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落实工资待遇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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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落实工资待遇的申请

本人别慧玲,1959年12月出生,国家干部身份,工作关系在京山粮食储备库。我的丈夫刘秀德原任县粮食局局长,2001年因病去世后,留下我和刚满7岁的儿子相依为命。在县领导的关怀下,我于2007年被借调到县粮食局机关,负责信访日常接待工作。当时正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转型期间,下岗职工频繁上访,接待任务十分繁重。我在局党委和当时分管信访工作的邓如意同志的领导下,忍辱挨器,做了大量工作,化解和处理了很多矛盾和问题,工作成绩有目共睹。2012年7月,我的身体现出不适,经县人民医院和省人民医院诊断为乳腺癌,为了治病,我不得不停止工作至今。

我自2007年借调到局机关工作以来,工资一直由京山粮食储备库按本单位职工最低标准每月1400元发放至今,与同被借调局机关工作的其他工作人员相比,每月工资相差1500元,特别是生病以来,这两年来,京山粮食储备库这点工资不够付我每月药费的一半,这期间,县局未发给我一分钱工资,我的儿子现在还在读书,请县领导为我这个苦命的人想一想,我们母子怎么生活?

现在,局领导要求我在病休期间拿病休工资我没意见,但我要求局党委在借调相关人员工资待遇上一视同仁,补发我的2007至2012年差额工资,病体后按病休工资发给我至退休。

申请人: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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