行为:书面警告,并责令其立刻改正,由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更严厉的批判教育,并备注在建筑项目管理档案中。

2.一般违法行为惩罚措施:–第一次一般违法行为:口头警告并责令立刻改正,同时扣除该项目经理的绩效奖金10%,并备注在建筑项目管理档案中。

–第二次一般违法行为:写出书面警告,并责令立刻改正,同时扣除该项目经理的绩效奖金20%,由公司高层进行更严厉的批判教育,并备注在建筑项目管理档案中。

–第三次一般违法行为:书面警告,并责令立刻改正,同时扣除该项目经理的绩效奖金30%,暂时停止其任职期限,并报请公司高层对该项目经理进行考察和处理,并备注在建筑项目管理档案中。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正式)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4532-72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一)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标准版本

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67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标准版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或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规定被处罚的,应当依照该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设计单位未依据勘察成果文件或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工程设计,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被处罚的,应当依照该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的处理设计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对设计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的处罚设计单位未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五、违反第五项规定的处理设计文件签章不全的,对设计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六、违反第六项规定的处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在施工前未组织设计人员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对设计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七、违反第七项规定的处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未组织设计人员参加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或未组织设计人员参与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的,对设计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地方有关法规和规章条款不在此详细列出,各地可自行补充有关规定。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

项目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文(二篇)

项目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文(二篇)

项目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文一、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罚1.安全生产责任缺失违规行为: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导致项目发生安全事故。

处罚措施:责令项目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进行安全管理培训;同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违反操作规程违规行为:项目从业人员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或违反规程操作,造成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

处罚措施:对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3.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违规行为:项目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劳动防护用品,或佩戴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处罚措施:对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对于拒不佩戴或重复违规佩戴行为的,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4.未经培训或持证上岗违规行为:项目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持证上岗,进行与其岗位职责相关的工作。

处罚措施:对涉事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要求其参加正规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对于拒不参加培训或不持证上岗的行为,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5.违反用电安全规定违规行为:项目从业人员未按照用电安全规定进行操作,或擅自改动电气线路和设备,造成电气事故隐患。

处罚措施:对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参加电气安全培训,增强用电安全意识。

对于拒不整改或重复违规行为的,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6.未按规定使用防护设施违规行为:项目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防护设施,如防护带、安全网等,导致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事故。

处罚措施:对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使用合格的防护设施。

对于拒不使用或重复违规行为的,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7.超负荷作业违规行为:项目从业人员擅自进行超负荷作业,超出设备或工具的额定使用范围,造成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

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示范文本

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示范文本

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或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规定被处罚的,应当依照该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设计单位未依据勘察成果文件或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工程设计,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被处罚的,应当依照该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的处理设计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对设计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的处罚设计单位未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五、违反第五项规定的处理设计文件签章不全的,对设计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六、违反第六项规定的处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在施工前未组织设计人员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对设计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

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

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惩罚(处理)规定一、前言设计项目负责人是设计项目的领头人,在设计、施工、使用和检验等各个环节中都扮演侧紧要的角色。

质量安全对于设计项目的成功实施至关紧要,一旦显现违法违规行为,将对工程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甚至威逼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对于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必需依法严厉处理,以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当进行,促进城市文明的进展。

为此,订立本规定,以规范设计项目负责人行为规范,加强设计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强化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法制观念,落实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法律责任,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设计项目施工、使用、检验等过程中,设计项目负责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拦阻正常工程建设和管理等情形的处理。

三、责任承当1.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所负责的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管理和监管,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充足法律标准和规定。

2.设计项目负责人发觉设计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等情况,应当立刻报告有关部门,并实行切实措施加以处理,防止发生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

3.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对工程进行全面评估,发觉问题适时处理、整改,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牢靠。

4.设计项目负责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件的,要承当法律责任。

假如造成重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恶化的,还要承当赔偿责任。

四、处理原则1.认定过程要法定程序。

认定的过程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敬重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取证、听取申辩和辩护看法,做到公正、公开、公正。

2.决断从严。

对于设计项目负责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拦阻工程建设和管理等情形,要决断从严,依法进行行政惩罚,从而达到惩戒警示、震慑效果,促进设计项目的质量安全工作。

3.选择适当的惩罚方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5072
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或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规定被处罚的,应当依照该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设计单位未依据勘察成果文件或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工程设计,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被处罚的,应当依照该条例第
七十三条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的处理
设计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对设计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的处罚
设计单位未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五、违反第五项规定的处理
设计文件签章不全的,对设计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六、违反第六项规定的处理
设计项目负责人在施工前未组织设计人员向施工
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对设计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七、违反第七项规定的处理
设计项目负责人未组织设计人员参加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或未组织设计人员参与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的,对设计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地方有关法规和规章条款不在此详细列出,各地可自行补充有关规定。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