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业务承保政策制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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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业务承保政策制定指南
为切实贯彻落实公司2010年全国分公司总经理会议与全国车辆保险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分解和落实2010年公司车险发展计划与利润目标,强化车险承保过程管控与阶段性考核,全面促进车险产品线风险识别、风险选择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快速提升,坚定不移实现2010年车险有效益发展与增长方式的转变,现就车险业务承保政策制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承保政策制定原则
(一)专业化原则。各分支机构应结合2008-2009年车险总体与各险种、各客户群、各渠道实际经营的盈利情况与2010年车险发展与利润目标,结合区域市场竞争特征与行业自律关系,通过对业务分类、费率折扣、费用管控,险种优化组合等承保环节的专业调控与预设措施,提升车险风险识别、选择和控制能力,夯实经营管理基础,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二)标准化原则。通过对车险业务分析方法及承保政策制定思路的统一,实现业务风险识别、风险管控手段的标准化,提高承保政策制定的效率和质量。
(三)集中化原则。按照本承保政策制定指南,由省级分公司集中制定承保政策,并对标准化的业务实施集中承保管控。
(四)差异化原则。按照本承保政策制定指南,由省级分公司结合行业、市场和公司车险业务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承保政策,并对不同风险客户群,实施差异化的承保管控和财务资源配置。
二、风险识别-业务风险分类指标及标准
(一)业务分类指标定义及测算方法
1、盈亏平衡赔付率
盈亏平衡赔付率(赔付率Y)=1-各机构车险业务平均费用率
各机构根据历史数据以及年初预算,确定包含所有费用成本的车险业务平均费用率,并根据此费用率,确定本机构车险业务盈亏平衡赔付率,简称“赔付率Y”。
2、基准平衡赔付率
基准平衡赔付率(赔付率J)=1-各机构除销售费用以外车险业务其他费用的标准保费平均费用率
各机构根据历史数据以及年初预算,确定除销售费用以外车险业务其他费用,除以标准保费得到此费用率,并按上述公式确定本机构车险业务基准平衡赔付率,简称“赔付率J”。
3、风险平衡赔付率
风险平衡赔付率(赔付率F)=1-(销售费用率+营业税金及附加+保险保障基金率)各机构根据历史数据以及年初预算,确定销售费用、营业税金、保险保障基金三项费用合计的签单保费费用率,并根据此费用率,确定本机构车险业务风险平衡赔付率,简称“赔付率F”。
4、历史赔付率
历史赔付率=(已决赔款+调整后未决赔款)/已赚保费
(1)已赚保费
对于责任已经终了的保单,已赚保费即为签单保费;对于责任尚未终了的保单,已赚保费需根据签单保费、保单起保、终保时间及提数时间按日进行计算。
(2)调整后未决赔款
调整后未决赔款是在考虑估损偏差及已报案未立案因素对最终赔款估计准确性的影响,对系统中所提取的未决赔款进行调整而得到的未决赔款,以更加准确地估计实际未决赔款金额。
调整后未决赔款=[未决赔款/(1+估损偏差率)]×[(报案件数-已决报案件数)/(已立案报案件数-已决报案件数)]
其中,估损偏差率为各分公司理赔质量考核指标数据。具体计算过程中,应分别对物损、人伤案件未决赔款按各自的估损偏差率来进行调整,再合计得到总体未决赔款的调整值。
注意,新理赔系统上线后,系统中一个报案号项下可能对应多个立案号,因此,“已决报案件数”指项下对应已立案件全部已决的报案数量,“已立案报案件数”并不等于立案件数,而是已立案的报案数量。
5、标准保费赔付率
标准保费赔付率=(已决赔款+调整后未决赔款)/已赚标准保费
(1)已赚标准保费
对于责任已经终了的保单,已赚标准保费即为系统中标准保费;对于责任尚未终了的保单,已赚标准保费需根据标准保费、保单起保、终保时间及提数时间按日进行计算。
(2)调整后未决赔款
定义同上。
(二)业务风险分类的等级标准
各机构应当根据经营历史数据,根据业务的历史赔付率与车险业务盈亏平衡赔付率(赔付率Y)和风险平衡赔付(赔付率F)的大小关系,确定辖区内车险业务风险分类的等级标准,按业务盈利能力高低,将业务分为A、B、C、D、E五个风险分类。各风险分类的含义及等级标准如下表:
表一:业务风险分类等级标准
类别含义等级标准
A
高盈利业务,指承保利润率达到一定数
值以上的业务历史赔付率<赔付率Y-c/2-a
B
微利业务,承保利润率低于A类业务标
准,但有盈利的业务赔付率Y-c/2-a≤历史赔付率<赔付率Y-c/2
C保本业务,指不盈不亏的业务;
赔付率Y-c/2≤历史赔付率<
赔付率Y+c/2
D 微亏业务,指那些亏损率小于固定费用
率的业务,也即该业务保费在承担赔付
和销售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保险保
障基金等与保单直接相关的费用成本后
还能够弥补部分固定费用成本;
赔付率Y+c/2≤历史赔付率<
赔付率F
E 高亏业务,指指那些亏损率大于固定费
用率的业务,该业务保费不足以承担赔
付和销售费用成本,从而无法弥补部分
固定费用成本的业务。
历史赔付率≥赔付率F
注:1、上表中变量a代表预定承保利润率,原则上a取值为10%。
2、对于C类业务允许其赔付率范围为以赔付率Y为中心的一段区间,表中用变量c 表示该区间大小,原则上c取值为6%。
3、表中固定费用成本是指与保单无直接关系的费用,无论该单业务是否承保都会发生的费用,如前期已投入的人工、设备成本、广告费用等;
三、风险识别-业务风险分类
对于提取的承保及理赔数据,按照下述思路对其进行相应维度的分组,按要求计算各组业务的历史赔付率,并按照《表一:业务风险分类等级标准》确定各组业务的风险分类,分别填制“业务风险分类参考表”。
(一)单车业务风险分组原则
1、根据业务来源分组
首先,根据业务来源,分新保、转保、续保业务。
2、新车及转保业务分组
(1)按保监会分类
保监会分类指费率表左侧的维度进行分组,包括家用车、非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客车、营业货车、特种车以及座位数或吨位数进行的分类,在数据量充足的情况下,应按照车龄、购置价等进一步细分。
(2)按投保方案
在业务来源及保监会分类分组的基础上,按投保方案进行分组。投保方案至少应分为单保交强险、单保商业险、同时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三大基本组。
各分公司应在险别盈利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投保方案分类,原则上应将含车损、车身划痕等亏损险种的投保组合与不含这些高风险险种的投保组合区分开来;而对于投保高风险险种的组合,可按是否投保不计免赔率再进行细分;同时,应分析各细分客户群各险别的盈利情况,分客户群制定险别投保方案划分方法。
投保方案标识采用业务系统中的“险种承保标志”变量,目前业务系统及核保辅助系统已支持对4个商业险主险和交强险以及车身划痕、玻璃破碎、不计免赔率、可选免赔额、多次出险增加免赔率、指定专修厂、车上货物险等7个主要附加险承保标志的识别和配置。
表二:新车、转保单车业务风险分类参考表
保监会分类车龄车价车系渠道投保组合赔付率
业务分
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