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第七中学互联网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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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第七中学“互联网+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互联网+义务教育”1000所中小学校结对帮扶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教办基〔2019〕18号)、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互联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结对帮扶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甬教办〔2019〕12号)以及《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区“互联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结对帮扶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甬鄞教〔2019〕53号)要求,为了贯彻落实这一民生实事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 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学科教学活动,提升学生学习力;

2. 开展集团校际远程同步教研,提升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培养一批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掌握现代教育方法,能够在信息化环境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教师;

3. 探索一套可行的同步课堂教学模式及新型的教师研修模式,为区域“互联网+教育”提供经验支撑。

4. 利用“互联网+教育”的平台,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组织领导

组长:崔景刚(全面负责“互联网+教育”工作的实施)

副组长:方贤升(具体负责计划方案及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具体工作的落实)

组员:禹可成(负责同步课堂工作的具体教学安排)

胡琴笛(负责同步课堂工作具体信息报送等教学安排)

陈超(负责“互联网+教育”工作的技术环境和网络环境完善)

汪宁东(负责“互联网+教育”工作相关器材设备购置等后勤保障)

三、工作任务

1. 建设同步课堂环境。根据“互联网+教育”工作的实际需求,及时配置项目实施所需的器材设备,完善同步课堂的技术环境和网络环境。

2. 开展同步教学师资培训。遴选我校各学科骨干教师,开展同步教学技术与业务培训,打造专业的同步教学师资团队。

3. 推进同步课堂教学。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及学段特点,经教育集团讨论,确定试点班级与试点学科,开展远距同步课堂教学,并积累可推广的相关资源。

4. 实施同步网络教研活动。在开展“同步课堂”的同时,积极开展实施与集团横溪校区的“同步教研”活动,推动两个校区的双向互动和同步教研,探索形成独具特色的同步教学和同步网络教研模式,提升我校的教育教学水平。

四、运作机制

1. 同步规划。每个学期末,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织我校的分管部门、骨干教师,全面规划新学期的远距结对班级、教师、课程、活动等内容,形成新学期的“远距同步课堂”方案,以保障同步试点工作的正常进行。教务处制定好参与同步教学工作的固定班级、固定课程、固定教师、固定活动,确保教学时间同步。

2. 同步课程。每个学期初,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参与同步教学工作相关学科的教师共同商量确定课程内容,共同架构起价值相符、内容统一、形式丰富、过程鲜活、全员参与的课程框架,明确教学目标,制定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人员。确保每周至少1课时,定时实施。课程内容以国家课程为主,校本课程与拓展课程的内容不超过20%。学期课表由教务处在开学一周内及时上报并上传专题空间。

3. 同步研修。加强与集团横溪校区的联系,推动集团同步教研的正常化开展,借

助远距同步技术,采用“教学分享”、“论坛沙龙”、“工作坊”等形式,共同开展主题研修,拓展教师的专业视野,实现优质资源的共享与补给,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确保每学科每月开展一次网络主题教研活动,同时加强集团内教师教学的互访交流活动,使之形成常态化机制。

4. 共同发展。重视“互联网+教育”工作的及时调研与总结,逐步形成架构立体、目标明确,内容丰富,评价多元的课程体系,逐步形成共享、互补、融合的教育均衡发展经验,共谋发展,共襄进步。

宁波市第七中学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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