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党支部星级评定暂行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市党支部星级评定暂行办法

为深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建立抓实基层党支部长效机制,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六个领域《党支部工作细则》,制定全市党支部星级评定暂行办法。

一、总体要求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开展党支部星级评定是抓实党支部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载体。评定星级党支部要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基础上,循序渐进、分层分批进行,实现良性循环、整体推进,真正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强边固防的基石,为推动XX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评定范围

党的组织关系在我市的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总)支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均可参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星级党支部评选资格:

1、党支部班子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

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年支部党员中有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当年市、县(市)区工作实绩考核被评为不合格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

4、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工作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

三、评定标准

市委组织部制定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六个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星级评定细则》,评定标准严格按照细则掌握。

1、党支部星级评定采取百分制评分标准。

2、评定细则均按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备、作用突出”六项标准,设定考评内容,达到标准的得分,未达标的扣分。

3、评分在80分以上的党支部,可由乡镇(街道)等基层党委综合评定为三星党支部;评分在90分以上的党支部,可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委直属党委综合评定为四星党支部;市委组织部在四星党支部中综合评定XX市五星党支部。

4、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党支部,不能评为XX市五星党

支部。

5、评分在60分以下的党支部,认定为规范化建设不达标党支部,不能参加星级评定。

四、评定办法

从2017年开始,每年市、县、乡三级采取分层分批分领域的方式,评定星级党支部。具体办法如下:

1、支部开展自评。基层党支部严格按照各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星级评定细则》,全面搞好自评工作。由班子集体研究形成自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

2、基层党委综合考评。基层党委组成考核组,根据支部自评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访、群众测评等方式,严格按照各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星级评定细则》,对党支部进行量化评分。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在定量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经党委集体研究后,综合评定三星党支部。

3、自下而上推荐。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由基层党委在评定的三星党支部中,择优向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委直属党委推荐四星党支部。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委直属党委在评定的四星党支部中,择优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五星党支部。

4、合理确定比例。严格标准质量,区分各地区、各领

域不同情况,合理确定星级党支部评定批次和数量。随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四星党支部和五星党支部的数量比例。三星党支部评定批次和数量要经上级党委批准。

5、严格组织评定。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委直属党委要成立评定小组,对基层党委推荐的评分在90分以上的三星党支部,严格标准、控制数量,综合评定四星党支部。

市委组织部从四星党支部中评选XX市五星党支部。评选的具体程序为:党委逐级推荐;实地检查验收;根据实际情况征求市纪检、政法、工作实绩考核办、工商、税务、安监、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部务会研究确定。

第一批XX市五星党支部,从121个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市级示范点中评定。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标准程序。各级党委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保证质量、循序渐进开展党支部星级评定,坚决防止降低标准、随意打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将不定期抽查,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星级评定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确保每个党支部的评定结果都能够经得起检验。

2、强化结果运用。对评定的星级党支部,市、县两级

组织部门要分别给予通报,与述职评议考核、评先评优相挂钩。推荐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应从四星级以上党支部及其班子成员中产生。

3、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各级党委要对已评定的星级党支部进行定期考评,对未达到相应标准的星级党支部,采取摘牌降星处理。对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下的或者不具备评选资格的,要进行重点督查,取消星级党支部称号,由上级党委对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4、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总结宣传一批星级党支部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