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成品保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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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 (1)

第二章成品质量控制措施 (1)

第三章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成品的具体保护措施 (1)

第一节钢筋、砌块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1)

第二节主体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3)

第三节门窗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3)

第四节抹灰工程成品保护 (4)

第五节(楼)地面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4)

第六节墙面饰面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5)

第七节墙面乳胶漆、外墙漆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5)

第八节屋面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5)

第九节给排水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6)

第十节电气工程成品保护 (6)

第一章编制依据

一、根据民政园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二、根据民政园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工程施工设计图所包括的施工作业内容。

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所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

第二章成品质量控制措施

一、本工程属于高层建筑施工,其施工的总体安排分为四个主要阶段。即:基础以下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装饰装修施工阶段室外环境、安装调试、竣工验收阶段。

二、各施工阶段的工序约束严格,程序固定,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和施工的成品及半成品质量保护均影响工程的整体效果,所以对各工序施工所形成产品质量的成品保护管理是本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地上建筑物的施工按施工流水作业,施工速度、质量控制相对稳定,但因工作面广、头绪增多,各工序施工、安装等的时时插入,组织一个立体交叉流水施工作业模式,因此不断有成品、半成品的产出和形成,加强成品的质量管理和保护将是保证整个工程按时、保质、保量能否完成的关键。

三、我公司在总结高层建筑施工经验基础上,对建筑物的质量和面品保护制定了详细的控制措施,形成了以班组为单位的成品保护责任制度,层层把关,落实到人,用制度约束行为。

第三章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成品的具体保护措施

第一节钢筋、砌块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一)、钢筋的堆放

1、钢筋应尽量放入仓库或加工棚内,在仓库及加工棚周围应设排水沟,堆放钢筋下面应设垫木或砖垛,离地不低于200mm,或用钢管搭设堆放架堆放,在显著位置挂吉标识牌。

2、钢筋不具备入库、棚内堆放条件,应在施工平面总布置图上确定施工现场的堆放位置,宜选择取材方便、地势较高、土质坚实,较为平坦,便于运输的卸料的露天场地堆放,在场地周围应挖排水沟,钢筋下面应垫不低于200mm的垫木或砖垛,上面用彩条布覆盖,在显著位置挂标识牌。

3、钢筋堆放应严禁与酸、盐、油类物质存放在一起,以免污染和腐蚀钢筋。

4、钢筋半成品应分部位、分构件按号码顺序堆放,不得将几项工程的钢筋重叠堆放

在一处。同一工程、同一构件成品钢筋宜按号牌排列堆放。

5、预埋件焊好,打磨后,应及时进行浸磷、刷防锈漆,按用途、规格、品种和数量分开挂牌堆放。

6、挂牌上应注明进场时间、规格、数量、钢号、拟使用部位、抽验结果等,使用情况应有流水帐目。

二)、现浇钢筋砼工程成品保护

1、钢筋绑扎成型的成品质量保护

①钢筋按图绑扎成型完工后,应将多余钢筋,扎丝及垃圾清理干净。

②接地及预埋等焊接不能有咬口、烧伤钢筋。

③木工支模及安装预留、预埋、砼浇筑时,不得随意弯曲、拆除钢筋。

④基础、梁、板绑扎成型完工的钢筋上,后续工种、施工作业人员不能任意踩踏或

重物堆置,以免钢筋弯曲变形。

⑤木工支模在钢筋绑扎成型后完工、作业面上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

⑥模板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如发现污染应及时清理干净。

⑦水平运输车道应按方案铺设,不能直接搁置在钢筋面上。

2、模板保护

①模板支模完成后应及时将全部多余材料及垃圾清理干净。

②安装预留、预埋应在支模时配合进行,不得任意拆除模板及重锤敲打模板、支撑,以免影响质量。

③模板侧模不得堆靠钢筋等重物,以免倾斜、偏位,影响模板质量。

④禁止平台模板面上集中堆放重物。

⑤砼浇筑时,不准用振动棒等,撬动模板及埋件,砼应反锹入模,以免模板因局部荷载过大造成模板受压变形。

⑥水平运输车道,不得直接搁置在侧模上。

⑦模板安装成型后,应派专人值班保护,进行检查、校正,以确保模板安装质量。

3、砼成品保护

①砼浇筑完成应将散落在模板上的砼清理干净并按方案要求进行覆盖保护。

②冬雨期施工砼成品,应按冬雨期要求进行覆盖保护。

③砼终凝前,不得上人作业,应按方案规定确保间隔时间和养护期。

④楼层面砼面上应按作业程序分批进场施工作业材料,分散均尽量轻放,不得集中

堆放。

⑤下道工序施工的或堆放的油漆、酸类等物品,应用桶装放置,施工操作时,应对砼面进行覆盖保护。

⑥不得随意开槽打洞,安装应在砼浇筑前做好预留预埋。

⑦砼面上临时安置施工设备应垫板,并应作好降污染覆盖措施,防止机油等污染。不得重锤重物击打砼面。

⑧砼承重结构模板应达到规定强度方可拆除。

三)、空心砌块及加气砼砌块的堆放

1、砌块的堆放场地应平坦、干燥,宜选择取料方便,并挂标识牌。

2、砌块堆放场地应遵守先入场先使用的原则,特别是非烧结砌块材料应严格控制出厂时间及入场时间,保证砌块有足够的放置时效时间释放砌块自身的收缩,变形应力。

3、遇水浸泡施工的砌块不能马上使用,应将自身的含水率达到10%左右才允许使用。

4、挂牌上应注明进场时间及出厂生产时间、堆码数量、允许使用时间和强度、容重等级、抽验结果等。

第二节主体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现浇框架柱及楼梯踏步在主体结构施工中棱角突出,应加强成品的保护意识,模板拆除后,应及时采用木条护角,防止拆除支撑架料及梁、板模时对棱角的撞击破坏,禁止野蛮拆卸模板。

2、现浇楼板浇筑完成后,抹平、压实、拉毛从作业出入口远端顺一个方向边退边作业,成型的砼面严禁再上人踩踏,必须待结构砼强度达到1.2Mpa以上才允许进入后一工序施工。搭设脚手架支撑系统应防止集中施工荷载和架料对砼面的冲击对结构的破坏,支撑钢管下脚应垫设楞木。严禁在楼面上拖、拉物品和拌制砼及砂浆。

3、主体结构应加强养护工作,保证砼强度的持续增长。严禁在柱、梁、板等主要受力构件上凿打。如果确因预埋移位和其它原因需凿打出洞等,必须经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监理、业主代表同意后方能实施,并编制详细的补强处理措施。

4、填充砌体施工完成后,应防止外物对砌体的碰撞、拢动,造成砌体破损及开裂,砌体严禁留设脚手架眼。构造柱支模,管线开槽施工必须等砌筑砂浆强度大于80%后才允许进行,砌体上出现的孔洞与破损应采用1:2瓜米石砼填补密实,并进行养护。

第三节门窗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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