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及时进行项目确认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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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项目申报及费用归集管理制度

研发项目申报及费用归集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研发项目申报及费用归集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研发项目申报及费用的流程,加强研发费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内容2.1 立项技术研发中心在每年11月前根据研发方向确定下年度新产品、新工艺研发项目及费用预算(与实际发生额相差10%以内),并牵头审计部、总经办对所报项目审核一致通过后,提请管理委员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每年12月前将管理委员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研发项目立项的决议交财务部。

下年有新项目时于6月底前按上述流程立项报批后交财务部。

2.2 建账2.2.1财务部于每年1月、6月按技术研发中心提供的管理委员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研发项目立项的决议,在系统中按研发立项的项目设置研发费用,多栏账按明细项目核算,各研发项目小组报账时在“内部付款委托书”中注明项目名称,按项目列支费用;从仓库领料时必须按项目进行。

未申报项目的不予报账,对超预算的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考核。

技术研发中心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开具各研发项目小组“内部付款委托书”及“领料单”,以便部门之间沟通与协调。

2.3 项目鉴定每年11月前,技术研发中心牵头总经办、申报项目负责人对所报项目进行筛选,对其中符合市级及以上新产品鉴定的项目由总经办负责准备新产品鉴定材料,并向市经信委申请,涉及新产品、新工艺相关技术资料由技术研发中心提供。

11月底前总经办组织专家对新产品进行鉴定,每年新产品鉴定不得低于5个,新产品鉴定材料及证书交申报项目负责人、财务部各一份。

2.4 项目备案2.4.1 根据内部已确认的研发费用抵免项目,技术研发中心按要求在10天内提供技术开发项目备案所需要的技术资料(项目设计书及相关附表),由申报项目负责人负责向市科技局申请技术开发项目确认备案。

2.4.2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通过市科技局确认后,由财务部负责向税务局进行备案,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研发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2.4.3技术研发中心将需要新产品鉴定项目的《立项报告》审批后报审计部,其中研发费用预算要与《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一致。

2021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2021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税收新政解读系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概述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三、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核算要求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和申报管理五、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概述(一)政策沿革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最初仅限于国有、集体工业企业(1996年-2002年)我国实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起始于1996年。

当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首次就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问题进行了明确:国有、集体工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

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6〕152号)对相关政策执行口径进行了细化。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享受主体逐步扩大(2003年-2007年)2003年,为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鼓励各类企业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公平竞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03〕244号),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主体从“国有、集体工业企业”扩大到“所有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各种所有制的工业企业”。

200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进一步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主体进行扩围,在工业企业基础上,扩大到“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以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各项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制度被取消。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流程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流程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流程
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将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税前收入中加计扣除一定的比例,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减少纳税额的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流程一般如下:
1. 确定加计扣除比例: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确定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比例。

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企业类型,加计扣除比例可能有所不同。

2. 制定研发费用核算制度:企业需要建立研发费用核算制度,明确研发费用的范围和核算方法,并按照会计制度进行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

3. 录入研发费用:将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核算制度进行录入,确保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编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报告: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要求,编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研发费用的明细、相关证明材料等。

5. 提交报告并申请加计扣除: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报告提交给税务部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6. 审核和批准:税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请进行审核,如符合相关规定,会批准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
除政策。

7. 确认加计扣除金额:税务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和申请,确认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

8. 纳税申报:企业在进行纳税申报时,按照确认的加计扣除金额,计算减少的应纳税所得额,并相应减少纳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具体流程可能因国家政策和税务部门的要求而有所不同,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应根据当地具体规定进行操作。

企业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的十种情况

企业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的十种情况

企业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的十种情况为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新《企业所得税法》文件明确作出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但不是只要研发费就可以税前扣除,笔者总结了以下十种情况,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这十种情形分别是:一、财务核算不健全且不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企业发生的研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二、非创造性运用科技新知识,或非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发生的研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对企业从事研究开发活动而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允许加计扣除。

三、不属于税法列举的研发费用支出不得加计扣除。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

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和补贴。

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和租赁费。

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和验收费用。

四、委托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再加计扣除。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第6条规定:“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条件,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五、委托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流程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流程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流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到成本费用中,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流程包括申报、审核、批准和享受四个环节,下面将详细介绍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申报环节。

1.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中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相关信息,包括研发费用发生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等。

2.同时,企业还需提交研发费用的具体明细,包括研发项目名称、费用发生时间、费用金额等相关资料。

3.申报表和相关资料需由企业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审核环节。

1.税务部门在接收企业的申报表和相关资料后,将进行研发费用的审核工作。

2.审核工作主要包括对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核查,确保企业申报的研发费用符合税收政策规定。

3.审核人员还将对企业提交的研发项目进行评估,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

三、批准环节。

1.经过审核合格的企业,税务部门将批准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

2.批准的企业将获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凭证,并可在纳税申报时将相关扣除额纳入计算,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3.税务部门还将对批准的企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企业研发费用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四、享受环节。

1.企业在获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凭证后,可在纳税申报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2.企业需按照税收政策规定的要求,将享受的税收优惠额度准确纳入纳税申报表中,享受相应的减免税收。

3.同时,企业还需保存好相关的研发费用凭证和资料,以备税务部门定期检查。

总结。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流程涉及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和享受四个环节,企业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履行相关手续,确保研发费用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同时,税务部门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税收政策的有效实施和企业的合规纳税。

希望企业能够充分了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相关政策,积极申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财税实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审核要点

财税实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审核要点

财税实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审核要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额外扣除研发费用的办法,旨在促进企业加大科研技术创新投入,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然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存在审核要点,以下将就这些要点进行详细分析。

1. 研发费用确认的合法性与合规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前提是必须是合法、合规的研发费用。

企业需要确保研发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研发费用的发生必须确实用于技术研发活动,并通过合法的开支凭证和相关批文予以确认。

如研发合同、发票、付款凭证、项目立项批文等。

2. 研发项目的可辨识性与技术不成熟性审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对研发项目的可辨识性和技术不成熟性进行评估。

可辨识性是指研发项目是否具备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可实施的实施计划,并能够得出研发结果。

技术不成熟性是指研发项目技术性风险较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审核机关需要评估相关的项目文件和技术资料,确认研发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3. 研发费用的计算与确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计算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

对于研发费用的确认,企业应当实施严格的会计核算制度,明确研发费用的定义、确认标准和程序。

审核机关会依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凭证等资料进行审计核查,确保研发费用的计算和确认符合规定。

4. 研发费用的时限与进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要求企业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研发活动,并及时申报相关的研发费用。

企业应当制定合理的研发计划和时间节点,并根据实际进度及时申报研发费用。

审核机关会根据企业提供的研发进展情况和研发费用支出情况,判断研发活动是否按时开展,并核实研发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

5. 研发成果与知识产权保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创新能力提升的政策措施。

因此,企业需要注重研发成果的保护和管理,包括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

审核机关会关注企业在研发过程中生成的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并要求企业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6. 税务登记与备案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前,必须完成税务登记和备案手续。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对该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根据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出台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及时进行项目确认及登记某企业年度汇算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经审定不予享受税收优惠,原因是企业研发立项后,未按规定进行项目确认及项目登记。

根据规定,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一般包括项目确认、项目登记和加计扣除三个环节。

项目确认是指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项目,需经当地政府科技部门或经信委进行审核,并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

项目确认实行常年受理,集中确认的原则,企业申报项目确认的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2月31日,超过期限的原则上不再受理;企业当年立项或变更立项的研究开发项目,应自项目立项或变更立项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项目确认和登记;企业跨年度开发的研发项目,在首次立项研发的年度申请项目确认和登记,以后年度不再报送研究开发项目确认和登记资料。

项目登记是指企业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主管税务机关对项目进行登记并出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

税务机关依流程受理项目登记,不再由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登记;税务机关在审核过程中,对情况不清的,深入企业调查了解核实情况。

财税2015-119号文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解读

财税2015-119号文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解读

精心整理导读: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研发支出新政后期的税务风险,而企业要防范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强化企业内部控制。

10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1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文(以下简称“119号文”或“新政”)。

新政一公布,立即在微信朋友圈处于刷屏的状态,可见新政的受欢迎程度。

但是,大家在欢迎与高兴之余,一定认真阅读全文,不要只看到了“红包”,而还要看到可能的税务风险。

119号文明确规定,“税务部门应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定期开展核查,年因此,1.2.3.4.在研发项目立项前,技术研发部门须进行项目立项调研。

项目立项调研的主要任务包括:1.论证该项目领域技术(或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2.论证该项目领域技术(或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公司研发该项目的技术优势;2.论证发展该项目技术(或产品)的资源(含物资、能源、设备、外协配套等)条件可行性。

(三)编制研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立项调研结束后,技术研发部门须编制和提供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和技术水平;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3.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4.预期目标,要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和专利申报情况,科研成果的生产或应用方向等;5.已有条件分析,包括现有的技术基础、知识产权拥有、科研手段、人才储备等情况;6.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计划;7.项目预算及其经费来源;8.项目预计主要参与人员及其简历。

企业应组成研发项目立项评估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技术、生产、营销、质量、设备、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企业外部专家参加。

研发项目立项评估委员会负责对技术研发部门提交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技术研发部门报告编制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参会陈述和答辩;经评估后做出可行或不可行的意见,参会人员在评估意见书上签字确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和申报管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和申报管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和申报管理-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和申报管理(一)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基本流程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关键资料和程序:1.年度纳税申报前进行优惠备案并准备好留存备查资料;2.填写并报送《“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3.在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附表及栏次。

完整流程见上图。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备案的要点1.自行判断。

根据76号公告规定,企业应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的条件。

2.履行备案。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履行备案手续。

按照76号公告规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不属于定期减免税事项,在费用化项目发生当期或者资本化项目形成无形资产后的摊销期间,应每年履行备案手续;企业同时存在多个享受优惠研发项目的,应当按不同项目分别进行核算,并按项目分别进行备案。

2015年度及以前按照原政策已审核立项的跨期研发项目延续至2016年度及以后的,在享受优惠年度,应每年履行备案手续。

属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其分支机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应由二级分支机构按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总机构汇总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写《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清单》一并报送。

3.留存备查资料。

企业对报送的备案资料、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应按照97号公告,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保存期限为相关研发项目享受优惠结束后10年。

企业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要求限期提供留存备查资料,以证明其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

或者企业不能提供留存备查资料,留存备查资料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相关技术领域、产业、目录、资格证书等不符,不能证明企业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税务机关将追缴其已享受的减免税,并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处理。

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政策基本流程

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政策基本流程

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政策基本流程研发加计扣除政策是一项旨在促进企业研发活动的政策措施。

下面是该政策的基本流程,以帮助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1. 研发项目申报:企业首先需要确定符合研发加计扣除政策的项目,并按照相关规定填写项目申报表。

在申报表中,企业需要详细描述项目的研发内容、目标和计划,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 审核备案:研发项目申报后,需要提交给相应的部门或机构进行审核备案。

审核过程主要包括对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技术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

如果项目符合相关要求,就会获得备案通过的证明文件。

3. 研发费用计算:企业在研发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购买专业设备、研究工具和材料等都可以作为加计扣除的费用。

企业需要对这些费用进行详细记录,并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合理计算。

4. 加计扣除税务申报:企业在年度纳税申报中,根据研发费用计算结果,将符合政策要求的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

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纳税申报时填写加计扣除的相关表格,并提交给税务部门进行审核。

5. 审核审查:税务部门将对企业纳税申报中的加计扣除进行审核审查。

这包括对企业记录的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进行核查。

税务部门可能会要求企业提供相关的研发证明文件和资料。

6. 扣除确认:经过审核审查,如果企业的加计扣除申报符合政策要求,税务部门将确认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企业在申报的年度所得税应纳税额中可以扣除相应金额的研发费用,从而减轻企业的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研发加计扣除政策的具体操作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企业在享受该政策前应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并遵守税务部门的要求。

研发费加计扣除操作指南

研发费加计扣除操作指南

研发费加计扣除操作指南
研发费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研发
费用加计入成本,在税前扣除的政策。

以下是关于研发费加计扣除
的操作指南:
1. 确定加计扣除项目,首先,企业需要确定哪些项目可以纳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

通常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改进
等与企业产品、工艺、材料、设备、管理等方面相关的研发活动支出。

2. 收集相关证明材料,企业需要收集和整理与研发活动相关的
支出凭证、合同、人员名单、研发报告等证明材料,以便在税务部
门进行备案和审核。

3. 计算加计扣除额度,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计算出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度,并在纳税申报表中进行
申报。

4. 注意加计扣除政策变化,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研发费用加
计扣除的政策也可能会有所调整,企业需要及时关注最新政策,确
保按照最新规定履行相关申报手续。

5. 合规申报,企业在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需要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规,遵守税法规定,以免引发税务风险。

6. 定期复核,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申报情况进行复核,确保符合法规要求。

总之,研发费加计扣除是一项涉及税收政策的重要举措,企业在进行相关操作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合规申报,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现就落实完善研究开发费⽤(以下简称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研究开发⼈员范围 企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员包括研究⼈员、技术⼈员、辅助⼈员。

研究⼈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的专业⼈员;技术⼈员是指具有⼯程技术、⾃然科学和⽣命科学中⼀个或⼀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员指导下参与研发⼯作的⼈员;辅助⼈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

企业外聘研发⼈员是指与本企业签订劳务⽤⼯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的研究⼈员、技术⼈员、辅助⼈员。

⼆、研发费⽤归集 (⼀)加速折旧费⽤的归集 企业⽤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时,就已经进⾏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的部分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额。

(⼆)多⽤途对象费⽤的归集 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员和⽤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形资产,同时从事或⽤于⾮研发活动的,应对其⼈员活动及仪器设备、⽆形资产使⽤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的相关费⽤按实际⼯时占⽐等合理⽅法在研发费⽤和⽣产经营费⽤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三)其他相关费⽤的归集与限额计算 企业在⼀个纳税年度内进⾏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

在计算每个项⽬其他相关费⽤的限额时应当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其他相关费⽤限额=《通知》第⼀条第⼀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中的第1项⾄第5项的费⽤之和×10%/(1-10%)。

加计扣除流程PPT

加计扣除流程PPT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陆明康 苏婷 67068033 殷 俊 67068005Fra bibliotek科技园: 刘菲菲
62529888-614
申报工作相关联系人
生物纳米园: 姜俊
62956666-6002
梅阳
62956666-6005
高教区: 蒋梦溪
62867084
申报工作相关联系人
中新科技城: 顾灵
2、确认及登记依项目进行申请。企业当 年存在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按项目进 行确认和登记。企业当年存在自行开发、 委托开发、合作开发、集中开发项目的, 按开发项目类别逐项进行确认和登记。 项目登记采取编号的办法,每个项目一 个编号。
2010年研发费税前扣除基本流程
3、企业立项或变更立项的研发项目,应 在项目立项或变更立项当年申请项目确 认和登记;企业跨年度开发的研发项目, 每年度需重新申请项目确认和项目登记。
2.科技局对网上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 过后,企业在线打印《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 书》。
研发项目确认申请程序
3.企业申请项目确认,应报送以下材料至中 小企业服务中心4号窗口,材料一式三份,需 装订成册:
1)《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在线打印 后公司盖章,法人签字)
2)《江苏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
66603194
娄葑镇: 殷志坚 62882888-951 yzj@ 黄林
62882888-863 huanglin@
申报工作相关联系人
唯亭镇: 沈佳聿
69996657
胜浦镇: 顾向华
62811162
gxh@
2010年度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 申报流程说明
2010-11-17

关于研发费用中财政拨款的税务会计处理

关于研发费用中财政拨款的税务会计处理

关于研发费用中财政拨款的税务会计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需经过项目确认、项目登记和加计扣除3个环节。

项目确认由市或直辖市科技局或经信委进行审核,方可发放《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项目登记时,由企业持《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对项目进行认证后出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企业依据告知书,每年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在加计扣除项目中,通常要说明资金来源,对于获得政府拨款的研发项目,在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企业准则对研发费用中财政拨款的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准则)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此类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收益,而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即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各项补助。

其中对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相关费用发生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对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由于企业申请获得的研发项目财政拨款,一般不是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加之研发项目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不具备确认为资产的条件,因此大多属于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

在会计处理上,补偿以前发生的研发费用时,借记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

收到财政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益。

发生相应研发支出时,借记开发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分期确认收益,借记递延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

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解读

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解读

失败的研发活 • 在一般情况下的“失败”是指没有取得预期的结
动也有价值
果,但可以取得其他有价值的成果
研发项目可能 是跨年度的
• 在享受加计扣除时实际无法预知研发成果,如强 调研发成功才能加计扣除,将极大的增加企业享 受优惠的成本,降低政策激励的有效性。
〔9〕盈利企业和亏损企业都可以享受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明确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 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 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 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不管企业当年是盈利还是亏损,都 可以加计扣除。
〔7〕企业研发活动的形式
自主研发 委托研发 合作研发 集中研发
• 指企业主要 依靠自己的 资源,独立 进行研发, 并在研发项 目的主要方 面拥有完全 独立的知识 产权。
• 指被委托单 位或机构基 于企业委托 而开发的项 目。企业以 支付报酬的 形式获得被 委托单位或 机构的成果。
• 指立项企业 通过契约的 形式与其他 企业共同对 同一项目的 不同领域分 别投入资金、 技术、人力 等,共同完 成研发项目。
例:A企业2021年委托境外B企业研发,假设该研发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 相关条件,且符合独立交易原那么。A企业支付给B企业100万元,B企业实际发生 费用95万元〔其中按可加计扣除口径归集的费用为90万元〕;A企业境内符合条件 的研发费99万元。
B企业实际发生费用的80%:100×80%=80万元 A企业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局部:99×2÷3=66万元<80万元 2021年,A企业计入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为66万元 2021年,A企业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96+66〕×75%=121.5万元。
企业的研发费用以是否形成无形资产为标准,划分为 费用化和资本化两种方式加计扣除。两种方式准予税前扣 除的总额是一样的。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程序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程序
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一)《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附件,科 技 部、财 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4月14日印发,
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八个技术领域: 一、 电子信息技术 二、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三、 航空航天技术 四、 新材料技术 五、 高技术服务业 六、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七、 资源与环境技术 八、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一、政策依据 二、操作程序 三、评审要求 四、注意事项 五、企业操作要点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 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 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二)如果项目产品不能直接从两个文件中找到对应条款,则要从原料、技术指标方面分析研究。
(三)要熟悉两个文件,下结论要慎重,要支持企业,也要严格符合政策法规。
(四)按照国税发〔2008〕116号规定,项目研发内容只要符合一个文件就可以享受政策优惠,但 评审和出具确认书时,还是要尽可能的两个文件都对应研究。
得税前加计扣除的由省科技厅确认;其他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所在州(市)科技局确认 。
(一)企业准备材料 项目来源 技术内容 技术路线 技术经济指标 经费预算(概算) 相关证明材料(附件) ▲央企、省属企业直接将认定申请、项目材料报省科技厅法规处。
(二)组织行业技术专家评审 ▲省科技厅法规处收到申请和材料后,根据项目技术领域分发到相关处室,由相关处室组织专家评审。 视项目多少选择3-5位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 专家要既懂技术,又懂政策法规; 评审会要求企业技术、财务人员参加; 形成明确、具体的专家意见。

关于委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的时间点等规定

关于委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的时间点等规定

关于委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的规定
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一块,税务局已经不要求事前审查备案了,只要企业自行准备加计扣除的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就行了,资料主要包括研发费用汇总表、立项书、项目组、决议等,事后税务抽查到了企业拿出来给他们看就ok了。

也就是说如果是企业自主研发的,那么该研发项目在科技局不需要备案,在税务局也不需要备案。

但如果是企业委托外单位开发的,那么该项目就应该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到科技局认定并备案,只有经过科技局认定备案后的委托开发合同发生的研发费用才能加计扣除。

这里我们谈到一个备案时间的问题,正常情况下应该在委托开发合同签订开始就应该去科技局备案,但有的企业可能动作慢了,慢到啥程度呢?直到加计扣除所属年度的次年汇算清缴截止日(5.31)还没有完成备案,那么超过汇算清缴截止日(5.31)再去备案的,税务局会不会不同意纳税年度的加计扣除呢?答案是否定的,虽然实际备案日期超过了汇算清缴截止日,但是科技局对该覆盖纳税年度的委托开发合同进行事后追加确认,即科技局认定该合同是有效的,那么税务局对此是同意加计扣除的。

另外就是关于谁去备案的问题,是委托方还是受托方去做备案呢?答案是都可以,委托方和受托方都可以去当地的科技部门办理认定备案手续,且只要一方办理即可,只要最后科技部门在委托开发合同上加盖认证印鉴章就可以进行加计扣除了。

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研发费加计扣除操作指南

研发费加计扣除操作指南

研发费加计扣除操作指南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提升,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逐渐成为企业研发投入的重要支持措施。

为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操作这一政策,本文将就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并提供操作指南。

一、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概述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是我国为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而制定的财政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将计入当期损益的研发费用,在税前再次扣除一定比例,以减少企业的税负,增加企业的研发投入力度。

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旨在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

1.企业类型: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2.研发费用类型:符合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应当具有明确的标准和合法的凭证,包括人员费用、设备费用、材料费用、测试费用等。

3.研发项目要求:研发项目应当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性,能够产生经济效益,且应当获得国家认可。

4.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额度:税前扣除的比例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一般为50%~75%。

2.建立研发费用台账: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研发费用台账,记录和归集所有研发费用支出情况,确保研发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研发项目申报: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项目进行申报,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并经过国家认可批准。

5.及时申报审核:企业应当及时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报送税务部门进行审核,确保政策执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1.研发费用凭证不全:如果企业的研发费用凭证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可能导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无法执行,增加企业的税负。

2.研发项目不符合要求:如果企业申报的研发项目不符合政策要求或没有获得国家认可,也将无法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是我国为推动科技创新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支持政策。

企业应当认真理解政策内容,合理规划研发投入,遵守政策规定,确保政策执行的顺利进行。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否需要在年报前先做备案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否需要在年报前先做备案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否需要在年报前先做备案随着中国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不断推进,企业的研发活动日益受到政策支持。

其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于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然而,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前,是否需要在年报前先做备案,这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六条和第十一条,企业可以享受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

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要求企业在年报前先做备案。

因此,从法律上讲,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并不需要提前做备案。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地方性质的税务局可能要求企业在年报前进行备案,以确保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这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滥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从而损害公共利益和税收秩序。

具体是否需要在年报前先做备案,还需要根据不同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要求而定。

备案的目的是对企业的研发费用进行审核和审计,以保证研发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一些地方税务局可能要求企业提交研发费用的相关材料,例如研发计划、研发项目的详细情况、研发人员名单、研发费用的明细等。

税务局将根据这些材料对企业的研发费用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才给予企业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尽管备案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从整体来看,备案对企业来说也有一定的好处。

首先,备案能够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研发费用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其次,备案能够让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得到更好的执行,避免了因政策执行不当带来的风险和纠纷。

最后,备案能够提升企业的信誉度,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备案并不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先决条件。

企业可以在提出年度报告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计算并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备案只是地方性税务局要求的一项程序,没有备案并不影响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权益。

综上所述,在进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企业在年报前先做备案。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后的会计处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后的会计处理

研发费用加计抠除是指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活动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将一定比例的研发费用加计抠除到应纳税所得额中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研发费用加计抠除作为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也有一定影响。

下面,我们将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介绍研发费用加计抠除后的相关问题。

一、研发费用的确认和计量1. 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时发生的经济利益流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研发费用应当以实际发生的支出额为计量基础,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等。

2. 对于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抠除政策的企业,需要在确认和计量研发费用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和记录。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研发费用确认和计量制度,确保对研发费用的全面、准确和及时核算。

二、研发费用加计抠除的会计处理1. 对于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抠除政策的企业,应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进行相应的处理。

具体包括:(1)确认和计量研发费用后,将其及时纳入企业的成本费用,并在财务报表中予以明细披露。

(2)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抠除的金额纳入税务成本,在纳税申报过程中予以抠除。

2. 在会计处理过程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对研发费用及研发费用加计抠除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研发费用加计抠除的财务报告披露1. 对于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抠除政策的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对研发费用加计抠除的金额进行明细披露,包括计入成本费用的研发费用金额和享受加计抠除的金额等。

2. 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应当对研发费用加计抠除政策的具体执行情况进行披露,包括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抠除的条件、享受加计抠除的金额、享受加计抠除的税收优惠等。

四、研发费用加计抠除的税务申报1. 对于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抠除政策的企业,应当在税务申报过程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将享受加计抠除的金额纳入税前损益,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加计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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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年度汇算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经审定不予享受税收优惠,原因是企业研发立项后,未按规定进行项目确认及项目登记。

所以需要在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及时进行项目确认及登记。

根据规定,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一般包括项目确认、项目登记和加计扣除三个环节。

项目确认是指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项目,需经当地政府科技部门或经信委进行审核,并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

项目确认实行常年受理,集中确认的原则,企业申报项目确认的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2月31日,超过期限的原则上不再受理;企业当年立项或变更立项的研究开发项目,应自项目立项或变更立项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项目确认和登记;企业跨年度开发的研发项目,在首次立项研发的年度申请项目确认和登记,以后年度不再报送研究开发项目确认和登记资料。

项目登记是指企业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主管税务机关对项目进行登记并出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

税务机关依流程受理项目登记,不再由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登记;税务机关在审核过程中,对情况不清的,深入企业调查了解核实情况。

对无异议的,向企业发放《企业研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

案例:A废旧物资利用有限公司是一个利用三废产品进行生产的大型生产型企业,2009年企业经过对市场的研究决定对热能回收利用及尾气净化系统和设备进行开发研究,如果成功将作为企业今后的生产方向。

2010年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研究经费190万元在税前进行了扣除,并加计扣除了95万元。

但税务机关却要求该企业调整应纳税所得额95万,并补交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的规定,该项研究属于《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范围,但该企业在从事研究开发时,没有到当地政府科技部门或经信委进行审核,因此,没有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

政策规定,企业需拿到确认书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主管税务机关对项目进行登记并出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

这时,企业才具备加计扣除研发经费的资格。

您的企业是否没有政府引导,科技创新能力低?随时负荷重,企业压力大?研发费用昂贵,研发投入少?是否急需政府、金融机构资金扶持?如果您的企业遇到这些难题的话,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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