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965-2013 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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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排放后处理相关法规大全(详细清单)-你值得拥有

汽车行业排放后处理相关法规大全(详细清单)-你值得拥有

15 gb14762_2008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
重型车法律法规
16 gb17691_2001 17 gb17691_2005 18 gb3847-2005 19 gb11340-2005 20 gb14763 21 gb20890_2007 22 hj437_2008 23 hj438 24 hj439-2008 25 hj395 26 hj292_2006 27 hj241 28 gb14622 29 gb18176 30 gb20998 31 gb19758 32 gb14621 33 gb19756
摩托车法律法规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2阶段)
三轮车法律法规
34 gb18322
35 gb20891
36 gb20951
37 db11239
38 db11238
39 hj 451
40 hjt392
41 hjt390
42 hjt 383
43 hjt 331
44 hj 509 45 hj400 46 dB11122 47 db11121 48 db11183 49 db11207-2010 50 db11206-2010 51 db11552 52 db11121 53 db11122 54 db11183 55 db11318 56 db11208
北京市地方标准法规 北京市地方标准法规 北京市地方标准法规
轻型车法律法规
12 XB/T505-2003
汽油车排气净化催化剂载体
轻型车法律法规
13 HJ689-2014(WHTC) 城市车辆用柴油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WHTC工况法)(发布稿) 重型车法律法规

DB11_965-2013_车载法

DB11_965-2013_车载法
1
DB11/ 965—2013 通过比较各功基窗口比排放与发动机型式核准比排放的符合性评价车辆排放的方法。功基窗口大小
为发动机ETC循环功。按照采样时间系列累积每个采样点的瞬时功达到功基窗口,计算功基窗口内所有 采样点的平均比排放值;移动平均计算功基窗口至所有采样点结束,得到一系列功基窗口平均比排放值, 功基窗口移动间隔1秒。 3.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534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GB 17691-2005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 国Ⅲ、Ⅳ、Ⅴ阶段) GB/T 19754-2005 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 27840-2011 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测量方法 HJ 437-2008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车载诊断系统(OBD)技术要求 HJ 438—2008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技术要求 HJ 439—2008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在用符合性技术要求 QC/T 894-2011 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车载测量方法
5.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视为同一个车型: ——发动机为同一系族的; ——底盘型号相同的; ——采用的后处理方式和产品型号一致的; ——发动机排气口至后处理产品的进气口距离相差不足 5%的; ——整车最大设计总质量相差不超过 5%的。
6 判定方法
6.1 采用 NTE 法判定时,NTE 事件数量不应少于 5 个。
窗口比排放 Window Brake-Specific Emissions 功基窗口内发动机NOx排放总质量与窗口内功的比值,单位:g/kWh。 3.5 窗口平均功率百分比 Average Window Power Percent 功基窗口内发动机平均功率占该发动机的最大功率的百分比。 3.6 NTE 法 NTE(Not-To-Exceed) Method 通过NTE事件通过率来评价车辆排放的方法。在发动机外特性曲线图中,构建由发动机扭矩(Ttq)

李勤:一致性失控是社会资源浪费

李勤:一致性失控是社会资源浪费

03 □邮箱:************************03刘向前独家策划在本次工作会议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李勤博士作了题为《排放升级对生产一致性的挑战》的报告。

“一致性管理比排放研发的工作量要大很多。

”会上,李勤感慨道:“2007年,我们曾讨论过中国是否需要国Ⅳ,当时我有个同事去了趟德国,上飞机前他在住的地方拍了张照片,下飞机又拍了张照片,当时就能看出天气的差异。

犹豫了几年,到了2013年,大气污染情况更加严重。

”在他看来,实施国Ⅳ,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说,“我们的速度已经太慢了”。

随着微粒限值的下降,产品成本也在增加。

“当国Ⅳ产品由于没有做好生产一致性导致排放水平还不及国Ⅰ、国Ⅱ时,这就是一种犯罪,可以说一致性失控是社会资源的最大浪费。

”李勤进一步介绍说:“国Ⅳ发动机普遍采用OBD 技术,OBD 在NOx 超标43%时报警,NOx 超标100%降扭矩。

虽然43%这个数字看上去不难实现,但仔细分析可以看出,对效率65%的SCR 系统来说,NOx 原始排放增加15%,SCR 后的NOx 排放会增到限值的143%。

因此,NOx 原始排放的波动必须控制在15%以内。

NOx 原始排放越高,允许的NOx 波动越小;排放标定工程裕度越大,允许的NOx 波动越大。

”据介绍,影响全负荷NOx 波动的工艺因素包括喷油提前角(误差1度,NOx 误差 5%~10%)、涡流比(误差0.2,NOx 误差3%以上)、空气湿度(小于60%时,湿度变化20%,NOx 变化10%)。

此外,活塞顶隙、油嘴突出高度、增压中冷后温度、尿素浓度波动也会对NOx 波动产生影响。

“总结起来就是:生产一致性的控制要从研发开始做。

在方案设计时,要考虑批产工艺敏感性,研发过程中要做定量的敏感性研发,生产一致性控制要注意过程控制,千万不要盲目提高各项工艺精度。

此外,采购件质量控制也是一致性的保障措施。

”他介绍道。

最后,李勤认为:“我国是最大内燃机制造基地,我们也应该成为活动污染源控制中心。

中国现阶段的汽车公告管理

中国现阶段的汽车公告管理

4、公告管理近期重点工作 (1)、深入研究车辆《公告》管理制度,推进汽车行 业法制化管理,修订完善生产企业准入规则。
一是协助工信部建立统一高效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
准入许可管理制度。从企业准入、产品管理、生产一致 性、合格证管理、中介机构监管、违规处罚等方面,推 进、整合现有管理制度、按照全面深化行政审批事项改 革、依法行政要求,制定完成《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 和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的国家发改委领导倡议下,由中国汽车技研究中心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天津摩托车技术研 究中心共同出资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 中介机构。主要接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为国 家发改委)的委托,从事行政许可项目《道路机动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过程中的有关技术 审查、监督检查和技术服务工作,是工业和信息化 部公告管理的技术支撑机构。
对未按照本公告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开机动车和非道路 移动机械环保信息的,各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依照《大气污染防治 法》对相关企业予以处罚,处罚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同步上传至 环境保护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平台。
我部将对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环保信息公开 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各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管执法情况加大监督检 查力度。
中国现阶段的汽车公告管理
目录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二、国家环保部信息公开 三、国家认监委CCC认证 四、交通部燃油公告 五、北京环保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1、历史沿革
《公告》管理,其前身是1985年国家实施的汽车生 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制度。随着机构改革调整, 机械工业部、机械工业局、国家经贸委、国家发改委先 后承担汽车行业管理职能,负责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管 理。

DB11 946-2013京五排放标准

DB11 946-2013京五排放标准
2
DB11/ 946—2013
4.1.3 所有汽车应装备 OBD 系统,该系统应在设计、制造和汽车安装上,能确保汽车在整个寿命期内 识别并记录劣化或故障的类型。 4.1.4 如果满足了 4.3(环保核准)、第 6 章(环保一致性检查)和第 7 章(在用车符合性检查)的 规定,则认为满足了 4.1.1~4.1.3 的要求。 4.1.5 不应使用 GB 18352.3-2005 第 3.25 条所述的失效装置。 4.1.6 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防止由于油箱盖丢失造成的蒸发污染物超标和燃油溢出。
燃料 fuel 指发动机正常使用的燃料种类: ——汽油 ——液化石油气(LPG) ——天然气(NG) ——汽油和 LPG ——汽油和 NG
4 技术要求和试验
4.1 一般要求
4.1.1 影响排气污染物、曲轴箱污染物和蒸发污染物排放的零部件,在设计、制造和组装上应使汽车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论遇到哪种振动,均应能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4.1.2 汽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和正常寿命期内,应能有效控制其排气污染物、曲轴箱污染物和蒸发污 染物在本标准规定的限值内。各个接线的可靠性, 它们在制造上应符合其设计的原始意图。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089-2001和GB 18352.3-2005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 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15089-2001和GB 18352.3-2005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轻型汽车 light-duty vehicle 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 3500kg 的 M1 类、M2 类和 N1 类汽车。
OBD系统的实际监测频率(IUPR)和NOx监测功能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III
DB11/ 946—2013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是一项关于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的技术标准。

该标准主要针对中国国内的重型汽车,旨在减少汽车尾气中的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首先,该标准规定了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排放的限值。

根据标准,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的排放限值主要包括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非甲烷总烃(NMHC)和颗粒物(PM)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制。

这些限值旨在控制重型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保持空气质量。

其次,该标准对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的测量方法进行了规定。

标准中指定了一系列的测量方法和测试过程,以确保对重型车辆的污染物排放进行准确和可靠的测量。

这些测量方法包括尾气排放采样、分析和检验等过程,以及计算和记录相关的数据和结果等。

此外,标准还包括对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的技术要求和检测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这些要求主要包括发动机排气净化系统的配置和性能要求、发动机控制系统的要求、发动机调整和校正要求等。

通过遵守这些技术和检测要求,可以保证重型车辆的排放性能符合标准的要求。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的实施,有助于减少重型车辆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改善空气质量。

通过控制和减少重型车辆的污染物排放,可以降低空气中的污染程度,减少空气污染对人民健康的影响。

同时,该标准也推动了汽车工业的发展和进步,促进了技术创新和环境保护的发展。

总结起来,该标准是为了规范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而制定的。

通过控制和减少重型车辆的污染物排放,可以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促进汽车工业的发展和进步。

这项标准的实施对于改善空气质量和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汽油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稳态工况法)一、测量规程1.车辆准备1.1根据需要在发动机上安装冷却水和润滑油测温计等测试仪器。

1.2应关闭空调、暖风等附属装备。

装备牵引力控制装置的车辆应关闭牵引力控制装置。

1.3车辆预热:进行试验前,车辆各总成的热状态应符合汽车技术条件的规定,并保持稳定。

在试验前车辆的等候时间超过20min 或在试验前熄火超过5min,应选以下任一种方法预热车辆:——车辆在无负荷状态使发动机以2500r/min 转速运转4min;——车辆在测功机上按ASM5025 工况运行60s。

1.4 变速器的使用安装自动变速器的车辆应使用前进档进行试验。

安装手动变速器的车辆应使用二档,如果二档所能达到的最高车速低于45km/h 可使用三档。

1.5车辆驱动轮应位于滚筒上,必须确保车辆横向稳定。

驱动轮胎应干燥防滑。

1.6 车辆应限位良好。

对前轮驱动车辆,试验前应使驻车制动起作用。

1.7在试验工况计时过程中,车辆不允许制动。

如果车辆制动,工况起始计时应重新置零(t=0)。

2.设备准备与设置及质量保证2.1 排气分析仪预热应在通电后30min 内达到稳定。

在5min 内未经调整,零位及HC、CO、NO 和CO2 的量距读数应稳定在误差范围内。

2.2在每次开始试验前2min 内,分析仪器应完成自动调零、环境空气测定和HC 残留量的检查。

2.6 测功机预热测功机每天开机或停机、转速小于25km/h 超过30min,应在试验前进行自动预热。

此预热应由系统自动控制完成,如没有按规定完成预热,系统应锁定不能进行检测。

2.7 载荷设定在进行每个工况试验前,测功机应根据输入的车辆参数及试验工况按附件AA 的要求自动设定对车辆的加载载荷。

3.测试程序3.1车辆驱动轮位于测功机滚筒上,将分析仪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深度为400mm,并固定于排气管上。

对独立工作的多排气管应同时取样。

《重型汽车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测试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重型汽车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测试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重型汽车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测试技术规范》编制说明编制工作组2021年7月目录一、工作简况 (3)1.1任务来源 (3)1.2编制背景与目标 (4)1.3主要工作过程 (5)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6)2.1标准制定原则 (6)2.2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6)2.3关键技术问题说明 (6)2.4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7)三、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分析 (8)3.1试验预处理要求 (8)3.2试验车辆运行模式要求 (9)3.3重型混动车试验方案验证 (9)3.4重型混动车试验方案验证 (12)四、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对产业发展的作用的情况 (14)五、技术可行性分析 (14)六、车辆成本分析 (15)七、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15)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15)一、工作简况1.1任务来源《重型汽车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测试技术规范》团体标准是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批准立项。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测试技术分会提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起草。

1.2编制背景与目标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portable emission measurement system,PEMS)是指能安装在车上,同时进行排气流量、污染物浓度测量、环境温度、环境湿度、大气压力测量和发动机的转速、扭矩、负荷、车辆行驶速度、经纬度及海拔等相关参数实时测量或采集的整套排放测试系统。

PEMS是考察重型在用车符合性的重要工具,车载排放测试可以在实际道路运行条件下对车辆排放进行实时测量,能节约大量的测试时间和测试成本,并能真实地反映车辆实际行驶工况排放特性。

美国环境保护局(EPA)2005年8月制定了“重型车辆在用测试程序(40CFR Parts9and86)”作为未来IUC道路排放的测试方法,要求制造商采用PEMS在道路上进行在用重型车排放特性评估,以便EPA对不同发动机和不超出(Not-To-Exceed,NTE)方法评估。

汽车排放污染物的测量方法解读

汽车排放污染物的测量方法解读

汽车排放污染物测试的发展方向——车载排放测试样的。

作为一个整体,PEMS按照图1所示的PEMS结构图,将各测量仪器集中到一起,利用PITOT管直采的方法,对尾气进行直接取样,分析各污染物的瞬时排放浓度。

车辆排放的气体,在PEMS的各个分析仪内经过分析之后,和环境参数、GPS参数一起进入数据整合系统,之后输入到记录和存储数据的PC中。

安装PEMS也是相当容易的。

对于乘用车和卡车,可以将系统安装在被测车辆的副驾座位上,这样就使监视屏幕和控制器面向驾驶员,并且所有的连接器面向副驾一侧的车门。

系统也能安装在小轿车的后座上,小型厢式车的地板上,掀背式轿车或者皮卡的货箱里,或者车上其他任何安全、方便的地方。

将该系统放置在座位上时,最好在座位上铺上保护垫或者油布,这样是为了防止对座位的损坏。

当测试重型车辆时,可以将设备放置在对车辆运行和用户使用来说认为安全的地方。

二、各污染物分析原理及分析仪(一)CO与CO2测量仪器非透视红外线分析仪(NDIR,Nondispersive Infrared Analyzer)是目前用来试验和评价内燃机排气中有害排放物的一种广泛使用的标准仪器,这种仪器主要用来测定CO和CO2浓度。

对于在红外线领域中具有吸收带的非对称气体分子,如HC,原则上也能进行测量。

非扩散红外分析仪是通过测定试样中对象成分的红外光的吸收能,来测定它的成分浓度。

它的基本构造如图2所示。

它由两个相同的红外光源、试样室、比较室、检测室、截光室,以及信号放大器和记录仪器等部分组成。

在图2中,比较室中充满了惰性气体(通常为N2),这种气体不吸收待测气体波长的红外线能,不会影响测量结果。

两个红外光源辐射出的红外线分别是经过试样室和比较室进入由弹性膜片隔开的检测室的上下两个腔内,在检测室的两个腔内充入等量的纯待测气体,弹性膜片与金属电极共同组成可变电容器,其电量的大小与其间距离成正比变化。

当红外线同时通过试样室和比较室时,由于试样室的气体吸收红外光能,而比较室的气体不吸收红外光能,结果使检测室的两个腔所受的红外能不同,由此造成两个腔内温度变化的不同,使左右两个腔内压力不等而使膜片发生位移,于是电容电量发生变化。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
ICS xx.xxx.xx Z xx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4762-2008 代替 GB14762-2002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 III、IV 阶段)
(发布稿)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gasoline engines of heavy-duty vehicles(III, IV)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9 年 7 月 1 日实施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目次
前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DB44-T594-2009)

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DB44-T594-2009)
Ff――滚动阻力;
Fa――空气阻力;
M――车辆质量;
v――车辆行驶速度。
根据汽车理论对其中的部分参数进行近似和简化之后,得到简化的VSP计算公式(2):
………(2)
式中:
v―车辆行驶速度,m/s;
a―车辆行驶加速度,m/s2;
α―路面坡度角度。
14
4.1汽油车(包括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
车辆登记日期
CO/%
GB/T 15089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13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遥测法
利用光学原理远距离感应检测行驶中的在用汽车的排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方法。
VSP
VSP定义为车辆运行过程中,单位车辆质量的发动机实际输出功率,单位为kW/t,根据汽车理论有下列平衡方程:
………(1)
其中:
KE――车辆动能;
PE――车辆势能;
8——HC/ CO2比率和计算结果平均值;
9——NO/ CO2比率和计算结果平均值;
10——烟度测量结果;
11——车辆行驶速度和加速度;
12——车辆号牌号码;
13——图片顺序号;
14——结果判别(合格与不合格分别用不同颜色表示)。
VSP≥0 kW/t
5.2.2对重复检测数据的处理
对于同一辆汽车的多次有效检测,检测结果取多次检测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16
车辆通过遥测点,若检测结果小于或等于本标准规定的相应排放限值,则判定为合格;若检测结果高于相应的排放限值,则判定为不合格。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
遥测检测规程
A.1
检测地点
合适的
检测
设备
C.2
检测
在仪器自动测试过程时,检测人员要随时观察检测参数、波形和周围情况,若有异常(如光路偏移、车辆拥堵等)时需要及时调试仪器,保证检测设备正常运行。

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限值及检测方法

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限值及检测方法

2005年7月1日起新生产的重型汽车
1.0 200 0.7 200
注: ①对于2001年5月31日以后生产的5座以下(含5座)的微型面包车,执行此类在用车排放限值。
过量空气系数(λ)的要求:
对于使用闭环控制电子燃油喷射系统和三元催化器技术的汽车进行过 量空气系数(λ)的测定。发动机转速为高怠速转速时, (λ)应 在1.00±0.03或制造厂规定的范围内。进行(λ)测试前,应按照制 造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预热发动机。
油温尺:油温尺一般在机油尺位置插入,但由于各种车辆结构的差异, 插油温尺时要注意调整油温尺的长度,避免因油温尺插入过长而损坏 发动机。
点烟器传感器的安装:如图将传感器垂直插入车辆的点烟器,然后在 仪器面版选择对应的气缸数,等待仪表板显示的转速数据稳定。

电池池极传感器的安装:将转速传感器按“+”“-”极夹好,然后在 仪器面版选择对应的气缸数。等待仪表板显示的转速数据稳定。
排气中一氧化氮(NO)的体积分数即为一氧化氮(NO)体积浓度, ,以“10-6(体积 分数) ”表示; ( 如旧设备仍用ppm作单位,需转为10-6表示)
13.额定转速:指发动机发出额定功率时的转速。
14.怠速与高怠速工况:
怠速工况指发动机无负载运转状态。1.即离合器处于接合位置,变速器处于空档位置 (对于自动变速箱的车应处于“停车”或“P”档位);2.采用化油器供油系统的车, 阻风门应处于全开位置;3.油门踏板处于完全松开位置。
200
0.5 150
1995年7月1日前生产的重型汽车
5.0
2000
3.5 1200
1995年7月1日起生产的重型汽车
4.5
1200
3.0
900

重型汽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PDF 22页)

重型汽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PDF 22页)
法规工况与实际工况相比,覆盖面较窄,实际中大量的工况没被控制
2012-9-24
6
不同速度区间的平均NOx比排放
NOx比排放均值,g/kWh
2012-9-24
速度区间,km/h
车型间排放特性差异较 大。
合理的国4排放估 值约为6-7g/kWh
有的车型在低速区排 放较高。平均NOx比排 放呈逐步下降。在4050km/h后,排放很低 。排放控制技术正常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车速大于25km/h的M2、M3、N2 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机动车装用满 足《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 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17691-2005) 第IV阶段及以上标准发动机的车辆排放检查。
2012-9-24
9
整车排放要求
制造企业应确保车辆正常使用并按要求进行维护 保养的条件下,在满足HJ439-2008要求的发动 机排放控制装置耐久性有效期内,排放控制装置 始终正常运行,满足整车排放限值(下表)的要 求。
重型汽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2012-9-24
1
汇报提纲
1. 标准制定的背景 2. 标准主要内容介绍
要求 测试方法 结果计算 结果报告
2012-9-24
2
满足国4排放标准以上的先进排放 控制技术及控制策略受到工况的影 响很大,实际运行工况与法规工况 下排放会相差很大。而当前重型车 辆排放法规中实行的机、车分离管 理方法,重型车辆实际排放状况不 清;
稳态循环/ESC 瞬态循环/ETC
尾气取样及流 量测量装置
2012-9-24
3
国外重型汽车排放相关标准和法令
•美国联邦环保署2006年8月正式开展重型整车排放测试NTE方法(CFR 40 Part 86.1370至1372——Not-To-Exceed测试程序和Part 1065 Subpart J道路测试 和车载排放测试系统),作为发动机认证附加测试,监测车辆在用状态下排放与 法规限值的符合性。

DB11_832-2011在用柴油汽车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测法)

DB11_832-2011在用柴油汽车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测法)

ICS13.040Z05备案号:32105-2012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832—2011在用柴油汽车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测法)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 for smoke emission fromin-use diesel vehicles by remote sensing2011-10-11发布2012-01-01实施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排气烟度限值 (1)5 测量方法及数据处理 (1)6 结果判定 (2)附录A(规范性附录)测量方法 (3)附录B(规范性附录)遥测设备的技术要求 (4)附录C(规范性附录)遥测设备的安装和使用 (6)附录D(规范性附录)遥测设备校准要求 (8)附录E(资料性附录)遥测数据记录 (9)I前言本标准的第2章、第3章为推荐性条文,其余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10月11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葛蕴珊、刘宪、韩秀坤、谭建伟、郭冬冬、李涛、周围II引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在用柴油汽车的排气污染,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III在用柴油汽车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遥测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遥测法测量在道路上行驶的在用柴油汽车排气烟度限值、测量方法、数据处理和结果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GB/T 15089规定的M类、N类及G类在用柴油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道路上行驶中的排气烟度的测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京六排放标准《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北京第VI 阶段)》

京六排放标准《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北京第VI 阶段)》
保证符合有关气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限值的行驶距离或使用时间,由表3给出。 3.5 全寿命 full life
车辆从使用到报废的周期。 3.6 当量惯量 equivalent inertia
在底盘测功机上用惯量模拟器模拟汽车行驶中移动和转动惯量所相当的质量。 3.7 失效装置 defeat device
4.1.1.5 禁止使用失效装置。
在汽车全寿命期内,未经环保核准部门批准,不得对制造商采取的技术措施、汽车装备的排放和 OBD 系统进行任何的改造。环保核准部门可以利用车载诊断系统(OBD)信息、车载排放测试系统(PEMS) 在实际道路工况和运行条件下来筛查失效装置。
4.1.2 OBD 系统(含 IUPR)
——
550
600
550
NH3 (ppm)
10 ——
PM (mg/kWh)
12 ——
PN (#/kW) 7.2×1011 7.2×1011
5
表 2 整车车载法排放限值
DBXX/ XXXXX—XXXX
计算方法 CO THC NMHC CH4 NOx 要求
压燃式发动机
点燃式发动机
功基窗口限值(mg/kWh) 功基窗口限值(mg/kWh)
指一种装置,它通过测量、感应或响应汽车的运行参数(如车速、发动机转速、变速器档位、温度、 进气支管真空度或其他参数),来激活、调整、延迟或停止某一部件的工作或排放控制系统的功能,使 得汽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排放控制系统的效能降低。
4 技术要求和试验
4.1 基本要求 4.1.1 排气污染物控制
4.1.1.1 任何能影响气态和颗粒污染物排放的汽车和零部件,在设计、制造和组装上,应使汽车在有 效寿命期内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汽车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在任何载荷条件下,按附录 D 和附录 F 进行测 试时都能够满足表 1 和表 2 限值的要求。

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OBD法 第Ⅳ、Ⅴ阶段)

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OBD法 第Ⅳ、Ⅴ阶段)
当数据通信链路异常时,车载终端应将上报数据进行本地存储。在数据通信链路恢复正常后,在发 送上报数据的同时补发存储的上报数据。补发的上报数据应为当日通信链路异常期间存储的数据,数据 格式与上报数据相同,并标识为补发信息上报(0x0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735 道路识别代号(VIN) GB 17691-2005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 国III、IV、V阶段) GB/T 18411 道路车辆 产品标牌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T 27840-2011 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测量方法 GB/T 32960.2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车载终端 GB/T 32960.3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 HJ 437-2008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车载诊断(OBD)系统技术要求 HJ 438-2008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技术要求 DB11/965-2017 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 第IV、V阶段) ISO 9141-2:1994 道路车辆 - 诊断系统 - 第2部分:CARB数字信息交换要求 ISO 14230-4:2000 道路车辆 - 诊断系统 - 关键词规程2000 - 第4部分:与发射系统有关的要 求 ISO 15031-3 道路车辆 车辆与排放有关诊断用外部试验装置之间的通讯 第3部分:诊断连接器和 相关的电路:技术要求及使用 ISO 15031-4 道路车辆 车辆与排放有关诊断用外部试验装置之间的通讯 第4部分:外部试验装置 ISO 15031-5 道路车辆 车辆与排放有关诊断用外部试验装置之间的通讯 第5部分:排放相关的诊 断服务 ISO DIS 15031-6:2004 道路车辆 车辆与排放有关诊断用外部试验装置之间的通讯 第6部分:诊断 故障代码的定义 ISO 15765-4 道路车辆 对控制器区域网(CAN)的诊断 第4部分:与排放有关系统的要求 SAE J1850 MAY2001 B类数据通信网络接口 SAE J1939 推荐标准 串行控制和通讯车辆网络 SAE J1939-11 物理层,250kbps,双绞屏蔽对 SAE J1939-13 车辆外部诊断连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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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DB11/ 965—2013 6) 车载诊断(OBD)系统中的指示记录; 7) 反应剂的使用情况记录。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 反应剂的加剂量和消耗量,加剂装置的操作方法,临时性能限制器(如:扭矩限制器)的激活频率, 其他缺陷情况的事件,故障指示器的激活,以及表征反应剂不足的故障码记录。
5
DB11/ 965—2013 BB
1) 汽车或发动机选择和剔除准则; 2) 采用的试验类型和规程; 3) 制造企业为确定同类车型所采用的接受/剔除准则; 4) 样本大小和抽样计划。 i) 制造企业整车排放测试的检查结果,包括: 1) 试验车辆涉及的发动机的识别信息,包括:
——发动机型; ——车辆识别代码(VIN); ——发动机识别号; ——装用受检汽车牌照号; ——生产日期; ——该汽车用途,如城市运输用、长途运输用等; ——采用的后处理方式和产品型号; ——发动机排气口至后处理产品的进气口距离; ——整车整备质量。 2) 如有汽车或发动机从样本中被剔除,则需报告原因(如:与排放相关的维护保养不正确、 污染物排放控制装置与型式核准不一致); 3) 每台样车与排放相关的维护保养历史记录; 4) 每台样车的维修历史记录(如已知); 5) 试验资料,应包括: ——试验日期; ——试验地点或试验路线; ——汽车里程表指示的行驶距离; ——试验用燃料规格(市售燃料); ——试验条件:温度、湿度、测功机惯量(如适用); ——车辆载荷状况; ——排放试验的试验结果; ——试验设备情况。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重型汽车车载排放测量方法(道路)
B.1 试验要求
B.1.1 一般要求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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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正文4、5和6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划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2月20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北京理工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孟良、徐月云、孙龙、葛蕴珊、闫岩、张春龙。
表2 车型测试结果判定
测试车辆数(辆) 3 6 10
合格判定数不少于(辆) 3 5 7
不合格判定数不少于(辆) 4 4
6.4 车型判定不合格时,补救措施按照 HJ438-2008 中 5.5 条规定执行。
3
DB11/ 965—2013 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整车排放测试报告要求
整车排放测试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制造企业名称和地址; b) 制造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地址、电话、传真和 e-mail 地址; c) 制造企业资料中在北京地区使用的各车型型号; d) 车型各发动机型式核准证书号,适用时,还包括所有型式核准扩展号和现场修理号; e) 制造企业资料所涉及车辆底盘信息; f) 制造企业收集资料的时间范围; g) 制造企业资料中发动机的生产时间段(如:2008 年生产的发动机); h) 制造企业的整车排放测试规程:
ICS 13.040.50 Z64 备案号:
DB11
北京市地标准
DB11/ 965—2013
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 量方法(车载法)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 of Emissions from Heavy Duty Vehicle
(PEMS Method)
窗口比排放 Window Brake-Specific Emissions 功基窗口内发动机NOx排放总质量与窗口内功的比值,单位:g/kWh。 3.5 窗口平均功率百分比 Average Window Power Percent 功基窗口内发动机平均功率占该发动机的最大功率的百分比。 3.6 NTE 法 NTE(Not-To-Exceed) Method 通过NTE事件通过率来评价车辆排放的方法。在发动机外特性曲线图中,构建由发动机扭矩(Ttq)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 Portable Emission Measurement System (PEMS) 能安装在车上,同时进行污染物浓度和流量以及温度、压力等相关参数实时采集的整套排放测试系 统。 3.2 车载法 PEMS Method 用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测量车辆排气污染物排放的测量方法。 3.3 功基窗口法 Work-based Window Method
6.2 采用功基窗口法判定时,窗口平均功率百分比大于 20%的窗口个数要大于或者等于所有窗口个数 的 50%;不能达到 50%,将窗口平均功率百分比的要求 20%以 1%为步长逐渐减小,但最小不能小于 15%。
6.3 车型判定:同类车型测试车辆数最少 3 辆、最多不超过 10 辆,合格判定数和不合格判定数如表 2。
GB/T 12534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GB 17691-2005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 国Ⅲ、Ⅳ、Ⅴ阶段) GB/T 19754-2005 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 27840-2011 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测量方法 HJ 437-2008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车载诊断系统(OBD)技术要求 HJ 438—2008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技术要求 HJ 439—2008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在用符合性技术要求 QC/T 894-2011 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车载测量方法
本标准弥补了部分道路行驶工况点在台架试验中不能充分体现的缺陷。为有效监控车辆在使用中的 实际排放状况,制订本标准,作为在北京市实施GB17691-2005标准的补充。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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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 965—2013
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
1 范围
1
DB11/ 965—2013 通过比较各功基窗口比排放与发动机型式核准比排放的符合性评价车辆排放的方法。功基窗口大小
为发动机ETC循环功。按照采样时间系列累积每个采样点的瞬时功达到功基窗口,计算功基窗口内所有 采样点的平均比排放值;移动平均计算功基窗口至所有采样点结束,得到一系列功基窗口平均比排放值, 功基窗口移动间隔1秒。 3.4
5.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视为同一个车型: ——发动机为同一系族的; ——底盘型号相同的; ——采用的后处理方式和产品型号一致的; ——发动机排气口至后处理产品的进气口距离相差不足 5%的; ——整车最大设计总质量相差不超过 5%的。
6 判定方法
6.1 采用 NTE 法判定时,NTE 事件数量不应少于 5 个。
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测量车辆氮氧化物(NOx)的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车速大于25km/h的M2、M3、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机动车装用满足 GB17691-2005 第IV阶段及以上标准发动机的车辆排放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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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 965—2013
引言
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 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参照EPA CFR 40 part 86中86.1370——1372和 CFR part 1065 subpartJ部分、(EU) No 582/2011 (修订草案)以及HJ439-2008《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在用符合性技术要 求》的部分技术内容,并根据北京实际情况进行了部分修改。本标准规定了重型汽车整车排放氮氧化物 排放限值要求、测量方法和判定方法。
曲线、发动机n15转速的等转速线、30%最大等功率曲线和30%的最大等扭矩曲线构成的内封闭区域。将
发动机工况点连续30秒及以上时间落入该区域内的工况片段,作为一个NTE事件。计算NTE事件比排放及 NTE事件加权时间。 3.7
NTE 事件比排放 Brake-Specific Emissions of an NTE Event NTE事件内的NOx排放总质量与NTE事件内发动机做功的比值,单位:g/kWh。 3.8 NTE 事件加权时间 Weighted Duration of the NTE Event 用于计算每个NTE事件在全部NTE事件所占权重的时间。加权时间取以下三个时间的最小值:①该事 件实际持续时间;②全部NTE事件中最短持续时间的10倍;③600s。 3.9 NTE 事件通过率 NTE Event Passing Rate 比排放低于限值的NTE事件加权时间与所有NTE事件加权时间的比值。
2013 - 02 - 20 发布
2013 - 07 - 01 实施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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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排放限值及要求...................................................................... 2 5 排放测量............................................................................ 3 6 判定方法............................................................................ 3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整车排放测试报告要求 ......................................... 4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重型汽车车载排放测量方法(道路) ............................... 6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重型汽车车载排放测量方法(底盘测功机)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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